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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节 总则-2第二节 质量检测、控制监理实施细则-6第三节 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8第四节 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16第五节 安全施工监理实施细则-20第六节 土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2第七节 混凝土路面施工监理实施细则-29第八节 施工测量监理实施细则-31第九节 建筑材料质量监理实施细则-34第十节 工程质量检测试验监理实施细则-37第十一节 砼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41第十二节 工程验收监理实施细则-46第十三节 屋面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十四节 栏杆安装监理实施细则第十五节 装修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十六节 仪器设备安装监理实施细则第十七节 埋件预留监理实施细则第十八节 工程验收监理实
2、施细则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第一节 总则1.1 编制依据本细则根据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设计技术要求及图纸、业主与承建单位合同文件、监理规划、有关监理规范等要求编制。1.2 本细则使用范围本细则使用于:河北省2011年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1.3工程主要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改建水文站20处,新建水位站38处,改建水位站2处,新建省水文信息中心1处,水文信息分中心3处,组建水文应急机动测验队1个,工程仪器设备购置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1.3.1项目土建部分:设置断面标志牌54个,设立观测水尺334处,计1160m,新建水位平台69处,修建观测路3008m2,
3、新建雨量观测场2个,架设测流缆道15座、测桥3座,设立水准点129个,新建站房405 m2、操作室651m2,硬化院落4295m2,修筑护岸3处,架设供电线路1250m等。1.3.2项目仪器设备购置部分:购置巡测车1辆、桥测车4辆、测船5艘、ADCP8套、雷达波测流仪8台、浮子式水位计及传输设备20台(套)、雷达水位计及传输设备7台(套)、电子水尺水位计防伟输设备39套、普通流速仪49架、手持式电波流速仪13台、测深仪3台、多波速水下测量系统1套、振动测沙仪2台、翻斗式雨量计及传输设备35台(套)、电子天平11架、全站仪2台、水准仪16架、北斗通讯终端8台、GPS 12套、台式计算机39台、便
4、携式计算机27台、服务器5台,发电机6台等。1.2 监理机构职责项目监理机构应依照监理合同中项目法人授予的职责与权限,与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密切协作,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的职责和义务,通过认真、谨慎、勤奋与高效的工作,促使工程建设合同目标得到实现。项目监理机构应履行施工措施计划审批、工程开工(停工、返工、复工)与完工指示、施工质量签证、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解释与合同争端调解、有限施工变更、合同支付签证、安全生产与施工环境保护监督、施工关系协调、对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资质审查等各项必需的职责与权限。1.2.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监理工作,保证项目监理机构高效有序运转;负责对项目监
5、理工作分解,指定相关项目监理组对相关项目监理工作负责。对监理人员行为规范进行监督、组织监理人员上岗培训、业务考核、岗位管理、内部协调和对外公共关系处理等项工作。1.2.2项目监理机构综合部门应做好文件收发登记及文件、资料、记录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2.3 项目各级监理人员直接负责相应工程项目现场的施工准备、资源投入、合同履行等全过程的跟踪监理和信息(记录)处理;承担工程进度、施工质量、合同支付三项目标控制和合同商务管理等监理业务;负责工程施工控制目标与对策措施的指定、进展跟踪、过程分析与目标调整。1.3 监理工作程序1.3.1 工程建设监理的一般程序: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确定监理人员,编制监
6、理规划并报送业主;以工程建设合同文件为依据,按工程建设分专业和分项目编制监理工作规程或监理实施细则;按照监理工作规程或监理工作细则进行监理;组织、主持或参与合同工程验收;监理业务完成后,向业主提交工程监理档案资料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1.3.2 原材料控制工作程序:监理机构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执行材料进场检验制度,没有经过检验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建设。对钢材水泥等原材料实行施工单位进场检验(查产品合格证、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许可证、批号、代表数量、外观检查等)、抽样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材料不能用于工程建设。对石材、砂等“地材”,实行施工单位现场勘察、并要求施
7、工单位进行复查试验和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制度。未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地材”不能用于工程建设。督促施工单位根据原材料采购计划,建立原材料进出台帐。台帐内容至少包括:进货日期、材料来源、进货数量、规格、合格证编号、检验、试验结果、监理认可结果、用途、使用部位等。检查施工单位原材料检测、试验单位资质是否经过省(市)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检测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仪器设备情况。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原材料检验单进行审查,签署意见(认可或不认可意见及理由)。必要时,对重要的原材料进行见证抽样试验或监理抽样试验。委托试验的,对试验单位提出的报告要检查认可。1.3.3 施工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施工质量控制原则:以施工及验收
8、规范、工程质量评定标准为依据,督促施工单位全面实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对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境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监督施工的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严格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不予签证、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制度。事前控制: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交底工作、核转设计文件。受项目法人委托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研究确定工程项目划分和工程关键部位,将划分结果报相应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认定。进行监理交底,明确监理工作的控制方法和要求。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内容至少包括:施工布置是否合理、施工方法是否可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可靠并具有针对性
