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涞水县鼎盛石材厂石材加工扩建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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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涞水县鼎盛石材厂石材加工扩建项目建设单位涞水县鼎盛石材厂法人代表丁振山联 系 人缪起翔通讯地址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联系电话13706037016传真邮政编码074100建设地点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扩建行业类别及代码建筑用石加工 C3133占地面积(平方米)11587绿化面积(平方米)总投资(万元)48其中:环保投资(万元)8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6.7%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15年12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涞水县鼎盛石材厂成立于2011年,位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主要购进大理石石块为原料,经过切割、磨光生产石材,生产

2、规模为年产成品石材360m3。项目于2011年6月委托河北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涞水县鼎盛石材厂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6月29日获得涞水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号:涞环表201186号),并于2012年6月4日获得涞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验收(涞环验201249号)。随着企业发展及市场需求的扩大,建设单位拟投资48万元在现有厂区北侧建设涞水县鼎盛石材厂石材加工扩建项目。根据1998年11月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第六条:“国家实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同时根据建设项目

3、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涞水县鼎盛石材厂委托保定新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编制工作。为明确评价内容和技术要求,顺利开展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进行了现场踏勘和资料收集,并按规范要求编制了涞水县鼎盛石材厂石材加工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现有工程概况1、建设地点现有项目位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1412.7,北纬393528.57。项目东侧为山坡,其余三侧为空地,项目距离黑儿口村为800m。2、项目占地现有项目占地面积为3188m2,占用原黑儿口砖厂土地进行生产建设,项目建设符合龙门乡的乡镇规划

4、,且龙门国土资源所和涞水县龙门乡人民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3、建设规模年产成品石材360m3。4、主要原材料主要原材料一览表见表1。表1 主要原辅材料情况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年耗量备注1大理石m3500外购5、主要生产设备主要设备一览表见表2。表2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1桥式锯石机QIS-180152磨光机153切边机56、劳动定员及工作时间项目工作人员9人,年工作300天,8小时工作制。7、公用工程(1)给排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及生活用水,新鲜水用量为2.36m3/d,由自备井供给。生产用水主要为切割、磨光冷却水补充水,水量为2m3/d;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

5、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09),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职工生活用水按40L/人d计,水量为0.36m3/d。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放量为0.288m3/d,产生量较少且水质单一,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或地面抑尘。(2)供暖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区冬季采暖使用空调,不建设燃煤设施。(3)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电网供给,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三、扩建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地点扩建项目位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现有厂区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1412,北纬393529。东侧为山坡,西、北两侧为空地,南

6、侧为现有厂区。距离最近的敏感点为西侧550m处龙门乡政府。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周边关系图详见附图1、附图2。2、项目占地及占地性质本项目租用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土地进行建设,涞水县龙门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占地性质为荒坡地,符合龙门乡土地利用规划(见附件)。3、扩建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11587m2,主要建设三座生产车间及三个防渗循环水池,总建筑面积4626.4m2。4、扩建项目生产规模扩建项目新增加石板材90000m2,其中火烧面石板60000m2,磨光面石板30000m2。5、扩建项目原材料本次扩建项目原材料为大理石4500m3/a,氧气4.2万升/a,液化气13.8t/a。6、扩建项目

7、生产设备表3 扩建项目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台、套)1火烧机HSJ80012火烧机HSJ120013卧室水洗机SW-20014切边机SZQJ-60055切边机SZQJ-90026切边机SYJ-35037手扶磨光机SX30068自动磨光机jinfa2019石林大切机QJS2603310石林大切机QJS18032115T天车LDA电动单梁型2合计277、平面布置本次扩建项目建三座生产车间及三个循环水池,平面布置见附图3。8、劳动定员与生产时制扩建项目需要新增劳动定员20人,年工作天数不变,仍为300天,8小时工作制,仅白班生产。9、公用工程(1)给排水本次扩建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用水及

