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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特别提醒:文中的“红色斜体字”部分由招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选用。 工程监理服务施 工 招 标 文 件(监理类) 招 标 人 (盖章) 法 定 代 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 定 代 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二O一O年 月 日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 项目编号: 招标人及代理公司意见:招标人经办人签字:项目组负责人签字:(应有上岗证)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备案意见:招标招标文件于2010年月 日备案,共 页。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盖章)监督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0
2、51588587313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办法 第五部分 通用评标规则附 件 投标文件式样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 明 与 要 求1工程名称 2建设地点3工程规模4招标范围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质量目标:达到(市优、省优、国优等)6工期要求要求工期: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7资金来源8招标方式9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一致)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后)审11投标报价方式1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万元13投标文件分为
3、号标书、 号标书、 号标书14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的提交与获取提交方式: 年 月 日 时前网上提交,电子邮箱: ;获取方式:自 年 月 日后在后网上获取1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 地点: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室 16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 年 月 日 午 时 分地点: 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 室 17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估法本招标文件时间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时间为准。招标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应有上岗证): 联系电话: 投标须知1、工程综合说明1.1 本招标工程项目概况详见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6项。1.2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工程
4、招标文件由投标须知(含投标须知前附表)、通用条款、专用条款、评标定标办法、通用评标规则和附件等六部分以及按通用条款第3条发出的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等内容组成。2、招标方式及标段划分2.1 本工程招标方式:公开(邀请)招标2.2 标段划分情况: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如下: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每个投标人可同时投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个标段;每个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可同时投 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 个标段。3、资金来源3.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 ,其中,政府资金 %,私有资金 %,其他 %。3.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4、委托监理的范围和内容41监理范
5、围:委托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 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4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货物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5、监理目标5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
6、准和质量目标。5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53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6、投标人资格要求6.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监理专业(专业根据建设部第158号令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专业工程类别填写) 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6.2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同时年龄在 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注册专业为 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
7、师注册执业证书和高级工程师(如招标人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职称有特殊要求时)职称证书。6.3 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 名,分别为注册专业为 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名,且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下同)为 类;所学专业为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名;。现场监理员:至少 名,且专业搭配要齐全。现场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 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6.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
8、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或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无在监工程的书面证明。6.5 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 人】 年 月 年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6.6 资格预审合
9、格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组成员投标时不允许更换。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理。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6.7业绩要求:无(如有业绩要求可自行填写,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经当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否则业绩不予认可)。6.8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7、资格审查方式 7.1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办法确定投标人。7.2除不可抗力外,经资格预审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
10、后放弃投标的,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查实后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报名。8、投标有效期本工程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9、投标保证金、图纸押金及履约担保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注:投标保证金为不超过预算总价的2%且不得超过8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保证金可采
11、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9.2 图纸押金为人民币元,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向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人如数、完好退回图纸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息退还施工图纸押金。9.3履约保证金: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不超过中标价的10%)。定标后,中标
12、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日内缴纳履约保证金,同时招标人提供对等的工程支付担保,履约保证金和工程支付担保的交纳和退还方式双方在合同中约定。10、招标文件发售10.1开始发售时间:2010年 月 日10.2发售地点: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台11、现场踏勘11.1现场踏勘时间:2010年 月 日 时前。11.2地点: 11.3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应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索取地质勘探需要的资料,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并将本工程可预见的相关费用(包括 )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
13、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11.4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2、投标报价方式采用固定费率报价, 投标人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和监理工作量,结合自身实际,在国家规定监理收费标准(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基础上报价(收费百分率),上下浮动不得超过20%。13、评标办法和评标规则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推荐有排序的 (1-3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及评标规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第五部分。14、定标办法本工程由招标人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定标办法确定中标人
14、,定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15、投标文件的编制15.1 本次招标投标文件分为一、二、三号共 个标书,标书的详细编制要求请参见通用条款第 条中的相关内容。 15.2 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编制要求:15.2.1 一号标书按所投标段各编制一套(正本一份、副本 份)。15.2.2 二号标书统一按 标段编制一套(正本一份、副本 份)或按所投标段分别编制一套(正本一份、副本 份)。15.2.3 三号标书不论投几个标段只需编制一套(正本一份、副本 份),封袋上需注明所投标段。16、投标文件递交16.1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止。16.2 地点: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 室(鹿鸣东路6号)
