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及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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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及监理(采购编号:ZJCG2013J060;采购核准号:0780)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编制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目录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函3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6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20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321 谈判响应书332 第一次报价表343项目实施技术方案及售后服务35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36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6谈判保证金退还申请函387 申请函(参考格式)39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40 第一部分谈判邀请函 谈判采购邀请函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

2、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及监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及监理。二、采购编号:ZJCG2013-J060。三、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项目需求。四、供应商资格要求:1、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或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1.23。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5、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具有注册的服务机构。6、本

3、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7、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五、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六、购买采购文件的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本采购文件不接受邮购。七、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八、购买本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有效期内的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

4、证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均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九、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十、递交谈判文件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标书售发室。十一、谈判地点: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具体以项目签到表注明的会议室为准)。十二、特别说明:已购买采购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在谈判时间截止前1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函告集中采购机构。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1、集中采购机构: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2、地址:湛江市赤坎区人民大道北57号(汽车城二楼);3、邮政编码:524000;4、咨询购买采购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及传真:0

5、759-3359823; 5、项目咨询电话:0759-3335338(刘小姐) ; 6、谈判保证金的咨询电话:0759-3351652(李生);7、有关本项目的补充(更正)通知和采购结果查询请注意浏览湛江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不举行答疑会,供应商对项目需求具体详情及存有疑问可向采购人了解。采购人联系方式:1、采购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联系人:罗生3、联系人电话:13553585484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项目需求一、项目名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咨询及监理。二、预算总价: 373000.00元三、项目概述: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新区

6、位于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占地323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4200平方米。办公楼用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审判、会议、技术用房使用。该大楼建筑主体结构已基本施工完成,本项目拟按照我院要求对湛江中院审判办公新区所有弱电子系统应根据此特殊条件进行针对性建设,并对后期信息化系统建设进行监理。四、项目地点: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五、项目内容、范围、要求:5.1 项目简介5.1.1、建设目标作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审判的综合用楼,在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科技强院”的要求及省政法网、法院系统四级专网全面建设等大环境下,此办公楼的智能综合系统建设既要适应自身使用的需要,也要确保与其他系统实现

7、无缝对接,更要保证有一定的系统先进性和冗余量,以保证今后发展的需要。整个系统建设能够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对审判办公的无可替代的辅助作用,充分体现“科技服务审判”的建设宗旨。5.1.2、主要建设内容根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的实际情况,在本大楼拟设置以下十三个子系统:1综合布线系统;2、数字法庭系统;3、网络集成系统;4、公共广播系统;5、有线电视系统;6、安全防范系统;7、一卡通系统;8、机房工程系统;9、会议系统;10、审判执行指挥中心系统;11、信息发布系统;12、BAS系统;13、BMS系统。5.2、咨询项目内容及要求咨询服务主要以咨询报告、评估报告、建议书、意见书等形式为业主

8、方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完成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办公综合楼信息化系统设计方案编制。2、 协助业主进行工程招标文件编制、进行技术选型、产品选型、产品价格审核等工作。3、 协助业主监督和控制项目实施工作中所有重要和关键的参数和指标,预防重、特大质量缺陷或安全隐患的发生。4、 根据项目进度,对项目的重要和关键环节进行跟踪。在各个子项目的实施细节中,针对各子项目的具体问题,出具有针对性的咨询报告,预防或修正项目中的质量缺陷。5、 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核制度建立定期对各子项目承包人实施的质量、进度和安全的审核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开发商实施审查、审核、监督和评价。6、 组织、参与项

9、目实施和开发过程中的重要会议和活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组织、参与跟踪各子项目的建设实施情况,一直参与项目例会、项目阶段性评审会议、项目沟通协调会议、项目实施情况检查等重要会议和活动。7、 辅助业主进行项目决策并提供决策依据在重要和关键问题上,总体项目管理要收集项目信息,进行深入分析讨论,为项目重大事项提供决策依据。8、 协助业主制定全面、科学、详实的总体项目管理计划,提出合理的项目管理目标,编制具体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控制方法与措施。9、 为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供项目管理专业服务。5.3、工程监理工作要求5.3.1、服务要求和工作职责5.3.1.1、服务要求监理方必须坚持以“质量第一,预防为主

