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龙东平煤矿30万吨整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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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龙东平煤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简本)安龙东平煤矿设计生产能力30万t/a,建设地点位于安龙县戈塘镇,矿井设计可采储量506.1万t,服务年限12.5a。目前本项目环评报告书已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完成,该报告书简本现已在本网公示,供关心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参阅。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项目的建设或相关环境问题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书信等将您对本报告书简本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告知我们。评价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单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7(8号)联系电话:023-68725603邮政编码:400016公告有效期限: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安龙东

2、平煤矿30万t/a(整合)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2013年1月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1 建设项目名称及建设单位(1)项目名称:安龙东平煤矿;(2)建设规模:30万t/a;(3)建设地点:安龙县戈塘镇;(4)建设性质:整合;(5)产品方案:矿井原煤主要销往黔西南州九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后统一销往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1.2 工程简况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等六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1号),东平煤矿由原戈塘大坝煤矿(3万t/a)和原戈塘洪胜煤矿(9万t/a)整合而成。井田面积2.9208km2,开采深度1

3、450m至1000m标高。矿井范围内涉及可采煤层3层,分别是17号、22号和25号煤层。项目总投资14780.25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439.95万元,占矿井建设总投资的2.98%。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东平煤矿原整合设计规模为15万t/a,设计新建工业场地,新建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并已对井筒进行施工,15万t/a生产系统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也未进行生产。后生产规模调整为30万t/a,变更设计将利用15万t/a时新建的工业场地,以及新建的主斜井、副斜井和回风斜井(矿井15万t/a生产规模新建的井筒是参照30万t/a的生产规模进行配置的,目前的井筒经改造后可以满足30万t/a生产规模的要

4、求)。原有煤矿设施设备全部拆除不利用,地面设施全部新建。根据矿井划定开采标高、煤层的赋存条件及矿井开拓布置,设计全矿井划分为三个水平开采,水平标高分别为+1250m、+1150m、+1000m。全井田划分为5个采区开采,即17号煤层1个采区(三采区);22号煤层2个采区(+1250m水平标高以上为一采区,以下为二采区);25号煤层2个采区(+1150m水平标高以上为四采区,以下为五采区)。采区内煤层开采顺序为下行式。工业场地配套地面生产系统及行政福利设施等,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位于工业场地北侧。原煤运往主要销往黔西南州九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后统一销往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煤矸石销往贵

5、州鑫华建材有限公司鑫华水泥厂用作制作水泥的原料。矿井生产用水来自处理后的矿井水;生活用水取自工业场地东南侧约660m处的Q1泉点泉水;矿井设计采用DZL2-1.25-A型卧式链条炉排蒸汽锅炉1台向全矿供热,采用高效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烟气处理达标后经3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后期待瓦斯电站运行稳定后,利用瓦斯发电余热供热;采用双回路供电,分别引自35kV大坝变电站不同母线段。通过污染物排放核算,项目建成后最终排放废水730.06m3/d,受纳水体为大坝小溪;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装卸点、煤炭运输道路产生的粉尘等;主要噪声有矿井通风机噪声、坑木加工房噪声、机修车间噪声、空压机

6、站噪声、筛分间噪声、瓦斯抽放站噪声、交通运输车辆噪声以及泵类产生的噪声等;主要固体废物有煤矸石、锅炉炉(灰)渣、矿井处理站煤泥、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等。2 环境质量现状2.1 生态环境(1)评价区土地利用类型主要有耕地、林地、草地、工况仓储用地、住宅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6种类型,并以耕地和林地为主,目前整个评价区内生态系统较稳定。(2)评价区属中亚热带常绿落叶阔叶混交林,属黔西北高原山地常绿栎林云南松林漆树及核桃林地区,原生植被已不存在,被次生植被(灌木)和人工植被(旱地植被、人工林木等)所代替。(3)评价区内主要土壤类型为黄壤、水稻土和石灰土、紫色土等。(4)评价区为轻

