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王场产业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建设 ()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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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王场产业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件)建设单位:屏山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评价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O一五年十一月环评证书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239号i第一章 总论41.1 项目由来及建设的必要性41.2 评价目的51.3 编制依据5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71.5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101.6 外环境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101.7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141.8 评价标准161.9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81.10 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91.10 评价程序22第二章 工程概况242.1

2、 项目简况242.2 预测交通量322.3 工程施工布置322.4 施工机械设备及材料342.5 工程占地及拆迁352.6 工程投资与施工进度安排39第三章 工程分析403.1 工艺流程及施工工艺403.2施工期工程分析453.3运营期工程分析50第四章 拟建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534.1区域自然环境现状534.2区域社会环境简况56第五章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评价605.1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605.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15.3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635.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64第六章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666.1 社会环境影响评价666.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686.3

3、 声环境影响评价726.4 水环境影响评价836.5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856.6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946.7 景观影响评价946.8 环境风险分析96第七章 水土保持1067.1 水土流失1067.2 水土流失预测1097.3 水土流失防治方案114第八章 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1198.1 环境管理计划1198.2 环境监测计划121第九章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239.1 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1239.2 施工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1249.3 营运阶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1289.4 环保措施投资估算1319.5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2第十章 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136

4、10.1 目的和作用13610.2 方法和原则13610.3 调查对象的构成情况13610.4 调查内容13610.5 调查结果及分析14010.6 小结:144第十一章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与建议14511.1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4511.2 建议151第一章 总论1.1 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1.1.1 项目背景屏山县位于成渝经济带内,川南旅游环线上,金沙江流域和岷江流域之间,距宜宾市约30公里,位于宜宾市半小时经济圈内,213国道和307省道穿越屏山县;在建的岷江大桥将连接乐宜高速,使得新县城所在地接“宜宾-乐山高速路”只有12公里,到成都只需2个小时左右;依托岷江航道,建立四通八达的水路运

5、输已是现成条件;在建的“成都-贵阳高速铁路”客运站距新县城在10公里以内。向家坝电站的建设及移民工程的推进使得屏山新县城及工业区的区位优势日益凸显。屏山县作为向家坝库区和长江上游生态保护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其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人与社会、经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所以要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重点主要放在无污染工业(如低碳产业)建设上,着力引进大企业、开发大项目,形成无污染、低排放、高效能的工业集群,可以形成一个区域的增长极,带动附近辐射地区的经济增长,成为屏山县的产业经济带。根据宜宾市屏山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总体规划可知,城市产业功能分阶段布局于石盘、蒋坝、宋家坝、凉坝、庄

6、子五大组团,形成三大产业园区, 现阶段产业发展以江南片区为主体,远期产业发展以江北片区为主体, 形成南北两大产业片区的布局结构。石盘特色农副加工产业园(位于石盘组团与蒋坝组团):园区面积大约3.03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 1.54 平方公里,仓储用地面积0.21平方公里,市场用地面积 0.26 平方公里。承载优势农副产品的精深加工和产学研销一体化发展,通过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屏山主导产业,并打造知名产业品牌。重点发展白酒产业、茶叶加工业、魔芋加工业、中药材加工业等产业,配套发展仓储物流、冷链物流等现代物流业。宋家坝综合产业园(位于宋家坝组团):承载全县移民搬迁完成前期,工业起步阶段的各类工业企业

7、,以引进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各类产业综合发展,主要作用在于为大量移民提供就业岗位。发展机械制造业、纺织业、建材业、一般农副产品加工业等。江北新兴产业园(位于凉坝组团与庄子组团):园区面积约 4.07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 1.38 平方公里,仓储用地面积 0.21 平方公里,市场用地面积 0.27 平方公里,教育产业用地面积 0.41 平方公里。其作用是承载全县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升全县经济发展在区域中的核心竞争力,并保障县域持续城镇化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分为三个产业板块:以服务区域的专业型市场为主的现代商贸物流板块,以服务于宜宾的职教、研发产业为主的职教板块,以及新兴工业板块,主要是发展节能环

8、保、精细化,并具有高附加值的产业如农产品的高精细加工, 形成围绕农副产品核心的多向度完整产业链。为推进江北新兴产业园(位于凉坝组团与庄子组团)的开发建设,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建王场产业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分为两期,一期工程城市拓展区道路,主要位于凉坝组团范围内;二期工程为产业区道路,主要位于庄子组团范围内。本项目为王场产业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二期)工程。1.1.2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1、完善路网结构的需要屏山县新县城位于全县的“龙头”部位,属于非中心主干道位置,与中都、太平、新市等多个乡镇距离较远,从而使得相关资源的运输成本较大;县内的各个乡镇与新县城布局较为

