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华涛汽修塑料饰件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监理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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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华涛汽修塑料饰件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细则编制:田 炜 审核:罗俊美 批准:万月琴四川华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时间:2010年2月5日第一章 工程概况工程概况:第二章 编制依据一、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1、国家、四川省、成都市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批示。2、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定额。3、监理规划、承包单位合同、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政府批准的工程建设文件 1、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文 2、规划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市政管理规定等。 3、勘察和设计院提供的地勘报告、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 4、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现场管理的上级单位有关规定三、建设单位监理

2、招标文件,签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1、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 2、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四、其它工程建设合同 1、项目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2、工程承建商的权利和义务五、项目业主的正当要求 根据监理单位应竭诚为客户服务的宗旨,在不超出合同职责范围的前提下,监理单位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业主的正当要求。六、工程实施过程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1、工程实施状况 2、重大工程变更 3、外部环境变化等4、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承包单位与业主签定的合同相关条款和承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管理、督促。做到公平、公正、认真管理、热情服务。5、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对该项目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完善

3、质量管理程序与制度。6、督促施工单位整改验收所提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并复查。第三章 基础部分监理实施细则一、土方开挖 1、土方开挖之前,必须具备完整的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管线、建(构 )筑物其它公共设施的情况,必要时应督促或配合施工单位作施工勘察和调查,以确保工程质量及邻近建筑的安全。 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从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及见证试验的单位,必须具备省级以上(含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和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4、土方工程施工之前应审核挖填方的平衡计算,运距是否最短,运程是否合理,土方的平衡调

4、配应尽量与城市规则相结合,一次性运到弃土场,做到文明施工。 5、在土方开挖前应审查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 6、土方开挖前应检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督促施工大单位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运行路线和弃土场地。 7、在施工区内,有碍施工的已有建筑物、道路、沟渠、管线、树木等,应在施工前妥善处理。 8、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时,排水沟方向的坡度应不小于2%。平整后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一点,但不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20取一点,每边不少于1点。 9、土方工程施工时,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检查平面控制桩和

5、水准点是否采取了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 10、土方施工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停止施工,由监理和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单位共同分析情况,解决问题,清除质量隐患,并应形成文件资料。 11、当土方开挖较深时,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土方不应堆放在基坑边缘。 12、对雨季施工时还应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 13、土方开挖时,应防止附近已有建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和变形。必要时应与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协商采取防护措施,在施工中应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沉降和位移的观测。 14、夜间施工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场地需要设照

6、明设施,并合理安排施工项目,防止超挖。在危险地段应设置明显标志。 15、施工过程中应检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压实度、排水、降水系统,并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二、土方回填 1、土方回填前应督促施工单位清除基底垃圾、树根等杂务,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将基底压实后进行。 2、填土前应对填方基底和已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中间验收,并作出记录。 3、对填方土料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4、填方过程中应检查排水措施,每层填入厚度、含水量控制,压实程度。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确定。 5、填方应接近水平分层填土、压实和测定压实后土的干容

7、重,检验其压实系数和压实范围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填筑上层。填土压实的质量要求和取样数量应符合如下规定: 6、填土压实的干容重应有90%以上符合要求,其余10%的最低值与设计值的差不得大于0.08/3,且分散不得集中。 7、填土前应检验其含水量是否在控制范围内,如含水量偏高,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或吸水性材料)等措施;如含水量偏低,可采用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用大功能压实机械等措施。填方为碎石类土(填充物为沙土)时,碾压前充分洒水湿透,以提高压实效果。 8、填方时,应保证边缘部位的压实质量。填土后,如设计不要求边缘修整,宜将填方边缘宽填0.5;如设计要求边缘整平拍实,宽填可为0.2

8、。 9、填方中采用两种透水性不同的填料分层填筑时,上层宜填筑透水性较小的填料,下层宜填筑透水性较大的填料,填方基土表面应作适当的排水坡度,边坡不得用透水性较小的填料封闭。 10、取土坑的位置和要求应由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确定,但不得影响建筑物安全和挖、填方边坡的稳定。取土坑的排水设施应按设计要求施工。 11、挡土墙后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或在粘性土中掺入石块作填料。填土时应分层夯实,确保填土质量,并按设计要求作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12、填料时,施工含水量宜高于最优含水量2%4%,填筑中应防止土料发生干缩、结块现象。填方压实宜使用中、轻型碾压机械。 13、在地形、工程地质复杂地区内的填方,