7、度侵蚀区,以水力侵蚀为主,中、强度侵蚀区多发生坡耕地地区。本评价区为典型的农业与林地生态环境,区内生态系统由于受人类活动长期影响,在依赖于自然生态条件的基础上,具有较强的社会性,是一种半自然的人工生态系统,目前农业生态系统基本稳定,环境质量整体尚好。区域受人为因素干扰影响相对较大,但具有一定的自然生产能力和受干扰后的恢复能力。评价要求在受到外来干扰后,要进行人工加以强化保护和恢复。2.2 地表水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在矿井污废水受纳水体大坝小溪及其支流上共设置5个监测断面,各监测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2.3 地下水地下水现状监测资料评价结果表明,监

8、测除大肠杆菌群指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类标准要求,大肠杆菌群超标主要由于项目区域农业灌溉造成的农业污染,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较好。2.4 环境空气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东平煤矿工业场地及附近区域的NO2、SO2、TSP日均值;NO2、SO2小时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较好,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2.5 声环境根据环境现状监测报告,各声环境监测点昼间、夜间噪声不超标,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3 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3.1 地表沉陷及生态环境影响分析(1)地表沉陷预测采用由中国矿业大学开

9、发的“开采沉陷预测软件MSPS”对本矿煤炭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进行了预测,全井田开采后最大下沉值将达到2.9m,地表移动变形影响范围约244.77hm2。以贵州同类矿井多年开采沉陷的现状调查和分析为基础,预计本矿井开采后造成的地表沉陷表现形式主要是出现地表裂缝、局部塌陷、崩塌和滑坡等现象,不会形成大面积明显的下沉盆地,地表也不会形成大面积的积水区。地表沉陷对区域地表形态和自然景观的影响主要局限在采空区边界上方的局部区域范围内。由于本井田地处山区,属高原低中山地貌,相对高差大,平地较少。全井田开采后引起的下沉约2.9m,相对于地表本身的落差要小得多。全采区开采对局部地表形态和地形标高会产生一定的影

10、响,但总体来看,对地表的地形地貌影响很小,不会改变原来的地貌单元类型。根据首采区和全井田开采后地表下沉等值线分布图可知,首采区开采后,各个居民点均不受沉陷影响,不涉及居民搬迁。全井田(首采区除外)开采后,位于井田内南部的鸭皂居民点设计已留设保护煤柱,受沉陷影响较小;另外,位于井田西部边缘的垮山(18户)、井田南部边缘的田坝(17户)、井田内西部的高布总(13户)居民将受到地表沉陷级破坏,评价要求采取搬迁措施。其余居民点均位于开采区域范围外,基本不受地表沉陷影响。由于井下开采的不确定因素,环评要求加强对边界煤柱附近居民房屋的观测,以便及时采取措施。(2)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东平煤矿总占地面积为4.2

11、5hm2,全部为新增占地。其中,工业场地(2.39hm2)中水田1.09hm2,旱地0.01hm2,有林地1.14hm2,河流水域0.15hm2;办公生活区场地中0.57hm2为旱地,0.01hm2为河流水域;排矸场和附属系统区主要占地类型为耕地和林地、工业用地等,东平煤矿的整合建设对整个评价区的耕地影响很小。建设占地减少的植被面积较小,对动物的生存环境的影响也比较小,不会因矿井建设占地使物种减少,也不会使矿区植物群落的种类发生变化或造成某一种植物种的消失。东平煤矿煤层开采引起的地面倾斜较小,地表裂缝也主要产生在开采边界的局部区域,且裂缝也较小,对地表耕地上的植物及产量影响也相对较小。矿井全井

12、田开采后,沉陷土地总面积为244.77hm2,全井田开采后受中度破坏的耕地可以通过土地复垦来维持其原有的生产力。全井田开采后受重度破坏的耕地应由业主进行经济补偿。煤矿开采产生的地表沉陷将对井田范围内的林木的生长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但及时填充地表裂缝后,对其影响不大。对受轻度和中度影响的林地进行必要的整治和生态恢复,基本能够迅速恢复其原有生产力;但对受重度破坏的林地,建设单位则需根据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评价区植被以农田植被和林地植被为主,其中农田植被占有整个土地面积的比例为37.54%,受人为干扰影响较大,井田范围内没有国家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也未发