15、。17、开标17.1 时间: 年 月 日 时。17.2 地点:盐城市行政审批中心三楼开标 室(鹿鸣东路6号)。 1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18、本招标文件提供以下第 项附件(可选择使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式; 2)、授权委托书样式;3)、投标承诺书样式;4)、一号标书封面样式;5)、二号标书封面样式;6)、三号标书封面样式; 7)、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履历表样式;8)、拟派项目监理
16、机构人员组成表样式;9)、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原件清单样式;10)、用于本工程的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样式。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1、工程现场条件1.1基本具备开工条件。招标人要求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均应到工程实施现场进行踏勘。监理机构现场办公用房由招标人免费提供,通讯设备、监理人员食宿等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2、 投标费用2.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自身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31 投标人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请在领取招标文件后一日内向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处(联系人: 联系电话: )
17、索取,否则责任自负。32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33 招标人将书面答疑文件在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到网上查询下载,如未能查询到答疑文件,请在一日内向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文件发售处咨询,否则后果自负。34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35 投标截止时间前
18、,招标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经盐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备案后,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发布,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6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中明确)。37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一份书面文件表述为准。4、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1投标文件分为一号(商务标)、二号(技术标)
19、、三号(证书业绩资料原件)3个标书。本次招标应编制的投标文件请参见投标须知第 条。一号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 份;二号标书文本标书为正本一份,副本 份;三号标书为证书原件及业绩材料原件一份。4.2 一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4.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4.2.2 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2.3 投标承诺书(允许另附一个详细说明);4.2.4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2.5 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一览表;4.2.6 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证复印件;4.2.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组所有成员各类证书复印件(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0、、省级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现场监理员上岗证书等证书的复印件);4.2.7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组所有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人】 年 月 年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4.2.8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组主要成员简历、业绩;4.2.9用于本工程的监理试验或检测设备、仪器和工具一览表(附表);4.2.10其它根据评标办法需提供的、能反映企业资信的相关材料(如投标人的资信、业绩及各种证书等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合订成册。43
21、 二号标书应包括的内容:4.3.1监理大纲。4.3.1.1监理大纲应根据招标人对监理服务的实质性要求编写,大纲中须明确监理的范围、内容、职责及所期望的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等目标。4.3.1.2监理大纲要求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监理服务范围;2)监理服务内容;3)监理服务目标。明确监理服务的任务和要求达到的目标;4)保证监理服务质量的要求。包括对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监理人员的资格和技能要求,对监理人员配置和驻现场的要求,对监理实施和监督检查手段的要求和对监理成果交付的要求等;5)配合事项。为了使监理人员顺利完成监理任务,招标人所能提供的配合事项。如现场监理人员必要的生活、办公设施
22、,监理所需的项目技术资料(包括技术文件、图纸等)等 。4.3.2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监理大纲的内容要求全面,工作目标明确,组织机构健全,工作计划可行,对进度、质量、投资、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工程信息管理等进行控制的方法科学,管理措施全面、得当,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制度建设规划到位,监督机制健全。主要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项目概况、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工作内容、监理工作目标及监理工作依据;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配备计划及人员岗位职责;3)项目监理工作程序、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监理工作制度;4)对工程的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和安全管理、合同管理的控制方法与措施;5)对本工程特点、难点、
23、关键点的认识,以及实施进程中如何对关键点进行控制;6)针对重要单位工程、分部工程采取的主要监理技术措施;7)针对工程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工程管理的合理化建议;8)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方案。4.3.3 监理大纲制作要求:监理大纲应采用无标志方式。标书封面(包括正本、副本标志)由招标人统一提供,不得有任何添加或修改;除相关图表可用A4或A3白纸(电脑、手工制作均可,文字、图形和线条等均采用黑色)外,其他统一采用A4白纸、黑字单面打印;投标人在“监理大纲”中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泄露投标人身份,正文中不得含有反映投标人相关内容的信息。对违反规定要求者一律按废标处理。44 三号标书应包括的内
24、容(原件材料,资格后审或有业绩评审时采用):4.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4.2 投标人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4.3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原件;4.4.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组所有人员各类证书原件(如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省级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岗位证书)等证书的原件);4.4.5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组所有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 人】 年 月 年 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
25、保险原件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4.4.6投标人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监理企业、示范监理企业的(荣誉)证书(文件)原件;4.4.7 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获得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监理工程师(荣誉)证书(文件) 原件;4.4.8招标文件规定须审查的以及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4.5其它要求4.5.1 招标文件提供的文件表式投标人应使用,但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拓展。4.5.2 投标文件须用不能擦去的黑字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4.5.3 二号标书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
26、。其余投标文件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或签署)。5、 投标有效期51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5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出现特殊情况的,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6、 投标保证金退还6.1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应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帐户;6.2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
27、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科);6.3 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6.3.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6.3.2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范围内提交履约担保;6.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6.3.4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其他虚假投标、串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6.3.5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7、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为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共
28、个标书。其中一号标书正副本封面须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署)后密封;二号标书执行无标志要求。一号标书、二号标书、三号标书应分别装入一号标书封袋、二号标书封袋、三号标书封袋内(封袋大小、数量可根据需要自行制作),并在封袋上正确标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标书号、标段号。7.2 所有投标文件装入封袋后都必须在封口处密封并盖章。7.3 投标文件应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标明“正本”或“副本”标志,出现投标文件相互矛盾的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将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8、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必须在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内,在规定
