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物集团顶板管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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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顶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徐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回 采4第一节一般规定4第二节顶板分类5第三节支 护7第四节初次放顶16第五节回 柱16第六节机械化工作面顶板管理18第七节特殊条件下的顶板管理22第八节支护质量及顶板动态监测25第三章安装、拆除与试生产27第四章巷道维护31第五章掘 进32第一节 一般规定32第二节 围岩分类36第三节 锚杆(索)设计原则39第四节 岩巷锚喷支护44第五节 煤巷锚杆支护45第六节 架棚巷道46第七节 裸体(点柱)巷道47第八节 立井、斜井、硐室和交岔点47第九节 井巷修护51第十节 深部和软岩巷道55第十一节 冲击

2、地压矿井巷道支护56第十二节 支护质量监测58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防止顶板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和煤炭工业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规定,结合徐矿集团的具体情况和原顶板管理实施细则(2006年版),制定本细则。第2条 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第3条 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矿(处)都要成立以生产副总经理、生产矿(处)长为组长,采掘副总工程师为副组长,有关部(科)室参加的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科)或总调度室;各基层区队的班组,均要设立安全检查员。第4条 建立健全各级顶板管理责任制:1

3、、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总经理、矿(处)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定期听取有关人员及部门对顶板管理的汇报,督促和检查顶板管理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资金的落实,健全机构、配备人员、组织制定岗位责任制,主持召集顶板管理办公会或工作会议,对顶板管理工作及时作出决策和下达指令。2、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矿(处)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顶板管理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提出技术力量配备建议,开展科研攻关、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组织编制顶板管理、矿压观测计划和安全费用计划,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险和处理。3、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矿(处)分管副总经理、

4、分管副矿(处)长对顶板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工作计划,督查各级顶板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实施顶板管理各项措施,不断改进顶板管理工作,参加重大顶板事故的抢险和处理。4、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矿(处)分管的副总工程师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和落实顶板管理的技术措施,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审查作业规程,审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按时组织召开顶板分析会。 5、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长(处长)和驻矿(处)安全监察副处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监察责任,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集团公司、分公司安全监察部总工程师、驻矿(处)安全监察处技术负

5、责人,对本单位顶板管理工作负技术监察责任;安监人员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文件规定,认真检查顶板管理工作及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严格把关。6、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矿(处)的生产技术管理部门是顶板管理的主管机构,负责顶板管理技术指导;负责制定并落实集团公司顶板管理措施;协助矿井编制矿压观测方案,分析顶板活动规律,为科学管理顶板提供依据,定期分析顶板动态变化,有针对性地控制重点、难点;组织学习推广顶板管理先进经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参加集团公司、分公司、矿副总工程师召开的顶板分析会,做好顶板管理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区、队开展顶板管理竞赛活动。地质测量部门负责采掘工作面地质

6、探查,摸清构造变化,进行地质预测预报。安全管理机构对顶板管理负现场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督促现场作业人员落实顶板管理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7、采煤、掘进、巷修区队长对本单位的顶板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落实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和措施,经常分析本区队井下工作场所的顶板情况,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顶板变化及顶板管理工作情况。8、区队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的顶板管理工作面负技术责任。负责编制顶板管理措施、指导措施的实施,协助区队长定期分析顶板情况,检查和落实“三大规程”及有关顶板管理的文件、规定和措施,针对顶板变化及时修改作业规程和措施。9、区队的班组长和工人对所在岗位的顶板管理工作负责,按

7、规程措施要求完成本职工作。10、加强各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设计部门要结合矿井实际分析优化支护方案;技术中心要按本细则和有关规定要求把好设计审查关,将顶板管理方面的科研及新技术推广纳入年度计划、组织重大课题攻关;规划部门编制年度顶板安全费用计划;供应部门要及时按质按量提供工作面顶板管理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职工教育培训部门要有计划地对职工进行顶板管理知识与技能培训。第5条 矿井要加强水文、地质及矿压观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掌握煤层赋存情况、地质构造、顶底板岩性、煤岩物理力学参数和矿压显现规律,做好水文、地质及矿压的预测预报工作,每月按工作面下发水文、地质预报和矿压分析报告,为顶板管理提供基础

