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储出〔〕33号地块普通住宅楼项目、商业办公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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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政储出201333号地块普通住宅项目、商业办公用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INSTITUTE OF INDUSTRY EP & D,ZHEJIANG PROVINCE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二一三年十月第1章 项目概况1.1 工程概况项目名称:杭政储出201333号地块普通住宅项目、商业办公用房项目建设单位:杭州拓江置业有限公司建设性质:新建总 投 资:89400万美元1.2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58789m2,计容建筑面积264530.85m2,地下建筑面积为86076m2。项目分三期建设,第一期用地面积10286.44m2,第二期用地面积32639.56

2、m2,第三期用地面积15863 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4幢47层、1幢44层、1幢48层1幢49层超高层住宅带底商、一幢25层高层办公楼以及一座地下两层的地库。在总平面布置上,地块中部为中心大花园,项目住宅楼沿中线花园四周分布,地块东侧为办公楼,办公楼与住宅部分由一条辅助道路分隔。项目在七甲路与规划支路西侧分别设小区机动车出入口,规划支路东侧设办公及商业街车库出入口。本项目配套用房主要为物业管理用房以及社区用房,社区用房包括一个150m2的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经营用房及商业用房定位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项目商业服务网点主要用于零售业经营活动,项目商业用房及配套公建内不设KTV及大型超市。办

3、公楼预留油烟废气排气井,餐饮面积不确定,根据招商情况而定。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1。表1-1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编号项目数值备注1总用地面积(m2)58789/2总建筑面积(m2)355429.594幢47层、2幢48层、一幢44层超高层住宅带底商,1幢25层高层办公楼,一座地下2层地库3计容建筑面积(m2)264530.85/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10994.847幢超高层住宅物业办公用房798.72#、4#楼1F、2F物业经营用房949.254#楼12F社区服务用房1499.951#、2#楼1F、2F(含社区卫生服务站,位于1#底层,150m2)开闭所(1个)83.334#楼1F东侧公共

4、厕所87.49商业服务网点一号楼1F垃圾收集房114.8商业服务网点一号楼西侧门卫20/办公楼33185.41办公楼225F商业16931.881#7#楼1F、2F,办公楼1F、2F4地下建筑面积(m2)86076/其中地下车库66578/自行车库13698/设备5800/5不计容面积4822.74架空层及大堂雨棚挑出部分6建筑占地面积(m2)20576.15/7容积率4.5/8建筑密度35%/9绿地率30%/10总户数2139/11机动车停车数2267/其中地上229/地下2038/1.3 功能设置本项目具体功能设置及建构物情况详见表1-2。表1-2 各幢建筑功能布置情况建筑名称楼层各层功能

5、布置1幢47层-2F(标高-9.4m)-2F(标高-6.3m)地下车库、排烟机房、消防水池-1F(标高-3.4m)地下车库、排烟机房、单元配电、电信间、消防控制室12F(标高7.3m)商业、物业办公用房、社区服务用房3-47F住宅2、7幢47层-1-3F(标高-9.4m)地下车库、排烟机房、配电间、设备间、电信间1F(标高4.2m)商业、社区服务用房、架空2F(标高7.3m)商业社区服务用房、住宅3-47F住宅3幢47层-1-3F(标高-9.4m)电信、配电、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排烟机房1F(标高3.3m)商业、信报、开闭所、架空2F(标高6.2m)商铺住宅3-47F住宅4幢44层-1-3F

6、(标高-9.4m)地下车库、消防水池、排风机房、配电间、地下车库1F(标高3.3m,4.7m)公厕、物业经营用房、开闭所、商业2F(标高6.2m,7.8m)物业经营用房、商业3-44F住宅5幢49层-1-3F(标高-9.4m)地下车库、消防水池、配电间、设备间、电信间1F2F商业、架空349F住宅6幢48F-1-3F(标高-9.4m)设备、电信、配电、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排烟机房、消防水池1F(标高3.4m)商铺、架空、垃圾房(商业服务网点一号楼西侧)2F(标高6.5m)商铺、住宅3-48F住宅办公楼25F-1-3F(标高-9.4m)设备、电信、配电、消防控制室、地下车库、排烟机房、消防水池

