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能二期工程监理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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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招 标 文 件工程名称:技改扩建工程监理工程 招标编号:招 标 人: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二一一年八月目录目录1投 标 邀 请 书2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4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4二、投标须知6(一)总则6(二)招标文件7(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0(五)开标12(六)评标12(七)合同的授予14第二章. 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15第三章、监理合同20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21二、合同通用条件23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23监理人义务23委托人义务24监理人权利25委托人权利26监理人责任26委托人责任26合同变更与终止27监理报酬28其

2、他28争议的解决29三、合同专用条件29投标邀请书陕西秦源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其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监理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一、项目概况: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是由位于陕西省神木县北部的孙家岔柠条塔兰炭工业集中区。厂址位于神木县东源化工公司 60 万吨兰炭项目北侧,神木县联众化工公司60万吨兰炭项目西侧场地中。本电厂一期利用神木县五洲、来喜、东源和联众四家兰炭利用四家兰炭厂炼焦后的尾炉煤气发电,一期250MW 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2240t/h焦炉燃气锅炉已分别于2010年8月、10月发电投运;本次

3、技改扩建250MW 空冷凝汽式发电机组+2240t/h焦炉燃气锅炉,本工程两台机组计划于2011 年9 月1 日开工建设,2012年10 月01日第一台机组投产,2012年11月31日第二台机组投产。二、项目名称: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监理工程。三、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具备电力建设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四、标段划分: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施工监理一个标段。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施工监理主要监理内容为: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施

4、工及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工程主要内容为250MW机组及其公用配套设施,包括煤气输配系统、脱硫系统、空冷岛系统等项目的监理。6、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下资料:5.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出示原件)。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7、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11年8月18日-8月21日(每日8:00-17:00,节假日不休息)。8、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神木县东兴街工商银行四楼洁能电厂办公室 9、招标文件售价:无。10、投标地点:陕西省神木

5、县工商银行四楼洁能电厂办公室1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12、开标时间:2011年8月22日上午9:00时整13、开标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工商银行四楼洁能电厂办公室 1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两万元整。招 标 人: 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云斌 电 话:0912-8457278 15929128183 传 真:0912-8457274联系人:贺海峰 电 话:0912-8457225 13572689108 传 真: 0912-84572252011年8月18日

6、第一章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工程监理工程2建设地点陕西省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3建设规模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施工监理。4监理服务期20个月+免费60天。5质量标准按照现行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6工程估算投资约3.5亿元人民币。7监理招标范围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施工监理招标范围: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及交付使用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工程主要内容为250MW机组及其公用配套设施

7、,包括煤气输配系统、脱硫系统、空冷岛系统等项目的监理。8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监理企业。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监理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0发标、踏勘现场时间、地点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组织。11答疑时限2011年8月21日下午17:00前12投标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13投标价格方式招标人只接受一个有效投标报价。14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光盘)。1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至时间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工商银行四楼洁能电厂办公室截至时间:2011 年8月22日上午9时前。16开标时间

8、、地点开标时间:2011 年8月22日上午9时整地点:陕西省神木县工商银行四楼电厂办公室17投标保证金两万元整(20000.00元)18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 工程说明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1.2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邀请招标方式选定项目监理单位。2. 招标范围2.1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2.2 招标项目监理服务内容:设计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准备阶段、施工招标阶段、工程施工及调试阶段、试运行阶段、竣工验收及

9、交付使用阶段、质保期内等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和服务;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等服务管理、协调及配合等工作。3. 合格的投标人3.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3.2 投标人合格条件3.2.1 参加投标监理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和优良的管理水平。3.2.2 投标监理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3 投标监理单位的名称必须与其监理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2.4有大型工程监理经验,企业信誉良好。3.2.5 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年来有监理主持过类似结构的监理组织工作

10、。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须有相应的岗位资质及相应的资历和经验。3.3 参加投标时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需提供以下资格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监理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拟派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本招标工程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有效投标人。3.6 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办理。4. 踏勘现场招标人建议投标人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

11、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踏勘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5. 投标费用5.1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5.2 招标人对未中标者不予补偿。6、付款方式及业主提供的服务6.1 本次招标后的监理合同,业主不支付监理预付款。6.2 本次招标后的监理合同付款方式以双方约定的建设节点,按进度付款。6.3 业主在监理期间仅提供办公场所。(二)招标文件6. 招标文件的组成6.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6.1.1 投标邀请书6.1.2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6.1.3 监理招标评标办法6.1.4 监理委

12、托合同格式 6.1.5 投标文件格式6.2 除第6.1款内容外,招标人在2011年8月21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修改等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起约束作用。6.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 2 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如投标人没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文件有可能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负责。7. 招标文件的澄清7.1 招标人只对2011年8月21日下午17时前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予

13、以答复。招标人的答复将在2011年8月21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招标人认为不需要答复的问题可以不答复,并不做出任何解释。7.2 招标人提供招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补充、修改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8. 招标文件的修改8.1 在2011年8月21日17时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的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8.2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修改、补充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与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3 招标文件、澄清文件、修

