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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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13年6月目 录第一章 总则3第二章 职责4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10第四章 施工图设计管理13第五章 物资供应管理17第六章 工程建设总体部署19第七章 开工报告管理20第八章 招标管理22第九章 合同管理23第十章 施工管理24第十一章 监理管理30第十二章 质量管理33第十三章 HSE管理37第十四章 计划统计管理41第十五章 投资控制管理42第十六章 变更管理43第十七章 完工交接管理46第十八章 项目考核管理47第十九章 附则48附件:附件1 工程分类与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附件2 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附件3 项目建设总体

2、部署编制纲要附件4 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编制纲要附件5 开工报告申报表附件6 重点建设项目周报格式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对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环保等各项建设指标的有效控制,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号)等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地面建设项目是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属于投资渠道的地面建设

3、项目,主要包括:产能及配套建设项目、长输管道项目、油气处理项目、老油气田改造项目、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天然气销售终端市场投资项目等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实行分级管理。分公司地面部每年根据分公司地面建设投资计划,按照项目投资大小、项目建设的重要程度以及各所属单位上一年度考核得分,将当年地面建设项目划分为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两类型,明确其划分标准(由分公司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的项目,以分公司出资额为划分标准),并行文下发所属单位。 限上项目和限下项目均按本细则执行。第三条 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分为前期阶段、建设阶段和竣工阶段。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到初步设计的批复为前期阶段;初

4、步设计批复后至工程进行完工交接前为建设阶段;完工交接、投产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和项目后评估为竣工阶段。第四条 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部(以下简称分公司地面部)是分公司地面建设的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的建设阶段工作,参与地面建设项目前期阶段、竣工阶段的管理工作。第五条 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执行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突出建设项目质量、进度、投资及HSE目标管理。第六条 分公司地面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监理、第三方检测和质量监督制度。第二章 职责第七条 分公司地面部主要管理职责: (一) 负责地面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

5、新材料技术交流、评价和推广。 (二) 负责分公司地面建设标准化、一体化应用、推广。 (三) 负责审查限上项目项目管理机构申请,并报分公司领导审批。 (四) 负责限上项目施工图会审,对限下项目施工图会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 负责限上项目合同的技术部分审查,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六) 负责审批限上项目开工报告及总体部署。 (七) 负责审批地面建设工程A类风险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八) 负责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 (九) 负责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考核,并出具考核报告。 (十) 负责地面建设项目线路

6、走向调整、施工方式改变、土石方比例调整、工作量调整等施工图设计内容的重大变更管理。 (十一)参与限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 1. 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审查选址、设计规模、工艺、功能设置、线路路由、大(中)型穿(跨)越、工程投资估算等方面; 2. 参与项目初步设计,重点审查选址、设计规模、主要工程量、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功能设置、材质选择、主要设备选型、线路路由、大(中)型穿(跨)越位置和方式、特殊地段处理、站场总图及建筑、公用工程、主要设备表、材料表、技术标准和概算等方面。 (十二) 参与物资供应管理: 1. 分公司地面建设工程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实行分级管理,分公司地面部负责

7、A类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参与限上项目关键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压缩机组,塔类、炉类和反应器等)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参与采购选商、招标、合同谈判; 2. 参与物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 (十三) 参与招标管理: 1. 参与承包商、供应商市场准入审查; 2. 参与对上报招标方案、邀请招标理由、招标改谈判、可不招标事项理由的确认,以及涉及相关业务事项的审查; 3. 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负责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审查; 4. 参与限上项目的开标、评标工作; 5. 参与分公司对地面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年度考核。 (十四) 参与限上项目完工交接,督促项目管理机构落实整改完

8、工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十五)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第八条 分公司机关处(部)室职责: (一) 生产运行处 1. 负责市场管理,归口管理分公司工程技术服务的施工服务承包商的市场准入及分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 2. 负责建设用地规划、计划、预审的报批;负责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的申办;负责征地拆迁及对外协调的管理。 (二) 规划计划处 1. 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可研、初设的审批(上报); 2. 负责工程建设方案、规模、技术标准、主要设备材料、概算等初步设计内容的设计变更管理; 3. 负责地面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综合管理工作。 (三) 质量安全环保处 1. 负责地面建设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采购物资、设备

