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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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铁道部 工程管理中心编写说明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对铁路建设的参建各方,特别是建设单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更好地适应铁路跨越式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明确监理在实施中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权力。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用以指导铁路工程建设中监理工作的开展,同时对工程建设指挥部、设计单位和承包单位也起到规范和约束作用。 本细则在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TB10402-2007)的基础上进行了细化和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我们查阅和收集了现行规范、设计文件、常用施工方法等有关资料,借鉴建设部、交通部和各地

2、方工程建设监理细则的有关内容,总结在工程监理和建设管理方面的经验,组织一些具有监理工作经历的人员进行编写,并邀请若干名在工程监理和建设管理方面造诣较深的专家参与编审工作。按照力图做到“全、细、好”的要求,出一本既能满足目前铁路建设各专业监理需要,又能与现行规范和标准相符合,而且方便实用的细则。本细则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铁道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北京现代咨询公司、北京通达监理公司为参编单位。在本细则编写过程中,得到铁道部各级领导的指导、支持和各兄弟单位的帮助。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需要补充和修改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监理处或铁道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所工程建设监

3、理部(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邮编:100081),供今后修订时参考。主要编审人员:目 录1 总 则12 术 语33基本规定53.1 监理工作依据和准则53.2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53.3项目监理机构和职责73.4 监理设施103.5 监理规划103.6项目监理实施细则113.7 协调与沟通123.8 监理工作时效124 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134.1 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流程134.2 监理工作准备134.3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145 工程质量控制185.1 一般规定185.2 进场材料、构配件质量控制215.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225.4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245.5 工程质

4、量缺陷的处理265.6 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276 工程进度控制286.1 一般规定286.2 进度控制流程296.3 工作内容和方法306.4 手段和措施367 工程造价控制397.1 工程造价目标的风险分析397.2 验工计价407.3 竣工结算447.4 质量保证金457.5 变更设计管理468 合同管理498.1 工程暂停与复工498.2 费用索赔508.3 合同争议的调解528.4 合同的解除529 工程环保、水保监理549.1 工作依据549.2 主要监理工作549.3 控制要点559.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5610 工程施工安全监理5810.1 依据5810.2 主要工作内容5810

5、.3 工作要点和方法5811 工程竣工验收交接6111.1程序和组织6111.2 工程竣工初验6111.3 正式验收6211.4 竣工文件6311.5 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理工作6312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6513 工地会议6513.1 第一次工地会议6513.2 工地例会6613.3 专题工地会议6614 监理信息管理6814.1 一般规定6814.2 信息流程6814.3 信息收集6914.4 信息加工整理和储存7114.5信息传递7215 监理资料管理7415.1 一般规定7415.2 监理资料管理流程7415.3 监理资料分类与编码7815.4 监理日记8015.5 监理月(季、年)

6、报8015.6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8515.7 监理工作总结8515.8监理资料的归档管理8715.9 监理资料用表使用说明与样式88TA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106TA2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107TA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108TA4 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验单109TA5 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110TA6 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111TA7 施工测量放样报验单112TA8 工程报验申请表113TA9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114TA10 年季度(月)已完工程数量报审表115TA11 年季度(月)验工计价表116TA12 索赔申请表117TA13 工程延期报审表118TA14 工程竣工初验报

7、审表119TA15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120TA16 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121TB1 监理工程师通知单122TB2 旁站监理记录表123TB3 工程质量/安全问题通知书124TB4 工程暂停令125TB5 工程复工令126TB6 索赔审批表127TC1 工作联系单128TC2 工程变更单129TC3 会议签到表1301 总 则1.0.1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进一步规范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监理工作行为,明确监理职责,促进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规范化,特编制本实施细则。1.0.2本实施细则编制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环境保

8、护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铁路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等。1.0.3本实施细则是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细化和具体化,涵盖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全部内容,适用于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管理的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包括线下土建工程、工厂或现场制梁工程、铺架工程、四电工程、站场房建和给排水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监理和大型构配件、设备监造等。1.0.4实施监理工作前,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定书面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应依据合同中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对