7、1F(标高4.8m)、2F(标高6.3m)商铺、大厅225F办公第2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周边环境概况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奥体单元FG03-R/C-02地块,地块东至奥运路,南至规划支路,西面为七甲路,北面为滨盛路。项目拟建地原为农居和农田,该地块在土地出让前经过平整处理,现状为空地。地块及周边七甲村已拆迁,地块周边环境情况见表3-1。表2-1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地块名称方位最近距离现状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情况杭政储出201333号地块(奥体FG03-R/C-02地块)东面紧邻奥运路奥运路约350m七甲闸河七甲闸河东南面约23m荒地规划防护绿地、变电站约20m荒地规划地体上盖物业南面紧邻城

8、市支路规划支路约100m龙湖春江彼岸在建住宅规划住宅西面紧邻七甲路七甲路约150m省水电新村规划住宅用地西南面约25m荒地规划小学、幼儿园北面紧邻滨盛路滨盛路约200m奥体中心规划体育用地约680m钱塘江西北面约70m荒地规划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2.2 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拟建地属于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项目东侧约1.5km处合丰村在建安置房SO2、NO2小时浓度值、PM1024小时平均值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北侧钱塘江七甲闸断面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

9、2)II类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为DO、NH3-N、TP、BOD5、CODMn;项目东侧利民河断面水质也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为BOD5、TP、石油类、CODMn、NH3-H。超标原因主要是受农业面源及生活污染源的影响。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为2类标准适用区,沿七甲路、滨盛路、奥运路一侧声环境执行4a类。根据监测结果,地块南侧测点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其余各测点昼夜间噪声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4a类标准要求。2.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见表2-2。表2-2 项目环

10、境影响评价范围环境要素评价范围环境空气以地块中心为中心,直径5km范围内地表水环境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水质较简单,废水自行预处理后纳管,接管达标性分析及水环境影响分析地下水环境以能说明地下水环境的基本情况,并满足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的要求为原则确定范围,一般不大于20km2声环境场界外200m范围内生态环境项目拟建址区域周边100m范围内敏感保护目标见表2-3。表2-3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情况环境要素名称方位距周界最近距离概况保护级别空气环境声环境省水电新村西面约150m约2136人空气环境二级声环境2类缤纷北苑西南面约550约5000人缤纷小区西南面约600m约5000人七甲闸村南面约750

11、m约2128人在建安置房西南面约400m约5460人龙湖春江彼岸在建住宅南面约100m约6447人规划住宅北面约70m约2598人规划小学、幼儿园西面约24m规划未建水环境钱塘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北面约680m河宽约1200m水环境类利民河东南面约350m河宽约25m水环境类第3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污染源强本项目废水包括住宅、商业的生活污水、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废水以及垃圾收集房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垃圾收集房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后,满足纳管标准,接入位于七甲路、规划支路市

12、政污水管网,纳入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表3-1 项目废水污染源强序号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L)产生量(t/a)纳管浓度(mg/L)纳管量(t/a)排放浓度(mg/L)最终排放量(t/a)1废水量344427.38344427.38344427.382CODCr300103.328300103.3286020.6663NH3-N3512.0553512.055155.166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废水产生量按15L/ 人次d,每天60人次计算,则医疗废水的产生量为0.9m3/d(1228.5 m3/a)。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进出停车库汽车进出时产生的尾气,垃圾收集房、公共厕所产生的恶臭。本项目

