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工程一体化监理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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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信建设工程一体化监理基本概论殷 建 敏北京诚公通信工程监理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公司2009.08 郑州目 录第一章 通信监理基本知识第一节 通信监理基本知识第二节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项目的划分第三节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范围第四节 组织建设工程监理机制第五节 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机构第六节 监理企业的组成第七节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控制程序第八节 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的编制第二章 通信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第一节 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第二节 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原则第三节 通信工程施工阶段前期投资控制第四节 通信工程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第五节 施工竣工阶段投资控制第三章 通信建设工程的进度控制第一节

2、 通信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原则第二节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前期的进度控制第三节 通信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和后期的进度控制第五章 通信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合同争议的调解第三节 合同的解除第四节 施工前期合同管理第五节 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第六节 竣工阶段的合同管理 第六章 通信建设工程的信息管理第一节 信息的基本概念 第二节 通信工程监理资料的管理第三节监理表格的填写第七章 通信建设工程的协调管理第一节 概 述第二节 通信工程的施工阶段的协调第三节 竣工验收阶段的协调附 录:有关通信工程监理规范目录(1-9)第一章 通信工程监理基本知识第一节 通信监理基本知识随着通信事业的大发展和国家对通

3、信事业管理机制的改变,通信行业也都打破垄断,逐步形成竞争的局面。由于科技的发展,建设通信网络的成本也越来越低。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铁通、中国卫通和广电等通信运营商都在纷纷建设通信网,扩展通信业务范围,随之也就带动了设备制造、设计、施工行业的大发展。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管理下,通信工程都是由指定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商去完成的,显然,已不能适应目前通信事业的大发展,许多民营的设计、施工和设备制造商都进入了这个行业。由于工作量大、技术含量高,各家掌握的技术程度也都不一样。各建设单位靠自筹管理机构从事工程管理的人员少,而且大多数员工都是刚参加工作不久的年青人,工程管理经验缺乏

4、。为了抓好工程质量,同时与国际接轨,信产部根据国家建筑法的要求,决定从99年起开始在通信行业推行工程监理制度。几年来,通信工程监理这个阳光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监理单位由原来的几家发展到几十家,监理队伍也从最初的几十人发展到上万人。通信工程工程监理在通信工程建设中越来越发挥出重要的作用,受到通信运营商的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通信工程监理之所以受到重视,主要是在工程的质量、造价、进度、安全控制和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协调方面发挥了多项业务职能;同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优选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设计文件、审核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质资;按照业主要求,控制工程的质量、造价和工期,监督工程

5、合同的执行,协调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供货等方面的关系,解决了某些建设单位缺乏懂技术、会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等困难。避免了工程建设的不合理性和浪费现象,保证了工程进度、质量和造价,制约了一部分腐败现象的发生。信息产业部适时引入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是通信工程建设领域里的管理体制的重大改革,从而使工程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化、正规化、法制化。所谓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通信工程监理相应质资的监理单位受通信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通信工程项目建设文件、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及建设工程其他合同(采购、施工等)对通信工程建设实施的专业化监督管理。实行通信

6、建设工程监理的目的在于提高工程建设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通信工程监理实施的前提是由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监理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企业应当根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合同的规定实施监理。通信工程监理只有在建设单位委托的情况下才能进行。只有与建设单位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了监理的范围、内容、权利、义务、责任等,工程监理企业才能在规定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合法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对通信建设工程实施专业化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承包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技术规范,建设单位签订的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接受监理企业对其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接受并配合监理是其执行合同的一部分。通信工程监理依据是根据

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有关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建设的相关文件进行监理。)第二节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划分通信建设工程是项科技含量高、专业多、技术复杂的工程。因此,通信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的类别也比较多。一、通信网路的类别(一)按通信网路类别划分:电话网、数据网、电视网(二)按通信传送方式划分:有线通信网、无线通信网(三)按通信传送媒体划分:光缆通信网、电缆通信网、明线通信网、无线电波通信网。(四)按通信区域划分:省际通信干线网、省内通信干线网、城域接入通信网、局域接入通信网。(五)按通信带宽划分:宽带通信网、窄带通信网。二、通信工程类别的划分通信工程类别划分为:(