9、铁路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保进行全面监理,对合同、信息进行科学管理,搞好现场协调工作。1.0.5监理单位与工程参建各方的关系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合同所确定的。1.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是被委托与委托的合同关系,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工作是建设单位项目管理的延伸,监理单位应对建设单位负责,在监理工作中必须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建设单位在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明确对监理单位的授权,并应将委托监理合同的相关内容通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及相关工作单位、部门。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在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工作应通过监理单位进行。2.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10、监理单位应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得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3.根据勘察设计合同的约定,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承担设计责任,经过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的图纸和设计文件是承包单位施工的依据,也是监理单位实施监理的依据。设计单位应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和配合现场施工。监理单位对设计文件提出的改进意见和优化方案,必须获得设计单位的同意和建设单位的书面批准,监理单位仅有建议权,而无修改的权力。1.0.6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工期、技术复杂程度和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组建项目监

11、理组织机构,建立有效的内部工作制度,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1.0.7各级质量安全监督部门,根据铁道部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的授权,代表政府依法对工程项目实施进行监督。监理单位应主动接受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2 术 语2.0.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中的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建设监理委托合同中的乙方),对铁路建设工程进行的监督管理。2.0.2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或铁道部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已经注册的监理人员。2.0.3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派驻铁路建设工程项目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临时工作机构。一般指在施工现场设立的监理站。2.0

12、.4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由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监理工程师。2.0.5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铁路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的监理工程师。2.0.6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监理岗位职责分工和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的监理工程师。2.0.7监理员:经过国家或铁道部委托培训单位进行监理业务培训,具有同类工程专业知识,协助监理工程师从事具体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2.0.8监理规划

13、: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2.0.9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专业工程特点,依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针对工程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2.0.10工地会议:由总监、副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针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安全、工作协调等事宜召开的由相关单位参加的会议。包括定期召开的工地例会和不定期召开的专题会议。2.0.11变更设计:按规定的程序和批准权限,对原设计文件中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等方面

14、做出的改变。2.0.12工程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施工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数量进行的核验。2.0.13见证:由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检查、检测等工作或试验作业过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的活动。对检测试验取样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称为见证取样。2.0.14旁站:监理人员在现场对工程项目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的活动。2.0.15巡视:监理人员在现场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活动。2.0.16平行检验:项目监理机构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利用一定的检测和试验手段,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或委托的检验活动。2.0.17设备监造:监理

15、单位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设备订货合同对非标设备制造过程进行的监督活动。2.0.18费用索赔: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通过项目监理机构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2.0.19分包:在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包单位经建设单位批准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活动。2.0.20临时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暂时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1延期批准:当发生非承包单位的原因造成的持续性影响工期的事件,总监理工程师所作出的最终延长合同工期的批准。2.0.22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实

16、施现场建立的现场办事机构,是建设单位派出的代表。2.0.23 工程质量验收:工程施工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3基本规定3.1 监理工作依据和准则3.1.1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1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基本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铁路工程建设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和铁道部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文件,建设单位有关本工程的文件。4建设单位批准的有关本工程的设计文件和通知、会议纪要。5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和

17、监理单位签订的合同。3.1.2监理工作准则1守法、诚信、科学、公正。2以数据为证,文字为凭。3.2 监理工作范围、内容和目标3.2.1 监理工作范围监理单位应根据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对所辖施工标段的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和其他委托工作。3.2.2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方案、施工工艺。2通过巡视、旁站、见证、检验等方式对工程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3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进行验收,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中间验收,参加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竣工验收。4运用网络技术和必要的合同措施,实施进度控制,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进度重点控制。5按

18、承包合同规定进行工程计量签认,进行工程价款支付凭证的审核。6根据建设单位拟定的“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参与变更设计的审核。7处理索赔申请,收集索赔的有关资料,提出索赔意见。8做好参建各方的协调工作。9审查承包单位的环保、水保方案、措施,参加环保、水保工程验收。10审查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方案、措施,实施过程检查。11参加竣工验收, 督促承包单位竣工资料的整理与编制。12编制整理监理工作资料。3.2.3 监理工作目标监理工作应按委托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的要求,实现合同目标。3.2.4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总流程签订委托监理合同组建项目监理机构编写监理规划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安全监理环保监