8、资料。第6条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矿(处)必须建立正常的顶板管理活动制度。矿井要根据地质资料在巷道开窝或采前对采掘工作面顶板控制进行评估,对采煤工作面安装、初次放顶、收尾、回撤,采掘工作面过地质构造、冲刷带、富水区、空巷,巷道开窝、贯通等组织超前会审,确立顶板管控重点,制定措施;各基层区队应根据地质部门提供的工作面地质预报对顶板管理进行超前预控分析,对月度顶板关键提出管理计划,并有总结,现场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及时反馈生产技术部门。集团公司、区域公司每半年、矿(处)每季度召开一次顶板管理专题办公会,矿(处)技术部门组织采煤、掘进、生产准备、巷修等专业每周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区队每天分析一次顶板管理

9、情况。每次顶板会议都要有记录。第7条 采、掘、巷修区队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施工,建立健全支护质量班评估验收制度,每班由专人对照安全质量准化标准和规程措施,对工程质量、工作质量进行验收,不合格的要立即整改,及时发现并排除顶板安全隐患,防止顶板事故发生。第8条集团公司、区域分公司安全监察部、驻矿(处)安全监察处要建立顶板管理统计分析表及事故档案,严格事故分析制度。顶板事故发生后,必须按规定向上级汇报。第9条 积极推进支护方式改革,推广应用顶板支护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采掘机械化,组织对冲击地压、“三软”煤层、坚硬顶板、复合顶板、极破碎顶板等支护技术难题科研攻关。第二章 采

10、煤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10条 应按照采区设计和生产接续要求合理安排采掘工程施工,相邻工作面采掘活动在空间上和时间上应有一定的间隔,应避免迎采掘进,同煤层相邻回采工作面开采相互错开时间不应少于6个月,避免过度集中开采。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多煤层开采的最多只能布置两个回采工作面,同煤层同翼的工作面停采线应平齐;避免孤岛工作面和不合理留设煤柱形成应力集中;近距离煤层群回采工作面应采用内错布置;条件适宜矿井,推广沿空留巷、沿空掘巷、留窄小煤柱掘巷等无(小)煤柱开采技术。第11条 深井和冲击地压煤层的生产布局设计,还应遵守下列原则:1、采区内开采顺序要合理,避免因煤体应力重新分布使巷道、硐室处于高

11、应力区。在向斜构造中应从轴部开始回采;在盆地构造中应从盆底开始回采;断层附近应背向断层方向回采或面向断层的斜交方向推进;采区一翼各工作面的推进方向应一致,双翼采区应尽量避免采动有相互影响的工作面同时相向推进,采煤工作面应尽可能保持直线推进。2、冲击地压厚煤层综放开采巷道应跟底掘进,情况特殊必须留底煤的,要采取底煤卸压措施;冲击地压特厚煤层分层开采时,应先采上分层。3、开采冲击地压危险采区时,一般不采用短壁采煤法。4、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应保持匀速推进,结合矿震及矿压显现情况确定合适的推进速度,一般C级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不应大于68m/d,D级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不应大于46m/d;矿压明显异常或工

12、作面周边100m范围以内的高能量矿震(1104J以上)数量大于2次/天时,应降低推进速度。5、综采(放)工作面距设计停采线15m时,应适当降低采高或停止放煤;停采线的位置应按照煤柱留设要求综合考虑巷道状况、地质条件、周期来压影响等因素确定。第12条 禁止使用非正规采煤方法(如巷道式、高落式);采煤工作面不准使用木支柱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作为基本支护。第13条 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管理,必须符合上级有关文件和法规的规定。作业规程编制必须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体现技术先进、科学合理,明确顶板管理方法、控顶距、初次来压和周期来压的措施,以及初采、初放和临近停采线时的顶板管理措施,并有顶板