10、,科学、规范、诚信”作为监理原则,安排工作人员现场办公做好本项目质量和进度控制,协助业主单位完成本项目任务提供管理和技术咨询。1、监理人员要求: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应组建项目监理机构,该工程监理机构必须满足以下要求:(1)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对项目重大决策提出建议和意见。(2)项目监理要求以驻场监理进行,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软硬件设备,保证能正常地开展工程监理工作。(3)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所从事监理业务的专业技术和类似工作经验。投标单位应保证参与该项目的监理工程师必须全职。2、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1名):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5年或以上;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11、;2010年以来监理过投资额不低于1000万元系统集成项目经验。3、本项目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5名):项目组成员不低于5人,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资格证书;其中:项目组成员不低于2名高级工程师;项目组成员不低于1人具有有国家信息产业部和劳动人事部联合颁发的系统分析师证书;项目组成员不低于1人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证书;项目组成员不低于1人具有国家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上人员需提供资格证明证书复印件和所在投标单位社保证明,要求驻场总天数不低于施工工期的70%。5.3.1.2服务方式本服务项目要求以现场监理为主要方式进行,监理公司应派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按采购人要求驻场,建立项

12、目监理机构,负责整个工程的全程监理工作。5.3.1.3监理工作职责(一)项目整体设计,组织及实施方案的总体把关(1)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实施人员组织和实施计划安排;(2)协助业主审核和确认项目实施方案的可行性和安全性(3)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质量保证计划;(4)审核和确认承建单位的进度计划;(二)质量控制 (1)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1) 依据合同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审查、监督、控制本工程设备采购及设备安装的质量;2)采取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方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工程质量;每月按项目对各项目文档进行查阅审核,提供监理简报,对

13、各项目进行量化考评并排出名次,提出各项目工作的改进意见;3)协助业主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审核和确认;4)协助业主单位审核系统软件选型方案;5)对采购的系统软件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审核;6)对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审核;7)根据工程的特点,制定工程的验收标准,验收方法。(2)技术培训质量的控制1)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计划;2)监督承建单位实施培训计划,并征求业主的反馈意见;3)审核确认承建单位的培训总结报告; (三) 进度控制(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及项目实施过程的衔接性,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监督检查项目进度执行情况;(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

14、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施;(3)当工期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4) 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工具,控制项目施工进度。 (四)项目投资的控制(1)通过对项目实施方案的把关,确保投资控制在计划范围内合理使用;(2) 当发现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五)合同管理 协助业主与承建单位签订合同;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解释,协助业主处理项目实施的每个过程出现的合同变更、违约、索赔、延期、分包、纠纷调解及仲裁等问题

15、。(4)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建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提出付款建议;(六)项目信息管理 及时向业主提交反映项目动态和监理工作情况的项目文档; 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各阶段工程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管理项目各类文档和资料; 督促、检查集成商及时完成各阶段设备资料、工程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转发业主发出的一切指示、通知和业务联系单。(七) 项目文件的管理(1)监理方应负责以下文档的编写:1)项目建设监理日记、周报、月报及项目大事记;2)项目协调会、技术研讨会等各类会议的纪要;3)阶段性项目总结、阶段性项目监理总结、各类监理通知;(2)监理方应参与以下文档的管理:1)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技术文件;2)

16、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各类往来文件及存档;(八)项目安全的管理(1)负责监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数据和资料的安全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2)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九)知识产权的管理(1)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所产生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十)项目会议制度(1)为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协调,监理方可组织必要的会议来保证:1)项目协调会;2)项目周例会;3)项目专题研讨会;4)项目问题通报会;5)项目阶段及最终验收会。(2)监理方还应积极参加以下会议:1)项目专家论证评审会;2)项目阶段工作总结会;(十一)组织协调 监督各方履行职责,协调各方

