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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监理概论第一章建设工程监理制度(30%)第一节建设工程监理的基本概念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概念(熟悉):所谓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监理概念要点:1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建设工程监理的行为主体是工程监理企业2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建筑法明确规定,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企业应该订立书面建设工程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的实施需要建设单位的委托和授权。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
2、、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的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3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a、工程建设文件;b、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c、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的建设工程合同。4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可以分为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建设阶段范围。 (1)工程范围:根据建筑法,国务院公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实行强制性监理的工程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规定了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1)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2)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3)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4)利用外国政
3、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5)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2)阶段范围。建设工程监理可以适用于工程建设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但目前主要是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企业等工程建设的各类行为主体均出现在建设工程当中,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组织体系。 三、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掌握):(四点):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公正性。 1服务性: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建设工程监理的主要手段是规划、控制、协调,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
4、工程建成投入使用。 2科学性 :3、独立性:监理企业按照“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4公正性:特别是当这两方面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企业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第三节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体系1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机关和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建设工程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予以公布。建设工程部门规章是指建设部按照国务院规定
5、的职权范围,独立或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制定的规范工程建设活动的各项规章。属于建设部制定的由部长签署建设部令予以公布。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2与建设工程监理有关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章一览(见教材)P10二、建筑法(二)建筑许可建筑许可一章是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和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业资格的规定。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依法对建筑工程所应具备的施工条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准许该建筑工程开始施工,并颁发施工许可证的一种制度。建筑法中关于建筑工程监理的内容:(2
6、)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5)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6)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为基线(一)总则(3)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
7、建设工程质量负责;(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二)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质量管理条例的第12条,对委托监理作了重要规定:(1)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2)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利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
8、例中对工程监理单位质量责任和义务的规定(掌握)(1)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关系的限制性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4)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及权力方面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
9、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这是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八)罚则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3)工程监理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担监理业务的;转让监理业务的;与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承担该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
10、。追究法律责任。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工程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规定:条例规定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四节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与相关文件(一)总则:4)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
11、负责制的规定。企业承担违约责任,现场总监理工程师承担现场的监理责任。(二)术语:1、监理规范对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工地例会、工程变更、工程计量、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设备监造、费用索赔、临时延期批准、延期批准等19条建设工程监理常用术语做出了解释。2.监理人员职责:监理规范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具体内容见第五章第四节。(五)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制定监理程序的一般规定:制定监理程序的一般规定: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
12、,应注重工作效果,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对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2.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施工准备阶段,项目监理机构应做好的工作包括: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技术交底会;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有关资料并签认;检查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有关资料,符合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起草会议纪要等。4.工程质量控制工作:规定了项目监理机构工程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施工组织设计调整的审查
