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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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Guangdong Yueneng Project Management Co.,Ltd.工程项目名称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建设单位:广州市天河区石牌街石牌村民委员会施工单位:茂名市电白建筑工程总公司监理单位: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编制人: 赖振荣 审核人: 黄俊云 编制日期: 2012年10月10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第一部分 建筑节能设计及其特点一、工程有关概况拟建岗顶酒店为一栋15层酒店,为裙楼5层,下设3层地下室(局部1层),建筑面积22323.3平方米,其中地下部分14364.6平方米,地上部分7958.8平方米,建筑地基面积1347.9平方米

2、。建筑总高度59.5米,建筑工程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本工程采用钢筋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二、建设节能主要内容1、墙面节能施工;2、屋面节能施工;3、门窗节能施工;4、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施工;三、建设节能工程施工特点1、节能分部工程由于刚开展时间不长,材料取样标准各检测站不一致,在送样前要与有关检测站(室)联系,明确有关的取样标准;2、因各工程项目特性各异,节能设计也不尽相同,节能指标也不同,材料检测时,所得检测结果一定要与节能审批表一致,否则应予以处理。3、本工程外墙设计为保温砂浆加外墙面面砖,因为先做保温砂浆后做外墙面砖,会因保温砂浆强度较低的关系,导致外墙

3、面砖抗拔强度不能满足要求(前几个项目都如此),施工工艺不可行。4、本工程外墙保温面积较大,在事先按规范要求划分施工段和验收段,及时进行验收。 5、本工程施工图纸与报建时的图纸出入很大,部分节能做法也与原审批表不同,要及时提醒建设单位完善新的节能审批手续。6、本项目屋面节能施工量较大,采用聚氯乙烯挤塑板作保温层时,容易造成人为踩踏破坏,应分段施工,并采取相应成品保护措施。第二部分 监理工作依据的主要工程规范、规章文件序号标准等级标准名称标准代号1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2行业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 J275-2003外墙外保温

4、工程技术规程JGJ144-20043省级标准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 15-50-2006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广东省实施细则DBJ15-51-2007广东省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15-65-2009第三部分 监理工作的主要方法、措施与流程一、 审查承担节能施工的施工企业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并将资质文件归档留存。二、 参与节能材料供应商的选择工作,了解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质量、资信等情况(如可能)。同时要对生产厂家资料等归档留存。三、 及时对进场节能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视检测结果及时签署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注:各检测中心要求不一样,取样前应了解

5、清楚有关要求。另,材料检测结果必须在项目节能审批表给定的范围内,否则视为不合格。四、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节能专项施工方案。节能施工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方案时,应着重审查节能方案所采用的材料、施工方法等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针对性),施工顺序是否违反有关规程等。五、 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相关人员共同节能样板间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六、 根据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及时对有关节能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七、 对窗框与墙体收口(塞缝)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八、 及时签署有关分项工程验收资料。注:建议节能分部工程有关资料单独组卷留存。九、 审查现场实体检测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同时检测对现场节能

6、实体检测进行见证。(墙体传热系数;保温材料种类、厚度;外窗三性检测等,并填写见证记录)。十、 组织并参与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第四部分 施工规定与技术要求 (即控制要点和目标值) 一、墙体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1.1本章适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单一墙体工程其饰面等验收应参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执行。建筑墙体的外挂保温板、装饰板应按本规范第5章进行节能工程验收。 1.2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

7、一同验收。1.3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 1.4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1.4.1内外保温系统(1) 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 (2) 保温板粘结或固定; (3) 保温浆料分层施工,与基层及各层之间的粘结; (4) 保温构造的锚固件; (5) 增强网铺设; (6) 现场喷涂或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 (7) 被封闭的保温材料的厚度; (8) 各类饰面层的基层施工,面层的粘结或固定,保温层、饰面层的防水及密封处理; (9) 阳角、门窗洞口保温层加强处理。1.4.