17、的工作关系; 建立畅通的沟通平台和沟通渠道,采取有效措施使项目信息在有关各方之间保持顺畅流通,积极协调项目各方之间的关系,推动项目实施过程中问题的解决。确立项目安全监督的工作目标。(十二)、对监理服务的考核委托人对监理开展相关工作实行严格的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对其工作质量进行评价考核监督。双方约定,合同签署后应在本考核办法的基础上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考核细则经双方项目经理签署后执行。评价所用表格样式、内容由双方在执行过程中制定。合同支付与考核挂钩。1、考核评分办法委托人对监理的服务质量每月考核一次,总分100分。得分分为四级:优(100120分)、良(80100分)、中(6080)、可(4060

18、分)、差(040分),主要对以下7个评分项进行考核,月度考核得分由基本分和附加分组成,基本分是监理当月在该评分项上的服务评价得分,附加分是监理当月在该评分项上的奖励分数。监理月度考核评分是当月7个评分项的基本分与附加分的加和。(1)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应用能力准确掌握项目现状,结合委托人资源,运用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的要求制定设备采购验收标准、设备安装验收标准,建立有效的测试环境和测试方法测试或验证采购设备的技术参数、质量、安全、可靠性等指标。(基本分满分为20,附加分满分为5)(2)计划管理能力准确、科学、详实地编制项目整体监理计划、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等方案,有很强的管理和控制能力,

19、在监理执行中能进行及时改进和优化监理方法。(基本分满分为20,附加分满分为5)(3)监督控制能力在项目监理工作中建立操作性强的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服务支持性文档。应规范、完整、系统地管理项目文档。根据监理方案的范围及深度,运用项目的管理工具与服务体系,独立地监督、控制项目及其子项目的质量、投资与进度,维护委托人及各相关方的合法利益。(基本分满分为20,附加分满分为5)(4)诚信度对监理遵循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合同、计划等约定履约的诚信度评价,对监理提交的问题、成因分析、报告等材料内容的真实性的评价。(基本分满分为15,无附加分)(5)沟通协调能力建立畅顺高效的沟通平台或沟通机制,开展与

20、各干系人的沟通工作,保障各类信息、问题、解决方法在各干系人和相关方的沟通。能与委托人不同层次的管理或经办人员进行恰如其分的沟通,保障委托人的利益与PMG成员进行例行沟通和问题沟通,创造适宜的沟通平台,保障信息及时、完整地传达到相关人或单位。(基本分满分为10,无附加分)(6)问题响应能力根据合同约定积极有效地响应委托人提出的问题(以通知信函等方式),娴熟正确地解决问题,并按约定时效要求进行如实反馈和报告。(基本分满分为5,无附加分)2、考评程序(1)自设监理合同签署后的下个月始至项目服务结束,委托人在每月上旬将上月监理的月度考核评分及依据书面告知监理,监理需在告知后3个工作日反馈意见,逾期视为

21、无异议。监理对月度考核评分或依据有异议时,应在约定时限内向委托人申请重新评分或确认依据,并提供必要证据,委托人根据重新评分申请及其证据材料,征求其他有关成员意见后进行最终评定。(2)在月度评分通知书中,当有任何一次评价为“差”或有连续两次评价为“可”时,委托人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整改完成后监理提交整改报告给委托人。在整改通知书发出当月(如当月已考核完毕则顺延至下月),扣减当月监理的月度考核评分10分。(3)监理综合考核评分以已生效的月度考核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如算术平均值超过100时按100计),已生效的月度考核评分即监理无异议的和委托人最终评定后的月度考核评分。3、处罚连续2个月评

22、为“差”,即扣除监理合同5%,若连续4个月评为“可”,即扣除监理合同5%;若连续3个月评为差,采购人有权解除监理合同。对所监理范围内的项目,如项目生命周期环节中,在里程碑阶段(需求规格说明书评审、合同验收、第三方测评和竣工终验)评审中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则扣除监理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若连续2次不能通过专家评审,则采购人有权扣除或追回监理合同金额的10%予以处罚。5.3.2各阶段监理工作要求1、系统详细设计阶段监理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制定工程管理的组织机构方案并协助招标方组建相关机构,并提供