19、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参加竣工初验参加竣工验收会签竣工移交证书监理资料归档编写监理工作总结3.3项目监理机构和职责3.3.1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现场条件、监理施工标段地理位置、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在工程施工现场设置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由监理站、监理分站(监理组)组成。1监理站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办事机构,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全面处理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和日常事务。2监理分站(监理组)是监理站下属机构,是执行监理业务的基层组织,负责所管辖的监理工作,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分站(监理组)数量根据管辖施工标段的数量和管段内的难点、重点工程决定,应与施

20、工标段对应,分站长(监理组长)一般由副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担任。3.3.2项目监理机构组织框图如下:xx监理单位xx铁路监理站(总监理工程师)试验室(材料/试验工程师)技 术 部(专业监理工程师)合 同 部(计量/合约管理工程师)办 公 室(综合/信息管理工程师)第xx监理分站(监理组)第三监理分站(监理组)第二监理分站(监理组)第一监理分站(监理组)3.3.3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按监理合同要求和投标承诺配置且符合下列规定:1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简称总监)、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站站长(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2各级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身体健康,年

21、龄、职称结构要合理。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较高的技术业务水平、相应的行政管理经验和同类工程的监理业绩。3监理人员的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其中监理员人数不得多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30。4监理人员的年龄结构应根据工程种类,技术复杂程序确定,其中60至65岁人员不得多于现场监理人员总数的25%。5现场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困难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6人,一般山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5人,平原丘陵地区不少于每单线公里0.4人。新建双线区段按上述标准增加20。独立工程和复线、电气化改造工程可参照上述标准根据实际需要配备监理人员。6如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监理单位应予执行。3.

22、3.4 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组建项目监理机构,主持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负责监理合同的履行。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协调处理各专业监理业务,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人员。5审查工程分包单位资质。6主持监理内部会议、工地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7根据授权审查并签署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8根据授权签发施工暂停令、复工令,审查工程付款凭证和工程结算书。9主持或参与授权内的变更设计事宜。10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11调解

23、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对费用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12组织编制监理月报、专题报告和工作总结。13组织并签认分部工程质量的验收记录。1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15主持整理项目监理资料。16定期巡视施工现场。3.3.5 副总监理工程师职责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3.3.6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副总监理工程师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付款凭证、工程竣工报验单。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

24、同争议,对索赔、工程延期提出处理意见。5. 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调配监理人员。3.3.7 分站站长(监理组长)的职责:1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其分管范围内的监理工作,具有相应签字权。2对其分管的工程负全面的监督检查责任。3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台帐和统计图表,认真填写监理日记。4负责其分管工程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和专业报告。5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按规定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作。3.3.8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1核对审查本专业监理范围的设计图纸。2编制本专业的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参与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

25、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变更申请等,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5复核合同工程量清单和金额,建立合同管理方法,办理工程变更、索赔和延期事宜,办理支付和竣工决算等。6对检验批、分项工程验收和签认。7对重大技术问题和工程质量问题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编制监理月报和专业报告。3.3.9 监理员的职责1在分站站长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2检查承包单位进场的人力、材料、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检查记录。3按设计图及有关规范对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并对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上汇报。4进行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记录。5对完成的工程数量

26、进行核对并签署原始凭证。6填写监理日记。3.4 监理设施3.4.1监理设施包括办公设施、生活设施、常规试验检测设施、交通设施、通讯设施等。3.4.2监理单位应按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对所承担的监理工程项目配备相应的设备,以满足质量控制的检测及监理工作的需要。3.4.3由建设单位提供的监理设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完成监理工作后返还建设单位。3.4.4 监理设施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设施应齐全完备,保证工作需要。3.5 监理规划3.5.1监理规划应内容全面,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得力,程序合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职责清楚,控制有力,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和可操作性。3.5.2 监理规划应在总

27、监理工程师主持下,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七日内报送建设单位。3.5.3 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与建设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项目审批文件;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监理大纲、委托监理合同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3.5.4 监理规划的内容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建设环境和水文地质条件主要技术指标工程的难点和重点工程参建各方及主要负责人。2监理工作的范围3监理工作目标4监理工作的依据5监理工作的内容6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组织框图、职能部门设置。7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人员配备的数量和名单以及资质情况。8项目监理机构

