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

上传人:laozhun 文档编号:2662840 上传时间:2023-02-21 格式:DOC 页数:16 大小:5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6页
【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6页
【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6页
【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6页
【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品】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67.doc(1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一直来,学校师生的饮食管理是全社会极为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几年来,关于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报道屡见报端、网络。如何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让全体学生吃得放心是建设绿色校园的当务之急。依据象山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特点,2011年底,由县教育局、农林局、商务局共同提议“农校对接”,充分发挥象山县农业龙头企业和市级菜篮子基地的功能,实施“学校食品统一配送”,并进行多方调研,认定此项工作具有“可行性、必要性”,决定在全县学校范围内实施学校食品统一配送,具体实施如下:一、指导思想加强学校食品管理,实施食品统一配送是一件事关全县人民的大事,此项工程应以科学

2、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认真实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浙教计【2012】2号文件)精神;并具体落实县食品安全工作有关意见,确保绿色食品进校园,让全县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拓展“营养进餐”领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同时让学校食堂财务管理阳光规范,杜绝一切不正之风,为参与食堂管理的工作人员提供最佳的工作环境。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自2012年开始,努力通过三年时间,实现以下目标: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大对食堂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并按照“非盈利性”要求,办好师生满意食堂;全面推行食堂物资联合采购制度,学校所

3、涉食品实施统一配送;规范学校食堂运营,走自主经营,优质服务之路;坚决做到校园食品源头可追溯,责任可追究;确立“营养进餐”理念,通过学习、培训、考察、实践等活动,开发成本合理、科学营养的菜谱,并公布执行;规范食堂财务管理,严格实行财务独立核算,食堂的收支结余实施月度结算,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二)阶段目标1、2012年初至2012年7月,由教育局、农林局、商贸局共同成立了学校食品配送领导小组,设立食品配送办公室,并开展食品配送试点工作,试点学校由文峰学校、滨海学校、丹城中学、实验小学、荔港中学、新港中学、延昌小学等七所学校组成。2、2012年6月至2012年8月,在试点工

4、作的基础上,出台象山县学校食堂食品统一配送工程实施方案,考察各家配送企业经营及建设现状,在“公平竞争,择优采购”的基础上,完成食品配送政府招投标工作,落实企业准入制。3、2012年9月至2013年初,逐步推行配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自愿报名和有关部门指导相结合的基础上,使全县学校食品配送参与率达60以上,并要求城区学校达100.4、在2013年之后两年内,食品配送提质扩面,努力完善食品配送工作,并力求食品配送学校覆盖面达100以上,由于条件所限未列入配送的学校也应去指定供货点采购食品。5、在实施学校食品配送工程中,学校要做好以下3项工作:学校食品安全零事故;食堂财务月上报;食堂运营零盈利。

5、6、在实施食品配送的同时,开展“营养进餐”课题研究,积极通过学习、培训、考察等环节,切实让师生的就餐质量有质的提升。三、主要内容(一)定点采购和配送方式公开招投标:学校所涉食品包括大米、食用油、米粉、蔬菜、肉类、水产类、冰品、豆制品、调味品、家禽类等均实行招投标采购,招投标工作由县教育局、农林局、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监察局及县政府招投标中心联合组织。各学校可在准入企业中,自主选择合适的定点供应商进货,并组织货物的验收、索证、入库、结账等程序,定点供应商应按照学校要求保质、保量、及时负责食品配送到校。(二)定点采购内容(目录)和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四、定点供货商

6、资质:参加本次公开招标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2)必须具备经营或生产上述产品的企业。(3)持有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4)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5)有食品原料仓储和供货能力。(6)近三年或开办以来无不良记录。(7)资质审查以确定其承担经营的范围,相关部门发给的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的范围内从事经营。 (8)能自觉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服从校方管理。不能拒绝学校的供货要求。(9)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

7、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原件)。(10)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上游厂家有关资质证件。(11)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12)恕不接受联合投标。五、评标组织与评标办法(见附件2)六、供货管理(见附件3)七、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为加强领导,建议由县政府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由县教育局、农林局、商务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财政局、监察局、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同领导和监管此项工作,扎实推进食品配送工程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部门,应提高认识,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增加必要投入,强化保障,把全县学生的食品安