23、相关培训;从设计阶段开始,每月编制监理月报向招标方综合报告和评价本月的质量和进度、合同执行情况、发生的重大事件、下月工作的计划、需要配合的事宜以及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与应对措施;2、设备/材料采购监理审核承包单位的设备采购计划和设备采购清单;检查工程采用硬件、第三方软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或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审查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证明,保证所有硬件、第三方软件都符合合同要求;订货进货验证;组织到货验收;鉴定、设备移交等。3、实施阶段监理(1)实施前的监理根据工程的总体规划,与业主联合对集成商制定的工程总体实施方案、技术方案、实施策略、实施规范等进行审核评估;审核实施

24、设计方案:开工前,由监理单位组织对承建商的实施方案的审核,审核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内容包括设计交底,了解工程需求、质量要求,依据设计招标文件,审核总体设计方案和有关的技术合同附件,以避免因设计失误造成工程实施的障碍;审批实施组织设计:对实施单位的准备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实施进度计划:对实施单位的实施进度计划进行评估和审查;审核工程实施人员:确认实施方提交的工程实施人员与实际工作人员的一致性,如有变更,则要求叙述其原因。(2)实施阶段的监理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供货计划的审核;工程材料、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的进场、开箱和检验:检查工程采用硬件、第三方软件是否符合

25、招标文件或技术方案所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和质量标准,严格审查出厂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证明,保证所有硬件、第三方软件都符合合同要求;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实施各个阶段的安装工艺进行检查;审核项目各个阶段进度计划;对工程中各项目以及工程整体的进展状况进行评审及监控,定期检查汇报工程实际进度情况,审核承建商的进度报告,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各个阶段的实施成果进行评审和管理;督促、检查承建单位进度执行情况;督促承建商严格执行项目合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对违反要求的及时向招标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对工程中的难点、重点进行特别检查,做好分项验收工作;根

26、据工程进度情况,对阶段测试方案进行评审,并根据测试方案对已完成部分进行测试,就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方案;管理项目的时间进度,监控项目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帮助预测、识别项目中出现的主要问题和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并跟踪、协调解决各种项目问题和风险;审查工程变更,提出监理意见,对工程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核和有效控制,处理好各种变更及索赔事宜;现质量问题时及时向招标方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审查承建单位阶段 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组织召开工程例会和工程专项会议;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4、试运行阶段的监理协助业主确认工程进入试运行;监查系统的调试和试运行情况,记录系统试运行数据;进行试运行期系统检测或测试,

27、做出检测或测试报告;试运行期间系统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记录,并责成有关单位解决。解决问题后,进行二次监测;进行试运行时间核算;协助业主确认试运行通过。5、验收阶段监理(1)阶段性验收本工程的验收流程如下: 定义工程里程碑; 工程阶段验收; 工程经验总结; 下个里程碑建设。(2) 最终验收监理最终验收通过上述工程节点的阶段验收结果,工程进入最终验收阶段,首先由承建方提交工程竣工文档给业主和监理审核,监理将根据工程文件的编制要求进行“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进行审核,“完整性”是指工程竣工文件描述工程合同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和子项目;“一致性”是指工程竣工文件应与工程实际保持一致;“可读性”是指工程竣工

28、文件应描述清晰,易于理解和查阅,足以指导用户实施系统维护和系统管理。竣工文件审核通过后,监理发出验收通知,系统验收按照工程合同规定的验收方案和相关标准实施,验收流程一般为文件审查、系统测试,工程交接等几个部分。验收过程要求承建方尽派技术精英,由监理组织并监督测试过程。验收后,由监理组织整理工程验收报告连同承建方的竣工文件一起提交给业主审核。6、移交阶段各项目完工后根据相关合同督促承建商将完整的原始实施技术资料移交给招标方,同时负责检查移交的文档,确保真实和完整包括:系统的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软件、材料等;工程实施文档;工程竣工文档;及工程项目的整体移交。7、工程质保期阶段监理依据委托监理

