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东、中、西宋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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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Henan Lans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LTD.胶州市东、中、西宋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建设单位: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四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论1-11.1 项目建设的意义1-11.2 编制依据1-21.3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51.4 评价工作等级1-61.5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筛选1-71.6 评价标准及评价时段1-101.7 评价内容、范围及评价重点1-131.8 环境保护目标1-14第二章 工程分析2-1

2、2.1 工程概况2-12.2 路线选择合理性分析2-52.3 工程建设方案及主要技术标准2-52.4 工程用地及拆迁2-212.5 取(弃)土场及施工场地的选择2-212.6 工程环境影响因素及环境影响分析2-212.7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2-282.8 与鲁环发2007131号文的符合性分析2-282.9 与鲁环函【2012】263号文符合性2-30第三章 区域环境概论3-13.1 项目对社会环境影响3-13.2 胶州市概况与发展规划3-13.3 自然环境3-4第四章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4-14.1 地表水环境现状评价4-14.2 环境空气现状评价4-14.3 环境噪声现状评价4-44.4 生

3、态环境现状调查4-6第五章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5-15.1 社会环境影响评述5-15.2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5-45.3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5-55.4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5-75.5 环境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5-155.6 景观影响分析评价5-215.7 环境风险分析与评价5-215.8社会稳定风险分析5-24第六章 水土流失影响预测与防治措施6-16.1 水土流失评价目的6-16.2 水土流失评价范围及标准6-16.3 项目区自然概况6-16.4 水土流失影响预测6-26.5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6-4第七章 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技术经济论证7-17.1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7-17.2 营

4、运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建议7-6第八章 公众参与8-18.1 公众参与的目的及内容8-18.2 公众调查的方式8-18.3 调查方式、范围及内容8-98.4 调查结果8-108.5 公众参与结论8-14第九章 社会经济环境损益分析9-19.1 社会效益分析9-19.2 环境效益分析9-1十章 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10-110.1 环境保护管理计划10-110.2 环境监测计划10-310.3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内容10-4第十一章 评价结论11-111.1 工程概况11-111.2 产业、环保政策及规划符合性结论11-111.2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11-111.3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11-

5、211.4 水土流失影响预测及防治方案11-511.5 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11-611.6 公众参与11-611.7 社会经济环境损益分析11-711.8 总评价结论11-711.9 建议11-7附图:图1-1:胶州西部控制性详细规划图1-2:水功能区划图图1-3:敏感目标分布图图1-4:胶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示意图图2-1:地理位置图图2-2:项目道路沿线土地利用现状图2-3:三宋规划图图4-1:监测布点图附件:附件一:委托书附件二: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胶州市东、中、西宋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附件三: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四:项目用地预审意见附件五: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前 言本

6、项目位于胶州市西部城区东宋、中宋、西宋住宅区,包括以下三条道路:东宋路自兰州西路至寺门首路;中宋路自兰州西路至寺门首路;西宋路自泰州路至东宋路。道路总长度2498m,其中:车行道面积35226m2,人行道面积21117m2,安装路灯144套,交通标线2031m2,交通标志76个,交通信号灯65组,视频监控22套,行道树774株。项目敷设给水管道(DN150DN300)2518m,雨水管道(DN300DN1500)4818m,污水管道(DN300DN500)2628m,电力、电信管线(9-18200)5166m。以上工程均由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承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

7、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胶州市东、中、西宋路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依据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保部第2号令),本项目属于新建道路,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报告书的编制过程中,得到了胶州市环保局、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力协作和支持,在此一并表示感谢。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一四年五月第一章 总论1.1 项目建设的意义1.1.1 项目的建设是实施“西部新城”发展战略的需要 胶州西部新城作为胶州市整体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与少海新城、胶州湾产业

8、新区、胶州湾国际物流中心一道构成胶州市未来发展的四大引擎。胶州市计划在5年内将西部新城打造成以商贸流通为主体,以乐活人居为特色,集现代物流、市场交易、商业服务、酒店办公、乐居生活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城区。建成山东半岛物流集散地、胶州西部服务中心、生态宜居的示范居住社区。具体详见图1-1 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通过项目的建设,将极大地推动区域土地的开发,促进区域建设,从而完善了西部新城的合理布局,增强城区功能,为吸引外资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1.1.2 项目的建设是加快推进胶州市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在城市建设中,基础设施先行,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规划中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只有建好完善功能的市政基

