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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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市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及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x政办电201453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政府预决算:政府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部门预决算:除按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部门(单位)和有关内容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单位)均应公开本部门(

2、单位)预算和决算,部门预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三公经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按规范的要求详细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基层财政专项支出中,涉及民生类的专项资金,要公开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和结果效益等信息。二、公开主体预决算公开的主体为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的部门或单位。市财政局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和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各预算单位负责公开本单位(含所属单位)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并对所公开的内容进行解释说明。我市公开主体单位合计70个(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所列的全部单位,白洋镇除外)。财政专项支

3、出预算公开的主体,按照“谁分配、谁公开”的原则,财政部门负责公开由其直接安排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其他部门负责公开由其分配到人(户)、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三、实施步骤(一)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1、公开内容:当年经市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2、公开时限:2013年政府决算报告和2014年政府预算报告按新格式于2014年10月15日前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xx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自2015年起,政府预决算在市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x

4、x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3、公开主体:市财政局。4、公开形式: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xx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二)部门预算信息公开1、公开内容:公开市财政局批复的全部预算表,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预算。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对部门预算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依法不予公开。对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在支出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区分处理,创造条件将不涉密内容公开。具体公开内容如下:(1)部门预算说明。对本单位部门预算情况进行说明,包括: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和主要任务及目标三方

5、面。(2)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反映本单位预算的收支总体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3)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反映本单位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构成情况。支出分类科目明细到项级,支出预算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划分。2、公开时限:2014年部门预算信息,除涉密部门外,所有单位于2014年10月15日前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信息。自2015年起,所有单位(除涉密部门外)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每年于3月30日前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信息。3、公开主体:镇街道、市直各单位。4、公开形式: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三)部门决算信息公开1、公开内容:

6、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预算公开的范围、体例和内容。2、公开时限:2013年部门决算信息不需公开。自2015年起,所有单位(除涉密部门外)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实现常态化,每年于10月30日前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集中公开上一年度本单位部门决算。3、公开主体:镇街道、市直各单位。4、公开形式: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四)“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1、公开内容: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2、公开时限:自2015年起,各部门每年3月30日前公开“三公经费”预

7、算信息,每年10月30日前公开“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三公经费”预决算应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3、公开主体:市财政局、镇街道财政所、市直各单位。4、公开形式: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五)财政专项资金公开1、公开内容和公开形式:(1)省定公开目录82项资金,在xx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公开。(2)财政部公开目录45项资金(财预201127号,包含在省定82项资金内),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分配依据(xx省、宜昌市、xx市财政文件)同步公开。2、公开时限:在收到有关财政专项资金并按要求分配后,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3、公开主体:市财政局、镇街道财政所、市直各单位。4

8、、公开要求:公开内容要链条完整,便于社会了解、比对和监督。涉及民生类的专项资金,其支持范围、申报方式、分配过程和结果效益等信息以附件形式公开。四、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加强组织。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易于监督”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责任明确到人,注意关键时间节点。每年7月下旬和11月下旬,电子政务办和市财政局将联合对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二)事前审批,严防泄密。各镇街道、各部门在充分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强化安全保密意识。在公开比较敏感的财政信息之前,务必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批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再在xx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xx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进行公开,严防发生失、泄密事件。(三)落实责任,注重反馈。要切实履行预算信息公开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定期统计和汇总上报制度,各镇街道、各单位预算信息公开后要及时向市电子政务办和市财政局备案。(四)把握关切,及时回应。各镇街道、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进行正确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氛围。公开前,要对公开后的社会反响进行预判,做好应对预案;公开后,要跟踪舆情,及时解疑释惑,避免公众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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