8、2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1.4.3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嵌缝做法、防水处理;1.4.4墙面遮阳装置、绿化构架的锚固。1.4.5通风墙的通风构造、空气层厚度1.4.6浅色饰面材料施工。1.5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 1.6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6.1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5001000m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 1.6.2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2主控项目2.1用于墙体节能工程的材料、构件和附件等,其

9、品种、规格、尺寸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2.2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浅色饰面材料,其太阳辐射吸收系数耐沾污性能应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遮阳、通风等隔热构造,其构件的尺寸、角度等参数及遮阳材料的光学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的构造热阻或传热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10、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进场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3墙体节能工程使用的材料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材料的相关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3.1保温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有机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2.3.2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密度、抗压强度、导热系数构造的热阻或传热系数(应为样品自然养护28天以上干燥状态下实验室检测报告);2.3.3保温层粘结材料:粘结强度;2.3.4增强网:力学性能、抗腐蚀性能;2.3.5浅色饰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隔热涂料耐沾污性能;2.3.6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密度、抗压强度、构造的热

11、阻或传热系数(应为样品自然养护28天以上干燥状态下实验室检测报告);2.3.7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1)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m2以上、20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材料非匀质材料(构造)砌块(砖)、复合砌筑墙除外各抽查不少于3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 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6次。(2)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 m2以下时,同一厂家同一品种的非匀质材料(构造

12、)砌块(砖)、复合砌筑墙各抽查不少于1次;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0 m2以上时各抽查不少于2次。2.4墙体内、外保温系统施工前应按照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对基层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基层应符合保温层施工工艺的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5墙体内、外保温系统各层构造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按照经过审批的建筑节能施工方案施工。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和建筑节能施工方案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6墙体节能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2.6.1匀质保温隔热材料、非匀质保温隔热砌块或构件的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3、2.6.2保温板材与基层及各构造层之间的粘结或连接必须牢固。粘结强度和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保温板材与基层的粘结强度应做现场拉拔试验。 2.6.3保温浆料应分层施工。当采用保温浆料做外保温时,保温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的粘结必须牢固,不应脱层、空鼓和开裂。 2.6.4当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层采用预埋或后置锚固件时,锚固件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后置锚固件应进行锚固力现场拉拔试验。穿越保温层的预埋或后置锚固件的防水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手扳检查;保温材料厚度采用钢针插入或剖开尺量检查;粘接强度和锚固力核查试验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

14、查不少于3处。2.7外墙采用遮阳、通风、绿化或隔热构造,构架的锚固应牢固,满足抗风、抗震、维护的要求;通风层的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绿化对阳光的遮挡比例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采用尺量检查;观察;锚固力核查检测报告;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2.8当外墙采用保温浆料做保温层时,应在施工中制作同条件养护试件,检测其导热系数、干密度和压缩强度。保温浆料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应见证取样送检。 检验方法: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按检验批检查。每个检验批应抽样制作同条件试块3组。2.9墙体节能工程各类饰面层的基层及面层施工,应符合设计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

15、B502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2.9.1饰面层施工的基层应无脱层、空鼓和裂缝,基层应平整、干净,含水率应符合饰面层施工的要求。 2.9.2外墙外保温工程不宜采用粘贴饰面砖做饰面层;当采用时,其安全性与耐久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砖应做粘结强度拉拔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2.9.3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不得渗漏。当外墙外保温工程的饰面层采用饰面板开缝安装时,保温层表面应具有防水功能或采取其它相应的防水措施。 2.9.4外墙外保温层及饰面层与其他部位交接的收口处,应采取密封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检查试验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0砌块砌筑

16、的墙体,应采用具有保温功能的砂浆或采用薄层砂浆砌筑。砌筑砂浆的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砌体的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90,竖直灰缝饱满度不应低于 80 。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施工方案和砌筑砂浆强度试验报告。用百格网检查灰缝砂浆饱满度。 检查数量:每楼层的每个施工段至少抽查一次,每次抽查5处,没处不少于3个砌块。3.1采用预制保温墙板现场安装的墙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保温墙板应有型式检验报告,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含安装性能的检验; 3.1.2保温墙板的结构性能、热工性能及与主体结构的连接方法应符合抗风、防腐等设计要求,与主体结构连接必须牢固。 3.1.3保温墙板的板缝处理、构造节点及嵌

