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i[工作计划]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中心经营管理方案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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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队2011年经济工作座谈会材料)湖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湖南万顺科技服务中心)经营管理实 施 办 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实施我队“十二五”发展规划,坚持“地质工作立队,产业发展兴队,人才建设强队”的发展战略,规范和完善全队经营工作秩序,加强队(中心)二级经营单位考核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实现富民强队目标。现根据我队目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我队(中心)二级经营单位包括:、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具有队委托办理的独立的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证书,项目投资与经营资产由队(中心)有偿或无偿投入、拨入、租赁,并设立了相对独立的会计机构,受队(中心)法人委托,实行

2、独立核算的二级经营单位;、不具有队委办的工商企业法人登记注册证书,但受队(中心)法人委托,并依托队(中心)法人注册登记证书,其项目投资与经营资产由队(中心)有偿或无偿投入、调入、租赁,经营的业务已列入队(中心)对口业务规划、汇总,在队财务管理上,允许设立独立的核算机构,实行单独列编单独核算的二级经营单位;、队(中心)直营的单独列编的项目;、外部自然人或企业法人挂靠我队(中心)资质经营的项目;、我队(中心)斥资入股参与经营的公司、企业。二级经营单位要按照“规划目标,规范管理,规避风险,规模经营”管理思路,总体构建经营管理新框架,尤其要强化经营管理秩序。第三条 建立市场经营、管理机制,加强市场信息

3、的调查、研究、归集、反馈与综合分析、综合利用工作。在市场管理上,要建立“资源共享、经营共处、利益共存”的网络运行机制。第四条 职能管理部门与基地事务管理处,要围绕全队(中心)经营管理核心工作,采取“宏观调控,中观监控,微观制控”管理手段,做好全队经营管理的策划与制度建设工作,同时对二级经营单位,要履行“领导、指导、监督、考核”管理职能与保驾护航的服务职能。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范围:、二级经营单位;、机关科室;、基地事务管理处。第六条 本办法的实施管理:队(中心)经营科牵头,财务资产科、劳动人事科与技术质量安全部门协调配合,切实加强本办法的实施、监督与管理工作。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管理体制第七条 湖

4、南省煤田地质局第一勘探队(湖南万顺科技服务中心)为两位一体的组织机构,下设六个二级经营单位(二院二厂二公司),十个科(室、处),七个合署办公机构。队长(中心主任)是单位唯一法人代表,承担全队(中心)生产、经营、管理的全部法律责任。二级经营单位行政一把手是队长(中心主任)的法人委托代理人,负责组织所管理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对法人负全部责任;十个科(室、处)与七个合署办公机构,对二级经营单位实施管理、指导、监督、服务与协调,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政策和法规,制定各类管理制度与办法,其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对法人负责。其他队级领导按照经营管理分工,按职责权限协助队长(中心主任)工作,对法人负责。第八条 二级

5、经营单位可根据承接项目和业务需要,设若干项目部和车间(钻机、工段),可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配备精干高效的管理团队,管理人员的配备,必须报队(中心)批准。第九条 队(中心)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实行分级、归口管理与分级负责,队(中心)属各单位要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工作汇报与工作述职。二级经营单位要在队(中心)统一领导下,做到依法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第三章 经营运行机制第十条 队(中心)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分别进账,分别核算,分灶吃饭”的管理机制,二级经营单位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经营模式。经营单

6、位之间的经营往来,视同内部市场结算关系,奉行资金有偿使用原则。队长(中心主任)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视情况可采取“有偿与无偿”方式,调配各二级经营单位资金。第十一条 二级经营单位对现有调入固定资产具有使用权,无处理、处置、转让、外调权,要保证固定资产的保值增值。日常使用要搞好维修保养,保证设备的完好率,资产若有流失、损坏,由二级经营单位负责赔偿,并追究责任人和领导者的责任。第十二条 项目筹措资金由队(中心)统筹,二级经营单位申办银行融资渠道的,必须经队(中心)批准,其办理质押、抵押所使用的资产、资质、经营权与信用,均属队(中心)所有。严禁以单位(包括项目)名义向社会融资或为他方提供(含内部经营单位

