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至惠民新建公路项目 监理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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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滨 州 至 惠 民 新 建 公 路 项 目监理计划二一二年十月目 录1 总则 11.1 目的 11.2 定义 11.3 质保体系 11.4 服务范围 11.5 监理工作依据 11.6 监理工作目标 12 项目概况及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2.1 项目概况. 22.2 监理机构设置原则 22.3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22.4 驻地办职责 3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123.1 准备工作 123.2 监理工作内容 123.3 开工报审133.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审批144 施工阶段监理 164.1 质量监理 164.2 施工安全监理 234.3 费用监理 244.4 进度监理 274.5 合同其

2、他事项管理 285 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 29 5.1 工程交工监理工作内容 29 5.2 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内容 29 5.3 工程竣工验收 30 6 工地会议 31 6.1 工地会议的形式及记录 31 6.2 第一次工地会议 316.3 工地例会 32 6.4 专题工地会议32 6.5 会议记录方法327 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 34 7.1 监理文件与资料 34 7.2 监理文件与资料管理35 7.3 监理档案归档 358 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36 8.1 监理考评强制性标准 36 8.2 监理检查考评实施办法 369 监理用表 361 总则1.1 目的为了加强滨惠大道工程建设的质量管

3、理,合理控制投资和工期,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及工程管理水平,使施工监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1.2 定义本监理实施办法中的名词术语的定义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2003年版)中使用名词术语及本项目监理合同文件、施工合同文件中的定义相同。关键工序:指在分项工程中与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中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实测项目(即在标准中标有的实测项目)相关的施工工序。1.3 质保体系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1.4 服务范围1、道路工程:包括路基、防护工程等

4、。2、结构工程:包括桥梁、涵洞等。1.5 监理服务的依据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施工监理合同。4、施工合同。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1.6 监理工作目标1.6.1质量目标1、本项目竣工验收质量目标为优良工程。2、施工过程中不出现重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1.6.2 进度目标 以本项目施工合同的合同工程及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进度控制目标,并实现项目建设各阶段工期目标。1.6.3 费用目标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进行费用控制和管理,不因监理的责任造成发包人的额外支付。1.6.4 安全目标 不发生重大及

5、以上安全责任事故。1.6.5 廉政目标不出现违反廉政合同的事件。1.6.6环保目标严格环保监理,确保通过环保验收。2 项目概况及监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项目概况2.1.1 地理位置拟建滨惠大道道路工程路线起于黄河五路与G220交叉口处,向西北经开发区菜园董北、惠民河东翟南,路线向西跨徒骇河,经惠民县大范南继续向西在惠民县东张村接原有滨石路,沿滨石路向西3公里后,跨侯王店沟,向西北从孟家湾村、续家之间穿过,经堤口刘南,街北赵、盖刘村北,向西止于终点乐胡路。路线全长24.747Km。2.1.2 技术标准滨惠大道规划为一级公路,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米,路面宽度30.5米,断面组成为:30.5

6、m路面+两侧0.75m土路肩+两侧20m绿化带+两侧边沟。2.2 监理机构设置原则本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全线设置一个驻地办。2.3 监理组织机构框图 我公司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施工期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下图项目工程师岗位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地监理工程师杨希安技术部道路监理工程师盛遵福桥梁监理工程师张海福测量监理工程师荣锐安全、环保监理王兵其余监理员8人;7名。综合室计划合同监理工程师王洪云试验室试验室监理工程师岳俊夫2.4 驻地办的主要职责及监理岗位职责2.4.1 驻地办的主要职责一、质量监理1、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2、督促承包人

7、尽快做好开工前施工准备工作,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预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关键工程的技术方案;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技术方案和主要工艺。3、参与交桩工作;组织辖段内各承包人之间的控制点联测,对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批后予以批复;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原地面线及红线;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审批施工测量放线。4、参加设计交底工作,对施工图中发现的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问题提交报告,及时上报。5、建立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体系,按合同要求建立驻地办工地试验室,按照规定的频率独立

