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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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部备案号: 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xx-xxx-2009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修订)(征求意见稿)Desig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cy 65% of residential building2009- xx-xx 发布 2009- xx-xx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4 4 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5 4.1 一般规定5 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6 4.3 通风设计95 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11 6 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136.1 一般规定13 6.2 采暖系统136.3 通风14 6.4

2、 空气调节14 7 建筑照明节能设计21附录A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22附录B 建筑面积和体积的计算23附录C 外遮阳系数的简化计算24本标准用词说明27条文说明281 总 则1.0.1 为贯彻执行国家节约能源、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政策,改善重庆市居住建筑室内热环境,提高冬季采暖、夏季空调的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执行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的地区新建、改建和扩建居住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1.0.3 居住建筑的建筑热工和采暖空调设计必须采取综合节能措施,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将采暖和空调

3、能耗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1.0.4 居住建筑的节能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2 术 语2.0.1 窗墙面积比 ratio of windows to wall 单一朝向立面上窗户面积(包括阳台门透明部分)与该朝向外墙建筑立面面积(不包括女儿墙面积)之比,窗户面积按洞口面积计。2.0.2 体形系数 shape coefeicient 建筑物与室外大气接触的外表面积与其所包围的体积的比值。2.0.3 凸窗 bay window 突出外墙外表面的窗户。2.0.4 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 thermal transmittance of building envel

4、ope 在稳定传热条件下,围护结构两侧空气温差为1K时,在单位时间内通过单位面积的传热量,单位为W/ m2K。2.0.5 建筑外墙自保温 self thermal insulation wall 通过采用墙体材料和特定的建筑构造,提高建筑外墙体的热工性能指标的墙体保温构造方式。2.0.6 种植屋面 roof 在屋面防水层上铺以种植介质,并种植植物,起到隔热作用的屋面。2.0.7 非采暖、空调空间 non-heating and air conditioned room 不使用采暖空调设备调节控制室温的空间,如厨房、厕所、面积不大于5m2的储藏间、楼梯间、电梯间、公共走廊、管井、设备用房、封闭式

5、阳台等。2.0.8 参照建筑 reference building 对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比较计算时,作为计算全年采暖和空调能耗并符合节能指标要求的假想建筑。2.0.9 热惰性指标(D) index of thermal inertia 表征围护结构反抗温度波动和热流波动能力的无量纲指标,其值等于材料层热阻与蓄热系数的乘积。2.0.10 遮阳系数(SC) shading coefficient 通过窗户(包括窗玻璃、遮阳和窗帘)投射到室内的太阳辐射量与照射到窗户上的太阳辐射量的比值。2.0.11 中空百叶玻璃 double glazing with shutter内置可调百叶的中空玻璃。2

6、.0.12 制冷能效比(EER) energy efficiency ratio在额定(名义)工况下,制冷机组提供的制冷量与输入功率之比,其值用W/W表示。2.0.13 制热性能系数(COP) heating coefficient of performance在额定(名义)工况下,空调器进行热泵制热运行时,制热量与输入功率之比,其值用W/W表示。2.0.14 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 seasonal energy efficiency ratio制冷季节期间,空调器进行制冷运行时从室内移走的热量总和与消耗电量的总和之比。2.0.15 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 )integra

7、ted part load value 在规定的不同环境温度情况下,空调设备按25%、50%、75%和100%负荷率进行制冷运行的加权平均制冷能效比。3 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3.0.1 冬季采暖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1 采暖空间室内设计温度 18; 2 换气次数 1.0次/ h。3.0.2 夏季空调室内热环境计算参数: 1 空调空间室内设计温度 26; 2 换气次数 1.0次/ h。4 建筑和建筑热工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建筑群的规划布局、建筑物的平面布置与立面设计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应减少硬化地面,增加绿地和水域,改善居住小区内夏季室外热环境。4.1.2 建筑物的主要朝向宜采用南北向或

8、接近南北向。建筑平面布置时,宜使居室朝向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不宜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4.1.3 建筑物的体形系数应符合表4.1.3 的规定,如果体形系数不满足表4.1.3的规定,则必须按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综合判断。表4.1.3 居住建筑体形系数限值建筑层数3层46层7层建筑的体形系数0.550.470.424.1.4 屋面宜采用种植屋面,外墙可采用墙体垂直绿化。4.1.5 外窗可开启面积(含阳台门面积)不应小于外窗所在房间地面面积的5%。每套住宅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地板轴线面积的5%。4.1.6 采用空气源热泵机组和风冷空调器时,建筑平面和立面设计应考虑空调

