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和国际中心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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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和国际中心工程危险性较大监理细则编制: 审批: 重庆三峡涌鸿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二O一三年八月目录一、 编制依据02二、 细则编制的目的02三、 本细则实施范围02四、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03五、 监理工作流程04六、 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06七、 监理工作要点 (一)、基坑支护09(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4(三)、起重吊装机安装拆卸工程17(四)、施工电梯监理要点及安全措施25(五)、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31(六)、悬挑式脚手架32(七)、卸料平台 36(八)、四口五临边37八、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41一、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6国家及省市有关质量、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范、规程。二、细则编制的目的:为了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三、本细则实施的范围: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1基坑支护工程(见专项监理实施细则)2土方开挖工程(见专项监理实施细则)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4机械安装拆卸工程:起重机:为满足工程的需要,本工程使用三台

3、起重机,分别为:1#,TC7052-25塔吊位于塔楼7-8/F轴(内爬式);2#, G-F/5轴外紧临地地下室挡墙处布设一台TC7052-25型塔吊(附着式),塔顶标高236.7m;3#,QTZ63塔吊布设于裙楼负7层地下室车库内,G-H/3-4轴之间。施工电梯:根据本工程施工需要拟定安装4部SC200/200施工电梯,其中两部为单笼电梯(无司机室),2部为双笼电梯(带司机室),全部安装于筒体电梯井内。5脚手架工程:附着式脚手架工程;主要用于塔楼17层及以上的外架安全防护。悬挑脚手架工程:本工程塔楼16层及以下及裙楼二三段临边防护均采用悬挑钢管脚手架。卸料平台:本工程塔楼一层的面积约2000m

4、2,划分2个流水段,为了配合塔吊吊运楼层内的周转材料,在塔楼四周后浇带处负5层使用4个专用悬挑式卸料平台,负5层以上使用4个卸料平台,可随楼层施工向上翻转使用。平台尺寸为4000(长)2250(宽)。塔楼17层以上的卸料平台随爬架提升而上升使用。6爆破工程(详专项监理实施细则)7其他: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详专项监理实施细则)。钢结构安装工程(详专项监理实施细则)。人工挖孔桩(详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四口五临边:本工程塔楼58层,临边全需搭设防护,另电梯井道、预留施工洞口等均应设置防护。临时用电(详专项监理实施细则)。本工程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1.深基坑2.土方开挖过程3模板工

5、程(塔楼正一层筒体入户大堂69/EH轴处洞口、塔楼16、31、47、48层)4.脚手架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塔楼17层以上)5其他人工挖孔桩工程幕墙安装;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管理制度:1监理部严格按照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监理;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全权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3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核;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程序由企业相关部门审核、专家进行论证,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上报监理单位审

6、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4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要进行监测监控的,建议委托第三方实施;5项目监理部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现场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6施工单位在专项方案实施前,由编制人员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监理实施见证;7施工单位应上报应急预案,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并督促施工单位对应急演习预案进行完善和改进;8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和旁站,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由建设单位向相关建设

7、主管部门报告;9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危险性较大的的分部分项工程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关键工序、关键环节进行巡查,签发整改通知书,直至下发停工令。五、监理工作流程:否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是符合不符合符合不符合不符合符合审查、核验施工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等资料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档案、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成立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职责分配收集工程相关资料对巡视、检查、平行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及停工要求检查、复查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继续施工、检查验收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是

8、否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或停工整改整改是否符合要求整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资料,并按规定立卷归档不同意进场施工向建设单位或建设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继续整改施工单位修改、补充技术文件、资料,并重新报审超过一定规模的经专家论证、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督管理六、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前期阶段1).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组织网络和管理体系,制定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提供组织保障;2). 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向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收集现场相邻建(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资料和大样图

9、,对业主提供的地下管线资料,向施工单位提出管线保护措施或防护要求,并由施工单位上报管线保护专项方案,经监理审核,业主同意后方可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收集现场有关雨雪、雷电、狂风的气象资料,为脚手架搭设做好准备;对现场实施实地踏勘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必要时建设单位还应当委托房屋和其它安全鉴定部门出具安全鉴定报告;3). 督促施工单位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由施工单位上报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专项方案,采取措施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4). 督促施工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建设工程一切险,并支付保险费用;5).

