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再生胶治理措施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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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章 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及总量控制分析6.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评价项目废气主要包括再生胶、阻燃输送带、橡胶和钢丝绳芯输送带生产废气三大部分,按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工业粉尘类、烟气类、含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类。其中,烟气类中的燃气导热油炉和燃气锅炉烟气均可经15m高排气筒直接达标排放,因此该类废气主要分析阻燃输送带车间塑化烟气的污染防治措施。6.1.1 工业粉尘类工程生产过程中涉及大量粉状物料,因此生产、投料时将产生粉尘,这些粉尘中主要成份为胶粉、炭黑和配合剂(助剂),即项目半成品和原料的主要组成部分,均属于一般工业粉尘。这些粉尘包括再生胶胶粉制作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G1-1、G2-1)、阻燃输送带

2、浸胶贴面车间投料平台粉尘(G1-5)、密炼压延车间炭黑贮仓粉尘(G2-6)和混炼投料粉尘(G2-7),建设方拟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对其进行处理。袋式除尘器的工作原理是用纤维编制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布,含尘气体单向通过滤布,尘粒在绕过滤布纤维时因惯性力作用与纤维碰撞而被拦截;细微的尘粒则受气体分子冲击 (布朗运动)不断改变运动方向,由于纤维间的空隙小于气体分子布朗运动的自由路径,尘粒便与纤维碰撞而被分离出来;足够多的尘粒堆积在滤布纤维表面,形成滤饼 (或称滤床),这种滤饼又通过上述筛滤等机理,得以捕集更细的尘粒。尘粒留在上游或滤布的含尘气体侧,而干净气体通过滤布到下游或干净气体侧;当尘粒沉积到一定程

3、度后,借助气力或机械方法,将尘粒从滤布上除去,收集并输走。袋式除尘器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工业粉尘的处理中,其最大的优点是除尘效率高、附属设备少、技术要求低。大量的工程实例表明,袋式除尘器对各种粉尘的除尘效率均在99%以上,对水泥、炭黑等微米和纳米级的超细颗粒物处理效率在99.5%以上,甚至可达99.99%,运行稳定可靠,本次评价保守起见均取低值。再生胶胶粉制作车间产生的含尘废气(G1-1、G2-1)和阻燃输送带生产车间投料平台粉尘(G1-5)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均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4二级标准(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0mg/m3,1

4、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的限值要求;炭黑贮仓粉尘(G2-6)和混炼投料粉尘(G2-7)可以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标准(颗粒物12mg/m3,基准排气量2000m3/t胶)的限值要求,均实现达标排放(见表2.2-3、2.3-2),且不产生二次污染,建设方拟采取的治理措施可行。本工程袋式除尘系统共设置5套,总投资约需90万元。6.1.2 烟气类(阻燃输送带塑化烟气)阻燃输送带生产时塑化工段在电加热塑化箱内进行,温度在149177之间,在此过程中增塑剂等配合剂将因高温挥发形成含非甲烷总烃的油雾状气溶胶烟雾,颗粒物浓度为347mg/m3,其中含非

5、甲烷总烃浓度为139mg/m3。由于该部分烟气中携带有粘结性雾滴,因此不宜采用袋式除尘器处理。根据现场调查,建设方已委托无锡荣达化工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设置安装了一套LZD型静电净化装置处理该部分废气,设计处理效率不低于90%。其工作原理为:净化装置的放电极和收尘极施加高压电形成不均匀电场,在放电极周围强电场作用下空气会产生自持性电离,当增塑剂烟雾进入电场时电场中的大量离子会附着增塑剂小雾滴上,使其成为带电粒子,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向两极移动,最终吸附在极板上,达到净化目的。根据设计方提供的资料,该装置已在松江塑料制品厂、上海芬钠输送带等20多个企业安装运行,根据松江县环境监测站对松江塑料制品厂增塑剂

6、废气治理验收监测,其净化效率为93.78%。本次评价取设计最低处理效率90%,则经处理后,塑化烟气烟尘排放量为0.417kg/h、排放浓度为34.7mg/m3,其中含非甲烷总烃0.167kg/h(13.9mg/m3),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颗粒物3.5kg/h、非甲烷总烃10kg/h)的要求,达标排放。项目安装的LZD型静电净化装置投资约30万元。6.1.3 含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废气这些废气包括再生胶脱硫罐泄压、出料和冷却废气(G1-2、G2-2)、再生胶炼胶废气(G1-3、G2-3)