7、)担保,否则由责任者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二级经营单位确因经营需要,可向队(中心)申请贷款,贷款事宜按队(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支付实施办法有关条款执行。第十三条 加强内外部合同管理工作,队长(中心主任)的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正本、合同专用章由队(中心)办公室统一管理,各经营单位对外、对内签订合同,严格执行队(中心)合同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队(中心)内部经营项目,要积极推行承包、租赁、股份制、合伙制、风险抵押等多元化经营模式,积极推动与社会商业资本合资合作经营,职工持股参与经营,努力实行产权多元化。第十五条 队(中心)对二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实行监督,对财务收支、资产、负债、盈亏进行审计。责任人

8、若不履行合同约定,则应批评整改、经济处罚、追究责任,严重者将采取组织措施或法律手段。第四章 经营范围第十六条 队(中心)经营业务整体布局,整合为三大块:、地质勘查业,主要是地质调查院与地质勘察院所经营的主打业务;、工程施工业,主要有水工环地质和基础工程公司所经营的业务;、多种经营,包括汽车维修厂、机械制造厂和南海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宾馆、餐饮、租赁等服务项目。第十七条 严格遵守既定的经营范围,积极主动切入目标市场。各二级经营单位对所取得的,不属于本单位经营范围的市场信息,要建立“相互沟通,有偿共享”机制。各二级经营单位目标经营市场划分如下:1、地质调查院:主要从事国家、省级资源勘探项目,煤矿技术服

9、务,测井测量及商业地质工作;2、地质勘察院:主要从事勘探施工、省外工程勘察和商业地质等工作;3、水工环地质和基础工程公司主要从事基础工程施工、土建施工、工程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平整、非煤矿山技术服务、商业地质、水利工程施工和衡阳地区以外的煤矿技术服务等。4、中发汽车修理厂:主要是汽车、配件销售与汽车维修。5、机械制造厂:主要经营齿轮产品、来料加工与其它加工业务。6、宾馆餐饮服务业:以原南海宾馆作为经营基地,经营项目包括住宿、饮食、烟酒与配套的相关服务项目。7、队直管项目:由队组织专门班子直接经营或管理。8、其它项目:、基地事务管理处所属的物业管理、医疗卫生所与职工食堂经营项目;、外部单位挂

10、靠我队(中心)资质,收取管理费项目;、队统管的市场信息服务项目;、队投入资金参与外部单位、公司,实行股份经营项目;、队统管的内部财务性融资经营项目;第五章 经营责任制原则、形式和承包方式第十八条 经营责任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责、权、利相结合原则;二、责任与权力对等到原则;三、全成本核算原则;四、经济效益与安置效益并重原则;五、职工收入与效益挂钩原则;六、奖惩分明原则;七、适度扶持原则;第十九条 经营责任制形式: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经济责任制形式,在管理上要坚持全成本核算,实施工资总额效益含量控制管理,核定费用及时足额上交,利润按比例分成。第二十条 经营方式:实行委托

11、经营责任制承包方式,具体按队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予以考核。 第六章 经营者的责任、权力、义务和风险抵押金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的责任:一、严格执行队(中心)出台的各种管理制度,对本单位经营负全责;二、在职权范围内,积极拓展市场,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推行技术服务创新,努力提高经济效益。有责任逐步提升本单位经济效益指标,全面完成队(中心)下达的各项经营任务;三、加快资金周转,严格控制成本范围与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各项开支要严格履行手续,按章办事,努力降低成本,及时足额上交各项费用;四、对安全、质量、技术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五、加强党建工作,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

12、本单位的稳定,对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党风廉政、职工最低收益保障,全面负责并承担相关责任;六、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制订公正合理,具有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的分配办法,使职工收入在经济效益增长的同时逐步提高。七、自行承担政策性增加的成本费用;八、履行队(中心)其它政策规定的应承担的经营责任;第二十二条 经营者的权利一、除队(中心)另有特别规定外,在本单位经营范围内,经营者在经营期间享有下列权利:、享有经营自主权,包括经营决策、产品定价、产品销售、业务洽谈、合同签订与生产资料采购等权利;、对本单位职工有聘用、安排、调动、组合和管理权,在完成队(中心)安置指标的前提下,经劳人科批准后,有返聘退休职工

