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阀门厂危旧房集中安置片区改造项目环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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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130号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阀门厂危旧房集中安置片区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委托单位: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环评单位: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二一五年二月目 录1.建设项目概括21.1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21.2项目概括31.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31.2.3工程投资81.2.4实施进度81.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8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81.3.2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结论8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9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9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0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113.1建设项目营运

2、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11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11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123.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23.3.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33.3.3环境风险评价143.3.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153.3.5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153.3.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53.3.7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74.公众参与175.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86联系方式181. 建设项目概括1.1项目背景与评价任务的由来阀门厂危旧房集中安置片区改造项目由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48106.78万元,总占地面积约为67204.5 m2,总

3、建筑面积208197.3 m2,地上总建筑面积168011.3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4893.3 m2,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7713.5m2,幼儿园2758m2,社区服务中心1000m2,配套设施1646.5m2,地下总建筑面积40186 m2。项目共设地上停车位230个,地下停车位920个。项目共分为东区、西区,中间隔一条规划路,项目东区共5个楼座,居住户数718户,总居住人数为2298人;项目西区共8个楼座,居住户数1078户,总居住人数为3450人;本项目共计13个楼座,居住户数1796户,总居住人数为5748人。容积率3.5,绿地率3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

4、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08年10月)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因此,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委托我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保证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与实施,我公司承接任务后,立即对项目场址及周围区域进行了详细调查和现场踏勘,收集相关资料,在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材料的基础上,编制了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阀门厂危旧房集中安置片区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1.2项目概括1.2.1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阀门厂危旧房集中安置片区改造项目由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投资148106.7

5、8万元建设,位于青岛市市北区孤山东南侧、金沙路以西、湖清路以北。项目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幼儿园、沿街商业网点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67204.5 m2,总建筑面积208197.3 m2;地上总建筑面积168011.3 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4893.3 m2,商业服务网点建筑面积7713.5m2,幼儿园2758m2社区服务中心1000m2,配套设施1646.5m2,地下总建筑面积40186 m2。项目共设地上停车位230个,地下停车位920个。项目分为东、西两区,东区共5个楼座,居住户数718户,总居住人数为2298人;项目西区共8个楼座,居住户数1078户,总居住人数为345

6、0人;本项目共计13个楼座,居住户数1796户,总居住人数为5748人。2017年4月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周期为28个月。建筑为毛坯房交付。容积率3.5,绿地率30.0%。沿街商业网点共有6处,主要沿金沙路、湖清路一侧以及规划路两侧,商业网点楼1-3层,以办公、零售为主,不涉及餐饮、娱乐项目、大型超市及医疗机构。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下表。表1.2-1 建设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表(东区)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290322总建筑面积m2919093地上总建筑面积m27258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65600商业服务网点(不设餐饮、娱乐业)m25290社区服务中心m21000D-

7、5#楼下配套设施m2690其中居民健身设施(室内)m2230D-3#楼下物业管理用房m2460D-4#楼下地下建筑面积m2193294其他配套设施m2-其中换热站m2150地下变电站m2150燃气调压站m2-垃圾收集点m2-3处5居住户(套)数户7186规划居住人数人22987建筑密度%258容积率/2.59绿地率%3510停车位个520其中地面停车位个80地下停车位个440表1.2-2 建设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表(西区)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38172.5其中住宅m234170.5幼儿园m240022总建筑面积m2116288.33地上总建筑面积m295431.3其中住宅建筑

8、面积m289293.3商业服务网点(不设餐饮、娱乐业)m22423.5幼儿园m22758配套设施m2956.5其中居民健身设施(室内)m2345X-7#楼下物业管理用房m2581.5X-8#楼下地下建筑面积m2208574其他配套设施m2其中换热站m2150半地下变电站m2150地下燃气调压站m2-公共厕所m230垃圾收集点m2-3处5居住户(套)数户10786规划居住人数人34507建筑密度%258容积率/2.59绿地率%3510停车位个630其中地面停车位个150地下停车位个480表1.2-3 建设项目总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指标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总用地面积m267204.5其中住宅m2632