13、事故应急预案;工作面初放、收尾、过老硐、调面、处理冒顶,过落差1m以上断层、变薄带、夹矸及其他地质构造带等要有专项措施。规程和技术措施应及时编制和组织传达贯彻,上岗人员规程考试成绩合格;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顶板管理知识的教育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次操作规程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职工转岗、作业场所变换必须进行规程措施学习考试。贯彻和考试情况有记录,参加学习和考试人员必须本人签名。矿总工程师或矿分管副总工程师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作业规程的复查,并附有复查意见。第14条 工作面沿倾向每15m配备1把长把找顶工具,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先检查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采煤工作面必须按规程措施的规定及时

14、支护,严禁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遇老硐口、断层面等地质构造地段的作业应放在同一个现场组。第15条 要合理选择劳动组织与作业方式,保证及时支护和工作面推进速度;工作面月推进度不得低于30m。第二节 顶板分类第16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行业标准(MT554-1996)缓倾斜煤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分类方案,老顶(基本顶)分为四级,见表1;直接顶分为四类,见表2。表1 老顶分级指标分 级级级级级老顶来压显现不明显明显强烈非常强烈分级指标pe895895pe975975pe1075ab1075pe1145pe1145注:老顶的分级指标是老顶初次来压当量pe,其值由老顶初次来压步距Lf,直接顶充填系数N

15、和煤层采高hm按下式确定。pe=241.3ln(Lf)-15.5N+52.6hm式中pe老顶初次来压当量,kpa; Lf老顶初次来压步距,m; N直接顶充填系数,N=hi/hm; hi直接顶厚度,m; hm煤层采高,m。表2 直接顶分类指标类别指标1类2类3类4类不稳定顶板中等稳定顶板稳定顶板坚硬顶板主要指标强度指标D30317071100120无直接顶,岩层厚度在25m以上,Rc6080MNm-2,I和h大于1m.参考指标直接顶初次跨落步距(m)8918192828岩性结构特征泥岩、碳质泥岩、泥页岩,节理裂隙发育或松软。致密泥岩、粉砂岩、砂质泥岩、节理裂隙不发育。砂岩、石灰岩、节理裂隙很少。

16、致密砂岩、石灰岩、节理裂隙极少。说明D为强度指标,D=RcC1C2, Rc为岩石单向抗压强度MN/m2,C1节理裂隙影响系数,C2可按测量所得的节理裂隙间距I,查表3得出;C2值按分层厚度h查表4。 表3 I与C1值的关系 I(m)0.10.20.30.40.50.60.70.80.91.01.11.2C10.30.320.340.370.390.410.430.460.480.500.520.55表4 h与表C2值的关系 h(m)0.10.20.3040.50.60.70.80.91.01.11.2C20.240.250.270.290.30.320.330.350.360.380.390.

17、41徐州矿区可采煤层的老顶和直接顶分级分类意见为:上石炭系太原组的17层属于级2类,20、21层属于级4类,二叠系山西组的6、7、8、10层属于级3类,9层属于级2类,二叠系石盒子组的1、3层属于级2类,2层属于级2类;深部采区顶板与顶板分级分类原则明显不符时,按顶板分级分类原则进行。按照顶板分级分类原则,异地矿井的顶板分级分类根据具体条件确定。第三节 支 护第17条 采煤工作面应根据围岩结构、顶底板分类、矿压显现情况及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进行围岩控制设计,选择的支架适应工作面围岩条件,并具有“抗压、防漏、防推”的能力,条件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调整。采煤工作面要进行支护强度计算,考虑冲

18、击地压危险程度,并与相邻或相似工作面实测的最大矿压强度比较,保证控制顶板需要的合理支护强度。一、液压支架控顶计算对液压支架设计使用起决定作用的力学参数是初撑力和工作阻力,对液压支架设计使用起决定作用的力学参数是初撑力和工作阻力,支架初撑压力一般不小于支架额定泵压的80%,对于坚硬顶板和稳定顶板还需考虑工作面每延米阻力,此值反映支撑力矩的大小。1.液压支架工作阻力决定支架合理工作阻力的方法主要有:载荷估算法、实际统计法及理论分析法等。(1)载荷估算方法P=(48)Mr式中p直接顶及老顶来压时的支护强度,kpaM采高,mr体积力,kN/m3在顶板条件好,周期来压不明显时可取低倍数,周期来压比较剧烈

