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公路工程索赔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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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1 总 则12 索赔产生的原因与分类13 索赔的程序24 索赔的条件35 索赔的证明资料46 索赔文件46.1 索赔意向书46.2索赔的申请报告47 索赔处理的原则48 索赔的控制管理49 索赔费用结算410 其 他4附表1 索赔费用支付审批表4索赔流程图4索赔争议流程图4索赔费用支付审批表4四川木里河沿河通乡公路工程索赔监理实施细则1 总 则1.1 合同索赔是合同赋予合同双方应有的权利,是为了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对违约及责任方进行索赔的活动。通过合同索赔,可增强合同双方的合同意识,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并促进工程合同的切实履行。1.2 合同双方中的一方违约或未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及应承担的

2、风险责任,使另一方受到费用和工期的损失,受损方可向责任方提出给予费用和工期的赔偿要求。1.3 一般而言,承包方向发包方提出的索赔称为索赔,而发包方向承包方提出的索赔称为反索赔。1.4 索赔应以合同文件为依据,以原始记录为基础,并进行科学的分析,监理单位应以本实施细则为准,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明确责任、友好协商、合理有效地协助业主处理解决好工程索赔。1.5 索赔事件发生后,合同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量减少因索赔事件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1.6 在索赔事件发生及其处理过程中,不能影响工程的正常进行。1.7 本实施细则按合同法、合同文件、有关国家行政法规文件及参照土木工程合同条件(FIDIC条

3、款)等规定进行编制。2 索赔产生的原因与分类2.1 索赔事件产生的原因很多,可以概括为业主单位的、监理单位的和其他方面的,索赔的内容有延长工期和损失费用的补偿。2.2 业主单位原因所导致的索赔事件有: 1)未能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现场、交通道路、风水电或其质量不保证; 2)未能按时解决征地移民或征地范围不满足合同要求; 3)超越合同范围的工程要求,且有未按合同变更处理; 4)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原材料,或提供的原材料规格质量不符; 5)超越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要求,且有未按合同变更处理; 6)业主单位原因导致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干扰和妨碍竣工验收等。2.3 监理单位原因所导致的索赔事件有: 1)

4、设计文件及图纸审核签发延误工期; 2)提供的测量控制网座标和高程等技术资料有误; 3)提出高于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且有未按合同变更处理; 4)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申请报告超过期限答复,导致工程返工; 5)监理单位自身原因影响正常施工等。2.4 其他方面原因所导致的索赔事件有: 1)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影响; 2)地质条件的改变,导致工程数量和施工难度的增加,且有未按合同变更处理; 3)人工费、材料、机械使用费等政策性调整; 4)其他。3 索赔的程序3.1 索赔的提出: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文件规定,在索赔事件发生的21d内,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意向书(或索赔意向报告),在索赔事件结束后21d内向监理单位

5、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另有协议除外)。报告中详细说明索赔的理由,索赔费用和工期要求,及其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3.2 若索赔事件过程较长,施工承包单位应按监理单位要求,分阶段向监理单位提交事件发生时至报告日的该阶段的索赔申请报告,直至索赔事件结束后的21d内,正式向监理单位提交索赔申请报告(另有协议除外)。报告中详细说明索赔的理由,索赔费用和工期要求,及其计算依据,并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3.3 索赔的受理:当监理单位收到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意向书后,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受理或拒绝的意见。3.4 当索赔受理后,监理单位开始核查施工承包单位的当时记录,并指示施工承包单位继续作延续

6、记录以备核查,亦可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提供全部记录副本。3.5 索赔的处理:监理单位收到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后,负责对其进行审议、核对工作,以及与施工承包单位的谈判,如认为证据不充分或资料不完整而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补充资料,施工承包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要求,完善索赔申请报告。3.6 监理单位对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事件的审核: 1)对照施工承包单位所提出的基本事实与监理单位的索赔档案记录,以澄清基本事实,检查引用的合同依据对索赔事实的适用性,划清责任的归属,剔除施工承包单位的不合理要求部分; 2)审核计算方式是否合理,计算结果是否正确; 3)监理单位以文函形式提出对该索赔的初步审核意见,拟定出