13、现有其栖息地和繁衍地。矿井开采引起的地表沉陷也不会像平原地区那样出现大面积的沉陷盆地和大面积的积水区域。基本不会改变井田范围内原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对野生动物的影响较小。3.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生产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大坝小溪W2断面和W4断面的COD、Fe、Mn、NH3-N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升,SS和石油类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一定幅度的下降;W5断面SS、COD、Fe、Mn、NH3-N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一定幅度的上升,石油类预测浓度略有下降,各个断面预测值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矿井污废水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大坝小溪水质影响

14、较小,不会改变现状水域功能。生产运营期污废水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情况下,大坝小溪W2、W4以及W5断面的各项预测因子的预测浓度较现状值均有较大幅度的上升,W2断面的COD、NH3-N预测值标准指数为3.47、1.16,W4断面和W5断面的COD预测值标准指数分别为2.58、1.76,各断面预测值不能够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根据上述分析可知,矿井污废水非正常排放造成大坝小溪水体类别改变,造成严重污染。因此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及监测管理力度,从根本上防止污废水处理系统事故外排。3.3 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从煤炭开采导水裂隙带总体导水状况来看,本井田煤炭开采不会导通第四系孔

15、隙含水层,对浅部含水层影响较小。可能导通煤系地层与上覆含水层底部小部分的水力联系,甚至影响至上部间接含水层,增加矿井充水,但对矿井充水水量影响不大。井下防尘及消防用水全部取自处理后的矿井水,提高了矿井水利用率,以减少对水资源的进一步攫取,不会造成矿区内地下水资源的大量浪费。污废水经处理后,要求尽可能回用,排放污废水水质达标,本矿排水基本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水质。3.4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项目所在地平均风速较低(2.2m/s),降雨量较充沛,相对湿度较大,厂址地面风速大于5m/s的频率较小,储煤场和矸石堆放场起尘几率小。干燥季节对煤矸石堆置场和储煤场采取喷雾洒水防尘措施,可有效控制扬尘,达到煤炭工业

16、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要求,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在采取降低装煤落差、设喷雾洒水装置后,原煤装车过程产生的装车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输道路为水泥路面,预计完成后车流量增加100110辆次/天,并进行不定期洒水,可把运输扬尘的影响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区域全年NE风为多,夏季主导风向为SW风,冬季主导风向为NE风。工业场地北侧50m处分布有一户大坝居民,不位于区域主导风向下游,因此锅炉烟气对居民点影响较小,办公生活区位于锅炉房东侧,不位于主导风向下风向,正常工况下矿井锅炉烟气最大落地浓度值出现在355m处,锅炉烟气中SO2最大落地浓度仅占标准值的3.56,PM

17、10最大落地浓度仅占标准值的0.88,NO2最大落地浓度仅占标准值的5.04。在采取建设绿化林带等措施后,锅炉燃煤大气污染物排放对环境敏感点和矿井场地的影响均较小。3.5 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在修建场地围墙并采取绿化降噪,机修车间和坑木加工房夜间不运行等降噪措施后,工业场地、办公生活区场地各个场地场界噪声预测值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本矿井改扩建完成后各场地噪声对敏感点基本无影响。3.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煤矸石经轨道运输分层卸载、压实,排矸场周围进行绿化,减少矸石堆随风起尘;同时在排矸场内设排水涵洞,排矸场外设置排水沟,排矸场周边设雨水收集

