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电伤害现场专项处置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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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触电伤害现场专项处置方案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批 准 人: 2014年*月*日起实施触电伤害现场专项处置方案1.编制目的为了指导施工现场在触电事故发生时能及时予以控制,有效地组织救援和抢险,防止事故的扩大,最大限度地降低员工及相关方生命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处置方案。 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煤建安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煤建安集团触电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中煤建安集团六十九处触电专项应急救援预案3.适用范围本处置方案适用于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4.应急处置方案体系 项目部应急救援体系见附表

2、1。项目部处置方案包括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处置方案两个级别,本方案为项目部专项应急处置方案。5.应急救援方针与原则本专项应急处置方案以保护人员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为指导方针,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统一指挥、高效协调和持续改进的思想。6.危险源与风险分析根据中煤建安集团2010182号文件中煤建安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管理办法对危害因素的识别,将施工用电评审为重大危险因素。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触电伤害的活动有:6.0.1无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6.0.2无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或交底针对性不强;6.0.3违反临时用电技术措施或方案;6.0.4临时用电设施未按“三级配

3、电两级保护”的要求设置;6.0.5保护接地、保护接零混乱或共用;6.0.6使用保护零线作负荷线;6.0.7未按规定在配电线路上做重复接地;6.0.8重复接地、防雷接地的接地电阻值大于规定数值;6.0.9配电箱或漏电保护器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6.0.10开关箱无漏电保护器或漏电保护器失灵;6.0.11固定设备未使用专用开关箱,未做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规定;6.0.12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6.0.13电工不按规定程序送电;6.0.14电缆架设或埋地不符合要求。7.组织机构及职能7.1应急组织体系7.1.1项目部现场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组 员: 7.1.2组长职责:发布和解除

4、现场应急救援命令,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7.1.3副组长职责:7.1.3.1协助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协调、组织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和人员;7.1.3.2向组长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7.1.3.3保持与事故现场有关方面的直接联系;7.1.3.4组织相关技术和其他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7.1.3.5定期检查各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和部门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7.1.4领导小组职责:7.1.4.1指导生产安全措施落实和监控工作,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7.1.4.2负责建立应急队伍、建立通讯与警报系统,储备抢险、救援、救护方面的装备

5、、物资;7.1.4.3完善风险评估资料信息,为应急反应的评估提供科学的、合理的准确的依据;7.1.4.4收集和整理在应急反应技能演练和实施中所获得的信息;7.1.4.5做好消防、医疗、交通管制、抢险救灾等各公共救援部门联系工作;7.1.4.6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发出紧急救援请求。7.1.4.7做好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开展对职工的自救和互救知识的宣传和教育。7.1.4.8根据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配备应急救援人员,明确负责人,以及每一具体行动的负责人。7.1.5组员职责:7.1.5.1协助组长、副组长应急救援指派的具体工作,参与协调、组织和调集应急救援所需设

6、备、物资和人员;7.1.5.2向组长、副组长提出应采取的减缓事故后果行动的应急反应对策和建议;及时反映事故现场各方面发展状态;7.1.5.3保持与事故现场有关方面的直接联系;7.1.5.4参与组织相关技术方面和管理方面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7.1.5.5定期参与检查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各部门日常工作和应急反应准备状态。7.1.5.6参与对伤员具体的施救工作。7.1.5.7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的储存、质量、数量、状态、供应方面的工作;7.1.5.8应急照明、电力供应方面的工作;7.1.5.9应急救援的专项资金的支付; 7.1.5.10应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的运输、伤员及救援人员的运送

7、;7.1.5.11急救援所需设备、物资搬运、对伤员的施救工作;8预防与预警8.1危险源监控项目部在开工前对项目可能涉及的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并进行风险评价,对评价出的因素编制具体的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管理方案或控制措施进行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监控。8.2预警行动在危险源排查时发现存在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重大危险源时,应及时预警。预警的方式可通过管理人员或现场其他施工人员的报警、警示等。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并进行安全技术方面的交底。重大危险源不能及时消除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8.3管理措施8.3.1根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8、46-2012)的相关要求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有针对性的、切实可行的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安全、生产副处长、工程处总工程师审批后报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应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符,当现场因故变动时,必须重新修改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并经原审批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审定批准后,必须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应由编制人出具变更通知单、审批人签发后方可生效。8.3.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包括:用电负荷的统计计算、电气设施元件的选择、安装要求、临电系统图、平面布置图、控制图、用电安全技

9、术措施、用电安全防火。8.3.3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对电工及每一位用电人员都要进行当面安全技术交底,并经由项目安监员监督,三方履行签字手续。8.3.4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的有关规定。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8.3.5严格临时用电的检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用电工程严禁使用。8.3.6做好临时用电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要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8.3.7施工管理人员严格按相关安全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

10、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8.3.8做好电工日常的针对性教育培训及其他职工的入场安全教育和经常性安全教育,使职工掌握一定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8.4 预防措施8.4.1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8.4.2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从箱顶、箱侧、箱后或箱门处进出线;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或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8.4.3所有配电箱门应配锁,有专人负责管理。8.4.4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工作零线应

11、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并应与零线接线端子板分设,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方式。8.4.5配电箱应按临电规范要求装设隔离开关和具有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或空气断路器。8.4.6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路下面施工,高、低压线路下面,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等。8.4.7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 物边缘与10KV以下架空线路边线之间最小水平距离不小于2m。8.4.8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取TN-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有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12、。8.4.9架空线路终端、总配电箱或区域配电箱与电源变压器的距离超过50m以上时,其保护零线(PE线)应作重复接地。8.4.10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段处设置漏电保护器。8.4.11用电设备的保护零线应并联接零,严禁串联接零。8.4.12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吊、机具、烟囱、水塔、滑模平台等设施,均应按规定装设防雷保护装置。8.4.13 施工现场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8.4.14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伤害和介质腐蚀。8.4.15电缆直埋时,敷设深度

