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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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新县三坑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说明书(评审稿)清新县三坑镇人民政府二00九年十一月目 录前 言1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21.1 土地利用现状21.2 土地利用的特点31.2.1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3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3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其对策31.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31.3.2 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32 规划目标52.1 总目标52.2 具体目标5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5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5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6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63 土地利用结构

2、和布局调整7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73.1.1 原则73.1.2 调整方案7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103.2.1 农用地103.2.2 建设用地103.2.3 未利用地114 土地用途分区124.1 基本农田保护区124.2 一般农地区124.3 林业用地区134.4 城镇建设用地区134.5 村镇建设用地区134.6 独立建设用地区134.7 风景旅游用地区144.8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14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155.1 耕地保护15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15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15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1

3、55.2.1 数量结构155.2.2 空间分布155.3 管护措施165.3.1 经济补偿165.3.2 政策引导165.3.3 公众参与165.3.4 监控监督16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176.1 允许建设区176.2 有条件建设区176.3 限制建设区176.4 禁止建设区187 重点项目用地197.1 工业项目197.2 交通水利项目197.3 旅游项目197.4 社会事业项目207.5 农田水利项目208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218.1 土地整理218.2 土地复垦218.2.1 “三旧”改造218.2.2 废弃特殊用地复垦228.3 土地开发229 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239.1 土

4、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目标239.2 土地生态规划建设249.2.1 基础性生态用地规划249.2.2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259.3 土地生态建设的保障措施259.3.1保证生态型用地,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259.3.2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治理力度,防止工业污染和其他公害269.3.3 加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因地制宜改善生态环境269.3.4加强环保意识宣传,鼓励公众参与到生态保护工程中2710 规划实施对策与措施2810.1 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严格实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2810.2 建立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土地集约利用2810.3 科学编制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力度281

5、0.4 加强土地用途管制2810.5 推进规划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规划的动态管理2910.6 建立与完善公众参与制度,强化公众监督职能2910.7 提高相关法律意识,切实加强土地规划执法监察29附 表31附表1 三坑镇土地利用主要调控指标表32附表2 三坑镇基本农田结构分解表33附表3 三坑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34附表4 三坑镇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35附表5 三坑镇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36附表6 三坑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面积统计表37附表7 三坑镇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表38附表8 三坑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40附表9 三坑镇规划期间各类用地平衡表41说 明 书421 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价431

6、.1 上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431.2 上轮规划取得成效分析431.3 上轮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442 规划修编的必要性452.1 经济转型期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452.2 科学发展观对土地合理利用的要求452.3 经济社会发展对土地利用规划修编的需求453 编制规划的工作过程463.1 准备阶段463.2 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阶段463.3 综合协调平衡和编制规划方案阶段463.4 成果验收与上报审批阶段464 规划的指标思想、原则和依据474.1 规划指导思想474.2 规划原则474.3 规划依据475 规划基础资料与数据来源说明495.1 主要社会经济基础数据说明495.

7、2 土地基础数据说明496 土地利用现状516.1农用地516.2 建设用地516.3 未利用地517 规划期间土地供需状况527.1农用地527.2建设用地537.2.1城乡建设用地537.2.2 交通水利用地537.2.3其他建设用地537.3未利用地548 规划目标确定的依据558.1 社会经济指标的确定558.2 建设用地规模579 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说明6010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分区说明6110.1 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调整说明6110.2 土地用途分区说明6110.3 城镇建设空间管制说明6111 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的依据6312 规划协调情况6412.1 与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

8、划的衔接说明6412.2 与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说明6413 规划实施措施制定的依据6513.1 法规条例依据6513.2 相关规划和资料依据6513.3 理论依据6614 规划方案的可行性评价6714.1 规划基础数据可靠,规划依据充分6714.2 规划重点突出,用地布局较为合理6714.3 规划控制指标合理可行,切合清新实际6714.4 扩展边界划定合理,有利于规划期内的用地布局调整6715 规划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6815.1 技术路线6815.2 影响识别6815.3 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破坏6915.4 规划实施对环境的正面影响6916 规划成果7116.1 文字成果7116.2 表格

9、成果7116.3 图件成果7116.4 数据库成果71 前 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家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对土地的开发、利用、整治、保护等在空间和时间上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重要依据,是土地参与宏观调控和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一项基本手段。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土地资源,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经济、生态三者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本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

