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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单位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的直意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对业主而言,工程造价是指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即工程投资费用。建设工程都具有周期长、生产要素价格变化频繁、产品单件性、固定性等特征,使得建设工程的造价复杂多变,因此,业主方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这里主要对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分别谈谈业主方在工程造价管理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招标文件编制要点 1、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招标控制价也称拦标价,是指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设计施工图纸计算,在招标过程中向投标人公示的工程项目总价格的最高限价。在此阶段,
2、重点应该是全方位地审核施工投标人资质条件。为了及时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保障投资建设项目获得最大投资效益;投资建设项目业主通过施工招标这一有序竞争采购方式不仅是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匹配的承包商,而且更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分担施工责任与风险、分享投资建设项目成果的最佳合作伙伴。因此,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就成为实现施工招标效果、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高,能满足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就少,致使竞争不够激烈而且还容易造成围标、串通投标。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低,则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就多,不仅增加招标人的评标等工作量、浪费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精力
3、等社会资源(劳民伤财),而且容易发生“恶意投诉”, 导致招标人信用声誉下降、参加下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就会减少,并且更加严重的是众多良莠不齐投标人因其自身企业成本不同,造成投标报价相差悬殊,致使招标人不能实现通过招标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先进技术相匹配、与招标人共担施工风险的最佳承包商。一般认为,潜在投标人数量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信用声誉、建筑产业的集中度、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和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适宜的设计应保证有57个(最多9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可以由法定基本条件、法定限制条件、法定施工资质、项目履约能力和信用声誉等五项资格条件组成。1)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
4、基本条件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为准)。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限制条件涉嫌违反公平和公正招标原则的招标人附属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相互参股关系等)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项目代建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招标项目的咨询人、设计人、监理人、项目代建人和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参股或者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相互任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5、,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涉嫌围标、串通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得参加投标:拟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分别转让,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以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骗取中标;以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质证书;拟担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专职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职工。3)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国家对建筑市场主体之一建筑业企业施行资质资
6、格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从事土木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揽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和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依据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所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内容、范围和规模,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制定的各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施工许可范围可以设计确定施工投标人法定
7、施工资质资格。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除了要求总承包投标人同时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拟定承担非主体结构和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人也同时具备与拟承担工程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另外,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对于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元件安装工程,除要求施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机电设备、电梯、起重设备、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提出