8、生活用水,新增新鲜水用量为2.8m3/d,由自备井供给。生产用水主要为切割、磨光冷却水及水洗机用水,冷却水循环使用,循环水用量为150m3/d,水洗机新鲜水量为2m3/d;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参照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用水(DB13/T 1161.3-2009),同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职工生活用水按40L/人d计,水量为0.8m3/d。本次扩建项目水洗机用水全部排入循环池内做冷却水使用,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放量为0.64m3/d,产生量较少且水质单一,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2)供暖本次扩建项

9、目生产不用热,办公区冬季采暖使用空调,不建设燃煤设施。(3)供电本次技改项目年用电量为50万kWh,由当地电网供给,能够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求。10、建设阶段 建设项目目前处于立项审批阶段。建设期为2015年3月至2015年11月。1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项目不属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禁(限)建设项目。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12、选址合理性分析扩建项目位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

10、南,现有厂区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1412,北纬393529。东侧为山坡,西、北两侧为空地,南侧为现有厂区。本项目租用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土地进行建设,涞水县龙门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占地性质为荒坡地,符合龙门乡土地利用规划(见附件)。同时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上讲,项目选址可行。13、清洁生产分析本评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要求,结合项目主要生产工艺特点,从生产工艺及设备、资源能源利用情况、污染物产生、废物处理等方面进行清洁生产评述。(1)生产工艺及设备:本项目为建筑用石加工项目,

11、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限制类”和“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资源能源利用情况分析:项目使用清洁能源电能采暖;项目生产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厂区使用节能灯,以节约电能。(3)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项目冬季采暖采用空调,废气经采取合理措施达标排放。项目废水不外排。噪声采取有效地治理措施,使之达标排放。(4)废物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妥善处置。(5)环境管理要求:设置环境管理制度,所有岗位进行过严格的培训;设置完善的岗位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设备运行无故障,设备完好率达98%;设置生产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管理制度,主要设备有具体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综上所述,本

12、项目清洁生产达国内先进水平,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与本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涞水县鼎盛石材厂成立于2011年,位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主要购进大理石石块为原料,经过切割、磨光生产石材,生产规模为年产成品石材360m3。项目于2011年6月委托河北水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涞水县鼎盛石材厂石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1年6月29日获得涞水县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批号:涞环表201186号),并于2012年6月4日获得涞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的验收(涞环验201249号)。项目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1)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石料堆场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经监测,该厂粉

13、尘最高排放浓度为0.582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3。(2)废水该项目废水主要为少量职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全部用于厂区绿化或路面泼洒,不外排。(3)噪声该项目噪声主要为锯石机、磨光机、切边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运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项目东厂界昼间噪声不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余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14、类标准要求。该厂夜间不生产。(4)固体废物该项目固废主要为锯片、裁切过程产生的废石料、污水沉淀池产生的石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料及沉淀池底部石泥收集后运至固体废物处理厂集中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合理处置。(5)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为:COD0t/a;氨氮0t/a;固体废物0t/a。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河北省涞水县位于太行山东麓平原北部,保定市东北。处于东经11459-11548,北纬3917-3957之间。地势自西北向东南倾斜,分为山区、丘陵、平原三种地貌类型。扩建项目位

15、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现有厂区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1412,北纬393529。涞水县属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山区因受西北寒潮影响,气温与平原地区相差较大。年均气温11.8,年日照总时数为2700小时,年无霜期平均为130-140天,年降水量为600mm,降水多集中在6-8月份。年平均风速1.8m/s,全年东北风频率最大,六级以上大风多发生在春季或冬季。本区区地下水类型为第四季松散层空隙水,含水层为多层结构的砂层夹砂砾石层。目前主要开采第一、二含水层,地下水含水层组,地下水含水层累计厚度20-60m。本区地下水的补给源主要为大气降水,其次是西北山区地下径流、地表水和农灌水回