9、分散,阻碍新县城及其相关工业企业发挥增长极的集聚和扩散效应,不利于经济的增长发展,且由于区位的原因,经济缺乏速成条件。本项目的建设,将使道路主骨架的路网结构成为主要的经济发展的轴线,对路网结构的完善、拉动区域经济的的发展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2、对外交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需要江北新兴产业园(位于凉坝组团与庄子组团):园区面积约 4.07 平方公里,工业用地 1.38 平方公里,仓储用地面积 0.21 平方公里,市场用地面积 0.27 平方公里,教育产业用地面积 0.41 平方公里。江北新兴产业园依托宜乐高速、成贵高铁、岷江航道等便利条件,重点建设发展一、二类工业。本项目的建设为江北新兴产业园发展筑

10、好平台。另外项目工程建设将极大地带动周边土地的开发利用,为企业的进驻创造良好的环境,对屏山县的经济也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因此无论从缓解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状况的角度,还是从拓宽城市骨架、促进区域经济增长、完善区域经济结构的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都是十分必要的。1.1.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建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全长约6.8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屏山新县城在建岷江桥头与大塔至屏山道路连接处,沿线经新发乡凉坝村、王场村、庄子村止于永康村。其中:一期工程K0+000-K2+926.39为城市拓展区道路,长3.87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60m,;二期工程K2+926

11、.39-K6+800为产业区道路,长3.87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42m。本次环评范围为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二期),该工程总投资25151.9001万元,道路长度为3.874km,占地面积457.19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本建设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根据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污染特征,“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二期)”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为此,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8月委托我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经过详细的调查、现场勘察

12、和初步的工程分析,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1.2 评价目的项目实施会对区内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本报告通过对拟建项目沿线现状调查、监测和分析,查清当地环境质量现状,在此基础上评价道路建设工程在施工期和营运期对沿线环境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并提出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以期达到以下目的:(1)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拟建道路选线及建设的可行性和合理性;(2)根据项目特点,分析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并据此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对策和措施,使道路建设和运行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达

13、到道路建设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3)通过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以及沿线的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及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1.3编制依据1.3.1 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年12月15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9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2013年修订)。1.3.

14、2 环境保护法规、条例(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717号);(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4)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5)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2003年5号令);(6)关于开展交通工程环境监理工作的通知(交通部交环发2004314号);(7)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4号);(8)关于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

15、委员会、交通部环发2007184号);(9)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务院国发(2000)38号文);(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00)第284号令);(11)关于道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394号文);(12)2013年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1.3.3 技术规范(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T2.1-2011);(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T2.2-2008);(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6、声环境(HJ/T2.4-2009);(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致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技术规范(GB/T16543.116453.6-1996);(9)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10)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11)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1.3.4 其他依据(1)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王场产业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7、的批复(屏发改发2014174号)(2)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出具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屏住管201537号);(4)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岷江北部新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项目建设环境评审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函。(5)宜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2015屏住管037号)(5)宜宾市环境保护局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6)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7)公众意见调查表;(8)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书。1.4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的筛选1.4.1环境影响分析1.4.1.1主要污染因子根据工程建设内容及特征,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对环境可产生一定影响的污染物如表1-1所示。表1-

18、1 环境主要污染因子工程内容环境空气水环境噪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社会环境施工阶段沥青烟扬尘施工废水生活废水施工噪声运输噪声施工弃渣生活垃圾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征地拆迁运行阶段汽车尾气扬尘路面径流运输噪声路面垃圾减少植被水土流失1.4.1.2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内的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由政府部门解决,建设单位只收净地对项目进行建设。因此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分析如下:1、废气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扬尘、沥青烟、施工机械燃油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以CO、THC为主)等,将会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降低大气环境质量。2、废水项目施工过程中,主要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包括施工机械跑

19、、冒、滴、漏的污油及露天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油污染和施工过程中作业面产生的冲洗废水,这些废水在雨天时形成地表径流将污染地表水体水质和土壤;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将影响地表水水质。3、噪声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开挖、运输等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将增大工程地区的声环境噪声值,对项目沿线农户有一定影响。4、固体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这些垃圾的不合理收集和堆放将产生扬尘、同时可能随降水进入地表水体,对水体造成污染。5、生态影响本项目生态影响体现在工程施工占地、开挖等施工活动增加土地的裸露面积,使局部地区表土失去防冲固土能力造成的水土流失。6、景观影响分析