9、等。核查开工条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进场人员设备情况等),签署开工意见,发布开工令。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检查需要定期检验的设备、仪器的检验证明。签认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审查生产性试验的技术参数和工艺流程。事中控制:对施工现场有目的地进行检查巡视,对施工过程的关键工序、特殊工序、重点部位和关键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抽样(平行)检测和控制工序交接;检测施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或整改通知等。事后控制:依据设计文件和施工质量评定与验收规程,及时核定单元工程质量等级,签署核定意见。根据施工单位隐蔽工程报验单,对隐蔽工程进行现场
10、检测、核查,签署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意见,对合格的准予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对不合格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对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需建设、监理、设计和施工等四方到场签署联合验收意见。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单元工程质量报验单及其他资料进行审查,并到现场进行抽查、核查,签署质量等级评定意见,做好检查记录。对符合要求的确认质量等级,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监理工程师签发不合格工程项目通知,待施工单位整改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验。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阶段,应按SL2231999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其他有关验收规范进行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1
11、.3.4进度控制工作程序进度控制原则:工程进度控制的依据是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目标。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原则下,采用动态的控制办法对工程进度进行主动控制。进度控制工作程序: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规模、质量标准、工艺复杂程度、施工现场条件、施工队伍条件、材料供应计划落实情况等,全面分析施工队伍编制的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工期是否满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所需的人力、材料、设备的配置与进度计划是否协调等问题后,签署审批意见。监督检查进度计划的实施,根据检查结果对工程进度进行评价和分析,发现偏差应要求施工队伍及时采取措施,作出赶工进度计划的安排。发现工程进度严重偏差计划时,总监理工
12、程师应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原因分析,召集建设各方研究措施,调整进度计划并督促实施。1.3.5 工程量计量控制工作程序工程量计量原则:严格执行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量支付办法。坚持在报验资料不全、与合同文件的约定不符、未经质量签证合格或有违约的不予审核和计量的原则。对有争议的工程量计量,应采取公正、协商的方法确定。工程量的审核应在承包合同约定的时限内进行。工程量签认程序:监理工程师应认真记录所监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必要时进行测量核实。根据工程量核实记录,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月完成工程量报审表核实签认。对某些特定的分部工程的计量方法由监理、建设和施工单位协商约定。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工程量,监理工程师应会
13、同施工单位如实计量。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施工变更,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规定程序对符合程序的合格工程办理现场计量签认手续,并报总监审查。1.3.6 合同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应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经常跟踪合同执行情况,提前向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合同管理程序:根据设计变更、工期延期、费用索赔、合同争议和违约事件处理管理程序的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监理过程中应记录、收集详细资料,依据上述事件的事实审核、评估施工单位提交的设计变更洽商费用申报表、工期延期申请表、费用索赔申请表和合同一方或双方提交的解决合同争议申请和违约申诉报告等,对上述事件做出公正处理。
14、项目监理机构应严格工程暂停的管理,若由于发生必需暂停的紧急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应协同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处理好因工程暂停诱发的各类问题。要加强对工程分包合同的控制与管理。1.3.7安全管理程序安全管理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对在施工程进行全过程安全监控。安全管理程序:监督承建单位认真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和标准。督促承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及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及安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停
15、工处理,安全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施工。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编制实施性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并落实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和防护措施,每道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1.3.8信息管理程序:信息管理原则:监理信息管理规定了建设工程信息监理信息资料的管理职责和信息的收集、传递、分析、处理、编码和存储、归档管理的方法,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和有效。第二节 质量检测、控制监理实施细则2.1.编制依据:本细则依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国家或部门颁发的规程规范以及水利水电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编制。2.2适用范围:2.2.1本细则适用于本工程所有项目的检测试验。2.