7、、密炼压延车间炼胶烟气(G2-5)和硫化车间硫化废气(G2-8),建设方拟采用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其中脱硫罐泄压尾气需进行预处理。根据再生胶废气中的有机物GC/MS分析(广西化工研究所),泄压排气及出料、冷却废气中含有大量的水蒸汽、胶粉颗粒、有机物以及低浓度含硫物(主要为硫化氢)。其中的有机物以烃类为主,如烯烃、烷烃、炔烃等,另外还含有各种杂环酯类,成分复杂,但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大的主要是各种烃类,在污染物统计分析时一般以非甲烷总烃计。硫化氢有一种特殊的臭鸡蛋味,会损伤人的嗅觉,使人感到不愉快。再生胶脱硫罐泄压排气预处理采用无压冷凝(胶粉回收+冷凝+喷射吸收)工艺

8、,主要针对泄压排气中含有的水蒸汽、少量胶粉和其他污染物,回收胶粉及余热量,并降低后续处理负荷。其处理过程为:脱硫罐泄压排放的高温尾气首先采用重力离心方式分离出气体中夹带的胶粉,之后进入多级冷凝装置,在此过程中,绝大部分的水蒸气和污染物被冷凝下来,送污水处理装置处理;从多级冷凝装置出来的少量不凝尾气再进入喷射吸收器,采用水力喷射抽吸,进一步去除不凝气中的污染物,同时使系统在负压状态下运行,保证脱硫罐排汽彻底。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对有机废气和硫化氢废气,常用的处理方法一般有焚烧(或催化燃烧)、吸收、吸附等。焚烧(催化燃烧)主要针对风量小、高浓度的稳定排气,且能耗较高,而本工程废气特

9、点是风量大、浓度低,因此不适用焚烧(或催化燃烧)法。建设方拟采取的处理方案属于吸收+吸附组合工艺,符合工程废气特点。(1)吸收工艺比选目前对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和硫化氢的吸收工艺主要分为液相吸收和生物吸收。生物吸收目前一般采用生物滤池的方式,生物滤池法需将收集到的废气先经过加湿处理,再通过长满微生物、湿润多孔的生物滤层,臭气物质被填料吸收,然后附着于生物填料上的微生物利用废气中的污染物作为能源,维持生命活动,并将其分解为 CO2、H2O 和其他无机盐类,从而使废气得以净化。该方案优点是运行处理成本低廉,可避免二次污染;缺点是投资占地大、菌种培养困难,且抗冲击能力较差,一旦发生事故性(高浓废气)

10、排放,将会使微生物大量死亡,短时间内几乎没有处理效果,重新培养菌种需要大量的调试时间,不利于环保部门监管。本项目使用的喷旋洗涤属于液相吸收法的一种,其原理是以水为吸收剂,通过气液两相接触后废气中有害组份溶于吸收剂中或与吸收剂形成粘膜以液滴形式排出,达到净化目的。根据吸收对象的水溶性程度,净化效率在1599%之间。由于该方法对含尘、含湿、含粘污物的废气可同时处理,因此可作为含复杂组份废气的预处理,符合工程橡胶制品废气相对复杂的特点;且有抗冲击能力强、投资小、占地少、运行监管方便等优点。因此综合分析,本项目采用喷旋洗涤工艺优于生物吸收工艺。(2)吸附工艺活性炭吸附工艺是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

11、)中推荐的常用有机废气和恶臭气体处理工艺。活性炭是一种由含碳材料活化处理的外观呈黑色,内部孔隙结构发达、比表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质碳素材料,由于其内部形成大量肉眼看不见的微孔,因而具有了很大的比表面积,1g活性炭材料中微孔的总内表面积可高达7002300m2,活性炭材料中有这些微孔及其表面的弱电力使得活性炭能“捕捉”各种有毒有害气体和杂质。根据三废处理工程技术手册(废气卷)可知,其对烃类等有机物和硫化氢等恶臭物质吸收效果较高,去除率在85%以上。由于活性炭吸附对低浓度气体仍具有很强的净化能力,可作为深度净化装置,符合工程废气气量大、浓度低的特点。根据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12、HJ 2026-2013),采用吸附法处理有机废气时,处理效率不得低于90%,可采用过滤、洗涤、冷凝、稀释等方式对废气进行预处理。建设方采用喷旋洗涤工艺对废气进行预处理,符合规范要求。本次评价对上述措施综合处理效率取90%,则经处理后,再生胶脱硫罐泄压、出料和冷却废气(G1-2、G2-2)、再生胶炼胶废气(G1-3、G2-3)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均可以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2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等效为3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76kg/h)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