13、和外聘编外职工的权力,有设置内部机构和任免内部管理人员的权力;、在保证完成各项经营责任制指标的前提下,根据有关规定,有权制定工资、奖金分配方案,方案经财务、劳人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分管领导及队长后执行;、在队(中心)财务制度规定范围内,对本单位的财务开支有审批权,超过权限的开支必须按队(中心)有关规定执行;、对队(中心)提供和配备的国有资产有使用权;、对队(中心)具有的相关资质有使用权;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的义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局及队(中心)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与本单位同呼吸共命运,解放思想,敢于改革,勇于创新,克己奉公,廉洁自

14、律,实实在在为职工谋利益,为一队发展作贡献,真正成为单位发展的带头人;、自觉接受队(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的管理和业务指导,定期向队(中心)有关职能部门报送各类报表资料;、自觉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及大修、中修费用;自觉维护队(中心)的形象声誉,保守队(中心)的各项机密;、积极参加队(中心)组织的各项公益事业和相关活动;、自觉履行队(中心)安排的其它各项义务。第二十四条 对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实行风险资产抵押经营方式,所交纳的风险抵押金,经营期限内不退还,不计息,经营期满后退还,若欠交了队上费用的,退还时应从中抵扣,不足抵扣的部分有权依法追究。第七章 主要经

15、济技术指标第二十五条 各二级经营单位、队直营项目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必须综合上年实际经营成果与本年全队经营预期、年初市场调研情况与产业意向信息等相关因素予以制定,经济技术综合考核指标归类为“发展指标,财务指标,稳定指标”三大块,具体指标由经营责任制实施办法予以确定。二级经营单位、队直营项目经营者,必须按管理需要,将队(中心)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要层层分解,下达到项目部、车间(钻机、班组),直至分解到具体岗位。在指标管理上,既保证指标的纵向深度,又要保证指标的横向广度,同时还要保证指标的时效度。要严格按照月度、季度、年度时段,制定严格的指标预期与实际完成考核制度,保证各项指标的顺利完成;第二

16、十六条 机关科室要按照实际管理需要,优化机关科室部门职能设计,提升职能部门对各经济实体的宏观调控能力、监督管理能力、经营指导能力与归口项目的综合监管能力。根据全队(中心)管理要求,按照科室职能设计与职责设定,机关科室具体目标:、岗位工作任务与质量指标;、归口管理项目与归口统筹业务的完成程度指标;、部门所分解的费用限额指标;、自身安全生产与综合稳定指标。第二十七条 基地事务管理处实行“定责定岗定目标,财务收支两条线,服务经营双轨制,目标绩效双考核”的财务报账管理模式。基地事务管理处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指标;、综合治理归口管理指标;、计划生育归口管理指标;、消防安全归口管理指标;

17、、预算项目完成程度指标;、收费项目完成程度指标;、内部经营项目成效指标;、离、退休人员管理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指标;第八章 经营核算二十八条 经济实体所设立的会计、核算机构,必须接受队(中心)财务资产科的监管与业务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有关条款和队(中心)相关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员调整须经得队(中心)财务主管部门与人事管理部门的同意。二级经营单位委派会计,应参与单位相关会议,履行会计反映、监督和参与决策职能。实体财务核算机构应按队(中心)财务主管部门、经营管理部门与其他业务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成本核算报表、财务经济活动分析资料与其他经营管理考核资料,重要报表

18、同时要报队长(中心主任)、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 第二十九条 坚守会计核算职能,对单位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及利润进行全面反映。在成本管理中,二级经营单位与队(中心)直营项目,应按照全成本核算原则,组织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第三十条 经营责任制指标制定规则与指标,按队经济责任制实放办法执行。第三十一条 各二级经营单位租用队(中心)集中管理资产(含固定资产、地质管材、无形资产等)者,必须按照队(中心)财务管理规定与租赁管理规定办理租用手续,并按时足额交纳租赁费用。第三十二条 新开辟的经营项目,一律实行法人委托责任制度,从市场论证、项目调研、资金筹措、施工建设、生产经营、投资还贷等,由责任