13、;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保证工程质量措施的审查;使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控制措施;对承包单位实验室的考核;对拟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控制措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计量设备技术状况的定期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旁站监理的内容;审核、签认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的质量验评资料;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采取的措施;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整改完毕并符合规定要求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令;质量事故的处理等。二、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为了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
14、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建设部2006年10月16日发布了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监理责任等作出了规定。(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熟悉)详见教材P23P24。1施工准备阶段:(1)根据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项目和条例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3)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的主要内
15、容包括: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冬期、雨期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总平面布置图,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4)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5)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6)审查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7)审核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2施工阶段(二)建设工程安全监
16、理的工作程序(熟悉)监理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
17、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三、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一)旁站监理的概念: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是控制工程施工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也是确认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第五节建设程序和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二)建设工程各阶段工作内容:主要分为7个阶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设计阶段;建设准备阶段;施工安装阶段;生产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1项目建议书阶段:2可行性研究阶段: 3设计阶段: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的1
18、0%以上,或者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应重新向原审批单位报批。4施工准备阶段: 5施工安装阶段: 6生产准备阶段: 7竣工验收阶段: 二、建设工程主要管理制度: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一)项目法人责任制: 3组织形式和职责:(2)建设项目董事会职权。1)负责筹措建设资金;2)审核上报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文件;3)审核上报年度投资计划并落实年度资金;4)提出项目开工报告;5)研究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6)负责提出项目竣工验收申请报告;7)审定偿还债务计划和生产经营方针,并负责按时偿还债务;8)聘任或解聘项目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其他高级管
19、理人员。(四)合同管理制:基本内容是: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建设工程监理都要依法订立合同。各类合同都要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管理制的实施对建设工程监理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上的支持。第二章、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企业(10%)第一节 监理工程师概述一、监理工程师的执业特点(了解):1)执业范围广泛。2)执业内容复杂:监理工程师执业内容的基础是合同管理。3)执业技能全面。4)执业责任重大。二、监理工程师的素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素质:(一)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结构:至少应掌握一种专业理论知识;至少应具有工程类大专
20、以上学历;并应了解或掌握一定的工程建设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二)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三)良好的品德。(四)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五、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监理工程师的主要业务是受聘于工程监理企业从事监理工作,受建设单位委托,代表工程监理企业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委托事项。监理工程师的法律地位主要表现在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掌握):监理企业在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是由具体的监理工程师来实现的,因此,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错,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如果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要承担一定的监理责任:1)未对施工
21、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暂时停止施工;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2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则应当与质量、安全事故责任主体承担连带责任:1)违章指挥或者发出错误指令,引发安全事故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由此引发安全事故的;3)与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从而引发安全事故的。七、监理工程师违规行为的处罚:监理工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纪守法。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
22、门对于监理工程师的违法违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节给予必要的行政处罚。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以监理工程师名义执行业务的人员,予以取缔,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以欺骗手段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吊销其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及注册。3)监理工程师出借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证书,收回执业印章,3年之内不允许考试和注册。4)监理工程师注册内容发生变更,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可能受到罚款的处罚。5)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执业
23、的,将被注销其注册证书,收回执业印章,并将受到罚款处理;有违法所得的,将被没收。6)对于监理工程师在执业中出现的行为过失,产生不良后果的,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监理工程师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二节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和继续教育二、监理工程师注册(掌握注册程序):监理工程师
24、注册制度是政府对监理从业人员实行市场准入控制的有效手段。监理工程师经注册,即表明获得了政府对其以监理工程师名义从业的行政许可,因而具有相应工作岗位的责任和权力。仅取得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没有取得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则不具备这些权力,也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根据注册内容的不同分为三种形式,即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一)初始注册:。1具备的条件:1)经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统一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2) 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五)注销注册:注册监理工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注销注册,交回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注册管理机构将公告其注