13、2限值要求;密炼压延车间炼胶烟气(G2-5)和硫化车间硫化废气(G2-8)经25m高排气筒排放,均可以满足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非甲烷总烃10mg/m3,基准废气量2000m3/t胶)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实现达标排放,建设方拟采用的治理措施可行。本工程脱硫罐泄压排气预处理装置共设置8套、喷璇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共设置20套,总投资约需560万元。再生胶炼胶系统集气装置及管道组合示意见附图六。6.1.4 排气筒高度及内径合理性分析依据GB/T13201-91的要求,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流速Vs不得小于按下式计算出的风速Vc的1.5倍

14、。式中,排气筒出口高度处多年平均风速,15m处为2.23m/s、25m处为2.41m/s;K韦伯斜率;()函数,=1+1/K。计算结果见表6.1-1。表6.1-1 排气筒出口流速、Vc及1.5Vc污染源排气筒高度(m)烟气出口流速(m/s)Vc(m/s)1.5Vc(m/s)胶粉制作车间含尘废气1529.484.827.23阻燃输送带车间塑化烟气1511.78脱硫再生烟气2519.585.127.68再生胶炼胶烟气2510.57密炼压延车间炼胶烟气2511.07硫化废气2519.86由表6.1-1可以看出,本工程各排气筒出口处烟气流速均能满足大于1.5Vc的要求,各排气筒高度及内径是合理的。6.

15、1.5 无组织排放废气项目炼胶脱硫车间、密炼压延车间和硫化车间部分废气需设置集气罩收集并处理后以有组织形式排放,其集气效率按90%计,则其余10%形成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和硫化氢。为尽可能减少无组织排放,建议对集气系统(集气罩、管道)定期检查,对损坏和泄露设备及时进行更换。6.2 废水治理措施评价6.2.1 废水特点及排放要求(1)工程废水特点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循环冷却系统采用软化水,因此废水主要包括脱硫罐冷凝水(20m3/d)、废气洗涤装置废水(112m3/d)、软化废水(27m3/d)以及生活污水(32m3/d)。其中软化废水为清下水,可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因此需处理的废水包

16、括生产性废水(脱硫罐冷凝水、废气洗涤装置废水)和生活污水两大部分。根据分析,生产性废水有以下特点:废水量较小且污染物浓度相对较低;废水中污染物主要来自工艺废气中携带的少量胶粉颗粒和苯类、烷烃、烯烃、醇类、酯类等有机物,这些物质以油污颗粒状态存在于废水中,属低浓度含油废水。(2)回用和排放要求根据叶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意见(叶环函201349号,见附件4),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生产废水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间接排放限值,即pH69、COD300mg/L、BOD

17、5 80mg/L、SS150mg/L、NH3-N30mg/L、石油类10mg/L。根据上述特点,项目生活污水可直接排放;结合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及清污、污污分流原则,生产性废水宜采用隔油+气浮处理工艺;同时从污染物减排和节能降耗等清洁生产方面考虑,尽可能回用于生产。6.2.2 废水治理措施评价6.1.2.1 生产性废水处理建设方已委托焦作市科元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污水处理进行工程设计,目前正在进行施工。评价将根据项目生产性废水特点及区域环境管理要求,从技术和经济角度分析该污水处理方案,提出采纳或调整建议。(1)建设方的污水处理方案评价根据调查,目前厂内正在建设

18、一套气浮+过滤污水处理装置,设计处理规模为240m3/d,其处理工艺流程如下:l 溶气气浮废气洗涤装置中的水多次循环使用后油污含量逐渐增大,其定期排水和脱硫罐泄压冷凝水一起进入调节池,调节后经污水泵投加药剂后送至溶气气浮系统处理。溶气气浮是向水体中溶入大量空气,减压后形成大量细微气泡,使废水中的油污、悬浮颗粒等污染物质粘附在气泡上,随气泡一起上浮到水面,形成水-气-油粒三相混合体泡沫,使其密度小于水而一起浮升到水面,通过收集泡沫或浮渣达到分离杂质、净化废水的目的。设计方案采用目前常用的部分回流加压溶气气浮工艺,同时投加混凝剂,根据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去除效率在90%以上,可使出水石