9、器(机组)室外部分的位置,做到既不影响立面景观,又有利于夏季排热、冬季吸热,同时,便于清洗和维护室外散热器。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布置和安装符合下列要求:1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宜布置在南、北或东南、西南向的外墙。2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的安装应有利于通风换热,在建筑外立面的竖向凹槽内层层布置室外机时,凹槽的宽度宜不小于2.5m,室外机置于凹槽的深度应不大于4.2m。3 空调器(机组)室外机间的排风口不宜相对,相对时其水平间距应大于4m。4 室外机位置处采用的遮挡或装饰,不应导致排风不畅或进排风短路,避免散热条件的恶化。4.1.7 建筑物的外墙宜采用自保温系统。4.1.8 外墙的各种保温系统的

10、防火性能和强度必须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4.2 围护结构热工设计4.2.1 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不应超过表4.2.1的规定限值。如果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不满足表4.2.1的规定,则必须按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4.2.1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的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 W/(m2K)热惰性指标D2.5热惰性指标D2.5体形系数0.42屋面K0.6K0.8外墙K0.8K1.2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K1.2分户墙、空调与非空调空间的隔墙K2.0户门、楼板K2.5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按表4.2.4的规定体形系数0.42屋面K0.5K0.6外

11、墙K0.6K1.0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K1.0分户墙、空调与非空调空间的隔墙K2.0户门、楼板K2.5外窗(含阳台门透明部分)按表4.2.4的规定注:1 外墙的传热系数应考虑结构性热桥的影响,取平均传热系数,其计算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2 当屋顶和外墙的K值满足要求,但D2.0时,应按照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5.1.1条来验算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隔热设计要求;3 当外墙、屋面的面密度200kg/m2时(如砖、混凝土等重质材料构成的墙、屋面)可不计算热惰性指标,直接认定外墙、屋面的热惰性指标满足要求。4.2.2 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透明部分)的窗墙面积比不应

12、超过表4.2.2的规定。如果设计建筑的窗墙面积比不符合表4.2.2的规定,则必须按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 4.2.2 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的限值朝向窗墙面积比北0.45东、西0.30(无遮阳措施)0.50(有外遮阳)南0.50注:1 非封闭凹槽内的外窗按朝向计入该朝向外窗面积; 2 墙面面积为该朝向建筑立面(不包括女儿墙)的投影面积; 3 阳台不封闭时,按阳台内门窗洞口计算窗墙面积比;阳台用窗封闭时,按阳台的全部透光外窗计算窗墙面积比(阳台内的门窗不再计入)。4.2.3 居住建筑不宜设置凸窗,楼梯间、走廊、电梯间的外窗宜采用可开启的封闭式外窗。当外窗采用凸窗时,应符合下

13、列规定:1 凸窗的传热系数限值应比表4.2.4中的相应值小10%。2 计算窗墙面积时,凸窗的面积按窗洞口面积计算。3 对凸窗不透明的上顶板、下底板和侧板,应进行保温处理。保温处理后板的平均传热系数不大于2.0W/(m2K)。4.2.4 外窗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2.4的规定。如果外窗的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不符合表4.2.4的规定,则必须按照第5章的要求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权衡判断。表4.2.4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建筑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KW/(m2K)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C(东、西向/南向)体形系数0.42窗墙面积比0.253.4/0.25窗墙

14、面积比0.303.2/0.30窗墙面积比0.352.8夏季0.40 / 夏季0.450.35窗墙面积比0.402.5夏季0.35 / 夏季0.40 0.40窗墙面积比0.502.3夏季0.25 冬季0.60体形系数0.42窗墙面积比0.253.2/0.25窗墙面积比0.302.8/0.30窗墙面积比0.352.5夏季0.40 / 夏季0.45 0.35窗墙面积比0.402.3夏季0.35 / 夏季0.40 0.40窗墙面积比0.502.2夏季0.25 冬季0.60注:1 表中的“东、西”代表从东或西偏北30(含30)至偏南60(含60)的范围;“南”代表从南偏东30至偏西30的范围;2 外窗综

