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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桥梁工程监理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HATHXJL2009-011项 目 名 称: 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桥梁工程监理招标 招 标 人: 济宁市航运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九年七月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2第一章 总 则4第二章 招 标4第三章 投 标6第四章 开标、评标、中标9第二部分 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合同12第一章 监理服务协议书格式12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14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19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技术部分23第一章工程主要技术规范23第二章图纸资料和其他23第四部分辅助资料及表格23第五部分评标定标36第一章 评标办法36第二章 评标
2、细则37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序号内 容 规 定1工程名称: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桥梁工程2招标人:济宁市航运管理局3工程投资暂定额:约2000万元人民币; 4建设规模及地点:共改造4座生产桥,其中:老玩桥路线全长655米;于桥路线全长670米;纸坊桥路线全长700米,以上三座桥梁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马集乡,徐庄桥路线全长720米,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金屯镇。5质量等级:合格 6施工工期:每个桥梁工程12个月。7投标资质要求: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8常驻工地人员:专业齐全、满足本工程施工要求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10委托监理范围:施工图纸所涉及范围内桥梁、道路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监理服务
3、全部内容。11资金来源:政府专项资金及地方自筹1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1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07月06日09:00(北京时间,下同)起至2009年07月13日17:30止14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5现场踏勘:2009年07 月13日至 07月14日投标人自行联系建设单位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16招标答疑: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于2009年07月14日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2009年07月16日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答疑。17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1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0
4、9 年07月27日08:302009 年07月27日09:30,逾期拒收。递交地点:山东省工商局 济南市燕子山路47号1402室 19开标时间:2009 年07月27日09:30开标地点:山东省工商局 济南市燕子山路47号1402室 20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20000.00)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现金或汇票形式21招标文件:300元/份,图纸:800元/套(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22监督机构名称: 山东省交通厅23建设单位:济宁市航运管理局联系人:陈晨 刘鼎 电话/传真:0537-6803236代理机构名称: 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 济宁市仙营路16号外经
5、贸委东楼311室联 系 人: 岳增峰 李玲 电话:2384388 传真:2383577前 附 表第一章 总 则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工程监理项目。二、招标依据项目批文:鲁交规划2008209号文关于京杭运河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三、招标已具备的条件1具备有关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验的报建手续;2. 资金来源已落实;3. 征地拆迁工作已经落实;4 .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已完成;5. 已具备开工条件。第二章 招 标一、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桥梁工程。工程包括老玩桥、于桥、纸坊桥、徐庄桥四座桥梁。其中:(1)老玩桥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马集乡,路线全长65
6、5米,其中桥梁长96.06米,宽7米,引道长558.94米,宽6米。桥梁上部构造为 (25+39+25)预应力连续箱梁;主桥下部构造为圆头矩形混凝土墩,桥台为肋式桥台;基础均为桩基础。桥台搭板后10米设渐变段,使路基宽度由7米渐变到6米,并于原生产路顺接。(2)于桥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马集乡,路线全长670米,其中桥梁长96.06米,宽7米,引道长573.94米,宽6米。桥梁上部构造为 (25+39+25)预应力连续箱梁;主桥下部构造为圆头矩形混凝土墩,桥台为肋式桥台;基础均为桩基础。桥台搭板后10米设渐变段,使路基宽度由7米渐变到6米,并于原生产路顺接。(3)纸坊桥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马集乡,路线全
7、长700米,其中桥梁总长213.13米,宽7米,引道长486.87米(含挡土墙65米),路基宽6米。桥梁上部构造为 (25+39+25)预应力连续箱梁+913钢筋混凝土空心板;主桥下部构造为圆头矩形混凝土墩,其余为柱式桥墩,0号桥台为肋式桥台,12号桥台为U型桥台;基础除U型桥台为扩大基础外,其余均为桩基础。桥台搭板后10米设渐变段,使路基宽度由7米渐变到6米,并于原生产路顺接。(4)徐庄桥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金屯镇,线路全长720米,其中桥梁长200.13米,宽7米,引道长519.87米(含挡土墙93米),宽6米。桥梁上部构造为813钢筋混凝土空心板+(25+39+25)预应力连续箱梁;主桥下部
8、构造为圆头矩形混凝土墩,其余为柱式桥墩,0号桥台为U型台,11号桥台为肋式桥台;基础除U型台为扩大基础外,其余均为桩基础。桥台搭板后10米设渐变段,使路基宽度由7米渐变到6米,并于原生产路顺接。具体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二、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涉及范围内桥梁、道路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交工验收、工程结算、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等监理服务全部内容。三、监理服务时间自中标授予合同约定之日起,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五、投标人资格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交通部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3总监要求: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4本
9、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工程质量标准1工程质量等级:合格2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交通部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必须全部达到国家或交通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七、招标文件领取及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于2009年 07月06日至2009年07月13日,每日9:0012:00,14:0017:30到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招标文件及图纸售后不退。2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以现金或汇票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投标