19、人实行全程负责,队(中心)财务部门要对贷款项目,实行跟踪监控。第三十三条 为了发展煤田地勘经济,鼓励职工积极跑项目跑业务,各二级经营单位要制订完整的内部业务信息奖励办法或业务信息管理实施方案,报队批准后予以实施;尤其是所承揽的各类项目中,是执行了国家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的,则应按照从优从惠原则,将按一定的比例给予提成奖励;原则要求各经济实体开支的公关费、业务费、信息费与招待费,严格控制在项目结算收入的1%-3%以内,不得突破。第九章 劳动工资与工资分配第三十四条 二级经营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工资总额增长低于经济效益增长,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保证职工平均收入逐年递增,保障职工最低生活

20、水平与最低工资收入”原则进行核核。队(中心)在核定其工资总额时,采用总收入含量工资与税前利润含量考核工资方式确定,规定预算工资总额的70%跟总收入挂钩,30%跟税前利润挂钩。要求各二级经营单位当年度工资总额指标不能突破,若因经济效益提高突破了工资总额的,由队(中心)劳动部门按效益含量工资计算方式,其增效部分工资基数另行核定。工资总额核定公式:、预算工资总额=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核定本年度工资增长比率上年度实际工资总额、总收入工资含量包干率=预算工资总额70%全年预算总产值、税前利润工资含量包干率=预算工资总额30%全年预算税前总利润、实体全年工资总额=实际完成总产值总收入工资含量包干率+实际完

21、成税前总利润税前利润工资含量包干率第三十五条 二级经营单位所属职工按政策调整的工资基数,只作为档案工资进行管理。二级经营单位在实行效益含量工资分配方案后,职工工资收入将受到劳动数量、质量、技能高低、责任大小、劳动强度与贡献多少等相关因素制约;允许二级经营单位,在效益含量工资总前提下,实事求是地推行不同的劳动分配方式,包括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岗位工资,效益含量工资,到账提成工资,岗位结构工资,效率工资等。第三十六条 定编、定员与职工的调入、调出、辞退:二级经营单位的定编、定员方案由队(中心)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与二级经营单位初步核定,报分管领导与主管领导审核,由队长(中心主任)批准后

22、予以实施。在现有定编定员框架下,二级经营单位新增职工,必须按照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执行。经济效益指标未达到预期指数的,不得擅自从外部聘用员工;因经营工作需要,超编制聘用队(中心)待岗职工的,队(中心)将按超编人数予以奖励;自然减员空出的定员编制,队劳人科有权调入职工就岗,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二级经营单位调出、辞退职工,必须按队(中心)劳动人事管理办法执行,但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随意调出:、单位实有职工人数未超出定员定编人数的,职工个人表现没有违反管理制度的;、从事质量、安全、施工与经济管理的人员,因工作与单位领导发生分歧意见,实体领导要求调出的;、掌管财物与市场业务人员,未正式移交者;第三十七条 职工

23、违反法规与队(中心)管理制度,必须按队(中心)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姑息。第十章 劳动人事管理第三十八条 全面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适应我队(中心)实际的干部选拔任用激励与监督机制,把组织推荐、民主评议、公开招聘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和经营管理者依法用人有机地结合起来,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效能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事管理机制。第三十九条 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原则,对干部实行统一管理。队(中心)负责中层干部(包括科级干部与二级经营单位负责人、直营项目负责人)、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和委派会计的管理。其他人员的使用与聘用,由

24、二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程式予以管理。第四十条 队长(中心主任)有权按规定程序,决定队(中心)行政管理系统中层干部、高中级专业技术干部、项目经理与委派会计的聘任、解聘和奖惩;二级经营单位有权推荐本单位副职,有权按规定程序对下属管理人员、机班长进行聘用、解聘和奖惩。出纳、一般会计聘用,必须征得队(中心)财务主管部门同意。第四十一条 坚持干部考核制度、诫勉制度、谈话制度、交流制度、回避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离职审计制度,要把干部的选拔任用与管理监督结合起来,对经营单位一把手,尤其要严格要求,严肃管理,严厉监督。第四十二条 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各单位所聘用的临时工,一年以内报队(中心

25、)劳人科备案,一年以上须经劳人科批准;外聘专业技术人员,须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劳人科审核备案,同时要求试用二个月,试用期的待遇,不得高于聘用岗位劳动待遇的70%。第四十三条 加强职工在岗培训工作,全面提高职工技术业务素质,队(中心)劳人部门将协调有关业务部门与二级经营单位,举办岗位培训班,努力提高管理素质、业务技术素质。同时,鼓励下岗职工参与再就业短期培训(控制在六个月以内),队(中心)对再就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的下岗职工,其学以致用找到固定工作后,凭相关证明按50%的比例,报销其培训费用(不含食宿费)。第四十四条 办理停薪留职人员,要严格履行合同;各二级经营单位内部办理的停薪留职,必须报劳人科审

