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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地下管线探测工程监理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年 月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总则42.1.项目概况4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42.3.招标范围、质量、工期42.4.投标人资格要求42.5.费用承担52.6.保密52.7.语言文字52.8.计量单位52.9.踏勘现场52.10.投标预备会62.11.分包62.12.偏离63.招标文件63.1.招标文件的组成63.2.招标文件的澄清63.3.招标文件的修改74.投标文件74.1.投标文件的组成74.2.投标报价84.3.投标有效期84.4.投标保证金94.5.资格审查资料94
2、.6.投标文件的编制95.投标10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5.2.投标文件的递交10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06.开标116.1.开标时间和地点116.2.开标程序117.评标117.1.评标委员会117.2.评标原则127.3.评标128.合同授予128.1.定标128.2.授予129.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1.重新招标1310.纪律和监督13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3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3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3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310.5.投诉14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1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1
3、411.2.招标代理服务费14第二章 评标办法151.评标办法前附表152.评分细则表163.评标方法184.评审标准184.1.初步评审标准18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185.评标程序185.1.初步评审185.2.详细评审19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195.4.评标结果20第三章 技术说明与要求211.项目概述212.项目建设目标213.项目招标范围214.地下管线普查过程监理要求224.1.项目检查监理要求224.2.检验(包括过程检查和鉴定验收)详细内容244.3.检验比例要求244.4.执行技术标准255.管线探测监理工作流程266.项目范围图26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271.投标
4、函302.投标函附录31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24.授权委托书335.企业资质及人员情况345.1.企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345.2.拟派往本招标工程探测监理负责人简历表345.3.拟派项目人员组成情况及相关资料356.探测监理业绩一览表367.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设施37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参考样本)38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2.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 联系电话:2.1.4项目名称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项目2.1.5工程规模范围的给水、雨水、污水、天然气、热力、电力、通讯、工业管道及其
5、他管道(隧、沟、涵、块)等地下管线普查的监理,管线长度约公里2.1.6工程地点2.2.1资金来源财政拨款2.2.2出资比例100%2.2.3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2.3.1招标范围地下管线探测全过程监理2.3.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2.3.2工期要求普查监理工作按照“地下管线探测项目”的进度安排进行监理,直至探测项目完成为止。2.4.1投标人资质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含200万元);2 通过ISO9000且在有效期内;3 须具有测绘(需标明地下管线业务内容)或地质勘查(含地球物理勘查专业)乙级
6、及以上资质;4 开展类似业务3年以上,且具有3个以上(含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成功案例,并在其中一个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长度不低于1000公里;5 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且主持过1个以上(含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监理成功案例;6 拟派项目监理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少于3人;7 具有相应的技术、经济能力和良好的信誉,使用的设备及技术先进;8 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2.9.1踏勘现场自行踏勘2.10.1投标预备会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将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人将根据
7、具体情况决定投标预备会召开的时间、地点2.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2.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2.11分包不允许分包2.12偏离不允许3.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7日前3.2.2投标截止时间20 年月日 时分3.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文件后1日内3.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修改文件后1日内4.3.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4.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元整(¥:元)交纳时间:20年月日时前单位名称:开户行:指定银行账号: 投标保证金的
8、形式:1、转账(只接受投标单位开户银行账户的转账);2、现金(直接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4.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4.6.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招标文件规定4.6.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肆份,另附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的电子文档一份。4.6.5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采用A4幅面粘贴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电子文档以U盘或光盘的形式提交。5.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名称: 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项目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5.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6.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9、6.2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由各投标人派出一名代表和监督部门代表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开标顺序:按签到的逆顺序依次进行开标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1人,专家4人。8.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三名;本次招标确定一家中标单位。8.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转账履约担保金额:合同金额的6%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11.2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国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
10、由中标单位承担。2.总则2.1.项目概况2.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下管线探测监理服务进行招标。2.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4.本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5.本项目工程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6.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2.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
11、知前附表。2.3.招标范围、质量、工期2.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3.本项目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投标人资格要求2.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探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 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3) 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 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
12、表人的;(5) 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 与本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 被责令停业的;(8)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2.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2.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2.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9.踏
13、勘现场2.9.1.投标人按须知前附表规定自行踏勘现场。2.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2.9.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9.4.招标人在日常工作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2.10.投标预备会2.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2.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2.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