10、保证金。3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未能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而被拒绝。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代理机构无息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后无息退还。5对中途放弃投标或无故不参加开标会,以及中标后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要求签署合同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八、现场踏勘12009年07月13日至07月14日投标人自行联系建设单位踏勘现场,过时视为自动放弃。2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理解、推论与结论概不负
11、责。九、招标文件的答疑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问题,须以书面形式或传真于2009年07月14日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会同招标人于2009年07月16日17:00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将答疑文件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书面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人在审阅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后,未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或质疑,以致判断失误或疏漏,应自行负责。十、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保留修改权力。2招标人若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3为使投标人
12、有足够的时间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酌情延长投标的截止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十一、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第三章 投 标一、 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全面实质性的响应,不得出现变通或保留性条文,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负。2投标文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两大部分,内容如下:2.1商务部分2.1.1唱标主要内容一览表(附件一)2.1.2投标函(附件二)2.1.3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三)2.1.4银行履约保函(附件四)2.1.5企业概况:企业简介;企业现有监理人员情况(填主要人员
13、,附表一);在监工程一览表(附表二);近三年来完成监理工程一览表(附表三)。2.1.6监理部组织机构:组织机构设置,监理机构人员情况(附表四)。2.1.7项目总监:要求取得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履历表(附表五)。2.1.8拟上岗监理人员专业汇总表(附件六)。2.1.9拟进场检测仪器设备表(附表七)。2.1.10报价投标人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施工监理取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市场因素,暂按工程费用2000万元,自主竞报监理费浮动幅度值(及相关调整系数)和监理费总报价。投标人应列明监理
14、费总报价的报价依据及计算过程。投标人竞报的监理取费浮动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因素而变动。2.2监理大纲 2.2.1监理工作的范围及监理目标。2.2.2为实现监理目标而制定的四控(质量、投资、进度及安全)措施。2.2.3为实现监理目标而制定的文明生产和环境保护监控措施。2.2.4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的方式和措施。2.2.5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措施。2.3需要说明的问题或提出有创造性的建议或提供的优惠条件。二、投标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三、投标文件的填写1投标书按统一格式填写、装订成册;2唱标主要内容一览表要求按格式
15、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应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页。为方便唱标,请另外准备两份唱标主要内容一览表,分别装进信封并密封,信封上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印章,投标时同时递交。3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幅面规格为A4纸,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4投标文件须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数字准确、概念明确,不得有加行、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6投标总报价须用大写与小写两种方式填写,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人应递交投标文件五份,
16、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封袋上应写明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的名称,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的印鉴。3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人予以拒收。4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09 年07月27日08:3009:30。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经检验无误后,签收保存,不得开启。6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
17、投标人的修改、补充或撤回的通知,应按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9投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扣留。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概不退还。五、投标有效期和有关事宜。1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2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延期要求而不被扣留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证件原件、复印件或影印件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否则将视为废标。4投标人不得
18、有违纪违法行为,否则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第四章 开标、评标、中标一、开标1开标时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开标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投标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总人数不超过4人,迟到或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3所有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项目常驻工地人员的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监理人员上岗证及职称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以废标论处。4监
19、督人和招标人核验投标人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5投标人及监督人共同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和签署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6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有关主管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7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投标逆顺序唱标。8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废标:8.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签署、标志、密封;8.2投标文件未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8.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影响评标的;8.4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8.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 8.6未缴纳投标保证金;8.7未能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作出实质性的