8、开展监理的试验、检测工作;建立工程试验、检测台帐;对承包人的试验检测工作进行全面监理;接受省交通质量监督站对驻地办工地试验室的认定;配合省交通质量监督站审批辖段内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6、督促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和监理程序进行施工,通过巡视、旁站、检测、试验和整体验收等手段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重要构件的施工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及时签认,并作好记录。7、审批一般工程原材料和混合料的配合比;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和人员配置;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装备;验收构配件或设备。8、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

9、促承包人按有关规定报告有关部门,并提交调查报告;建立质量事故监理台帐。9、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交工验收工作,并签发分项、分部工程中间交工证书;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和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对已交工工程出现的缺陷、病害、剩余工程组织进行调查,划分相应责任,督促承包人修复完成。10、参加辖段内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11、在合同工程的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期责任及修复费用。12、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二、费用监理1、复核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参与工程量清单核查工作。2、建立单位、分部、分

10、项工程量清单与支付台帐,对已完工程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发的中间交工证书和已核定的清单内工程量进行准确及时计量,编制并上报计量证书;审核承包人当月进场工程材料预付款计量申请和动员预付款计量申请,并上报指挥部审批;审核交工结帐证书。三、进度监理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计划、年度计划、阶段性计划,月计划以及施工中的调整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旬计划;检查和督促承包人计划的实施。2、审批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分项(部)工程的开工申请;签发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分项、分部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并报指挥部备案。3、编制所辖路段的工程进度报表、监理工作月报、季报、年报及其他报表,并上报指挥部;做好监理日记和监理总结。4

11、、与编制监理计划、监理实施细则。四、施工安全监理1、编制专项安全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编制专项安全生产监理细则。2、审批承包人报送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审核承包人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情况。3、经常性检查承包人的安全体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定期安排人员巡视。4、对照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检查承包人的执行情况及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情况,如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事件或存有较大施工安全风险的情况,要求承包人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

12、停指令并向指挥部报告;巡查施工现场,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定期抽查现场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5、建立施工安全监理台帐,认真做好安全监理日志,填报安全监理月报。6、收集安全生产监理全过程资料,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投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用。7、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人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8、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撰写调查报告。9、负责辖段内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理工作。五、施工环境保护监理1、参加指挥部组织的工程环保监理交底会,告知承包人应特别注意的环境敏感因子、有关环保要求和

13、环保监理的工作程序。2、检查承包人的环保体系并督促落实;对承包人施工人员进场前卫生检疫、免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3、检查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对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监督检查施工区生活饮用水质保护、珍稀物种保护、污水处理、空气及噪声污染控制、固体废弃物处置和卫生防疫等。4、检查承包人职业危害防护的措施健全情况。5、系统记录工程施工对环境保护的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的效果及环境保护工程施工质量,定期作出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情况严重的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指挥部。6、编写环保监理月报和工程环保监理报告,并报指挥部。7、协助发包人进行环评验收工作;在参加工程交工、竣工验收时,签署

14、环保监理意见。8、负责辖段内的其他环保监理工作。六、合同管理及其他1、按合同约定初步审核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查清全部情况,并提出相应意见报指挥部最终审批后执行。2、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现场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规定的已完成工程数量,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测量并记录。3、熟悉合同文件、施工技术规范、监理规范、设计图纸等,了解施工现场,调查施工环境条件。4、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主持编制监理细则。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及编号。6、主持召开辖段内工地会议和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和专题工地会议。7

15、、坚持每天巡视工地检查承包人各个方面工作。8、按照档案管理要求编制驻地办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辖段内各承包人按规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9、负责工程实施中有关方面的协调工作。10、搞好廉政建设,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11、接受并积极配合指挥部或政府监督部门的监督与检查。12、认真核对承包人的劳务合同;核查劳务合同执行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和发放情况;定期召开承包人的负责人和劳务单位的负责人协调会议,对劳务合同执行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检查劳务人员上岗证、特殊岗位培训证发放及管理情况;对未能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承包人,及时建议发包人动用其应付款项直至履约保证金来支付