18、系统。类比浸出试验表明煤矸石为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淋溶水对地表水、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后期将煤矸石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和锅炉炉(灰)渣运往排矸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4 项目建设国家政策、规划符合性及选址可行性分析4.1 与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的符合性(1)东平煤矿设计开采煤层为17、22、25号煤层,原煤硫分为1.69%2.56%,均小于3,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原煤外售至黔西南州九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后销售至具有完善脱硫设施的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电煤。东平煤矿设计生产能力为30万t/

19、a,生产过程中采用机械开采,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的限制类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文件省人民政府关于黔西南自治州兴义市等六县(市)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06】201号),同时根据贵州省煤矿设计研究院编制的贵州省安龙县整合煤矿、生产结构调整及合理矿权设置分布图,东平煤矿属于规划的整合矿井之一。经整合后,生产能力为15万t/a。后根据贵州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矿井生产规模变更为30万t/a,与已批复的开采方案设计相符,因此东平煤矿与安龙县煤矿整合方案基本吻合。符合区域煤炭开发规划的要求

20、。(3)东平煤矿设计开采煤层含硫分低于3.0,属于产业政策允许开采的范围。矿井原煤外售至黔西南州九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后销售至具有完善脱硫设施的贵州兴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作电煤,符合燃煤二氧化硫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东平煤矿矿井水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74%,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4.2 选址可行性分析(1)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场地:设计新建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场地,场区自然地形坡度相对平缓,工程地质条件较好。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点、文物古迹等环境敏感因素。区内生态环境以农业生态环境为主。环境功能区划为:环境空气二类区,地表水III类水域,地下水III类区,声学环境2类区。对项目的

21、制约程度不大,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工业场地北侧50m处有一户大坝居民。矿井生产噪声、大气污染物排放对附近居民将产生一定的影响,在采取严格的降噪措施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根据各专题分析预测结果,矿井噪声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对这一户大坝居民的影响较小。工业场地和办公生活区场地建设占用了耕地,业主需按要求采取农用地的补偿措施。同时由于占用耕地的比例较大,工业场地建设时可将剥离表土单独堆存并用于原有场地或沉陷区土地复垦。工业场地周边无珍稀动植物,区内植物均为广布种。另外,后期开采17号煤层和25号煤层时需分别新建安全出口,仅作为安全出口使用,不具备其他功能,因为不会产生大气、噪声及水

22、污染。场地选址可行。(2)炸药库:矿井已建炸药库一座,位于工业场地东侧约330m处,紧邻大坝至新桥公路北侧,占地面积300m2,炸药库存储量为炸药3t,雷管2万发。该炸药库已通过了当地公安部门的验收通过,环评不再分析其选址合理性,但库址紧邻大坝至新桥公路,其与大坝至新桥公路的距离均不能满足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环评建议另行选址。3)排矸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在采取严格的防洪排洪措施、防止溃坝风险防范等措施后,排矸场的选址基本可行。从另一方面而言,建设单位应积极开展煤矸石综合利用,减少矸石堆存量来减少排矸场环境风险。5 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5.1 资源综合利用(1)瓦斯利用:东平煤矿

23、属低瓦斯矿井,将建立瓦斯抽放站,矿井瓦斯抽放纯量11.2m3/min,年瓦斯抽放纯量为5.89106m3/a。可建设总容量为4500kW瓦斯发电站,东平煤矿可综合利用纯瓦斯462万m3/a,占纯瓦斯抽放量的78.44%,可满足贵州省煤矿企业瓦斯抽采利用率达到50%的要求。 (2)煤矸石利用。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主要有发电、制砖、生产水泥、复垦、回填采空区和筑路等。根据煤矸石工业成分分析,建议东平煤矿所产煤矸石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5.2 清洁生产东平煤矿矿井水全部送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全部送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最大限度回用;储煤场、矸石堆放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防治措施

