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

上传人:文库蛋蛋多 文档编号:2691223 上传时间:2023-02-22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5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吸附式调温材料评价结论环评报告.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20章 评价结论、措施与建议20.1 结论20.1.1项目概况菏泽中海亚化学有限公司位于东明县化工园区内,是一家专业生产吸附式调温材料的新建企业。公司占地面积90亩,规划建设吸附式调温材料生产装置、辅助装置及公用工程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300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生产规模为年生产3000吨吸附式调温材料。该项目已经由东明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文号为1417100053。东明化工园区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由山东省环保厅以鲁环审2008116号文进行了批复,拟建项目符合化工园区准入条件。20.1.2政策符合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产业结

2、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或“淘汰类”或“限制类”,属于允许建设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20.1.3规划符合情况(1)与东明县总体发展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最新的东明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2005-2020),东明县城市发展定位是“现代化的石油化工城”,园区城区采用“两轴、三带、四片区、五中心”的城市布局结构。东明县现有山东东明工业园区与东明化工园区两个化工园,山东东明工业园区位于东明县城区的东侧,东明化工园区位于东明县城区东南方向,拟建项目位于东明化工园区内,符合城市发展规划要求。(2)符合南水北调工程的规划与要求根据拟建项目的预测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生产、

3、生活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东明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鱼沃河,由鱼沃河汇入万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由于拟建项目外排废水量相对较少,再加上排水沿途的农灌、截流、蒸发、下渗,干旱季节的情况下,项目排水到不了南四湖已消耗殆尽,影响范围涉及不到南水北调工程;即使丰水期有少量工程排水能够进入南四湖,此时南水北调工程处于非调水期,且由于丰水期自然径流量大,工程排水流经约100km,在水体自然蒸发和自净作用下,水量、水质衰减,拟建项目排水对南四湖的影响甚微。综上所述,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与相关的

4、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定位,因此,拟建项目从产业政策、发展规划的角度讲是合理。20.1.4环境敏感点情况拟建项目附近没有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以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名胜古迹和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保护目标。拟建装置最近的敏感点是西南方向的董庄村距厂界约700米,其他居民区均在1000m以上,拟建项目生产装置区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该范围内无村庄,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20.1.5工程分析(一)废气(1)有组织废气拟建项目燃气废气污染物SO2、烟尘、氮氧化物等排放浓度分别为5.85mg/m3、51.4mg/m3、137.4mg/m3。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能够满足山东

5、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和山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3)燃气标准限值要求,直接由35米高的烟囱(2#)排放。烟尘、SO2、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分别为0.16t/a、1.4t/a、3.74t/a。喷雾干燥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汽、少量的粉尘,分别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去除效率达90%以上,分别由两根35 m排气筒(1#、2#,内径600 mm)高空排放。水蒸汽排放量为572.6kg/h和655.3kg/h,废气中粉尘的排放速率0.002kg/h和0.003kg/h,排放浓度10mg/Nm3,粉尘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

6、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和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相应标准要求。焙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汽、氮氧化物、氯化氢和二氧化碳等气体,焙烧炉尾气先经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废气首先经还原炉内经炽碳还原处理,氮氧化物去除效率达99%以上,还原后的尾气再经三级水吸收塔吸收+一级碱吸收氯化氢,氯化氢的吸收效率为99.9%以上,处理后废气中主要为氮气和二氧化碳等,还有微量的氯化氢、氮氧化物。经处理后HCl的排放浓度为12.6mg/m3,排放速率为0.076kg/h;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为10.8mg/m3,排放速率为0.065

7、kg/h,HCl气体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相关要求(HCl排放浓度60mg/m3,排放速率2.0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240 mg/m3,排放速率5.95kg/h,排气筒高度35m)。处理后的废气由35 m排气筒(3#,内经600mm)高空排放。氯化氢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0.55t/a、0.47t/a。氮气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为456 Nm3/h(78.926 kg/h)。三乙胺回收工段产生的不凝气(G2)主要污染物为三乙胺(沸点89.5),采用二级(水+冷冻水

8、)低温冷凝回收,冷凝效率可达90%以上,不凝气再经一级冷凝+一级磷酸喷淋吸收罐吸收处理(吸收液采用2%-4%的稀磷酸),吸收效率达到99%以上,三乙胺的排放速率为0.004kg/h,排放浓度2mg/m3,有机废气可达标后由25m高的排气筒排空。三乙胺排放量为28.8kg/a。(2)无组织废气:经计算装置区、罐区无组织排粉尘1.2t/a,三乙胺0.445t/a,氯化氢0.01t/a。(二)废水:拟建项目无生产工艺废水排出,废水包括设备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排污水,生活污水等,全年产生量为1720m3/a。由于拟建装置废水产生量较小,公司不再新建污水处理装置,地面冲洗、分析化验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