13、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中各污染物排放速率情况见表3-2。表3-2 地下车库汽车尾气排放情况 污染物废气位置排放速率 (kg/h)COHCNO2地下停车库48.1070.4532.259本项目地下车库各尾气井尾气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能符合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排放标准。项目办公楼预留项目在办公楼预留油烟排气井,预留油烟排气井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及杭州市服务行业的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设置合理。项目运营后,所有引进的餐饮项目只能设置在办公楼1、2F,入驻前按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环评审批。项目污染源强汇总见表3-3。表3-3 本项

14、目污染源强汇总表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排放量废水水量344427.38344427.38344427.38CODCr103.32882.66320.666NH3-N12.0556.8895.166废气机动车尾气(kg/h)CO48.107048.107HC0.45300.453NOx2.25902.259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440生活垃圾1363.71363.70医疗垃圾(危险废物)1.51.503.2 环境影响预测分析1废水本项目废水以生活污水为主,废水水质相对简单,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垃圾收集房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废水水质可以达GB8978-1996污水综

15、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要求,社区卫生服务站废水经消毒池预处理满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预处理标准后,废水纳入规划道路、七甲路市政污水管网,送至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达标处理后排放。因此,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基本无影响。2废气经预测分析,最大小时落地浓度位于793m处,污染物浓度贡献值均小于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排放的汽车尾气对周边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能维持现有等级。本项目垃圾收集房为密闭建筑,生活垃圾均采用垃圾袋装后分类投放。根据同类型小区调查,只要垃圾及时清运,做好清洁工作,垃圾收集房产生恶臭对小区居民影响

16、不明显。项目公共厕所位于7#楼北侧,商业服务网点一号楼1F,距离最近住宅楼7#楼约24m。只要做好清洁工作,公共厕所对小区居民影响不明显。3噪声本项目固定声源均放置在地下室,地下室采用混凝土浇筑,经地下室隔声后,各设备噪声在地面处的贡献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区夜间标准限值(50dB)。开闭所噪声经距离及屏蔽后对北场界噪声影响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4类区昼夜间标准限值,对5#住宅楼噪声影响昼夜间均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标准限值,对4住宅楼噪声影响夜间超过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

17、2类区标准限值标8dB,主要原因是开闭所距离4#楼3层住宅仅0.7m。根据调查了解,开闭所噪声主要来自通风系统,通风窗加装消声器后开闭所噪声级可降低10dB以上,采取措施后,开闭所对最近住宅噪声影响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区昼夜间标准限值。地下车库出入口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以使本项目对外环境的噪声达标。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以、废包装材料以及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生的少量医疗垃圾。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及时上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可出售。医疗垃圾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至封闭式容器,封闭式容器暂存于专门设置的医疗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场所做好防渗漏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

18、过2天,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集中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置,加强日常管理,可以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5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存在一定影响。滨盛路及奥运路交叉口的5#楼东北侧局部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项目与东南面杭州市滨江区污水近期输送工程距离约300m,处于其卫生防护距离之外,对本项目的影响较小。项目南侧隔规划支路为规划110kV变电站(奥体变),距离本项目用地红线约23m,符合其电磁场环境保护要求,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地块东侧第一排建筑距离规划地铁7号线42m,位于地铁7号线规划控制范

19、围线之外,满足其振动防护距离。因此,在规划地铁7号线对本项目影响较小。项目北侧约150m为奥体博览中心主体育场,体育场建成后将会举办各类体育赛事及大型活动,活动期间的噪声及光污染将对本项目产生一定影响。在本项目售楼过程中应如实告知购房人本项目住宅周边环境概况及影响情况,使其在充分了解周边情况下购房。3.3 防治措施3.3.1 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见表3-4。表3-4 建设期污染防治对策噪声污染防治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

20、范使用各类机械。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22:006:00期间施工;3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4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5采用声屏障措施:施工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7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居民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如要夜间施工,根据

