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江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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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东江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 东采公2009485号 招标单位: 东莞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2009年9月 目 录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投标资料表第四篇 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 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 用户需求书第七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投标邀请书 1、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为东莞市东江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东采公200

2、9485号)选取所需的监理服务单位。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欢迎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2、 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项目名称:东莞市东莞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监理等项目包括如下几个子项工程:1、东莞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52公里的东莞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2、西部干道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16公里的西部干道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3、东部快速路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28.8公里的东部快速路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2年;4、环城路北环

3、段等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22公里的环城路北环段等路段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5、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工程环城路部分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工程监理,对总长约6.5公里的莞深高速与环城路共线段工程环城路部分路灯及照明设施的维护、维修过程的监控,合同期为3年;(注:详见用户需求书。)3、 合格投标人指:1)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2) 已在东莞市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在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3) 为保证本工程监理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凡市外企业在莞承接业务的,必

4、须在莞设有注册分支机构,且其注册分支机构的设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即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04年4月,以经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核定标准),投标时必须提供在莞注册分支机构5年以上(含5年)在莞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4)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名,涵盖市政专业、电气或电气自动化或机电专业,中级职称以上(含中级职称)测量专业、试验检测专业、合同管理专业等多个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名(具体人员基本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之拟投入人员列表要求),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5) 投标人除具有办公电脑、

5、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常规办公设施外,还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辆能保障快捷迅速工作的工作巡查用汽车,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明【如车辆以个人名义购买,投标时需提供车主为投标人企业职工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于2009年9月14日至2009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采购文件时

6、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含投标人及其在莞注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含投标人及其在莞注册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证书、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和复印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6、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

7、证金,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元,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15款”要求提交。7、 投标文件于2009年10月14日上午09:009:30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8、 兹定于2009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下述地址公开开标。9、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10、洽购招标文件: 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B309联系人:高

8、小姐 0769-2280580911、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查询: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驻东莞办事处地 址:东莞市莞城东兴路170号罗沙大厦A栋1502室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769) 22317363-8125传 真: (0769) 22317373 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总则1资金来源2合格的投标人3合格的服务4投标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6招标文件的澄清7招标文件的修改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10投标函11投标报价12投标报价货币13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

9、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投标保证金16投标有效期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20迟交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4评标委员会25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对投标文件的澄清27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8评标原则及方法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30资格后审3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3中标通知34签署合同35履约保证金36 中标服务费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合格的投标人2.1合格的投标人是指:1

10、) 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2) 已在东莞市领取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且在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中备案资质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3) 为保证本工程监理服务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凡市外企业在莞承接业务的,必须在莞设有注册分支机构,且其注册分支机构的设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即注册时间不得晚于2004年4月,以经注册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核定标准),投标时必须提供在莞注册分支机构5年以上(含5年)在莞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4) 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7名,涵盖市政专业、电气或电气自动化或机电专业,中级职称以上

11、(含中级职称)测量专业、试验检测专业、合同管理专业等多个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名(具体人员基本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篇投标文件之拟投入人员列表要求),投标时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5) 投标人除具有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常规办公设施外,还必须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5辆能保障快捷迅速工作的工作巡查用汽车,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明【如车辆以个人名义购买,投标时需提供车主为投标人企业职工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2 为达到履行本采购合同及相关服务的目

12、的,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投入本项目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和相当规格的车辆、办公及检验设备;2)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班子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班子必须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监理人员组成基本要求表的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予以拒绝;开标会议上,各投标单位应将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监理人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和所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证(非注册人员的上岗证)、职称证原件连同投标文件(与投标文件分开封装)交招标代理,待确定中标单位后,招

13、标代理负责将证书原件转交城市管理局代管,直至工程合同期满。未中标单位人员证书原件当场退回。未按本款要求提交相关证书原件的投标单位,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取消中标资格。2.3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2.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分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2.5 投标人必须在售卖招标文件期间在招标代理机构处报名购买了招标文件,

14、方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合格的服务3.1合同规定的服务指其来源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服务。4投标费用无论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须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投标资料表第四篇合同条款格式第五篇相关保函格式第六篇用户需求书第七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附件二: 评标工作大纲5.2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5、粗体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招标人”指东莞市城市管理局;(2)“招标代理机构”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3)“投标人”指在招标文件售卖时间内从招标代理处购买了纸质招标文件,参加东莞市东江大堤路灯及照明设施养护等项目监理服务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所需的服务的投标,并按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当事人;(4)“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5)“中标人”指其投标被招标人接受,并与招标人签