10、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做好民工教育培训工作;6). 开工前,设计图纸应由建设单位办理设计文件审查,并在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部门办理报监和施工许可相关手续;7). 图纸会审。对设计图纸认真审核,弄清设计意图,对图纸不明确的地方及时请教设计单位,予以澄清;8). 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a)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a)、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b)、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c)、

11、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d)、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e)、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f)、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g)、计算书及相关图纸。(b)、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c)、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

12、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9)、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企业负责人审批,上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实行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a)、参加专家论证会成员包括:a)、专家组成员(5人以上单数);b)、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c)、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d)、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

13、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e)、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f)、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b)、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a)、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b)、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c)、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10).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

14、程将严格执行监理旁站制度;11).对测绘单位移交的桩,认真复测无误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使用;12).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程质量预防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潜在的不合格因素,消除质量通病;13).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和安全的技术交底,监理单位进行见证。(2)施工阶段1).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由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施工技术部门重新按程序审核,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重新签字,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

15、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签字; 2). 坚持技术交底制度。对设计方法、技术标准、功能作用、施工参数和注意事项进行说明,使所有人员做到心中有数;3).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4). 对于连续施工工序,交班质检人员就本班施工质量情况以及需要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作详细说明,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5). 坚持三检制度。技术员、质检员、实验人员必须跟班作业,要强化工序间的检查验收,凡上道工序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工程关键部位必须经监理工程

16、师批准,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6). 加强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验,必须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订货、采购、运输、保管和供应,对所有拟用于工程的材料,必须坚持严格的检验制度,认真把关,一切以试验指标为准,不合格材料不能入场,同时要保证检验方法的正确性和检验工具、检验仪器设备的准确性;7). 采用先进的检测试验设备,选派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加强对整个施工工程的施工控制,坚持一切经过试验检测,一切以数据说话的原则;8). 服从业主、设计单位的检查、

17、指导和监督,虚心接受提出的改进意见,积极与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搞好配合工作,严格按评审后的意见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9).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10).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监理单位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3)目标值确保安全无事故。七、监理工作要点(一) 基坑

18、支护及降水、土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检查要点及方法(1)审查要点1)在城市建设中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所占比例逐年增多,高层建筑如何解决深基础施工中的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在近几年的事故统计中,坍塌事故成了继“四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之后的第五大伤害。在坍塌事故中基坑基槽开挖、人工扩孑L桩施工造成的坍塌占坍塌事故总数的65,所以坍塌事故也已列入建设部专项治理内容。2)在基坑开挖中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基坑开挖放坡不够,没有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没有按规定的高度比进行放坡,造成坍塌;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振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造成的滑坡;

19、由于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者排水措施不力以及解冻时造成的坍塌等。3)基坑开挖之前,要按照土质情况、基坑深度以及周边环境确定支护方案,其内容应包括:a、一般内容施工前准备工作;土方开挖顺序和方法;坑壁支护设计及施工详图;临边防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限定;上下通道设置;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方案;作业环境的要求等内容。b、坑壁支护设计(a)应包括支护体系选型、围护结构的强度、变形计算、坑内外土体稳定性计算、渗流稳定性计算、降水要求、挖土要求、监测内容。 (b)在施工中要确定挖土方法,挖土及支撑的施工流程。支撑结构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应与围护结构的设计工况相一致。支

20、撑结构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定。 c、基坑开挖参见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l20-99)、建筑施21i: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l80-2009)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l67-2009)中的有关规定。(a)基坑开挖前,应根据该工程结构型式、基坑深度、地质条件、气候条件、周围环境、施工方法、施工工期和地面荷载等有关资料,确定基坑开挖方案和地下水控制施工方案。(b)基坑开挖方案内容主要包括:支护结构的龄期、机械选择、基坑开挖时间、分层开挖深度及开挖顺序、坡道位置和车辆进出场道路、施工进度和劳动组织安排、降排水措施、监测方案、质量和安全措施,以及基坑开挖对周围建筑物需