20、响应。9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资料的投标人,一经查出,其投标文件作废,并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自开标到评标期间,除非投标人被邀请来澄清其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就其投标文件的任何有关问题主动与评标人员联络。二、评标1评标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国家七部委2001年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1.1客观性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审时,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据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1.2统一性原则:按照统一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评审;1.3独立性原则:评标工作由评委会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独立进行。评委对出具的
21、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1.4保密性原则: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应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1.5综合性原则:综合分析评审投标文件各项指标,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选定监理单位。2评标组织: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相关工程评标专家库中的专家5名组成。其中招标人评委不得多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技术经济专家评委不得少于三分二。3评标办法:综合评审,择优定标。采用定量综合评价打分法,详见评标细则。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或说明,但不允许修正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5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失败。6任何人和任何单位
22、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不准以任何方式行贿受贿。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评价等情况,评委和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其有关的人员透露。三、定标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2中标人的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由招标人封存。3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四、合同的授予 1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人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2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与
23、招标人签订监理合同。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另选排序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3招标人与中标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监理合同。4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履约担保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5日内向招标人提交招标人认可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履约保函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履约保函有效期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六、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规定收取,该费用由中标
24、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该费用。第二部分 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合同第一章 监理服务协议书格式合 同 协 议 书甲方(招标人):乙方(监理单位): 甲方 委托乙方 对工程的施工提供约定范围的监理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1、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合同标准条件中规定的定义相同。2、下列文件构成本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简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应按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1)在本合同履行中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2)本合同协议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本合同通用条款;(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
25、理中标通知书;(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7)甲乙双方同意列入本合同的其它文件。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和监理服务期内的监理费取费浮动率确定为 ,监理酬金总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最终监理酬金总价将以受监工程的工程费用(以竣工结算价为准)与中标取费浮动率而得。工期延长监理酬金不增加。 5、监理目标:质量目标为合格工程;安全目标为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6、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开始实施,至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一年完成。7、本合同在监理单位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26、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监理单位所监理的全部工程正式验收(经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责任期满,由甲方发给施工单位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8、本合同一式十一份,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九份,双方各执四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 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合同签约地点: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第1条词语定义下
27、列名词和用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如下含义。1.监理:指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工程文件、合同,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投资实施监督与管理。2.工程:指甲方委托进行监理的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3.甲方:即招标人,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任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4.甲方代表:指经甲方授权,代表甲方负责履行本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5.乙方:指承担本合同监理任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乙方应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批准的相应的监理资质。6.监理机构:指乙方派驻本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组织。7.总监理工程师