24、;选用了能耗低、噪音小的设备;煤矸石后期将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煤矸石综合利用率100%;设计采区回采率为80%,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项目的建设做到了能耗与物耗最小化,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根据清洁生产标准煤炭采选业(HJ446-2008),东平煤矿基本达达到清洁生产三级水平的要求。矿井生产规模为30万t/a,矿井拟采用机采。本矿原煤入选率、原煤生产电耗和水耗、土地资源占用、废物回收利用等指标,均处于三级水平以下,由此也说明矿井在原煤入洗率、能耗和物耗等方面,仍有较大的潜力可挖。环评建议矿方在今后生产过程中,尽量降低物耗、能耗,努力提高废水、煤矿瓦斯和煤矸石等综合利用

25、率,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管理体系,总体来说,本项目在采取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后,基本上能满足清洁生产水平要求。5.3 总量控制本项目矿井水排水水质满足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生活污水排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全部复用;储煤场、矸石堆场、原煤装车点、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排放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煤矸石外运制作水泥,煤泥和锅炉炉(灰)渣运往排矸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外运至当地环卫部门制定地点处置,均符合相关要求,“三废”排放完全能满足达标排放的要求。评价确定本工程的主要污染

26、物排放总量为:水环境污染物:COD,4.51t/a;NH3-N,0.38t/a。大气污染物:SO2:10.91t/a;烟尘:2.35t/a;NOX:8.23t/a。6 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分析6.1 生态保护及生态恢复措施(1)沉陷区内村民搬迁与安置首采区不涉及居民搬迁,全井田(首采区除外)开采后,高布总(13户)、垮山(18户)、田坝(17户)居民可能受到地表沉陷级破坏,评价要求采取搬迁措施;由于为后期搬迁,考虑“远粗近细”的原则,环评仅提出初步搬迁安置建议,其搬迁工作可根据采区接替计划和安排,在后期分阶段进行相应搬迁安置。环评初步提出高布总居民安置于沉陷区域外的大坝居民点处,垮山居民点

27、安置于沉陷区域外寨龙居民点处,田坝居民安置于沉陷影响区域外的相应居民点集中分布处。(2)沉陷区综合整治和生态恢复矿区地处山区,地形复杂,交通不便的特点,沉陷区土地复垦应以人工复垦为主,机械为辅,耕地以工程复垦为主,山林、植被以生态恢复为主,因地制宜地开展土地复垦工作。根据本矿土地破坏类型选择如下复垦工艺:轻度破坏:可由业主补偿少部分资金由土地使用者自己整修恢复使用;山林、植被则自然恢复,恢复到原土地使用状态。中度破坏:主要是针对被破坏的旱地和林地。对耕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人工就近取土石直接填堵、整平土地,恢复原有土地耕种即可;对耕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

28、坑大于1.0m以上的,交通不便处则以人工复垦为主;交通方便处可采取人工与机械相结合的工艺,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成梯田,并略向内倾以拦水保墒,土地利用时可布局成农林(果)相间,以利水土保持。对林地中裂缝较小、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在1.0m以内的,对受损的树木,及时扶正树体,就近取土填堵,平整林地,保证正常生长即可;对林地中裂缝较大,坡坎高差及局部塌陷坑大于1.0m以上的,可沿等高线将林地整成水平阶、水平沟、反坡梯田或鱼鳞坑,选择适宜的树种,及时再植,以快速恢复植被及当地的生态环境。重度破坏:在采动影响活动期内,对可能产生崩塌或滑坡处可沿边缘做排水沟,减少降水进入崩塌或滑坡体内,以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减

29、缓崩塌或滑坡体的加剧。采动影响停止并稳定后,对崩塌或滑坡体进行以植物护坡为主、工程护坡为辅的综合治理措施。6.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水资源利用本矿建设矿井水处理站处理矿井水,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东平煤矿正常涌水量为1248m3/d,目前东平煤矿矿井水处理站已建,处理规模为100m3/h(2400m3/d),采用调节+混凝沉淀+煤泥浓缩/干化+部分消毒工艺。根据业主提供的污水处理设计,该处理装置SS去除率95%、COD去除率80%、Fe去除率30%,Mn25%,已建的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中SS、COD浓度能够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但是Fe浓度不能