9、质量的监督,负责承包商HSE准入管理和产品供方质量审核; 2. 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环保“三同时”的审查、监督工作,负责安全、环保专项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 法律与股权管理处 1. 负责组织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的法律论证、参与合同谈判、招标等选商工作,组织合同审查、履行情况的检查; 2. 负责对送审的地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的法律审查,对地面建设工程服务单位进行法律资质审查。 (五) 审计处 按照分公司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建设工程审计。 (六) 开发部 1. 负责组织重点产能建设项目、新(改、扩)建集输及净化装置的完工交接和投产试运方案审查、现场指导; 2. 负责限上项目关键设

10、备(压缩机组,净化厂塔类、炉类和反应器等)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 (七) 工程项目造价管理部 1. 负责集团公司批复项目估算、概算的转发及分公司权限范围内项目估算、概算和施工图预算的审批; 2. 负责授权二级单位批复概算的核备; 3. 负责权限范围内工程预算(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结算的审定。 (八) 物资采购管理部 1. 负责分公司物资计划的上报、审查和管理; 2. 负责分公司供应商管理; 3. 负责分公司物资质量、物资采购目录、物资采购价格的管理和监督; 4. 负责分公司物资采购方案的审查与实施监督管理工作; 5. 负责分公司物资库存的控制、调剂与监管,负责统购物资的调拨工作。第

11、九条 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管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所属单位地建部)主要管理职责: (一) 负责审查限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申请,并报项目所属单位领导审批;负责上报限上项目项目管理机构申请。 (二) 负责限下项目施工图会审;负责限上项目施工图预审,并上报施工图会审申请和预审意见,参与限上项目施工图会审。 (三) 负责审批限下项目开工报告及总体部署。 (四) 负责审批地面建设工程B类风险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五) 负责所涉及项目合同的技术审查,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检查。 (六) 负责所属单位地面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并出具检查报告;参与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专项检查,并参与检查报告编制

12、。 (七) 负责本单位地面建设项目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和分包单位的考核,并向分公司地面部提供考核意见。 (八)负责地面建设项目线路走向调整、施工方式改变、土石方比例调整、工作量调整等施工图设计内容的变更管理。 (九) 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查: 1. 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重点审查选址、设计规模、工艺、功能设置、线路路由、大(中)型穿(跨)越、工程投资估算等方面; 2. 参与项目初步设计,重点审查选址、设计规模、主要工程量、标准化、规范化、工艺、功能设置、材质选择、主要设备选型、线路路由、大(中)型穿(跨)越位置和方式、特殊地段处理、站场总图及建筑、公用工程、主要设

13、备表、材料表、技术标准和概算等方面; (十)物资供应管理主要职责: 1. 负责限下项目通用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负责技术协议签订;参与限下项目关键设备(压缩机、塔等)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参与采购选商、招标、合同谈判; 2. 负责A类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书和招标文件技术部分预审; 3. 负责B类设备材料的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负责技术协议签订;参与限下项目关键设备(高低压配电柜、变压器、压缩机组,塔类、炉类和反应器等)技术规格书、招标文件技术部分审查;参与采购选商、招标、合同谈判; 4. 参与物资供应商的年度考核。 (十一) 招标管理主要职责: 1

14、. 参与承包商、供应商市场准入审查;2. 参与对上报招标方案、邀请招标理由、招标改谈判、可不招标事项理由的确认,以及涉及相关业务事项的审查; 3. 参与招标文件的审查,负责招标文件的技术标审查; 4. 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5. 参与分公司对地面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的年度考核。 (十二) 在分公司地面部组织下开展地面工程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技术交流、试用、总结工作。 (十三) 组织完工交接前检查;参与项目完工交接,督促项目管理机构落实整改完工交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十四) 参与项目竣工验收。 第三章 项目管理机构第十条 项目管理机构是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管理执行部门,由项目所属单位相

15、关科室人员组成。项目管理机构的有效期起于项目管理机构批复,止于项目竣工验收。第十一条 项目管理机构由项目所属单位地建部负责申报,限上项目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设代可研)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分公司地面部,分公司地面部在收到项目管理机构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限下项目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设代可研)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上报所属单位,所属单位在收到项目管理机构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批复。 项目管理机构申报格式详见附件1 项目管理机构申报表。第十二条 项目经理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管理机构的全面管理和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和管理。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16、 (一) 项目管理机构是项目管理工作的执行机构,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环保等建设目标负责。 (二) 负责编制并上报项目建设总体部署,明确项目管理目标。参与编制、上报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参与工程招标项目的招标活动和评标工作;负责合同文本的起草工作,负责合同立项、申报及合同签订工作;办理开工前审计;质量监督申报;上报开工报告;组织开工前HSE培训;组织项目启动交底。 (三) 负责编制设备、材料需求计划;审查设备、材料采购的技术规格书,签订有关技术协议;组织设备材料入场验收;参与设备材料招标、合同签订、出厂与到货入库验收。 (四) 负责协调、监督、控制和管理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单位、施工