8、一)通信线路工程:包括通信管道工程、通信线路敷设工程等。(二)通信设备工程:包括传输设备、交换设备、卫星收发设备、无线收发设备、计算机控制设备、存贮设备、通信网间接口控制设备及网络终端设备等。(三)邮政工艺设备工程:包括邮政机械设备安装工程、邮政信息监控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等。三、通信建设工程的性质和特点(一)为保证通信网络的全程、全网性,通信工程必须适应通信网的技术要求。工程所有通信设备和器材必须要有“入网证”,才能使用。(二)由于通信手段的多样化,使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种类繁多,按通信功能大致可分为:1、通信线路类型:有线专业有架空线路、直埋线路、管道线路、水底或海底线路;无线网络有长(中、短)

9、波电路、微波电路、卫星电路等。2、用户终端设备类:图像、文字、语言等收发设备。如电视终端、计算机终端、扫描、打印终端、固定电话终端、移动通信的基站收发设备及移动台等。3、传输设备类:按其传输介质分为有线、无线、微波、卫星等光电传输设备。如频分制载波机,时分制PDH、SDH、TDMA系统,码分制SD-CDMA、MC-CDMA,波分复用DWDM等数字传输系统设备等。4、交换设备类:数据交换设备(ISDN、CSPDH、PSPDN),移动通信交换设备(SMC/BSC),语音交换设备(PSTN)以及多业务数据路由交换设备等。5、复用设备类:电端复用或光端复用等群路或速率分插复用设备等。6、转换设备类:光

10、电转换设备、网关设备、编解码设备等。7、计算机信息存贮设备类:各种信息服务器(IBM、HP、SUN、DEC、COMPAQ、DELL等)及数据库(Oracle、Sybase、Infomix、Foxpro等)。8、信息操作系统类:UNIX、WindowsNt、Windows9x、Macs、Linux、Dos等。9、通信电源设备:高低压交流配电设备、直流配电设备、UPS配电设备、蓄电池等。(三)通信建设工程项目点多、面广,线路长。一个工程项目包括许多类型的线路局站、基站、中继站、转接站、接入点遍及全网(主干网、城域网、本地网、专用网、局域网等),应具有全网的统一性和安全性。(四)通信建设工程机械工艺

11、要求精密、整齐、美观且牢固抗震。(五)通信建设工程环境要求较高,应具有设计要求的温湿度、洁净度、防火、防盗、防腐蚀等。第三节 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范围根据国标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根据信息产业部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通信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基本服务范围(内容)是,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工程实行“三控三管一协调”。即对工程实行进度、投资和质量控制,对工程安全、合同、信息和资料实施管理,协调业主与施工及其他方面的关系。监理单位(工作)的性质是服务性的单位(工作)。监理人员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一.工程进度方面根据建

12、设单位的授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和复工令;进行工程进度控制和检查;审查并确认承包单位的各种进度计划、包括总体、分期进度计划或年/月/周等进度计划;定期检查工程的进度,并对此进度计划分析;根据实际情况(施工力量、技术、周边、人文与自然的环境、气候、材料、设备)提出进度控制的措施。二.工程投资方面对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计量检查,根据业主的授权,并经设计单位同意,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处理合同外增加工程量的有关事宜。审查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对工程设计进行审查,优化设计方案,节省投资。公正地处理工程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三.工程质量方面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检查工程所用的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检

13、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审查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和检查用于工程的各种材料配合比;检查测量放样工程并现场对放样进行检查和审查;对机房平面布置进行检查;对隐蔽工程及时进行旁站检查、验收,对非隐蔽工序进行主动巡视检查和控制;对施工安装工艺和测试情况进行检查控制;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处理重大质量事故,并写出报告。四、安全管理方面国务院在2003年11月12日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十四条指出:“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单位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

14、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信息产业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规定的通知(信部规2007168号)中的第五条进一步明确规定了通信工程监理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质量、进度、造价控制以及工程建设的安全、合同、信息管理和协调工程建设、施工等单位之间工作关系,即“三控三管一协调”。因此,安全生产是我们每个监理人员的应尽的责任。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和信息产业部的规定在工程监理中加强安全的管理,在检查工程进度和质量的同时,

15、必须检查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发现工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提出和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的情况,必要时,应写出安全整改情况的报告。在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本规范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应提出整改意见。检查承包单位特殊工种施工人员的作业证书,如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工种必须要求持证上岗。检查承包单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机具性能应完好。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督促承包单位对与本工程有关的原有设施进行调查和了解,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对原有的设施造成损害。当施工作业可能

16、对毗邻设备、管线等造成损害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工程中,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单位在开工前按照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工序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当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通知承包单位暂停施工并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当发生安全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出安全事故通知或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或相关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继续蔓延、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五.合同管理方

