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J500432005(可编辑)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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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备案号:J10605-2005DB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DB 50/5005?2005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规 范Code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2005?07?06发布 2005?09?01实施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发布重 庆 市 地 方 标 准工 程 地 质 勘 察 规 范Code for Engineering Geological InvestigationDBJ50-043-2005 主 编 单 位:重 庆 市 设 计 院 批 准 部 门: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施 行 日 期:2005年9月1日2005 重 庆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

2、件渝建发2005131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工程地质勘察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 由重庆市设计院组织修订的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已经我委组织的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我市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编号DBJ50-043-2005,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原工程地质勘察规范(DB50/5005-1998)同时废止。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负责管理,由重庆市设计院负责解释(地址:重庆渝中区人和街31号,邮编:400015,:023-63609575)关于同意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备案的函建标标备便2005 73号重庆市建设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工程地质勘察规范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的

3、申请”收悉。经研究,同意所报工程地质勘察规范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备案号:J10605-2005。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二OO五年八月二日前 言 本规范系根据重庆市建委城科2003年(15)号文的要求由重庆市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修编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调查总结了我市工程地质勘察实践经验,并以各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科研、教学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形成现稿。 本规范共有10章12个附录,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进一步明确工程地质勘察的主要任务为“查明工程地质条件,确定岩土参数,作出工程地质评价”;

4、2.规定勘察报告只提供岩土参数标准值,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至地基承载力特征值的转化由设计根据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0/5001完成; 3.边坡、滑坡勘察报告只提供稳定性评价结果,安全系数、岩土压力及剩余下滑力由设计确定; 4.取消在设计条件不明确情况下的地基计算(如洞室地基稳定性评价中的冲切验算及地基承载力深度修正等); 5.增加了勘察等级的划分; 6.增加和修改了一些术语; 7.增加了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划分; 8.增加了“市政工程勘察”一章; 9.“特殊地基勘察”一章增加了“块碎岩地基”、“红粘土地基”两节; 10.增加了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经验表格和公式; 11.调整了由岩石抗压强度确定

5、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的方法; 12.对岩样采集数量作了调整; 13.调整了初勘、详勘的勘探点、线距和勘探深度; 14.修改了岩石边坡分类表和坡率值表; 15.修改了边坡坡率允许值表; 16.调整了由岩石参数确定岩体参数的方法; 17.调整了岩石和土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的统计方法。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顾问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重庆市设计院 参编单位:中煤国际工程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 重庆南江地质工程勘察院 重庆市勘测院 重庆市都安工程勘察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重庆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建筑设计研究院 长江科学院重庆岩基研究中心 重庆市民用建筑勘察设计院 铁道第

6、二勘察设计院重庆院 重庆市三峡水电勘察设计院 重庆蜀通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市中设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长江工程勘察院 重庆市江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主要起草人:黄家愉方玉树尧红庆何 平唐耿琛 陈希昌 何沛田罗礼武王天国江景雄 黎 力胡志耘匡诗含杨志中贾 春 魏 民江 冰李正川唐秋元林道刚 蒲世宽 顾问:张伦玉钱志雄审查专家:黄润秋郑颖人王明权曾世仁郭映忠 郭赞栋张建华目 次1 总 则 12 术语、符号 2 2.1术语 22.2符号 33 岩土分类与鉴定 73.1 岩石分类 73.2 土的分类 103.3 岩土的描述与鉴定 154 工程地质勘察的基本要求 174.1 一般规定 174.2 可行

7、性研究勘察 194.3 初步勘察 204.4 详细勘察 234.5 施工勘察 275 工程地质勘察方法与工程地质评价 285.1 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 285.2 工程地质勘探 295.3 工程地质测试 325.4 工程地质评价 356 边坡与滑坡危岩勘察 376.1 一般规定 376.2 边坡工程勘察 386.3 边坡分类 416.4 边坡强度参数与稳定性评价 426.5 滑坡勘察 456.6 危岩崩塌勘察 467 市政工程勘察 487.1 一般规定 487.2 市政道路 487.3 城市立交工程 497.4 城市地下管线 527.5 岸边工程 567.6 城市地下工程 588 特殊地基勘察