9、础设施,才能有效带动西部新城的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吸引大批客商落户投资兴业,形成规模化发展。随着西部新城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必将彰显出西部新城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胶州西部城区的景观和市政公用设施不完善,城市道路不惯通,区域整体档次不高。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完善西部城区基础设施,促进商贸流通业和新兴零售业的发展,进一步增强胶州市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促进胶州市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1.1.3 项目的建设是促进西部城区建设的需要目前,西部城区主干道泰州路、柳州路改建已竣工通车,寺门首路、泸州路、梧州路已立项、正在建设中,大部分区域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等基础设施不完善。因此,为加快推进西部城区

10、建设,完善基础设施,青岛胶州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根据西部城区规划方案,提出实施东、中、西宋路工程。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增强胶州市的经济实力和竞争力。1.1.4 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满足城区建设需要目前,“三宋”片区正在开发建设中,东、中、西宋路作为西部城区近期实施的城市支路与胶州市道路路网规划相吻合,通过东、中、西宋路与市区道路对接,加强了中心城区、西部城区的交通联系。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有效改善项目区居民出行、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的生活质量,而且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增强了为胶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提升胶州市的城市化水平,有利于促进大青岛建设目标的实现。综上所述

11、,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1.2 编制依据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3.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28日修订,2008年6月1日起施行);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7.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修订)(1999年)。1.2.2

12、部门规章1. 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1999107 号);2.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 号);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2008 年第2 号);4. 关于进一步规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200288 号);5. 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3 年第5 号);6. 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 号);7. 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05152 号);8.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

13、8 号);9. 关于加强公路规划和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07184 号);10.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870 号);11. 山东省实施办法(2001年06月01日);12.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3l号,2002年5月26日);13. 山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1年12月7日修订);14. 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00年12月01日);15.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的决定(2002年2月1日);16. 山东省实施办法(山东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2006年03月01日)

14、;17.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管理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660号,2006年7月10日);18.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539号文件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672号,2006年6月29日);19. 关于加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发2007108号);20.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号文);2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1155号,2011年12月31日);22.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等

15、二十五件地方性法规的的决定(2012年1月13日);23.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和山东省2013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规划一期(2013201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发201312号,2013年7月17日);24. 山东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年7月1日施行);25.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的通知(鲁环函2012263号);26. 山东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7.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2011年1月7日)。1.2.3 环评编制有关规范、导则1. 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

16、则大气环境HJ2.2-2008;3. 环境需要落实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T19-2011;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1993;6.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7. 地面交通噪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7号)。1.2.4 工程设计资料1. 胶州市东、中、西宋路工程项目建议书;2. 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3. 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1.2.5 相关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文件1. 山东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分区图;2. 青岛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3.

17、 青岛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修正);4. 胶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5. 胶州市西部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6. 胶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示意图。1.3 评价目的及评价原则1.3.1 评价目的通过对拟建道路沿线所涉及地区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调查,了解区域内自然和社会环境现状,论述道路建设的必要性和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通过工程分析,确定项目施工期与营运期各环节的污染源特征、主要污染物及其发生量;通过现状调查和必要监测,了解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特征和空气、噪声、地表水等主要环境要素的质量现状;通过对道路建设各个时期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确定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和

18、范围,根据拟建道路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和对策,使道路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至最小,达到道路建设和环境持续协调发展;通过对沿线水土流失情况现状调查,提出本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措施;通过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为项目的施工期、营运期环境管理以及沿线的经济发展、城镇建设及环保规划提供科学依据。1.3.2 评价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的法规、法令、标准及规范,力求做到工作深入、内容完备、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措施具体,使评价成果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遵照关于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若干意见(1988)环建字117号文精神,充分利用现有资料,避免重复工作,缩短评价周期;坚持有

19、针对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原则,对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及危害给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通过类比分析和实地考察,提出最可靠、最经济、操作性强的环境保护措施;坚持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换取经济的发展,做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1.4 评价工作等级1.4.1 环境空气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的规定,环境空气评价等级的确定应考虑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周围地形的复杂程度及评价区域应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等因素,本项目建设主要为城市支路,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沥青烟气、扬尘和营运期汽车排放的尾气,等标污染负荷10%,按导则

20、规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1.4.2 地表水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的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级别的划分,应根据拟建项目的污水排放量、污水水质的复杂程度、受纳水体的规模及水体功能能要求等确定,本项目排放的污水为施工期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依托周围设施排至市政污水管道,地表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1.4.3 噪声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胶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示意图的规定,该项目性质为市政道路、所在区域属于2类声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变化约3 dB(A)5 dB(A),因此,本次噪声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21、1.4.4 生态环境按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GB03-2006)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占地面积为56343m2,沿线无重要和特殊生态敏感区,因此,本次评价生态评价等价为三级。1.4.5 环境风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规定,本项目属于市政道路建设,不存在重大危险源,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环境风险评价评级定为二级。1.5 环境影响要素识别和筛选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工程污染源和环境影响分析,按施工期和运营期进行环境影响识别。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以及与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的符合程