9、且对填土密实度要求较高时,应采取措施(如排水暗沟、护坡等),以防填方土粒流失,不均匀下沉和坍滑等。 14、填方施工结束后,应检查标高、边坡坡度、压实程度等。三、地下防水工程 (一)施工准备 1)、熟悉设计文件,掌握地下防水工程技术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方案。 2)、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三检”制度,并核查有无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建设、监理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审核防水工程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防水施工资质,主要施工人员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 4)、依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检查防水材料的合格

10、证书、性能检测报告及防水材料进场后抽样复验报告是否合格,合格材料方可使用。 5)、地下防水工程的防水层,严禁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其以上是时施工,其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规定;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冷粘法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 6)、地下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场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7)、垫层或基体的砼强度已达到设计强度的50%以上。基层必须牢固、无松动现象。8)、找平层的砂浆已达到规定的养护期(一般为7天)。9)、基层应平整清洁、残渣等杂物必须清除干净。附壁管件的卷材粘贴部位应清除油污

11、和铁锈。(二)防水混凝土1、防水混凝土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碎石或卵石的粒径宜为540mm,含泥量不得大于1.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0.5%砂宜中砂;含泥量不得大于3.0%,泥块含量不得大于是1.0%;拌制混凝土所用的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表正一等品及以上的质量要求;粉煤灰的级别不应低于二级,掺量不宜大于20%;硅粉掺量不应大于3%,其他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2、防水砼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1)、试配要求的抗渗水压值应比设计值提高0.2Mpa;水泥用量不得少于1

12、00kg/m3;掺有活性掺合料时,水泥用量不得少于280kg/m3;砂率宜为35%45%,泵送时可增加45%;灰沙比宜为1:22.5;水灰比宜不得大于0.55;2)、普通防水混凝土坍落度不宜大于50。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控制在12020,入泵前坍落度每小时损失值不应大于30,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60。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缓凝时间宜为68h。3、使用减水剂时,减水剂宜预溶成一定浓度的溶液。4、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必须彩机械搅拌,搅拌时间不应小于2min。5、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原水灰比的水泥浆或二次掺加

13、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肢解加水。6、防水混凝土必须采用高频机械振捣密实,振捣时间宜为1030s,以混凝土泛浆和不冒气为准,应避免漏振、欠振和超振。7、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当留设施工缝时,应遵守下列规定:1)、墙体水平施工缝不应留在剪力与弯矩最大处或底板与侧墙的交接处,应留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的墙体上。墙体有预留孔洞时,施工缝距孔洞边边缘不应小于300。2)、垂直施工逢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3)、施工缝防水的构造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4)、施工缝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水平施工缝浇灌混凝土前,应将其边面浮浆和杂物清除,先铺净浆,再铺3050厚的1:1

14、水泥砂浆或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灌混凝土;垂直施工缝浇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清理干净,并涂刷水泥净浆或混凝土界面处理剂,并及时浇砼;针对本工程施工缝留设:第一道施工缝留在电梯井4.93m板下150处;第二道施工缝留在4.93m板上500处;第三道施工缝留在2.53m有地下车库底板的板下150处;第四道施工缝留在2.53m地下车库底板面上500处。施工缝处用钢板止水带连接施工缝分为垂直施工缝和水平施工缝,垂直施工缝留在板、梁1/3处受力较小部位;水平施工缝留在墙上300处或梁、板下150300处。先将表面浮渣、松散砼剔除干净凿毛,露出坚实粗糙的面,充分浇水湿润,铺垫一层50厚与砼同成分的水

15、泥砂浆,然后浇筑砼并振捣密实,防止烂根和蜂窝麻面。5)伸缩缝之间的模板及垃圾应清理干净、保证设计所注缝宽。缝宽仅允许正偏差8、大体积防水混凝土的施工,应采取以下措施:在设计许可的情况下,采用混凝土60d强度作为设计强度;采用低热或中热水泥,掺加粉煤灰、磨细矿渣粉等掺合料;掺入减水剂、缓凝剂、膨胀剂等外加剂;在炎热季节施工时,采用降低原材料温度、减少混凝土运输时吸收外界热量等降温措施;混凝土内部预埋管道,进行水冷散热;采取保温保湿养护,混凝土中心温度与表面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混凝土表面温度与大气温度的差值不应大于25,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d。9、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各种钢筋或绑扎铁丝,不