8、608.1 一般规定 608.2 块碎岩地基 608.3 洞室地基 618.4 岩溶地基 628.5 红粘土地基 658.6 填土地基 679 岩土工程指标与地基承载力 699.1 岩土测试成果的统计与分析 699.2 岩土体性质指标 719.3 地基极限承载力 7410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78附录A 工程地质勘察任务委托书及工程地质勘察纲要 81附录B 土基平板载荷试验 84附录C 岩基载荷试验 86附录D 现场原位直剪试验方法 88附录E 岩土水平抗力试验 91 E.1 试验目的 91 E.2 试样制备 91 E.3 试验设备及安装 91 E.4 试验步骤 93 E.5 试验数据计算与整理

9、 94附录F 波速测试 96附录G 岩体性质指标标准值及结构面抗剪强度 97附录H 地下工程围岩分级 99附录J 地下工程围岩稳定性评价及洞室围岩压力计算 100附录K 洞室调查表 103附录L 风险概率(置信概率)及概率系数 104附录M 抗剪强度指标标准值 106本标准用词说明 109条文说明1091总 则1.0.1 为了在工程地质勘察中贯彻执行国家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与市政工程(含边坡工程)的工程地质勘察。1.0.3 工程地质勘察工作应在了解工程特点、明确工程意图的基础上进行。应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利

10、用已有资料,结合场地地质条件和工程特点,采用有效的勘察手段和合理的工作量,正确进行工程地质评价,为设计、施工提供依据。1.0.4 本规范应与重庆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DB50/5001配套使用。工程地质勘察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符号2.1术 语2.1.1 工程地质条件 与工程有关的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地下水和不良地质现象等地质条件。2.1.2 工程地质问题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以场地环境和岩土体稳定性为主的地质问题。2.1.3 工程地质勘察 对建设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工程地质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的活动。2.1.4 边坡 人为造成的斜坡。2.1

11、.5 不良地质现象 对工程可能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主要指滑坡、危岩崩塌、泥石流、塌岸、岩溶和塌陷等。2.1.6 滑坡 斜坡上岩土体沿某一界面发生破坏向坡下运动的现象。2.1.7 危岩 陡坡或悬崖上被结构面切割可能失稳的岩体。2.1.8 崩塌 危岩体离开母岩下落的现象。2.1.9 地基 承受建筑物和构筑物(以下统称为建筑物)基础传来荷载的岩土层。勘察期间可将地表或设计地面以下适当深度范围内的地质体视为地基。2.1.10 特殊地基 由具有特殊成因、特殊性质的岩土组成或具有特殊地质问题的地基。2.1.11 块碎岩地基 结构体为块状或碎石状的似层状岩质地基,主要指巫山、奉节、云阳一带的岩质地基。2.1

12、.12 洞室地基 有人工洞室的地基。2.1.13 岩溶地基 有溶洞、溶隙、地表塌陷等岩溶现象的地基。2.1.14 红粘土地基 由红粘土(含原生红粘土和次生红粘土)组成的地基。2.1.15 填土地基 由填土组成的地基。2.2符 号2.2.1 岩土性质和抗力指标: ?岩土体的重度; e?土的天然孔隙比; w?土的含水率; wL?土的液限; IL?土的液性指数; Ip?土的塑性指数; c?岩土体的粘聚力; ?岩土体的内摩擦角; cs?结构面的粘聚力; s?结构面上的内摩擦角; ?岩土体泊松比; ?基底摩擦系数; E?岩土体的弹性模量; E0?岩土体的变形模量; ?1?岩石抗拉强度; ?1?岩体抗拉强