16、2.2本细则所指的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了从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并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和有关规程规范对工程各部位逐项进行的检查和测试。2.3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测体系按三级进行:2.3.2施工单位自检;2.3.2监理部或经监理部确认的检测机构;2.3.3代表政府的质量监督机构。2. 4工程质量检测分为外观检验和实测两种类型:2.4.1外观检验项目,以目测检查为主要手段;2.4.2实测项目,使用专门试验设备、仪器进行试验或专用工具检验的检测。2.5施工单位应报送的材料2.6.1施工单位检测试验室必须具备与所承包工程相适应,并满足合同文件和检测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要求的检
17、测手段和资质。所有从事质量检测工作人员均须持证上岗。2.6.2主要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将其检测试验室详情报送监理部审核,其报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2.6.2.1检测试验室的资质文件(包括资格证书、承担业务范围等的复印件)。2.6.2.2检测试验室仪器、设备清单(仪器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并注明哪些用于工地试验室)仪器、仪表的率定及检验合格证。对于检测中所有的特殊设备应附有操作说明书复印件。2.6.2.3各类检测、试验记录表和报表的样表。2.6.2.4检测试验人员守则及试验室操作规程。2.6.2.5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或监理部要求报送的有关材料。2.6.2.6当检测试验室需要新
18、建、变更、扩充或更换新设备时,施工单位应将检测试验室变化情况报送监理部审核。2.7监理部工程质量检测的职责2.7.1监理部依据发包人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充分运用检测技术和技能有效地开展工作。2.7.2行使工程质量检测监理权,并接受政府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2.7.3审查和确认施工单位对外委托的检测项目和实验报告。2.7.4制止施工单位检测人员进行检测和试验中不规范操作,除非施工单位提出详实的对比资料,说明其测试成果质量在容许误差范围之内,并经监理部认可。2.7.5有权立即停止违反试验规程的工程质检人员进行的检测和试验操作,直至向施工单位提出撤换此类作业人员的要求。2.7.6监理部的监理人员有权进
19、入施工现场执行质检监理,对工程有关部位进行抽样检查,调阅施工单位质检原始记录和施工原始记录。2.7.7当监理人员认为施工单位提出的质检资料及测试成果不充分或有疑问时,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作出补充、解释、甚至返工。2.7.8制止违反施工规程、规范、技术质量要求,违反安全作业要求的违规施工与作业。2.7.9对于有可能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安全施工的施工与作业,监理人员有权向施工单位要求停止作业并纠正,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直至发布停工指令。2.7.10参与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及处理工作。及时报告检测监理中发现的问题。2.8施工过程质检与报验程序及其它施工过程的质量检测与报验程序执行有关的监理实施细则
20、。2.8.1各工程项目的检测内容,技术要求,包括工序开工前的质量预控,按有关质量检测标准、质量等级评定标准或有关监理实施细则执行。2.8.2施工单位应估计到报请监理部进行检测、审核的合理于必要的时间,如果因施工单位报验不合格造成相应工程项目开工(仓)的延误,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2.8.3监理部对工程质量实施抽查和复验,以及对施工单位检测、试验成果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减轻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经监理部检验认为不合格的部位,除非施工单位有充足的资料、数据向监理部解释并得到认可,否则不合格部位应返工后重新报验。如果施工单位对监理部监理人员复检结果或签证意见
21、有异议时,可于收到书面意见后7天内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确认或变更的申请。如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意见有异议,可于收到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确认意见后7天之内向建设单位申请复查或复检,如果复查、复验的结果符合要求,则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业主承担,否则施工单位承担。所有工序质量评定表为一式二份,开工签证表、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一式二份,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表一式四份,经监理部复验合格、完成所有签署手续后除留一份监理部外,其余返回给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保存,作为竣工资料。第三节投资控制监理实施细则3.1监理人员职责3.1.1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投资控制的监理活动。3.1.2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承包人呈报的工程量计
22、量资料进行签证确认,监理员负责对工程量进行核算。3.1.3造价工程师负责对新增、变更工程项目调整的单价进行审核。3.2投资目标控制体系3.2.1投资控制的措施和方法用施工进度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控制投资要熟悉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详细定出总体布置和各建筑物的轮廓尺寸、标高,材料类型、工艺要求和技术要求等,准确地计算出各种建筑材料的规格、品种和数量,砼浇筑、各类机械、电气的工程量等。在此基础上,编制施工进度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以此做为达到控制投资的目的。3.2.2编制资金投入计划3.2.2.1进行投资目标分解在工程量清单项目划分基础上,根据承包商的合同报价和物资采购合同的报价,综合考虑发包人的其他
23、支出,协助发包人按投资组成和施工区段进行资金分解。(2)编制资金投入计划,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的安排,统计各时段需要投入的资金,投入现金流过程。在资金投入现金流过程的基础上,按时间对资金进行累积计算,做出资金投入计划。3.3计量与支付计量与支付的依据、范围和方法计量与支付的依据:(1)设计文件(包括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2)招投标文件;(3)施工合同。3.4工程量计量方法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每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