16、得接触模板。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方形止水环。折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缝堵密实,并宜在迎水面涂刷防水涂料。10、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11、防水混凝土终凝后应立即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小于14d。(三)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1、水泥砂浆防水层包括普通水泥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掺外加剂或掺合料防水砂浆等,宜采用多层抹压施工。2、水泥砂浆防水层可用于结构主体的迎水面或背水面。3、水泥砂浆防水层应在基础垫层、初期支护、围护结构及内衬结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4、聚

17、合物水泥砂浆防水层厚度单层施工宜为68,双层施工宜为1012,掺外加剂、掺合料等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宜为1820。5、水泥砂浆防水层基层,其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C15;砌体结构砌筑用的砂浆强度登记不应小于M7.5。6、水泥砂浆防水层的基层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水泥砂浆铺抹前,基层的混凝土和砌筑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值的80%;2)、基层表面应坚实、平整、粗糙、洁净,并充分湿润,无积水;3)、基层表面的孔洞、缝隙应用与防水层相同的砂浆填塞抹平。7、施工前应将预埋件、穿墙管预留凹槽内嵌填密封材料后,再施工防水砂浆层。8、水泥砂浆防水层所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泥品种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其强度等级不应

18、低于32.5级,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水泥。2)、砂宜用中砂,粒径3以下,含泥量不得大于1.0%,硫化物和硫酸盐含量不得大于1.0%;3)、水应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4)聚合物乳液的外观质量,无颗粒、异物和凝固物。5)外加剂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一等品级以上的质量要求。9、水泥砂浆防水层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分层铺抹或喷涂,铺抹时应压实、抹平和表面压光;2)、聚合物水泥砂浆拌合后应在1h内用完,且施工中不得任意加水。3)、水泥砂浆防水层各层应紧密贴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必须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搓,但离开阴阳角处不得不小于200。4)、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应做成圆弧形。5)、水泥砂

19、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保持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四)卷材防水层施工1)、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地下工程。2)、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混凝土结构主体的迎水面上。3)、卷材防水层用于建筑物地下室应铺设在结构主体底板垫层至墙体顶端的基面上,在外围形成封闭的防水层。4)、卷材防水层采用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所选用的基层处理剂、胶粘剂、密封材料等配套材料,均应与铺贴的卷材料性相容。5)、铺贴防水卷材前,应将找平层清扫干净,在基面上基层处理剂;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6)、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防水层并符合下列

20、规定。(1)卷材外面质量、品种规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2)卷材及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久性、耐穿刺性、耐腐蚀性和耐菌性。(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主要物理性能应符合以下要求:项 目性能要求聚脂毡胎体卷材玻钎毡胎体卷材聚乙烯膜胎体卷材拉 伸 性 能拉力(N/50)(纵横向)500(纵向)140(纵向)300(横向)120(横向)最大拉力时延伸率(%)40(纵横向)250(纵横向)低温柔度()-153厚,15;4厚,25;3,弯 180,无裂纹压力0.3MP,保持时间30,不透水(4)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间的粘结剥离强度不应小于8N/10;7)、防水卷材施工应符合以下要求(1)

21、卷材防水层的基层应平整牢固、清洁干燥。(2)铺贴卷材严禁在雨天、雪天施工;五级风及以上不得施工;冷粘法施工气温不低于5,热熔法施工的气温不宜低于-10。(3)铺贴卷材前,应在基层上涂刷基层处理剂,当基面较潮湿时,应涂刷湿固化型胶粘剂或潮湿界面隔离剂。基层处理剂配制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基层处理剂应与卷材材性相容;b.基层处理剂可采取喷涂法或涂刷法施工,喷、涂应均匀一致、不露底,待表面干燥后,方可铺贴卷材。8、铺贴高聚物改性沥青卷材应采用热熔法施工。9、采用热熔法或冷粘法铺贴卷材,应符合下列规定:1)、底板垫层混凝土平面部位的卷材应采用空铺法或点粘法,其他与混凝土结构相接触的部位应采用满粘法;

22、2)、采用热熔法施工的高聚物改沥青卷材时,幅宽内的卷材底表面加热均匀,不得过分加热或烧穿卷材。采用冷粘法施工合成高分子卷材时,必须采用与卷材材性相容的胶粘剂,并涂刷均匀;3)、铺贴时展平压实,卷材与基面和各层卷材间必须粘结紧密;4)、铺贴立面卷材防水层,应采用防止卷材下滑的措施;5)、两幅卷材短边和长边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采用合成树脂类的热塑性卷材时,搭接宽度宜为50,并采用焊接法施工,焊缝有效焊接宽度不应小于30。采用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6)、卷材接缝必须粘贴封严。接缝口应用材性相容的密封材料封严,宽度不应小于10;