26、核备案,经营单位内部待岗职工或下岗职工,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必须报劳人科备案。同时,要求保障待岗、下岗职工最低生活水准,未达到这一标准的,不得作为安置指标进行考核。第十一章 资产管理第四十五条 队长(中心主任)对全队所有资产(含无形资产)行使管理、监督与调配权。各经营单位所管理的资产(包括在经营过程中自购形成的资产),必须保证其安全、完整与增值保值,并对队长(中心主任)负责。资产管理要严格按照相关专业管理规定与管理流程进行,要加强资产的购置、建设、安装、验收、使用、报废、清查盘点等流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四十六条 加强固定资产与设备的使用管理,要保证固定资产和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按规定时间与要

27、求开展固定资产的中修与大修,二级经营单位不得拚设备,而忽视长远利益。完不成设备大修指标,必须从其考核收益中,扣除设备大修成本;第四十七条 资质管理:坚持全队(中心)资质集中统一管理与有偿使用原则。全队(中心)资质包括获取的各类资质证书原件、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印章与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等。提供资质证书与出具资质证明材料的手续,统一由队(中心)总工室集中管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擅自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转用资质证书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外单位或个人需要资质证明材料的,必须按规定交纳费用。资质的新办、升级、增项、延续登记等手续,由资质使用单位申报,队(中心)总工室负责办理;第四十八条 队(中

28、心)无形资产的管理,严格按照队有形资产管理的流程进行,由队(中心)行政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流程与规定,加强其管理。无形资产包括企业法人资格证书、法人登记证书与相关的企业登记证书、品牌证书、企业商誉、企业荣誉、企业信用、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商务资料等。在管理上要严禁转借、转让或流入外单位与个人,队(中心)属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权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使用。若违反规定,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经济与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 债权债务管理:队(中心)财务部门应设立专(兼)职债权债务会计,负责全队(中心)债权债务的定期清查、清收、清付等管理工作。二级经营单

29、位历年形成的应收账款,应在行政一把手统一领导下,财务人员与项目主管人员积极参与,按照“谁主管,谁经管,谁形成,谁接手,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清收主要责任人。各经营单位要保证完成队颁发的清欠指标,要制定清欠计划,出台清欠措施,要按月组织人员对应收账款进行逐项核查、清收。清欠工作要责任到人,不能存在盲区和死角,清欠力度要与工资奖金挂钩。在项目债权清欠期间,经营单位领导、责任人、担保人与会计人员的工资要与清欠比率挂钩,清欠任务完成后,其挂钩的工资可以补发。队(中心)财务科专(兼)职债权债务会计,对二级经营单位的债权债务不定期监控、指导和考核,则按照队(中心)职效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第五十条 为

30、避免发生新的法律保护盲区,要重点安排清收一年以上二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其次,要加快本年度施工验收项目的结算清收力度,避免形成新的呆账;再次,采取提成奖励政策。各经营单位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比较合理又有激励机制的提成比率,报队(中心)审批执行。各经营单位在催收账款时,要注意收集债务方相关债务资料,尤其在催收账款时,要向对方递交应收款项对账单(一式二份,我方一份,对方一份),要与对方商定还款计划,经对方签字后,我方要拿回一份,作为今后清收账款与法律诉讼的依椐。第五十一条 资金与审批管理:一、资金管理统一归口队(中心)财务科负责,各二级经营单位的资金使用,必须接受队(中心)财务科的监督与管理;队(中心