19、油类20mg/L。l 砂滤气浮系统出水拟采用过滤法处理。过滤法指使悬浮颗粒受到一定的限制,当污水流动时将悬浮颗粒抛弃的油水分离方法,具有出水水质好、投资少、无浮油等优点。常见的颗粒介质滤料有石英砂、无烟煤、玻璃纤维、高分子聚合物等。本次选用砂滤罐作为过滤设备,即将石英砂装填于密闭压力容器内,利用外加压力克服滤层阻力进行过滤,处理效率在20%以上,且过滤周期长、反冲洗次数少、行管理比较方便,砂滤罐反冲洗水通过管道返回调节池参与污水处理。砂滤后出水石油类5mg/L,存于回用水池,作为脱硫罐用水和废气洗涤装置补充水。建设方提出的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6-2。图6-2 建设方提出的污水处理流程图脱硫罐

20、泄压冷凝水废气洗涤装置排水调节池污水泵气浮系统砂滤罐回用投加药剂反冲水反冲洗水(2)评价提出的方案调整建议根据对建设方污水处理方案的分析,评价认为该方案抓住了工程生产废水属于低浓度含油废水的特点,符合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 580-2010)的基本要求。存在的主要问题为设计方未按照规范要求进行隔油预处理,使气浮工段的处理负荷相对较高,不利于出水水质稳定。根据含油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编制说明,评价建议在气浮系统前增加一级隔油,作为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前处理措施,以降低气浮工段的处理负荷,进一步优化出水水质,利于其全部回用。(3)废水回用可行性分析根据工程分析,脱硫罐泄压冷凝水主要污染物浓度

21、为COD300 mg/L、SS300 mg/L、石油类50mg/L,废气洗涤装置排水主要染物浓度为COD200 mg/L、SS200 mg/L、石油类30mg/L。采取调整后的治理措施处理后,COD和SS的去除率在90%以上,油的截留率在98%以上,出水COD30mg/L、SS30mg/L、石油类5mg/L,其回用方向仍为再生胶脱硫罐和废气洗涤装置。根据同类企业运行情况调查,脱硫罐和废气洗涤装置对补充水的要求均不高,本次方案的核心理念为对冷凝水和污染物浓度逐渐升高的洗涤装置循环水进行处理,将其中的不利因素(即污染物)大部分去除后,使排水可安全回用到原有用水处,生产和废气洗涤过程中累积的污染物不

22、断通过废水处理转移到气浮渣中,最终以对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固废形式排放(外委处置),符合当前减量化、无害化、稳定化的环保理念。综上所述,项目生产废水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可完全回用于再生胶生产及废气洗涤。6.1.2.2 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完成后,全厂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2m3/d,污染物浓度为COD280 mg/L、BOD5 150mg/L、SS250mg/L、氨氮25mg/L,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指标(COD400mg/L、BOD5 150 mg/L、SS300mg/L、氨氮35mg/L)要求,经污水管网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2)废

23、水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分析根据平顶山化工城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集聚区实行雨污分流制。规划近期在区内东北角建设一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8万m3/d,出水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沙河。集聚区内企业循环冷却排水直接排入沙河。根据集聚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见附件7),实际建设时,从保护沙河和企业入驻进度等方面考虑,将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由园区东北角调整至园区东南,并先期实施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3万m3/d,设计进水指标为COD400mg/L、BOD5 150 mg/L、SS300mg/L、氨氮35mg/L,采用“水解酸化+厌氧

24、+卡鲁塞尔氧化沟+消毒”工艺,出水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经关庙沟、灰河进入沙河。本项目厂址位于集聚区内,属于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收水范围内规划企业,因此在该污水处理厂建成后,项目经过处理后的污水从收水范围上可以进入该污水处理厂。根据集聚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见附件7),目前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和区内污水管网正在同步建设,预计2014年5月建成。本项目一期工程拟于2014年6月建成运行,因此从时间上可以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为COD280 mg/L、BOD5 150mg/L、SS250 mg/L、氨氮25mg/L,可以满足GB