23、7)、在立面与平面的转角处,卷材的接缝应留在平面上,距立面不应小600。10、当施工条件受到限制时,可采用外防内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体结构的保护墙内表面应抹1:3水泥砂浆找平层,然后铺贴卷材并根据卷材特性选用保护层;2)、卷材宜先铺立面,后铺平面。铺贴立面时,应先铺转角,后铺大面。11、卷材防水层经检查合格后,应及时做保护层,保护层应符合以下规定;1)、顶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是70,防水层为单层卷材时,在防水层与保护层之间应设隔离层;2)、底板卷材防水层上的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3)、侧墙卷材防水层宜采用软保护铺20厚的1:3水泥砂

24、浆。第四章 主体部分监理实施细则一、混凝土(一)施工准备1、熟悉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和其他设计文件,技术资料。2、了解施工现场情况,熟悉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3、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4、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5、检查所有焊接操作人员是否有效上岗操作证,焊工必须持证上岗,并在规定规范内进行焊接操作。6、检查砼结构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控制和质量检验制度。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一般项目的点合格率应达到80%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具有完整的操

25、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二)模板分项工程1、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及设施工荷载。2、安装现浇结构的上层模板及其支架时,下层模板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计支架;上、下层支架的主柱应对准,并铺设垫板。3、在涂刷模板隔离剂时,不得沾污钢筋和混凝土接槎处。4、安装模板应满足下列要求:1)、模板的接缝不应漏浆;在浇筑混凝土前,木模板应浇水湿润,但模板内不应有积水;2)、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清理干净并涂刷隔离剂,但不得采用影响结构性能或妨碍装饰工程施

26、工的隔离剂;3)、浇筑混凝土前,模板内的杂物应清理干净;4)、对清水混凝土工程及装饰混凝土工程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5、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光洁,不得产生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6、对跨度不小于4m的现浇钢筋混凝土梁、板,其模板应设计要求起拱;当设计不具体要求时,起拱高度宜为跨度的1/10003/1000。7、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4.2.6的规定。8、在浇筑混凝土前,应对模板工程进行验收。9、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进行。10、底模及

27、其支架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11、后浇带模板的拆除和支预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12、侧模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能保证其表面及菱角不受损伤。13、模板拆除时,不应对楼层形成冲击荷载。拆除的模板和支架宜分散堆放并及时清运。(三)钢筋分项工程1、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定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2、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等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3、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钢筋的抗拉强度

28、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强度标准值不应大于1.3。4、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5、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6、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1)、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2)、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3)、钢筋

29、作不大雨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7、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第5.3.6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2)、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3)、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8、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

30、HPB400级和RRB400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9、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起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表5.3.4的规定。10、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11、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12、钢精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13、在施工现场,应按国家现行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钢筋焊接

31、及验收规程JGJ18的规定抽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焊接接头外观进行检查,其质量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14、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应相互错开。纵向受礼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茺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买凝结与万福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棉界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理列规定:1)、在受拉区不宜大雨50%;2

32、)、接头不宜设置在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3)、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小于50%。15、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应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估的长度为1.3Le(Le为搭接接头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同一连接区段内,

33、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2)、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纵向受力钢筋绑扎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附录B的规定。16、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2)、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3)、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4)、当柱中

34、纵向钢筋直接大于25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17、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8、钢筋安装位置的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5.5.2的规定。19、在浇筑砼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隐蔽验收的内容应符合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四)混凝土分项工程1、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规定分批检验评定。2、检验评定混凝土强度用的混凝土试件的尺寸及强度尺寸换算系数应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7.1.2取用;其标准成型方

35、法、标准养护条件及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的规定。3、结构构件拆模、施工期间临时负荷时的混凝土强度,应根据同条件养护的标准尺寸试件的混凝土强度确定。4、当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时,可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验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结构构件中的混凝土强度进行推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5、混凝土的冬期施工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104和施工技术方案的规定。6、水泥进场时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惊醒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当

36、在使用中对水泥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时,应进行复验,并按复验结果使用。钢筋混凝土结构、预应力混凝土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的水泥。7、混凝土中掺用外加剂的质量及应用技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等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钢筋混凝土中,当使用氯化物的外加剂时,混凝土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的规定。8、混凝土中氯化物和碱的总含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设计要求。9、混凝土中掺用矿物掺合料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