13、度; ?r?岩石抗压强度; ?r?岩体抗压强度; ?0?地基极限承载力平均值; ?k?地基极限承载力标准值; qe?锚孔孔壁与砂浆的极限粘结强度。2.2.2 作用力和作用效应: p?静载荷试验中的荷载值; ph?洞室围岩的水平压力; pv?围岩垂直均布压力; h?洞室围岩初始水平应力; v?洞室围岩初始垂直应力; r?洞室围岩径向应力; ?洞室围岩切向应力。2.2.3 几何参数: a?基础外边缘与坡顶边缘的距离; B?洞室宽度; d?圆形承压板直径; H?洞室埋深; h?边坡高度、岩层厚度。2.2.4 计算参数: 、?应力集中系数; I0?承压板形状系数。2.2.5 其它: K?岩土体水平弹性

14、抗力系数; Kv?岩体完整性系数; N?标准贯入锤击数; N10?轻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63.5?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N120?超重型圆锥动力触探锤击数; s?围岩类别、静载荷试验中与荷载值对应的沉降量; 0?岩土性质指标算术平均值; k?岩土性质指标标准值; ?变异系数; ?标准差。3岩土分类与鉴定3.1岩石分类3.1.1岩石应根据坚硬程度按表3.1.1分为坚硬岩、较硬岩、较软岩、软岩及极软岩。表3.1.1 岩石坚硬程度划分名称定性鉴定代表性岩石天然湿度条件下岩石抗压强度标准值fr(MPa)坚硬岩锤击声清脆,有回弹,震手,难击碎;大多无吸水反应石英岩、石英砂岩、硅质石灰岩、白云岩

15、、硅质板岩、硅铁质胶结的砂岩、坚硬石灰岩fr60较硬岩锤击声较清脆,轻微回弹,难击碎;浸水后反应不明显钙质胶结砂岩、石灰岩、白云岩、钙质砾岩60fr30较软岩锤击声哑,无回弹,较易击碎;浸水后指甲可划出印痕泥质砂岩、砂质泥岩、砾岩30fr15软岩锤击声哑,有较深凹痕,无回弹,手可捏碎;浸水后可能崩解绿泥石片岩、云母片岩、页岩、泥岩、泥质胶结的砂岩15fr5极软岩锤击声哑,有较深凹痕,无回弹,手易捏碎;浸水后易崩解泥岩、页岩fr1.01.0h0.50.5h0.1h0.1类别巨厚层厚层中厚层薄层3.1.4岩体结构类型应按表3.1.4分为整体状结构、块状结构、层状结构、碎裂结构和散体结构。表3.1.

16、4 岩体结构类型划分岩体结构类型岩体地质类 型主要结构体形 状结构面发育情况整体状结构巨厚层状沉积岩巨块状以层面裂隙及构造裂隙为主,多呈闭合型,裂隙间距大于1.5m,一般不超过12组;无危险结构面组成的落石掉块块状结构厚层状沉积岩块状柱状只具少量贯通性较好的裂隙,间距0.7m1.5m;一般为23组,有少量分离体层状结构多韵律的薄层及中厚层状沉积岩层状、板状、透镜状有层理、裂隙,常有层面错动面碎裂结构构造影响严重的破碎岩层碎块状断层、断层破碎带、层理及层间结构面较发育,一般有3组以上,裂隙间距多小于0.3m,有许多分离体形式散体结构构造影响严重或风化程度极高碎屑状构造和风化裂隙密集,结构错综复杂

17、,多充填粘性土,形成无序小块和碎屑3.1.5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可按表3.1.5分为不发育、较发育和发育。表3.1.5 岩体裂隙发育程度划分裂隙发育程度裂隙组数裂隙间距(m)不发育021.0较发育230.31.0发 育30.750.750.550.550.350.350.159090757550255025注:1 Kv(VR/Vp)2;式中VR?弹性波在岩体的传播速度,Vp?弹性波在岩块的 传播速度; 2 当需确定RQD时,应采用75mm口径(N型)双层岩芯管和金钢石钻头。表3.1.6-2 岩体完整程度定性划分完整程度裂隙发育程度岩体结构类型完 整不发育整体结构较完整较发育厚层状巨厚层状或块状结构

