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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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前 言广州市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以西、澳口涌以南地段,建设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广州市规划局批复(穗规批201194号)。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7栋住宅楼(其中3栋18层、1栋31层、2栋32层、5栋46层、2栋49层、2栋54层、2栋56层),配套有老人服务站点、卫生站(不设住院)、商业(不设餐饮)、社区居委会、居民健身设施、文化室、生鲜超市和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项目有3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分别设置在ZZ-5、ZZ-9、ZZ-14栋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9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8252.6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

2、为120186平方米,容积率为4.93。应委托方要求,本次验收监测仅对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的发电机烟色和项目内各设备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 受广州市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荔湾区环境监测站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及其附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的规定和要求,于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三天对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进行环保验收监测。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编制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书。2、验收监测的依据2.1、建设项目环境

3、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13号令)。2.3、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038号)。2.4、广州市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5月。2.5、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荔环控2011143号)2011年6月17日。2.6、广州市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竣工验收监测合同书(合同编号:9070177)。3、建设项目概况3.1 项目名称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荔港南湾(南区)建设性质:

4、新建项目3.2 项目总投资与环保投资该项目总投资30600万元,其中环境保护投资为500万元。3.3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3.3.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该建设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以西、澳口涌以南地段。地理位置详见图3-1 建设项目所在地图3-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3.3.2建设项目平面布置北临规划路,相距 30m 为大坦沙污水厂澳口泵站,东北面为荔港南湾已建成的商住楼, 相距 20m 为 110kV 荔港南湾变电站和垃圾收集站; 东面为南湾幼儿园和 3 栋 8 层的住宅楼,相距 30m 为南岸路;南面相隔 30m 的规划路为南北装饰材料市场;西面为珠江西航道前航道。建设项目平面布置详

5、见图3-2。图3-2: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平面简图3.4项目建设规模3.4.1建设项目规模及功能布局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93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18252.6平方米,其中地下面积为120186平方米,容积率为4.93,主要建设内容有:新建17栋住宅楼(其中3栋18层、2栋32层、5栋46层、2栋49层、2栋54层、2栋56层),配套有老人服务站点、卫生站(不设住院)、商业(不设餐饮)、社区居委会、居民健身设施、文化室、生鲜超市和物业管理用房等设施,项目有3台8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分别设置在ZZ-5、ZZ-9、ZZ-14栋地下一层发电机房内。该项目住宅及配套设施

6、内采用分体式空调,不设锅炉、中央空调系统。3.4.2主要设备及功能该项目主要设备及功能见下表:序号主要设备主要功能1风机进、排风2发电机发电3水泵抽排水4变压器改变电压3.5 项目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3.5.1 主要污染源、污染物3.5.1.1、 废水:主要废水污染源来于小区生活废水、肉菜市场废水和医疗废水。3.5.1.2、噪声:主要噪声污染源来自排风口设备、水泵、变压器和发电机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3.5.1.3、废气:主要废气污染源来于机动汽车尾气、备用发电机排放的废气与肉菜市场的臭气。3.5.1.4、固体废物:该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余泥、废弃材料和建成后的日常生活垃

7、圾、市场垃圾、医疗垃圾。3.5.2 污染治理措施 3.5.2.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渣预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肉菜市场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医疗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后,各类污水汇总入市政管网,送大坦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5.2.2噪声治理措施排风口,发电机等设备和周边产生的噪声,经隔声、消声吸音等综合治理措施后排放。3.5.2.3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地下停车场汽车尾气通过机械排风系统抽排出地面,避免在地下室内聚集;排风口沿地下车库出口设置,排风口朝向绿化带,避开人群通道或集中活动区。发电机废气经过水

8、喷淋装置处理后,由隔热内置烟井引至ZZ-5、ZZ-9、ZZ-14栋天面排放。3.5.2.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该建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集中处置。3.5.2.5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提供材料(广州市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对照环评落实情况一览表)显示: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环评结论及环评审批的要求4.1 环评报告表主要结论4.1.1环境空气影响评价本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和发电机排放的废气。车库设置机械送排风系统,避免污染物在室内聚集。排风口沿地下室出入口设置,地面排风口朝向车道,避免人群过往通道及