8、高于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者提出高于法定施工资质等级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而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均应具备所承担施工内容的相应法定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同一专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分包人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分包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并且也不能出现含有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项目所属地区、所属系统承包商、供货商的词句。
9、4)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资格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格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其中,人力履约资格主要包含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要求,物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投入现场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的要求,财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提供施工现场流动资金的要求。实践表明,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团队)的运转效率决定招标项目建设的成败。项目经理及其管理团队每个成员的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
10、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文化水平、岗位经验等)直接影响承包工程的质量。因此,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应设定限制条件。项目经理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以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承包合同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
11、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以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为准);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包括电工、架子工等)必须与投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根据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目标实现以及满足安全、环保、节能、效率等功能需要,对主要或专用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可以设定具体的要求。例如,施工投标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自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
12、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安全技术档案。具有符合开展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现场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和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具备专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限内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为了确保按期、足额发放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工资和采购建筑材料与构件等事项,可以要求施工投标人用于施工现场流动资金不低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或者拦标价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投标人出具银行的资信证明为准)。2、施工合同价的确定工程合同价的确定方式通常是: (一)通过
13、招标,选定中标人决定合同价(二)以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发包方与承包方通过协商谈判决定合同价1)施工图总价合同:一般指在招标时业主提供细化施工图设计,承包人承担工程量准确性、物价上涨等风险。(这里,报价的任何漏项都被视为投标优惠)例一:某大厦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施工图预算计价方式。投标人甲误将本标段内的四个会议室错当成三个进行报价。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在其他条件基本上差不多的情况下,因甲单位报价稍低而中标。评标人员当时并未发现甲单位少报一个会议室,也未留下相关的质疑及澄清材料。甲单位在竣工结算材料中,将此遗漏作为工程变更项目列入结算总价。业主认为:漏项应是投标人自己承担的风险,况且当初确定
14、甲为中标人的时候正是看中了该单位的低标价,如果漏报此项目在竣工结算时补齐,于情于理都不合理。甲单位认为:我们承认投标报价的时候有遗漏,但业主在开标后未予公开指出并要求投标人澄清,属恶意隐瞒,况且实际施工也是按照四个会议室来做的,应该列入最后的结算价款中。对这个案例,如何处理才妥当呢?2)清单单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08计价规范)4.1.3 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标明的工程量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应予以计量且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确定。【阐释】本条是新增的强制性条文。规定了工程量清