16、订合同的当事人;(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服务的单位,即东莞市城市管理局。(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澄清通知;(9)“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的全部文件;(10)“书面函件”指手写、打字或印刷的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和传真;(11)“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2)“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

17、五日前收到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有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7招标文件的修改7.1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7.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的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7.3招标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

18、间和开标时间,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7.4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7.5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_)、中国政府采购网(_)上公布,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

19、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一、经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目录:1)投标报价表2)分类报价明细表二、商务技术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装订成册)目录:商务部分1)投标函2)营业执照(含在莞注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在莞注册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东莞市建筑行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相关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如果无委托则无需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5)投标人基本情况6)

20、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人员列表7)关于提交资料真实性的承诺书8)投入本项目的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常规办公设施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9)投入本项目的工作巡查用汽车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车辆以个人名义购买,需提供车主为投标人职工的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0)投标人在莞注册分支机构5年以上(含5年)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1)2007年以来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2)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的简历、经验及业主

21、评价,正在执行监理的项目及其在该项目中的岗位职责、职称、执业资格登记注册证书复印件及其在投标人单位执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总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资格登记注册证书原件备查)13)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要求注明各专业人员的姓名、专业、技术职称,注册/执业/岗位证书、经验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提供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4)具有城市道路路灯、广场灯饰及照明设施维护项目监理的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及业主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同时携带原件备查)15)业主对投标人企业综合实力评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6)

22、合同条款响应程度(合同条款偏离表)1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18)最近3年企业牵涉的主要诉讼案件、处分或处罚(如有)19)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文件技术部分17)技术响应文件基本要求(技术规格偏离表,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用户需求书要求逐条填写)18)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含但不限于工程项目概况、工程的特点、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目标等)19)监理规划(含但不限于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人员岗位职责、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制度、监理设施等)20)工作重点、难点及其解决措施21)应急方案22)服务承诺23)“投标人须知”第14款

23、规定及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9.1.2 唱标信封1)投标报价表2) 分类报价明细表3) 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随身携带,以备查核。)】4)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一式两份)5)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9.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投标函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投标函。11投标报价11.1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以包为单位填报监理收费的方式进行实值金额报价(非费率报价形式)。投标报价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 3 年(其中有一分项工程为2年)所需的监理费用,一次包干,合同期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4、任何有选择的投标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11.2 投标报价表应包括: 本项目对应包段下3年监理服务全过程的人工、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通讯设施、交通设施、办公设施、试验检验设施、办公用房及水电,保险、税金、巡查等完成监理服务的一切费用。11.3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时使用;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投标人以不同的条件中标的权利。11.4本次招标每个子项工程设“最高报价值”,投标人的子项工程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报价予以废标。11.5 中标服务费不在投标报价中单列。12投标报价货币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

25、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根据合格投标人条件及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具有相应的履约服务能力,投入本项目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服务队伍和相当规格的车辆、办公及检验设备;2)保证服务的稳定性,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会制度,具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投标人证明其相应资格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文件。13.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

26、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根据第9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为说明第14.1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对服务、技术要求所描述的特征或说明只是概括性的,不能理解为所需要的全部系统工序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行业技术和以往的服务经验,合格优质的完成采购内容和包含的全部实际工序及服务,以使招标人满意。但本招标文件技术指标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技术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人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回答并完全满足这些要求。否则若有一

27、项带“”的指标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做废标处理; 15投标保证金15.1 投标人投标时,须附有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15.2 投标保证金是用于保护本次招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根据第15.7款规定,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5.3 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支票、现金和保函方式,同时不接受以现金、个人帐户、分支机构帐户转入下述帐户的方式)提交,支付人必须为本项目投标人,同时应在用途栏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485号),并且确保于开标前一天到达指定的银行帐户(以银行收到为准,汇错帐号作废标处理)。未按照上述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

28、作为无效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收取帐户:帐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远东)开户银行:建行东莞市分营银行帐号:4400177880805300199015.4 任何未按第15.1款和第15.3款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15.5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本项目的招标结果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投标人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