16、农民工工资。对于未能履行劳务合同条款的承包人,可以视为其违约,经请示指挥部同意后按违约处罚。15、执行指挥部的指令,并组织落实,履行监理合同、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G10-2006)等约定的其他监理工作职责。2.4.2 驻地监理工程师(副驻地)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全面负责驻地办的工作。3、制订落实具体监理措施,在指挥部的领导下与发包人密切配合,充分运用驻地办的职责权力,组织完成驻地办的各项工作。4、负责对驻地办监理人员的管理、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抓好廉政建设,加强监理人员职业道德教育,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5、组织驻地办监理人

17、员的学习,召开有关技术、质量、进度、计量支付、合同管理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会议。6、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图纸、资料,适时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7、参与指挥部组织的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8、督促承包人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定期检查其充分性、适宜性和有效性。9、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及时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存在的问题。 10、审批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年度计划、阶段计划;审批承包人的月、旬计划,并监督执行。11、审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开工报告;组织分部、分项工程交工验收;组织对已交工工程中出现的缺陷、病害、剩余工程进行调查、统计,确

18、定相应责任,督促承包人完成。12、审查承包人上报的中间计量资料、签认中间计量证书。13、主持召开工地例会,签发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执行情况。14、审核签认工地各类文件、报表,组织编制驻地办监理月报。15、签发工作指令,签发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暂时停工令、复工令、中间交工证书。 16、受理并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工程变更申请并报指挥部。17、审查承包人上报的工程延期、索赔申请,提出处理意见后,上报指挥部。18、主持编制监理计划、监理细则。19、组织编制驻地办的监理竣工文件,督促承包人编制提交施工竣工文件。20、参加所辖段的交、竣工验收工作,配合指挥部进行工程竣工决算。21、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

19、工作。2.4.3 驻地办道路工程师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路基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路基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8、对

20、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巡视记录。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4 驻地办桥梁工程师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桥涵工程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桥涵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21、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如预应力张拉、桩基础和结构安装等工序应组织和参与全过程旁站监督,详细检查施工的各部

22、位和环节,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5 驻地办路面工程师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路面工程施工监理工作。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路面工程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时参考,并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4、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各种施工图。当发现问题及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5、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的机械设备、人员、施工方案、施工工艺、原材

23、料检验等准备情况,审查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6、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的中间检查和验收,参与分部、分项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7、对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核查,搜集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处理意见。8、对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9、协助合同工程师建立计量台帐,配合合同工程师审查承包人填报的中期支付报表。10、巡视工地,对关键工序,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及时处理承包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做好记录。11、负责所辖工程施工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12、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6 驻地办合同工程师职责1、熟悉有关

24、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等监理工作。3、及时建立计量支付台帐。审核承包人上报的计量申请,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参考。4、全面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收集原始施工资料,在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合下,按规定进行已完合格工程的计量。5、负责审查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等申请,将审查意见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并做好合同管理工作。6、对承包人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监控。7、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7 驻地办试验室主任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试验规程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辖区内所有的材料控制和工程试验监理工作,检查承包人进场的材料,审核认定外

25、购材料的出厂证明书、质量合格证书、试验报告、证明文件等资料,与专业监理工程师紧密配合。3、监督承包人的各项试验工作,审批权限内的标准试验。4、督促承包人按合同要求配备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专业人员,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检测工作,满足施工质量的检验要求。5、参与用于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的检测。6、不定期检查承包人的工地试验仪器设备,检查承包人自采材料的加工方法,以及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督促承包人将不合格的材料清理出场。7、建立试验台帐,内容包括:进场的钢材、水泥;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混凝土强度;砂浆强度;标准击实试验、压实度抽检等。所有试验结果、报告和其它有关资料必

26、须建立档案,以便随时查阅。8、审查承包人试验检测月报,编制监理试验检测月报。9、按规定的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试验。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8 驻地办测量工程师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工程施工测量的监理工作。3、参与交桩和技术交底工作,参与承包人对原始基准点、基准线数据的复测检查,并进行平行测量,对相应成果进行签认。4、审查验收承包人加密控制测量资料,检查承包人施工测量成果,按规定抽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测量。5、检查承包人对施工控制点的保护、监测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如控制点有变更,需在填写相关的变更资料上报指挥部。6、验收、复测