21、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应当持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意见书,向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申领夜间作业证明。同时,施工单位应当将夜间作业证明提前三日向附近居民公告,并按照夜间作业证明载明的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方式以及避免或者减轻干扰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防范措施等要求进行施工。8项目后期建设对已2015年竣工的龙湖春江彼岸住宅声环境有一定影响,要求使用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施工,严格执行噪声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1运输黄沙、石子、弃土、建筑垃圾等的车辆必须用帆布严密覆盖,覆盖率要达100%。工地出入口15m内应将路面硬化,并派专人冲洗进出运输车辆和保持出入口通道的整洁。2施工期间对施工

22、场地及车辆行驶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3不在露天堆放沙石、水泥等粉状建材,不在露天进行搅拌作业。在露天暂时堆放的沙石、水泥等必须用帆布或塑料编织布严密封盖。混凝土浇制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减少粉尘污染。4施工装修采用无苯油漆和稀释剂,减少有机废气污染。水环境污染防治1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2基础施工中的泥浆废水,经沉淀处理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在施工工地周界设置排水明沟,地面径流水经明沟引入沉淀池沉淀达标后排入市政雨水管,不得随意排放。3地块内设置机械、车辆集中清洗点,清洗废水经临时排水沟、隔油沉砂池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4项目处于钱塘江饮用水陆域二级

23、保护区陆域范围,要严格执行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严禁向附近水体排放污染物。固废污染防治1施工建筑中的弃土应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在其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废建筑材料、工程结束后的多余建材,施工单位应规范运输及时清运,建设单位应要求施工单位规范运输,不要随路散落,也不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制造新的垃圾堆场。2施工队伍生活垃圾应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建筑垃圾应根据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在其规定的已合法登记的消纳场地内处理,并且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在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生态保护措施1注重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挖填施工尽

24、可能安排在非雨汛期,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缩短了施工时间,降低了施工期的生态影响;2开挖的土石方须及时外运,临时堆置要控制在征用的土地范围之内,堆置过程中做好堆置坡度、高度的控制及位置的选择,必要时应采取草包填土作临时围栏、开挖水沟等防护措施,以减少施工期水土流失量;3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的时间和强度,以便在雨季前将填铺的松土压实,并做好防护措施;施工时应随时保持施工现场排水设施的畅通,雨季施工时,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以保证地块内及周边的生态环境的保护。4加强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的宣教工作,禁止施工人员破坏设计用地以外的植被。其他地下挖掘施工中要注意文物保护,一旦发现有

25、价值的文物如古钱币、陶瓷、青铜器等应停止挖掘,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决不能使文物流失。3.3.2 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见表3-5。表3-5 营运期污染防治对策汇总表项目对策内容预期效果废水1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在区块内外设置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不得采取明沟布设。2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厨房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垃圾收集房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社区卫生服务站医疗废水经消毒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送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工程集中处理。3.阳台水接入市政污水管道。符合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26、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废气1项目地下车库采用机械通风,通风换气次数每小时6次以上,排放汽车尾气经风机收集后通过各排风井送至建筑屋顶高出屋面排放。2生活垃圾袋装后分类投放,环卫部门派专人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收集房周围较好的卫生状况,减少垃圾恶臭对小区空气环境的影响。符合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噪声1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的风机、水泵等。2地下泵房、风机房和变电所等均设置在地下室,并设独立机房,动力设备底部布置砼基础,设备和砼基础之间安装减震器,机房内部做吸隔声处理,涉及到水的进出口处须用软连接。3风机房采用隔声门,风机用弹性挂钩吊挂并安装消声器,风机底座安装减震器,机房补风口采用

27、吸声百叶。开闭所通风窗加装消声器。4所有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均采用低噪声坡道,侧壁表面拉毛处理,采用构筑物封闭顶部及两侧,构筑物顶上覆绿;加强区内交通管理,汽车限速行驶,禁鸣喇叭。54#一层开闭所通风窗加装消声器。65#住宅楼东北侧窗体采用双层中空玻璃窗,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交通干线两侧卧室、起居室的窗隔声量应大于30dB。普通双层中空玻璃窗难以达到30dB隔声量的要求,因此建设单位应采用隔声量不小于30dB的隔声窗。7合理安排建筑功能布局,做好各建筑墙体、门、窗等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建筑室内噪声达标。8控制商业服务网点夜间卸货路径及位置。9在售楼时应告知购房者项