9、02.5幼儿园m240022总建筑面积m2208197.33地上总建筑面积m2168011.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m2154893.3商业服务网点(不设餐饮、娱乐业)m27713.5幼儿园m22758社区服务中心m21000配套设施m21646.54地下建筑面积m2401865居住户(套)数户17966规划居住人数人57487建筑密度%258容积率/2.59绿地率%3510停车位个1150其中地面停车位个230地下停车位个9202、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居民住宅、幼儿园、商业网点及附属设施工程。共分为东区、西区,中间隔一条规划路,根据小区规划设计,为方便和满足车流、人流通行的要求,东区、西区主要

10、出入口均设在规划路,并在东区西北角规划路上设次出入口,西区西南角湖清路上设次出入口。居民住宅楼共13栋,具体见下表:区域楼号层数备注东区D-1#25FD-2#25FD-3#24F居民健身设施(室内)位于D-3#楼下D-4#18F物业管理用房位于D-4#楼下D-5#17F社区服务中心位于D-5#楼下西区X-1#17FX-2#18FX-3#18FX-4#20FX-5#20FX-6#20FX-7#18F居民健身设施(室内)位于X-7#楼下X-8#18F物业管理用房位于X-8#楼下各个住宅之间的距离满足日照间距、防火间距的要求。幼儿园位于西区8#楼北侧,共3层,共设六班,预计接纳教职工及小朋友共320

11、人。沿街商业网点共有6处,主要沿金沙路、湖清路一侧以及规划路两侧,商业网点楼1-3层,以办公、零售为主,不涉及餐饮、娱乐项目、大型超市及医疗机构。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包括居民健身设施(室内)、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中心、变电站、换热站、垃圾收集点、燃气调压站以及公共厕所等。分布见下表:序号设施位置备注1居民健身设施(室内)D-3#楼下X-7#楼下2物业管理用房D-4#楼下X-8#楼下3社区服务中心D-5#楼下4变电站D-1#楼东南侧地下式X-7#南侧5换热站D-2#和D-4#之间地下式X-1#东侧半地下式6燃气调压站D-4#和D-5#之间X-7# 北侧7垃圾收集点分别位于D-2#北侧、D-3#和D

12、-4#之间、D-1#和D-3#之间东区共设3处分别位于X-1#和X-4#之间、X-6#西北侧、X-7#和X-8#之间、X-8#北侧西区共设4处项目总计设地上停车位1150个,其中地下停车位920个,地面停车位230个。地面停车位绕各个住宅楼及主要道路进行分布,永久停车位和外来临时停车位相结合,满足住户的不同需要。同时可减少车辆对小区内部绿化空间的干扰;既满足了安全要求,也丰富了室外的空间组织,方便就近入户。1.2.3工程投资本项目投资148106.78万元建设,由建设单位筹集解决。环保投资约1400万元。1.2.4实施进度施工时期2014年12月至2017年4月全部竣工并投入使用,建设周期为2

13、8个月。1.3项目选址可行性分析1.3.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不属于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2010年9月,国土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明确规定,严格限制低密度大户型住宅项目的开发建设,住宅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必须大于1。项目建筑容积率为2.5,符合相关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1.3.2鲁环发2007131号文件符合性结论表1.3-1 与鲁环发文件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符合情况结论符合 不符1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14、录(2011年本)(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3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现有工程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4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在采取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后,主要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5项目选址、选线不在“禁批”或“限批”的范围之内项目所在地无名胜古迹、文物和自然保护区,周围无飞机场、通讯设施、军事设施等,地质条件良好。不处于饮

15、用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因此,不属于园区限批和流域限批之列。综上分析,项目建设符合鲁环发2007131号文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的要求。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1)大气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评价地块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中SO2、NO2的小时平均浓度值、日均值以及PM10日平均浓度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PM2.5日平均浓度存在超标现象,主要由于道路扬尘以及周边施工造成。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基本满足商住要求。(2) 声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监