21、采取保护的措施等。(c)基坑开挖应遵循时空效应原理,根据地质条件采取相应的开挖方式,一般应“分层开挖、先撑后挖”,撑锚与挖土配合,严禁超挖,在软土层及变形要求较严格时,应采用“分层、分区、分块、分段、抽槽开挖,留土护壁,快挖快撑,先形成中间支撑,限时对称平衡形成端头支撑、减少无支撑暴露时间”等方式开挖。(d)基坑挖土时,做好挖土的机械、车辆的通道布置、挖土的顺序及周围堆土位置安排。不得在挖土过程中,碰撞围护结构和工程桩,损坏截水帷幕。(e)土方开挖过程中,特别是冬期、雨期、汛期施工时,注意气候、降雨、地震、降温等预报,按施工方案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d、降水(排水)方案(地下水控制)

22、地下水控制方法可分为集水明排、降水、截水和回灌等型式单独或组合使用。(a)基坑降水设计的内容:a)确定井降水类型; b)降水系统设计:指降水井的系统布设,包括井数、井深、井距、井径、过滤管、人工滤层、单井出水量、水位与地面沉降的监测等;c)降水效果预测:包括基坑内、外典型部位的最终稳定水位及水位降深随时间的变化,降水引起的沉降及对临近建筑物、地下管线的影响;d)设置回灌井时,降水系统设计应包括回灌系统。(b)基坑工程中降水方案的选择与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a)基坑开挖及地下结构施工期间,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051.5m; b)深部承压水不引起坑底隆起; c)降水期间临近建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正常使

23、用;d)基坑边坡的稳定性。(c)降水井的施工要点: a)降水井的井身应圆正、竖直; b)井身直径应达到或大于设计井径; c)实际井深与设计井深偏差宜小于50cm; d)顶角的偏斜不得超过1; e)下置井管时应直立于井中心,其倾斜度应不大于1;井管安装后,应及时沿井管四周均匀连续填人滤料,当发现填人量、深度与计算有较大出人时,应找出原因,加以排除;f)降水井填滤料封闭外围后,应及时用压缩空气洗井或活塞与压缩空气联合洗井;洗井效果的检查,宜满足抽出水试验,出水量不宜小于管井的设计出水量。(d)当基坑周围有建筑物、地下管线需要保护或坑外水位降低较多时,宜采用回灌措施。回灌井与降水井的距离不宜小于6m

24、,回灌用水必须是清洁水,回灌设施应经常检查,防止堵塞。在回灌井点的保护范围内应设置水位观测孔,根据水位变化调节回灌量。(e)基坑降水需监测以下内容:a)对降水井应定时测定地下水位,及时掌握井内地下水位的变化,确保水泵正常运转;b)在基坑中心或群井干扰最小处及基坑四周,宜布设一定数量的观测孔,定时测定地下水位,掌握基坑内、外地下水位的变化; c)临近基坑的建筑物及各类地下管线应设置沉降点,定时观测其沉降,掌握沉降量及变化规律。e、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必须按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对基坑支护进行变形监测,并形成记录;还必须对毗邻的建筑物和重要的管线或道路进行沉降观测,并形成记录。根据具体变形情况采取相应的

25、措施。参见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CB504972009)中的有关规定。(2)基坑(槽)检查要点:1)检查基础施工有无支护方案,支护方案的编制内容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检查施工方案有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的现象;3)检查基坑深度超过5m时,有无专项支护设计;专项支护设计及方案是否经上级审批;需要组织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论证报告上是否有专家组成员签字;4)检查深度超过2m的基坑施工有无临边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5)检查坑槽开放设置的安全边坡是否符合要求;6)检查特殊支护的作法是否符合设计方案;7)检查基坑施工设置的降水、排水,查看有无有效的降水、排水措施;8)检查深基础施工采用坑外降