25、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和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且全厂排水量95m3/d仅占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量的0.3,不会对其造成冲击。综上所述,从收水范围、处理规模、进水指标、建设时间等方面分析,项目废水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工程生产性废水处理措施投资约需30万元。6.3 噪声治理措施评价项目主要高噪声设备为各类风机和冷却塔,其噪声值在7590dB(A)之间,企业在安装各类风机等高噪声设备时一般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可降低设备声源值。(1)风机在运转时产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气体进出口辐射的空气动力性噪声(即气流噪声)、设备运行部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等,其中强度最高、影

26、响最大的则是空气动力性噪声,尤其进出气口产生的噪声最严重。通过在进气口安装阻抗复合消声器和对进排气管道作阻尼减振措施,这样对整体设备可降噪15dB(A)以上,使风机声源值由90dB(A)降至75dB(A)。根据现场调查,由于项目脱硫罐废气治理的4台引风机位于脱落炼胶车间外,距离西厂界仅17m,阻燃输送带浸胶车间塑化烟气处理的1台引风机位于该车间外,距离北厂界仅7m,相距较近,若仅采用基础减振+消声措施,仍将造成厂界夜间噪声超标,因此需采用更加严格的降噪措施。根据与建设方协商,评价建议上述风机建设时加盖风机房,该措施已在许多厂家实际应用,可有效降低其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行的。(2)冷却塔噪声主要

27、来自循环冷却水的流动冲刷。由于冷却塔一般体积较大,不易置于室内,因此,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在塔内水池表面放置一层缓冲、消能、减速的装置,改变落水的撞击特性,减少水流冲击噪声;同时主要通过距离衰减,即尽量将冷却塔远离厂界及敏感点,降低其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和风机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可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上述措施已在许多厂家实际应用,运行可靠,可有效降低其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行的。项目噪声治理投资估算为20万元。6.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评价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废物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副产物、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其处置方案见表6.4-1。表6.4-1

28、 固体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单位:t/a编 号污染物固废性质产生量治理措施S1-1、S2-1废钢丝副产物19300出售给钢铁回收企业S1-2、S2-2气浮渣危险废物40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S1-3、S2-3废活性炭危险废物130生产厂家回收S2-4边角料一般固废20回用于再生胶生产S1-4、S2-5废润滑油危险废物10生产厂家回收S1-5、S2-6生活垃圾一般固废120环卫部门清理为避免项目的固体废物储存过程对环境造成影响,评价建议企业在厂区内设置专门的固废存储区域,各类固废按其性质进行储存:废钢丝和边角料存于仓库;生活垃圾则利用厂内专门的垃圾收集装置,加强管理;各类型废物不得混存,并及时按

29、照规定回用或处置。废活性炭、气浮渣、废润滑油采用桶装后在厂内暂存,需设置专门危废临时堆场,该区域地面需水泥硬化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四周设置有围堰,应增加防风、防渗、防雨等设施,严格按照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执行,同时,设置专人管理,制定有关管理制度,记录固体废物产生、储存、处置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评价认为各固体废物的处置措施是可行的。项目危废临时堆场建设约需10万元。6.5 绿化美化及生态建设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将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等污染,加强厂区绿化可以保护周围环境质量和工人身心健康,另外还有美化环境、

30、清洁工厂、净化空气、降低噪声,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等作用。评价建议厂区四周种植对有机废气和粉尘具有较好吸附作用的树种,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区道路两旁设绿化带,绿化带内种植灌木、花草,如冬青、草坪等,对厂区粉尘及噪声有吸附作用;在厂区内的厂房周围及建筑物附近的空旷地带,全部种植草坪等;办公区主要种植四季花卉,起到美化厂区的作用。项目建成后全厂绿化面积约3000m2,投资约10万元。6.6 项目环保投资及验收指标 一期工程环保措施实施情况及整改建议见表6.6-1,全厂环保投资及验收指标见表6.6-2。表6.6-1 一期工程环保措施建设情况及整改建议一览表项目环保工程内容实施情况整改建议废气