19、时则取高倍数。在老顶初次来压步距L0已测定情况下也可用下式估算 P=200+8 L0, kpa 式中 L0老顶初次来压步距。(2)实测统计法,经我国近30年来实测统计,国家煤炭行业标准计算综采工作面支护强度为:级老顶的额定支护强度下限按下式计算 PH=72.3hm+4.5Lp+78.9Bc-10.24N-62.1 式中 PH额定支护强度,kpa hm工作面煤层采高,m Lp老顶周期来压步距,m Bc控顶距,m N直接顶厚度与采高之比。级老顶按下式计算每延米支护阻力下限 RH=(24lnLf+52.6hm-15.5N-455) BcCk式中Lf老顶初压步距 Ck备用系数,a级老顶取Ck=1.21

20、.3; b级老顶取Ck=1.41.6 a指1075kpape1145kp, b指pe1145kp,pe=24lnLf+52.6hm-15.5N。老顶初次来压步距与周期来压步距换算:Lf=2.45 Lp表-5 各级老顶必需的支护强度和沿米支护阻力下限参考值项 目额定支护强度/ kpa沿米支护阻力/kNm-1老顶级别abab采高hm/m1390420470610750274533752440490530720800324036003500550580830970373543654570610680935109042004910液压支架额定阻力已知支护强度,则必需的支架额定阻力可按下式计算QS=PH

21、BCSC/KS式中QS液压支架额定阻力,kN/架; SC液压支架中心距; KS液压支架支撑效率;一般选取范围为:支撑式支架,0.90.95;支掩式掩护支架,0.650.75;支顶式掩护支架,0.80.9;支撑掩护式支架,0.80.95。 综放支架支护强度按下式计算 q=325M0.21式中 q综放支架支护强度,kpa M煤层全厚,m。(3)理论分析法在实际工作中,因一些参数测定较困难,应用较少。2支架初撑力一般支架初撑力不小于支架额定阻力的80%,初撑力的适当提高可减少支架的增阻值,从而减少顶板下沉量及安全阀开启率。 二、液压单体支柱控顶计算1、载荷估算方法P=(48)Mr式中p直接顶及老顶来

22、压时的支护强度,kpaM采高,mr体积力,kN/m3在顶板条件好,周期来压不明显时可取低倍数,周期来压比较剧烈时则取高倍数。2、在老顶初次来压步距Lf可测定情况下也可用下式计算单体支柱支护强度。 PH=CK(39hm+2.4Lf-6.9N+134), kpa 式中 PH单体支柱支护强度,kpa; CK备用系数,一般取1.21.4; hm工作面煤层采高,m; Lf老顶初压步距,m; N直接顶厚度与采高之比支护密度经过顶板控制计算,保证控制顶板需要的应具备的支护强度。工作面柱距、排距选取必须综合考虑作业通道、护顶材料长度、护顶效果、防坠兜等因素,并满足下式要求: n=p/RT=1/ab 式中 a、

23、b分别为工作面柱距、排距 ,m; 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有效支撑力,RT=KB.KZ.RB,kN/柱; 单体液压支柱承载不均匀系数,=0.800.90; 单体液压支柱增阻系数,=0.900.95; RB单体液压支柱额定工作阻力,kN。第18条 壁式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可采用34档、35档或45档控顶,工作面上下端头可超前一档。第19条倾斜和缓倾斜煤层长壁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应采用走向棚,其中薄煤层的类顶板可选用戴帽点柱。第20条 基本支柱的架设要做到及时、牢固、迎山有劲,迎山角度35严禁退山,并支设在实底上,松软底板支柱必须穿铁鞋或其它材质的高强度鞋,其钻底量不超过100mm。穿鞋

24、后钻底量仍超过,应加大柱鞋尺寸或采取其它措施。第21条 回采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视为空顶作业:1、在无支护的情况下,从事与支护无关作业者;2、不按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技术措施规定的支护、回料程序及支护质量要求作业者;3、在回采工作面机道作业时无临时支护者;4、接顶不实或联网不严者。第22条 倾角25的工作面,沿倾斜方向必须设挡网,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煤壁机道上方每隔20m(综采10架)必须设挡板或挡帘,并生根牢固;人行道每隔20m设挡板,档板高度不得低于0.6m,且能便于行人通过;工作面运输机头处必须设挡板或挡网,防止煤矸滚落伤人。当人员进入煤壁区检修、打眼、注