20、项目施工使局部地区地表裸露,对景观产生不良影响。1.4.1.3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为道路建设工程,工程投入运营后,对该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改善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将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同时也会有一些不利因素。废气:车辆行驶产生的道路扬尘、汽车尾气等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产生一定影响;废水:路面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1.4.2环境影响因素识别工程各阶段的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见表1-2。表1-2 环境影响因素的矩阵筛选注: /:长期/短期有利影响;/长期/短期不利影响;空白:相互作用不明显依据环境影响因素的矩阵筛选,确定该项目的环评主要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评价、地表水评

21、价、环境空气评价、声环境评价等,在施工期的评价重点是噪声、生态环境影响,营运期的评价重点是声环境评价和大气环境评价。1.4.3评价因子筛选根据工程建设和运行的特点,在对拟建工程沿线踏勘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地区环境功能及各环境因子的重要性和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在工程环境影响分析的基础上,从环境要素方面进行环境因子的识别与筛选,本工程评价因子筛选结果详见表1-3。表1-3 评价因子筛选结果类 型评价内容评价因子社会环境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工程建设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居民生活质量居民健康安全基础设施路网交通生态动植物影响植被破坏、动物栖息地水土流失水土流失量土壤类型占地类型声现状评价等效A声级施工期评价

22、等效A声级运行期评价等效A声级气现状评价SO2、NO2、PM10施工期评价PM10、沥青烟运行期评价CO、NO2、THC水现状评价PH、CODcr、BOD5、SS、石油类施工期评价CODcr、SS、石油类运行期评价SS、石油类1.5评价内容及工作重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011、HJ2.2-2008,HJ/T 2.3-1993,HJ2.4-2009、HJ19-2011)推荐的评价工作方案及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确定本次评价以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对环境空气、声环境为评价重点,兼顾对公众参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分析。1.6 外环境关系及环境保护目标1.6.1污染

23、控制目标(1)控制施工占地范围,降低由于施工而造成的植被破坏及水土流失,控制施工期的废气、噪声、废水的产生和排放;控制噪声排放,确保污染源达标排放;(2)地表水体水质不因本工程的建设而改变其使用功能,确保不改变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的要求;(3)大气环境功能不因本工程的建设而改变,确保不改变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4)区域声学环境不因项目的噪声而明显改变。1.6.2主要保护的目标地表水环境:项目区域内的地表水体为牛安溪、越溪河、岷江,本项目施工期路基工程扰动地面加大水土流失,地表径流将汇入牛安溪、越溪河、岷江,且项目运营期雨水经

24、项目内管网收集后雨水汇入岷江,因此项目水环境保护目标为牛安溪、越溪河、岷江,使其水质和水体功能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发生变化,应使其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的要求。环境空气: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应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声学环境:施工场地周缘200m,道路两侧200m范围及声环境敏感点等噪声敏感区,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应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2类、4a标准要求。生态环境:防止对周围土壤和现有土质结构产生破坏性影响,保持和保护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生态环境状况。目前项目周边为散居农户、学校等敏感点。表1-

25、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类别环境保护目标位置距道路中心线距离备注保护级别序号保护目标地表水环境1牛安溪评价河段,道路跨越牛安溪处上游500m至下游1500m范围;K3+905地表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岷江,道路沿线地表径流汇入岷江段及其下游500m范围道路沿线南侧500m地表水体-大气、噪声1王场村农户10户,40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2+926-K3+625道路北侧70-200m散居农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其中道路两侧3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

26、6-2008)4a类标准;道路两侧35m范围以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2王场村农户10户,40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4-K4+625道路北侧50-200m散居农户3王场村农户8户,32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4+625-K5+225道路北侧35-200m散居农户4王场村农户31户,124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5+225-K5+775道路北侧35-200m农户聚居区5庄子村农户8户,36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6+050-K6+400道路北侧65-200m散居农户6庄子村农户19户,76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6+400-K6+800道路北侧

27、55-200m散居农户7凉坝村农户11户,44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2+926-K3+300道路南侧95-200m散居农户8王场村农户5户,20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3+300-K3+900道路南侧48-200m散居农户9王场村农户15户,60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3+900-K4+625道路南侧28-200m散居农户10王场村农户27户,108.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4+625-K5+225道路南侧33-200m农户聚居区11王场村农户9户,36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5+225-K5+600道路南侧50-200m散居农户12王场村农户10户,40人(砖混结构,层

28、高23层)K5+600-K5+950道路南侧40-200m散居农户13庄子村农户11户,44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5+950-K6+400道路南侧40-200m散居农户14庄子村农户34户,136人(砖混结构,层高23层)K6+400-K6+800道路南侧50-200m散居农户生态1、保护路基边坡、沿线的自然植被;2、新建绿化带进行植被恢复1.7评价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时段1.7.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011、HJ2.2-2008,HJ/T 2.3-1993,HJ2.4-2009、HJ19-2011)的要求,对本评价工作进行等级划分。1.7.1.