17、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等参建单位工作;组织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参加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等工作;编制上报项目报表,上报工程建设信息。 (五) 负责县级及以上地方关系协调,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办理规划、林业、交通、电力、水利、国土、消防、环境等各项手续。 (六) 负责编制工程进度付款计划、编制工程进度统计表,审查工程进度确认单,办理工程结算;负责竣工资料的收集、归档。 (七) 负责项目建设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保证项目管理资料的完整性。 (八) 负责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含监造)、检测、供应商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参与考核。 (九) 参与初步设计审查;委托施工图设计、检查设计进度,监督设计质量;组织限下项

18、目施工图会审和限上项目施工图预审;参与限上项目施工图会审;组织设计现场技术及安全交底。 (十) 参与工程停气碰头方案、生产试运投产方案编制及审查;参与生产管理人员培训;参与生产试运行。 (十一) 提交完工交接申请报告,参与完工交接,负责问题整改;配合审计;配合消防、安全环保等专项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应具备的条件: (一) 投资在3000万元及以上的地面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应由所属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应由所属单位地建部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二) 项目经理、副经理和专业负责人应熟悉国家关于基本建设的

19、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熟悉基本建设程序;熟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分公司颁发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规定;熟悉项目管理基本理论;具有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组织工程建设的经验;具备有关的工程技术、经营管理和法律等知识;了解项目所处地域有关的法规、政策等;善于分析问题,具有较强的综合组织和处理问题的应变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诚信尽责,能调动项目团队的积极性,身体健康。 (三) 项目经理、副经理、专业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取得以下证书之一:1. 工程建设类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2. 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或分公司组织的项目管理培训证书;3. 有资质的地方政府机构、行业协会

20、、大专院校培训证书。第十五条 项目管理机构分级: 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分为甲、乙、丙三个级别。甲级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主任工程师,乙级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分类及管理机构设置要求详见附件2 项目管理机构资质等级对应表。第十六条 甲、乙两级项目管理机构应设置技术组、工程组、物资组、HSE管理组、综合组、投资控制组等部门,明确负责人及职责。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机构专业应配备齐全,分工合理,人员职责明确。第四章 施工图设计管理第十八条 施工图勘察设计委托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进行,并以初步设计批复为依据。施工图勘察设计委托时应至少明确以下内容: (一)施工

21、图勘察设计范围、建设水平和设计遵循的原则; (二) 勘察设计应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 (三)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和团队技术能力要求; (四)勘察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和编审质量要求; (五)参与勘察设计文件预审或会审的专业及人员数量要求; (六)勘察设计文件和设备材料技术规格书的交付时间、数量、地点及对象,以及需提前或分批交付的设计文件等要求; (七)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回复和设计现场服务要求; (八)勘察设计考核条款和违约责任追究等。第十九条 施工图设计未经会审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第二十条 施工图设计应遵循初步设计批准的原则和范围,并对初步设计进行细化、优化。第二十一条 承担施工图设计

22、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具有合格的资质证书和满足要求的业务范围,原则上应在分公司已准入的设计单位中选择,若需要在准入单位外选择,应按分公司相关办法办理准入手续后方能委托。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内审,并在施工图设计文件预审或会审时提交内审意见和修改情况。第二十三条 施工图设计会审实施分级管理,限上项目由地面部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会审前,所属单位地建部应组织施工图设计预审并上报预审意见和设计回复。第二十四条 限下项目由所属单位地建部组织施工图设计会审,并将会审意见和设计回复报分公司地面部备案。第二十五条 对于涉及专业面广、技术难度大、投资高的项目施工图设计会审,可由咨询公司组织专家会审。第

23、二十六条 限上项目施工图设计会审需分期实施的项目,所属单位地建部应将施工图设计分期会审计划报分公司地面部同意。第二十七条 所属单位地建部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参加施工图预审,专业人员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安全环保、工艺(储运、加工)、防腐、自控、通信、电气、总图、建筑、公用工程、造价等。第二十八条 施工图预审和会审文件应包括: (一) 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文件复印件两份,审定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书各两套。 (二) 施工图设计文件(总说明、工艺流程图、工艺平面布置图、设备材料表、总平面布置图、建筑图等)不少于五套。 (三) 限上项目预审意见和设计回复各三份。 (四) 施工图设计单位的资质证复印件一份。