18、较不完整(较破碎)发育,裂隙面平均间距0.10m0.30m薄层状中厚层状或碎裂镶嵌结构不完整(破碎)发育,裂隙面平均间距小于0.10m碎裂状结构极不完整(极破碎)发育,结构面无序散体状结构3.1.7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应根据岩石坚硬程度和岩体完整程度按表3.1.7分为五级。表3.1.7 岩体基本质量等级划分岩石坚硬程度岩 体 完 整 程 度完整较完整较不完整(较破碎)不完整(破碎)极不完整(极破碎)坚硬较硬较软软极软3.2土的分类3.2.1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的土应定名为碎石土,并应按表3.2.1进一步分类。表3.2.1 碎石土分类土的名称颗粒形状粒组含量漂石圆形及亚圆形为

19、主粒径大于20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块石棱角形为主卵石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碎石棱角形为主圆砾圆形及亚圆形为主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角砾棱角形为主 注: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由大到小推定,以最先符合者确定。3.2.2 对于平均粒径小于或等于50mm,且最大粒径不超过100mm的碎石土,密实度可根据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N63.5按表3.2.2划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和密实。表3.2.2 碎石土的密实度按N63.5划分未经修正的重力触探锤击数N63.5密实度N63.57松 散7N63.515稍 密1530密 实3.2.3 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

20、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且小于500mm的碎石土,密实度可根据超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N120按表3.2.3划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密实和很密。表3.2.3 碎石土的密实度按N120划分未经修正的超重型动力触探锤击数N120密实度N1204松散4N1207稍密7N12015很密3.2.4 当无触探测试资料时,对于平均粒径大于50mm或最大粒径大于100mm的碎石土,其密实度可按表3.2.4定性划分为稍密、中密和密实。表3.2.4 碎石土的密实度定性划分密实度骨架颗粒含量和排列可挖性可钻性稍密骨架颗粒含量小于总重量的60%,排列混乱,大部分不接触可挖掘,井壁易坍塌;从井壁取出大颗粒后砂土立即坍

21、落钻进较容易,冲击钻探时钻杆稍有跳动;孔壁易于坍塌中密骨架颗粒含量约为总重量的60%70%,呈交错排列,大部分不接触镐可挖掘,井壁有掉块现象;从井壁取出大颗粒处能保持颗粒凹面形状钻进较困难,冲击钻探时钻杆和吊锤跳动不剧烈;孔壁有坍塌现象密实骨架颗粒含量大于总重量的70%,呈交错排列,连续接触镐挖掘困难,用撬棍方能松动;井壁一般较稳定钻进极困难,冲击钻探时钻杆和吊锤跳动剧烈;孔壁较稳定 注:1 骨架颗粒是指表3.2.1相对应的颗粒粒径的颗粒; 2 碎石土的密实度应按表列各项判别条件综合确定。3.2.5 粒径大于2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50%且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50%的土应定名

22、为砂土,并应按表3.2.5进一步分类。表3.2.5 砂土划分土的名称粒组含量砾砂粒径大于2.000mm的颗粒含量占全重的25%50%粗砂粒径大于0.500mm的颗粒含量超过全重的50%中砂粒径大于0.250mm的颗粒含量占全重的50%细砂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占全重的85%粉砂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占全重的50% 注:分类时应根据粒组含量由大到小以最先符合者确定。3.2.6 砂土密实度可根据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按表3.2.6分为松散、稍密、中密和密实。表3.2.6 砂土密实度定量划分未经杆长修正的标准贯入试验锤击数N密实度N10松 散10N15稍 密1530密 实3.2.7

23、 粒径大于0.075mm的颗粒含量不超过全重50%且塑性指数等于或小于10的土应定名为粉土。粉土的密实度应根据孔隙比按表3.2.7-1划分为稍密、中密和密实,其湿度应根据天然含水量按表3.2.7-2划分为稍湿、湿、很湿。表3.2.7-1 粉土密实度划分孔隙比e密实度e0.90稍密表3.2.7-2 粉土湿度划分天然含水量(%)湿度30很湿3.2.8 塑性指数大于10的土应定名为粘性土,并应根据塑性指数按表3.2.8-1进一步分类。粘性土状态根据液性指数按表3.2.8-2划分为坚硬、硬塑、可塑、软塑和流塑。表3.2.8-1 粘性土划分塑性指数IP土的名称IP17粘土10IP17粉质粘土 注:塑性指