9、活动集中区。发电机废气处理后由内置烟井引至ZZ-5、ZZ-9、ZZ-14栋天面高空排放。上述大气污染物经过相应的治理后,能够符合相应的排放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明显。4.1.2噪声影响评价声环境影响评价表明,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机电设备噪声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设备噪声在其对出边界能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其主要噪声源可能产生的声环境质量影响仅局限在较小范围内,不会给本项目的使用功能及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影响。4.1.3水环境影响评价由于本项目排放污水不直接排入受纳水体,且污水、水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少,对珠江西航道前航道的水质影响范围及影响不

10、大。4.2 环评审批要求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要求主要有:4.2.1项目建设过程中:(1)施工工地的粪便污水需经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工地食堂污水需经隔油隔渣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中。(2)对于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扬尘,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污染物排放应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通过采用合理的施工工艺、定时洒水降尘、覆盖防护等减少粉尘的飘逸,以降低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

11、安排好施工时间和施工场所,高噪声作业远离小学和幼儿园及周围敏感点,在高噪声源周边设置临时围蔽或隔声措施,以减少噪声的影响。边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的标准。()施工期间产生的余泥、废弃材料,应按照广州市余泥渣土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乱堆填;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4.2.2、项目投入使用后:(1)实行雨污分流机制,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隔渣预处理、粪便污水经三级厌氧化粪池预处理、肉菜市场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医疗废水经二氧化氯消毒预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2、184662005)后,各类污水汇总入市政管网,送大坦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2)发电机尾气经水喷淋处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 /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后,由专用内置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3)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柴油发电机、变压器、水泵、风机等机电设备噪声,应采用减振、隔声、消声等有效措施治理,避免影响周围环境。项目边界噪声应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4类标准。(4)生活垃圾做到合理堆放和及时清运,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验收监测执行标准根据广州市荔湾区环境保护局关于荔港南湾(南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荔环控201114

13、3号)的要求,确定本次竣工验收监测执行标准如下:5.1噪声边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声环境功能2、4类区标准,即边界噪声昼间60分贝、70分贝。 5.2烟色发动机烟色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不超过林格曼黑度一级。6、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6.1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为保证分析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噪声和废气监测的质量控制依照标准规定进行。同时保证监测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且在有效使用期内,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报告及数据三级审核。6.2 监测分析方法噪声和烟色的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及项目检出限分别见表6-1 表6-1 噪声和烟色监

14、测项目分析方法表监 测 项 目分 析 方 法方法标准最低检出限噪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烟色测烟望远镜法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7、验收监测结果 7.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广州市荔湾区环境监测站对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验收监测期间,该建设项目已完成建筑施工,项目拟投入使用。现场监测时,该项目各设备正常运行,噪声和废气的监测数据有效。7.2验收监测内容广州市荔湾区环境监测站在对现场进行实际勘察后,研究确定了具体的验收监测点位和监测内容。本次仅对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风机产生的噪

15、声及发电机烟色进行验收监测。该建设项目监测点位平面示意图详见图7-1。 图7-1 建设项目监测点位平面示意图 7.2.1噪声和废气监测内容该建设项目的噪声和烟色监测内容见表7-2和表7-3。表7-2 噪声监测内容序号监测点位名称监测频次评价值15栋首层发电机房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连续监测3天,每天每个测点昼间监测1次。稳态噪声(1分钟)Leq dB(A)或非稳态噪声(5分钟)Leq dB(A)26栋首层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35栋首层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44栋首层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5负一层发电机房门外1米表7-3 烟色监测内容序号监测点位名称监测频次评价值1发电机尾气烟囱连续监测3天,每天昼间

16、监测1次。每次监测半小时7.3验收监测结果及评价 7.3.1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对该建设项目风机,发电机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进行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7-4。表7-4 噪声监测结果单位:Leq dB(A)序号监测点位名称监测结果/监测日期标准限值主要声源3.103.113.12昼间昼间15栋首层发电机房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58595860风机、发电机26栋首层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56565560风机、发电机35栋首层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58575760风机、发电机44栋首层排风口对出边界外1米54545460风机、发电机5负一层发电机房门外1米696