22、度,确定重要环境因素,进而确定评价重点。1.5.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1.5.1.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施工期对居民出行、土地利用、城市交通、城市景观及城市绿地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工程开辟施工场地、基础施工、材料设备和土方运输等施工活动将占用城市道路,增加城市道路的负荷,使城市交通受到较大干扰。施工作业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地表开挖和运输过程。施工中的挖掘机、重型装载机械及运输车辆等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影响周围居民区等敏感点。施工中施工场地中产生的挖方、水沟淤泥、废弃砖石等,本工程不设置生活营地,因此无生活垃圾的影响,上述固废如果处置不当,在降雨期间将会造成新增水土流失,影

23、响施工区的环境。施工过程中的生产作业废水,尤其是雨季冲刷堆渣池和泥浆池产生的泥浆废水,以及施工人员驻地排放的生活污水,都会对周围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此外,东宋路原有污水管道将进行移除,管道内污水如果不进行收集,将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1.5.1.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1)生态环境影响对城市景观、绿地的影响。2)环境空气影响汽车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燃料系统挥发和排气管的排放,主要有NO2、CO、SO2。3)声环境影响营运期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道路上行驶的汽车噪声,声环境影响即上述污染源对道路沿线敏感点的影响。4)地表水环境影响道路路面污染物因雨水径流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根据环境污染分析及沿线的区域环

24、境状况,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要素进行识别,结果见表1-1。表1-1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表时段序号环节影响原因和现象影响环境要素施工期1土石方工程水土流失,农田、植被破坏生态环境水沟淤泥、废弃土方、砖石空气、生态机械挖掘线路、管网东宋路原有污水管道移除水环境2路基和路面工程地表雨水径流水环境扬尘、废气空气、生态噪声、振动声环境3材料运输、堆放扬尘、废气、噪声空气、声环境4施工营地、场地沥青烟气,生活废水、垃圾,建筑垃圾空气、地表水运行期1车辆行驶噪声、振动声环境扬尘、废气空气2路 线土地质量、分隔、阻碍交通社会经济、生态环境路线造型景观、美学地表径流地表水3道路联网交通运输缓解交通、旅游业开发地区经济

25、发展人民生活变化、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社会经济变化4事 故交通事故时危险物质的泄漏、爆炸等环境风险1.5.2 环境要素的分类和筛选 通过在对拟建工程沿线现场踏勘的基础上,根据拟建项目沿线具体情况,结合环境状况、工程性质,对拟建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进行筛选,筛选结果见表1-2。表1-2 环境影响因素的筛选 施工行为环境资源前 期施 工 期运 营 期 占地拆迁安置取弃土(渣)路基路面材料运输机械作业运输行驶绿化复垦桥涵边沟社会发展就业劳务经济旅游农业水利土地利用物质资源土质地面水文地面水质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陆地植被陆栖动物生活质量声学环境空气质量居住美学说明: 长期短期影响;涂黑白:不利有利影响;空白:无

26、相互作用。 1.5.3 评价因子的选择 根据环境影响因素的筛选结果确定评价因子,具体见表1-3。表1-3 评价因子类型评价内容评价因子社会社会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路线走向与社会发展关系居民生活质量居民收入、文化教育、卫生、娱乐基础设施给排水、通讯、路网生态土壤(现状评价)土壤类型、分布植被生物量及生产力(现状评价)各种植被生物量野生动植物(现状评价)动植物种类及分布土地利用结构(现状评价)土地利用情况景观生态(现状评价)土地分类、面积占地占地类型、面积及生物量损失土壤侵蚀土壤侵蚀量空气现状评价NO2、PM10、SO2施工期评价TSP、沥青烟营运期预测评价CO、NO2噪声现状评价Leq(A)施工期

27、评价营运期预测评价水现状评价PH、CODcr、BOD5、SS、石油类、氨氮施工期评价SS、CODcr、BOD5、氨氮1.6 评价标准及评价时段1.6.1 评价标准1)地表水环境标准根据胶州市水功能区划(见图1-2 胶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周边的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施工期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周围设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等级标准要求。排入具体标准见表1-4。表1-4 地表水环境质量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 单位:mg/ L(pH值除外)污染项目污水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