26、水,有无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措施;9)检查机械设备施工与槽边距离不符合要求时,是否采取了有效的措施;10)检查人员上下基槽、基坑作业是否有专用通道;检查设置的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11)检查施工机械进场是否经验收,且验收合格;12)检查司机是否无证作业;13)检查挖土机作业时,是否有人员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14)检查是否按规定程序开挖,有无超挖现象;15)检查是否按规定进行基坑支护变形监测;16)检查是否按规定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和道路进行沉降观测;17)检查作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规定要求;18)检查夜间施工时,是否设置了足够照明。(3)土方开挖检查要点1). 基础土方开挖前应完成测量放样工作。

27、基础轴线、开挖边线等,要有明显的地面标志,施工单位应提供“放样平面图”,经监理工程师现场复合鉴证,必要时须经规划部门验灰线;2).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必须提出土方开挖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应含有机械与人工的配置、排水措施、土方外运实施以及废弃土处理方案等,经项目监理部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3). 基槽、基坑土方开挖应连续施工,防止地面水进入,禁止一次开挖到位,基底必须预留30cm厚的土用人工清理,如果垫层施工赶不上,应保留基底1530cm厚的土暂不开挖,在垫层施工开始前再挖除,以免扰动基土;4). 挖深超过1米时,应根据土质情况进行放坡(方案中确定)或支护,以防边坡坍塌;5). 有地下水时,须采

28、取排水措施(明沟集水井或井点降水),出现“流沙”或“管涌”应暂停抽水,召开业主、设计、监理和施工联席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再由施工单位执行;6). 挖出的弃土堆在坡顶时,弃土坡脚距坑(槽)边上缘11.5米以外,堆土高不超过1.5米。距坑(槽)边1米内不宜堆放建筑材料,以防坍方;7). 基坑(槽)土方开挖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提交隐蔽工程验收单,须经监理工程师“ 验槽”和签证,方可进行垫层施工;8). 严禁“反坡挖土”,并随时注意土壁状态,特别要重视雨后检查,发现裂缝立 即申报,尽快研究处理;9). 深基础土方开挖无支护设施时,应挖好阶梯或开斜坡道,冬雨季注意采取防滑措施,以利交通和安全。(

29、4)检查方法1)审查专项方案的编制是否符合规范规定,有无针对性、不能指导施工的现象;2)查看基坑深度超过5m时,有无专项设计图纸及说明;3)通过观察、实测实量检查施工措施及方法是否符合经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及有关规范、强制性标准要求。(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专项方案审查要点、检查要点及方法(1)审查要点1)施工方案中必须明确下列内容的具体要求: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施工专项方案工程包括现浇混凝土的概况、模板制作、选用模板的类型、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及布料点的设置、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的程序(步骤及要求)、模板验收、运输道路及作业环境等内容。2)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

30、施工方案,并经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同时要经现场安全监理审查,查看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的规定: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3)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4)在模板结构设计上必须保证模板支撑系统形成空

31、间稳定的结构体系。模板设计应包括下列内容:a、根据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和季节性施工措施,确定其构造和所承受的荷载;b、绘制配板设计图、支撑设计布置图、细部构造和异形模板大样图;c、按模板承受荷载的最不利组合对模板进行验算;d、制定模板安装及拆除的程序和方法;e、编制模板及配件的规格、数量汇总表和周转使用计划;f、编制模板施工安全、防火技术措施及设计、施工说明书。 5)模板工程施工应针对混凝土的施工工艺(如采用混凝土喷射机、混凝土泵送设备、塔吊浇注灌、小推车运送等)和季节施工特点(如冬期施工保温措施等)制定出安全、防火措施,一并纳入施工方案之中。a、采用混凝土泵送设备时,模板的设计和保护,应符合下列

32、规定:a)设计模板时,必须根据泵送混凝土对模板侧压力大的特点,确保模板和支架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b)模板的最大侧压力应根据混凝土的浇筑速度、浇筑高度、密度、坍落度、温度、外加剂等主要影响因素,按相应计算公式取得。c)布料设备不得碰撞或直接搁置在模板上,手动布料杆下的模板和支架应加固。d)浇筑混凝土时,钢筋骨架一旦变形或移位,应及时纠正。b、采用混凝土泵送设备时,混凝土输送管的固定,不得直接支承在钢筋、模板及预埋件上,并应符合下列规定:a)水平管宜每隔一定距离用支架、台垫、吊具等固定,以便于排除堵管、装拆和清洗管道。b)垂直管宜用预埋件固定在墙、柱或楼板顶留孔处。在墙及柱上每节管不得少于