9、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去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各项指标能够满足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中一般保护区域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废水排放量为1940m3/a,COD量为0.097t/a、氨氮为0.009t/a。(三)固废:拟建工程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热油和生活垃圾等。废导热油属于危险废物(HW08废矿物油,废物代码900-249-08),由生产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四)噪声:拟建项目主要噪声源有风机、真空泵、压缩机和各类机泵等,噪声具有中、低频特性,其噪声级(单机)一般为8095dB(A)。工程针对噪声源的

10、情况采取了一系列控制措施,可有效地控制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20.1.6 环境质量状况1、空气环境由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知,在监测期间评价区内SO2、NO2小时及日均浓度、三乙胺、HCL小时浓度均不超标; PM10在各测点出现超标现象,主要与监测期间气候干燥风吹扬尘有关。2、地表水环境由现状监测结果(2015年1月12日13日)可知:鱼沃河和万福河各测点COD、氨氮排放浓度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其它各断面监测数据均能满足上述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来看,鱼沃河、万福河水质超标,主要是受到当地企业生产废水以及居民生活污水的污染。3、地下水由现状监

11、测结果(2014年5月26日)可知:项目区地下水水质现状,除溶解性总固体,其余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标准;其中,溶解性总固体超标,这主要与当地地质条件及地下水类型有关。4、噪声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2015年4月30日),项目所在区域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的标准要求。20.1.7环境影响情况1、地表水拟建项目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5992006)修改单要求后,由管道排入东明县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

12、级标准A标准后排入鱼沃河,由鱼沃河汇入万福河,最终汇入南四湖。因此,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2、地下水为防止厂区周边地下水污染,拟建项目拟对厂区内地表进行硬化和必要的防渗处理,并对前15分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得到有效处置,事故时废水排入事故水池,在采取严格控制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下水影响较小。3、环境空气(1) 从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预测评价结果来看,工程建成投产后三乙胺、粉尘、HCL等在厂界浓度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工程的建设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2) 根据计算,拟建工程生产装置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罐区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拟建工程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村庄等敏感目标

13、分布,符合要求。4、声环境拟建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经预测,厂界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标准的要求。5、固体废物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废导热油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固体废物均进行了综合利用以及采取安全的处理措施,不在工业场地内长期贮存。因此,拟建工程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20.1.8清洁生产分析拟建项目从生产工艺的选择、生产过程中的污染防治措施、节能降耗措施等方面较好地贯彻了清洁生产的原则,从工艺源头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与排放量,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拟建项目建设为区内实现循环经济打下了很好的基础。20.

14、1.9总量分析拟建项目工艺废气总量控制污染物SO2、NO2的产生来源于燃天然气炉和导热油炉烟气,废气污染物SO2、NO2排放量分别为:1.4t/a和4.21t/a,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HZZL(2015)36号】,拟建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可靠,拟建项目够满足当地政府总量指标要求。20.1.10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拟建项目所采取的各类污染治理措施在技术上可行的,在经济上是合理的,能够确保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20.1.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表明:拟建项目环保投资8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7%,拟建项目的环保投资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1

15、.12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参与结果表明:被调查的人中100%的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但公众在支持该项目建设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建议,主要包括应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提高清洁生产力,增加绿化,减少扬尘和噪声,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等。20.1.13 整体结论:拟建项目位于为位于东明县化工园区内,项目的建设为区内实现循环经济打下了很好的基础。项目建设符合当地城市发展规划,符合相关产业政策。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拟建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选址是合理的。20.2 措施和

16、建议20.2.1措施拟建项目采取的环保措施具体见表21.2-1。表21.2-1 拟建项目环保措施一览表项目产生部位治理措施预期效果废气生产装置废气罐区呼吸气内浮顶罐加氮封;达标排放导热油炉、干燥塔废气、焙烧炉燃气废气导热油炉、焙烧炉燃气废气与干燥塔废气一起经水膜除尘器处理后由35m排气筒排空。达标排放焙烧炉、还原炉单元尾气焙烧尾气经碳还原炉还原后再经三级水洗吸收+一级碱吸收后由35m高排气筒排空。达标排放三乙胺回收装置不凝气三乙胺回收装置采取了二级冷凝回收+一级磷酸吸收装置,尾气由25m高排气筒排放达标排放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与生活污水送东巨化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园区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17、理后排入鱼沃河。达标外排噪声装置区及公用工程等采取房间隔声、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等措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生产装置、生活区废导热油交给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全部综合处置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0.2.2建议(1)为了节省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量,建议企业密切注意国内废水处理的有效措施,并及时采用,提高废水重复利用率。事故状态下,废水排入在建的1690m3的事故水池,以贮存事故排水,保证未处理污水不直接外排。(2)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减振、消声、隔声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3)拟建项目建成后,企业应按照ISO14000标准要求,逐步理顺全厂环境管理关系,抓好企业环境管理工作。同时开展清洁生产审核。(4)加强全厂节能降耗工作,设立专职的能源管理机构,专门负责各车间能源定额计划、统计及定期巡检等具体工作。(5)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施工/环境 > 项目建议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2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