8、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扎实实推进,学校食品配送工作,努力提高全县学校饮食安全水平,强化饮食营养饮食。(二)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食品配送工程所涉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周密、可操作性的规划和方案,落实分工责任,稳步推进“学校食品配送工程”,并将食品配送饮食安全及相关工作列入本部门工作计划,结合自身职能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的指导与配合。(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各学校要加大“食品统一配送工程”的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强化在校学生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形成“营养进餐”共识,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切实让学生吃饱吃好。 象山县教育局 二0一二年六月附件1定点采购内容(目录)和质量技术要求

9、1、标段一:大米、面粉。质量要求:大米必须符合GB31354-2009标准,并拥有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一级,一年内新米。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级别:特一级。 2、标段二:肉食类(排肉、精肉,牛肉等)质量要求:排肉是指无骨腿肉和无骨夹心肉,其中腿肉要求剔除大股骨,夹心肉要求割除下懒肉,整方供应,并且每方肉上必须盖有屠宰场的检验检疫章。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3、标段三:蔬菜类(土豆、西红柿、青椒、青菜、大白菜、包菜、茭白、芋艿、豆芽等)质量要求:供货商经营品种齐全,有一定规模,日销售量大。所提供的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不变质,且符合食

10、品卫生安全法要求。4、标段四、水产类(鱼、虾等)5、标段五:冰冻类(鸡腿、鸡翅、贡丸、香肠、青豆、玉米、毛豆仁等)鸡腿:规格120-130克/只;鸡翅:规格:净重8千克/箱(0.25千克)。贡丸:规格1.5千克/袋,10袋/箱。质量要求,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格证,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6、标段六:豆制品(豆腐、千张、香干、素鸡、大油豆腐、小油豆腐等)类。质量要求:豆制品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7、标段七:调味品(食用油、味精、酱油、干货、生粉等)类质量要求: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大豆油必须符合GB1335-2003标准,并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

11、证,级别:一级。并提供进货有效证件。8、标段八:家禽类(鲜活家禽)质量要求: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必须当天屠宰。9、标段九:酱腌菜类10、标段十:蛋类质量要求:禽蛋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并提供养殖基地有效证件。以上标段供应商投标时可以自行选择标段进行投标。附件2评标组织与评标办法1.1评标组织。招标人根据招标产品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教育局、商贸局、工商局、卫生局、农林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县招标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专业人员组成。成员人数为七(含)人以上单数。1.2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12、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价格进行综合评审,最终得出各投标的综合评分并按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以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各品种按供货数量大小确定定点供货商的家数。2. 评标细则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分值设置,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资格证明材料、价格等内容进行评分,最终得出该投标的总分;按评分自高向低次序排出评标结果排序。2.1评标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部分40分,资格证明材料部分4 分,技术部分56分。2.2根据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有效性及资格等方面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审查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技术评议。2.3综合评分主要因素是价格、财务状况、

13、信誉、业绩、样品质量情况、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2.4评分办法:由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阅,然后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和评议,并按以上指标(除价格部分外)进行记名打分。2.4.1技术和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的评分,除明确给出评判标准的项目,各项指标得分的最小打分单位为0.1分。招标工作人员统计、汇总所有专家对每一份投标文件的评分,从中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用算术平均法计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技术和资格证明材料部分的平均得分(所有分值保留两位小数)。2.4.2价格部份的评分,先由评标委员会

14、对各投标人的分项报价进行分析。审查投标报价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有无明显错误、漏项、漏量等情况,在取得基本一致的意见后进行判别计算。对出现漏项、漏量情况的标书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调整,得出评估价。2.4.3最终得分与中标人的确定:各投标人最终得分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最终得分价格部分得分资格证明材料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2.4.4整个评标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3、评标标准类 别评标项目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价格部分1投标报价40有效的投标报价中的“二次平均优惠率”为评标基准,其价格分值为满分(4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40-(二次平均优惠率-投标人报

15、优惠率)1001.5即投标人报优惠率,每偏离最高优惠率一个百分点,则扣减价格部份分值1.5分。技术部分2、财务状况2对投标人2011年以来收入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的得1分,差的不得分。3、信誉3投标人2011年以来获得象山县级(含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得1分。宁波市级(含部门)“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荣誉称号的得3分。4、供货质量保证6质保期:质保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得0分。供货质量保证(生产基地或进货单位、冷库、仓储)视情况1-5分。5、企业规模与实力2注册资金20万元及以上,得1分,50万元及以上得2分。6、供货能力6有一定的仓