27、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资料,以作为横断面施工图和土方工程量计算的依据。7、每月计量时,协助道路工程师、合同管理工程师检测路基(填方和挖方)施工标高,并督促承包人标绘在横断面图上;协助其他专业监理工程师核实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以便计算当月完成的各项工程的工程量。8、协助相关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报送的施工和竣工图纸。9、定期检查承包人测量仪器的精度。10、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2.4.9 驻地办安全、环保工程师职责1、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2、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工作。3、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环保保证体系、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工程项目应急救援抢

28、险方案,提出审查意见供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前督促承包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技术措施,审查承包人开工报告中有关工程施工安全、环境保护的内容,经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开工。5、对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当存有安全事故的苗头和隐患时,应及时制止和纠正,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6、在各专业工程师配合下对施工安全、环境保护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7、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参加承包人的安全环保专题会议、安全环保生产技术交底工作会议,组织的安全环保生产检查。8、督促承包人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管理培训等活动。

29、9、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10、每月提交一份安全环保监理工作报告。11、完成驻地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工作。3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3.1 准备工作1、驻地办应严格按监理合同进行履约。2、驻地办应按监理合同要求配备常规的试验检测设备。3、驻地办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合同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和资料,明确各自职责。4、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条件进行调查,掌握有关情况。5、驻地办应对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和分部工程编制监理细则,还应对安全生产工作编制监理细则。监理细则应与监理计划协调一致,明确监理的重点、措施及方法,并具有可操作性。3.2 监理工作内容1、监理工程师应参加指挥部

30、主持的设计交底,掌握指挥部对本工程的要求,掌握本工程的设计意图、设计标准和要点;熟悉对材料与工艺的要求,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以及对施工安全的要求等;澄清有关问题,收集资料并记录。2、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审核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并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批复并报指挥部核准。3、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人质量、安全等保证体系是否落实,核查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的资格及质量、安全人员的履约情况。4、监理工程师应审核承包人工地试验室的人员、试验室面积、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能力是否满足合同要求,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督促承包人及时做好工地试验室的能力认定工作。5

31、、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审核和平行复测。当双方复测结果一致并满足规范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给予批复,并将承包人的复测报告和监理的复核结果一起报项目办备案。当发现勘察设计单位测量有误时,监理工程师应书面报告指挥部,指挥部将要求勘察设计单位对其进行复测。6、监理工程师应验收批复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并作为工程计量的依据。1)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必须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前测定地面线;使用的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应符合勘测设计的要求与规定。 2)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已明确了拥有工程场地占用权但还没开始施工的段落的地面线进行有效保护。3)监理工程师复测

32、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且不低于承包人测点的30%。7、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总体工程开工前,结合本合同工程特点进行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划分和工程编号予以批复并报指挥部核准。8、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提交合同工程全部场地的占用计划及附图,并及时提交给指挥部。9、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工程开工前,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清单复核结果和工程项目清单编制成果及说明进行审核签认。当清单数量与设计图纸不符时,以审核无误的图纸为准;当清单数量与满足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的实际工程数量不符时,以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实际工程数量为准。10、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开工预付款担保并签订了合同

33、协议书后,按合同规定的金额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报指挥部审批。12、驻地监理工程师应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3、驻地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同工程开工报告后,应对合同工程的开工条件进行核查。具备开工条件的,由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并报指挥部备案。3.3 开工报审3.3.1 审查内容承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和准备工作: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等。2、工地试验室具备开展试验检测工作的条件。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书、岗位证书。4、自审手续齐全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5、按施工组织设计开列进场的第一批施工机械设备已经报验通

34、过。6、对发包人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的复测工作已经完成,并通过监理工程师的审批,且已经完成原地面线的复测和放样工作。7、开工所需的原材料已经进场,质保资料、试验报告齐全、有效。8、质保体系、安全、环保保证体系机构健全,体系文件资料齐全,人员到位,并已开始运转。9、施工场地、临时设施及工程满足开工要求。3.3.2 审查意见驻地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上述审查内容进行逐一核查,具备开工条件时,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报告,并在工程开工报审表中填写“该工程各项开工准备工作符合要求,同意于某年某月开工”,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同时报告指挥部。3.3.3 注意事项1、在签发工程开工报审表前,应组织召开第一次

