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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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OO八年十二月总 目 录第一部分 商务标部分第 一 章 招标公告第 二 章 投标人须知第 三 章 评标办法第 四 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第 一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二 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 三 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第 四 章 图纸(另册) 第一部分 商务标部分第一章 招标公告XXXXXXXXX至惺惺惜惺惺市政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XXXXXXXXX至XXXXXXX市政工程项目已由XXXXXXXXX发展和改革局以米发改2008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XXXXXXXXX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拨款,招标人为XXXXXXXX

2、X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1.2本招标项目为XXXXXXXXX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XXXXX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通过网上比选竞争(在指定媒介上的项目编号为2008111839)确定的。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XXXXXXXXX至景观大道段市政工程项目2.2建设规模: 道路建设;人行道回填、平整、铺装;花池、树池建设及植物种植;路灯及排水设施安装等。2.3建设地点:XXXXXXXXX河西新区。2.4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2.5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

3、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施工分为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12月 日至2008年12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XXXXXXX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查验原件,留复印

4、件);(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3)资质证书副本(查验原件,留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查验原件,留复印件);(5)省外企业应提供XXXXXXXXX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注:资料不齐全或材料不属实,将拒绝投标申请人报名。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10 时00分,地点为 XXXXXXX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XXXXXXXXX建设网 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 标 人:XXXXXXXXX规划建设局(盖章)联 系 人:徐先生联系电话:传 真: 代理机构:XXXXX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地 址:XXXXXXXXX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六楼32-35号联 系 人:黄先生联系电话: 传 真: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 XXXXXXXXX规划建设局地址: XXXXXXXXX府城路联系人:徐先生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XXXXXXX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XXXXXXXXX市西安南路69号西雅图

6、六楼32-35号联系人: 黄先生 1.1.4 项目名称 XXXXXXXXX至景观大道段市政工程项目1.1.5 项目地点 XXXXXXXXX河西新区1.2.1 资金来源 县财政拨款1.2.2出资比例全额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1.3.1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清单项目为准)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建造师资格:具有市政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

7、上技术职称。财务要求:良好,近三年无亏损。业绩要求:至少完成过2个工程造价早2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业绩。信誉要求: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其他要求:具有XXXXXXXXX施工企业工程取费证、XXXXXXXXX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2008年12月 日以书面递交或传真形式(须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2008年12月 日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不允许 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补遗、澄清、修改通

8、知书(如果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08年12月 日2.2.2 投标截止时间 _年 月 日10时00分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书面答复后24小时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投标人收到修改通知书后24小时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无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起30个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纳,时间2008年12月 日16时00分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否则后果自负。投标保证金:肆万元;注:1、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后应到接收单位换取保证金收据,并

9、将此收据复印件按要求装入投标文件中。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退款:一律不退现金;投标人退款时须持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保证金收据原件;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应退回原帐户。退款人需持投标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原件和载明保证金退回的单位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退款金额等内容的委托书。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05、2006、2007年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2005、2006、2007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2005、2006、2007年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签

10、字、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三副,一份电子文档(U盘提供)电子文档应包括所有投标文件内容(除企业有关资料复印件外),采用Microsoft Word格式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电子文档的外壳应注明工程名称、标段及投标人名称等。3.7.5装订要求正本与副本分别胶装成册。 4.1.2封套上写明投标人地地址: 投标人的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XXXXXXXXX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 年 月 日上午10 时 00 分(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XXXXXXXXX市

11、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开标程序(4)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交叉检查(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 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以上(含5人)单数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XXXXXXXXX评标专家库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名 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中标价的10%。 低价风险担保:以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 2 倍的履约现金或银行保函担保。递交方式:用银行转帐方式提供,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递交到招标文件指定的银行账户上。

12、或经XXXXXXXXX规划建设局认可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7.4签订合同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按规定依法重新招标。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本工程最高限价_万元。10.1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基准价格下浮 20 %计算金额。招标代理服务费分摊计入各细目单价内。10.2建设工程交易综合服务费投标人支付70%,招标人支付30%。投标

13、人在投标报价时应予考虑,计入综合单价中,不再单列。10.3民工工资保证金中标价的5%。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日历天内存入招标人指定帐户。10.4中标价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为准。按第三章评标办法3.1.3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的,以投标人接受的修正价格为中标价10.5合同备案承包合同按有关规定备案。双方当事人就合同产生纠纷时,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根据。10.6压证施工制度本工程实行建造师、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压证施工制度。项目业主须在中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上述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合同标的主体工程完工后才能退还。10.7转包和分包本工程严禁转包

14、和违法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变更建造师、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业主不得同意中标人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更不得强迫中标人分包。 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建造师、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

15、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l)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建

16、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

17、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

18、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

19、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另册);(6)图纸(另册);(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

20、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

21、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l)投标函;(2)投标人承诺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施工组织设计;(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2

22、投标报价3.2.1 本工程最高限价为_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

23、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3.

24、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

25、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

26、,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 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

27、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

28、.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

29、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8)开标结束。6 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确定方

30、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l)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1、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3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9 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33、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

3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签字盖章有本单位造价人员签字和加盖执业专用章投标文件格式基本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报价只有一个

35、有效报价且不高于预算控制价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注:投标文件只有通过以上全部条件才能通过审查。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类似项目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建造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注:投标文件只有通过以上全部条件才能通过审查。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36、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注:投标文件只有通过以上全部条件才能通过审查。2.1.4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资源配备计划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人员施工设备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注:以上各项有1项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视为该投标人的技术标“不可行”,该投标文件不再参加详细评审。条款号评审因素量化标准2.2详细评审标准投标报价评标委

37、员会只对经过投标文件初步评审的报价进行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详细评审的主要任务是评审投标报价有无漏项,有无明显的不平衡报价,重点是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评审认定应只对投标总价进行评审。当投标人的评标价低于各投标人相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时,评标委员会应向投标人提出询问,并对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进行详细分析、评估及判断。评标委员会经过分析、论证和评审,认为其不可行或投标人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询问不能说明理由或评标委员会经评审确定其理由不成立的,其投标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确认评标价低于各投标人相应报价的算术平均值90%的报价不低于成本时,应当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

38、只需按评标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评出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3个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可以不再评审。当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投标人时,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报价在所有的投标人报价中具有竞争性,则按实际合格投标人的个数推荐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报价在所有的投标人报价中缺乏竞争性时,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评标价为投标总价扣除规费、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要求的投标文件,根据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及量化标准进行评审,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

39、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低于成本的除外。当2个及以上的投标人的报价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4 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详细评审标准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 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

40、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3.1.3.1复核和调整对象仅对

41、符合和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的修正和调整。3.1.3.2复核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否存在算术上的差错,修正原则如下:(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则以文字数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通常以标出的单价为准,修正总价,除非招标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以标出的合价为准,修正单价;(3)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虽然一致,但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数量级有明显错误而投标人不能提供正当的理由),应同时修改单价和合价;(4)对招标文件的一般性错误(如打印错误等)予以修正。3.2 详细评审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标准

42、进行评审。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 评标结果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经评审的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

43、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_ _(项目名称) _标段施工招标投 标 文 件投标人: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签字)_年_月_日目 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承诺函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四、投标保证金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六、施工组织设计七、项目管理机构八、资格审查资料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一、投标函_(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报价,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元(¥_)。 4如我方中标:(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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