13、应不小于0.6m,电缆上下应铺以软土或砂土,其厚度不得小于50mm,然后覆盖砖等硬保护层。8.4.16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8.4.17施工现场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8.4.18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 m。8.5信息报告与处置8.5.1信息报告与通知项目部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向工程处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应包括的内容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14、、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以及事故报告单位或事故报告人。9应急响应9.1响应分级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本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四级 一般事故(发生造成或造成1-2人以上死亡(含遇险),或者造成3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万元以上,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等事故。)三级 较大事故(发生造成或造成3-9人以上死亡(含遇险),或者造成30-5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较大,或较大社会影响等事故。)二级 重大事故(发生造成或造成10-29人以上死亡(含遇险),或者造

15、成50-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10000万元以上,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 一级 特别重大事故(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遇险),或者造成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造成特别重大社会影响等事故。)四类,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后,立即启动三级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并立即报告工程处应急领导小组。发生一般死亡事故时立即上报工程处应急领导小组,由由处应急领导小组决定启动处应急求援处置方案(二级处置方案)。9.2响应程序9.2.1 项目部应急程序9.2.1.1现场作业人员发现触电险情时,应立即发出救援信号,在最

16、短时间内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9.2.1.2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接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及各分组成员尽快赶至事发现场,启动三级应急处置方案。9.2.1.3发生一般死亡事故时,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立即向工程处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汇报内容包括事故类型、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现场采取应急措施情况、需要上级给予的人员和应急物资的支持等。9.2.2 现场救援措施9.2.2.1如第一目击者发现有人触电或听到呼救声,立即设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切断电源,无法及时切断电源时可用现场干燥木棒或绳子等非导电体移开电源或电气,切不可有身体任何部位接触触电者。9.2.2.2组织人员进行

17、现场急救,拨打当地急救中心电话告知明确方位和事故简况。9.2.2.3急救组到现场后,首先确定触电人员是否脱离电源和抢救人员是否再能发生触电。不可盲目的进入带电区,以免造成更大的触电伤害。9.2.2.4对脱离危险区的触电人员,若发现触电者呼吸停止或者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则将伤员仰卧在平地上或者平板上,立即组织进行人工呼吸、或体外心脏按压等措施。心肺复苏抢救措施要坚持不断地进行(包括送医院的途中),不能随便放弃,直到到达医院得到有效救治。9.2.2.5施工现场电气技术员或电工根据现情况,评价其危险性,识别可能再次发生事故的区域,并标识。现场立即制定防止发生二次事故的预防措施。9.2.2.6保卫负责维

18、护现场秩序,设警戒区域,严密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人员进入警戒区域。9.2.2.7后勤服务组协助急救组准备急用担架,急救用品等器具。9.2.2.8立即拨打120同当地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的可立即送往医院),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本人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9.2.3应急物资项目部应设急救箱,备有常用药品、消毒药品、急救物品(绷带,无菌敷料)及氧气袋、担架等急救物资。9.2.4通讯项目部应急通讯系统主要由移动电话构成,要保证应急救援系统各个部门之间、应急救援指挥者与应急人员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有效的联系。各级应急救援机构和有关人员要保

19、证通讯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项目部应急救援组长:副组长电话: 安监员电话:医疗救护报警查询电话:120、119、110、1149.2.5警戒与治安事故发生后,要对事故现场周边实施警戒隔离,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防止外来干扰,尽力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安全。情况需要时,要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对事故发生地的周边道路实施有效的管制,以便为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道路。9.3保障措施9.3.1通讯与信息保障项目部各部门应急通讯系统主要由手机和固定电话构成,要保证应急救援系统各个部门之间、应急救援指挥者与应急人员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外部应急组织之间、应急指挥机构与上级主管部门之间有效的联系。各级应急救援机构

20、和有关人员要保证通讯器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9.3.2应急队伍保障项目部应急队伍由各个班组组成,应急响应时项目部根据应急事故情况统一调用。项目部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明确应急人员,搞好日常培训班和演练工作。9.3.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设备、设施、物资等由项目部配备,建立应急求援物资台帐。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应能满足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项目部应急物资台帐附在应急处置方案后面,应急响应时修项目部统一调用。9.3.4医疗与卫生在受伤人员未得到医疗机构救治前,医护和其他有关人员应对受伤人员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如现场包扎、止血、人工呼吸,防止受伤人员流血过多造成死亡。要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

21、护。9.3.5经费保障项目部应明确应急专项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监督管理措施,保证紧急事故发生时应急经费的及时到位。9.4应急结束1)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已经消除,经事故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后,现场应急结束。2)事故现场应急结束后,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上报的内容有: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估计;事故发生的原因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单位或事故报告人。3)事故现场应急结束后,应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有:事故现场照片、事故物证材料、事故伤亡人员情况、可能涉及的事故责任者情况等。 4)事故现场应急结束后,应向事故单位、救援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提交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应急情况(事故)处理记录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见附件4)。10 本处置方案的评审发生触电事故后,应急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结合应急响应时实际情况,对本处置方案的可行性、适宜性和充分性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本处置方案需要修改时执行文件控制程序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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