29、帐退还原汇入帐户。(关于退还投标保证金事宜的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15.6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其根据第36款缴付中标服务费、第34款签署合同以及第35款提交合格履约保证金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应携带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合同原件一份(交招标代理机构备案)及履约保证金支付凭证到招标代理机构处。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东莞市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办法及东莞市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转出审批流程等相关规定收集齐相关资料,向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提出申请,经其审核通过并转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并由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投标保证金转出事宜,予以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帐退还原汇入帐

30、户。逾期办理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迟延退款责任。15.7 若发生下列情况,经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招标代理机构在书面通知投标人(或中标人)后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如果投标人在第16.1款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人如果:(1)未根据第34款规定签署合同;或(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或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或(3)中标后未按第35款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4)中标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未按第36款规定缴付中标服务费;或(5)提供虚假投标文件或虚假补充文件的,或经政府采

31、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认定投标人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规的行为。16投标有效期16.1投标文件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16.2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6.3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第15款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投标保证金延长期内仍适用。17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7.1投标人应

32、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7.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7.3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4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

33、副本的封面及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7.5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7.6电子文件用MS OFFICE2000或以上版本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7电报、电传、传真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不含唱标信封)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8.2唱标信封应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18.3投标文件密封封装标记:1)

34、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8.4如果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9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1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三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9.2招标代理机构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

35、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履行。20迟交的投标文件根据第19款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1.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7款和第18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1.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1.4投标人不得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至第16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

36、按第15.7款(2)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五、开标与评标22开标22.1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携带身份证或其他证明材料,以备核对身份)。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2.2按照第21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2.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监督人员和投标人代表(第一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将对所有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折扣声明,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若招标代

37、理机构宣读的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有关监督人员或公证人员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确认宣读的结果。22.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5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2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1递交投标文件后,

38、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3.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4评标委员会24.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审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东莞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24.2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投标文件的评审、得出评审结果,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5投标文件的初审25.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

39、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5.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被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7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7.1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

40、详细评审。27.2对投标价格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3对投标文件技术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4对投标文件商务的评审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5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7.6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8评标原则及方法28.1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技术、商务、评审。28.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7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方法,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打分,28.3 最终综合得分由高向低排序,评标委员会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

41、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六、授予合同29授予合同的准则29.1除第32款规定外,招标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招标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9.2 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30资格后审30.1招标结果预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才可发中标通知书。如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亦应提供其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原件送交至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B区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

42、标服务大厅,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的监管下核对。(联系人: 高小姐 076922805809)30.2招标人在投标结果预公示后一个星期内组织人员审查中标人是否有能力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人的规模、人员、场地、业绩等方面的核实或现场考察。如果审查通过,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价,并对下一个候选的投标人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按照30.1款、30.2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0.3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按照30.1款、30.2款进行审查或重新招标。31招

43、标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服务数量的权利招标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三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服务(范畴)予以增减,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32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3中标通知33.1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文件被接受。33.2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代理机构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3.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4 中标人如在收到

44、招标结果通知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34签署合同34.1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给中标人。34.2 中标人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三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将采购合同复印件1份送至东莞市政府采购监管科备案。35履约担保35.1 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办理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金额的5%,否则招标人可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申请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

45、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提交方式可按照下述方式提交:(1)采用履约保函方式: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由银行支行及以上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格式。保函格式如与招标文件格式不相符则要事先征求招标人书面同意才视为有效。保函应在合同货物验收合格及结算完成后28天内继续有效。若采购未能按期完工,保函必须延期,延期银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果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先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履约保函有效期到达,中标人应在原提交的履约保函有效期满前15天内,无条件办理履约保函延期手续,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

46、人可在履约保函到期前将履约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户。(如果提交是国内非东莞市的银行支行及以上的银行机构出具的保函,要附上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书;如果提交是国外银行出具的保函,则要同时提供中国银行东莞市分行的相关证明。)(2)履约保证金。可采用电汇、转帐方式提交( 注明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在签订合同前到帐(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十个日历日内,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后,到期后无息退还。开户名称:东莞市会计核算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营业部帐号:44001778808053001387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4款或第35.1款规定执行,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中标资格授予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人或重新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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