24、确计量,计量周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并于每月25日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提交的资料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规定的格式执行。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工程师共同复核,此时,承包人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工程师进行复核并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若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工程师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承包人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
25、包人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人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部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人未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工程师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所有工程项目的计量方法均应符合符合同技术条款各章的规定,承包人应自供设备和用具,并保证计量设备和用具符合国家度量衡标准的精度要求。凡超出施工图纸和合同技术条款规定的计量范围以外的长度、面积或体积,均不予计量或计算。实物工程量的计量,应由承包人应用标准的计量设备进行称量或计算,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后,列入承包人的每月工程量报表。3.5重量计量的计
26、算凡以重量计量的材料,应由承包人合格的称量人员使用经国家计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的称量器,在规定的地点进行称量。3.6面积计量的计算结构面积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结构物尺寸线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在现场实际量测的结构物净尺寸线进行计算。3.7体积计量的计算结构物体积计量的计算,应按施工图纸所示轮廓线内的实际工程量或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在现场量测的净尺寸线进行计算。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大体积混凝土中所设体积小于0.1m3的孔洞、排水管、预埋管和凹槽等工程量不予扣除,按施工图纸和指示要求对临时孔洞进行回填的工程量不重复计量。混凝土工程量的计量,应按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已完工程的净尺寸计算;土石方填筑工程量的计量,应
27、按完工验收时实测的工程量进行最终计量。3.8长度计量的计算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除施工图纸另有规定,应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纵向轴线或基础方向的长度计算。3.10预付款支付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预付款申请后,应审核施工单位获得工程预付款已具备的条件。条件具备、额度准确时,可签发工程预付款付款证书。监理机构应在审核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的同时审核工程预付款应扣回的额度,并汇总已扣回的工程预付款总额。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单位的工程材料预付款申请后,应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单据和有关证明资料,并按合同约定随工程价款月付款一起支付。3.11工程价款月支付工程价款月支付每月一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审核
28、施工单位提出的月付款申请,同意后签发工程价款月付款证书。施工单位应当在每个月25日前报送当月的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表。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包括以下内容:本月已完成并经监理机构签认的工程项目应付金额;经监理机构签认的当月计日工的应付金额;工程材料预付款金额;价格调整金额;施工单位应有权得到的其他金额;工程预付款和工程材料预付款扣回金额;预付款的扣回按照业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规定的方式进行:累计完成工程的30,扣回预付款的30;累计完成工程的60,再扣回预付款的30;累计完成工程的90,再扣回预付款的40。保留金扣留金额;扣保留金比例为中期支付证书额的10,保留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5。合同双
29、方争议解决后的相关支付金额。3)工程价款月支付属工程施工合同的中间支付,监理机构可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对中间支付的金额进行修正和调整,并签发付款证书。3.12工程变更支付监理机构应依照施工合同约定或工程变更指示所确定的工程款支付程序、办法及工程变更项目施工进展情况,在工程价款月支付的同时进行工程变更支付。对于某一个细目来讲,如果已经完成的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所标的工程量相差25以上,而且该变化造成中标合同价格变化1以上,监理应对此变化调整单价。如果工程量的各项变化使中标合同价格的变化超过了15,则单价调整必须经过业主的事先批准。3.13完工支付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移交证书后提交
30、的完工付款申请及支持性资料,签发完工付款证书,报项目法人批准。审核内容:到移交证书上注明的完工日期止,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累计完成的工程金额;施工单位认为还应得到的其他金额;项目法人认为还应支付或扣除的其他金额。3.14最终支付监理机构应及时审核施工单位在收到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及结清单,签发最终付款证书,报项目法人批准。审核内容: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和经监理机构批准已完成的全部工程金额;施工单位认为还应得到的其他金额;项目法人认为还应支付或扣除的其他金额。3.15付款申请的内容及应提供的资料施工单位应对经监理机构签认的合同工程量及手续完备的工程变更进行支付申请。付款申请应
31、提供的资料:工程价款月支付申请书;工程价款月支付汇总表;经监理机构签认的计量申请资料。3.17计量与支付的申报、审批程序工程计量程序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机构应监督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或施工合同约定完成原始地面地形的测绘以及计量起始位置地形图的测绘,并审核测绘成果;工程计量前,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计量人员的资格和计量仪器设备的精度及率定情况,审定计量的程序和方法;在接到施工单位计量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审查计量项目、范围、方式,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计量所需的资料、工程计量已具备的条件,若发现问题,或不具备计量条件时,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和调整,直至符合计量条件要求,方可同意进行计量;监理机构应会同施