16、测结果显示,项目区域地块临湖清路一侧昼间超出4a类标准要求,临金沙路一侧昼间和夜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地块西场界、北场界昼间、夜间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3)电磁辐射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结论评价地块内电磁辐射环境中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场强度均小于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中推荐的4kV/m居民区工频电场强度和0.1mT居民区工频磁感应强度的标准;射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值(频率30MHz-3000MH

17、z:射频电场强度12 V/m)的要求。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项目建设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及建设项目自身产生和排放废气(居民厨房油烟废气、地上停车场地及地下车库汽车尾气等),其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有限。根据HJ2.2-200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中的规定,并结合项目自身大气污染因素,确定以项目边界各外延500m范围内的区域进行评价。(2)声环境评价范围本次噪声评价主要评价该项目对周边环境以及其自身造成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的噪声和营运期的换热站、变配电室、排风机房等设备以及周边道路交通噪声是主要的噪声源,因此,施工期的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施工工地

18、场界外敏感目标处;营运期的声环境评价范围确定为项目地块规划范围。(3)水环境评价范围项目投入使用后所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公建及商业办公污水,污水可经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因此,确定水环境评价范围为项目区内污水管道与市政污水管道接口处,并对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的可行性以及青岛市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接纳本项目污水的可行性进行分析。(4)地下水水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地下水评价范围为以项目为中心,半径为1km的区域内。(5)电磁环境评价范围本地块为居住用地,沿湖清路有220KV高压线,本次评价主要对项目临高压线一侧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是

19、否符合标准进行评价,以判断是否满足功能要求。因此,评价范围确定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 (6)生态环境评价范围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地块内水土流失、改变景观格局等方面;营运期主要表现在对土地利用、水土保持、城市景观和社会经济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因此,确定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用地范围内。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建设项目营运期环境污染因素分析本项目建成营运后,生活污水年产生量约为218011.315t/a,各主要污染物年产生量分别为CODCr 98.1t/a、氨氮6.5t/a。经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按照CODCr和氨氮分别为60m

20、g/L和8mg/L计算,最终排放量分别为13.08 t/a、1.74 t/a。 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主要为CO、NO2和HC。3.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内的保护目标分布根据项目周围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并结合本项目建设及使用功能的特点,确定本项目评价范围内有关环境保护敏感点的情况如表3.2所示。表3.2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敏感点名称性质相对位置距用地红线距离m距建筑控制线m施工期紫荆苑商住E3035紫荆馨苑商住E5055金华路保障性住房项目(北地块,在建)商住S3035双星海逸山景商住NE 4551盈秀花园商住N2026营运期项目本身人居、办公-紫荆苑商住E3035紫荆馨苑商住E5055金华路保障

21、性住房项目(北地块,在建)商住S3035双星海逸山景商住NE 4551盈秀花园商住N20263.3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3.3.1施工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影响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过程产生的二次扬尘,各种燃油动力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以及装修工程中涂料、油漆等产生的有机废气。拟采取围挡、对车辆除泥、对道路定期洒水等控制措施,施工扬尘的污染范围可被控制在100m范围内;对于燃油机械设备和大型运输车辆,在设备和车辆状况良好、尾气排放达标、不超载、不使用劣质燃料的前提下,所产生的燃油废气量较小,其影响范围也相应较小;在装修过程中,

22、采用绿色环保材料,可以大大减低工程装修阶段的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因此,在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所造成的污染影响将被降至最低。2.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施工期噪声主要包括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在夜间不施工的情况下:土石方工程阶段各场界及基础工程阶段项目各场界都有一定噪声超标,施工机械产生噪声经围挡后衰减至场界不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根据同类项目类比调查,施工过程中多种施工机械会同时运作,会产生机械噪声叠加,因此各施工机械距施工场界最小距离一般在2030m。项目施工过程中,部分高噪声施工机械距施工场界小于

