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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根据省建设厅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现状,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落实省建设厅的指示精神,吸取南海“12.3”塔吊顶升塌落事故的教训,全面加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再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二、整治目标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全市五区联动,全面查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重点对起重机械安拆顶升的企业及人员进行专项整治,以铁的手腕和高压的态势,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切实扭转当前起重机械管理的被动局面,防止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三、实施方案(一)对全市从
2、事起重机械安拆业务的单位及人员进行全面排查1、12月10日前各区建设局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报市建设局,并组织有关单位召开专题工作会议,传达12月4日全市施工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各项整治工作。2、12月15日前各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站完成对受监工程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的资质及持证人员资格的排查登记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市建设局。对安拆企业无资质、外市安装企业未申领诚信手册从事安拆施工的,应立即责令其停工,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3、市建设局组织对全市经排查登记的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的检查,对挂靠、责任制不落实的安拆单位坚决予以清出。(二)组织对全市在建工地施工起重机械的安拆使用管理情况
3、进行检查1、各区建设局按照各自的专项整治方案,对辖区在建工地施工起重机械的安拆、使用、日常维修保养等情况进行检查。2、重点对现场安拆单位的资质、作业人员的资格、人员的配置情况,现场的安拆作业人员是否与安装告知时所报人员一致,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方案的编制、审批实施,技术交底情况;安装告知、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日常维护保养情况等进行检查。3、检查中发现现场人员无证作业或与告知时所报人员不一致;未办理安装告知、使用登记手续、无人指挥、违规操作的,一律停工整改;对已到报废年限而不报废仍在使用的起重机械,坚决清出工地。4、市建设局组织对各区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三)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工
4、作的实施各区建设局、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应按照我局制定的佛山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施工起重机械的初次登记工作,并于2007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门式起重机以及新开工工程的钢井架物料提升机的初次登记。(四)组织对全市起重机械的安拆作业及操作指挥人员进行培训1、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委托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全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55号)要求,凡从事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拆、操作、指挥、司索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经省建筑业协会同意后,市建筑业协会负责我市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工作(市协会联系人:许燕群,电话:83322052)。市建筑业协会应尽快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各区建设局应积极组织辖区的相关人员按计划参加培训考核。3、今后凡未参加起重机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和担任司机、指挥、司索。四、各区建设局、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必须高度重视本次的专项整治行动,吸取南海“8.19”及“12.3”塔吊险情、事故的教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周密部署,确保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明显的成效。二七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