32、工单位共同进行工程计量;或监督施工单位的计量过程,确认计量结果;或依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抽样复核;在付款申请签认前,监理机构应对支付工程量汇总成果进行审查;若监理机构发现计量有误,可重新进行审核、计量,进行必要的修正与调整。当施工单位完成了每个计价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与其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总体量测,核实该项目的最终计量工程量。3.18控制费用索赔的措施和方法控制费用索赔的原则预防为主的原则。任何索赔事件的出现,都会造成工程拖期或成本加大,增加履行合同的困难,对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来说都是不利的,因此,监理工程师应努力从预防索赔发生着手,洞察工程实施中
33、可能导致索赔的起因,防止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出现。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监理工程师必须以完全独立的裁判人的身份,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审查索赔要求的正当性。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到有详细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等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公平合理原则。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时,应恪守职业道德,以事实为依据,以合同为准绳,作出公正的决定。合理的索赔应予以批准,不合理的索赔应予以驳回。协商原则。监理工程师在处理索赔时,应认真研究索赔报告,充分听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意见,主动与双方协商,力求取得一致同意的结果。这样做不仅能圆满处理好索赔事件,也有利于顺利履行和完成合同。当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
34、监理工程师有权作出决定。授权的原则。监理工程师处理索赔事件,必须在合同规定、建设单位授权的权限之内,当索赔金额或延长工期时间超出授权范围时,则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在取得新的授权后才能作出决定。必须注意资料的积累。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的会议应当做好文字记录,并争取会议参加者签字,作为正式文档资料。同时还应建立业务往来的文件编号档案等业务记录制度,做到处理索赔时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单项索赔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所谓一揽子索赔处理方式。监理工程师审查索赔报告
35、。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的索赔申请。接到施工单位的索赔意向通知后,监理工程师应建立自己的索赔档案,密切关注事件的影响,检查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时,随时就记录内容提出他的不同意之处或他希望应予以增加的记录项目。在接到正式索赔报告后,认真研究施工单位报送的索赔资料。首先在不确定责任归属的情况下,客观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重温合同的有关条款,研究施工单位的索赔证据,并查阅他的同期记录。通过对事件的分析,监理工程师再依据合同条款划清责任界限,如有必要时还可以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供补充资料。尤其是对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都负有一定责任的事件影响,更应划出各方应承担合同责任的比例。最后再审查施工单位提
36、出的索赔补偿要求,剔除其中的中合理部分,拟定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款额和工期展延天数。索赔成立条件,依据合同条件内涉及到索赔原因的各条款内容,可以归纳出监理工程师判定施工单位索赔成立的条件为:与合同相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施工单位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上述三个条件没有先后主次之分,应当同时具备。只有监理工程师认定索赔成立后,才按程序处理。费用索赔管理的基本程序项目监理部收集资 料详细记录过程承包人随时提交事件的详细报告费用索赔事件的发生承包人向项目监理部提
37、交书面费用索赔意向不同意不一致项目监理部审核与评估事件结束后,承包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CB27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费用索赔签认单JL20与承包人、发包人协商第四节、进度控制监理实施细则4.1编制依据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工程施工合同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施工监理规划、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03);4.2监理人员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施工进度控制的监理活动。监理工程师负责对本标段施工进度进行控制。监理人应及时审批承包人报送的施工计划文件。对于必须报批的进度计划报告,若承包人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人的审签意见,将视为己同意了承包人的进度计划。对于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监理人应严
38、格按实际情况慎重处理或报发包人审批后执行,并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依据有关合同条款或接受承包人的申请,审查、处理有关延长工期的问题。如发现出于承包人的原因而延误工期,应立即要求承包人提出补救措施,限期达到设计要求:如仍不能按期完成进度,拖延工期达一个月以上时,则发包人有权令其停工整顿。监理人应组织召集有关承包人参加的例会协调各种关系,并参加发包人与承包人召开的工程进度协商会,对工程进度问题提出监理意见。因加速赶工所增加的费用,属于承包人合同责任与风险的,由承包人承担。属于发包人责任、风险与合同外要求的,由承包人申报,监理人审核并经发包人确认后列入合同支付。4.3进度控制内容、措施和方法工程进
39、度控制的内容和方法根据业主确定的项目工期编制实施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工期控制要求,并以此为依据,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由承包单位执行。每个月的25日前,递交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一式四份,其内容应包括:包括临建工程在内的计划完成的工程项目;工程形象和工程量;主要物资材料(钢材、木材、水泥等)计划耗用量;施工现场各类人员数量和下期劳动力安排计划;各种施工设备的投入计划;材料设备的定货、交货和使用安排;工程价款结算情况以及下期预计完成的工程投资额;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的程序: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进度计划;监理