28、的人员岗位职责: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分站站长(监理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职责。9监理工作程序:包括监理工作总流程、准备阶段工作流程、施工阶段进度控制、质量控制、造价控制工作程序、工程竣工及保修期工作流程等,此外,对重要分部工程、进场材料控制、质量验收、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应编制相应的工作程序。10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应体现事前控制、事中监督检查、事后验收的原则。如施工前审查施工组织设计,通过巡视、旁站、检验、见证等对施工过程的工序进行检查监督,对重点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旁站,对隐蔽工程签认,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严格执行验工计价手续及变更设计审批等。对重点和难点环节,

29、明确目标要求,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明确监理控制的细节。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偏差及时发出监理指令进行纠偏。11监理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应包括监理交底、工程开工报告审批、施工图核对、变更设计、工程检查验收、旁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安全监理、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日记、会议及文档管理等制度和管理办法。12监理设施:包括型号、规格、数量、进场计划。3.5.5 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需要修改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修改,按原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3.6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6.1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在

30、专业工程开工前完成,并报建设单位备案。3.6.2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结合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实具体,具有可操作性。3.6.3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2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3.6.4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的范围及重点3监理工作流程4控制要点、目标及监控手段5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3.6.5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补充,修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3.7 协调与沟通3.7.1协调的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铁道部的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为依据,以实现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

31、为前提、以安定团结稳定为大局,努力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3.7.2协调的主要方式协调一般通过会议的方式进行,由监理工程师主持。会议召开前,有关方面按照研究的专题内容准备材料,讨论的重点一定要事先向与会者沟通。会议做好记录或形成纪要。3.7.3协调的范围1协调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在施工过程中,由监理工程师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避免双方直接冲突,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2协助建设单位协调承包单位与地方的关系为使施工正常进行,必须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做好必要的协调工作,使施工尽量少受影响。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防止阻工事件的发生。3协调承包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施工

32、过程中,不同施工合同标段具有相对独立性,施工期间难免产生施工干扰。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协调,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防止施工受到影响。4协调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当出现设计与施工配合的问题时,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上报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3.8 监理工作时效3.8.1 在监理工作中监理工程师应按合同中规定的时效要求完成现场隐蔽工程、检验批的质量验收。3.8.2 合同中对监理工作时效无限定的可按下列要求执行:1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监理工程师自收到承包单位检查申请之后起算24h内到现场,如48h不到现场,承包单位可通知监理工程师后自行隐蔽。2承包单位报送的方案、计划、监理工程师自

33、收到之日起应于7日内予以批准或签认,需报送建设单位的,应在14日内报送建设单位。3质量检查验收应在检查完成的当日或第二日办理完相关签认。4需退回承包单位修改或检查不通过的,时间从再次报送的时间起算。4 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4.1 工程开工前的监理工作流程项目监理机构组建完成监理人员、监理设施进场熟悉合同文件组织施工监理交底检查质量、安全、环保、技术管理体系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施工测量控制网审查基准点复测成果组织图纸校对参加设计交底检查开工条件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开工令4.2 监理工作准备4.2.1 工程开工前,监理单位组建项目监理组织机构,派出相关监理人员进驻现场,与建设单位及承包单位建立联

34、系渠道。监理人员的数量、专业、资质、年龄等均应符合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4.2.2 熟悉合同文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施工承包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了解合同条款中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处理合同事宜的原则、方法、程序。若发现合同文件中存在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上报建设单位,查证清楚。4.2.3 熟悉设计图纸监理工程师按下列内容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发现设计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建设单位: 1图纸签认手续;2设计图纸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3结构图中的相关尺寸是否统一准确;4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差、错、漏、碰”;5设计图中所使用的

35、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6设计中采用的特殊工艺和新材料等非标准的依据是否充分;4.2.4 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说明1审查工程量清单是否有错、漏之处;2确定相关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数量和工程量;3审查价格标准是否合理;4发现问题及时反映解决,为验工计价作好准备。4.2.5 熟悉技术规范、标准、检测规程、质量验收用表监理工程师对工程中涉及的施工规范、设计规范、验收标准用表、试验检测规程方法、工程量计量方法等应充分熟悉和掌握,以便在监理工作中贯彻执行。4.2.6 熟悉施工现场和施工环境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现场并与图纸核对,对定线数据进行现场核对,工程占地范围内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迁情况,承包单