24、数由相应于76g圆锥仪沉入土中深度为10mm时测定的液限计算而得。表3.2.8-2 粘性土的状态液性指数IL状 态IL0坚硬0IL0.25硬塑0.25IL0.75可塑0.751.00流塑3.2.9 土按成因可分为残积土、坡积土、洪积土、冲积土、风积土和人工填土。3.2.10 在静水环境或缓慢流水环境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5的粘性土应定名为淤泥。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而天然孔隙比小于1.5但大于或等于1.0的粘性土或粉土,应定名为淤泥质土。3.2.11 碳酸盐岩系列的岩石经红土化作用形成的液限大于或等于50%的高塑性土应定名为红粘土。经搬运后仍保留红

25、粘土的特征、液限大于45%的土可定名为次生红粘土。3.2.12 粘粒成分主要由亲水性矿物组成、具有显著的吸水膨胀和失水收缩特性、自由膨胀率大于或等于40%的粘性土应定名为膨胀土。3.2.13 人工填土根据其物质组成,可分为素填土和杂填土。由碎石土、砂土、粉土、粘性土等组成的填土应定名为素填土;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废料、生活垃圾等杂物的填土应定名为杂填土。 人工填土根据其成因可分为抛填土、压实填土和冲填土。随意倾倒、堆放的土应定名为抛填土;按一定标准压实或夯实的素填土定名为压实填土;由水力冲填泥砂形成的填土应定名为冲填土。3.2.14 土的压缩性可根据压力段为0.1MPa-10.2MPa-1的压缩

26、系数按表3.2.14分为高压缩性土、中压缩性土和低压缩性土。 表3.2.14 土的压缩性划分压缩系数a1-2(MPa-1)压缩性a1-20.1低压缩性土0.1a1-24510451581585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中等复杂简单6不良地质现象发育较发育不发育7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强烈程度强烈中等强烈不强烈8相邻建筑影响程度大中等小注:1 由复杂场地向简单场地推定,除不良地质现象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强烈程度外,首先满足其中3项者,即为该类场地;2 不良地质现象和破坏地质环境的人类活动强烈程度两项中,任一项为复杂档时即为复杂场地,任一项为中等复杂档时即为中等复杂场地; 3 对已治理的边坡和不良地质现

27、象在判定场地复杂等级时,应视对工程的影响情况判定。4.1.7 工程勘察等级应根据工程安全等级和场地类别按表4.1.7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表4.1.7 工程勘察等级工程安全等级场地类别复杂场地中等复杂场地简单场地一级一级一级二级二级一级二级三级三级二级三级三级4.1.8 工程地质勘察宜分阶段进行,勘察阶段应与设计阶段相适应,一般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勘察(或选址勘察)、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必要时应进行施工勘察。4.1.9 工程安全等级为一级的复杂场地应进行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4.1.10 勘察等级为二级、三级的场地,当邻区有工程地质勘察资料和工程经验、设计条件基本确定时,可简化勘察阶段(或简化工作

28、内容)进行一次性勘察。一次性勘察应满足初勘、详勘的基本要求,能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必要时应在施工期作一定的补充勘察工作。4.2可行性研究勘察4.2.1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根据工程特点和工程地质条件,评价拟建场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进行技术经济论证,提出选址建议。4.2.2 可行性研究勘察应进行下列工作: 1 搜集区域地质、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震、矿产、文物、当地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等资料以及岩土工程、建筑经验; 2 在充分搜集和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踏勘了解勘察区的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状、不良地质现象和地下水等工程地质条件; 3 当勘察区工程地质条件复杂、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应根据具