25、水、联网等作业时,敲帮问顶,并在上方必须设置可靠的挡矸设施。倾角25且采高1.6m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靠煤壁的两排正规支柱都必须使用钢性支柱联柱器,其余支柱必须拴防倒绳;采高1.3m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靠煤壁的两排正规支柱必须有防倒柱措施。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采高2.3m或倾角25且采高1.6m时,在切顶线侧架设一趟首尾相接的倾斜架棚;优先选用高分子架棚梁,使用木料时,圆木一面剖成平面,厚度160mm。倾角35的单体工作面应采取防抽底措施。第23条长壁工作面爆破必须分段进行。分段距离依据顶板岩性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爆破崩倒崩歪的棚柱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准继续爆破。第24条 回采工作面两道出

26、口必须超前支护。根据工作面冲击危险分段顶级,锚网索梁支护跟顶板施工的巷道,中等及以下冲击危险的一般不小于100m,强及以上冲击危险的一般不小于300m;托顶煤锚梁网支护的巷道,无冲击危险的一般不小于100m,有冲击危险的不小于300m;超前支护采用单体液压支柱和金属铰接顶梁扶设,从切顶线向外至少100架设双排架棚,巷道宽度超过3.2m的还要至少补30架中排支柱。其余不论采用什么支护方式的巷道,从煤壁线往外至少40,往里至切顶线,均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若两巷采用拱形棚支护,必须进行超前替棚,其超前替棚距离煤壁不得小于3m。第25条 回采工作面两巷出口必须有固定专业维护组超前维护。所有超前支护单

27、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不得小于50kN,并有防倒措施。出口高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其断面必须满足通风、行人、运输、设备安装的要求,实际断面不小于原设计断面的80%;出口内无杂物,并且留有不小于0.8m宽的人行道。支架完整无缺、支设符合要求,若架棚梁和原梯形棚梁均为金属材料时,必须有防滑措施。回采工作面两巷超前加强支护、替棚、回料方式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需改棚或改柱时,必须坚持“先支后回”的原则,支设好临时支护,临时支护必须牢固有效。第26条 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刮板运输机端头必须采用双楔梁或四对八根长钢梁支护;综采工作面端头应采用端头支架或过度支架支护,巷道可选用与巷道条件相适应的液压支

28、架进行支护,推广综采(放)工作面超前支护支架化。工作面过老峒,必须提前加强支护,顶板完整的同层老峒按出口进行管理;顶板冒落压实的老峒,必须超前3m做超前档;过底板老峒前,根据与煤层底板揭发距离画剖面图,制定可靠的防支架(支柱)陷入的措施。第27条 使用铰接顶梁支护的工作面,圆销小头必须向上,铰接顶梁大头应在煤帮侧;靠煤帮侧一档的顶梁上应上齐水平楔;工作面挂梁时,必须使用水平楔;顶梁应铰接使用,铰接率必须大于90,不得出现连续不铰接顶梁(不包括工作面调面时的茬档处)。采用齐梁直线柱支架布置方式的工作面,不准采用倒悬臂支护形式。第28条 使用铰接顶梁支护的工作面,爆破后或煤机割煤后要及时挂梁支护。

29、炮采工作面和顶板破碎的高档普采工作面铰接顶梁梁端到煤壁的距离(即端面距)不得大于300mm,否则必须采取支护措施,其支护方式在作业规程中规定。第29条 薄煤层单体工作面的3类(含3类)以下煤层顶板应使用铰接顶梁或薄型顶梁配合单体液压支柱支护,采用其它支护形式时,必须制定可靠措施。回采4类(含4类)顶板煤层时,可采用戴帽点柱支护,但支护密度必须保证满足顶板压力需要的最大支护强度,切顶线侧必须补打密集支柱,且两段密集支柱之间必须留有宽0.5m以上的出口;有条件的工作面每隔6m应配备切顶液压墩柱。煤壁区爆破后必须及时支设临时柱,其间距在规程或措施中明确规定。第30条 回采期间,工作面所有支柱都要实行