31、)财务科受队长指令,有权有偿或无偿调配二级经营单位的资金;严禁私设小钱柜,严禁个人挪用单位经营资金,严禁贷款资金或专项戴帽资金挪做他用;严禁公款私存。在资金管理上,必须做到令行禁止。项目经营周转的备用金借款,必须核定其借款限额,超过限额的部分,要按期报销冲账,若不报销冲账的,应视同私人借款,按队(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支付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收取资金占用费;严禁私人借款,对已经形成的私人借款,要坚持“谁批准、谁担保、谁负责”原则,实行全面清收。二、贷款原则规定:对二级经营单位可适当给予贷款,贷款原则是:“重设备投入,重新项目立项,重技术改造,重新产品开发,轻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32、,坚持“应收账款回款率完不成指标,前期贷款项目未还贷,单位贷款信誉极差者,均不得启动新的贷款项目”原则。二级经营单位向队(中心)贷款的,要按照队(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支付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要出具相关贷款资料、还款措施与可行性研究报告,经队(中心)经营管理科考察落实,由队长(中心主任)签批,财务科方可放款。三、资金审批权限:正常经营性开支资金使用,由相关业务部门签署意见,交分管领导与主管领导签字,财务部门付款;各种贷款项目由经营科提出初步意见,交分管领导与主管领导审签,由队长(中心主任)行使终批权,财务科方可放款;基本建设项目与重大采购项目,必须按预算流程管理,支付资金由相关部门

33、按合同或预算,提出初步意见,分管领导与主管领导会同审签,队长(中心主任)行使终批权,财务科方可付款;借、贷款项超过30万元以上的,还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议议决;新开发项目贷款额度超过100万元以上的,还需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党委会议议决。二级经营单位的资金审批,要坚持班子民主决策原则,要严格执行队(中心)加强资金管理及成本费用支付的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得一个人说了算,尤其在项目合同签订时,要进行标的测定和综合预算,进行班子民主决策。二级经营单位会计机构,要按规定每月向队(中心)财务科报送资金流量情况报表。第十二章 经营审计第五十二条 认真开展内部审计,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效能,队(中心)审

34、计科要按照审计规定,认真开展队(中心)内部审计工作,尤其是二级经营单位的经营审计、效益审计与财务审计,要做到三审并重。审计工作要求实效,要定期提交审计报告与审计处理意见书,并对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要进行复审。要将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二级经营单位、基本建设项目与重大采购项目上面。第五十三条 建立健全审计工作队伍,深化审计工作内涵。各二级经营单位要在队审计科指导下,配备兼职审计员,负责本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兼职审计员可由委派会计、其他会计兼任,也可以由行政副职兼任,在业务上受队审计科领导。队(中心)审计科长、专职审计人员,直接由队长(中心主任)任命,并直接领导。要求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审计工作,忠于职

35、守,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对事业负责,对法人负责。第五十四条 审计工作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对二级经营单位的效益审计、经营审计每半年要开展一次,财务收支审计要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二级经营单位的财务收支、效益盈亏与违规违纪情况,要及时向队长(中心主任)汇报。第十三章 综合管理第五十五条 强化项目管理运行机制:1、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在项目筹措筹建过程中,各职能管理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权,做好外部环境协调、内部闲置资源利用与事前监管工作,要按照项目预算做好项目的事前控制工作;2、项目实施过程中,职能管理部门要跟踪监管,对项目的质量、安全、效益情况,实施宏观协调管理。要加强施工项目的验收管理,隐蔽工程要跟踪

36、阶段性验收,对主要设备的采购要进行论证,安装后要进行试运与技术验收。做好事中控制与事后分析考核工作。3、项目交付使用后,要加强经营管理,及早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有计划地收回投资款项或贷款资金。4、项目建设中,出现违规、违法或超预算行为的,按队上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五十六条 内部股份制管理:1、为尽快实现规模经营,有效地筹措经营资金,二级经营单位经队(中心)批准后,可以拿出有条件的经营项目,引入股份制经营模式,实行内部股份制经营。2、实行内部股份制经营的项目,招股前须做以下前期工作:、项目现有资产的清查估价;、确定每股面值金额;、公开发布招股公告与招股预划方案;、公告股东权力、义务与

37、股东章程;、公告股本结构、财务核算与股本分红制度;、股东权益监督机制;3、二级经营单位的股份发行额度,必须报队(中心)财务部门审核批准; 4、队(中心)经营管理科负责实施对二级经营单位内部股份制项目的监管职能,并参与内部股份制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第五十七条 合同管理一、内部经营合同管理:内部经营合同是指队(中心)与二级经营单位的纵向合同与二级经营单位之间的横向合同。要加强内部经营合同的诚信履约管理与构建内部协调仲裁机制。队(中心)建立内部合同仲裁委员会,下设合同仲裁办公室,由经营管理科负责日常仲裁事务。二、对外经济合同管理二级经营单位对外签署合同,原则上均应经队(中心)法人签字,并加盖全队统一的