33、1个固定点;在每层楼板预留孔处均应固定。c)垂直管下端的弯管,不应作为上部管道的支撑点。宜设钢支撑承受垂直管重量。d)当垂直管必须固定在脚手架上时,根据需要对脚手架进行加固。e)管道接头卡箍处不得漏浆。 b、采用混凝土泵送设备时,混凝土的布料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a)在浇筑竖向结构混凝土时,布料设备的出口离模板内侧面不应小于50mm,且不得向模板内侧面直冲布料,也不得直冲钢筋骨架。 b)浇筑水平结构混凝土时,不得在同一处连续布料,应在23m范围内水平移动布料,且宜垂直于模板布料。c、采用混凝土泵送设备时,在炎热季节施工,宜用湿罩布、湿草袋等遮盖混凝土输送管,避免阳光照射;在严寒季节施工,宜用保

34、温材料包裹混凝土输送管,防止管内混凝土受冻,并保证混凝土的人模温度。6)模板中钢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和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的规定,其截面塑性发展系数应取1.0;组合钢模板、大模板、滑升模板等设计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50214)和滑动模板工程技术规范(GB50113)的相应规定;模板中木构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50005)的规定,其中受压立杆应满足计算要求,且其梢径不得小于80mm。其他材料模板及其支架的设计应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参见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l62-2008)中的相关

35、内容。7)当采用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支撑架时,其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66-2008)中相关内容;当采用门式钢管脚手架作模板支撑架时,其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l28-2000)中相关内容;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支撑系统设计计算参见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中相关内容。当采用扣件式钢管作立柱支撑时,其构造与安装还应符合以下规定:a、钢管规格、间距、扣件应符合设计要求。每根立柱底部应设置底座及垫板,垫板厚度不得小于50mm。b、立柱接长严禁搭接,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36、相邻两立柱的对接接头不得在同步内,且对接接头沿竖向错开的距离不宜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距主节点不宜大于步距的13。c、严禁将上段的钢管立柱与下段钢管立柱错开固定在水平拉杆上。d、钢管支架立柱间距、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规定。当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时,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应向低处延长不少于2跨,高低差不得大于1m,立柱距边坡上方边缘不得小于0.5m。8)立柱底部支承结构必须具有支承上层荷载的能力。由于模板立柱承受的施工荷载往往大于楼板的设计荷载,因此常需要保持两层或多层立柱(应计算确定)。为合理传递荷载,立柱底部应设置木垫板,垫板应有足够强度和支承面积,厚度不应小于50mm,且

37、应中心支承,禁止使用砖及脆性材料铺垫。当支承在地基上时,应验算地基土的承载力,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尚有防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尚必须有防冻融措施;对特别重要的结构工程可采用混凝土、打桩等措施防止支架柱下沉。现浇多层房屋和构筑物,应采取分层分段支模方法,上层支架的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的立柱,并铺设垫板。当满堂或共享空间模板支架立柱高度超过8m时,若地基土达不到承载要求,无法防止立柱下沉,则应先施工地面下的工程,再分层回填夯实基土,浇筑地面混凝土垫层,达到强度后方可支模。9)模板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应能可靠承受新浇混凝土自重和侧压力以及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荷载。10

38、)模板上的施工荷载应进行设计计算,设计计算时应考虑以下各种荷载效应组合:新浇筑混凝土自重、钢筋自重、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新浇筑的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倾倒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综合以上荷载值再设计模板上施工荷载值。 11)现浇式整体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一般按25 kNm2计算,并以25 kN的集中荷载进行验算,新浇的混凝土按实际厚度计算重量。当模板上荷载有特殊要求时,按施工方案设计要求进行检查。12)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后,施工单位必须填写报验单进行验收,分段支设的模板必须进行分段验收,只有经有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混凝土浇筑。13)浇灌楼层梁、柱混凝土,一般应设浇灌运输道。混凝土运送小车道应垫