29、1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为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二期),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本工程的污水主要来自施工期的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的路面径流污水。其中,施工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主要含CODCr、NH3-N和SS,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类。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可以循环使用,施工人员施工营地内修建活动板房,环评要求营地建设化粪池进行生活污水的收集,并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实施后,废水为路面径流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污水中污染物的组成较为单一且不含有毒有害物质,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根据HJ/T2.3-19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影响的等级划分原

30、则,确定本工程的地表水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评价。1.7.1.2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过程引起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施工产生的沥青烟等;营运期的废气源主要为汽车尾气。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过程引起的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施工产生的沥青烟等,以扬尘产生时间最长,影响最大。但是影响区域有限,主要集中在施工场地附近约200m范围之内,合理安排施工营地位置,远离环境敏感点,优化施工管理,可以将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施工期大气污染是一个时间性的过程,施工结束后,污染将慢慢消失。根据上述对项目的初步分析,确定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PM

31、10。式中: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对于没有小时浓度限值的污染物,可取日平均浓度限值的三倍值;对该标准中未包含的污染物,可参照TJ36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的一次浓度限值。如已有地方标准,应选用地方标准中的相应值。对某些上述标准中都未含的污染物,可参照国外有关标准选用,但应作出说明,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经初步估算并类比同类项目可知,可吸入颗粒物Pi的计算结果10%。因此确定本项目施

32、工期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三级。营运期营运期的废气源主要为汽车尾气。从营运期分析,随着公路的完善,建设路段车流量会逐步增加,从而导致汽车尾气的排放和扬尘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这种增量影响区域主要集中在公路两侧200m范围内,由于区域扩散条件较好,公路两旁进行合适的绿化,汽车尾气及扬尘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带来明显的不利影响。根据HJ2.2-2008可知,“对于以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城市道路为主的新建、扩建项目,应考虑交通线源对道路两侧的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因此,本项目运营期大气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二级。1.7.1.3 声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建成后主要是车辆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33、本项目位于坝村坝组、太平组、农场组,项目周边主要以农田和散居农户为主,区域声环境等级为2类区域,但项目建成前后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超过5dB(A),故本环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确定本项目声环境评价工作等级为一级。1.7.1.4 生态环境评价等级划分本项目位于王场村、永康村,区域内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无珍稀动植物分布,无生态敏感保护目标。但本项目施工过程中场地平整、开挖等工序将破坏原有地表结构和形态,导致水土流失加剧,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但影响有限。本项目完成后,绿化工程对区域生态环境有改善作用。表1-5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影响区域生态敏感区面

34、积20Km2或长度100Km面积 2Km220 Km2或长度50 Km100Km面积20Km2或长度50Km特殊生态敏感区一级一级一级重要生态敏感区一级二级三级一般区域二级三级三级本工程全长约3.874km,总长度50km,且本项目属于一般区域,不属于生态敏感区,因此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HJ 19-2011)中的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要求,本项目生态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1.7.1.5地下水评价等级划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项目属于类建设项目,本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中等,场地的含水层不易污染,建设场地的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污水排放量小,且水

35、质较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本项目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1.7.2评价范围评价范围见表1-6。表1-6 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范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跨越牛安溪处上游100m,下游1500m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声环境影响评价施工场地周缘200m;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生态环境影响评价道路中轴线两侧300m区域,同时包括临时施工场地环境风险评价道路中心线两侧200m范围1.7.3 评价时段本项目为新建项目,评价时段主要为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1.8 评价标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011、HJ2.2-20

36、08,HJ/T 2.3-1993,HJ2.4-2009、HJ19-2011)和本项目的特点,确定本项目执行如下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1.8.1 环境质量标准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表1-7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指标标准值依据pH69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水域标准CODcr20mg/LBOD54 mg/LDO5 mg/LNH3-N1.0 mg/L石油类0.05 mg/L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表1-8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污染物各项污染物的浓度限值(g/m3)依据1小时平均日平均年平均SO250015060环境空