31、治理胶粉制作一车间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配套15m高排气筒正在采购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脱硫炼胶一车间脱硫罐废气设置4套预处理装置+2套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2根25m高排气筒正在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炼胶烟气设置7套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4根25m高排气筒正在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导热油炉配套2根15m高排气筒正在采购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浸胶车间投料粉尘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配套15m高排气筒正在采购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塑化烟气设置1套静电净化装置+15m排气筒已建成/废水治理生产性废水设置1套隔油+气浮+砂滤处理装置后回用,设计处理规模240m3/d;正在安装气浮+砂滤处理装置后回用,设计

32、处理规模240m3/d;在气浮前增加隔油预处理,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噪声治理减振垫、消声设备、风机房随设备采购、安装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固废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已建成/危废暂存间正在设计主体工程同步建成风险防范200m3事故池已经建成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松焦油储罐区围堰正在施工消防器材、报警装置正在采购表6.6-2 项目全厂环保投资及验收一览表项目环保工程内容验收指标投资(万元)废气治理胶粉制作一、二车间各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配套15m高排气筒;共2套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颗粒物)50炼胶脱硫一、二车间脱硫罐废气设置8套预处理装置+4套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4根

33、25m高排气筒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非甲烷总烃、H2S);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H2S)240炼胶烟气设置14套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8根25m高排气筒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非甲烷总烃)280导热油炉配套2根15m高排气筒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级(烟尘、SO2)/浸胶车间投料粉尘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配套15m高排气筒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颗粒物)15塑化烟气设置1套静电净化装置+15m高排气筒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34、准表2二级(颗粒物、非甲烷总烃)30密炼压延车间炭黑贮仓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配套15m高排气筒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颗粒物)15混炼工段投料系统设置1套袋式除尘器,配套15m高排气筒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颗粒物)20炼胶烟气设置1套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25m高排气筒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非甲烷总烃);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H2S)20硫化车间硫化废气设置1套喷旋洗涤+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25m高排气筒GB27632-2011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非甲烷

35、总烃);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H2S)20锅炉配套1根15m高排气筒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II时段/加强设备和集气系统检修,减少无组织排放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二级新改扩建(H2S)/废水治理生产性废水设置2套隔油+气浮+砂滤处理装置后回用,设计处理规模240m3/d;全部回用30噪声治理减振垫、消声设备、风机房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20固废处置一般固废暂存区GB1859

36、9-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5危废暂存间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风险防范2个200m3事故池、围堰、消防器材、报警装置等是否配置30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设备是否配置15绿化美化花草、树木等/10合 计800由表6.6-2可知,项目环保投资估算为800万元,占工程投资68000万元的1.2%。6.7 总量控制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排放量为COD3.255t/a、氨氮0.24t/a;SO2 1.15t/a、NOx 1.45t/a;由建设方向叶县环保局申请解决。6.8 工程选址可行性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6.8.1 选址可行性分析对照工信部20

37、13年32号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本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见表6.8-1。表6.8-1 工程建设与准入条件相符性分析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情况一、生产企业的设立和布局(一)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所在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采用节能环保技术与生产装备。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符合集聚区的产业定位;用地性质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符合集聚区和叶县总体规划。符合(二)在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以及大中城市、居民集中区、疗

38、养地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地点不得建立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要根据该区域规划要求,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搬迁、转产”等方式逐步退出。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以工业发展为主,周边无已批准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敏感区域。在集聚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区内村庄将逐步搬迁至区外,因此不属于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地点。符合二、生产经营规模(一)已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废轮胎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10000吨。新建、改扩建的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年综合处理能力不得低于20000吨(常压连续再生法除外)。本项目两期工程再生胶生产规模均为45000

39、t/a,废轮胎综合处理能力均为48251.93t/a。符合(二)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检测设备、实验设备及公用工程设施、生产辅助设施等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设备均采用国内和国际先进设备,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三、资源回收利用及能耗(一)资源回收利用在废轮胎加工利用过程中,要对废轮胎中的废橡胶进行100%的利用;对废轮胎中的废纤维、废钢丝进行回收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企业,应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再加工利用,不得擅自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本项目原料为钢丝轮胎,因此无废纤维产生;废橡胶实现了100%利用,废钢丝全部出售给钢材回收企业。符合(二)能源消耗指标废轮胎加工再生橡胶综合

