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质量控制计划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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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一、 一般规定.1二、 质量计划.1三、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2四、 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3五、 质量持续改进.4六、 检查、验证.5 质量控制计划书一、一般规定1.1 本项目质量控制应按2000版GB/T19000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1.2 本项目质量控制应坚持 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循环工作方法,不断改进过程控制。1.3 项目质量控制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和工程施工技术标准。1.4 项目质量控制因素应包括人、材料、机械、方法、环节。1.5 项目质量控制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过程均应按要求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隐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项工程未经检

2、验或已经检验定为不合格的,严禁转入下道工序。1.6 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经甲方代表检验和认可。1.7 质量控制应按下列程序实施: 1.7.1 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1.7.2. 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1.7.3. 实施项目质量计划: 1) 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 2 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3) 竣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二、 质量计划2.1 质量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1质量计划应体现从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到单位工程的过程控制,且应体现从资源投入到完成工程质量最终检验和试验的全过程控制。 2.1.2 质量计划应成为对外质量保证和对内质量控制的依据。2.2 质量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2.2.

3、1 编制依据:本项目质量控制应按2000版GB/T19000标准和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 2.2.2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元坝气田天然气净化厂项目全厂给排水及消防管网工程,地点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中土乡大坪村。我单位负责承建该项目二标段工程,主要工作量包括:钢制焊接管道、球墨铸铁管道以及构筑物的安装。其中钢制焊接管道有低压流体输送管道用螺旋缝埋弧焊钢管61010、5087.1、4577.1、355.610、323.910、2737.1,共计8550m。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168.24.5 、114.34.0,共计620m。球墨铸铁管道DN2000、DN1400、DN1100、DN1000、D

4、N900、DN800、DN600、DN500、DN400、DN300,共计4350m,构筑物的安装包括矩形钢筋混凝土阀门井8座、雨水检查井103座、偏沟式双篦雨水口200座。 2.2.3 组织机构项目管理员:杜伊杰、李庆亮、陈少峰 2.2.4 制定必要的质量控制手段、施工过程、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等。 2.2.5 确定关键工序和特殊过程及作业的指导书。 2.2.6 执行施工阶段相适应的检验、试验、测量、验证要求。2.3 质量计划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2.3.1 质量管理人员应按照分工控制质量计划的实施,并应按规定保存控制记录。 2.3.2 当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时,必须分析原因、分清责任、进行

5、整改。2.4 质量计划的验证应符合下列规定: 2.4.1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具有资格的质量检查人员和内部质量审核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 2.4.2 对重复出现的不合格和质量问题,责任人应按规定承担责任,并应依据验证评价的结果进行处罚。 三、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3.1 技术交底应符合下列规定: 3.1.1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 3.1.2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发包人提出的有关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及设计变更的要求,应在执行前

6、向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3.2 工程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3.2.1 在项目开工前应编制测量控制方案,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测量记录应归档保存。 3.2.2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测量点线妥善保护,严禁擅自移动。3.3 材料的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3.3.l 承包方应在质量计划确定的合格材料按计划招标采购材料、半成品和构配件。 3.3.2 材料的搬运和贮存应按搬运储存规定进行,并应建立台账。 3.3.3 应对采购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进行标识。 3.3.4 未经检验和已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和工程设备等,不得投入使用。 3.3.5 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

7、工程设备和检验设备等,必须按规定进行检验和验收。 3.3.6 甲方代表应对承包人自行采购的物资进行验证。(砼、钢筋、模板等质量控制)3.4 工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3.4.1 施工作业人员应按规定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3.4.2 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和技术交底文件进行施工。 3.4.3 工序的检验和试验应符合过程检验和试验的规定,对查出的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及时处置。 3.4.4 施工管理人员应记录工序施工情况。3.5 特殊过程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3.5.1 对在项目质量计划中界定的特殊过程,应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进行控制。 3.5.2 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

8、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3.6 工程变更应严格执行工程变更程序,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3.7 建筑产品或半成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3.8 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必须按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四、竣工验收阶段的质量控制4.1 单位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最终检验和试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整理质量记录。4.2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最终检验和试验规定,根据合同要求进行全面验证。4.3 对查出的施工质量缺陷,应按不合格控制程序进行处理。4.4 项目经理部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9、接合同要求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并应做好工程移交准备4.5 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应对建筑产品采取防护措施。4.6 工程交工后,项目经理部应编制符合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要求的撤场计划。五、质量持续改进5.1 甲方工程部应分析和评价项目管理现状,识别质量持续改进区域,确定改进目标,实施选定的解决办法。5.2 质量持续改进应按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进行。5.3 项目经理部对不合格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5.3.1 应按企业的不合格控制程序,控制不合格物资进入项目现场,严禁不合格工序未经处置而转人下道工序。 5.3.2 对验证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过程,应按规定进行鉴别、记录、评价、隔离和处置。 5.3.3 应

10、进行不合格评审。 5.3.4 不合格处置应根据不合格严重程度,按返工、返修或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拒收或报废四种情况进行处理。构成等级质量事故的不合格,应按相关规定行处置。 5.3.5 对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并应保存记录。 5.3.6 进行不合格让步接收时,施工项目经理部应向发包人提出书面让步申请,记录不合格程度和返修的情况,双方签字确认让步接收协议和接收标准。 5.3.7 对影响建筑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不合格,应邀请发包人代表及设计人,共同确定处理方案,报建设主管部门批准。 , 5.3.8 检验人员必须按规定保存不合格控制的记录。5.4 纠正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5.4.1 对发包人、设计人、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应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 5.4.2 对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格信息,应分析并记录结果。 5.4.3 对检查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格报告提及的问题,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判定不合格程度,制定纠正措施。 5.4.4 对严重不合格或重大质量事故,必须实施纠正措施。 5.4.5 实施纠正措施的结果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验证并记录;对严重不合格或等级质量事故的纠正措施和实施效果应验证,并报企业管理层。 5.5 预防措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5.5.1 项目工程部应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对影响工程质量进度潜在原因,采取预防措施。 5.5.2 对可能出现的不合格,应制定防止再发生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5.5.3 对质量通病应采取预防措施。 5.5.4 对潜在的严重不合格,应实施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5.5.5 项目工程部应定期进行安全质量进度检查,并对工程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有效性的预防。六、 检查、验证6.1 项目工程部应对项目质量计划执行情况组织检查、内部审核和考核评价,验证实施效果。6.2 项目工程部应对检查出现的问题、缺陷或不合格,召开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质量分析会,并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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