24、 (五) 线路规划红线、站场选址的批复文件一份。 (六) 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勘察及矿产压覆报告书一份。 (七) 安全预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水土保持方案、社会风险评价、行洪论证、林业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文物评估等评价报告文件。 (八) 用水、用电、用地等意向性协议文件一份。 (九) 公路、铁路、河流、电缆(光缆)、管道等穿跨越许可意见。 (十) 施工图设计文件同初设主要差异说明文件和对照表,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与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工作量、主要设备材料选型、数量、费用变化等。 (十一) 焊接工艺评定清单(含评定组数、执行标准和特殊试

25、验要求)。第二十九条 施工图设计预审和会审的内容一般包括: (一) 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项技术标准规范。 (二) 是否符合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范围。 (三) 是否满足标准化设计要求。 (四) 工艺流程、设备布置、设备选型、材料选用、建筑结构、厂站布置等是否合理。 (五) 厂站、线路、穿(跨)越工程土石方工作量是否与工程地质吻合。 (六) 设计的主要基础资料、数据是否齐全、准确。 (七) 建设项目的综合利用、三废治理、环境保护、职业卫生、节能、消防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配套设施的外部协作条件是否落实。第三十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按施工图设计会审纪要要求,跟踪、监督和

26、检查设计单位执行情况。第三十一条 施工图预算不得超过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因设计原因造成超概,按照分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设计单位进行考核,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经济责任。第三十二条 因设计失误、漏项等造成投资增加、延误工程工期、不符合HSE管理规定等情况,按照分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对设计单位进行考核,并按合同约定追究经济责任。第三十三条 经审定的施工图设计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的,修改内容须报施工图设计预审或会审部门批准后才能修改。第五章 物资供应管理第三十四条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工作: (一) 明确甲、乙供料采购界面,编制工程物资需求计划。做好采购物资的动态跟踪,督促采购物资按合同要求,保证质量、按期交货。

27、(二) 在工程项目分解概算物资采购控制价范围内进行采购,工程项目采购超控制价、主要设备材料采购超批复概算10%及以上,均应按规定报批。 (三) 建立工程物资动态管理台账,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清理物资情况。 (四) 建立工程余料管理台账,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工程余料管理实施规定等管理办法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余料管理,协助物资管理部门做好余料回收入库。 (五) 组织设备现场调试、人员培训。第三十五条 地面建设项目应采用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产品,严格执行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市场管理办法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办法。在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中未使用过的物资应报项目管理部门审批。第三十六条

28、 物资采购应在初步设计批复后组织实施。确需提前开展物资采购,应向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审批后才能组织实施。第三十七条 严格执行采购方案报批制度。分公司统购物资由物资公司编制采购方案,并经分公司地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查通过后实施采购。所属单位自购物资采购方案应经所属单位地建部及相关职能科室审查批准。 采购方案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标准、技术要求、采购数量、预计采购总金额、交货时间和地点、建议采购方式、推荐供应厂商及相关材料等方面内容。第三十八条 物资采购合同主体负责组织采购物资的驻厂监造和出厂验收等工作,并对采购物资的数量、质量、交货期负责。对列入集团公司驻厂监造目录的重要物资应实行驻

29、厂监造,驻厂监造机构应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设备监理资质证书和集团公司颁发的产品驻厂监造资质证书,驻厂监造人员也应具备国家和集团公司的资格证书。 驻厂监造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产品驻厂监造管理实施细则,凡进行监造的物资,应经过驻厂监造负责人签认后才能出厂。第三十九条 采购物资入场前应保证资料齐全,即物资材料两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三证一牌齐全(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和产品铭牌的拓印件或复印件),机电设备三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安装操作说明书),管件两证齐全(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第四十条 施工现场材料仓储管理应严格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

30、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四十一条 因供应商原因推迟交货对工程建设造成损失,应按合同有关条款对供应商进行违约责任追究。第四十二条 入场验收不合格、资料不齐全的物资,不得进行安装使用。第六章 工程建设总体部署第四十三条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限上项目,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 所属单位应在可行性研究任务下达后一个月内组织编制项目总体部署,并报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备案。项目总体部署的内容应侧重初步设计审批前的主要工作、资源配置及计划安排。 (二) 项目管理机构应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项目实施计划,在报审初步设计的同时报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备案。项目实施计划主要内容应侧重初步设计完成后至

