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办法.doc

上传人:仙人指路1688 文档编号:2678005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办法.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办法.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办法.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办法.doc(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施工单位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开发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二、工程进度管理2.1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重要的节点工期目标,并交监理公司审核,经批准后作为每月的月进度计划编制及考核依据。2.2施工单位应按批准后的总进度计划安排生产,并编制详细月进度计划,每月计划应于上月25日前上报,无正当理由每逾期上报一天予以1000元罚款,无当月计划处罚2000元罚款。2.2月进度计划中的某一项或某几项分项工程未按时完成,在下个月第

2、一周必须完成,否则每拖延一天酌情处以2000-5000元罚款。(合同中约定的不可抗力,允许工期顺延的情况经建设单位允许后,工期予以顺延。)三、工程质量管理3.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该体系组成应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长、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等必要人员,并持证上岗。各管理人员及数量经监理审核同意后应及时到位,在规定时限没有到位,对施工单位按200元/人/天处罚,并限期到位。3.2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工作质量、人员数量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由监理单位提出责令施工单位7天内调整人员。3.3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方案和计划,经审定批准后,应认真组织实施,凡施工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罚

3、款10000元,施工单位无交底记录的,每次每项罚款2000元,交底后应认真组织实施,有一项未实施者罚款2000元,如实施过程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写出书面报告,经批准后适当调整。3.4上道工序未经监理验收签字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对于隐蔽部位的分项、分部工程,报监理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应即刻整改,复验须一次性验收合格,复验不合格自动延后一天验收,造成工期延误由施工单位负责,并处以10000元罚款;未经报验通过,私自进行施工的,罚款10000元。3.5对混凝土外观质量明显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生一处罚款1000元,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3.6对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问题首次

4、警告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时整改,逾期不改,视情节追加罚款。3.7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偷工减料,不按规范或已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每发现一次,给予10000元罚款,并责令其返工整改。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发生一次处以20000元罚款,同时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保留对不称职管理人员予以限期更换的权力。3.8对于监理单位下发的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施工单位必须项目经理予以签收,需要回复时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编写回复单。对发生不接收和逾期不回复的现象,或未按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执行的,根据情节轻重酌情给予20005000元罚款,并保留继续追加处罚的权利。3.9对于重要

5、工序,重点部位(如砼浇筑、回填土、防水等)施工,施工单位应派专门管理人员负责。监理单位在旁站过程发现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不在岗的,给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每次给予2000元罚款。3.10对于夜晚不便于验收的工作,如梁筋、标高等,应安排到便于验收的工作时间进行,对需夜晚验收的项目,应在下午4:00前通知监理公司,测量一般不安排夜班。3.1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质量,不得隐瞒施工质量问题,所出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向监理单位、工程部报告,不得私自进行处理。否则每次给予5000元罚款,并需重新进行质量认定和验收。3.12砼外观验收前严禁私自对砼质量缺陷进行修补,发现后每处每次给予1000元

6、罚款。3.13施工单位必须做好各专业的配合,做好预埋、预留工作,监理单位认真验收检查。如因预留预埋错误,造成在结构墙板开洞、凿槽,每处对施工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3.14施工单位必须做好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成品和半成品的质量验收工作,在施工单位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检查验收为不合格的,严禁用于施工并应立即退场。3.15施工单位应做好每道工序的自检工作,并做好自检记录,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单位验收,不自检即报监理验收的,监理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3.16对于重点部位、工序,如砼浇筑、防水、保温、门窗等,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及青岛市相关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

7、,未按要求的每次罚款50000元。四、安全文明管理4.1施工单位应按市级文明标准工地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并报监理、建设单位备案。施工单位应严格按制度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监理及建设单位随时抽查检查。4.2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对施工单位每项处以500元罚款,直至落实到位。4.3每月由监理单位组织整个工程做一次全面的文明施工例行检查,凡在工程例行检查及专项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陷患的,施工单位应限期整改,如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每次每项处以1000元罚款。4.4施工现场的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操作,发现违章

8、作业或非持证人员上岗每次处以200元以上罚款。4.5监理人员或建设单位在日常工作中如发现现场施工人员不戴安全帽、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及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者或不正确使用安全带者,每人次罚款50元,随地大小便,每人次罚款100元。4.6 施工单位放任或者故意纵容其劳务人员损害或者扰乱建设单位、监理办公秩序的,发生一次,监理有权处罚施工单位500010000元罚款。 4.7施工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不论铺设、架宽、立杆间距或大小横杆间距,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未挂安全网或安全网挂设不合格时,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4.8 “四口、 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临时用电

9、线路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4.9设备必须遵守操作规程,未挂操作规程牌,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每台设备都要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每查出一项不完好,罚款100元,使用电弧焊、气割、气焊,无防火措施,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炉者,除没收电器外,罚款100元。五、工程例会管理5.1每周由监理公司组织召开管辖单位的工程例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工长及其它必要人员必须参加每周例会,如不能参加,须提前2小时向监理公司总监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例会每次罚

10、款500元。5.2每月由建设单位组织联合检查,检查过程由工程指挥主持,监理公司总监、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工程部人员参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无故迟到者罚款50元/人次,无故退场的罚款50元/人次,项目经理无故不参加每次罚款500元。5.3临时通知的各种会议所指定参加人员必须到会,违者罚款200元。5.4联合检查和每周例会的会议纪要,与会人员应当签到,会议纪要发放至各单位,各单位必须签收存档。对于会议形成决议,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一项未实施或无正当理由拖着不予办理者罚款300元(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若实施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应

11、书面汇报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公司,经核实后可予以调整。六、材料设备管理6.1建设单位供应材料、设备运到现场时,经建设单位、监理、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应立即接收,否则处以500元的罚款。6.2施工单位自购材料,属于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定价范围内的材料,施工单位应在建设单位指定的若干材料生产厂选择,并向建设单位提供样品,进行封样。发现施工单位私自采购非建设单位指定厂家材料时,除责令退场外并给予20000/次罚款,同时要承担由此引出的质量和进度问题责任。6.3原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和安装用各种材料进场时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材质证明书和相关的实验报告,并上报监理部,经见证取样、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紧急情况复试报告没出来,施工单位保证质量并承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后可以使用。对未经报验的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中的,每发现一次,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尽快报验,报验合格后继续使用;对不合格材料必须在建设单位、监理人员的监督下退出现场,已使用部分全部返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20000元。6.4施工单位应服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管理,听从统一安排,所用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码放整齐,否则罚款5000元。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