15、单在招标阶段的作用以及在竣工结算阶段的确定原则。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是一个预计工程量,它一方面是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的共同平台。发承包双方工程结算的工程量应按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确定,而非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工程量。 (08计价规范) 4.5.3 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08计价规范)4.4.3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问:由于工程量将来要按实际核定。在制订工程量清单时,可否使用一
16、个暂估量,以节省发包方的人力投入?问:“清单合同”工程量发生误差,应如何处理?(若采用上述清单单价合同,投标人肯定会复核工程量,但既然允许策略报价,他还会主动指出误差吗?)3)清单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总价合同两种主要合同形式,均可以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区别仅在于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写的工程量的合同约束力。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必不可少的组成内容,其中的工程量一般具备合同约束力,工程款结算时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调整。对总价合同形式,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不具备合同约束力,工程量以合同图纸的标示内容为准,工程量以外的其他内容一般均赋予合同约束力,以方便合同变更的计量和计价。”【思考
17、】某工程采用“清单总价合同”招标,由于报价时投标人的造价软件出现问题,结果造成所报总价出错,高于明细价汇总额。评标时未发现,中标了。后来施工中业主发现了就要求核减,按明细单价汇总调来整原来总价。你认为呢?相反,要是软件问题造成承包商报出的总价比构成明细价汇总要低, 那又该如何处理呢!假如本案采用“清单单价合同”招标,你认为又该如何处理呢?4)初设图总价合同一般指在招标时业主提供初步设计(有时也提供初步BQ单),细化设计由承包商自己完成。即使业主提供清单,也仅是参考,清单不作为合同的一部分。既然业主提供的初步清单是参考性的, 招标人仅通过总价来确定中标者,那怎么能保证投标人不进行策略报价,即故意
18、把单价报高一点,总价报低一点,而在中标后发生变更时,要求按高单价来确定变更单价呢? 因此国际工程采用这种合同类型时:一般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前会对投标单价的合理性作出评判, 要求投标人把一些不合理的单价修正成合理单价,作为工程变更之用。有时招标清单会附带一份单价表(单价表是业主提供的),当出现变更时,业主会用该单价表来组价确定变更部分的价值。一般讲,单价表中的单价是应受社会广泛承认的,基本可以反映市场竞争水平的。有经验的承包商会在投标前认真审阅单价表,对其中明显不合理的单价要提出质疑,或者反映到标价中去。 对经评判的投标单价/业主指定单价不适用的变更,业主往往会从市场询价(Star Rate),
19、以此作为确定变更价值的协商依据。例二:某工程采用“初设图总价合同”,在工程中承包商与业主就设计变更影响产生争执,最终实际批准的混凝土的工程量为66000m3。对此双方没有争执,但承包商坚持原合同工程量为40000 m3,则增加了26000 m3,而业主认为原合同工程量为56000 m3,则增加了10000 m3。双方对合同工程量差异产生的原因在于:承包商报价时业主仅给了初步设计文件,没有详细的截面尺寸。同时由于做标期较短,承包商没有时间细算,按经验匡算了一下,估计为40000 m3。合同签订后业主详细的施工图提供过来,再细算一下,混凝土量为56000 m3。你认为这16000 m3混凝土的差额
20、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工程造价一般是指进行某项工程建设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因而,对其管理是多方面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有关职能部门等;建设过程也可分为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等。这里我仅结合工作实际,再谈谈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应注意的问题。二、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业主在工程施工阶段进行投资事中控制,就是把计划投资作为投资控制的目标值,在施工中定期分析投资实际值与目标值之间的偏差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保证投资目标的实现。1、业主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施工方法的不同,对工程造价影响很大。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
21、情况,结合考虑影响施工各方面的因素,对施工平面进行合理布局,选择适合的施工机械和施工方法等等,这样不仅可以有效地缩短施工工期,对降低工程造价也是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如笔者曾负责某工程项目,原施工组织设计:土方开挖大量采用机械,考虑到地下水的影响,施工机械开挖占75%,人工开挖占25%,并有降水设施。笔者认真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发现开挖基础时间正值枯水期,机械和人工比例不合理,经计算调整,按机械挖土占92%,人工挖土占8%计,且减少降水费用,从而节约了不少资金。原施工组织设计挖出土方全部外运,回填土方再运回。但是经过现场踏勘,发现施工现场相邻有一资金未到位、已平整场地的厂房旧址可利用。经与其业主联系
22、,利用厂房旧址堆放回填土方,节约了来回费用和工期,并防止各种索赔事件的发生。这种投资的事前控制,对今后工作的投资控制有事半功倍的效果。2、业主应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有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性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一般认为按工程的形象进度分段进行工程结算,这样能较好对对工程款支付进行控制。只有按图施工,并通过监理人员质量检验合格,计量核实的工程项目进度款并经造价工程师审核后业主才给予支付。按月计算工程量支付进度款,不能将资金投入程度直接地反映在工程实际形象上,为了使工程进度款的
23、支付与工程质量、进度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对于一般小型工程,业主应按工程结构划分:基础、主体、装饰等形象进度款,明确写进承包合同中。业主能直观知道工程建设至目前的形象用了多少资金,承包商的积极性也能有效提高。对于跨年度工程,业主也可以根据形象进度进行工程年度结算,支付工程进度款。3、业主应严格检查工程变更,保证总投资限额不被突破工程变更形式多种多样,如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等,但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等在实际工作中主要以工程现场签证的形式体现出来,所以,工程变更实际上主要分为设计变更和工程签证两种形式。设计变更主要是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为完善工程设计,保证工程质量,纠正错误设计