17、面协助建设单位与设备、施工各单位签订合同,避免合同缺陷的发生;督促各方认真履行合同,并经常检查合同履行情况;认真处理合同外的施工工程。六.信息资料管理方面1、做好工程管理记录,管理工程监理的档案。2、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资料。3、提交有关阶段的专项检查报告和工程监理总结。4、编写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5、编写监理月报、周报。6、统计每日工程量,收集工程及质量情况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反映。七.协调1、组织工程协调会,协调各有关方的关系,提出工程中的有关进度、质量问题,落实解决办法。2、接受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3、对履行合同的进程中出现的问题,公正的解释。4、对出现工程质

18、量事故,认真调查处理。八.扩展服务内容不是必须全部委托的,而是根据建设单位的需要而定的。监理单位可以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接受以下的一项或几项扩展项目的服务。(P4)1、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2、工程的招标,协助编写招标文件,组织评标;3、从事勘察、设计阶段的监理;4、工程设备、器材的采购、监造;5、代理施工前期对外协调;6、其他方面。第四节 组织建设工程监理机制一、通信工程监理队伍的选择(一)通过公开招标根据工程类别、技术的难易程度,在相关专家、主管的协助下编写监理招标文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邀请具有相应于该通信建设监理资质的三个以上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最终确定通信工程

19、的监理单位。(三)指定监理队伍根据监理业绩、队伍素质,从几个队伍中选择指定某监理单位。二、监理投标文件组成(P5)(一)投标书(二)报价单(三)法人委托书(四)投标保函(五)资质、资材(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各种信誉证书)(六)监理业绩(七)对招标文件的应答(八)监理大纲三、监理合同的签订国家推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文本)(GF-2000-0202)包括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标准条件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监理投标书或中标通知书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并完成修正文件。监理合同共有三部分组成:(一)合同正文;(二)合同标准条件;(三)合同专用条件在合同第一部分正文中,包括六个方面的内容

20、:即1、工程概况2、合同中有关词语含义3、合同的组成文件4、监理人的承诺5、委托人的承诺6、监理服务期限(二)合同标准条件是合同的基本规定,规定了双方责任、权利、义务、变更、争议、终止的解决办法。(P6)标准条件适用于各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委托监理,各个委托人和监理人都应当遵守。(三)合同专用条件是对标准条件的补充,即按通信工程的特点规定的具体条款。专用条件是各个工程项目根据自己的个性和所处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由委托人和监理人协商一致后,进行填写,双方如果认为需要,可以在其中增加约定的补充条款和修正条款。现对专用条件的填写说明如下:专用条件应当对应标准条件顺序进行填写。例如:第二条,要根据工程的具体

21、情况,填写所适用的部门、地方法规规章。第四条在协商和写明其“监理范围”时,一般要与工程项目总概算、单位工程概算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或与工程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所涵盖工程范围相一致。在写明“工作内容”时,首先要写明是承担哪个阶段的监理业务,或设计阶段或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或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其次要详细写明委托阶段每项具体监理工作,应当避免遗漏。其办法可按照建设监理规定中所列的监理内容和监理大纲所列的监理内容进一步具体化,如果委托人还要求监理人承担一些咨询业务和事务性的工作,也应当在本条款中详细例出。例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编制工程概预算,编制标底、提供工程的技术方案等,又如办理征

22、地拆迁、提供临时设施的设计和监督其施工等。第十五条,在填写委托人提供的设施和监理人员自备的设施时,一般是指下列设施与设备。1.检测试验设备;2.测量设备;3.通信设备;4.交通设备;5.气象设备;6.照拍、录相设备;7.电算设备;8.打字、复印设备;9.办公用房;10.生活用房。在写明委托人给予监理人自备设备经济补偿时,一般写明补偿金额。其计算方法为:补偿金额=设施在工程上使用时间占折旧年限的比率设施原值+管理费。第十六条,根据情况需要,如果双方同意,由委托人免费向监理人员提供其他人员时,可在专用条件中设定此条款,在填写此条款时应写明提供的人数和时间。第二十六条,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按以

23、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办法: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报酬比率,但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第三十九条,在写明“监理工作报酬”时,应按照信息产业部信部规20001219号关于发布通信工程建设监理费计费标准规定(试行)的通知规定计收,或按中标价格收取。其支付时间应当写明年月日和支付的金额。在写明“附加工作报酬”时,应当写明如果委托人未按约定提供职员或服务员,或设施,委托人应当按照监理实际用于这方面的费用以完全补偿。还应写明,由于委托人或第三方的阻碍或延误而使监理人员发生附加工作,也应当支付附加报酬。计算方法:附加工作报酬=附加工作日数监理工作日平均报酬金额。并应当写明在其