28、:指经乙方授权,代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被甲方认可的监理机构负责人。本合同中简称总监。8.监理酬金:指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监理期限、监理范围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9.第三方:指除甲乙双方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10.天:是指日历天,即从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11.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第2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1.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条例和行政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因合同所依据的法规发生变化而引
29、起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时,应按新的法规进行调整并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3.监理合同的书写或解释,以汉语为主导语言。若需使用其它语言作为辅助语言,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4.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第3条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1.甲乙双方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乙方在甲方委托监理的范围内,独立行使甲方授予的职权,并接受甲方的监督。2.监理依据(1)国家有关的政策、法律和法规;(2)交通部及有关部门的规章;(3)国家、交通部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工程技
30、术规范、标准和规程;(4)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及施工合同;(5)工程设计文件。第4条监理范围在合同专用条款中具体列出乙方实施监理的工程规模、监理范围、工程界限、工程投资、总工期和监理工作阶段及内容等。第5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任命其代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与乙方进行联系,并负责工程施工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2.在与第三方所签的工程合同中,应明确第三方必须接受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的监督与管理。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当将乙方的工作范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联系办法、监理机构组成与总监姓名以书面形式通知第三方。3.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
31、供施工监理所需的工程技术资料。包括本工程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勘察资料及有关的批准文件等。4.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现场设施,对乙方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5.在履约过程中,对于乙方按约定的监理工作程序提交的技术报告、工程变更、进度报表、总结报告及其它请示报告,甲方则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批,若因未及时批复而给工程带来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6.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监理酬金。第6条乙方的职责与义务1.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将监理机构组成、总监简历及主要监理人员名单提交甲方。总监应在工程开工前,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规划和监理工作实施细则。2.审查施
32、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人员、船机、材料的进场情况,移交测量控制点并核验测量基线的准确性;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申请报告,签发开工通知书。3.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检查与检验建筑材料和构件是否合格,监督第三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对于不符合质量标准和不安全的作业应责令第三方返工或停工。对隐蔽工程按施工合同中的时限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参与质量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检查处理结果。4.检查施工进度与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当施工进度滞后于计划时,应要求第三方或提请甲方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计划工期。5.核查第三方提出的工程变更,报请甲方同意后,签发工程变更通知。6.控制工程费用,核实第三方提交
33、的工程进度报表和工程量清单,签发付款凭证。7.参与施工合同管理,审核索赔报告,协调各方关系,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8.在履约过程中,对于甲方和第三方提交的有关工程的通知和各种报告,需要乙方审核、核对或确认后转交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及时审查和转交,若因超过时限给工程带来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9.应接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授权的公路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及甲方对监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按合同专用条款所约定的期限向甲方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0.审核施工单位提出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协助甲方组织工程验收。11.审核保修期内工程保修与缺陷处理方案,检查实施情况。12.不得泄露本
34、工程需要保密的技术与经济资料,不得与第三方发生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关系。13.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任务后,应将甲方提供的设施和剩余物品移交甲方。第7条甲方的权利1.对乙方派出的监理机构与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并对其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更换。2.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施工工艺进行认定,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3.审批由第三方提交、经乙方审核同意的工程进度报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价款。4.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和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第8条乙方权利甲方在委托的监理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对履约能力差的承包单位,乙方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无效时有权建议甲方清
35、退;对工作不力的现场施工人员,有权要求施工单位予以调换。2.有权查阅本工程的全部设计文件、技术经济资料与批文,主持或参加本工程的有关业务会议。3.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现场条件,在报经甲方同意后,可向第三方发出开工通知、停工通知与复工通知。4.根据实际需要,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可对设计内容作局部修改,具体条款,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第9条监理合同期1.监理合同期一般包括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本监理合同期起止日期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导致监理合同期延长,甲乙双方应按约定签定补充协议。第10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若实际监理范围或监理工作量或监理