14、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15日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11.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2.12.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3.招标文件3.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 投标人须知;(2) 评标办法;(3) 投标文件格式;(4) 技术说明与要求;(5) 合同条款及格式。根据本章第 2.10 款、第 3.2 款和第 3.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2.招标文件的澄清3.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
15、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3.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3.3.招标文件的修改3.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
16、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4.投标文件4.1.投标文件的组成4.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4.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2) 投标函附录;(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 授权委托书;(5) 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6) 企业资质及人员情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ISO9000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拟派项目监理人员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书和毕业证书等资料复印件;
17、(7) 投标人近年同类探测监理业绩一览表,附联系方式(见附件);后附业绩证明资料(合同、评审验收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4.1.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人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审计报告;(2) 服务承诺;(3) 企业所获奖励;(4) 计划用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设施;(5)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4.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1) 项目实施方案;(2) 项目质量控制方案;(3) 项目进度及组织实施计划;(4) 重点难点分析与对策;(5) 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6)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内容。4.1.5.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
18、副本)中的有关文件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并在首页编制“投标文件目录”。4.2.投标报价4.2.1.本项目投标报价根据发包范围、答疑纪要等,结合自身的人员投入、工程量及本地实际情况采用单价形式自主报价。4.2.2.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地方等的相关规定,在投标报价中包含一定比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和不可预见费。4.2.3.投标报价的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包括工、料、设备、管理、机械进退场、税金等全部费用。中标单位进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报价,否则作违约处理。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及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报价。4.2.4.投标和支付所使用的货币:投标人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价依据,合同实施时亦以
19、人民币支付。4.2.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单价,应同时修改相应总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4.3.投标有效期4.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4.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4.4.投标保证金4.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4.4.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4.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5.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审查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项目地下管线探测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4.6.投标文件的编制4.6.1.投标文件
21、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4.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要求、投标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4.6.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4.6.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
22、副本四份,电子文档一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4.6.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5.投标5.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1.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所有副本、电子文档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5.1.2.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3.未按本章第 5.1.1 项或第 5.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2.投标文件的递交5.2.1.投标人应在
23、20年月日时前递交投标文件。5.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5.2.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5.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3.1.在本章第 3.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5.3.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4条、第5条规定进行
24、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6.开标6.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年月日时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6.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 宣布开标纪律;(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要求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 投标人代表、记
25、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7) 开标结束。7.评标7.1.评标委员会7.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招标人代表1人和专家4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三分之二。7.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 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 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 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 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7.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7.3.
26、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8.合同授予8.1.定标8.1.1.定标方式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推荐3名合格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人可以按序向后确定中标人。8.1.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4.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8.2.授予8.2.1.履约担保(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
27、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8.2.2.签订合同(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2)中标单价即为中标人的投标单价;(3)合同总价=中标单价预计工作量公里;(4)结算总价=中标单价实际完成的工作量。9.重新招标和
28、不再招标9.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 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0.纪律和监督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29、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10.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1.1.招标
30、文件发售时间及售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二章 评标办法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4.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投标函签字盖章加盖单位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投标文件份数一正肆副4.1.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以原件为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有效的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具备高级职称证项目监理部人员有效的投标人员工证明(社会保险、医疗保险或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证明文件中的其中一项,事业单位提供上级主管部门人事证明)及专业技术职