30、全承载支护;全承载支柱的支设方法和要求,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31条 对于工作面逐步延长或缩短、输送机尾处未安装电机减速箱的端头,使用滑行运输的倾斜煤层和点柱支护的薄煤层工作面两端头,可不使用四对八根长钢梁或双楔金属铰接顶梁,但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使用长钢梁支护时,必须保持一梁三柱、成对交替迈步使用,对棚净间距不得小于0.2m,以防挪移时挤手,对与对之间净间距不得小于0.5m,上端头上方第一架棚及下端头下方第一架棚与巷道支架的距离不得大于0.5m。若两巷采用定型棚支护,上下出口各扶一对长钢梁或一趟双楔梁托住定型棚梁头,使用方法同端头长钢梁。长钢梁要有花边,严禁侧向使用

31、,挪移长钢梁要使用托梁器。使用双楔梁支护时,楔的斜面与弧形槽的斜面相吻合,两楔应对打,并打紧打实。覆盖运输机电机、减速箱区域的双楔梁,梁上必须有双楔。不得出现二根悬梁,悬梁间柱与柱间距不得超过2.4m。第32条工作面使用木垛作为特殊支架时,其木垛料必须是方木,且不变质、不损坏;木垛的规格尺寸、数量、支设、拆除方法及防倒措施等,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单体支柱工作面下列情况下必须增设木垛或液压切顶墩柱:初放期间;中厚煤层断层落差超过、薄煤层断层落差超过煤厚12的;过老硐;上下端头悬顶面积超过规定、顶板压力异常的。初放期间木垛(液压切顶墩柱)间距不得大于15m,过断层木垛(液压切顶墩柱)应在上下盘支

32、设;过老硐时木垛应支设在老硐口所处的切顶线侧。第33条使用刮板输送机的单体支柱工作面,移输送机必须依次逐段进行,推溜弯曲过渡段应及时补打加强支柱或替柱,并有防止顶倒支架(柱)的安全措施,移溜器严禁抵在基本支柱上。第34条分层开采工作面必须合理确定分层高度,严禁超高回采。在回采上分层时,必须铺网。上、中分层工作面,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上、中分层工作面必须把分层煤厚和铺网情况及假顶上冒落大块矸石(2.03)记载在(1:500)图上;分层采高符合作业规程规定,不得超过。地质部门按规定探明剩余煤厚,为下分层开采提供资料。第35条 采煤工作必须按作业规程

33、的规定及时支设,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工作面内基本支护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柱径为110mm的不得小于110kN,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径为90mm的不得小于75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对于软岩条件下初撑力确实达不到要求的,在制定措施、满足安全的条件下,必须报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审批。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达到规定要求的支柱比例不得小于70,严禁出现连续三棵及以上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低于规定值。其他支护方式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阻力最低不得小于50kN,并有专职补液工二次补液,其泵站压力不得小于18MPa。综采工作面泵

34、压不得小于30MPa,支架初撑力不小于额定泵压值的80。测压时无压力显示的单体液压支柱视为失效支柱,必须立即更换。第36条采高不得超过支架(柱)允许的最大高度和低于允许的最小高度,支护状态下立柱和支柱伸出行程不得低于200mm。第37条工作面输送机电机减速箱在煤壁侧的端头应做超前档,超前档的长度、宽度及工序安排应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具体规定。第38条放顶煤工作面的放煤步距、放煤顺序、采放平行关系及支架的工作阻力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39条 工作面要有一定数量且合格的备用支护材料,其品种、规格、数量、存放地点及管理办法,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

35、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实验;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的必须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支柱必须进行压力实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40条严禁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碰倒、损坏或失效的支柱(架),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在改换支柱时,必须严格按先支后回的顺序进行。第41条推广应用铁枇子或其它替代品代替条棍护顶,采用木质枇子护顶时,小头直径不得小于30mm,其规格、数量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四节 初次放顶第42条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要制定初放措施,并成立以生产矿长为组长的初放领导小组。初次放顶前,初放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人员现场会审,在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放顶要求时,方可按措施进行初次