15、合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内、外遮阳的遮阳系数;窗的遮阳系数玻璃的遮蔽系数(1-窗框比),标准大小的PVC塑钢窗或木窗窗框比可取0.30,节能彩钢窗窗框比可取0.25,金属窗窗框比可取0.20,其它框材的窗按相近原则取值。外遮阳的遮阳系数按附录C计算。4.2.5 东偏北300至东偏南600、西偏北300至西偏南600范围的外窗(包括幕墙)宜设置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南向的外窗(包括幕墙)宜设置水平遮阳或可以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设置了展开或关闭时能完全遮住窗户正面的活动外遮阳,则视为完全满足表4.2.4中的夏季的遮阳要求;其中卷帘、百叶窗、中空百叶玻璃等对外窗传热系数改善取下表修正系数

16、。表4.2.5 正面活动外遮阳的外窗传热系数修正系数外遮阳卷帘中空百叶玻璃百叶窗修正系数0.850.900.954.2.6 建筑物16层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规定的4级;7层及7层以上的外窗及阳台门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该标准规定的6级。4.2.7 外窗在符合建筑热工性能权衡判断的条件下应采用传热系数不大于4.0W/(m2K)的外窗。4.2.8 屋顶、外墙的表面宜采用浅色,以减少外表面对太阳辐射热的吸收。当外墙使用性能指标符合建筑反射隔热涂料外墙保温系统技术规程DBJ/T 50-076第3.0.4条规定的

17、建筑反射隔热涂料作外饰面层时,外墙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修正:Km=1Km,其中Km为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Km为未采用建筑反射隔热涂料的外墙平均传热系数。修正系数1按表4.2.8取值。表4.2.8 修正系数1取值Km(W/m2K)Km1.301.0 Km1.30Km1.00.850.900.954.2.9 平屋顶宜采用种植屋面(覆土面积不小于70%)等隔热措施,种植屋面当量热阻可取0.50 m2K / W计入屋面传热系数计算。4.2.10 当居住建筑设计为多功能建筑时,不同功能空间的隔墙及楼板均应按分户墙及分户楼板的传热系数进行节能设计。4.2.11 居住建筑屋顶天窗应进行节

18、能设计,其传热系数不应大于3.2 W/m2K,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50,且天窗面积不宜大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4.2.12 与土壤直接接触的地面、地下室(半地下室)外墙外侧应采取防潮、防结露的处理措施,热阻不应小于1.2m2K/W。4.2.13 建筑外墙和屋面的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处理,内表面不应结露。4.3 通风设计4.3.1 住宅建筑每户在通风季节应达到10次/h的通风换气量。4.3.2 住宅建筑应分户设计通风季节的自然通风气流路线,确定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位置,可以采用可开启的外窗作为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或者专设自然通风的进风口和排风口。4.3.3 每户自然通风气流路线上的进排

19、风口和途经的孔口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户排风口面积之和Fmin应满足下式要求:Fmin0.025f式中, Fmin每户排风口面积之和,m2;f该住户的房间地板轴线面积,m2。2 进风口面积之和不应小于排风口面积之和。3 气流途经的其他孔口中的最小可开启面积不小于排风口面积之和。4 不能满足本条文规定的应采用机械通风实现通风季节的风量要求(10次/h)。4.3.4 通风季节的自然通风风口在空调和采暖季节应能关闭,按空调和采暖季节的卫生通风的要求进行通风。4.3.5 空调和采暖季节的卫生通风设施应按房间每小时1次/h换气设计。4.3.6 每个居室的卫生通风口应是进风口,进风口的净面积Smin应

20、满足下式要求:Smin0.0016s式中, Smin卫生通风进风口净面积,m2;s该居室的室内净面积,m2。该进风口应有防雨、隔声、防蚊虫的功能。4.3.7 每套居室的卫生通风应采用机械排风,其排风口应设在厨房和卫生间,排风量为0.0008f(m3/s)。卫生通风的机械排风可以由厨卫本身的机械排风装置承担。5 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5.0.1 当设计建筑不符合本标准第4.1.3、4.2.1、4.2.2、4.2.4、4.3.3、4.3.6条中各项规定时,应按本章的规定对设计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性能进行权衡判断。权衡判断计算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进行:1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1.2W/ m2K;2 屋面平