29、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期规定的时间、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主要有:审核承建商的售后服务(定期维护)计划,并定期检查承建商是否按计划进行售后服务(定期维护);定期对项目进行回访,协助解决技术问题;对项目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进行检查和记录;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对工程质量问题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对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进行跟踪、评审,直至解决为止;审查造成质量问题的费用清单,并根据相关责任认定费用由谁支付;检查承建单位质保期履约情况,督促执行;审查承建单位阶段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监理意见;出具售后服务期的监理总结报告;其他需要监理的事项。5.3.3 监理服务应遵守的基本准则遵照国家信息

30、产业部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的规定,以“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业主和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工程监理应做到:(一)投标人必须承诺严格遵守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暂行规定(信部信2002570号),没有承接过任何信息系统工程。(二) 执行有关项目建设的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三)不得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四) 不得泄漏所监理项目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五) 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六)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独立地处理有关项目各方的争议;(七) 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

31、则。5.3. 4 监理服务应遵循的依据(1)监理行业的有关文件1)信部信2002570号信息系统项目监理暂行规定;2)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3)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2)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3)信息系统建设有关的标准、规范或文件1)EIA/TIATSB67 无屏蔽双绞线系统现场测试传输性能规范;2)GB50174-93 电子计算机机房设计规范;3)GB 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4)SJ/T30003-93 电子计算机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5)GB_6650-86计算机房活动地板技术条件6)GB/T2887-2000

32、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7)GB50057-94(2000年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8)GB/T 175441998信息技术 软件包 质量要求和测试;9)GB/T12504-1990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10)GB/T12505-19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11)GB 8567-88计算机软件产品开发文件编制指南12)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1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14)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15)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6)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规定;17)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5.3.5 测试的

33、要求本次咨询监理服务包括一系列测试,咨询和监理服务工程中须提供相关的测试设备完成如下测试:1.信息网络系统测试:接地电阻测试、电能质量测试、防静电测试、工程电气性能测试、纤特性试、网络安全和管理功能复核测试、网络安全防护和网络管理设备自身安全性测试、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服务器设备安全性测试、网络吞吐量测试。2.信息应用系统测试:功能测试、安全性测试、可靠性测试、性能测试、适应性测试、互操作性测试、易用性测试、可扩展性测试、用户文档测试、信息资源开发测试、完整性测试、准确性测试、格式测试。六、验收方式、标准及要求:成交供应商按照咨询及监理工作各阶段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文档。对咨询监理工作的验收

34、以采购人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通过采购人组织的专家组验收合格为基础,由采购人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对咨询及监理单位提供的各阶段的各项文档进行评查,评查内容包括文档是否按照咨询和监理工作的要求制作完整、全面,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参考标准: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1部分总则GB/T19668.1-2005本项目监理大纲本项目监理规划本项目监理实施细则业主单位与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本项目招标书、招标过程文件、各中标商的投标书国家有关合同、招投标、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部颁、地方政府的信息项目、信息项目监理的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和信息项目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建设项目和信息

35、项目技术监督、项目验收规范与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其他与本项目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七、上交成果资料:成交供应商在咨询阶段需完成并提交针对湛江中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系统建设的咨询报告、评估报告、建议书、意见书等。按照咨询项目内容及要求中的规定,制作信息化系统设计方案,帮助采购人编制工程招标文件、进行技术选型、产品选型、产品价格审核等工作。在弱电系统项目监理工作中,需制作并交付以下资料:项目管理规划项目基准项目概要工作分解结构工作分解结构规格及办法细则项目初步甘特图项目甘特图跟踪细则项目初步网络图项目网络图跟踪细则项目初步资源分配表项目资源分配跟踪细则项目各部概要计划项目各部计划评审标准细则项目各部

36、计划评审管理办法细则进度控制标准细则进度控制方法细则投资控制标准细则投资控制方法细则质量控制标准细则质量控制方法细则生产安全标准细则生产安全控制方法细则信息安全标准细则信息安全控制方法细则项目变更标准细则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细则项目沟通流程及议事规程项目信息归档规格细则项目信息归档管理办法细则监理工作规范监理交付结果细则 项目过程中,咨询监理单位发现某个子项目存在问题给出咨询或监理意见的,出具书面咨询或监理意见书。八、项目完成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完成湛江中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设计方案工作。采购人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监理工作自湛江中院审判办公新区信息化建设项目完成招标工作,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37、之日起开始,至该项目完成验收工作止。九、费用支付日期和方式:1、工程付款(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向监理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2)工程进度款:工程进度款分三期给付,按照预定工期6个月计算,每两个月给付一次,每期给付金额为总监理费用的20%。(3)支付预付款和进度款在结算前最多支付总金额的85%。(4)3、目监理服务范围内,项目通过最终验收后,委托方向监理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两年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2、工程质保金保留监理工程结算总造价的 5% 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银行利息为零。采购人在二年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