31、称证书,并须为本项目实际投入人员 4.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范和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工期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符合60日历天规定投标保证金按照规定时间和数额提交投标保证金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4.2.1分值构成 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5分4.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当有效投标报价大于5家(含)时,去除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平均有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小于5家时,则直接取各家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4.2.3约束条件本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所有标段投标,但不得在本标段、探测标段
32、同时中标,否则,必须做出唯一性选择。2.评分细则表条款号评分标准4.2.4(1)投标报价(30分)以评标基准价为参考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者得满分3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从30分上扣0.5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从30分上扣0.3分,扣完为止。4.2.4(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技术方案(25分)监理技术措施先进、方案全面,符合 地区实际情况;0-7分监理组织计划(包括人员组织、进度计划)合理情况;质量保证体系先进性、可行性情况;0-6分符合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监理成果的数据格式、数据结构具有开放性, 数
33、据逻辑处理、查错软件先进,使得地下管线测绘工程成果数据可供地下管线信息系统使用;0-5分监理技术经验和数据建库、数据入库以及监理成果文件编制、资料归档等工序流程科学规范严密;0-7分质量保证体系(4分)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违约承诺措施的明确性、针对性、可行性;招标单位、项目承建单位双方工作联系机制和措施的合理性等;0-4分维保及服务方案(6分)维保及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切实有效,服务及承诺及时,售后服务计划、服务体系、关键技术向需求方开放及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承诺等;0-3分结合 综合地下管线管理系统,建立动态更新长效机制,投标单位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0-3分资源配置(10分)管线探测仪、全站仪
34、、计算机各两台及以上,GPS一台,缺一项扣1分,满分4分;以发票复印件和仪器设备鉴定书(且在鉴定有效期内)复印件为准项目组监理部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5人以下得2分,5人及以上得3分 投入总人员、仪器设备等资源配备合理0-3分,由评委根据具体情况酌情打分。4.2.4(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5分)投标人业绩(8分)投标人自20 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具有一个省会城市(含副省级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或探测监理成功案例的,得4分;每具有一个地(市)级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或探测监理成功案例的,得3分;每具有一个县(市)级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探测或探测监理成功案例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8
35、分; (评标时以提供的项目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和验收报告等有效证明文件为准)项目监理部业绩(8分)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中国城市规划协会地下管线专业委员会颁发的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项目经理岗位资格证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 总监理工程师为高级工程师并从事管线监理工作10年以上,得2分。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地球物理勘查、测绘、工程勘察或计算机软件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人加0.5分,本项最高得4分。资质情况(2分)具有甲级地球物理勘查资质得1分,乙级得0.5分,具有甲级测绘资质的1分,乙级得0.5分,其他不得分,满分2分。获奖情况(2分)每获得过一个地下管线类或者城市勘测类省部级及以上奖项的
36、得1分;市级奖项每个得0.5分,满分2分。企业信用情况(2分)获得相关资信评定单位AAA级得1分,获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以工商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得1分,满分2分。投标人注册资金情况(3分)注册资金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得1分;注册资金1000-3000万元(含3000万元),得2分;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得3分。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4.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
37、自行确定。4.评审标准4.1.初步评审标准4.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以原件为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4.2.1.分值构成满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30分;技术部分:45分;商务部分:25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3.约束条件: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2.4.评分标准(1)投标报价(30分):见评分细则表(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45分):见评分细则表(3)商务部分评分标准(25分):见评分细则表5.评标程序5.1.初步评审5.1.1.评
38、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4.1.1项、第4.1.2项、第4.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5.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2)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报价明显偏离正常范围的;(3) 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5.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 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
39、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5.2.详细评审5.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4.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 按本章第 4.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A;(2) 按本章第 4.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3) 按本章第 4.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C;5.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5.2.3.投标人得分=A+B+C,评标委员会评分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5.2.4.评标委员会发现
40、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5.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5.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5.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1、。5.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5.4.评标结果5.4.1.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三章 技术说明与要求1.项目概述城市综合地下管线是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条件,是城市安全与繁荣的根基,是城市的“生命线”和“血脉”,也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基础资料和公众共享的信息资源。近年来,城市规模迅速扩大,作为城市重要基础设施的地下管线也越来越庞大、密集,特别是目前面临城市升级
42、,旧城改造的关键时期,城市的精细化管理势在必行,现在的管线管理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针对这些问题,将通过对市区进行地下管线普查,同时开展全过程普查监理和建立地下管线信息系统。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地下管线信息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保障城市地下管理高效率,高质量的运转;为城市管线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依据;大大提高政府办公效率,为政府决策和紧急事故处理提供依据;是“数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建设“数字”提供基础。2.项目建设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对城市道路、以及河道两侧的地下管线普查的全过程进行监理,保障普查成果的质量。3.项目招标范围地下管线探测监理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43、 4.地下管线普查过程监理要求地下管线普查工作,该普查工作内容主要是对为城市道路、以及河道两侧的地下管线进行普查。此次招标的监理工作主要是对地下管线普查地下管线数据采集、数据入库等全过程数据检查监理。4.1.项目检查监理要求4.1.1.项目监理范围本次招标的检查监理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制定项目普查方案,拟订监理实施细则、作业过程监理、工序质量检查与质量评定和成果资料等监理及技术咨询顾问。4.1.2.项目检查监理内容及各阶段要求本项目的监理应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项目的进度、质量和投资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落实安全、质量保证措施,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为招标人提
44、供技术、经济和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协助招标人实现预定的合理建设目标。对管线普查全过程实施监理,涉及制定项目普查方案普查服务招标方案合同签订实施检测项目验收的全过程及地下管线数据的录入检测。(1)项目规划阶段1)了解招标人意图、要求,收集必要的资料。2)审核普查方案,完善、细化项目的技术要求并提出优化建议。(2)实施阶段1)任务履行监理:监督普查项目成交投标人候选人(以下简称承建单位)对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的履行情况;监督承建单位进场作业时间、作业进度;监督承建单位工程组织实施形式;监督承建单位技术力量和仪器设备投入;监理技术规程的编写;普查规程的审阅等。2)物探作业监理,内容包括:探查作业巡视监理、明显管线点重复测量监理、隐蔽管线点重复探查监理、开挖验证监理及图面监理等。3)测量作业监理,内容包括:测绘作业巡视监理、控制作业监理、地下管线图测绘作业监理等。4)检查承建单位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分析,纠正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