25、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作废: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注销注册;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已失效;)依法被撤销注册;依法被吊销注册证书;)受到刑事处罚;)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的其他情形。l第三章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第一节目标控制概述:一、控制流程及其基本环节(熟悉)(一)控制流程:这就需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对目标、过程和活动的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信息,将工程实际状况与目标和计划进行比较。目标控制也可能包含着对已采取的目标控制措施的调整或控制。(见P60图3-1)。所以目标控制也可能包含着对已采取的目标控制措施的调整或控制。(二)控制流程的基本环节:控制流程可以进一步抽象为投入、
26、转换、反馈、对比、纠正五个基本环节.投入 转换 反馈纠正 对比二、控制类型(掌握):根据划分依据的不同,可将控制分为不同的类型。例如,按照控制措施作用于控制对象的时间: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按照控制信息的来源:可分为前馈控制和反馈控制;按照控制过程是否形成闭合回路:可分为开环控制和闭环控制;按照控制措施制定的出发点,可分为主动控制和被动控制。 (一)主动控制:是在预先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及其导致目标偏离的可能性和程度的基础上,拟订和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从而减少乃至避免目标偏离。 主动控制是一种事前控制。它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就采取控制措施,以降低目标偏离的可能性或其后果的严重程度,
27、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主动控制是一种前馈控制。根据已建同类工程实施情况的综合分析结果,结合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和特点,用以指导拟建工程的实施,起到避免重蹈覆辙的作用。主动控制通常是一种开环控制。P65图3-4。(二)被动控制:是从计划的实际输出中发现偏差,通过对产生偏差原因的分析,研究制定纠偏措施,以使偏差得以纠正,工程实施恢复到原来的计划状态,或虽然不能恢复到计划状态但可以减少偏差的严重程度。 被动控制是一种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对已经出现的偏差采取控制措施,虽不能降低目标偏离的可能性,但可以降低目标偏离的严重程度,并将偏差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 被动控制是一种反馈控制。 被动
28、控制是一种闭环控制。被动控制是一种面对现实的控制。发现偏差 分析原因 制定措施 实施纠偏比较成效 评定成效 收集情况 实际成效 图3-3 被动控制的闭合回路*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的不同之上在于他的纠正方式不同(三)主动控制与被动控制的关系三、目标控制的前提工作:为了进行有效的目标控制,必须做好两项重要的前提工作:一是目标规划和计划,二是目标控制的组织。(一)目标规划和计划: 1目标规划和计划与目标控制的关系:不难看出,目标规划需要反复进行多次。这表明,目标规划和计划与目标控制的动态性相一致。2目标控制的效果(二)组织: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任务分工越明确、越完善,目标控制的效果就越好。为了有效地进
29、行目标控制,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组织工作:(1)设置目标控制机构;(2)配备合适的目标控制人员;(3)落实目标控制机构和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4)合理组织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第二节建设工程目标系统监理的中心任务:为了有效地进行目标控制一、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关系:建设工程投资、进度(或工期)、质量三大目标两两之间存在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1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对立关系:对立关系比较直观,易于理解。不能奢望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同时达到“最优”,即既要投资少,又要工期短,还要质量好。在确定建设工程目标时,不能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割裂开来,分别孤立地分析和论证,更不能片面强调
30、某一目标而忽略其对其他两个目标的不利影响,而必须将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作为一个系统统筹考虑,反复协调和平衡,力求实现整个目标系统最优。2建设工程三大目标之间的统一关系: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和理解。例如:加快进度、缩短工期虽然需要增加一定的投资,但是可以使整个建设工程提前投入使用,从而提早发挥投资效益,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利息支出,如果提早发挥的投资效益超过因加快进度所增加的投资额度,则加快进度从经济角度来说就是可行的。如果提高功能和质量要求,虽然需要增加一次性投资。三、建设工程目标的分解: (一)建设工程目标分解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出多选题)1)能分能合。2)按工程部位分解,而不按工种分
31、解。3)区别对待,有粗有细。4)有可靠的数据来源。5)目标分解结构与组织分解结构相对应。 (二)目标分解的方式 第三节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含义一、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含义(掌握)(一)建设工程投资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投资控制工具和具体的投资控制措施,在满足进度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二)系统控制:投资控制是与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同时进行的,是整个建设工程目标系统所实施的控制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二、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含义(掌握)(一)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目标可以表述为:通过有效的进度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进度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力求使工程实际工期不超过计划
32、工期。(三)全过程控制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1)在工程建设的早期就应当编制进度计划。 (2)在编制进度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各阶段工作之间的合理搭接。 (3)抓好关键路线的进度控制。进度控制的重点对象是关键路线上的各项工作,包括关键路线变化后的各项关键工作。三、建设质量控制的含义1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目标:就是通过有效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具体的质量控制措施,在满足投资和进度要求的前提下,实现工程预定的质量目标。这里,有必要明确建设工程质量目标的含义.。建设工程的质量首先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关于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等的有关规定,尤其是强制性标准的规定。3全过程控制:建设工程的每个阶段都对工程
33、质量的形成起着重要的作用,但各阶段关于质量问题的 侧重点不同:在设计阶段,主要是解决“做什么”和“如何做”的问题,使建设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具体化;在施工招标阶段,主要是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使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落实到承包商;在施工阶段,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进一步解决“如何做”的问题,通过具体的施工解决“做出来”的问题,使建设工程形成实体,将工程质量目标物化地体现出来;在竣工验收阶段,主要是解决工程实际质量是否符合预定质量的问题; 5质量控制的特殊问题: 质量控制还有两个特殊问题要加以说明。 第一个问题是对建设工程质量实行三重控制。 由于建设工程质量的特殊性,需要对其从三方面加以控制。1)实施
34、者自身的质量控制,这是从产品生产者角度进行的质量控制; 2)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这是从社会公众角度进行的质量控制; 3)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这是从业主角度或者说是从产品需求者角度进行的质量控制。第四节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和措施一、建设工程设计和施工阶段的特点(一)设计阶段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设计工作表现为创造性的脑力劳动2设计阶段是决定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3设计阶段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关键阶段:建设工程实施各个阶段影响投资的程度是不同的。总的趋势是,随着各阶段设计工作的开展,建设工程的范围、组成、功能、标准、结构形式等内容一步步明确,可以优化的内容越来越少,优化的限制