31、投产试运前的主要工作、资源配置及计划安排。 (三) 项目总体部署、项目实施计划编制内容按照油气储运建设项目总体部署、实施计划编制提纲等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管理文件执行。第四十四条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限上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编制总体部署,经分公司地面部预审后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审批。总体部署编制大纲详见附件3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第四十五条 分公司限上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编制总体部署,并上报分公司地面部审批。总体部署编制大纲详见附件3 项目建设总体部署编制纲要。第四十六条 分公司限下项目,项目管理机构应在收到初步设计批复后15个工

32、作日内编制实施计划,并报所属单位地建部审批。实施计划编制大纲详见附件4 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编制纲要。第四十七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根据分公司地面部对总体部署批复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版报分公司地面部备案。总体部署的审批页必须签署齐全,并采用扫描件。第四十八条 由所属单位地建部审批并按审批意见修改后的实施计划,应将电子版上报分公司地面部备案。实施计划的审批页必须签署齐全,并采用扫描件。第四十九条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限上项目划分标准按照最新的股份公司文件执行。第七章 开工报告管理第五十条 分公司地面建设工程项目应在开工报告审批后,才能开工建设。开工报告由项目管理机构填报,分公司限下项目由所

33、属单位地建部审批;分公司限上项目由分公司地面部审批。股份公司限上项目,由分公司主管地面建设领导审批后报股份公司审批。第五十一条 开工报告申报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复; (二) 项目管理机构已经批复,人员已经到位; (三) 总体部署、实施计划、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及细则等已经获得批准;(四) 已办理工程征(用)地、管道走向许可、供电、供水等相关协议,已办理消防建审手续; (五) 已完成施工图设计会审; (六) 已完成施工、监理、检测等参建单位的招标工作,并签订施工合同和安全合同; (七) 已完成质量监督申报,并取得受理文件; (八) 已办理开工前审计手续; (九) 工程

34、参建单位已进驻现场,施工机具运抵现场,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连续施工的条件; (十) 建设项目需要的主要设备、材料已经订货,项目所需建筑材料已经落实,能满足现场连续施工要求; (十一)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二条 开工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开工报告 (其中分公司限上项目执行附件5-1,分公司限下项目执行附件5-2)。第五十三条 属于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投资,且初设批复投资1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开工报告应报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审批。开工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3。第五十四条 属于勘探与生产分公司投资,且初步设计批复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开工报告应报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35、审批。开工报告格式详见附件5-4。第五十五条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和勘探与生产分公司限上项目划分标准按照最新的股份公司文件执行。第八章 招标管理第五十六条 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制度,加强招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第五十七条 参与分公司地面建设项目投标的工程技术服务单位、生产或经销厂商应先办理相关市场准入和HSE准入手续。特殊工程项目如需邀请网络外技术服务单位或厂家投标,需报请分公司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第五十八条 严禁将工程项目分解,规避招标。第五十九条 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一类、二类招标项目由集团公司招标中

36、心组织实施;三类限上招标项目由分公司招标中心组织实施;三类限下招标项目由分公司所属单位招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分公司所属单位不得再授权其下属单位(或部门)组织实施招标事项。第六十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合理划分标段。以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为基础,按规定的计价方法和计价依据编制标底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标底或招标控制价的确定,不得压缩工期。第六十一条 项目招标过程中,应全面综合考虑投标方的资质、业绩、人员素质、监督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方面情况。在项目评标过程中,不允许要求投标方作不合理的降价和提供其它不合理的优惠条件,更不允许以是否接受这些优惠条件作为授标前提。第九章 合同管理第六十二条 选商

37、工作结束后,项目管理机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分公司的有关规定起草合同。第六十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与检测合同签订时,应签订工程建设HSE合同,强调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未签订HSE合同的,不得开展有关工作。第六十四条 合同中应重点突出建设工程的五大指标控制:即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工期控制和环境保护控制。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西南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考核细则等六项考核细则的有关内容应列入合同条款。第六十五条 合同条款齐全、清晰、准确,不可有模棱两可的言辞和不合理的附加条件。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合