14、改文件、补充文件及投标截止前招标人任何书面发出的会议纪要等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澄清文件、会议纪要与原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发出的时间靠后者为准。8.4 根据投标工作进展实际情况,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 语言文字和计量单位9.1 招投标文件及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往来通知、函电均使用简体中文,A4纸幅面。9.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及符号。9.3 文件表达要求准确、具体、清楚、真实。10. 投标文件组成10.1投标文件由资格标、技术标和商

15、务标组成:(一) 资格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审查申请书2、资格审查申请书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授权委托书(若有时)(3)投标人企业状况表(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含年检记录、变更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5)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含年检记录、变更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6)未被禁止投标、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承诺书(加盖公章)。(7)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含年检记录、变更记录)复印件。(8)总监理工程师委任书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9)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或转帐凭证复印件。(10)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二) 技术标应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人应当

16、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制监理大纲(三) 商务标应包括下列内容:1、 投标函2、 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3、 总监理工程师简历表4、 拟投入本项目仪器设备一览表5、 投标人业绩信誉11. 投标报价11.1 监理单位的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及监理范围、内容,按照国家有关取费标准,结合自身监理能力和监理力量自主报价出一个包含各种税费的综合固定总价。投标人提交可选择报价的投标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11.2 投标报价应包括对本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的所有费用和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条件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

17、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1.3 监理酬金在本工程监理合同执行完毕时,按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固定总价进行结算。设备购置费不计监理酬金,如果招标人需要设备监造等服务,招标人另行委托。11.4 凡本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及投标单位认为需要进行报价的各项费用项目(不论是否要求进入投标报价),若投标时未报或未在投标书中予以说明,招标人将视为这些费用投标单位已取,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对待。 12. 投标货币12.1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12.2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13. 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

18、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14.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14.1 本工程不接受替代方案。15.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复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5.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

19、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其内容均应符合要求。15.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6.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为正本一套、副本肆套,每套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监理费报价单单独包封,内含电子光盘一张。16.2投标文件资格表、商务表、技术标合订为一册。16.3投标文件包封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招标

20、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等字样。16.4投标人应在每一包装密封处加盖密封章,并注明“于2011年8月22 日9:00时(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16.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17. 投标文件的提交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文件。1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18.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18.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

21、投标截止时间为准。18.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19. 迟交的投标文件19.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0.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6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识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表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

22、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0.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五)开标22. 开标22.1 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席开标会议。22.2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证件按3.3条规定执行。22.3 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3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22.4 开标程序:22.4.1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22.4.2 招标人、监督部门共同审验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并确认审验

23、结果。22.4.3 招标人、监督部门、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密封保存完好,签印完整,并对密封情况确认表态。22.4.4 经确认无误后,招标人当众拆封开标,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22.4.5 唱标后投标人应对唱标结果予以确认,无异议后送交评标委员会进行全面评审。22.5 招标人全程纪录开标过程,存档备查。23.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3.1 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评标;23.1.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16条的要求装订、密封和标识的;23.1.2 本须知第10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5.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

24、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23.1.3 投标文件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六)评标24. 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开标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保密,5人以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荐产生。24.2 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审定评标细则,决定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提交讨论的问题处理意见,根据评委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25. 评标过程的保密25.1 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有关

25、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资料。26. 资格审查26.1 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27. 投标文件的澄清27.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

26、中含义不清楚的内容做必要澄清或说明,有关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报评标委员会,但其澄清说明不得更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8. 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28.1 开标后,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3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28.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 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9.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

27、29.2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9.3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0. 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30.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30.2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各种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30.3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30.4 评

28、标方法和标准30.4.1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赋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办法以及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构成、业务技术水平、检测设备、企业资质和业绩等进行评价,并量化打分。30.4.2 对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要求,选择经评审的在合理范围内的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候选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31. 合同授予标准31.1 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委托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0.4款所确定的中标人。32.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利32.1 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3

29、. 中标通知书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4.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34.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监理委托合同。34.2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监理业务,不得将中标项目监理业务转让(转包)给他人。第二章. 评标原则、方法和内容1. 评标原则 1.1 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合理、竞争优选;1.2 规范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结合本工程实际,依照本办法对各投标单位及其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本工程的监理单位。2. 本办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 评定标方法及工作顺序3.1

30、评标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量化打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3.2 技术标(监理大纲)评审。对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的方法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措施有针对性、客观可行的得满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的酌情扣分;措施不力、方法不合理的不得分。3.3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的监理大纲、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监理取费、检测设备等分项进行评审,由评标人进行有记名计分。计算投标单位各分项有效得分,其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第一候选人。3.4 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由招标领导小组确定中标人。4. 评标办法及标准4.1 本工程监理评标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总分值100分,各项分值