28、准来源类 标准来源pH6.59.5CJ343-2010B等级要求6-9GB3838-2002CODcr50030BOD53506SS400-石油类200.5氨氮451.52)环境空气评价标准评价区为二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施工期扬尘、沥青烟执行GB16297-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具体标准见表1-5。营运期机动车尾气分别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 (GB18352.3-2005);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阶段(GB1691-2005)

29、。表1-5 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一览表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名称小时平均mg/m3日平均mg/m3标准来源PM10/0.15GB3095-2012二级标准NO20.20.08SO20.50.15排放标准(施工期)沥青烟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无组织排放存在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3)声环境评价标准根据2006年胶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施工期施工场地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城市区域环

30、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15190-94)的规定。详见图1-4 胶州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示意图。有关具体评价标准见表1-6。表1-6 施工场界和噪声标准一览表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场界昼间夜间类别昼间夜间70551554526050365554a70554)施工期施工弃土、建筑垃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的要求进行处置。5)水土保持标准 水土流失以不改变现状土壤侵蚀类型为标准,土壤侵蚀类型划分标准见表1-7。表1-7

31、 土壤侵蚀类型划分标准类 型级 别侵蚀模数(t/km2.a)微度侵蚀(无明显侵蚀)500轻度侵蚀5002500中度侵蚀25005000强度侵蚀500015000极强度侵蚀800015000剧烈侵蚀15000 土壤侵蚀评价按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执行,水土保持及植被恢复满足表1-8各参数指标要求。表1-8 水土流失治理标准指标数值(%)扰动土地整治率90水土流失总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5拦渣率98林草覆盖率25植被恢复系数951.6.2 评价预测时段根据各段工程量、施工难度和交通量情况,建设项目的工期安排在2014年5月年开工,2015年5月竣工。本评价预测时段为:现状评

32、价(施工期:2014-2015年)和预测评价(营运期初期:2015年;营运期中期:2020年;营运远期:2028年)。1.7 评价内容、范围及评价重点1.7.1 评价内容、范围根据道路建设项目对沿线带状环境影响的特点,评价内容主要包括社会、生态、空气、噪声等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和影响分析;水土流失防治对策等。评价范围主要包括道路沿线所在区域及其周边,以及项目建设可能给环境带来影响的区域。1)社会环境影响评述评述路线走向与沿线社会发展的关系,对沿线经由的城市、乡镇及村屯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等情况进行现状调查。评述范围为拟建项目直接影响的区域。2)空气环境对沿线环境空气质量进行现状监测及评价,预

33、测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周围环境影响及道路运行后汽车排放的污染物对沿线环境的影响。环境空气的评价范围为施工场地及拟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3)噪声环境对沿线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及评价,预测不同时期不同时段对沿线声环境的影响,主要预测点位为噪声敏感点。评价范围为拟建道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范围内。4)地表水环境本项目评价范围为路中心线两侧各200m 范围内,本项目未跨越地表水体。5)生态环境对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进行现状调查,包括土地资源利用情况、植被现状等,生态环境评价范围原则为道路用地界外两侧100m内,长度2498m,共24.98hm2的带形区域内,同时包括工程各施工路段的施工场及

34、临时便道周围。6)固体废弃物主要分析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的种类和数量。评价范围为施工场地周围。1.7.2 评价重点根据本项目的建设规模、拟建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及环境特征,评价重点主要为在工程分析和现状评价的基础上,对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扬尘、生态影响及水土流失影响进行分析和论证,提出切实可行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1.8 环境保护目标1.8.1 空气环境施工期严格控制沥青烟、扬尘的排放,使其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营运期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保护沿线区域的空气环境质量。1.8.2 地表水环境严格控制施工期生产、生活废水向地表水排放。1.8.3 噪声环境以人群为主,特别注意保护道路

35、两侧200m范围内学校、50户以上的村屯等需要特别安静和人群相对集中的地方,噪声敏感保护目标见表1-9。表1-9 道路沿线环境保护目标情况序号道路名称保护目标方位第一排建筑与道路红线最近距离受影响人口数备注性质级别1东宋路东宋住宅区西20m4000空气、噪声敏感点小区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2西湖丽景东20m30003振华中学(西湖中学)西15 m1000中学4中宋路西宋社区西15m1000空气、噪声敏感点小区5中宋社区东6西宋路三宋社区北、南15m20000空气、噪声敏感点小区1.8.4 生态环境保护拟建道路两侧的自然生态和农业生态环境,防止沿线施工