39、板,不得直接在模板上运行,避免对模板重压。当须在钢筋网上通过时,必须搭设车行通道。无论采用哪种混凝土的浇灌方法,均应搭设人行走道垫板,防止人员随意踩踏钢筋。14)模板拆除前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并经拆模申请批准(经计算和技术主管确认)后方可进行。要有混凝土强度报告。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规定时严禁提前拆模。冬期施工的拆模,应符合专门规定。现浇整体模板拆除之前,应对照拆除的部位查阅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必须达到拆模强度时方可进行;滑升模板提升时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方案的要求时方可进行。15)现浇结构的模板及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a、侧模:在混凝土强度

40、能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因拆除模板而受损坏后,方可拆除。b、底模: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表1规定后,方可拆除。现浇结构拆模所需混凝土强度表 表1结构类型结构跨度(m)按设计的混凝土强度标准值的百分率计()板250 2、8758100梁、拱、壳8758100悬臂构件21002100c、已拆除模板及其支架的结构,在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强度等级的要求后,方可承受全部使用荷载;当施工荷载所产生的效应比使用荷载的效应更为不利时,须经过核算,加设临时支撑。16)拆除模板应按方案规定程序进行,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部分、后拆承重部分,并应从上而下进行拆除。拆除大跨度梁支撑柱时,先从跨中开始向两端对称进行。大

41、模板拆除前,要用起重机垂直吊牢,然后再进行拆除。拆除薄壳从结构中心向四周围均匀放松向周边对称进行。当立柱水平拉杆超过两层时,应先拆两层以上的水平拉杆,最下一道水平杆与立柱模同时拆除,以确保柱模稳定。拆模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是否有效和可靠,并检查拆模场所范围内的安全措施。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17)安装、拆除模板以及浇注混凝土作业人员的作业区域内应按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设置临边防护,周围设置安全网或搭设脚手架和孔洞封严措施。具体要求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技术规范(JCJ8091)第三章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的有关规定。在临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区,尚应设警示牌,派专人看管

42、。(2)检查要点及方法:1)检查施工方案和上级技术负责人的审批意见,查看模板工程有无施工方案,且施工方案是否经审批,审批手续是否符合规范规定;2)检查施工方案中有关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的安全措施,查看有无针对性;3)检查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及细部构造大样图,查看有无设计计算书及细部构造大样图;4)按支撑系统的设计及其细部构造大样图对照检查,查看支撑系统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细部构造大样图;5)观察检查,查看支撑模板的立柱材料是否符合要求;6)观察检查,查看立柱底部有无垫板或用砖垫高的现象;7)按设计要求对照检查,查看是否按规定设置了纵、横向支撑;8)根据模板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确定的模

43、板上施工荷载值,对照施工现场模板上施工荷载检查,查看是否超过规定;9)观察检查,查看在模板上运输混凝土时,有无走道垫板;10)模板拆除前检查梁、柱、混凝土7d或28d龄期检验报告,查看模板拆除前有无混凝土强度报告;11)按构件7d和28d龄期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对照施工日期和观察检查,或检查模板拆除申请单及相应混凝土强度报告单,查看有无混凝土强度未达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就提前拆模的现象;12)模板拆除时观察检查,查看2m以上高处作业有无可靠立足点;查看拆除区域是否设置了警戒线,且设置了监控人;查看是否有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的现象;13)观察检查,查看垂直作业上下有无隔离防护措施。(三)起重吊装

44、及安装拆卸工程审查要点、检查要点及方法(1)审查要点1)建筑起重机械,是指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在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安装、拆卸、使用的起重机械。2)出租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双方的安全责任,并出具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和自检合格证明,提交安装使用说明书。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出租、使用: a、属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 b、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 c、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d、没有完整安全技术档案的; e、没有齐全有效的安全保护装置的。4)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45、拆卸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其资质许可范围内承揽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5)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 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6)安装单位应当履行下列安全职责:a、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b、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c、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d、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

46、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e、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7)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装、拆卸作业。安装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8)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要求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自检、调试和试运转。自检合格的,应当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使用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9)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a、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b、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c、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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