21、均传热系数0.8W/ m2K;3 分户墙、空调与非空调空间的隔墙平均传热系数2.0W/(m2K),户门、楼板平均传热系数2.5W/(m2K);4 当任一朝向窗墙面积比0.4时,外窗传热系数2.8W/(m2K);5 当任一开间窗墙面积比0.6时,该开间外窗传热系数2.2W/(m2K)。5.0.2 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的权衡判断以建筑物在第5.0.6条规定条件下计算得出的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为判据。5.0.3 设计建筑在规定条件下计算得出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不应超过参照建筑在同样条件下计算得出的采暖年耗电量和空调年耗电量之和。5.0.4 参照建筑应按以下规定构建:1 参照建筑的建筑

22、形状、大小、朝向以及平面划分及使用功能均应与设计建筑完全相同。2 当设计建筑的体形系数超过本标准表4.1.3的规定时,按同一比例将参照建筑每个开间外墙和屋面的面积分为传热面积和绝热面积两部分,使得参照建筑围护结构的所有传热面积之和除以参照建筑的体积等于表4.1.3中的体形系数限值。3 参照建筑外墙和屋顶的开窗位置应与设计建筑相同,当某个朝向的窗面积与该朝向的墙面积之比大于本标准表4.2.2的规定时,应减小该朝向的窗面积,使得该朝向窗面积与墙面积之比符合本标准表4.2.2的规定。4 参照建筑外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应符合本标准第4.2.1条和第4.2.4条的规定。5.0.5 建筑物在规定条件下

23、的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应采用动态方法计算。5.0.6 建筑物的采暖和空调年耗电量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条件:1 整栋建筑每套住宅室内计算温度,冬天全天为18;夏季全天为26。2 采暖计算期12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空调计算期6月1日至9月30日。3 采暖和空调时,换气次数为1.0次/h。4 室外气象计算参数采用典型气象年。5 采暖、空调设备为家用气源热泵空调器,制冷和采暖时额定能效比取2.8。 6 室内照明得热0.0141kWh/m2d。室内其他得热平均强度为4.3W/ m2。7 建筑面积和体积应按本标准附录B计算。6 采暖、空调和通风节能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居住建筑采用集中采暖、集

24、中空气调节系统和户式中央空调系统时,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必须对每一个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项逐时的冷负荷计算。6.1.2 居住建筑应预留设置采暖或空气调节设施的位置和条件。6.1.3 采暖、空调设备冷热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规模、使用特征结合当地能源结构及其价格、可再生能源利用政策和环保规定等经技术经济分析综合论证后确定。提出以下优先实施的做法:1 居住建筑群宜结合地表水资源状况,考虑采用地表水水源热泵系统。 2 低层住宅区宜结合工程区域地质条件,考虑采用地下环路式水源热泵系统。 3 居住建筑群当利用天然气作为集中采暖、集中空调热源时,宜采用冷、热、电联产技术。4 居住建筑群利用地热水资源时,宜采用地

25、热水梯级利用系统。5 居住建筑采用户式中央空调时,宜选用变制冷剂流量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 6.1.4 采暖、空调和通风系统采用的风机、水泵的能效限定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强制性规定。6.1.5 居住建筑采用集中采暖、集中空气调节系统时,系统设计应符合国家、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6.1.6 不应采用直接电热采暖;不应采用电热锅炉、电热水器作为采暖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热源。6.1.7 居住建筑采用集中采暖、空调系统时,应设计分户热(冷)量计量装置。 6.2 采暖系统6.2.1 室内的采暖系统应以热水为热媒。6.2.2 户内建筑面积不小于80m2时,宜采用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方式。采用低温热

26、水地板辐射采暖时,热水供水温度不宜超过55,供回水温差不宜小于10。6.3 通 风6.3.1 居住建筑通风应优先采用自然通风,设置的机械通风或空气调节系统不应妨碍房间的自然通风。居住建筑通风设计应按下列要求处理好室内气流组织,提高通风效率。1 在采暖空调期间关闭门窗时,应有保证1次/h的新风换气措施。 2 应使室外新鲜空气首先进入居室、然后经厨房、卫生间排出,防止其污浊空气进入居室,排气口应设于建筑的负压区。 3 当室外干球温度不大于28时,应首先采用通风降温措施改善室内热环境。同时,在夏季高温时段,应避免室外热风大量侵入室内。4 采用通风降温措施改善室内热环境时,夏季夜间的自然通风换气次数要