7、自己计算的合理索赔数额(工期和费用),报业主单位工程项目部进行审定; 4)监理单位与业主单位及施工承包单位协商,澄清事实及处理解决索赔; 5)由于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原因,或施工条件的变化,可顺延工期和索赔费用; 6)自然灾害或社会原因,可顺延工期和索赔费用。4 索赔的条件4.1 因实际施工现场条件与合同明示或隐含的条件相比较,发生了不利于施工的变化,而这种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施工承包单位所无法事前进行预料和加以防范。4.2 因业主单位提出抢赶工期,或业主单位要求调整施工工序,或提高设计标准,由此造成了施工承包单位需增加施工费用。4.3 因工程变更超出合同规定的范围,业主单位提出合同完工时间如期

8、或提前的要求,造成施工承包单位需增加有关施工费用。4.4 属于业主单位应承担的风险(如自然气象、水文条件、地质条件、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等原因),造成了施工承包单位的损失。4.5 合同规定由业主单位的责任,如施工图纸提供、主要施工材料供应、金属结构设备缺陷、机电设备缺陷等,未按规定执行,由此造成了施工承包单位的损失。4.6 合同明示或隐含业主单位的责任和风险,造成施工承包单位的损失。4.7 施工承包单位应承担的风险,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8 因施工承包单位在招、投标竞标时,降低报价所导致的费用偏低,或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而使个别价格不合适,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9 因施工承包单位自行设计或管理不

9、力所导致的损失,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10 因施工承包单位采用不合格材料、设备,或施工质量不合格,或发生其他违约,被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指令返工、停工、重建、重置而导致的损失,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11 因施工承包单位责任,发生工程事故、质量缺陷,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指令改正而导致的损失,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12 因施工承包单位与其分包单位的责任或纠纷所导致的工期延误、施工费用的增加,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13 因施工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令和行政法规而导致的损失,不能作为索赔的条件。4.14 索赔事件发生后,施工承包单位未采取必要的、减少损失的补救措施而导致了索赔事态的扩大,不能作为索赔

10、的条件。5 索赔的证明资料5.1 索赔证明资料主要有施工人员的日记、工作记录、气象资料、工程日志、工作计划、工程核算资料、有关信件、施工备忘录、采购清单和发票、工程照片及声像资料、工程报告、工程图纸、会议纪要、施工承包单位参考投标资料、现场调查备忘录、施工承包单位投标阶段的编标资料及其它一切可以得到的有用文件。5.2 监理工程师处理有关索赔的签证资料。6 索赔文件6.1 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需要说明索赔事项、索赔根据及索赔要求。6.2索赔的申请报告为使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能有效地对承包人的合同事项及其责任归属进行调查、认证和审核,索赔申请报告应包括:1) 索赔事件的整体描述:索赔事件的起因,发生时

11、间,发展过程及如何努力减少损失的相应措施。2) 索赔要求:包括费用及工期的总额。3) 索赔的合同引证:依据的合同条款,对责任风险的归属分析。4) 索赔计算: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取费标准、计算过程的详细说明,要求索赔工期,还应提供工时、工效关键线路分析和工期计算成果。5) 支持性文件和资料:业主单位、监理单位的指令、文函、签(认)证、相关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当时的原始记录、凭证、证明资料的复印件等。6) 其他按合同规定或发包人或监理单位要求必须提交的以及承包人认为应报送的文件与资料。7 索赔处理的原则7.1 树立正确的索赔观念,认识到索赔的提出与处理,是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正常业务,应以合同文件