35、工地会议;2、每个合同工程一次开工,只报审一次。如工程项目中涉及较多单位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单位工程开工都应报审一次;3.4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3.4.1 审查内容1、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是否进行了签署、自审手续是否齐全。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主要内容是否齐全,内容一般包括:1)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概况和施工特点分析;施工部署和主要项目施工方案;试验路段的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全场性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资源总需要量计划;施工总平面图;相关保证措施和各项主要技术经济评价指标等。2)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特点分析;施工方案选择;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材料、构配件、

36、施工机械和施工机具等需要量计划,施工平面图;保证质量、进度、安全、环保、降低成本和冬、雨季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等。3)施工方案:指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或技术复杂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施工方案。内容包括:施工程序和顺序;主要分项、分部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机械选择;技术、质量、安全、环保保证措施等。3、承包人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安全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4、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材料的选择与配置是否能保证施工质量、满足施工要求。5、施工总进度计划、施工程序的安排是否合理、科学、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6、主要的施工技术、质量保

37、证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如何。7、施工现场总体布置是否合理,是否能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是否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是否与地物地貌、周边环境协调一致。3.4.2 审查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根据对上述内容的审查,如符合要求则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合理、可行,且自审手续齐全,拟同意承包人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如不符合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简明指出不符合要求之处,并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后签署“暂不同意承包人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待修改完善后再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核意见: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进行审核,如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38、应签认“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并同意承包人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如不同意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审查意见,应简明提出与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的不同之处,签署修改意见,并签认最终结论“同意(不同意)承包人按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修改后再报)” 。3.4.3 注意事项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工期、质量目标应与施工合同相一致。 2、施工组织设计应优先选用成熟、先进的施工技术;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项目,应先进行试验路段,并形成成果试验报告或出具相关检测报告后,方可推广实施。3、安全、环保、消防和文明施工措施切实可行并符合有关规定。4、承包人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

39、(方案)组织施工,如需对其内容作较大变更,应在实施前将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送监理机构审批。4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4.1 质量监理4.1.1 质量监理责权 工程质量是施工监理的重点。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制定的岗位职责,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分工把关、层层负责、相互配合,使监理工作正常有效,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驻地办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对辖段内的承包人进行质量监理。4.1.1.2 驻地办质量监理主要责权1、主持编写监理计划、监理细则,报指挥部审批。2、审批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3、审批承包人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关键工程的技术方案。4、组织辖段内各

40、承包人之间的控制点联测,审批测量成果,并报指挥部备案。5、审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6、参与用于本工程的成品、半成品材料的外委试验检测。7、在分项开工前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原材料储备数量和质量与工程进度匹配情况。8、审批承包人合同工程开工申请及单位工程开工申请的相关资料。9、全过程旁站、签认完工后无法检验的所有关键工序,并留存相应的图像资料,建立台帐。10、组织分项、分部工程中间交工,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11、按照管理手册中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主持处理质量问题;并及时将质量问题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过程和结果及时上报指挥部。12、在责权范围内发出相关工程质量监理指令。

41、4.1.3 工程质量监理的主要方法1、检查核实、签认与审批在施工的全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所报送的各类报告、报表和质量数据进行检查核算(内业)或进行现场核实(外业),并对结果进行签认、审批。2、抽检试验包括室内试验和现场试验检测两大类。监理工程师依据试验数据确认各种材料质量及施工部位的工程质量。3、检测与测量监理工程师通过测量对施工各部位的平面位置、高程、几何尺寸等进行检查和控制。通过对规定的检测指标的现场检测,控制工程施工质量。4、旁站对于施工条件比较复杂、工程质量难以保证的关键工序及工程关键部位,应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对于施工质量相对稳定由多道施工工序所组成的分项工程中的次要工序可进行