37、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2008040CO104O3200160(日最大8小时平均)TSP15070PM2.575353、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和4a类。道路两侧红线35 m以外及评价范围内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其室外昼间按60 dB(A),夜间按50 dB(A)执行。道路两侧红线35m以内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室外昼间按70 dB(A),夜间按55 dB(A)执行。表1-9 声环境质量标准标准值(Leq:dB(A))依据昼间夜间60

38、50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7055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1.8.2 污染物排放标准1、本项目施工废水禁止排放。工人生活污水依托农户旱厕或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农灌。运营期产生的径流经排水沟排入自然排水系统中。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和表4中一级标准,标准值见表1-10。 表1-1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 单位:mg/L序号污染物一级标准1pH692CODCr1003BOD5204SS705NH3-N156石油类52、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沥青烟,均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

39、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道路扬尘、汽车尾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二级标准。表1-11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高度(m)二级监控点浓度(mg/m3)颗粒物120153.5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SO2550152.60.4NO2240150.770.12沥青烟75(建筑搅拌)150.18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3、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13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

40、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LAeq:dB)昼间夜间70551.9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道路建设工程,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第一类鼓励类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4、城市道路及智能交通体系建设因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屏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关于王场产业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屏发改发2014174号),同意开展项目建设。综上,本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1.10用地合法性分析本项目技术标准为城市主干道,项目永久占地面积为457.19亩(30.48hm2),临时占地面积3

41、0亩(2.0hm2)。根据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岷江北部新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项目建设环境评审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函”中显示,该项目(一期、二期)拟用地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占地面积38.43hm2,其中21.28 hm2在已经上报的金沙江向家坝水电站移民工程项目229.94 hm2范围内,17.15 hm2土地中,有14.96 hm2复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另外2.19 hm2公顷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未报批的土地,可按照城市批次方式提供用地红线给屏山县国土资源局,经县政府同意后,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批准后,按城市批次报批用地方式进行报批。由此可知,本项目土利用合法。1.11 规划符

42、合性及选址合理性分析1.11.1规划符合性分析(1)与屏山县城市道路总体规划的符合性本项目为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二期)。王场工业园区江北大道起点位于屏山新县城在建岷江桥头与大塔至屏山道路连接处,沿线经新发乡凉坝村、王场村、庄子村止于永康村,全长6800m,一期工程K0+000-K2+926.39为城市拓展区道路,长3.87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60m;二期工程K2+926.39-K6+800为产业区道路,长3.874公里,规划红线宽度为42m。根据宜宾市屏山县城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可知,屏山县城城市道路交通规划目标为:结合区域交通发展环境、城市交通发展特征和趋势,针对

43、中心城区带型组团城市的空间结构形态和山地城市的建设环境条件,提出城市道路交通发展目标:构建与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相适应、与城市土地利用相协调,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衔接顺畅、组织有序、安全可靠的道路交通网络。道路网规划布局:“三横两纵”骨架路网体系新中心城区规划布局 5 条组团间联系主干路,构建与山地带型组团城市形态和交通特征相吻合的“三横两纵”骨架路网。“三横”骨架路网:石盘-丁发主干路、蒋坝-宋家坝主干道、凉坝-庄子主干道。“两纵”骨架路网:乐宜高速连接线及其南延伸线、庄子-丁发连接线。本项目属于“三横”骨架路网中的凉坝-庄子主干道中的西段,因此符合区域道路规划。图1-1 屏山新县城综合交通枢纽

44、规划图1.11.2备选方案拟定及方案比选该项目道路严格按照规划实施,本报告不需要进行方案比选。1.11.3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选线合理性分析屏山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筹建王场产业园江北大道道路管网工程,全长约6.8公里,路线起点位于屏山新县城在建岷江桥头与大塔至屏山道路连接处,沿线经新发乡凉坝村、王场村、庄子村止于永康村。其中二期工程K2+926.39-K6+800为园区道路,长3.874公里。规划部门出具的同意项目建设的文件屏山县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出具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屏住管201537号)及规划建设用地红线图;同时,该局就本项目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表明该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项目占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关系根据屏山县国土资源局出具的“关于岷江北部新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项目建设环境评审提供相关资料的复函”中显示,该项目(一期、二期)拟用地范围不占用基本农田。项目选线与风景名胜区的关系根据屏山县旅游局出具的关于回复岷江北部新区江北大道道路管网项目建设评审提供相关资料的函可知,经该局确认,该项目占地范围及沿线(500m范围内)无重要景观资源、风景名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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