16、归渗入补给;地下水排泄以人工开采和向下流径流方式为主。地下水流向由西北流向东南,水位埋深一般在20m。涞水县平原地区大部为轻壤质复石灰性褐土。山区为棕壤。拒马河两岸为砂壤潮土,平原土壤熟化程度高,土层较厚、肥力较强。山区植被为天然次生林。境内动植物资源较多。拒马河自涞源出境,曲折东流,经易县、涞水、房山区的山区,转向南流,在涞水县龙安铁锁崖山下分为南、北两支,分别称南、北拒马河。南拒马河经涞水县平原至定兴,入高碑店市境,北拒马河经房山区平原绕涿州市入白沟河。两河在高碑店市白沟镇附近又汇合南流,入大清河,全长254公里,为海河主要支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从丹江口水库陶岔闸引水,经长江流域与淮河流域

17、的分水岭方城垭口,沿唐白河流域和黄淮海平原西部边缘开挖渠道,在河南省郑州市附近通过隧道穿过黄河,沿京广铁路西侧北上,自流到北京、天津。输水干渠全长1273公里,向天津输水干渠长154公里。年调水规模130亿立方米。总干渠自陶岔渠首引水,沿已建成的8千米渠道延伸,在伏牛山南麓山前岗垅与平原相间的地带,向东北行进,经南阳过白河后跨江淮分水岭方城垭口入淮河流域。经宝丰、禹州、新郑西,在郑州西北孤柏咀处穿越黄河。然后沿太行山东麓山前平原,京广铁路西侧北上,至唐县进入低山丘陵区,过北拒马河进入北京市境,过永定河后进入北京市区,终点是玉渊潭。总干渠全长1241.2千米。总干渠沟通长江、淮河、黄河、海河四大

18、流域。累子水库位于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城西北约9km处的累子河上,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的中型水利枢纽工程。水库控制流域面积25.1平方公里,总库容1007万立方米。水库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0年一遇洪水校核。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包括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洞。主坝为均质土坝,最大坝长415m,最大坝高22.0m;副坝长32.0m。溢洪道位于库区右侧,开敞式河岸溢洪道,宽顶堰宽22m,最大泄量303立方米/秒。输水洞长137m,最大泄量5.5立方米/秒,为无压洞。涞水县属华北植物区系,原始植被久遭破坏,现有植被大部为灌草丛,其次是天然次生林及人工林。建设项目所在地区自然植被较差

19、,主要以人工植被为主,植物品种有:玉米、果树、油松、刺槐、桦树、酸枣、榛子荆条、绣线菊、白羊草、羊胡子草等。项目所在区域主要为人工种植的植物和野生杂草。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涞水县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位于太行山东麓平原北部,保定市东北。县境东与高碑店市接壤,南与定兴县相连,西及西北分别于涞源县、易县接壤,北与北京市房山区张坊镇为邻。近年全县总户数144060户,户籍总人口351845人,其中非农人口62910人。农民人均总收入4224元,同比增长17.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460元,同比增长17.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55元,同比增长13.7%

20、,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6345元,同比增长18.2%。全县总面积1654km2,耕地面积240037.1公顷。目前涞水县主要产业有电极、玻璃器皿、建材、机械制造、红木家具制造、麻核桃种植、养殖业、旅游业等。近年完成国税8511万元,同比增长9.7%,完成地税19136万元,同比增长65.3%。2011年全年财政收入达到30008万元,比上年增长0.71个百分点,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为19925万元,同比增长28.6%,财政总支出108061万元,同比增长36.9%。全县近年完成全部工业总产值186620万元,同比增长4.6%,完成增加值52072万元,同比增长20.1%。近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

21、值382212万元,同比增长12.7%,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87635万元,同比增加值7.0%,第二产业增加值96938万元,同比增加值17.8%,第三产业增加值197640万元,同比增加值12.7%,人均地区生产总值11000元,同比增加值14%。万元GDP能耗1.28吨标煤,比上年降低3.5%,万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1.56标煤,比上年降低17.62%。京昆高速、张石高速、廊涿高速、张涿高速从涞水县境内穿过。京昆高速在境内有两个出口(涞水东、涞水西);张涿高速在张翠台、都衙、紫石口、北庄村等几个地方留有下道口,在虎过庄有预留出口。全县拥有77所学校,其中:广播电视大学1所,进修学校1所,