24、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也是指按建设单位的意图,或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的修改意见经建设单位采纳同意,在符合规划等要求的情况下,通过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所作的变更。在实际的审核工作中,常见的设计变更主要有3种形式:2. 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参加并确认的图纸会审纪要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由施工单位提出并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的技术核定联系单。设计变更的主要成因在于:1)因功能要求,对建筑格局或主体结构进行调整;2)重要结构、防火、防雷、抗震设施等不符合国家现行的规范标准要求;3)土建专业与其他专业在各类管道敷设过程中发生的交叉布置尺寸、进出口走向及间距的调整;4)因地质勘察资
25、料不足引起的补充或修改设计;5)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补救措施;6)因市场难以购买到原设计选用的材料而需要另一类材料代换等原因 工程变更中以工程签证的形式出现的变更是最多也是最复杂的,通常可以有狭义与广义两种理解。狭义的工程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由建设单位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这是平时审核中最常见到的签证。它的特点是施工中临时发生的,没有规律性,情况较为复杂,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点,是审核中特别应予以重视的内容。但它们有一个共同遵守的原则,即必须先经有关各方同意并签证后实施。广义的工程签证,是除了上述的签证外,还包括按承发包合同“约定”
26、,由承发包双方法人代表的委托代理人,就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是工程承包双方对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所达成的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可分为工程量签证和工程费用签证两种类型,当然工程费用签证通常应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表现出来才更具有说服力。 在实际工作中,设计变更可能对工程量、工程工期、施工方案等产生影响,造成费用的变化,基于设计变更的必要性,所以,对设计变更产生的费用甲方基本上应予以认定,但也不是说完全照单签认。 属于设计单位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一般都给予确认。因为这方面的变更在工程项目中是不可避免的,但随着对设计院监督力度的加大,以及限额设计的推行,这方面的变更
27、应该会越来越少。属于施工单位因施工技术或管理方面的原因提出的变更,即使设计单位同意变更,由此产生的费用增加除非在合同中另有约定,一般仍不予以计算。在这一点上,施工单位应该尤为注意,即在图纸会审前一定要仔细研究一下图纸,看看图纸中有什么不妥之处,尤其是有什么在施工中无法作到的,在会审中应提出来以会审纪要的形式形成变更,以便使因变更而产生的费用能在结算中得以计算,避免今后工作中扯皮。若在施工中发现再提出变更或签证,在审核中一般认为是施工单位内部技术管理水平问题,难以增补额外费用,这样会给施工单位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支出。第4.7.3条款:“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
28、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 (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第4.7.4条款:“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第4.7.5条款:“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
29、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予以调整”,第4.7.6条款:“若施工期内市场价格波动超出一定幅度时,应按合同约定调整工程价款;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规定调整”,由此可见,合同中的约定很重要,是工程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程签证一般情况下需要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而且应注意签字必须是合同中约定的现场代表,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同时,对复印的工程签证,审查人员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原件对照,
30、以避免添加涂改等现象,或者由建设单位加盖公章。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现有些人在审核的时候,只看到签证的复印件就认可了,其实这是错误的。因为工地代表得由合同约定认可才行,这在监理手册中也有约定,而且建立的级别不同可签字的范围也不同,如果签字者本身没有这个权利和资格,那么他的签字自然也是无效的。无论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在送审资料时应尤为注意,以避免重复签证。因为漏送签证有可能造成费用漏算,但也有可能产生多算。这一关应由监理严格把关,毕竟他们是对现场最为熟悉的公正的技术代表。 在认定了签证的有效性和完备性后,计算费用是工程变更审核中的难点和重点。应从大的方面把握,具体地可以分为5个方面:1.审验是否符
31、合建委的相关政策规定例如对洗车台、临时卫生间墙面贴瓷砖之类的有关文明施工项目内容的签证,根据建委文件这些都是必须施工的,但对于文明施工产生的施工费,除了文件中规定允许按现场的实际发生量来计算的砼硬地坪等应按签证量计算外,其他的只能以费率的形式按文件规定计取,不能因有签证而再另行计算了。所以,像这样的签证内容只能剔除,不能重复计算费用。2、审验是否与合同和招标文件保持口径一致即看合同中对临时突发事件有无约定。例如,某大型公共建筑项目,建筑面积有4万多m2,该项目为招投标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了可以计取风险包干费,同时规定风险费包干的内容除了材料费外还有单项变更在5000元以内的签证,施工单位在投标
32、与订立合同时没注意到这个内容,由于工程较大,施工期较长,零星变更内容自然很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在审核时将工程变更而引起造价变更在5000元以内的签证予以剔除。经统计此项目费用共核减了90多万元。虽然施工单位反复强调情况特殊,但有招标合同为凭只能扣减。同时,除了招标文件外还得注意合同中的一些字眼的规定,例如:在合同文本中约定如停水停电连续不超过8小时不另计延误等等。 3、审验签证的工作内容是否已包含在定额中例如,每个项目的签证中抽水台班似乎都是不可避免的,内业资料都详细记录发生抽水的原因及时间,有些签证中说明抽水的原因是因为抽雨水,有些签证发生在工程都已封顶之后,这说明这些抽水是因为施工用水造