12、、相关法规为依据,原始记录为基础,以本细则为准则,本着诚信的工作态度,及时、合理、有效地处理好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7.2 未按本细则规定的程序办理的一方,作为放弃或默认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归属业主单位一方)。7.3 若施工承包单位的索赔申请报告提供的材料失误、失实、遗漏,施工承包单位只能获取其经认证和审核的有效部分的索赔。8 索赔的控制管理8.1 索赔的控制是造价控制的重要内容,监理单位必须熟悉合同文件及有关法规,随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引起索赔事件的环节,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避免或减少索赔事件的发生,一旦发生,应将其影响降到最小程度。8.2 由于监理单位的原因可能导致的索赔事件,应积极预防,其措施

13、有: 1)认真审查提供给施工承包单位的设计文件和图纸,以及原始地形图及测量成果,并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在开工前进行复测核实,监理单位按规定进行抽检; 2)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设计图纸的质量要求,对施工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不应超过规范和设计标准,做到既满足质量要求,又避免造成浪费; 3)严格审查,及时答复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文件,防止发生索赔事件等。8.3 由于业主单位的原因可能导致的索赔事件,监理单位应采取信息反馈方式,及时与业主单位协调,予以避免或减少,其措施有: 1)招标文件合同条款,概念应清楚,合同条款要一致; 2)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各种条件,创造良好宽松的施工环境; 3)严格控制超越合

14、同规定的有关要求; 4)尽量避免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干扰和合同以外的指派等。8.4 由于其他方面的原因可能导致的索赔事件,应以预防为主,其措施有: 1)做好汛期预报,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汛、渡汛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加强原位监测和超前探测,并及时采取加固措施,增强岩体自身的稳定性,减少地基处理的工程量;3)采取保险来降低自然灾害的损失等。9. 索赔费用结算9.1发包人和承包人就索赔事项达成一致或仲裁(诉讼)裁定后,才能进行结算。 9.2 索赔费用不进行中间结算,一项索赔费用必须一次结算完毕。9.3 索赔费用支付申请表的格式见附表。9.4 索赔费用在具备结算条件的期中支付证书或最后支付证书内予

15、以支付。10 其 他10.1 因其他施工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另一施工承包单位的损失,施工承包单位审报后,监理单位提出审核意见,业主单位予以审定。施工承包单位可双方协商解决,亦可通过业主单位在支付时代扣。10.2 由发包人统一投保的项目出现属保险公司责任的事件,承包人必须在事件发生24小时内通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否则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0.3 需通知有关保险部门的灾害损失,应及时与保险部门联系,征得保险部门的确认。10.4 对索赔的批准或支付不免除施工承包单位,根据合同应对工程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10.5承包人索赔申请报告提供的材料失误、失实、遗漏,承包人只能获取经认证的审核有效部份的补偿。1

16、0.6 本实施细则如和合同内容有冲突,按合同规定执行。10.7 处理索赔的程序见附图。 附表1 索赔费用支付审批表索赔流程图监理人书面答复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书承包人承包人提出索赔申请报告监理单位调查、取证、分析同意索赔要求规定时间内未提处理意见 承包人补充资料拒绝同意受理或未在规定时间答复索赔处理意见合同双方同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反对按索赔处理意见或决定执执行双方或其中一方反对监理进行调解提出索赔处理决定合同双方双方或其中一方反对进入索赔争议处理程序资料不足索赔处理结束索赔争议流程图合同双方或其中一方对监理索赔处理决定提出书面反对意见主诉方提交申诉报告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辩报告副本补诉方合同双方同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表示反对, 争议解决议定书双方或其中一方反对进入仲裁或诉讼程序争议调解组争议调解组提出评审意见争议调解组主持听证会正本要求补充资料监理人争议调解结束同意主诉方申诉要求不提负责拟定索赔费用支付审批表200 第 号 总第 号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审批表编号: 200 年 月 日合同总价申请支付索赔金额支付文件依据监理意见: 总监: 监理单位(章) 业主管部门: 计财部: 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计财部分管领导: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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