17、缝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1.4保温墙板板缝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核查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对照设计观察和淋水试验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全数核查;其他项目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并不少于3件(处)。3.2采用浅色饰面隔热时,外墙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节能标准的规定。饰面外观颜色深浅应与抽样样品一致,色泽均匀。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材料全数核查;外观全数检查。3.3外墙采取外遮阳措施时,遮阳装置的安装位置、角度应满足设计要求。遮阳装置应安装牢固,满足抗风、抗震、维护检修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

18、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5处;牢固程度全数检查。3.4分体式空调室外机的安放位置和搁板空间应满足设计要求及以下规定:3.4.1室外机安装位置应通风良好;3.4.2安装位置遮阳百叶不应影响室外机的排风散热;3.4.3隔板空间应能满足室外机维修、清扫的需要。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要求,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 3一般项目3.1进场节能保温材料与构件的外观和包装应完整无破损,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2当采用加强网作为防止开裂的措施

19、时,加强网的铺贴和搭接应符合设计和施工工艺的要求。砂浆抹压应严实,不得空鼓,玻纤网格布不得皱褶、外露。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5处,每处不少于2m2。3.3施工产生的墙体缺陷,如穿墙套管、脚手眼、孔洞等,应按照施工方案采取密封修补措施。 检验方法:对照施工方案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4墙体保温板材接缝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保温板接缝应平整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墙体检验批检查。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少于3处。3.5墙体采用保温浆料时,保温浆料层宜连续施工;保温浆料厚度应均匀、接茬应平顺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20、。 检查数量:每个检验批抽查10,并不少于10处。3.6墙体上容易碰撞的阳角、门窗洞口及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等特殊部位,其保温层应采取防止开裂和破损的加强措施。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按不同部位,每类抽查 10,并不少于 5 处。3.7采用现场喷涂或模板浇注有机类保温材料做外保温时,有机类保温材料应达到陈化时间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检查方法:核查施工方案和施工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二、门窗节能工程1一般规定1.1本章适用于建筑门窗节能工程,包括金属门窗、塑料门窗、木质门窗、各种复合门窗、特种门窗,以及门窗玻璃安装等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1.2建筑门

21、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1.3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缝隙的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图像资料: 1.3.1外门窗框与周边墙体接缝的密封处理; 1.3.2遮阳构件的锚固; 1.3.3天窗的密封处理。1.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1.4.1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 批,不足 100 樘也为一个检验批。1.4.2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樘也为一个检验批。1.4.3检验批的划分可根据其特点和数

22、量,由监理(建 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1.5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5.1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1.5.2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2主控项目2.1建筑外门窗的品种、尺寸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 6.1.5 条执行;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2.2建筑外窗的气密性能、传热系数、中空玻璃露点、玻璃遮阳系数和可见光透射

23、比应符合设计要求。遮阳装置材料的光学性能及抗风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和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3建筑外窗(包括天窗)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按地区类别对其下列性能进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2.3.1夏热冬冷地区:外窗气密性能、传热系数,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2.3.2夏热冬暖地区:外窗气密性,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2.3.3遮阳材料的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检验方法:进场时施工现场抽样复验;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1)对于外窗传热系数,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1樘;(2)对于外窗气密性能,

24、玻璃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性能、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及太阳光反射比,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樘(件);(3)对于中空玻璃露点,同一厂家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产品各抽查不少于3组,每组3件样品。2.4建筑门窗采用的玻璃品种应符合设计要求。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或其他可靠的密封方式。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2.5外门窗框或副框与洞口之间的间隙应进行填充处理,并使用密封胶密封;外门窗框与副框之间的缝隙应使用密封胶密封。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6外窗遮阳设施的性能、位置、尺寸应符合设

25、计和产品标准要求;遮阳设施的安装应位置正确、牢固,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手扳检查;核查遮阳设施的抗风计算报告。 检查数量:按本规范第6.1.5条执行;安装牢固程度全数检查。2.7特种门窗的性能应符合设计和产品标准要求;特种门窗安装中的节能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8天窗的坡向和坡度应正确、封闭严密,嵌缝处不得渗漏。 检验方法:用水平尺(坡度尺)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按第 6.1.5 条执行。3一般项目3.1门窗扇密封条和玻璃镶嵌的密封条,其物理性能应符合相关标准中的要求。密封