28、目周边道路等外环境情况,在售楼合同内明确周边道路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及4类标准固废1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2医疗固废属于危险废物,须委托具资质的专业机构集中处理,收集至封闭式容器,封闭式容器暂存于专门设置的医疗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场所做好防渗漏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合理处置3.4 环保投资根据“三同时”原则,建设项目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必须与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总投资89400万美元,一次性环保投资76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额的0.14%。3.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

29、项目的建设除了会带来土地占用、植被破坏为不可逆环境经济损失外,其它环保投资均为一次性或短期的环境经济损失。而项目的开发和建设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将为当地的长远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本项目由于存在废水、废气、噪声等的影响,若不经处理直接排入环境,给环境质量所造成的损害是极大的,且由于环境质量的恶化,也会带来种种负面影响(包括社会、经济、人文景观等);所以从表面上看,虽然环境保护需花费一次性投入,但从长远利益来看,环保的投资换得了较好的环境质量,这些效益是无法估价的。因此,从环境经济损益上分析,环境所获得的效益远远大于一次性投入的经济损失。3.6 环境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在建设施工阶段,

30、工程指挥部应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事宜。项目投入使用后,环境管理机构由物业管理部门负责,下设环境管理小组对该项目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负责,并受项目主管单位及环保局的监督和指导。环保机构定员:施工期在建设工程指挥部设12名环境管理人员。运营期应设环保管理人员、垃圾处置人员及绿地养护人员。第4章 公众参与4.1 调查目的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但该项目的建设还应满足当地环保管理要求及当地居民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需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工作,以使当地公众了解该项目的意义和由于项目的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本工程针对这些影

31、响所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充分发挥公众对本地区环境保护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使公众支持和配合该项目,进一步消除或缓解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并把公众意见和建议落实到评价中。环评完成后将对项目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使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更趋合理。4.2 调查对象、方式与内容4.2.1 调查对象本项目主要调查对象分为团体和个人,调查范围主要集中在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团体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企事业单位,个人调查对象主要为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等。4.2.2 调查方式本次调查采用发放表格、张贴公示等形式进行调查,征求评价区范围内附近企事业单位、行政部门、个人等对

32、此项目的态度、意见及要求。4.2.3 调查内容公众参与调查内容包括被调查团体及个人对项目拟建址当前的环境质量现状的感受、对建设相关的环境问题的看法以及可接受程度。4.2.4 调查意见分析本次调查共发出团体调查表21份,回收21份,回收率为100%。发放个人调查表50份,回收50份,回收率为100%。从调查结果分析,公众参与意见大致如下:(1)20%的个人和14%的团体认为当地环境质量一般,80%个人和86%的团体认为当地环境质量较好。(2)54%的个人认为空气环境质量是主要的环境问题,44%的人个和100%的团体认为声环境是主要环境问题,2%的个人认为生态环境破坏是主要环境问题。(3)对于项目

33、的建设,38%的个人关心空气污染问题,62的个人和100%的团体关注噪声影响。(4)64的个人和100%的团体认为项目的选址是合理的,36%的个人认为基本合理。(5)82%的个人和100%的团体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8%的个人对本项目的建设表示无所谓,无反对意见。调查结果显示,被调查者的看法和意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部分被调查者表示,本工程建设在施工期将给周边的居民带来一定的影响,最主要的是噪声和废气,希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期加强管理,控制污染源,做好必要防护措施,使工程建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建议项目加强绿化。根据以上调查结果,建设单位在听取了公众的意见后表示:项目在施工期及建成后