27、求不小于10次/h,当不能满足该要求时,应采用机械通风系统,机械通风装置的设置,应使卧室、起居室气压高于厨房、卫生间气压。 5 采暖、空调房间的排风宜经厨房、卫生间等非采暖、空调房间排出,充分利用排风中的冷热量。6 厨房应设置外窗和局部机械排风,就近捕集和排除炊事油烟,4层以上建筑的厨房排风应采用高空排放。当采用竖向通风道时,应采取防止支管回流和竖井泄漏的措施。7 采用集中空调或户式中央空调的居住建筑,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满足新风量的需求,宜安装带热回收功能的双向换气装置或新风系统。6.4 空气调节 6.4.1 采用户式中央空调器(水系统)时,对户式中央空调器所配套的水泵应在设备表中标明经详细计

28、算的机外扬程数值。6.4.2 住宅小区采用集中空调或采暖系统时,热、冷水输配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应进行管网的水力平衡计算,各并联环路之间(不包括共同段)的计算压力损失相对差额不应大于15,否则采用一次泵系统时,应配置水力平衡装置。2 系统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不大时,宜采用一次泵系统;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一次泵应采用调速变流量调节方式。3 系统较大、阻力较高、各环路负荷特性或压力损失相差悬殊时,应采用二次泵系统;二次泵应根据流量需求的变化采用变频调速变流量调节方式。4 空气调节冷、热水泵应分别设置。5 空气调节水系统单台运行的冷、热水泵出口不应设置止回阀。6 冷水机组的冷水供、

29、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5。热水供、回水设计温差不应小于10。在技术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加大冷、热水供、回水温差。7 应进行详细水力计算,确定合理的空调冷、热水循环泵的流量和扬程,并选择水泵的设计运行工作点处于高效区。6.4.3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绝热厚度,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 15586的经济厚度和防表面结露厚度的方法计算,建筑物室外、室内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亦可按表6.4.3的规定选用。表6.4.3 空气调节冷、热水管的经济绝热厚度 绝热材料管道类型柔性泡沫橡塑离心玻璃棉公称管径mm室外/室内厚度mm室外/室内公称管径mm室外/室内厚度mm室外/室内单

30、冷管道(管内介质温度7常温)DN40/DN4032/25DN25/DN3230/25DN50DN80/DN 50DN8036/28DN32DN70/DN40DN10035/30DN100DN200/DN100DN25040/32DN80DN200/DN15040/35DN200DN1000/DN30045/36热或冷热合用管道(管内介质温度560)/DN20/22DN20/DN5035/35/DN25DN50/25DN25DN40/DN70DN12540/40/DN70DN125/28DN50DN80/DN150DN40045/45/DN150DN800/32DN100DN150/DN5005

31、0/50DN200/60/热或冷热合用管道(管内介质温度095)不适宜使用DN5050DN17015060DN20070注:1 绝热材料的导热系数: 离心玻璃棉:0.033+0.00023tmW/(mK) 柔性泡沫橡塑:0.03375+0.0001375tmW/(mK) 式中 tm绝热层的平均温度();2 单冷管道和柔性泡沫橡塑保冷的管道均应进行防结露要求验算;3 热或冷热合用管道绝热材料为柔性泡沫橡塑,室外管道应提高一个厚度规格执行,或通过经济厚度计算确定; 4 本表数据源自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 暖通空调动力相关章节。6.4.4 室内空气调节风管绝热材料的最小热阻应符合表6.

32、4.4的规定。表6.4.4 室内空气调节风管绝热材料的最小热阻风管类型最小热阻(m2K/W) 一般空调风管(管内介质温度1533)0.74低温空调风管 1.086.4.5 空气调节保冷管道的绝热层外,应设置隔汽层和保护层。 6.5 空气调节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6.5.1 夏季空调、冬季采暖的居住建筑各户独立系统,宜采用热泵型冷暖空调器(机组)。6.5.2 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在额定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性能系数、能效比不应低于表6.5.2-1和表6.5.2-2的规定值。表6.5.2-1 冷水(热泵)机组制冷性能系数类型额定制冷量(kW)性能系数(W/W

33、)水冷活塞式/涡旋式528528116311634.104.304.60螺杆式528528116311634.404.705.10离心式528528116311634.705.105.60风冷或蒸发冷却活塞式/涡旋式50502.602.80螺杆式50502.803.00表6.5.2-2 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能效比类型能效比(W/W)风冷式不接风管2.80接风管2.50水冷式不接风管3.20接风管2.906.5.3 水源热泵机组,在名义制冷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制冷能效比(EER)和制热性能系数(COP)不应低于表6.5.3的规定。表6.5.3 水源热泵机组能效比(EER)和

34、性能系数(COP)类别名义制冷(热)量Q/WEER(W/W)COP(W/W)水环式地下水式地下环路式水环式地下水式地下环路式冷热风型Q140003.844.804.684.203.723.1814000Q280003.904.864.744.263.783.2428000Q500003.964.924.804.323.843.3050000Q800004.024.984.864.383.903.3680000Q1000004.085.044.924.443.963.42Q1000004.145.104.984.504.023.48冷热水型Q140004.085.104.924.443.903.