26、条安装位置应正确,镶嵌牢固,不得脱槽,接头处不得开裂。关闭门窗时密封条应接触严密。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2门窗镀(贴)膜玻璃的安装方向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3门窗遮阳设施的调节机构应灵活、调节到位。 检验方法:现场调节试验检查。 检查数量:按第 6.1.5 条执行。 三、 屋面节能工程 1、一般规定1.1本章适用于建筑屋面的节能工程,包括采用松散保温材料、现浇保温材料、喷涂保温材料、板材、块材等保温隔热材料的屋面及架空屋面、蓄水屋面、遮阳屋面、种植屋面等节能工程的质量验收。1.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27、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验、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1.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1.3.1基层处理;1.3.2(2)保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的缝隙填充质量;1.3.3板材粘结;1.3.4松散材料分层敷设、压实、表面处理、坡向;1.3.5空气间层的铝箔位置、铺设方式;1.3.6多孔材料铺设厚度;1.3.7蓄水屋面的防水层施工;1.3.8种植屋面各层铺设;1.3.9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铺装、板缝处理;1.3.10保温材料的防潮层、保护层。1.4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

28、工,避免保温层受潮、浸泡或受损。2、主控项目2.1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饰面材料,其品种、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核查质量证明文件。 检查数量:按进场批次,每批随机抽取3个试样进行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应按照其出厂检验批进行核查。2.2用于屋面节能工程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燃烧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轻质屋面饰面材料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核查质量证明文件及进场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3屋面保温隔热工程采用的材料、构件进场时,应对其下列材料的相关性能进

29、行复验,复验应为见证取样送检: 2.3.1保温材料: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或压缩强度,有机保温材料(轻质屋面与内保温屋面)燃烧性能; 2.3.2采光屋面玻璃:可见光透射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中空玻璃露点; 2.3.3遮阳材料:太阳光透射比、太阳光反射比; 2.3.4浅色饰面材料:太阳辐射吸收系数、隔热涂料耐沾污性能。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复验;验收时核查复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品种抽查不少于一组。2.4屋面保温隔热层的敷设方式、厚度、缝隙填充质量及屋面热桥部位的保温隔热做法,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

30、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2.5屋面的通风隔热架空层,其架空高度、安装方式、通风口位置及尺寸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架空层内不得有杂物。架空面层应完整,不得有断裂和露筋等缺陷。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2.6内部有贴铝箔的封闭空气间层的屋面,其空气间层高度、铝箔位置应符合设计及节能标准要求。空气间层内不得有杂物,铝箔应铺设完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2.7屋面采用含水多孔材料做面层时,其多孔材料种类、铺设厚度、覆盖面积应符合设计及有关

31、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查隐蔽验收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8蓄水屋面的蓄水深度、覆盖面积、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检查,查隐蔽验收报告。按设计蓄水深度蓄水24H后观察检查防水性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9遮阳屋面的构造形式、遮阳比例、覆盖面积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尺量检查;查隐蔽验收报告。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0种植屋面的构造做法、植物种类、种植密度、覆盖面积、植物存活率应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图纸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3.1采光浅色饰面隔热时,饰面材料型

32、号、外观颜色深浅应与抽样样口一致,色泽均匀。 检验方法:对照设计检查,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材料全数核查,外面全数检查。 3、一般项目 3.1屋面保温隔热层应按施工方案施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3.1.1松散材料应分层敷设、按要求压实、表面平整、坡向正确;3.1.2现场采用喷、浇、抹等工艺施工的保温层,其配合比应计量正确,搅拌均匀、 分层连续施工,表面平整,坡向正确。3.1.3板材应粘贴牢固、缝隙严密、平整。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称重检查。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3.2金属板保温夹芯屋面应铺装牢固、接口严密、表面洁净、坡向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