16、储能力,切实可行的配送能力。质量至上、信誉度好。技术部分7、经营面积4100平方米以上得1分,150平方米以上得2分、200平方米以上得3分,300平方米以上得4争。8、企业业绩及信誉92010年来在行政事业单位、学校或员工人数300人以上企业供货一年以上,并获好评,一例3分,二例可加3分,三例再加3分。(以销售合同或政府采购配送清单为准)。9、管理水平3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安全防患与共制度,卫生保障制度,文明服务制度。10、服务保障承诺19本地化服务机构,在象山县内有服务机构的得2分,销售管理人员5人以上得2分,10人以上得4分。自有运输车一辆得2分,2辆以上得4分(以行驶证为

17、准)。售后服务内容:包括服务方案,处理程序,响应及处理时间,质量保证措施服务方式等,横向比较,售后服务内容切实可行,最优的得6分,一般得2分,差或未响应得0分。送达学校时间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水响应的得0分,卫生质量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水响应的得0分,食品数量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水响应的得0分,资金运转保证,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得0分,市场价不虚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1分,不满足或未响应的得0分,11、卫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2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得2分。资格证明文件部分12、检测报告2有效的检测报

18、告得2分。13、招标文件响应程序2投标文件目录,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投标文件装订规,完全符合的得2分,有一条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附件3供货管理(一)承包方式包工包料、送货到校,中标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全县确定定点供应商后,全县中小学食堂(条件不成熟学校另定)采购不得擅自采购。每个学校的具体采购点由各学校自主决定。(二)货款结算方式:1、货款结算方式:货款每月或半月结算。当月的基准价(零售价)可参考以下二个因素由校方与供货商共同确定。(1)政府指导信息价,(2)是校方采集的当地市场价,(3)是供货商的报价。2、结帐时按当月货物基准价的总金额下浮优惠折扣结帐。结

19、算货款=基准价(1-优惠率)数量。 3、每次进货的数量、单价按要求在象山县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4、学校对市场价格要进行充分了解监督(每月不少于五次),若供应商恶意虚报价格,每发生一次加倍扣除相应货物金额,累计发生二次中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履约保证1、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定点供应商,既要加强管理又要支持其发展。凡按规定需要定点采购的食品,全县中小学校的食堂必须进入定点采购,不得一部分在定点供应商采购,另一部门自行采购,更不得在市场上购买食品,用“定点供应商”的包装,假冒“定点供应商”产品。2、被确定为中小学食堂定点采购供货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学校签订合同,合同必须经象山县教育服

20、务管理中心鉴证后生效。3、若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定点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蓄、兽、水产动物等

21、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超过保质期限的。5、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6、中标人应承诺,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象山县有关监督部门对定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招标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7、如投标人可以提供更优的服务解决方案,则以更优的方案为准。8、投标人要有立足于为学校服务的良好思想,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

22、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工作安全防患与共,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制度。(四)、处罚县相关监督部门对各定点供应商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提高对所供食品的监督检验频率,发现定点供应商有不良行为或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规定的,一年内出现两次,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象山县中小学食堂定点采购招标活动;对可供食品抽验不合格的定点供应商,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三年内不得参加象山县中小学食品定点采购招标活动。(五)、服务1、提供服务其限要求:一年。2、服务对象:象山县各类学校。3、损失风险:服务中的一切风

23、险由卖方承担。4、卖方应保证服务质量和服务工期的前提下服务。5、象山县教育局不保证中标企业的销量或营业额。6、卖方应保证在学校需要的时间内供货。(六)、验收1、验收单位:由各学校负责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学校造成一定的影响,中标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3、验收解决:买方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买方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卖方承担。(七)、不可抗力1、如一旦有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且签约被认为无力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中规定的职责,签约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象山县教育局

24、并告知有关细节。2、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应解释为大自然、战争(无论是否公开宣战)、入侵、暴动、叛乱、国家政策,或其它具有相似性质的事件。(八)、投拆为了维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保证合同顺利执行,本合同建立投诉监管制。具体方式为:1、买方可就卖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价格、服务等问题向县教育服务管理中心、工商局、监察局等有关部门投诉,相关部门将对买方的投诉进行核查,如情况属实,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第一次没收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定点供应商资格。2、卖方可就买方的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相关部门对买方的投诉进行调查处理。(九)、转让卖方不得将合同的任何部分或卖方的任何权利,利益或责任转让,委派,许诺,安排给其他人,除非有招标人和象山县招标投标中心的书面同意。(十)、定点供应商送货时必须提供三联的送货清单,验收签字后一张留食堂记台帐,一张作为月底结帐凭据,每月结帐一次。结帐后供货商必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否则食堂拒绝付款。(十一)、中标人必须与学校签订“象山县中小学食堂采购廉政协议。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