35、3614000Q280004.145.164.984.503.963.4228000Q500004.205.225.044.564.023.4850000Q800004.265.285.104.624.083.5480000Q1000004.325.345.164.684.143.60100000Q1500004.385.405.224.744.203.66150000Q2300004.445.465.284.804.263.72Q2300004.505.525.344.864.323.786.5.4 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在名义工况下的性能参数不

36、应低于表6.5.4的规定值。表6.5.4 溴化锂吸收式机组性能参数机型名义工况性能参数冷(温)水进/出口温度()冷却水进/出口温度()蒸汽压力(MPa)单位制冷量蒸汽耗量kg/(kWh)性能系数(W/W)制冷供热蒸汽双效18/1330/350.251.2812/70.40.61.190.81.16直燃供冷12/730/351.20供热出口600.90注:直燃机的性能系数为:制冷量(供热量)/加热源消耗量(以低位热值计)电力消耗量(折算成一次能)。6.5.5 房间空调器(热泵型)性能系数不应低于表6.5.5的规定值。表6.5.5 房间空调器能源效率等级 类型额定制冷量(CC,W)能效比(W/W)

37、整体式 3.10分体式CC45003.404500CC71003.307100CC140003.206.5.6 转速可控型空调器作为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时,季节能效比系数不应低于表6.5.6的规定值。 表6.5.6 转速可控型房间空调器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指标(Wh/Wh) 类型额定制冷量(CC,W)制冷季节能源消耗效率(SEER)/ Wh/(Wh)分体式CC45004.504500CC71004.107100CC140003.706.5.7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在名义工况和规定条件下,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表6.5.7的规定值。表6.5.7 多联式

38、空调(热泵)机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名义制冷量(cc)(W)制冷综合性能系数(W/W)cc280003.2028000840003.106.5.8 采用燃气取暖器进行采暖、空调时,燃气取暖器的热效率不应小于表6.5.8的规定值。表6.5.8 燃气取暖器热效率燃气取暖器类型热效率()家用燃气取暖器84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88常压容积式燃气热水器88(以高热值计算)燃气热水锅炉896.5.9 当采用地下水式水源热泵作为居住建筑空调(热泵)机组的冷热源时,应根据水文地质勘察资料进行设计。必须确保地下水式水源热泵系统有可靠的回灌措施,并不得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浪费及污染。6.5.10 供应居住

39、建筑生活热水的热源,宜设计选用太阳能热水器、地源热泵热水机组或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组。7 建筑照明节能设计7.0.1 居住建筑包括公共区域照明设计应满足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对照度标准、照明均匀度、统一眩光值、照明功率密度值(LPD)(见表7.0.1)等指标的规定。整流器应选择电子整流器或节能型电感镇流器。表7.0.1 照明功率密度值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值(W/m2)对应照度值(lx)现行值目标值起居室76100卧室75餐厅150厨房100卫生间100室外走道54507.0.2 建筑内公共部位照明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电梯厅不应采用自控开关)。7.0.3 应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选用合适的照

40、明光源,并采用高效光源,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规定。7.0.4 建筑内应充分利用自然光,条件许可时宜采用太阳能照明。附录A 外墙平均传热系数的计算 (附A.0.1)A.0.1 外墙受周边热桥的影响,其平均传热系数应按下式计算:式中 Km外墙的平均传热系数W/(m2.K);KP 外墙主体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KB1、KB2、KB3 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传热系数W/(m2.K);FP 外墙主体部位的面积(m2);FB1、FB2、FB3 外墙周边热桥部位的面积(m2)。外墙主体部位和周边热桥部位如图A.0.1所示。图A.0.1 外墙主体部位与周边热桥部位示意 附录B 建筑面积和体积的计算B.0.1 建筑面积应按各层外墙外包线围成面积的总和计算。B.0.2 建筑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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