23、20m时,其噪声衰减到场界,不能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昼间标准的要求。因此,项目施工过程中要尽量合理安排各机械设备的位置,对噪声源强高的设备进行围挡,以尽量减小施工机械噪声在场界处超标的可能,同时,项目要严格按照青岛市的有关规定,夜间禁止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工序,必须报请环保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3. 污水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工程污水。生活污水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的要求,在施工场地内建临时厕所,污水经定期清运至最近的市政管网。施工期工程用水主要用于工程养护,这部分水绝大部分蒸发,少

24、部分存留在构筑物内,不会产生明显的径流,对周围水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影响;应对施工场地、土石方和建筑材料堆放场地进行围挡,并在场地内做好排水沟,雨水和基坑水经收集沉淀后排放,可有效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同时,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水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禁止向附近水体排放废液;禁止在水体清洗车辆;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垃圾和其他废弃物;尽量将淤泥、土方远离水域堆放。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污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4. 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土石方阶段开挖的土石方、建筑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少量的生活垃圾。开挖的土石方,部分

25、用于场地回填,其余外运至市政相关部门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存放,将可再利用部分进行回收,其他成分外运至指定的合法堆放场地,而对于废涂料、废油漆及其包装物,必须妥善收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外运至城市垃圾场处理。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5. 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施工过程中由于清理场地、土石方挖掘等活动,易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区域造成水土流失,破坏周围景观的和谐性和自然性。施工期采用边挖掘开发、边硬化绿化,在必要位置上建临时挡土墙,可有效的防止大范围的水土流失现象发生。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

26、识,防止生活垃圾乱堆以及污水肆意排放等问题。因此,项目施工期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影响。3.3.2营运期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居民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居民厨房以及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以及小区进出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由于使用的是清洁能源,各污染物排放量均较小。油烟废气通过专用排烟风道于楼顶排放;汽车尾气排放浓度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因此,项目废气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2)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营运期主要为小区进出车辆噪声、配套设备噪声以及车库排风口噪声等对本项目的影响。换热站噪声在夜间对

27、相邻楼座有一定影响,其它噪声较大的配套设备均位于地下车库设备间内或位于地上单独设备间内,且与主体楼座错位分布,因此,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降噪、隔声、减震等措施,对本项目及周围敏感目标不会造成明显的影响。 (3)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生活污水与商业废水一同排放,其水质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的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的废水不会对周围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4)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拟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废水的收集和排放全部通过管道,不直接和地表联系,不

28、会通过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水力联系而进入地下水从而引起地下水水质的变化。 (5)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结论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居民和物业商业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商业网点产生的商业垃圾。上述固废分类收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要求实现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3.3.3环境风险评价本项目施工期的建筑材料为常规建筑材料,不存在环境风险。本项目建成后为集商业办公与居住一体的城区,不使用或存放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的危险化学物品,不存放易燃易爆的物品,不会产生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废物。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本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都不存在潜在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无重大风险源。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项目

29、区周围没有环境风险。3.3.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以及本评价所建议的各项环保措施均切实可行,且广泛应用于类似工程项目中,已取得良好的防污效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在落实上述措施情况下,则由项目带来的各种污染影响,将降低到最低程度。3.3.5建设项目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项目建成后采取大量的绿化措施,加强了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基本能达到生态补偿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和提高区域生态系统功能。项目绿地覆盖率约为35%,使小区的布置组合更趋于科学、合理,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项目建成后,废水排放量增加,生活垃圾产生量增加。废水的排放将会增加李村河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

30、荷及废水的总排放量,使环境纳污量增加。综上所述,项目开发建设有利有弊,但有利的影响是主要的,不利的影响已控制在人们可以接受的程度范围内。3.3.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管理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1.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施工期间,各建设开发公司应设专职或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执行施工期有关环保方面的规定,接受市北区环保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搞好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主要的环境管理工作是:(1)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产尘部位的洒水,保持清洁;大风天气有专人负责遮盖散状建筑材料;(2)施工现场的出入口要设专人清扫运输车辆车轮带下的泥土;施工中进出入的沙石、泥土等应用遮盖物覆盖或袋装清运,防止运输过程中散落。(3)施