24、发生后的多少天内支付。在写明“额外工作报酬”时,应当写明如果由于非监理的原因所发生的监理工作暂停,其暂停时间和用于恢复执行监理工作的时间为额外工作时间,如果中途中止委托合同而必须进行善后工作时间,也属于额外工作时间。额外工作时间均应收取报酬,其计算方法为:额外工作报酬=额外工作日数监理工作日平均报酬金额,应写明支付时间。第四十五条,如果双方同意可以在专用条件中设定奖励办法。在填写此条款时,应当写明在什么情况下,委托人给予奖励以及奖励办法。例如,由于监理人的合理化建议而使委托人获得实际经济利益,其奖励办法可参照国家颁布的合理化建议奖励办法执行。四、项目监理机构的建立(P6)在监理合同签订后,按照

25、投标书中的承诺和合同要求,必须及时建立该工程的项目监理机构,在完成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后可撤离施工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性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一)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组成1、总监理工程师,应有通信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的同类通信工程监理经验。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具有一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3、监理员,必须持有通信工程监理培训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1年以上的实践经验。4、资料员,必须具有计算机操作能力,懂得计算机管理的监理工作的基本知识。5、必要时

26、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有二年以上同类工程的监理经验。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并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监理单位应于委托监理合同签订以后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以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二)监理设施1、建设单位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供必要的设施,并在完成监理工作后移交建设单位。2、按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单位应配备满足监理工作需要的常规检测设备和工具。五、项目监理

27、机构与建设单位的关系(一)项目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是平等的委托监理合同关系。(P7)项目监理机构是监理单位为履行委托监理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而按委托监理合同项目设定的临时性机构,随着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结束而撤消。它的主要任务是向建设单位提供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二)监理人应按合同约定派出监理工作所需的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向委托人报送委派的总监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的监理业务。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按合同约定,定期向委托人报告监理工作。(三)监理工作不是承包工程,服务的内容主要是管理行为。因此,项目监理机构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需要一

28、定的条件,其中一部分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没有建设单位提供的条件和支持,项目监理机构无法完成监理工作。(P7)(四)建设单位要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委托人的义务。即:1、应为工程监理人员提供外部条件;如监理工作需要的办公、交通、通信、生活设施等。2、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为工程监理人员提供有关工程资料;如设计文件、图纸、各种有关的工程合同、技术资料等3、组织召开设计交底或技术交底会、第一次工地协调会议。4、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人的书面提交和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决定。5、向监理单位授权,授予监理人员的监理权利,以及将监理人员分工、权限以书面通知承包人;并在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时予以明确。

29、6、为了不影响监理人开展工作,应向监理人提供工作合作的材料、设备等厂商品名录,与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目录。7、支持项目监理机构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维护监理人员的威信。8、委托人(单位)应当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调整常驻代表,应提前通知监理人。(五)监理人(单位)应当有以下权利: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和分包人的认可权。2、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工艺等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3、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原则,向设计人员提出建议。4、审批工程施工的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按照保质、保量、

30、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并向委托人报告。5、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6、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如果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7、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标准的材料、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8、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或超过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

31、权。9、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指标的复核确认和否决权。未经总监的签证确认,委托人不得支付工程款。10、在委托人授权下,可以对承包人的合同规定义务提出变更。如果影响到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须经委托人同意批准。11、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委托人或承包人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含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六)监理人的责任。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监理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进行赔偿。六、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工程)单位关系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之间是通过建设单位与承

32、包单位的施工承包合同建立了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P8)(一)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有义务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进度报表、工序工程报验单、材料进场报验单,接受项目监理机构的检查。承包单位在完成了隐蔽工序或其他工序,应报请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现场检查和验收。这是项目监理机构的义务和权力,也是保证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二)承包单位应接受项目监理机构的指令(P8)建筑法第32、33条规定:“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或施工技术标准或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第66条规定:“在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及监理的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

33、的施工企业”,这就规定了在监理的内容范围和权限内,承包单位应当接受监理人员对于承包单位不履行合同约定、违反施工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所发出的有关监理工程师指令。应该强调,基本的监理服务内容是不能减少的,基本的监理权限也是不可缺少的。对于项目监理机构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发出的监理指令,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认为不合理时,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书面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进行确认或修改。如果总监理工程师仍决定维持原指令,承包单位应执行监理指令。(三)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是平等的。(P8) 项目监理机构与承包单位项目管理机构都是为了工程项目的建设而共同工作。承包单位的任务是提供工程建设的