36、放顶。下分层工作面、切眼曾大面积冒顶的工作面、切眼方出时间较长工作面、大倾角等特殊条件工作面初次放顶前要上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和安全监察部备案。初放期间必须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人员分三班现场把关,并有初放记录。初放结束要由初放领导小组现场认定,批准后方可结束初放工作。第43条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初放期间,从切眼刷面起,必须做到新支设的支柱棵棵测压,初撑力棵棵符合规定,必须按要求架设木垛或液压切顶墩柱,中、厚煤层工作面还必须架设倾斜架棚。初放时,应将放顶区顶板锚杆螺母、锚索锁具卸掉或采取措施后使其支护失效。初放工作面的支护情况要在每天的调度会上通报。第44条矿(井)生产技术部门的采煤技术负责人应至

37、少在工作面初次放顶前天将初次放顶台帐报集团公司(区域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在初次放顶期间,矿(井)生产技术部门的采煤技术负责人和区队的技术人员应及时掌握工作面顶板变化,区队技术员填写初次放顶记录,及时补充修改措施;矿(井)调度室对初次放顶要有专门记录,每天必须向集团公司(区域公司)调度室汇报。第45条当直接顶悬露跨度超过初次垮落步距时(根据邻近或相似工作面的矿压观测资料确定),必须采取强制放顶或加强支护措施。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的坚硬顶板工作面初放,应采取强制放顶措施。第46条采煤工作面严禁反向回采,严禁带采两巷外帮煤。第五节 回 柱第47条 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应采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切顶支架应有足

38、够的工作阻力,采空区中所有支柱必须回净;开采中等及以上冲击地压危险煤层时,在采空区不得留有煤柱。第48条长壁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回采期间采空区出现悬顶时要在采空区打信号柱,悬顶面积超过(25)m2必须采取加强支护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出口控顶距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两巷与面放顶线齐(综放面出口维护与插板末端齐),机尾可放宽1排;工作面两道采用锚杆支护的,切顶线处要采取卸锚措施或采取措施使其失效;正常回采时,锚杆、锚索卸锚不得超过新切顶线;巷高2.3m时,切顶线处应架设倾斜架棚或密集支柱;上下出口切顶线后悬顶面积超过(35)m2时,需采取强制放顶或加强支护措施。第49条回撤巷道内的棚柱和工作面支柱时,

39、遇有顶板变化、离层、大面积悬顶、高冒区等地点,必须使用机械回料。采高小于1.3m的薄煤层工作面、采高2.3m或倾角25的单体液压支柱工作面,都应使用长把工具回柱和勾料(长把工具或系绳长度不得小于1.5m)。第50条实行人工分段回料的工作面,其分段长度不得小于15m,分段接茬处应安排在无地质变化、无悬顶、无老硐等情况的顶板完整地段,且支护方式符合要求。遇有周期来压,采空区悬顶、压力集中和合拢门处,回料前必须清除障碍,找好退路,打好替棚或替柱后再进行。回柱工进入现场必须先检查,对作业点的单体液压支柱进行二次补液,确保工作阻力符合要求;整改不合格的支护;回柱工必须在有支护顶板下作业,回撤最后一根或一

40、组支柱时,要支设好护身柱后再回撤。第51条使用回柱绞车回料的工作面。回柱绞车必须安装牢固,安全设施齐全可靠,信号畅通清晰,回柱机不得反向使用,压柱和戗柱必须牢固有力,绳路不裹柱,需改变绳路方向的,必须使用滑轮,挂滑轮支柱必须支设牢固,禁止滑轮直接挂在基本支柱上。第52条回料地点上下15m,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先处理后回柱。1、特殊支架不齐全或未移设到规定位置的;2、输送机未移好的;3、后路不畅通,无关人员未撤离的;4、悬顶超过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5、网下开采,网破未补好的;6、有缺棚、缺柱、失效支柱和空顶未接实的;7、回柱人员未进入安全地点的;8、挡矸帘未挂好的。第52条正常回柱应执行由