29、的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封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除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本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装订、密封和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10、开标、评标、定标10.1 开标按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人员核验必须参加开标会议人员的身
30、份。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主持,并由投标人代表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人员检查标书密封情况,工作人员当众启封有效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宣读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并请投标人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2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并根据评标办法约定的数量推荐标明顺序的中标候选人。10.3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10.4 投标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1、 评标办法11.1本工程评标办法为: (详见第四部分
31、)。12、 废标条款:12.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承诺书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名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 12.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2.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多个标段同时投标时,投标文件错装、混装的; 12.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2.6开标时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项目负责人
3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原件而未提供的或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2.7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12.8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12.9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12.10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控制价的12.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12.12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2.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12.14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
33、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2.15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12.16 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12.17 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或本工程招标文件约定的其它废标情形。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标明废标条款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以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凡本招标文件未明确列出项目及费率的不可竞争费用,评标委员会也不得作为判定废标的依据。13、 投标文件的澄清1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
34、资料,投标人应做出书面答复,但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3.2 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署或加盖印章,签署或加盖印章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14、开、评标秩序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和评价过程中,投标人违反规定滞留在开标、评标场所、扰乱秩序、影响工作,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对招标人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15、 授予合同15.1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35、,同时将中标结果在交易大厅和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同步公示两个工作日。招标人在提交施工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5日后,未收到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关于违法行为查处通知的,可以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15.2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招标人应当将合同送盐城市建设局招标办审查备案。15.3 合同备案表连同招标人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是招标人完成工程招标和场内交易的法定凭证,招标人和中标人凭此向质监站、施工许可管理部门办理受监手续和申领施工许可证。16、 其他16.1 投
36、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附安全、质量事故处罚有效期内的相关资料(如有)。如在处罚期内被限制投标而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投标、中标的,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投标资格;若已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赔偿责任,并报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公开曝光。16.2 投标须知以及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对本通用条款作出补充调整的,从其规定。16.3 本通用条款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处理。16.4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为了更好地做好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达到“质量好、投资少、进度快”的目标,对该项目的监理工作按项目管理的要
37、求做好工作:一、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1、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与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具体内容如下:1.1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1.1.1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根据专业工程特点,并按工作内容分别制定具体的监理工作程序。1.1.2 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体现事前控制和主动控制的要求。1.1.3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注重监理工作的效果。监理工作程序中应明确工作内容、行为主体、考核标准、工作时限。1.1.4当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工作时,监理工作程序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规定。1.1.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
38、对监理工作程序进行调整和完善。1.2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1.2.1 在设计交底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1.2.2 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1.2.3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1.2.4 工程项目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
39、确认。1.2.5 分包工程开工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和分包单位有关资质资料,符合有关规定后,由总监理工程师予以签认。1.2.6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要求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予以签认。1.2.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具备以下开工条件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报建设单位。1.2.8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1.3 监理会议1.3.1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
40、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1.3.2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1.4 工程质量控制工作1.4.1 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1.4.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措施,审核同意后予以签认。1.4.3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1.4.4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承包单位在
41、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1.4.5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1.4.6总监理工程师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1
42、.4.7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4.8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1.4.9 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1.4.10 监理人员发现施工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
43、故,应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定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1.4.11 对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1.5工程造价控制工作按工程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的要求开展工作,必须做好如下工作:1.5.1制定各分项工程的设计限额指标。1.5.2对分项工程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并优化设计方案。1.5.3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1.5.4提出合理化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的建议。1.5.5负责各类合同的审查把关。1.5.6参与各专业工程的招标工作,主持特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