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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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 标 单 位: 安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XX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09年10月目 录投标邀请书3一、投标须知前附表5二、投标须知7(一)总则71、招标范围73、合格的投标人84、投标费用85、踏勘现场86、标前会议8(二)招标文件87、招标文件的组成98、招标文件的澄清99、招标文件的修改1010、招标文件的备案10(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012、投标文件的组成1013、投标文件格式1114、投标报价1115、投标有效期1216、投标担保1217、投标人

2、的替代方案13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3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20、投标截止日期1421、迟交的投标文件14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1423、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15(六)评标、定标1625、评标1626、评标方法和标准18(七)合同的授予2030、合同授予标准2031.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032、中标通知书2133、合同协议书的签订2134、未尽事宜21三、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合同22四、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27五、投标文件格式29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投标邀请书致: :1、经

3、过考察你单位具备承担土地整理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资格,安阳市土地整理中心邀请你单位对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进行投标。2、招标范围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技术服务工作包括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不包括预算编制)等工作。3、本次招标的具体内容工作阶段: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不包括预算编制)。4、工作周期安排(1)中标人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提交项目施工图册设计文件。(2)工程招标、施工及竣工验收期间,应派出技术人员现场配合服务。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项目施

4、工图册完成后要通过有关专家及群众的评审,达到行业标准之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贵单位如愿意参加投标,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企业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企业建筑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工程咨询或设计资格证书及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凭邀请书于2009年月日至2009年月日17:30时前到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大河商务酒店一号楼三楼306室(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向北20米路东)递交投标回复函,

5、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招标人: 安阳市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梁先生 咨询电话:13503721921 日 期:2009年11月 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建设地点XX县城关镇XX村、梁庄镇XX村境内3土地整理规模约824公顷(XX村674公顷,XX村150公顷。)4相关单位招标单位: 安阳市土地整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XX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5招标方式邀请招标6招标范围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不包括预算编制)等工作7质量要求通过有关专

6、家及群众的评审,达到行业标准之规定8工期要求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9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投标人资质等级及合格条件、须具有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格、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企业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格书、企业建筑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的法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咨询或设计资格及工程师以上职称。11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方式;12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13投标有效期为:3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交纳。15踏勘现场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行现场踏勘,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发至电子信箱:TAHPBJDY1

7、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纪要发给所有投标单位。16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允许提交17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叁份副本18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截止日期19开标会议地址及时间20评标标准及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评分办法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本次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招标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发展各改革委员会等部委颁布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1、招标范围1.1安阳市土地整理中心就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不包括

8、预算编制)等工作进行投标。1.2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日期内,完成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任务,并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1.3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1)提供的可行性研究、初步勘察设计应满足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及其他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的要求,并应通过有关专家及群众的评审。(2)若上级主管部门或招标人认为需要进行技术设计、编制技术设计文件及相应修正,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且编制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3)工程施工时,应按规定派驻工地设计代表,协助业主解决各种与设计有关的问题,包括修改完善设计或局部变更设

9、计。(4)有关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用应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准为依据。2、资金来源2.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2.2中标后的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用均以人民币计算和支付。3、合格的投标人 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10项所述; 4.2投标人合格条件见前附表第10项所述; 4.3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1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4、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踏勘现场

10、 5.1鉴于本批申报项目选址尚未确定,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其周围进行考察。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的,现场考察期间的交通和食宿由投标人自行安排,费用自理。5.2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意外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除国家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之外,招标人均不负责。 6、标前会议6.1本项目不在组织标前会议。投标单位在收到招标文件三日内,如有疑问发至电子信箱:TAHPBJDY163.COM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招标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纪要发给所有投标单位。(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通知,均是招标文件的组

11、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前附表三、投标须知四、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合同五、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六、投标文件格式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

12、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皆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日18日前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以书面形式(澄清文件)予以答复,同时将澄清文件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文件,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9、招标文件的修改 9.l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13、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文件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9.4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10、招标文件的备案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前,应当将招标文件报上级部门备案。(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

14、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11.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述文件:12.1商务标部分、投标内容一览表及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资料(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投标单位在河南省承担相应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其它资料; (6)、投标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12.2技术标部分12.21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大纲;(1)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2)可

15、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进度计划(3)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4)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其它12.22技术建议书(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3)总体设计思路(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13、投标文件格式13.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另行编制投标文件(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4、投标报价 14.1本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方式进行报价; 14.2有关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用应以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土地开发整理

16、项目预算编制暂行规定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准为依据。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招标人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担保 16.1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

17、时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银行汇票; b.支票; c.现金。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将尽快退还(无息);最迟不超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7天。 16.5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9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

18、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投标人未参加开标会议或未递交投标文件的。17、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7.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8、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8.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8.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19、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18.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错误必须修改,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全部副本密封在一个包封内;19.2投标单位应在包封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须加盖投标单位的企业印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19.3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

20、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4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袋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20、投标截止日期20.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20.2招标人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20.3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原封退回给投标人。2

21、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根据本须知第20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根据本须知第15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23、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如资格