35、条件越来越多,各阶段设计工作对投资的影响程度逐步下降。其中,方案设计阶段影响最大,初步设计阶段次之,施工图设计阶段影响已明显降低,到了施工开始时,影响投资的程度只有10%左右。所以,与施工阶段相比,设计阶段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关键阶段;与施工图设计阶段相比,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是影响建设工程投资的关键阶段。 4设计工作需要反复协调。5设计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有决定性影响。(二)施工阶段的特点:主要从与前述设计阶段特点相对应的角度来分析施工阶段的特点。1施工阶段是以执行计划为主的阶段。2施工阶段是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3施工阶段是资金投入量最大的阶段。4施工阶段需要协调的
36、内容多。5施工质量对建设工程总体质量起保证作用。二、建设工程目标控制的任务(熟悉)(一)设计阶段2进度控制任务。监理工程师进度控制的主要工作:对建设工程进度总目标进行论证,确认其可行性;根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制定建设工程总进度计划、建设工程总控制性进度计划和本阶段实施性进度计划,为本阶段和后续阶段进度控制提供依据;审查设计单位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编制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实施控制;编制本阶段工作进度计划,并实施控制;开展各种组织协调活动等(二)施工招标阶段。(三)施工阶段投资控制任务:通过工程付款控制、工程变更费用控制、预防并处理好费用索赔、挖掘节约投资潜力来努力实
37、现实际发生的费用不超过计划投资。进度控制任务:通过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做好各项动态控制工作、协调各单位关系、预防并处理好工期索赔,以求实际施工进度达到计划施工进度的要求进度控制内容:根据施工招标和施工准备阶段的工程信息,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并据此进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其可行性并满足建设工程控制性进度计划要求;制定业主方材料和设备供应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质量控制任务:通过对施工投入、施工和安装过程、产出品进行全过程控制,以及对参加施工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材料和设备、施工机械和机具、施工方案和方法、施工环境实施全面控制,
38、以期按标准达到预定的施工质量目标。质量控制内容:1)协助业主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为施工单位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现场;2)确认施工单位资质;3)审查确认施工分包单位;4)做好材料和设备检查工作,确认其质量;5)检查施工机械和机具,保证施工质量;6)审查施工组织设计;7)检查并协助搞好各项生产环境、劳动环境、管理环境条件;8)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9)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10)做好各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11)做好工程变更方案的比选,保证工程质量;12)进行质量监督,行使质量监督权;13)认真作好质量鉴证工作;14)行使质量否决权,协助作好付款控制;15)组织质量协调会
39、;16)做好中间质量验收准备工作;17)做好竣工验收工作;18)审核竣工图等。三、目标控制的措施:分为: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等四个方面措施。组织措施是从目标控制的组织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如落实目标控制的组织机构和人员,明确各级目标控制人员的任务和职能分工、权力和责任、改善目标控制的工作流程等。由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质量控制均要以合同为依据。因此合同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合同措施从广义上理解,除了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防止和处理索赔等措施之外,还要协助业主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模式和合同结构,分析不同合同之间相互联系和影响,对每一个
40、合同做总体和具体分析等。第五章建设工程监理组织第三节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与实施程序一、建设工程监理委托模式(掌握)(二)设计或施工总分包模式条件下的监理委托模式:虽然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合同承担乙方的最终责任,但分包单位的资质、能力直接影响着工程质量、进度等目标的实现,所以,在这种模式下,监理工程师必须做好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确认工作。二、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程序(掌握)(七大条)(一)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二)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三)制定各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四)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工作
41、的规范化体现在:(三点)1)工作的时序性。2)职责分工的严密性。3)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五)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六)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七)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1)其一,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情况,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必要的工程图片,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2)其二,是向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主要内容包括:(1)
42、监理工作的经验,可以是监理技术、方法,某种经济措施、组织措施,委托监理合同执行方面,处理与业主、承包单位关系等的经验;(2)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建议。三、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原则(掌握)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时,应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五大原则)一)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二)权责一致的原则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四)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的原则。五)综合效益的原则。第四节项目监理机构:(三)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2确定管理层次与管理跨度:项目监理机
43、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1)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定与管理;2)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3)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3划分项目监理机构部门(总监理划程师对业主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4制定岗位职责及考核标准。5安排监理人员。*(考)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是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一)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
44、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三)直线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四)矩阵制监理组织形式。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掌握)(一)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 表5-3层次人员职能职称职务要求决策层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的策划、规划;组织、协调、监控、评价等高级职称中级职称执行层/协调层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监理实施的具体组织、指挥、控制/协调初级职称作业层/操作层监理员具体业务的执行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
45、数量的确定:(1)影响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的主要因素:1)工程建设强度。2)建设工程复杂程度。3)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4)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7
46、)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2、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