38、合同专用章,方可生效。但为了适度分权,规定凡成交额度在50万元以内的,队长(主任)可委托二级经营单位负责人签署;50万元(含)以上的,必须经队长(主任)签字方能生效。队(中心)职能部门与基地事务管理处对外签署合同,须经队长(中心主任)签字,经营科加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重大购物合同、基本建设项目合同与重大经营性合同的签订,同时要求审计、监察部门参与;加强诚信履约管理,经营科负责监督合同的实施,若出现合同违约,合同主办单位要及时报告队(中心)经营科,经营科有责任协助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对外经济合同与对内经营合同,必须一式四份,队(中心)经营科与财务科(附会计凭证后)须持合同原本。第五十八条 做好企

39、业文化宣传、广告策划、营销公关工作,尤其是企业公关与广告宣传,是现代企业塑造形象与品牌的重要利器,也是做好做大企业的重要法宝。因此,队(中心)属各单位必须根据自身需要,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自身形象建设。第五十九条 安全质量技术管理:一、安全管理:树立“安全为天”思想,坚持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级经营单位与机关管理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是所属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若发生重大孔内、机械、施工、人身伤亡、重大经济损失与其它安全事故的,要追究行政一把手、直接责任人与间接责任人的行政、经济或法律责任;由于队(中心)安监部门监管不力,造成以上安全事故的,同样要按照队(中心)绩效考

40、核原则,追究相关责任。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坚持“预防为主”原则,对不安全的经营项目,队(中心)安全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停产整顿,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要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单位要实行重奖,对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要实行重罚。二、质量管理:严格按照上级规定的质量指标、产品行业指标与服务质量指标予以考核。总工室负责全队(中心)全面质量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对不达标的工作项目、钻孔、产品与服务项目,不得过关,不得验收;违反操作规程所发生的质量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造成项目、产品报废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要认真追究二级经营单位的领

41、导责任,队(中心)总工室因把关不严或监管不力的,要追究管理责任。三、技术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技术管理工作。队(总工室)负责全队技术达标指标的协调、考核、监督与培训教育工作。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第六十条 队二级经营单位因资质原因,需要挂靠外单位经营的,必须经队长批准;外单位需挂靠我队资质经营的,经队长批准后,收取经营管理费;需要以资质联营的,必须签订联营合同,队(中心)派出专人参与管理。第十四章 经营报告制度与公务活动管理第六十一条 队(中心)每季度召开一次经济活动分析会,财务部门要分析财务收支情况,经营管理部门要全面分析经济活动运行情况,总工室、安监部门要分析安全

42、、质量、技术指标完成程度及其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劳人部门要分析劳动管理与劳动工资管理的运行情况,相关部门要进行资产管理分析。第六十二条 全队(中心)生产经营活动,要严格履行层层请示汇报制度,基层单位向分管的领导请示汇报,分管领导向队长(中心主任)请示汇报。基层单位若要直接向队长(中心主任)汇报的,必须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第六十三条 队(中心)内外公务与外事招待工作,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接待部门要凭办公室审批单和发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按规定报销,凡没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的,队(中心)财务有权拒报。二级经营单位发生的业务费、招待费与信息费,要参照队(中心)有关规定与地方税务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报

43、队(中心)经营、财务部门备案。审计部门要加强该项目的审计工作,尤其要加强二级经营单位业务费、信息费与招待费的审计工作。第六十四条 全队(中心)公务用车归口于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单位、部门因公务需要调用车辆的,必须经主管领导签批,办公室凭批条安排车;任何单位与个人均无权擅自调用公务用车;公务车辆加油、维修等,要按规定监控。二级经营单位公务用车,要参照队(中心)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报队行政办公室、经营科备案。按规定,各单位与各部门享受通讯费用的人员,要坚持“限额核定,包干使用,超支自付”原则。第十五章 考核与奖罚第六十五条 队(中心)对所属单位和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对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实行重奖,包括物资奖励与精神奖励。第六十六条 队(中心)对所属单位和职工实行处罚制度,对造成经济损失者,按损失额的大小进行处罚。第十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七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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