38、同签约双方的违约责任。第六十六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严格把握相关合同签订的及时性,切实杜绝事后合同、有效避免无依据或依据不充分的事后变更行为发生。第六十七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明确合同管理工作负责人,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应严格执行分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杜绝擅自订立、修改、撤销合同等违规行为。第六十八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严格按照分公司加强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开展履行跟踪和监督,并定期开展合同履行检查。第十章 施工管理 第六十九条 工程开工建设前,项目管理机构应在开工前审计、质量监督申报、管材及主要设备采购、参建单位选商、施工图设计会审、地方有关手续办理等准备工作完成后上报开工报告,批准

39、后才能开工建设。第七十条 项目管理机构在开工前应组织施工图设计交底、建设项目启动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第七十一条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项目管理机构宜设置现场固定办公地点,配备办公、通讯设备等;派驻现场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实施控制管理。第七十二条 项目管理机构应在开工前组织第一次工地会议,主要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第七十三条 工程主体结构不允许分包,禁止转包。项目管理机构应对分包单位的队伍资质、业绩、人员素质、监督管理和现场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分包单位应得到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的批准。第七十四条 严禁承

40、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应当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其分包工程的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严禁将分包的工程再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第七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和工程准入范围内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七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的资金投入。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七十七条 施工单位应根据总

41、体部署或实施计划、施工图设计和已签订的合同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内容涉及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人员及机具设备安排、风险识别及风险削减措施、HSE管理、吹扫试压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第七十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项目经理组织工程相关专业施工技术人员编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审批应在项目开工前完成。第七十九条 分公司限上项目的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应编制施工作业计划,对不同施工阶段的施工人员、机具等进行合理安排,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报项目管理机构备案。第八十条 属于风险作业的,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有关

42、要求执行,应编制风险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及风险作业应急救援预案。第八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建立和完善工程设备、材料入场检查验收制度。所有工程设备、材料在安装使用前应进行入场前的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对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并及时向项目监理机构和项目管理机构汇报。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材料严禁使用。第八十二条 施工单位和分包单位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偷工减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第八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股份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有关要求收集整理各种质保资料、隐蔽工程资料,绘制竣工图,编制好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与工程建设实际进度同步,并与工程建

43、设实际情况相符,及时、真实、准确、详尽地反映工程建设情况,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项目管理机构。第八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并做好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提前3天通知监理机构。第八十五条 压力容器、锅炉、固定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装前30天内,施工单位应书面告知地方相关有资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单位安装完工后30日内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安装图样和施工质量证明等技术文件,现场组焊压力容器的还应提供组焊和质量检验的技术资料。第八十六条 对于首次使用的新材料、不同材质以及同种材质不同钢级的焊接,应按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要求

44、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焊接工艺评定,制定焊接工艺规程(指导书)。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焊接工艺规程(指导书)组焊。 施工单位应编制焊评方案,并报项目管理机构审批后实施。焊评方案应明确需新开展焊评或引用焊评等内容。引用焊接工艺评定应经原焊评单位同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第八十七条 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的施工管理、工厂化预制和模块安装应严格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施工管理实施细则、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工厂化预制管理实施细则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工程标准化设计模块化施工管理实施细则执行;站场公用工程及视觉形象标准化设计、施工按分公司标准

45、化有关规定执行。第八十八条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落实各项要求。 (一) 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项目管理部,配备必要办公、通讯设备,建立各项管理制度。 (二) 严格按照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油气田地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做好临时用电管理。 (三) 加强对现场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工作,现场人员进场施工前,应进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 (四) 制订炸药、雷管等民爆物品、危化品、放射源的管理规定,现场应落实专人管理,严格存放、领用登记和现场使用的跟踪管理。人员资格、运输、存储和使用等应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46、相关管理规定。 (五) 在施工现场入口、堆管场、高坡陡坎、大(中)型穿(跨)越、山体隧道、易滑坡地带、穿越林区、爆破物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以及安全出口与逃生通道,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醒目并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分公司各项管理规定。第八十九条 严格执行现场签证制度。签证前,项目管理机构应组织参建单位到现场检查工程质量和核实工程量,保证签证准确及时、客观真实、依据充分。签证应有明确意见,签认齐全、手续完善。杜绝事后签证、集中签证、重复签证和随意签证等违规行为。凡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的单位(项)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不得进行工程签证,且对工程质量不合格部分的整改工作量不得列入工程签证范围;凡已列入工程施工承包合同范围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程量增加的,不得进行工程签证。第九十条 施工单位应编制投产试运保镖方案,配合建设单位、生产单位做好投产试运工作及责任缺陷期内的保修服务工作;开展质量回访,提高服务水平。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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