33、、尺量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3坡屋面、内架空屋面当采用敷设于屋面内侧的保温材料做保温隔热层时,保温隔热层表面应有保护层,保护层的做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核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数量:每100m2抽查一处,每处10m2,整个屋面抽查不得少于3处。四、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一般规定1.1本章适用于建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的施工质量验收。1.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本规范第3.4.1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1.3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本规范和建筑电

34、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3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 建筑照明的设计图纸应包括建筑各个照明功能区的功率密度设计和平均照度设计。2、主控项目2.1照明光源、灯具及其附属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进场验收时应对下列技术性能进行核查,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检查认可,形成相应的验收、核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技术资料应齐全,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定。2.1.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不应表12.2.1-1 的规定。表2.1-1荧光灯灯具和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的效率允许值灯具出光口形式开敞式保护罩(玻璃或塑料)格栅格栅或透

35、光罩透明磨砂、棱镜荧光灯灯具75% 65% 55%60%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灯具75% -60% 60%2.1.2管型荧光灯镇流器能效限定值应不小于表2.1-2 的规定。表2.1-2镇流器能效限定值标称功率(W)18202230323640镇流器能效因 素(BEF)电感型3.1542.9522.7702.2322.1462.0301.992电子型4.7784.3703.9982.8702.6782.4022.2702.1.3照明设备谐波含量限值应符合表3.1-1 的规定。表3.1-1照明设备谐波含量的限值谐波次数 n基波频率下输入电流百分比数表示的最大允许谐波电流(%)22330注51077951

36、1n39(仅有奇次谐波)3注:是电路功率因数。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技术资料和性能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与实物核对。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2.2低压配电系统选择的电缆、电线截面不得低于设计值,进场时应对其截面和 每芯导体电阻值进行见证取样送检。每芯导体电阻值应符合表2.2 的规定。表 2.2 不同标称截面的电缆、电线每芯导体最大电阻值标称截面(mm2)20时导体最大电阻(/km)圆铜导体(不镀金属)0.536.00.7524.51.018.11.512.12.57.4144.6163.08101.83161.15250.727350.524500.387700.268950.1931200.15

37、31500.1241850.09912400.07543000.0601检验方法:进场时抽样送检,验收时核查检验报告。 检查数量:同厂家各种规格总数的 10%,且不少于 2 个规格。2.3工程安装完成后应对低压配电系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应对低压配电电源质 量进行检测。其中:2.3.1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标称系统电压的7%;单相 220V 为7%、10%。2.3.2公共电网谐波电压限值为:380V 的电网标称电压,电压总谐波畸变率(THDu) 为 5%,奇次(125 次)谐波含有率为 4%,偶次(224 次) 谐波含有率为 2%。2.3.3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表 12.2.3

38、中规定的允许值。表2.3.1谐波电流允许值标准电压(kV)基准短路容量(MVA)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23456789101112130.3810786239622644192116281324谐波次数及谐波电流允许值(A)14151617181920212223242511129.7188.6167.88.97.1146.5122.3.4 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允许值为 2%,短时不得超过 4%。 检验方法:在已安装的变频和照明等可产生谐波的用电设备均可投入的情况下,使用三相电能质量分析仪在变压器的低压侧测量。 检查数量:全部检测。2.4在通电试运行中,应测试并记录照明系统的照度和功率密度

39、值。2.4.1照度值不得小于设计值的 90%;2.4.2功率密度之应符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 中的规定。检验方法:在无外界光源的情况下,检测被检区域内平均照度和功率密度。 检查数量:每种功能区检查不少于 2 处。3、一般项目3.1母线与母线或母线与电器接线端子,当采用螺栓搭接连接时,应采用力矩扳手 拧紧,制作应符合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检验方法:使用力矩扳手对压接螺栓进行力矩检测。 检查数量:母线按检验批抽查 10%。3.2交流单芯电缆或分相后的每相电缆宜品字型(三叶型)敷设,且不得形成闭合 铁磁回路。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3.3三相照明配电干线的各相负荷宜分配平衡,其最大相负荷不宜超过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115%,最小相负荷不宜小于三相负荷平均值的 85%。检验方法:在建筑物照明通电试运行时开启全部照明负荷,使用三相功率计检测各相负载电流、电压和功率。检查数量:全部检查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商业、酒店工程目监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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