29、体情况进行工程地质测绘和必要的勘探、测试工作。4.2.3 建筑场地宜避开下列地段: 1 不良地质现象发育且对场地有严重影响的地段; 2 地基土性质严重不良的地段; 3 对建筑抗震危险的地段; 4 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的地段; 5 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矿藏或不稳定的地下采空区的地段。 4.3初步勘察 4.3.1 初步勘察应密切结合方案设计,对场地内建筑地段的稳定性作出评价并为确定建筑物总平面布置、主要建筑物的地基基础方案及不良地质现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地质资料。应进行下列主要工作: 1 搜集拟建工程的有关文件和工程地质资料以及工程场地范围的地形图; 2 初步查明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岩

30、土体结构及其物理力学性质、地下水基本情况; 3 查明不良地质现象的分布、规模、成因及其对场地的影响程度和发展趋势,并对场地的稳定性做出评价; 4 初步查明与拟建工程相关的建筑物地基的稳定性; 5 对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应对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做出初步评价; 6 初步判定水和土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 7 高层建筑初步勘察时,应对可能采取的地基基础类型、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降水方案进行初步分析评价。4.3.2 初步勘察应在收集分析已有资料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进行工程地质测绘与调查以及勘探、测试工作。4.3.3 初步勘察阶段勘探点、线、网的布置应以控制场地整体稳定性为主,并应符合下列要

31、求: 1 勘探线应垂直地貌单元边界线、地质构造线及地层界线; 2 勘探点一般沿勘探线布置,每个地貌单元及其交接部位均应有勘探点,在微地貌和岩性变化大(特别是陡倾岩层)的地段,勘探点应适当加密; 3 在地形平坦地区,可按方格网布置勘探点; 4 控制性勘探孔一般占勘探孔总数的1/41/2,且每个地貌单元均应有控制性勘探孔。4.3.4 初步勘察阶段勘探线间距和勘探点间距及深度宜根据工程勘察等级按表4.3.4确定。表4.3.4 初步勘察阶段勘探点线布置及勘探点深度工程勘察等级勘探点线布置原则线 距(m)点 距(m)深 度一级控制整个场地,并兼顾建筑物周边及中心或筒体30502535控制孔进入预计持力层

32、下10m15m一般孔进入预计持力层下6m10m二级以控制整个场地为主,兼顾建筑边线40603545控制孔进入预计持力层下8m12m一般孔进入预计持力层下4m8m三级控制整个场地6045控制孔进入预计持力层下5m10m一般孔进入预计持力层下2m6m 注:1 表中孔深对岩质地基宜取较小值,对土质地基可取较大值; 2 本表勘探线距、点距不适用于物探;3 对于基岩面起伏较大或岩层产状较陡地带,需查清岩层层序、基岩面起伏状况等时,控制孔可适当加密、加深;4 当前人对场地研究程度较高,地质条件简单、清楚且不存在场地稳定性问题时,控制性钻孔的数量和深度可适当减少,一般性钻孔的间距可适当加大。4.3.5 初步

33、勘察阶段勘探孔深度可根据以下条件作适当调整: 1 当场地地形起伏较大时,应根据预计的整平地面高程调整孔深; 2 当预定深度内有软弱夹层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 3 当预定深度内有地下空洞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 4 当主要持力层为可溶岩时,勘探孔深度应适当增加; 5 对重型工业建筑应根据结构特点和荷载条件适当增加勘探孔深度。4.3.6 初步勘察阶段岩土试样的采集及原位测试工作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采集岩土试样及进行原位测试的勘探孔(井)宜在平面上均匀分布,其数量可占勘探孔总数的1/51/3,岩样宜取低限,每个统计单元体的岩土试样数量应满足数理统计需要; 2 采集岩土试样或进行原位测试的数量和竖向间距,应按地层特点和岩土的均匀程度确定;每层土均应采集土样或进行原位测试,其数量不得少于6组;岩样数量应按表9.1.2确定。4.3.7 初步勘察阶段应进行下列水文地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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