42、部分时间的旁站监督;对于影响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不仅应进行旁站还应进行抽检。5、工地巡视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经常性的巡查、检视活动。6、签发指令文件指令文件一方面包括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签发给承包人提醒注意施工中存在的质量隐患或质量问题;另一方面包括监理工程师为保证工程质量,向承包人发布的工程变更、施工技术要求、工地会议纪要等。监理工程师通过签发指令文件控制工程施工质量。4.1.4工程质量监理要点4.1.4.1 路基工程1、借方及利用方的土壤标准击实试验及CBR值的复核试验。2、软基鉴定、处理及沉降变形观测。3、特殊地质地段的路基质量控制。4、路基压实度的检测及评定方法

43、。5、为保证路基的压实度,应控制每层的松铺厚度。6、为保证路基边缘的压实度,应控制超宽碾压的宽度。7、填挖交界、半填半挖处的质量控制。8、路基弯沉值的检测及评定方法。4.1.4.2 路面工程1、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2、试验路段测试主要指标。3、路面用原材料的质量控制。4、现场测量放样及路面厚度控制措施。5、透层、封层、粘层的控制措施。6、底基层、基层、面层平整度的控制措施。7、沥青混合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试验等。8、沥青混合料拌和、摊铺、碾压各阶段温度控制措施。9、路面各层的压实度控制措施。10、基层和面层施工过程中施工缝的接缝处理。11、路面各层的强度、压实度、厚度、宽度、路拱度、平整

44、度等的检测。 4.1.4.3 桥涵、通道构造物工程1、砼结构中所用材料,如水泥、砂、碎石、水、外掺剂、普通及预应力钢材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中应插牌标明施工的部位、采用的配合比、施工负责人、监理人员等。2、砼的生产设备、拌和、运输、浇筑、试件制作、养护等环节控制。3、钻孔桩成孔的孔径、深度、竖直度量测以及挖孔桩的渗水量观察和有害气体的监测。4、特殊地质地段的桥梁基础质量控制。5、水下砼的灌注质量控制。6、钢筋的加工、绑扎、焊接质量控制,预应力孔道的定位控制。7、模板的质量及安装控制。8、支架的强度、稳定性及变形控制。9、预应力的张拉、压浆质量控制。10、支座安装位置、标高及平整度控制。11、预

45、埋件的准确安放。12、预制场的布置和场地硬化处理。13、桥梁线形的测量控制。14、预制梁的长度、宽度、高度、角度及腹、顶板的厚度的控制。15、预制梁的架设方案。16、结构物外观。17、结构物台背回填质量控制。18、基底承载力复验。19、涵洞、通道的基础沉降缝设置必须与涵管节或墙体沉降缝位置一致。4.1.4.4 排水及防护工程1、浆砌工程所用的片石、砂浆、混凝土等材料应满足规范要求。2、砌体分层、错缝、坐浆、挤密,嵌缝饱满,无空洞;砌筑上层时不应振动下层。3、沉降缝、伸缩缝、防水层、泄水孔等的位置、数量和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4.1.5 监理测量工作基本程序与要求1、承包人、驻地办的测量仪器要严格

46、按照投标书中所规定的要求进场。2、测量仪器要经国家规定的有资质的检定单位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才准使用。3、承包人要对设计单位交付的控制点进行复测,复测时驻地办应进行平行复测并对承包人的复测资料进行签认、批复,各承包人之间的控制点由驻地办组织进行联测。对控制点复测、联测的精度要满足公路勘测规范(JTG/C-2007)中的相关要求。4、控制点加密要在复测后进行,加密资料及成果报驻地办复测、批复。5、承包人要认真核对图纸,验算所有桥梁桩基坐标或扩大基础各角坐标,计算各座涵洞、通道轴线与两侧1/2行车道的交点坐标,并附平面图,标注好高程,报驻地办审核。6、大、中、小桥桩基或扩大基础开工前要上报测量放样资料,经驻地办检测复核后方可开工。7、通道、涵洞开工前要上报测量放样资料到驻地办现场监理组。经驻地办现场监理组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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