22、预审申请书中的内容发生变化,投标人须对资格预审申请书中材料重新更新,以证明其仍满足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并且所提供的材料是经过确认的。如果在评标时投标人已经不能达到资格标准,其投标将被拒绝。(五)开 标24开标24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确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可派获得授权的代表参加开标会。242、开标时,先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定无误后拆封唱标,主要公开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内容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的其它的内容。243、开标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相符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44、开标时,设开标记录人员

23、,如实记录开标过程发生的事件及唱标主要内容。245、开标时,设开标监督人员,监督开标程序是否正确,唱标人是否如实公布投标文件主要内容。246、澄清唱标结束后,经开标会主持人同意,投标人代表可就错唱或漏唱的内容要求澄清。澄清要求以开标会现场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开标会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六)评标、定标25、评标251、评标委员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此招标项目的评标专家。评标专家与采购人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人数为5人。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比较和评价,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

24、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252、资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要求界定其投标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是否为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是否为有效企业税务登记证;(3)企业建筑专业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4)企业城乡规划编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5)企业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6)企业建筑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格证书;(7)技术负责人工程咨询或设计资格证书及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9)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明文件以提供原件为准。若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审查,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253、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

25、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以未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为通过符合性审查:(1)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投标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3)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物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5)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

26、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以上情形之一者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综合评审。254、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5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投标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5、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综合比较与评价。256、询标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 256.1开标后,评委会将对投标文件

27、进行审查质疑、比较与评价,并对投标文件中的问题向投标人进行询问;256.2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256.3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比较与评价,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须按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派技术或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56.4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此书面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57、 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257.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进行;257.2在开标直至宣布评标结果之前,投标人如试图向

28、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7.3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参与评标的人员,不得将评标过程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257.4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26、评标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七部委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对以下内容打分。26.1投标报价(满分40分)本次招标采用明标底费率。标底费率为: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共计为2.6%。投标单位的投标费率与招标人的标底费率相比,投标费率高于标底费率者计0分;投标费率等于或低于标底费率者得满分4

29、0分。26.2商务部分(满分20分)26.21投标人2007年1月1日以来凡在河南省承担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单项工程的合同价值进行核算。100-500万(含500万)项目计2分,500-1000万(含1000万)项目计5分,1000万以上项目计8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为8分)。26.22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加4分,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加2分,最高加4分,否则不加分。2007年1月1日以来在河南省承担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单项工程1000万及以上合同价值的技术负责人加4分,在河南省承担过土地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单项工程500万

30、及以上合同价值的技术负责人加2分,否则不加分(此项满分为8分)。26.23 200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项目,项目业主对技术服务、工作质量、服务态度等出具满意程度评价的得4分,否则不得分,(此项满分为4分)。26.3技术部分(满分40分)26.31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大纲(25分)(1)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05分)(2)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进度计划;(05分)(3)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05分)(4)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05分)(5)后续服务工作安排及其它。(05分)评委可根据上述内容

31、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先进性而合理打分。26.32技术建议书(15分) (1)对招标项目的理解;(03分)(2)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02分)(3)总体设计思路;(05分)(4)对招标项目勘察设计的特点及关键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05分)评委可根据上述内容的全面性、可行性、针对性、先进性而合理打分。27、计分办法(1)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商务标、技术标的汇总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2)本办法计算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28、定标投标人的排名按得分顺序从高到低排列。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出2名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

32、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9重新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七)合同的授予30、合同授予标准30.1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1.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1.1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32、中标通知书37.1中标结果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公示五天,中标公示结束后,监督部门未收到投诉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3、合同协议

33、书的签订 33.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合同; 33.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3.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3.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工程,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34、未尽事宜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现行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招标文件有关条款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者,以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准。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

34、归招标人所有。 三、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合同委托方(甲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承包方(乙方):_地址:_邮码:_电话:_法定代表人:_职务:_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第二条乙方根据委托的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可行

35、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第三条甲方责任1.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可靠性负责。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选址报告;规划要求;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

36、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2.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3.在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4.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5.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

37、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6.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第四条乙方责任1.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6份,施工图设计8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2.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不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3.初步设计经上

38、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4.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5.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6.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第五条

39、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用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及办法计收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第六条违约责任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_元计算,增补设计费。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

40、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6.由于乙方的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7. 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1%,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_%(经批准生效)。8.甲方如延期交付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

41、付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费1%的违约金。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1%。第七条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按()项解决。1.申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第九条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份。其中正本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甲方:_甲方代表

42、:_年_月_日乙方:_乙方代表:_年_月_日四、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技术标准与规范本批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河南省关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设计人在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业主或业主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设计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设计人在

43、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工作中必须使用下述标准、规范:(1)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试行)(2)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编制规程(TD/T10112000)(3)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5)土地整理标准(TD/T101110132000)(6)水利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范(SL7294)(7)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99)(8)机井技术规范(SL2562000)(9)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453。116453。61996)(10)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189(11)节水灌溉技术规范(GB/T5026597)五、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2009年市级占补平衡XX县XX、XX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投 标 文 件投 标 单 位: (盖章)投标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盖章)投 标 日 期 年 月 日目 录商务标部分一、投标内容一览表二、投标函三、投标保证金四、授权委托书五、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资料六、投标单位及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材料七、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填写和提交的其它资料八、投标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技术标部分九、可行性研究、规划、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十、技术建议书一、投标内容一览表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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