22、高中3所,普通中学12所,职中1所,小学59所,特教中心1个,专职教师3512人,在校生35288人。近年各类卫生机构20个,个体诊所及村卫生所482个,卫生技术人员1498人,标准床位773张。涞水县旅游资源丰富。涞水县是文化历史名城,建制2200余年,名胜古迹遍布城区及其周围,是北京西南景观群中一颗明珠,主要集中分布在野三坡风景名胜区520km2地域和县城北部30km范围内。周边有房山云水洞、石花洞、周口店猿人址、云居寺、十渡风景区、清西陵、狼牙山、涞源凉城等。涞水野三坡素有“北方小桂林”之称,野三坡景区分为百里峡峡谷风光游览区、拒马河避暑疗养区、鱼谷洞奇泉怪洞游览区、龙门天关长城文物保护

23、区等几个景区,198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并于2001年被命名为国家级“AAAA”风景区。1995年新开发了三皇山景区、清怡亲五陵寝、金山院、人文景观雄、险、奇、秀成为吸引中外游客的旅游资源,是旅游度假的理想之地。项目附近无国家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革命历史古迹、集中式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分布。环境质量状况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1、大气环境质量该区环境空气质量良好。SO2、NO2年平均浓度、24小时平均浓度和1小时平均浓度,PM10年平均浓度和24小时平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4、。2、地下水环境质量本区地下水水质较好,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是当地工业生产和生活饮用水的主要水源。3、声环境质量本区声环境质量较好,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2类标准。4、生态环境该区内交通较发达,乡间路林网化,未发生水土流失现象。总体而言,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较好。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根据项目排污特征,结合站区周边环境,确定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4:表4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扩建项目边界全厂边界功能保护级别方位距离方位距离环境空气黑儿口村N700mN800m居住区环境空气质量标

25、准(GB3095-2012)二级龙门乡政府W550mW550m机关单位地下水项目占地范围及周边浅层地下水工农业用水及生活饮用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评价适用标准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即SO21小时平均值500g/m3、SO2日平均值150g/m3,NO21小时平均值200g/m3、NO2日平均值80g/m3,PM10日平均值150g/m3、年平均值70g/m3。2、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pH6.58.5、溶解性总固体1000mg/L、总硬度450mg/L、高锰酸盐指数3

26、.0mg/L、硝酸盐(以N计)20mg/L、氨氮(NH4)0.2mg/L。3、区域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污染物排放标准1、粉尘、SO2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粉尘周界外颗粒物浓度1.0mg/m3,SO2周界外颗粒物浓度,0.4mg/m3。2、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3、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昼间60dB(

27、A),夜间50dB(A)总量控制指标1、“十二五”期间国家对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种主要污染物实行总量控制计划管理。2、总量控制原则:a、外排污染物必须实现达标排放。b、对环境影响最小化原则,污染物排放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本项目技改前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下表5。表5 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现有项目批复总量现有项目排放量技改项目排放量技改完成后总排放量COD0000氨氮0000SO2000.004t/a0.004t/aNOx0000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COD0t/a;氨氮0t/a;SO20.004t/a;NOX0t/a。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工艺流程简述(图示):1、

28、火烧面石板工艺流程:2、磨光面石板工艺流程:图1 工艺流程图主要污染工序:1、废气项目石料堆放过程产生粉尘。2、废水职工生活产生生活污水。3、噪声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设备噪声,源强为65-80dB(A)。4、固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边角料、沉淀池石泥;职工生活产生生活垃圾。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大气污染物石料堆放粉尘微量微量1.0mg/m3火烧工序SO20.004t/a0.004t/a0.4mg/m3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100mg/L,0.019t/a0氨氮15mg/L,0.003t/aSS12