36、产生的水土流失,保证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第二章 工程分析2.1 工程概况2.1.1 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胶州西部城区“三宋”改造片区内,道路总长度为2498m。西宋路为东西走向,东起东宋路,西至泰州路,长约1152m;中宋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兰州西路,南至寺门首路,长约672m;东宋路为南北走向,北起兰州西路,南至寺门首路,长约674m。具体地理位置详见图2-1。2.1.2 工程性质及工程名称工程性质:新建工程名称:胶州市东、中、西宋路工程项目。2.1.3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道路建设、给排水、绿化、亮化等工程(不包括桥梁工程)。2.1.4 项目及其沿线规划情况2.1.4.1 本项目道路规划

37、本项目共建设道路3条,总长度2498m,其中:车行道面积35226m2,人行道面积21117m2,安装路灯144套,交通标线2031m2,交通标志76个,交通信号灯65组,视频监控22套,行道树774株。项目敷设给水管道(DN150DN300)2518m,雨水管道(DN300DN1500)4818m,污水管道(DN300DN500)2628m,电力、电信管线(9-18200)5166m。表2-1 道路工程统计表项目名称道路红线(m)道路等级路面宽度(m)行车道宽度(m)车道数人行道宽度(m)长度(m)东宋路22城市支路2214442674中宋路222214442672西宋路2222144421

38、152合 计2498表2-2 项目材料消耗一览表材料单位消耗量备注路缘石m5653外购树池石、界石m8540外购标志牌个76外购信号灯组65外购监控摄像机台22外购电缆m6644外购填土m366842外购沥青砼m33522.6外购人行道透水地砖m218316外购行道树株774外购2.1.5 投资规模与施工进度项目总投资6898.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245.7万元,其他费用596.4万元,预备费用292.1万元,土地费用764万元。资金筹措:银行贷款6000万元,自有资金898.2万元。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2014年5月-2015年5月)。2.1.6 本项目道路现状及周边环境现状2.1.6

39、.1 本项目道路现状本项目道路为新建,位于胶州市西部城区“三宋”改造片区内,“三宋”片区包括东宋、中宋、西宋三个村庄及周边部分企业和商业网点,“三宋”社区建设作为西部城区建设重要起爆点,规划以高端住宅小区为主,辅以商业网点,总建筑面积约160万m2,目前“三宋”社区建设正在进行中,本项目现状为建设用地。东宋路现状该路局部路段路基下沉,路面坑洼不平,无人行道,缺少亮化设施和雨、污管线。西宋路现状该路段部分区域为“三宋”社区的施工便道,其余区域待建设用地。中宋路现状该路段部分区域为“三宋”社区的施工便道,其余区域待建设用地。2.1.6.2项目道路沿线用地现况 项目位于“三宋”社区范围内,道路沿线土

40、地为居住用地,土地利用现状见图2-2。2.1.7 拟建道路预测交通量本项目道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在一个地块内,交错纠结,可以认为交通量基本趋同一致。根据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三宋”社区规划(详见图2-3 “三宋”社区规划图)可知,项目主要是为“三宋”社区配套的市政道路,车辆主要来自于”三宋”社区内部,根据胶州市西部城区宋戈庄片区A、E地块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中泰州路(本项目西侧主干道)实测交通流量为380辆/h,另外根据胶州市兰州西路(护城河-柳州路)综合改造、西部城区柳州路(兰州西路-南外环路)、梧州路(兰州西路-香港路)、寺门首路(护城河-柳州路)、泸州路(护城河-柳州路)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中

41、兰州西路(本项目北侧主干道)实测交通量为420辆/h,由于本项目道路车流全部来自上述两条道路(泰州路、兰州西路),因此本评价考虑上述两条道路30%的车流汇入本项目道路,即240辆/h。考虑到上述两条道路紧邻本项目道路,且均属于城市主干道,本项目道路主要为“三宋社区”小区内居民提供交通服务,道路两侧主要为小型商业网点,不涉及大型物流行业,因此大型车、中型车比例相应减小,主要以小型车为主,小型车、中型车昼间系数(%)为4:1,综合考虑上述因素,确定本道路的交通量,见表2-3所示:表2-3 交通量预测结果 小型车标准 辆/小时名称预测年份日平均车流量(辆/h)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昼间夜间昼间夜间昼间夜间东宋路(兰州西路-寺门首路)201524048102212020350701533220284208420443中宋路(兰州西路-寺门首路)201524048102212020350701533220284208420443西宋路(泰州路-东宋路)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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