17、968-发电机从监测结果可知,边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声环境功能2类区标准,即边界噪声昼间60分贝。7.3.2烟色监测结果及评价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对该建设项目发电机正常运行时产生的烟色进行监测。具体监测结果见表7-5。表7-5烟色监测结果烟道名称和时间燃料工艺来源观测时间林格曼烟色黑度持续时间(单位:分钟)时间烟道名称开始结束1级1级2级3级4级5级3.105栋发电机尾气排放口柴油发电机尾气10:0510:3530-3.115栋发电机尾气排放口柴油发电机尾气10:4611:1630-3.125栋发电机尾气排放口柴油发电机尾

18、气9:4810:1830-从监测结果可知,该建设项目发电机正常运行时,发动机烟色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不超过林格曼黑度一级,达标排放。8、建设项目附近环境质量状况8.1、地表水监测该项目附近的地表水是珠江西航道, 2014年在此水域进行的环境监测结果如下: 序号监测项目监测结果浓度(mg/L,除pH值及注明者外)1PH6.952氟化物0.633CODcr23.54CODmn4.55BOD4.96DO3.037氨氮4.578总磷0.369总氮7.2710硒0.000311砷0.003512汞0.00004513铜0.00114锌0.00515铅0.00116

19、镉0.00117六价铬0.00418挥发酚0.0009519石油类0.32720LAS0.05221硫化物0.01422氰化物0.000523水温()24.024粪大肠菌群(个/L)969178.2、环境噪声监测该项目附近的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共4个,其中区域噪声3个,交通噪声1个。2014年荔湾区环境监测站在上述监测点位测得的环境噪声结果如下: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结果 dB(A)LeqL10L50L90区域噪声桥中河沙路79号广州市商贸职业学校运动场内54.857.653.550.8桥中坦尾南三巷108号大院内57.659.257.254.3西华路77号锦江之星旅店北侧停车场内54.65653.

20、751.2交通噪声南岸路44号69.5 71.3 67.3 63.5 8.3、环境空气监测该项目所在区域(荔湾区)环境空气质量以降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三个指标的监测结果表述。2014年荔湾区环境监测站测得的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结果如下:监测项目监测结果降尘(吨/平方公里.月)5.28二氧化硫(mg/m3)0.019二氧化氮(mg/m3)0.0549、环境管理检查9.1 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评、环保设计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在运行过程中有专人负责设备正常运转

21、所需原材料、动力、备件等的供应,并配备了设备检查、维修、操作及管理人员。9.2 环保机构的设置及环境管理规章制度9.2.1建设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该建设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建设项目成立专门的环境管理小组负责项目内的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备用发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负责各主要环节的环境保护管理,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9.2.2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建立了项目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工作,从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的防治以及固体废物的安全处置进行全程的环境管理。9.3 环保设施运行检查,维护情况 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

22、的环保设施有专人负责检查、维护,职责明确。9.4 排污口规范化的检查结果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企业排放口,包括气、声,按照“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和规范化要求,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绘制企业排污口分布图。经现场检查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的废气和噪声等排污口未有明显标识,排污口的规范化未符合广州市环境监察支队的有关要求。9.5固体废物的排放、类别、处理和综合利用情况该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集中处置。9.6环境绿化情况该建设项目落实绿化措施,做好边界的绿化工作。

23、9.7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企业提供材料(广州市荔港南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对照环评落实情况一览表)显示:该项目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避免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10、结论及建议10.1验收监测期间工况2015年3月10日、3月11日、3月12日,验收监测期间,该建设项排风机、发电机及其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噪声和烟色的监测数据有效。10.2边界环境噪声验收监测评价该建设项目边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声环境功能2类区标准。10.3烟色验收监测评价该建设项目的烟色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标准。10.4环保检查结论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的环保组织结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化;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和污染物排放的日常监测由专人负责落实,记录完整、运转良好、绿化状况良好。综上所述:本次验收监测中,荔港南湾(南区)二期4-6栋建设项目排风机等设备均正常运行,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噪声和烟色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及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建议: 根据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和国家环保总局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试行)的技术要求,设置排放口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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