36、位的临建情况,用水、用电情况,控制桩的位置和保护情况等。4.3 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4.3.1 参加交桩及复测成果复核1监理工程师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的,由勘察设计单位向承包单位的现场交桩,并要求承包单位进行复测。2监理工程师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导线网和水准控制网复测结果和保护措施。3完成交桩复测,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施工控制网成果。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提交的测量成果进行必要的内业和外业复核,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4.3.2 参加设计交底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承包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应有记录,会后由承包单位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会签。2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

37、底应了解设计的主导思想,基本内容,使用的设计规范和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和对施工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进行答复。4.3.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施工组织部署是否合理。. 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技术的先进性。. 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

38、保证措施是否完整、可行。. 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满足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季节性施工的安排。. 安全、环保、水保、消防和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 施工过渡方案是否符合运营要求。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工程开工前,承包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内部审核后,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召开设计、建设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的审查会议,在正式批复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宜征求建设单位意见。若审核未通过,返回承包单位进行修改完善;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备案。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由建设单位批准。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监

39、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4.3.4 审查承包单位质量管理体系1核查承包单位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相应组织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和岗位职责、人员资质等。2检查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的现场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工程质量责任制度,材料、设备管理制度。3核查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4.3.5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的投标承诺和批准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检查承包单位机械、人员、设备及材料进场情况。1进场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和完好率。2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能否满足工程进度计划的要求。3数量不足或不配套的施工机械,应限期要求承包

40、单位补足进场。不合格的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退场。4审查合格的进场机械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单位不得运出工地。5对进场材料、半成品、成品审查质量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按规定进行检验、测试,严禁不合格的材料在工程中使用。4.3.6 对分包单位资质的审查1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2分包单位的业绩和信誉。3分包单位主要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4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5项目监理机构对分包项目的审核,不解除总承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4.3.7 对承包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检定证明。3试验室

41、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要求。4.3.8 检查开工准备情况1承包单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总体工程开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应依据投标合同规定的日期,按时向承包单位发出开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备案。如无特殊情况,开工令发出的日期应符合投标书的要求,不应提前或推后。2在发布开工令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工程师检查承包单位的开工条件。. 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 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是否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基准点测量复核是否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合格。. 进场的工、料、机是否能满足开工需要。

42、. 进场设备和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是否满足开工要求。. 环保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修建复线和既有线改造工程,监理工程师应检查承包单位与铁路运营单位签订的既有线施工安全协议。4.3.9 第一次工地会议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召开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具体内容见13 工地会议)。4.3.10 工程质量验收用表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与建设单位进行联系明确质量验收使用的工程检查、质量验收记录表式、种类、数量的规定和要求。2按建设单位的要求,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单位就工程用表填写格式、内容、相关签字人等取得共识,形成纪要,报送建设单位备案。5 工程

43、质量控制5.1 一般规定5.1.1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工程开工准备审批施工方案核查施工机械设备体系环保、技术管理检查质量、安全复核测量放线、构配件审批进场工程材料审批工程开工申请进行监理工作交底编制项目监理实施细则施工过程控制隐蔽工程/工序质量验收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5.1.2 质量控制的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铁路工程质量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所以,监理工程师应自始至终地把“质量第一”作为对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作业者的素质,质量意识是施工质量的根本,因此,不但要看到物,更要看到人,以人的工作质量保工序质量、保工程质量。3坚持预防为主坚持以预

44、防为主,重点做好质量的事前控制,不合格材料不准使用,不具备条件不批准施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准施工,防患于未然,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4以过程控制为重点施工质量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因此,过程控制是施工质量控制的重点。5坚持质量标准质量标准是评价产品质量的尺度,数据是质量控制的基础。监理工程师要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验收。6坚持以承包单位自检为基础的质量验收体系承包单位是工程施工质量的责任主体,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是搞好工程施工质量的基础。因此,坚持“三检制”是监理工程师质量验收的原则。5.1.3 质量控制的工作内容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主要工作内容施工前质量控制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竣工验收质量控制审核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进场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的验收;施工机械、计量设施的质量检查;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使用的审核;设计图纸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审查;施工放线的复核;开工报告审批。施工作业过程的巡视、检查、旁站、见证试验、平行检测;工序质量控制;质量资料审核;变更设计审核;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质量信息收集、分析及反馈。工程质量文件的审核;参加单位工程验收;项目工程的初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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