36、合同期因故发生变化,双方均可提出合同变更请求并应签订补充协议。2.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14天内予以答复。若同意变更要求,双方应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若不同意变更要求,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一方在接到对方变更要求后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变更要求已被接受,否则视为违约。3.若一方在合同期内无正当理由而不履行合同中的义务,另一方有权通知违约方终止或解除合同。因合同终止或解除所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的责任外,应由违约方赔偿。4.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提前28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另一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4天内作出答复;若
37、不同意解除要求,在协商统一前,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若在14天内不予答复,则视为同意解除合同,一方可在发出第一次通知的28天后,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解除。5.本合同签订之后,不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解除。第11条监理酬金与支付1.甲方应按中标通知书中的监理收费规定,确认乙方的监理酬金,并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予以支付。2.监理酬金的支付按监理合同期进行,不受工程施工实际进度的影响(除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误外)。监理合同协议书签订后7天内,甲方应按总监理酬金10%的数额,向乙方预付监理酬金;工程保修阶段的监理酬金为监理酬金总额的5%。3.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规模、监
38、理范围或监理期限发生的变化超过双方的约定时,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调整监理费。4.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办法支付延期监理酬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5.乙方人员受甲方指派出外考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6.若甲方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向乙方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的银行贷款利率乘以拖欠的酬金时间计算。第12条人员的更换1.若乙方确需更换总监和主要监理人员时,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由甲方通知第三方,其它监理人员的调换也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并通知第三方。2.若因乙方人员不称职,
39、甲方有权提出调换人员,乙方应当予以调换。3.若甲方需更换其代表,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第13条奖励与赔偿1.奖励:(1)乙方及其派出人员,在监理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较大时,甲方应给予表扬和奖励。(2)乙方人员在监理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省工程投资使甲方得到了经济效益,甲方可视节约部分数额给予乙方相应的奖励,具体标准和办法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2.赔偿:若因乙方人员工作过失造成工程事故或甲方经济损失,应向甲方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金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额(扣除税金)。第14条转让与分包1.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和分包。2. 乙方对外单位人员的聘任不视为分包。第15条违约、争议与仲裁
40、1.任何一方不执行本合同的规定,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2.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提请双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若协商或调解无效,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1)向双方认可的或约定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终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第三章 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41、。第1条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1.本合同约定的适用的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法规和规章2.双方的权利、义务若因适用的法规变更而引起变化时,则双方的权利、义务需再约定的内容为:双方签订补充协议3.辅助语言:无辅助语言第2条监理范围及内容监理工程范围包括:1.工程名称:洙水河航道改造工程桥梁工程2.工程地点:老玩桥、于桥、纸坊桥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马集乡;徐庄桥位于山东省嘉祥县金屯镇。3.工程规模: 本工程包括老玩桥、于桥、纸坊桥、徐庄桥四座桥梁。具体见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4.监理界限:本工程施工图纸所涉及范围内桥梁、
42、道路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交工验收及保修期监理服务全部内容。5.工程投资:约2000万元; 6.施工工期:每个桥梁工程12个月。7.监理内容:(1)协助招标人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发包合同;(2)协助招标人编写开工报告、审查施工单位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发布开工通知;(3)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实施;(4)审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的规格、质量和数量;(5)督促、检查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加强施工安全监理。对隐蔽工程进行检验签证,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及处理。审查施工单
43、位质保体系并监督实施;(6)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协调招标人和施工单位之间的争议,根据合同条款公正处理违约和索赔事宜;(7)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审查设计变更。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线;(8)检查和控制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和安全保护措施,实施和监督施工现场进行所有试验;(9)检查和控制工程进度,提交监理月报,编制施工网络计划并组织协调实施,按月向招标人提报工程进度情况并提出监理意见;(10)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如文件、通知、纪录、检测资料等),并及时交招标人归档;(11)负责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签署由施工单位提出的全部工
44、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对工程质量提出监理意见;(12)核实已完工程量,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审核竣工结算报告;(13)主持与施工单位的监理例会;(1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规范、标准及规定的施工现场,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向业主报告;(15)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合同谈判并提出监理意见;(16)组织制订桥梁荷载试验、沉降观测、试通车等运行前的全部工作计划、方案并提出监理意见;(17)负责规定的保修期限内工程质量检查、鉴定和明确质量问题责任,督促责任单位进行修理;(18)其它与本工程有关的内容(以上未包括的);8监理质量控制措施及监理期限监督部门对其监理质量进行复审,按单项工程差错率大于1%(含),扣总监理费用的10%,差错率每增加0.5%,扣款比例增加10%;差错率大于3%(含),作为重大质量过失,记录备案;差错率大于5%(含),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投标人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监理期限,按时完成监理工作(扣除非投标人责任延误时间)。每延后10天,扣总监理费用的5%。第3条甲方的职责与义务1.甲方代表: 2.双方约定的甲方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及提供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