37、96等的规定。矿物掺合料的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10、普通混凝土所用的粗、细骨料的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规定。11、拌制混凝土宜采用饮用水;当采用其他水源时,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用水标准JGJ63的规定。12、混凝土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的有关对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其配合比设计尚应虎伏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专门规定。13、首次使用的混凝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其工作性应满足设计配合比的要求。开始生产时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作为验证配合比的依据。14、混凝土拌

38、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调整材料用量,提出施工配合比。15、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6、对有抗渗要求

39、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陛样。同一工程、同一个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17、混凝土原材料每盘称量的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表7.1.2的规定。18、混凝土运输、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不应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同一施工段的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并应底层混凝土初凝之前将上一层混凝土浇筑完毕。19、施工缝的位置应在混凝土浇筑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技术方案确定。施工缝的处理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20、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按施工技术方案及时采取有效的养护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在浇筑完毕后的12h以内对混凝土加

40、以覆盖并保湿养护;2)、混凝土浇水养护时间:不得少于7d;对掺用缓凝型外加剂或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4d;3)、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处于湿润状态;混凝土养护用水应与拌制用水相同。4)、采用塑料布覆盖养护的混凝土,其敞露的全部表面应覆盖严密,并应保持塑料内有凝结水;5)混凝土强度达到1.2N/m前,不得在其上踩踏或安装模板及支架。当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混凝土表面不便浇水或使用塑料布时,宜涂刷养护剂;对大体积混凝土的养护,应根据气候条件按施工技术方案采控温措施。(五)现浇结构分项工程1)、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缺陷,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各方根据其对结构性能和使用功能影响

41、的严重程度,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表8.1.1确定。2)、现浇结构拆模后,应由监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进行检查,作出记录,并应及时按施工技术方案对缺陷进行处理。3)、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对已经出项的严重缺陷,应有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4)、现浇旧够的外观质量不宜有一般缺陷。对已经出项的一般缺陷,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重新检查验收。5)、现浇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和尺寸偏差,混凝土设备基础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对超过尺寸允许偏差且影响结构

42、性能和安装、使用功能的部位,应由施工单位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建设)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对经处理的部位,应重新检查验收。6)、现浇结构和混凝土设备基础拆模后的尺寸偏差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的表8.3.2-1、表8.3.2-2的规定。(六)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结构实体检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人技术负责人)见证下,由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承担结构实体检验的试验室应具有相应资质。2)、结构实体检验的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以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必要时可检验其它项目。3)、对混凝土强度的检查,应以

43、在混凝土浇筑地点制备并与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为依据。混凝土强度检验用同条件养护的试件的留置、养护和强度代表值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D的规定。4)、当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的检验结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的有关规定时,混凝土强度应判合格。5)、对钢筋保护层厚度的检验,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允许偏差和合格条件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附录E的规定。6)、当未能取得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强度被判为不合格或钢筋保护层厚度不满足要求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机构按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检测。7、当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不符合要

44、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验收;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能满足结构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项工程,可根据即使处理方案和协调文件进行验收。8、砼结构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应将所有的验收文件存档备案。二、砌体1、施工准备1)、熟悉有关设计图纸和质量标准。2)、参加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材料报审表及应附的材质证书、合格证及抽样复试验报告。

45、严禁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的材料。4)、砌筑基础前,应校核放线尺寸,其允许偏差应符合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表3.0.2的规定。2、砌筑砂浆1)、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2)、砂浆用砂不得含有害杂物。砂浆用砂的含泥量应满足下列要求: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不小于M5的水泥混合含砂浆,不应超过5%;对强度等级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不应超过10%;人工砂、山砂及特细砂,应经试配能满足砌筑砂浆技术要求;3)、配置水石灰砂浆时,不得采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4)、消石灰粉不得直使用于砌筑砂浆中。5)、拌制砂浆用水,水质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拌合和用

46、水标准JGJ63规定。6)、砌筑砂浆应通过实配确定配合比。当砌筑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7)、施工中当采用水泥砂浆代替水泥混合砂浆时,应重新确定砂浆强度等级。8)、凡在砂浆中掺入有机塑化剂、早强剂、缓凝剂、防冻剂等,应经检验和试配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有机塑化剂应有砌体强度的型式检验报告。9)、砂浆现场拌制时,各组份材料应采用重量计量。10)、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自投料算起,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少于2min;粉煤灰水泥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应为23min;11)、砂浆应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应分别在3h和4h内使用完毕;当施工期间最高气温超过30时,应分别在拌成后2h和3h内是用完毕。12)、砌筑砂浆试块强度验收时其强度合格标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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