33、成的,根据当时的定额规定其他费用中已含了雨水抽水台班和施工用水的抽水台班的费用,所以这些都属于重复签证不能另行计算,应予扣除。4、审验签证的内容是否是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如有些工程有些项目,在图纸中虽没有注明,但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已预见到需要采取某些措施,并在投标书注明了不包含这些费用,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又有详细安排,那么在费用审核中必须予以认定。例如,临时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已写明,并根据现场对实际情况的签认,应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5、签证的计算规则与定额口径要保持一致例如有的土方工程按“虚方”量签证,但定额中规定土方应按“天然密实土”计价,
34、在结算审核中必须予以统一。就像有的签证无签认挖土的深度和范围,而是直接签注用什么型号的土方机械与数量,像这样的签证,一般要把它当作虚方对待,因为没有谁在装车时还会把土压实。由于土方工程是隐蔽工程,其签证在审核中几乎是不可少的,在审核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开挖的土方部分或全部作为永久或临时填料时,其外运土方量应为开挖量与回填量的差额,外运和回填工程量不得重复计算。2)因施工现场的场地原因,回填量可计取短距离的运费,但在施工组织中应予以体现。3)在开挖过程中,若遇到淤泥等较差的地质基础,为了加快施工进度,在监理工程师及建设单位代表同意给予签证铺设石渣道路的情况下,可以单独计算石渣量。4)由于地质原
35、因,开挖沿线坍塌,施工单位为此进行清理和修坡,应认定予以另计费用。5)开挖完成后,清理工程量不再计算。但若另有要求(如高围栏或杆草绿化等),可单独计算。现场签证是对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某些特殊情况实施的书面依据,由此发生的价款也成为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由于现代工程规模和投资都较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长,设备材料价格变化快,工程合同不可能对未来整个施工期可能出现的情况都作出预见和约定,工程预算也不可能对整个施工期发生的费用作详尽的预测,而且在实际施工中,主客观条件的变化又会给整个施工过程带来许多不确定的因素。因此,在项目实施整个施工过程中,都会发生现场签证而最终以价款的形式体现在工程结算中。本人多
36、年来审核了许多类型工程的结算,从中发现现场签证错综复杂,花样百出,存在着许多问题,致使现场签证价款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例不断增加,成为工程结算超预算的原因之一,对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影响很大,因此很有必要加强对现场签证价款的控制。 1、业主驻工地代表不重视现场签证,缺乏现场签证价款控制的意识,对签证工作既不负责任也不认真,未经核实就随意签证,往往因签证内容与实际不符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实例:某工程,在现场查看混凝土路面开挖厚度是80mm,但签证却是250mm,很显然是签证人员并未到过现场核实。 2、现场签证人员业务素质不强,不了解清单、定额费用的组成,一些不应办的签证却盲目地给办了。实例:如基础
37、填砂的人工费其实已包含在定额中,又如综合费已包含临时设施费,但现场人员又另签证此费。3、不应列入直接费而签证列入。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和有助于工程形成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目前它是建筑工程中收取其他费用的基数,如综合费、劳保基金、利润等,而这些费用系数的取定是根据编制定额时的材料、人工、机械单价综合测定的。既然同类工程的其他费用比例已相对固定,工程直接费就不应该因材料、人工、机械单价变动而发生升降,同样也应相对固定。有些签证把建筑工程的材料按市场价签证列入直接费,这是不允许的。实例:如某业务大楼玻璃幕墙的玻璃胶费用,以具体金额签证列入直接费,属错误
38、做法。4、未经设计人员同意而签证提高用料要求,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实例:如某业务大楼施工图只是要求基坑用素土回填,但现场签证却要求回填3:7砂石。按结算计算,仅此项签证就比用外购土回填增加签证价款约80万元。送审出现类似签证的情况不少,值得分析。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工程用料并非越贵越好,还应考虑成本。5、同一工程内容签证重复。实例:此类签证尤其在修改或挖运土方的工程中较为多见。6、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当遇到问题时,双方只是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这就忽视了一点,即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人工费调整、机械费调整等都是有时间限制的。有些承包商任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
39、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尽可能争取得到更多的不合理利润。7、在现场签证工作中仍存在不正之风,如施予恩惠,有好处就办事,巧立名目,弄虚作假,没好处就放着不办,或故意刁难,以致出现行贿受贿现象。现场签证受各种人为因素和可变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不少漏洞,使得其价款难以控制。应采取如下措施:1、增强控制现场签证价款的意识。现场签证、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方应委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进行管理和办理,最好委托业务练和高素质的人员参与管理。2、提高现场签证人员的素质。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清正廉洁,反对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牟取私利。业务素质提高方面
40、,应加强现场签证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些基本的预算定额、间接费定额知识,做到既熟悉现场实际情况,又熟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现场签证范围,把握好签证内容。对于较重要的建设项目,应由专业造价人员立项、签订合同、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工程预结算、财务决算等全过程参与,而不只局限于预、结算编制审核,应使工程造价控制在整个项目建设中步步得到实施。3、控制现场签证应注重的几个方面现场签证的方式包括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工程工期及工程隐蔽等几种无论哪一种其最终都会直接或间接地发生现场签证价款,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现分述如下:(1)工程技术签证它是业主与承包商对某一施工环节技术要求或具体施工方法进行联系确定的
41、一种方式,包括技术联系单,是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具体化和有效补充,因其有时涉及的价款数额较大,故不可忽视。对一些重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措施的临时修改,应征求设计人员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论证,使之尽可能地安全适用和经济。 (2)工程经济签证它是指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现举例如下:a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而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