31、分配如下:现场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25分监理大纲 25分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满分10分)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满分10分)监理取费 30分4.2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分项评分标准(25分):分项子 项评 分 标 准得分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满分25分)总监理工程师基本素质(满分10分)(1)近五年担任过同类、同等及以上的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得基本分9分。(2)在上述得分基础上,有以下情形者进行加分或扣分。近五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或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优秀监理工程师等称号的,加1分。近三年,其所监理的项目被建设行政主管部

32、门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其它监理人员配备(满分15分)(1)监理人员配备人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详见人员要求附表)的,得基本分13分。不符合的,该项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视各投标人所报人员工作经验和技术职称情况,有证据地进行比较后,酌情加分,最高加2分。(3)拟派监理人员(不含总监)若无注册执业资格或未经有权部门培训发证的,每人次扣1分,最高扣10分。4.21人员要求附表:岗位名称人数最低资历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监理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

33、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专业工程师,5年以上类似工程经验。监理资料员安全监理员4.3监理大纲分项评分标准(满分25分)分项子项评分标准得分监理大纲(满分25分)质量控制(满分5分)控制目标(满分2分)控制目标明确得2分,不明确得0分。控制措施(满分3分)控制措施完善、到位3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投资控制(满分3分)控制目标(满分1分)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控制措施(满分2分)控制方法合理得2分,不可行得0分。进度控制(满分3分)控制目

34、标(满分1分)控制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控制措施(满分2分)控制措施可行得2分,不可行得0分。安全控制(满分5分)控制目标(满分2分)控制目标明确得2分,不明确得0分。控制措施(满分3分)控制措施完善、到位3分,可行得2分,基本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节能管理(满分2分)管理目标(满分1分)管理目标明确得1分,不明确得0分。管理措施(满分1分)管理措施可行得1分,不可行得0分。合同和信息管理(满分3分)合同和信息管理的方法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得1分,否则得0分。合理化建议(满分4分)对合理化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具体措施进行论证、评审、酌情打分。 本项最高得分4分,最低得分

35、0分。4.4仪器设备及手段分项评分标准(满分10分):分项评 分 标 准得分仪器设备及手段(满分10分)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电脑、照相机、水准仪、游标卡尺等仪器设备的得基本分8分,未配备不得分。在此基础上,配备如经纬仪等的另加2分。4.5投标人业绩和资信分项评分标准求(满分10分):分项子 项评 分 标 准得分企业业绩和资信(满分10分)质量保证体系(满分1分)设立有质量保证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单位认证,得1分;未设立质量保证体系,得0分。监理业绩(满分7分)近五年投标人监理过一个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个项目另加1分,加分不超过4分。监理企业信誉(满

36、分2分)近一年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被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不良信用档案的,每次扣1分,最高可扣2分。有以下情形的,另行加分,最高可加2分:近三年所监理的工程项目获得省级优质工程、省级文明工地或近三年获得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省级以上监理协会授予先进工程监理企业的,每项加1分。4.6 监理取费(30分)赋分:C为所有效投标报价(指符合国家监理取费标准要求的综合固定报价)的平均值,D为评标基准价,D=C*95%。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D时得基准分25分,每高于D零点五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D一个百分点加0.5分,最多加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5. 其他 5.1 汇总上

37、述得分,按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5.2 当出现得分相同时,按投标最终报价、监理大纲、监理机构人员资质的顺序比较得分,得分高者排序在前;5.3 评标中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5.4 评标委员会评审完成后,应写出评标报告,按得分高低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排出名次。对于未中标原因,招标人不做任何解释。5.5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有关规定。5.6 本办法解释权归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公司。第三章、监理合同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 xxxxxxxxxxxxxxxxxx 委托人: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监理人:xxxxxxxxx

38、xxxxxxxx二一一年 xx 月xx日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委托人: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监理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监理单位)通过招投标方式中标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工程施工监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委托人委托监理人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工程名称: 神木县洁能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250MW机组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工程规模:250MW机组工程。总 投 资: 约3.5亿元。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

39、合同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监理单位投标书及中标通知书;本合同通用条件;本合同专用条件;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四、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五、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人支付报酬。六、本合同自 xxxx 年xx 月 xx日开始实施,至xxxx 年xx 月 xx 日完成。七、本合同一式 八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六 份,乙方执 二份 份。委托人: 监理人:xxxxxxxxxx 住所: 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 住所: xxxxxxxxxxxxx法定

40、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xxxxxxxxxxxxxxxxxxxx 账号:xxx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 邮编: 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xxxxxxxxx本合同签订于: 2011年xx 月 xx 日二、 合同通用条件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委托人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委托人”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和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

41、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人”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派到监理机构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权负责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监理人以外,委托人就工程建设有关事宜签定合同的当事人。 (7)“工程监理的正常工作”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委托人委托的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 (8)“工程监理的附加工作”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容;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9)“工

42、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11)“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监理人义务 第四条监理人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需要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

43、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过程中,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委托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人可以使用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委托人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给委托人。 第七条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内容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委托人在监理人开展监理业务之前应向监理人支付预付款。 第九条委托人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如根据需要,将部分或全部协调工作委托监理人承担,则应在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事项和相应的报酬。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人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在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二条委托人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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