30、满足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12-1999)要求,Mn浓度不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环评提出将矿井水处理工艺调整为:中和调节+混凝沉淀+三级曝气+三级锰砂过滤+煤泥压滤+部分消毒工艺,同时为保证矿井发生最大涌水时全部井下水能够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结合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环评要求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规模按井下最大排水量设计,已建的井下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100m3/h,故矿井已建井下水处理站应进行扩容,另增加处理规模为65m3/h与评价提出工艺相同的井下水处理配套设施,使处理规模达到165m3/h。经处理的矿井水633.18m3/d回用于井下防尘洒水、地面

31、生产系统用水、瓦斯抽放站冷却用水和道路防尘及绿化洒水,复用率为50.74%,剩余614.82m3/d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15.24m3/d,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BOD5和SS。环评要求采用具有脱氮除磷效果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工业场地生活污水进行二级生化处理,处理站规模120m3/d,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至大坝小溪。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工艺合理、可行,处理后水质符合资源化利用的要求,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经济可行。环评建议进一步优化和落实矿井水利用途径,提高矿井水回用率。6.3 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及可行性分析锅炉烟气采用高

32、效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碱液洗涤烟气),除尘效率达到90%以上,脱硫效率达到75%以上,脱氮效率在20%以上,处理达标后经30m高的烟囱达标排放。锅炉烟气最终烟尘和SO2、NO2排放浓度分别为160mg/m3,742mg/m3,504mg/m3,烟尘和SO2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200mg/m3和900mg/m3的限值要求。储煤场采用喷雾洒水,扬尘对环境影响较小,干旱天气矸石堆场周围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降低装载高度,控制装载量,在装载点设喷雾洒水装置抑制扬尘。运煤汽车限载限速,装满物料后加盖篷布;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保持路面无积灰;干旱天气,道路每天洒水45次。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本项目产生

33、的扬尘,且技术、经济可行。6.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工业场地合理布置,选用高效低噪设备,分别对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筛分间、泵类、空压机站、通风机房、瓦斯抽放站等高噪声源采取了设置隔声门窗等措施;运输道路采取白天运输10小时,夜间不运输的措施,并严禁经过村寨时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工业场噪声,且措施技术、经济可行。6.5 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矸石经副斜井提出后,堆放在矸石堆置场。矸石堆场设置淋溶水池对淋溶水进行沉淀,干旱少雨季节采取喷雾洒水防尘的措施。后期将矸石用于制作水泥的原料,矿井水处理站煤泥经压滤脱水后和锅炉炉(灰)渣运往排矸场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污泥收集后外运至环卫部门

34、指定地点处置。采取以上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小了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且措施从技术、经济上分析是可行的。7 环境风险分析本项目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是排矸场溃坝、矿井事故排水、工业场地被洪水冲刷及地面瓦斯综合利用系统等。污水事故排放主要是矿井最大涌水、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非正常运行。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本项目采取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措施,“三废”和噪声排放水平较低,对环境影响很小。但采煤沉陷不可避免地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项目的环境保护工程效益指数为1.12,在环境经济上可行。9 公众参与公众参与调查结果显示,所有被调查团体和个人均支持东平煤矿的建设;针对受调查个人和团体关心的问题,

35、评价均提出了相应的治理措施,并与建设单位进行了沟通,业主也已作出相关承诺,以确保矿井建设投产得以顺利进行,避免扰民纠纷。10 综合评价结论安龙东平煤矿的建设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具有一定作用,其建设是必要的。矿井建成后项目组成、选址、布局、规模、工艺合理可行;公众支持率高;排放总量指标经当地环保部门落实;矿井水、瓦斯等均按要求进行综合利用;沉陷区制定了生态综合整治规划;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的几率和强度均较小。环评报告和开采方案设计所提出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在贵州其他矿区均有成功实例,实践证明是可行可靠的,因此只要严格执行,就可将不利影响控制在环境可接受的范围内,同时还可带动地方生态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安龙东平煤矿的整合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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