42、目,原图纸不变的不要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的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数量、变更日期、是否运到施工现场、有无回收或代用价值等。b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或停水、停电超过间接费规定的范围。如停工造成的工人、机械、模板、脚手架等停滞的损失;临时停水、停电超过定额规定的时间;由于业主资金不到位,长时间中断停工,大型机械不能撤离而造成的损失。当发生停工时,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签认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人的数量、现场停滞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已购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等。对于间接费定额已明确规定的,不要再另行签证。对于定额没有规定的,如停工模板、支撑、脚
43、手架等停滞损失如何界定和补偿,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来作出补偿。双方均应实事求是地根据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参考有关定额和规定,尽可能合理地办理签证。 c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建筑材料的价格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工程结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随着建设事业的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建筑材料价格也因市场产、供、销变化和国家政策影响而不断升降,从而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升降。因此,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价款控制尤其重要。在办理建筑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文件规定需调超指导价的主要材料或某些特殊材料,可以给予签证,但一些辅助材料,如铁
44、钉、油漆、周转材、石灰等则不需办理签证。对于所签证的建筑材料单价,如已包含采保运杂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不要把建筑工程主要材料的单价签证列入直接费,应只作调价差处理。对于需办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以及是否已包含采保运杂费等。还要注意不要把材料的损耗计人单价内,因在结算套定额时就已包含了材料的损耗。在审核结算时曾发现此类签证,如某综合楼签证铝合金窗的玻璃单价比同时期的市场价高很多,经了解是签证人员将玻璃损耗费用折算考虑计入了单价内。d分清直接费和独立费。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某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
45、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这是允许的,但只能作为独立费。而有些承包商往往在签证单最后写上一句:“列入直接费。”业主代表又不理解直接费与独立费的不同是前者可以参加取费,后者只能收取税金,于是签字,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给工程结算审核造成许多人为的不必要困难。(3)工程工期(进度)签证它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及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工期延误的签证;在建筑工程结算中,同一工程在不同时期完成的工作量,其材料价差和人工费的调整等不同。不少工程没有办理工程进度签证或没有如实办理而在结算时发生双方扯皮的情况。(4)工程隐蔽签证它是指施工完成后
46、将被覆盖的工程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失将难以完成结算,其中应特别注意的有:a基坑开挖验槽记录;b基础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c桩灌人深度及有关出槽量记录;d钢筋验收记录。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不要过后补签,因一旦被覆盖再发生争议就很麻烦,有些还是不能揭开的,即使能够也是劳民伤财。如某工程,回填石粉时没及时对填石粉的高度签证,结算时,承包商按800mm计算,业主则要按200mm计算。这时工程已完工,挖开的混凝土路面也已修复,双方的扯皮会给结算带来许多困难。此外,对于基坑隐蔽签证要真实记录其放坡系数及开挖深度等。(5)加强对现场签证的管理a现场签证必须具备业主驻工地代表(至少2人以上)和承包商驻
47、工地代表双方签字,对于签证价款较大或大宗材料单价,应加盖公章。双方工地代表均为合同委派或书面委派。b凡预算定额或间接费定额、有关文件有规定的项目,不得另行签证。若把握不了,可向工程造价中介机构咨询,或委托其参与解决。 c现场签证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等要明确,价款的结算方式、单价的确定应明确商定。d现场签证要及时签办,不应拖延过后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e现场签证要一式几份,各方至少保存1份原件(最好按档案要求的份数),避免自行修改,结算时无对证。在工作过程中,本人曾发现同一部位项目的两份签证上分别有1人和2人签名,很明显多出的1个签
48、名是模仿他人的笔迹加上去的,且已将项目内容作了修改,而另一方又没有存底,造成无法对证。 f现场签证应编号归档。在送审时,统一由送审单位加盖“送审资料”章,以证明此签证单是由送审单位提交给审核单位的,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各方根据自己的需要自行补交签证单。本人在多年的预结算工作中也曾发现过此类情况。 在工程建设中,要做好现场签证价款的有效控制,就必须切实从具体工作做起,规范现场签证的操作,以提高现场签证的质量。在施工中,经常会碰到由于设计工作不细致,或发生不可预见的事故及其他原因,进行工程变更的问题。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对工程变更的控制成了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关键。由于目前的现场经费、间接费等都以工料机直接费为基础,直接费金额多,间接费也就多。这往往会使一些承包商为了追求利润而搞工程变更,比如将一般抹灰变更为贴瓷砖,水泥砂浆地面变更为水磨石地面等。业主应从使用功能、经济、美观的角度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工程变更。在保证变更目的的情况下,尽量用低价的材料代替高价的材料。在工程管理实践中,曾有承包商提出要求会议室楼地面水磨石变更为贴花岗岩石板,原因是为了与会议室的天棚、墙体、摆设等的整体色彩配称,会议室兼带会客功能。通过认真审核工程变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