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井下使用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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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鲁泰煤业公司太平煤矿井下使用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编 制 人: 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 批 准 人:编制日期: 年 月 日执行日期: 年 月 日矿 审 批 意 见会审单位及人员签字:通 防 科: 年 月 日 安 全 科: 年 月 日调 度 室: 年 月 日 机 电 科: 年 月 日机电副总: 年 月 日 机电矿长: 年 月 日总 工 程 师: 年 月 日施工单位审批意见单位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参加施工人员学习签字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学习贯彻时间: 年 月 日 贯彻人:参加施工人员学习签字时间参加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实践115216317418519620

2、72182292310231125122613271428根据避难硐室空调维修工作需要,需气焊焊接处理管路接头,在作业过程中凡涉及使用气焊或气割作业时,必须严格按照以下措施规定执行。(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持工种岗位合格证上岗操作。(2)工作前及工作过程中,必须有专职瓦检员随时监测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以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只有当作业地点及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小于0.5,其他有害气体不超限,并且能证明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3)工作过程中,可利用风筒布、木板设置导风板,以保证作业地点足够风量。(4)电焊及气割作业操作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

3、使用该工种劳保用品及工具,否则,严禁进行作业。(5)氧气瓶、乙炔瓶必须分装、人工分运到指定地点。(6)使用电焊机时,电焊机要放置在易散热的地点,其温度不得超过70度;电源接线要严密,无失爆现象,电缆吊挂在无淋、积水、且不易被挤伤的区域;使用前必须检查接地是否牢固,需用工具是否完整无缺,使用工具是否绝缘、防爆,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7)在进行电焊作业时,不准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及内有压力的物件。(8)氧气瓶上不允许有油脂,搬运氧气瓶必须注意轻放。(9)乙炔发生器与焊割地相距应不小于10米,同时要注意避开电闸、开关等带电物体。(10)气割作业开始前,在点燃时应先开氧气门23秒后再开乙炔气门,在熄灭时

4、则顺序相反。 (11)电焊及气割工作地点必须有副区级以上管理人员在现场负责指挥及检查、监督整个工作过程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只有保证安全后,方可恢复作业。 (12)气割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必须放置在距火源10米以外的安全地点并且二者之间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作业地点及前后10米范围内,应是不燃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设专人负责喷水。 (13)作业地点应有灭火设备及材料,至少备有两个灭火器或体积不少于1m3的防火细砂及相应的配套灭火工具。工作前必须将工作地点及前后10米范围内的可燃及易燃材料、物品清理干净,否则严禁作业。 (14)进行电焊及气割作业时,必须在受割物或被焊接物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进行接收火星。割枪堵眼时必须用铜丝处理,严禁用其他物品代替。 (15)进行电焊或气割作业时,严禁在作业地点同时进行与该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16)电焊、气割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用水喷洒,进行灭火工作。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只有等待1小时并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撤离工作现场。其余未尽事项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的相关规定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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