31、工现场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要进行分类堆放,充分利用其中可再利用部分,其他的定期外运至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处置场所填埋处理,严禁随意抛撒。(4)在施工期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建设施工现场的有关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夜间禁止施工,昼间施工时也应尽量调整各种机械和车辆的噪声高峰值,将噪声对敏感目标的影响降低到最小。因特殊需要要在夜间施工的,要向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2.营运期环境管理计划项目投入使用后,由物业管理机构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环保工作,接受市北区环保局的指导和检查监督,搞好该区域的环保工作。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和性质,在项目营运期的环境管理,内容如下:1、绿化管理项目建成后

32、加强绿化带的建设与保护,平均绿地率达到35%,选择适合本地区的树种和花草,且与周围的人文景观建设相匹配,确保绿化的有效性。园林绿化应由35人专门负责。定期浇水、施肥、除虫、剪枝等,精心维护花草树木,以营造优雅的环境。同时应制定园林绿化管理规定,规范项目用户的行为,提高他们的爱绿护绿意识。规定应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占用园林绿地,禁止破坏绿地的地形、地貌和植被; (2)场区内所有花草、盆景、园林建筑小品及绿化设施,都应严加保护,不得擅自砍伐、移植、挪动、损坏; (3)在园林绿地内禁止丢弃垃圾、倾倒污水等。 2、环境卫生管理 (1)场区内环境卫生应由专人负责,每天清扫1次

33、。清扫的垃圾及时送至垃圾点,不得随地堆放。 (2)生活污水进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输送到李村河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将有毒有害或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不得在无下水道处冲洗车辆或其它污物。 (3)进入场区的各种车辆,不得鸣笛,必须限速行驶,以确保场区的安静和交通安全。 (4)为了防止火灾,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可由治安保卫科兼做。消防供水、供电系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外接和切断。消防器件周围不得有任何物体和建筑物妨碍。 (5)同时项目对公建商业部门等要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规范商业操作、营业时间以及货运路线,实行限速禁鸣等措施。3.3.7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1、验收范围(1)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

34、施,包括为污染防治和保护环境建成的或配套的设施、装置、监测手段和各项生态保护设施等。(2)本报告书和有关文件采取的其他各项环保措施。2、验收清单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要求,及时向项目环保主管部门提出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进行验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一览表见表3.3。表3.3 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一览表类别针对对象措施内容位置预期效果废水生活污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李村河污水处理厂项目内污水管网衔接处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要求噪声水泵房与居民楼错位布置、隔振喉、柔性固定装置未定对环境影响较小风机房消声器、柔性固定装置、消

35、声百叶未定换热站采用低噪声高质量水泵,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相应设置隔振降噪装置,管道穿墙和穿楼板处应采取防固体传声材料。D-2#和D-4#之间X-1#东侧对居民影响较小排风口等排风口设置消声百叶,设置于地面的排风口达与居民楼的间距不应小于10m的规定。地面或侧墙废气居民油烟废气通过专用烟道由居民楼楼顶排放,排烟口高出楼顶1.5m高于楼顶1.5m对环境影响较小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各个楼座生活垃圾妥善处置商业办公垃圾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商业部分商业办公垃圾得到妥善处置4. 公众参与本项目采用两种公众参与方式,并且是针对项目地块进行的公众调查。一是采用定量式社会调查的方法,向调查对象发放公

36、众参与调查表,并介绍项目的概况。为保证调查的有效性和代表性,将调查表发放地点选在建设项目施工地点附近。二是采用在青岛市环保局网站上公示项目相关内容的方式。三是通过在项目所在地附近小区宣传栏张贴公告的方式。广泛征集公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最后对公众反馈信息进行统计处理、分类汇总,得出公众参与调查结论。5.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青岛市市北区规划;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环境均能够满足居住要求;区域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完善;项目建设与投入使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周围环境对项目影响较小。在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和投入使用具有环境可行性。6联系方式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一)建设单位名称:青岛圣大宏达地产有限公司(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庞经理 电话:15954834668电子邮箱:Pangxun5828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一)评价机构: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二)联系方式:联系人:刘工 电话:15865570106电子邮箱:swhjq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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