29、0mg/L,0.023t/a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废石边角料5t/a0石泥3t/a职工生活生活垃圾3t/a噪声本次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磨光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在65-80dB(A)。项目均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置在密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全厂车间东侧均采用吸声材料,扩建完成后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他主要生态影响:本项目租用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土地进行建设,涞水县龙门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占地性质为荒坡地,符合龙门乡土地利用规划,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

30、境造成不良影响。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施工期主要表现在施工和运输过程产生的扬尘、建筑垃圾、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扬尘施工期的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方挖掘、回填产生的扬尘,原料堆存、运输、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拟采取以下措施:施工现场及在建工程封闭围挡。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和场内主要道路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加强雨天土方运输管理。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闲置场地必须覆盖、固化或绿化,严禁裸露。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撒。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垃圾存放点,集中堆放并覆盖,及

31、时清运,严禁随意丢弃。施工现场的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密闭存放或覆盖,严禁露天放置。总之,只要加强管理,严格按照河北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15条措施治理,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2、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生活污水,主要是盥洗废水。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全部用于场地喷洒抑尘。3、施工噪声本项目土石方阶段和基础阶段已完成,施工期间噪声影响主要来自结构阶段施工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80-100dB(A)之间,因此,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标准,结构阶段40m处噪声满足昼间

32、70dB(A)标准要求,200m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也将随施工结束而消失。4、建筑垃圾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有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等杂物。施工期弃土外运,砂土、石块、水泥等可用于填路材料,废金属、钢筋、铁丝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他的统一收集后,清运到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施工期加强管理,切实落实好以上措施,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也将随施工的结束而消失。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不设办公区,冬季不采暖

33、,不设燃煤设施。本次扩建项目切割、磨光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无粉尘产生。毛坯石料堆场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经洒水抑尘后,预计粉尘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扩建完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次扩建项目火烧工序使用石油液化气,年用量为13.8t,气态密度按2.28kg/Nm3(标态)计,则年用液化石油气6053Nm3;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参考液化石油气(GB11174-2011)中有关数据:总硫含量按343mg/m3计,则SO2产生量为0.004t/a,由于产生量较少,经空气稀释后,能够满足大气

34、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水洗机用水全部排入循环池内做冷却水使用,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污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排放量为0.64m3/d,产生量较少且水质单一,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了防止厂区内废水污染地下水,建设项目从多方面采取厂区地面、循环水池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各车间防渗系数K10-7。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磨光机等生

35、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在65-80dB(A)。项目均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置在密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全厂车间东侧均采用吸声材料,扩建完成后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及周边环境敏感点产生明显影响,区域声环境可维持现状。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石边角料、沉淀池石泥及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废石边角料产生量为5t/a,石泥产生量为3t/a,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t/a,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

36、扩建完成后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5、风险分析评价本项目火烧机使用燃料为液化石油气,使用量为13.8t/a,项目存在可燃易爆事故因素,其主要环境风险为:液化石油气罐可能出现天然气泄漏,以及由泄漏所进一步引发的中毒、火灾、爆炸等。具体风险防范措施应按照本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具体实施。(1)风险识别风险识别范围本项目物质风险识别范围主要为液化石油气,其在储存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风险类型本项目风险物质的危险特性为易燃易爆,因此,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的主要研究对象为:重大火灾、重大爆炸等。本项目储罐储存中有出现泄漏事故的可能,因此考虑由此造成的污

37、染物事故排放,不考虑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引起的事故风险。风险识别内容液化石油气:液化石油气主要成分是含有三个碳原子和四个碳原子的碳氢化合物,行业上习惯分别称为碳三和碳四。液化石油气主要组成有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四种。除上述主要成分外,有的还含有少量的戊烷(为通常俗称为残液的主要成份)、硫化物和水等。液化石油气为易燃物质在常压下以气态存在并与空气混合形成可燃混合物,其沸点(常压下)是20或20以下的物质。综上所述,生产过程中液化石油气罐一旦泄漏或遇火发生爆炸事故,如采取措施不当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及环境危害,对项目所在区域生物安全构成危险。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