40、能耗低于850千瓦时/吨;本项目再生胶生产综合能耗约560千瓦时/吨四、工艺与装备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用企业必须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及先进设备。(一)再生橡胶生产采用动态法、常压连续再生法、力化学法等,再生橡胶生产企业应同步配套除尘装备、尾气净化装置、烟气及水处理装置。本项目再生胶生产采用动态法。生产过程中同步配套除尘装备、尾气净化装置、烟气及水处理装置。符合(二)橡胶粉生产采用常温法,加工过程实现自动化,同步配套除尘、降噪装置。(四)采用其他先进加工利用技术方式。项目胶粉制作车间生产采用常温法生产胶粉,加工过程采用自动化,并配套除尘、降噪装置。五、环境保护(一)新建、改扩建废轮胎加工利

41、用项目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环境评价文件,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与项目相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正在进行环评;建设过程中将按照三同时要求,同步建设主体工程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符合(二)除尘和废气净化处理废轮胎破碎处理厂房(区)应设置集尘和除尘设备,且粉尘收集设备的粉尘排放必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要求。再生橡胶生产设计应同步配套除尘装备、尾气净化装置、污水排放处理装置。脱硫装置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胶粉制作车间设置了集尘和袋式除尘设备,粉尘排放符合大气污染

42、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要求。脱硫炼胶车间配套废气净化和吸附装置、气浮污水处理装置。脱硫装置尾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符合(三)废水循环利用再生橡胶生产企业应建有废水循环处理池,实现废水循环利用。废水排放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项目生产性废水经气浮装置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和软化废水一起达标排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四)噪声对于废轮胎加工处理工艺设备中噪音污染大的设备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噪音污染防治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项目相关噪声设备均采取了基础减振措施,且有车间隔声,经预测厂界噪声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

43、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六、防火安全企业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各项规定。生产厂房、仓库、堆场等场所的防火设计、施工和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要求,生产与使用溶剂的生产区域应符合相关防火、防爆的要求。评价针对项目可能发生的事故,提出了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其中包括防火要求。符合结合上表分析,对照工程分析及环境预测结果,工程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见表6.7-2。表6.8-2 工程选址环境可行性分析序号项 目内 容1轮胎产业政策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化工产业集聚区,以工业发展为主,周边无已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要敏感区域。在集聚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区内村庄将逐步搬迁至

44、区外,因此不属于居民聚集区等环境条件要求较高的地点,符合该政策要求。2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根据表6.8-1,项目符合准入条件要求3土地性质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其一期工程用地已经取得土地使用证,二期工程用地已取得叶县国土资源局的用地预审意见(见附件3)。4与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产品中橡胶输送带的原料带芯为尼龙,属于集聚区五大产业链中的尼龙产业链,符合集聚区产业发展定位;集聚区管委会和集聚区规划建设局已出具文件,明确项目符合集聚区规划,同意项目入驻(见附件8及附图三)。5交通条件项目位于产业园区,交通便利,原辅材料、产品和固废等运输方便。6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经预测,工程排放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

45、小。7水环境影响分析工程运行后废水经厂内处理达标后进入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和地下水质量影响较小。8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体废物按照环评建议进行处置和综合利用后,不会造成二次污染。9声环境影响分析经预测,工程运行后厂界噪声均可达标,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10环境风险分析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风险发生概率较低,风险水平可以接受。11防护距离项目厂外外设防距离为东厂界(南侧)外4m、南厂界(东侧)外87m、西界外30m,该范围内现状和规划均无环境敏感点,可以满足防护距离要求。12与文物古迹的关系项目厂址区域无地表文物保护单位13其他项目厂址不在平顶山市和叶县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见附

46、图四、五)。14公众意见根据公众参与调查,公众支持项目建设。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评价认为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选址可行。6.8.2 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根据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厂区整体为长方形,以中心大道分隔分为南北两期工程,北部为一期工程区域,南部为二期工程区域。该方案使一期工程尽量远离了西南侧龚店初级中学,而二期工程建设时该学校将同步搬迁完毕,从时间和空间角度最大程度降低了对其可能产生的不利影响。厂内生产区和生活办公区之间设置绿化带分隔,相互独立,自成体系,避免相互影响。厂区大门位于厂区东部,在一二期工程之间,主要仓库位于厂内中心大道两侧,便于集中运输;工程胶粉制作车间、脱硫炼胶车间和原料库紧邻并有通道相连,带芯车间和阻燃输送带浸胶车间紧邻且部分相连,橡胶和钢丝绳芯输送带的密炼压延车间和硫化车间紧邻,这样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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