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节能为重点抓好产品结构调整.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以节能为重点抓好产品结构调整.doc(10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毕 业 论 文题 目:以节能为重点,抓好产品结构调整 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们所面临的能源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加快工业结构调整,特别是产品结构的调整。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节能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一、 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将节能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高速发展阶段,当前面临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多重挑战,通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发展循环经济,大力调整经济结构,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
2、科学发展,是我国唯一、必须选择。经济发展是要靠能源来支撑,特别是我国能源结构的特殊性,煤占总能源的近70%,合理控制能耗总量是十分必要的,更重要加快建立节能减排长效机制,把节能摆在更突出的战略位置,才能确保经济持续发展。(2)将节能作为当前的紧迫任务,近几年,由于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滞后高耗能行业增长过快,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上升,能源消耗增长仍然快于经济增长,节能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节能工作的紧迫性,增强忧患意识和危机意识,增强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二、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工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经济增长方
3、式、调整经济结构、加快技术进步为根本。强化全社会的节能意识,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市场主体节能的自觉性,加快构建节约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能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1)基本原则 坚持节能与发展相互促进,节能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实现科学发展必须节能;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节能优先,效率为本;坚持把节能作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主攻方向,从根本上改变高能耗、高污染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与实施政府宏观调控相结合,努力营造有利于节能的体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坚持源头控制与存量挖潜、依法管理与政策激励、突出重点与
4、全面推进相结合。(2)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末,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一五”期末 20%,平均年节能率为4.4%。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21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比较完善的节能法规和标准体系、政策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监督管理体系,形成市场主体自觉节能的机制。三、构建节能型产业体系(1)大力调整产业结构 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的决定(国发【2005】40号)要求,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工业带动和数量扩张带动,向第三产业协同带动和优化升级带动转变,立足节约能源推动发展。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避
5、免由于决策失误造成能源浪费。(2)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 充分发挥服务业能耗低、污染少的优势,努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要以专业化分工和提高社会效率为重点,积极发展生产服务;以满足人们需求和方便群众生活为中心,提升生活服务业。大中城市要优先发展服务业,有条件的大中城市要逐步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3)积极调整工业结构 严格控制新开高耗能项目,把能耗标准作为项目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遏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对企业搬迁改造严格能耗准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不按期淘汰的企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依法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依法吊销排污许可证和停止供电,如实
6、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积极推进企业联合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4)优化用能结构 大力发展高效清洁能源。逐步减少原煤直接使用,提高煤炭用于发电的比重,发展煤炭气化和液化,提高转换效率。引导企业和居民合理用电。大力发展风能、太阳能、生物值能、地热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四、抓好重点领域节能(1)强化工业节能 突出抓好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耗能行业和年耗能1万t标准煤以上企业的节能工作,组织实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推动企业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2)推进建筑节能 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建材,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
7、筑严格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直辖市及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实施节能65%的标准。推动现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3)加强交通运输节能 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快发展铁路和内河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加快淘汰老旧铁路机车、汽车、船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开发和推广车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采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5)抓好农村节能 加快淘汰和更新高耗能落后农业机械和渔船装备,加快农业提水排灌机电设施更新改造,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省
8、柴节煤灶,因地制宜发展小水电、风能、太阳能以及农作物秸秆气化集中供气系统。(6)推动政府机构节能 各级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重点抓好政府机构建筑物和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办公设备节能,采取措施大力推动政府节能采购,稳步推进公务车用车制度改革。五、推进节能技术进步(1)加快先进节能技术、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节能作为政府科技投入、推进高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开发高效节能工艺、技术和产品,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示范,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解决技术瓶颈。采取多种方式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应用。有条
9、件的地方可对达到超前国家能效标准、经过认证的节能产品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引导消费者使用。落实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制度,鼓励高效节能产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发布节能技术政策,组织行业共性技术推广。(2)全面实施重点节能工程 认真组织落实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抓紧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确保工程配套资金到位,同时要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重点工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3)培育节能服务体系 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