41、下而上,由采空侧向煤壁侧依次回撤的顺序(特殊情况下的回柱顺序在作业规程或措施中规定)。分层开采的上分层工作面,每个循环在回料过程中,滞后回料茬口15m或人工分段回料结束后,必须采取向采空区插管逐段注浆或注水的措施,其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第53条严禁任何人进入采空区和无支护区作业。回柱放顶时,必须有人监视顶板动态,严禁单人作业,回柱地点上下15m范围内,人数最多不得超过3人。采煤工作面遇下列情况之一现场施工人员应先撤离,并向当班区、班长和调度室汇报:工作面控顶区内顶板发出响声、掉碴、煤壁片帮增多、顶板出现裂缝、离层、漏顶、瓦斯涌出量增加、顶板淋水量明显增加等情况。第六节 机械化工作面

42、顶板管理第54条 综采(放)工作面液压支架必须根据工作面条件进行选型设计。1、2类顶板应选用有可伸缩顶梁的支架;采高超过3.0m或容易片帮的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装置;底座应适应底板岩石的抗压强度,避免支架底座下陷,底板松软必须有抬底机构;支架必须有初撑力保证阀;坚硬顶板工作面和冲击地压工作面,必须采用大流量阀;支架适应的最大角度必须大于工作面实际角度,倾角15工作面支架应设计防滑、防倒装置和底调机构;薄煤层、倾角25的综采(放)工作面支架必须实行邻架操作。倾角25的综采(放)工作面每10 架支架,煤壁机道应安装1个液压挡矸装置,工作面倾向必须安装可靠的挡矸设施,煤机可遥控操作。第55条

43、 综采(放)工作面端头使用端头支架或过渡支架。1、2类顶板机头机尾3架支架顶梁上方应铺网护顶。综采面上下端头不应有单体支护段(俗称带小面),面长变化应随时增减支架,特殊情况带小面时,必须增设木垛加强支护,木垛支设在支架与小面结合处,小面顶板必须铺网;不得在工作面两端头同时带小面回采,大倾角工作面下端头不得带小面。 第56条 在工作面从事采煤机操作、移架、升架、扶棚、临时支护、护帮护顶、煤壁机道作业、维修煤机等操作时,必须有防止顶板事故的措施。第57条 高档普采工作面支护方式选择要根据顶板条件确定,可采用齐梁齐柱或错梁齐柱支护方式;必须根据支护方式和顶帮条件制定煤壁区顶板控制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44、第58条 采煤机司机严禁一人操作,司机要随时注意观察顶板、煤壁及刮板输送机运转情况,发现意外时,应立即停机处理,停机时要使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高档面割煤前必须检查是否支护符合要求。第59条割煤时,煤机上下5m范围内(大倾角工作面煤机以下)不准行人或进行其它作业,支设或回撤煤壁支柱距煤机滚筒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斜切进刀要有足够长度,以前滚筒为准不少于25 m。工作面运输机运转和采煤机割煤时,严禁任何人在煤壁侧作业,如需作业时,必须停机闭锁。更换滚筒和截齿必须护帮护顶,专人监护。第60条工作面遇断层、变薄带、夹矸、老硐构造时,必须有采煤机通过的补充措施。岩石厚度0.5m以上且岩

45、石普氏硬度系数f5时,严禁使用采煤机直接截割,必须进行松动爆破,采用爆破作业时要补充加强顶板和设备管理的具体措施。第61条工作面发生冒顶,严重片帮事故,必须停止割煤;处理时,要使采煤机、刮板输送机停电闭锁。第62条工作面调斜时,应使支架侧护板处于可伸缩状态,并指定专人移架,及时调正支架。调斜时,移架、推溜工作应协调及时。拉架、推溜后,应达到“三直一平”。调斜端部的顶板应加强管理,要及时拉架,做好临时支护工作。第63条 顶板较破碎、断层处、老硐口、撇顶煤处、顶板淋水区等易片帮冒顶处必须超前移架。第65条 采煤机割煤后,追机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后滚筒46架;若移架速度赶不上采煤机运行时,可采取间隔移架,若顶板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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