34、产品,并对该产品负责(包括质量、进度、造价),监理单位提供的是工程建设产品的咨询服务,为进一步保证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而采取的一种手段。双方只是分工不同,但目标都是一致的。七、项目监理机构与工程其他单位的关系(一)与工程设计单位的关系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如果建设单位没有委托设计阶段的监理,那么监理单位与设计单位没有合同关系,只是工作上的互相配合的关系。(P9)项目监理机构要领会设计文件的意图,设计单位要进行设计交底。当项目监理人员发现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或设计方案不尽合理时,可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当建设或承包单位提出需要进行设计变更时,项目监理机构要委派监理人员进行审查后,通过建设单

35、位提交设计单位修改设计。(二)项目监理机构与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关系。工程质量的第一关就是材料、设备。把好材料、设备关是至关重要的。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与材料、设备供应商订立的供货合同,都应报送或将合同中相关的技术要求抄送监理单位。当材料设备送达现场后,应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建设,施工、供货四方联合组织验收。对于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作退货处理。供货单位在接到监理通知单后,应对所供货的设备、材料负责。不合格的设备、材料应立即调换或调整。(三)项目监理机构要接受质检部门的监督和检查。(P9)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检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对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

36、监督与检查,这将有助于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为此,项目监理机构应向质检部门提供反映工程质量情况的资料,配合质检部门进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相关单位执行质检部门作出的质检报告。第五节 通信建设工程的监理机构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全权代表监理单位,为到现场执行监理合同而设立的机构,按监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对工程实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实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组织协调,即“三控二管一协调”。并审核承包单位的竣工资料,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监理总结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决算)、移交等。在监理责任期内还应对建设单位的工程结算审核签认以及保修期内需对承包单位进行保修项目确认等工作

37、。一、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一)监理机构的人员应由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必要时设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信息资料员等组成。(二)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的资格证书,监理员应是受过专业监理业务培训合格的技术人员。二、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一)总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项目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超过三项。(二)在授权范围内,总监理工程师是建设单位的代表。(三)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机构的唯一代表人,也是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和指挥人,应有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

38、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由监理单位任命,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人员及时进行调换工作;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文件和指令;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和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质量计划;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工程款证书和竣工结算;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9、主持或参与工

39、程质量事故的调查;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周、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12、审核签认分部和单项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预检,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14、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签暑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建设单位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24小时内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15、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决权,未

40、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建设单位不得支付工程款。(P11)(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职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设立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监理工程师任命,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P10)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2年以上2年以上的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的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

41、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5)根据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三)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1年以上的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明确其职责范围,并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编制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实施细则;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工程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工作;7、根据本专

42、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8、负责本专业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周、月报;9、检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予以确认;10、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凭证。(四)监理员职责: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程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情况。3、复核从施工现场直接取得的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证。4、按设计图纸及相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

43、进行记录。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监理的记录。(五)信息资料员职责:1、在总监或总监代表的指导下工作。2、做好工程各种资料、信息的收集,尤其注意投资、进度、质量方面的信息,发现问题及时向总监或代表汇报。3、认真做好资料的整理,及时向建设单位递送周、月报和其他各种监理文件。四、项目监理机构的行为规范(一)监理机构必须理顺工程各参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在授权的范围内独立的开展工作,科学管理、公正办事,既要确保建设单位的利益,又要维护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二)监理机构必须坚持原则,抓好关键点,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三)监理机构不得聘用不合格的

44、监理人员承担监理业务。(四)监理机构必须廉洁自律,严禁行贿、受贿,不得吃拿卡要。不得与承包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五、监理人员的基本执业要求由于建设监理业务是工程管理服务,涉及到多学科、多专业知识的系统工程,因此,监理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来承担。具体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工程师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施工技术或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一)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较高的专业学历和复合型的知识面。2、要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3、要有良好的执业

45、品德。4、要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二)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通信建设监理的性质具有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其最主要特点就是要体现公正原则。为了使监理工作能健康的发展,对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都应有严格的要求。1、要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通信建设监理服务工作的基本准则执业。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制度。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得在政府部门、施工和材料部门兼职。4、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5、不得收取来自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6、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46、。7、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面的保密事项。8、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六、监理工程师的法律责任(增加)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赋予监理工程师多项签字权,并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监理过程中的法律责任,表现行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违法行为:我国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工程师法律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建筑法第35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36条和67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

47、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与建设或者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2、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刑法第137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违约行为如果监理工程师出现工作过失,违反合同约定,其行为将被视为监理企业违约,由监理企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监理企业在承担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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