10、制定加快节能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促进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创新模式、拓宽领域,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企业节能技术改造。(4)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引进国外先进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广泛开展与国际组织、金融机构及有关国家和地区在节能领域的合作。六、加大节能监督力度(1)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进一步严格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执法主体,强化政策激励,加大惩戒力度。研究制定有关节能的配套法规。加快组织制定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能耗准入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制定和完善主要工业耗能设备、机动车、建筑、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能效标准以及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
11、各地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能耗限额。(2)加强规划指导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实现能耗降低的约束性目标作为本地区、本部门“十二五”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认真制定和实施本地区和行业的节能规划。(3)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 把国家确定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目标分解落实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人民政府要将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每年要定期公布各地区能源消耗情况;要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
12、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4)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从源头杜绝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5)强化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 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要强化基础工作,配套专职人员,将节能降耗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监督,定期公布重点企业能
13、源利用状况。其中,对实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的高耗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6)完善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 加快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电动机、汽车和建筑上的应用,不断提高能效标识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社会消费行为,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推动自愿性节能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推动建立国际协调互认。(7)加强电力需求侧和电力调度管理 充分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的综合优势,优化城市、企业用电方案,推广应用高效节能技术,推进能效电厂建设,提高电能使用效率。改进发电调度规定,优先安排清洁能源发电,对燃煤火电机组进行优化调度,限制能耗高、
14、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实现电力节能、环保和经济调度。(8)控制室内空调温度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摄氏26度,冬季室内采暖温度设置不高于摄氏18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9)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 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淘汰设备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销售。严禁
15、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产品。要严厉打击报废机动车和船舶等违法交易活动。节能主管部门和质量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七、健全节能保障机制(1)深化能源价格改革 加强和改进电价管理,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完善电力分时电价法,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节约用电;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促进结构调整。落实石油综合配套调价方案,理顺国内成品油价格。继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价格挂钩和动态调整机制,全面推进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额加价的政策。(2)加大政府对节能的支持力度 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试点
16、、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给予支持,所需节能经费纳入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支持节能重大项目、示范项目及高效节能产品的推广。(3)实行节能税收优惠政策 严格实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产品出口。研究建立促进能源节约的燃油税收制度,以及控制高耗能加工贸易和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的有关税收政策。(4)拓宽节能融资渠道 各类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加强对节能的资金投入。要鼓励企业通过市场直接融资,加快进行节能降耗技术改进。(5)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 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货币化,将采暖补贴由“暗补”变“明补”,加强供热计量,推进按用
17、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制定建筑供热采暖按热量收费的政策,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6)实行节能奖励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及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和用能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节能奖励办法,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节能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奖励计入工资总额。八、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1)加强节能管理队伍建设 充实节能管理力量,完善节能监督体系,强化对本行政区域内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日常监督(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节能执法和监察(监测)。开展政策研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技术推广、
18、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2)加强能源统计和计量管理 依法行使节能统计调查、统计执法和数据发布等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加强能源统计,充实必要的人员,完善统计制度,改进统计方法,建立能够反映各地区能耗水平、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的节能统计体系。要强化对单位国内(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指标的审核,确保统计数据准确、及时。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3)加大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我国的能源形势和节能的重要意义,弘扬节能先进典型,曝光浪费行为,引导合理消费。教育部门要将节能知识纳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重视和加强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职工的节能教育,广泛开展节能合理化建议活动。有关行业协会要协助政府做好行业节能管理、技术推广、宣传培训、信息咨询和行业统计等工作。各级科协组织要围绕节能开展系列科普活动。要认真组织开展一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加强经常性的的节能宣传和培训。要动员全社会节能,在全社会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消费理念,用节约型的消费理念引导消费方式的变革。要大力倡导节约风尚,使节能成为每个公民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