38、保修金返还成交供应商。第三部分谈判须知谈判须知一、有关说明1.1适用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本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供应商及有关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1.2采购范围:本采购文件所需采购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1.3“采购人、用户、使用单位”是指湛江市人民法院。1.4“集中采购机构”是指湛江市政府采购中心。1.5“采购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人本级预算项目的财政部门。1.6“谈判供应商”是指在国内经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并依循正当途径通过集中采购机构的资格登记审查后获取本采购文件的供应

39、商,1.7“合格供应商”是指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谈判文件和缴交谈判保证金、通过谈判并经采购人谈判小组确认的供应商。1.8“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成交公告后,收到集中采购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并按规定缴交了成交服务费的供应商。1.9“质疑人”是指已参加本采购项目谈判活动并以书面形式在按质疑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的谈判供应商。1.10“服务” 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1.11本文件的专业技术内容如涉及到有官方或行业法定规定的标准、要求、规范指引、限制和禁止性内容时,应必须以法定技术规范

40、为准;没有涉及法定规范时,则以本文件约定的技术要求为准。1.12本文件未注明具体配置的产品和相关服务,均以出厂标准配置或行业通用标准为准。1.13本文件所有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计、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供应商必须确保采购人拥有其合法的、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并免受任何侵权诉讼或索偿,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1.18谈判有效期:(1)谈判有效期是指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谈判截止期后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集中采购机构可以就本项目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及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做出修改,并且以谈判保证金进行担保。(2)特殊情况下,集中采

41、购机构可于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谈判供应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不同意或拒绝延期的供应商将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将予以退还。(3)本项目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天。成交供应商有效期延续到项目验收通过之日。1.19采购文件中所规定的“书面形式”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通讯,包括信函、电报和传真。1.20谈判文件所指的公章必须为企(事)业法人公章,且与谈判供应商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需签名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亲笔签署。1.21日期、天数、时间:未特别说明的,均为公历日(天)及北京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1.22采购文件中的

42、标题或题名仅起引导作用,而不应视为对采购文件内容的理解和解释。1.23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的有关要求及事项。(一)供应商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对本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注:采购项目若涉及到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申请对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二)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和身份证明。1、单位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明查询事由,详细提供被查询单位名称和

43、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个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2、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还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3、个人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查询申请,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4、受委托进行查询的,还应当提交委托方的委托证明、受委托方的相关证明、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复印件。注:有关的申请函格式和要求可参考本采购文件的附件七。二、供应商资格要求2.1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单位或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并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2.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3具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有关要求和事项见谈判须知1.23

44、。2.4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2.5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在广东省内具有注册的服务机构。2.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采购文件。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3.1本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项目采购需求,以及采购谈判程序和成交原则以及相应的合同条款的参考范本。本采购文件由下述五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谈判采购邀请函;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第三部分 谈判须知;第四部分 附件-谈判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采购合同(格式)。四、谈判文件的编写及组成4.1谈判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文件,从而对采

45、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否则,其谈判将被拒绝。4.2谈判供应商必须对其谈判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4.3谈判供应商须按本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文件格式(见附件)以A4版面统一编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以及按有关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附件。4.4谈判供应商对本采购文件的每一项要求所给予的响应必须是唯一的,否则将视为不响应并按无效谈判处理。4.4供应商的谈判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谈判响应书;(2)第一次报价表;(3)监理工作方案及服务;(4)项目负责人情况表;(5)法定代

46、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在谈判文件的正本、复印件附在谈判文件的副本)、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谈判活动的附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6)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7)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关附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9)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4.5谈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原件、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备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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