40、机构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明确审批意见。必要时召集由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专题会议,听取施工单位的汇报,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如施工进度计划中存在问题,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交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或调整;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修改、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关键线路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材料、构配件、工
41、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标段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对项目法人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编制描述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和用于进度控制的各类图表;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资源的投入,并按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实施;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以及施工单位每日的施工设备、人员、原材料的进场记录,并审核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关键线路的进度实施重点跟踪检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
42、间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开展。4.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监理机构在检查发现实际工程进度与施工进度计划发生了实质性偏离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根据工程变更情况,公正、公平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期变化事宜。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指示施工单位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依据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期索赔申请,提出索赔处理意见报项目法人;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使总工期目标、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发生较大变化时,应提出意见报项目法人批准。4.5进度控制的保障措施采用综合协调管理的手段,
43、对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组织、管理、协调和控制。以合同为依据,以总控计划为控制手段,发挥综合协调管理的优势,调动各施工单位的积极性,使各参建单位密切合作和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建立例会制度,保证各项计划的落实。项目监理部每月10日、20日、30日组织例会,完善例会制度,使参建各方信息交流渠道通畅,问题解决及时。通过周计划保证月计划,通过月计划保证阶段目标计划,通过阶段目标计划保证工程总进度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检查分析、描述、预测。出现较大偏差时,要求施工单位修订计划,以便使计划符合实际进度情况,调整后的进度计划交监理部审批。进度严重滞后时,其后果将直接影响合同计划的按时完成,要求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加快
44、进度,并报项目法人备案。建立计算机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科学地动态管理工程进度。4.6停工与复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可视情况决定是否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发包人要求暂停施工时;承包人未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工法施工,并且可能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或造成安全事故隐患时;承包人有违反施工合同的行为时。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机构应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工程继续施工将会对第三者或社会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时;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所必要时;发生了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时;承包人拒绝服从监理机构的管理,不执行监理机构的指示,从而将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产生严重影响时;其他应
45、下达暂停施工通知的情况时。监理机构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应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机构暂停施工通知报告后,在约定时间内予以答复;若发包人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其已同意,监理机构可据此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并根据停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明确停工范围。若由于发包人的责任需要暂停施工,监理机构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通知时,在承包人提出暂停施工的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予与答复。下达暂停施工通知后,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妥善照管工程,并督促有关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影响因素,为尽早复工创造条件。在具备复工条件后,监理机构应及时签发复工通知,明确复工范围,并督促承包人执行。监理机构应及时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停工引起的与工期、费用等有关的问题。4.7控制工期索赔的措施和方法工程进度计划实施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督,应用网络技术,实施动态控制。发现偏离及时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