34、,把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对污染物排放源采取环保治理措施,严格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以减少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维持区域环境质量。因此,只要建设单位切实做好污染防治措施,是能够得到当地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认可和支持的。4.3 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建设应在项目拟建当地进行公告和公示,公告和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在签订委托合同后7日内对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即项目公示),听取周边群众以及当地政府对项目情况的反映,公示地点在奥体中心管委会、缤纷北苑、缤纷小区、水电新村、七甲社区宣传栏及项目所

35、在地,公示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2013年9月4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及证明见附件及附图。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团体、群众及个人对项目反映和投诉。在环评得出初步结论后对本项目进行环保公示,听取周边群众以及当地政府对项目环保情况的反映,公示地点在奥体中心管委会、缤纷北苑、缤纷小区、水电新村、七甲社区宣传栏及项目所在地,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23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及证明见附件及附图。在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团体、群众及个人对项目的反映和投诉。根据公众调查结果,项目可行。4.4 公众意见及采纳情况本项目在公众调查过程中,收集到部分被调查个人提出的意见,主要意见为“工程建设

36、期加强施管理”、“加强绿化”,业主将严格落实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施工期环保措施,以减轻施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第5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5.1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5.1.1 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根据杭州主城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项目实施地位于钱塘江饮用水陆域二级保护区生态环境功能小区(I2-10101B01),为限制准入区。本项目为普通住宅楼、商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小区中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力度的目标要求,严格执行杭州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因此项目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要求。5.1.2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后

37、,经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汽车废气收集后经高层住宅楼屋顶排放,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声环境能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达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医疗废水处理至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的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固废收集后合理处置,可以做到零排放。项目污染物均可以做到达标排放。5.1.3 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主要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和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因子中被纳入总量控制指标的有CODCr、NH3-N。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接入

38、周边市政污水管网送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本项目总量控制建议值为CODCr20.67t/a、NH3-N5.17t/a。项目废水仅为生活污水的,总量控制指标无需区域替代削减。因此,本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1.4 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目前该项目区域水环境较差,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不会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空气环境可以达标;区域声环境亦能符合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及2类标准;固废可以做到零排放。项目的建设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但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污染物的排放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

39、良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现状。综上所述,项目实施从环境角度可行。5.2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5.2.1 清洁生产要求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为房地产行业,不涉及生产,项目在设计过程中采用先进的节能节水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5.2.2 公众参与符合性分析为了使公众了解本项目的意义,以收集相关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认识、态度和要求,确认环保措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使建设单位了解公众与本项目的关系,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与项目的协调性,提高项目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环评对本项目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周期均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公

40、众调查表明,个人调查以及团体调查中对本项目均无反对意见。本项目环保公示和公众参与调查公开、透明、有效,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相关规定。5.3 建设项目其他部门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5.3.1 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拟建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奥体单元FG03-R/C-02地块,根据杭州市奥体中心、国际博览中心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本项目为普通住宅楼、商业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同时,杭州市规划局以规可字第330108201200015号同意了本项目的选址。5.3.2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根据国家发

41、改委发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或限制建设类,属于允许类项目。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淘汰类建设项目范围。同时项目不属于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和的通知规定的项目。本项目为商品住宅建设,根据杭州市2013年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与空间布局指引,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禁止类,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此外,本项目的建设能有力地支持杭州市城市建设及杭州市滨江区奥体单元的发展;且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5.4 环评总结论综上所述,杭政储出

42、201333号地块普通住宅项目、商业办公用房项目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奥体单元FG03-R/C-02地块,项目符合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设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公众调查要求,项目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环境综合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项目建成后,所有商业项目、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入驻前按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办理环评审批。第6章 联系方式6.1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单位名称:杭州拓江置业有限公司2单位所在地:新塘路78号新业大厦19层 邮编:3100203联系人姓名:傅先生4联系电话:159-6881-68806.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1单位名称: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单位所在地:杭州市湖墅南路439号 3邮编:3100054联系人姓名:朱先生5联系电话:0571-883852706传 真:0571-88385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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