38、69-2004)附录A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本项目所用液化石油气属于易燃气体,气体临界量为50t,本项目液化石油气罐常年存储量为1t,压力为0.3MPa,低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的临界量50t。本项目产品及其他原辅材料均无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附录A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中的有毒物质、易燃物质和爆炸性物质,因此,天液化石油气罐不构成重大危险源。(2)风险防范和减缓措施消防及火灾报警系统严格按各规范设计要求落实工程防雷、消防、通风、液化石油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防

39、散系统等安全措施,科学布局,确保液化石油气与该项目外重要公共建筑物、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重要民用建筑等建、构筑物的安全防护距离以及该项目内设施之间的防火距离。安装液化石油气检测报警系统,任何人发现天然气泄漏后均应立即向物管和调度中心报警。报告时讲明火灾地点、着火物、火势大小和周围的情况。公司领导应立即组织现场值班人员、岗位人员用灭火器、消火栓组织灭火;通过关闭阀门切断储存设施和售气设施之间的联系,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并启动应急预案。日常管理管理上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设明显的危险标志,严禁烟火,站区设置消防设施专区,用于放置灭火器、灭

40、火毯等消防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和人头。加强站区日常安全操作与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储配站设备控制系统和售气系统,都是支持储气装置稳定运行的附属设备,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评价,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如发现储存和处理设施存在现实危险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储运设施和场所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 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石料堆放粉尘加湿抑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

41、火烧工序SO2空气稀释水污染物生活污水CODSS氨氮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固体废弃物生产过程废石边角料收集后外售合理处置石泥职工生活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噪声本次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磨光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在65-80dB(A)。项目均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置在密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全厂车间东侧均采用吸声材料,扩建完成后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其他车间防渗系数K10-7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在厂区四周及空闲地进行绿化,可以起到一定的美化、绿化,

42、改善周围生态环境,在选用绿化植物时应尽量选用本地树种。结论与建议一、结论: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结论本项目为扩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类。且项目不属于河北省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冀政200989号)和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定市区域禁(限)批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禁(限)建设项目。保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已为本项目出具备案证(保发改审批备字【2015】6号)。因此,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扩建项目位于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南,现有厂区北侧,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51412,北纬3935

43、29。东侧为山坡,西、北两侧为空地,南侧为现有厂区。本项目租用涞水县龙门乡黑儿口村土地进行建设,涞水县龙门乡政府已为本项目出具证明,占地性质为荒坡地,符合龙门乡土地利用规划(见附件)。同时项目周围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它特别需要保护的敏感目标,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因此,从环保角度上讲,项目选址可行。3、工程分析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不设办公区,冬季不采暖,不设燃煤设施。本次扩建项目切割、磨光过程均采用湿法作业,无粉尘产生。毛坯石料堆场产生少量无组织粉尘,经洒水抑尘后,预计粉尘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

44、准限值。扩建完成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产生明显影响。本次扩建项目火烧工序使用石油液化气,年用量为13.8t,SO2产生量为0.004t/a,由于产生量较少,经空气稀释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明显影响。(2)水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水洗机用水全部排入循环池内做冷却水使用,冷却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产生量较少且水质单一,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抑尘,不外排,本项目扩建完成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为了防止厂区内废水污染地下水,建设项目从多方面采取厂区地

45、面、循环水池防渗措施保护地下水。各车间防渗系数K10-7。项目废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3)声环境影响分析本次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磨光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在65-80dB(A)。项目均使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置在密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治理措施。全厂车间东侧均采用吸声材料,扩建完成后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区域声环境可维持现状。(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影响。4、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气治理后达标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全部废水泼洒地面抑尘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噪声经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后,噪声能够维持现有水平。区域声环境能够维持现有水平。项目所产生的所有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不会对当地的景观环境和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结论项目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可保证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措施可行,不会改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6、总量控制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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