10、理法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 51号)、清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等进行编制。本次规划修编之际,三坑镇正面临着经济快速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形势,急需协调各种用地矛盾,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因此,本次规划修编的任务是:在用地指标约束的前提下,优先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城乡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把县级规划中提出的各类用地指标分解到村委会,落实到地块。 本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础年,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其中近期规划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本次规划范围

11、为三坑镇所辖全部土地,面积为112.12平方公里,包括崩坑村、湴莨村、布坑村、矮车村、大陂村、葵背村、枫坑村、鸡凤村、竹楼村、湴塘村、白米埔、雅文、陂头村和安庆村,共14个行政村。1 土地资源及利用状况三坑镇位于清新县城(太和镇)的西南端,南、西与四会市交汇,东南与三水市毗邻,东与山塘镇接壤,北与太平镇相接,总面积为112.12平方公里。地势自西向东南倾斜,以平原为主,西北、西南部为山地丘陵,耕地多为冲击土,土层深厚肥沃。漫水河(三坑河)由西北向东南贯穿,清四一级公路横贯境内。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9-23,一月平均气温11.5-12,七月平均气温28.6,年降雨量1400-2200

12、毫米。三坑镇是清西城镇发展片区中心,也是清新县次中心城区之一。全镇下辖14个村委会, 1个社区居委会。全镇2005年总人口50149人,其中常住人口约47804人,农业人口44296人,城镇人口3508人,城镇化水平约7%。2005年全镇实现社会总产值4.16亿元,其中农业产值2.11亿元,占产业总额的50.72%;工业产值达7338.7万元,占产业总额的17.64%;以旅游业为主的第三产业产值过亿元,旅游业贡献率高。镇内经济以农业和旅游观光业为主,是清新县重要粮产区之一,历来是渔米之乡,主种水稻、花生、甘蔗,盛产塘鱼;工业持续高速增长,主要生产经营玩具、塑料、矿泉水、灯饰等;同时也是清新县重

13、要旅游区,旅游资源丰富,境内有清新温矿泉度假旅游区、田园牧歌等多个旅游渡假区。1.1 土地利用现状2005年,由耕地、园地、林地、其他农用地构成的农用地面积共计9729公顷(牧草地为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6.78%。其中,耕地占39.84%,园地占2.06%,林地占43.10%,其他农用地占14.99%。由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构成的建设用地面积共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其中城乡建设用地占75.82%,交通水利用地占24.08%,其他用地占0.10%。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利用地面积共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1.2 土地利用的特点1.2

14、.1 土地利用类型多样,以农用地为主三坑镇的土地利用类型多种多样,主要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一级用地下又分为不同类型的用地,且每类用地又有优劣之分。多种类型的土地具有生态整体性、多宜性和多用性等特性,因此要按照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规划管理,以提高土地综合生产力和综合效益。综合三坑镇自然要素和经济发展状况,现时三坑镇农用地的绝对数量占优势,建设用地在不断增加中。1.2.2土地利用的集约性和适度规模性三坑镇农用地与城乡建设用地都有一定的合理利用的集约度,受土地报酬的递减性影响,若土地超过合理利用的界限会出现报酬递减,从而限制最优、较优土地的无限利用,出现适度规模性。1.3 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及

15、其对策1.3.1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2005年全镇总人口50149人,农业人口44296人。土地总面积11212公顷,耕地总面积2829公顷,人均土地0.225公顷,人均耕地0.077公顷,虽未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人均耕地0.0531公顷的警戒线。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尤其是三坑旅游业的发展带动的产业链升级和城镇化进程加快,非农建设尤其是旅游业发展占用土地的需求日益扩大,土地供需矛盾渐渐突出。因此,应根据土地供需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土地分类和用途分区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强土地开发、复垦和整治,重视利用监管和教育工作,适度扩大土地利用的广度和深度,控制和引导三坑镇土地利用,实行集聚用地

16、,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1.3.2 土地利用集约度和规模效益较低主要体现为农用地利用的市场化程度低、工业布局较分散和双重用地现象较突出。(1)农用地利用市场化程度低由于部分农民小农意识仍然较强,经营理念和素质较低,土地利用仍处于粗放型阶段;农业产业化程度低,单位土地投入少,产出少,农业集约化、商品化和市场化程度较低。针对此问题,应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优化农用地结构和布局,因地制宜地生产发展,提高农用地的综合利用和集约利用;抑制农用地置荒或作其他用途,保证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的连片性,提供农业规模经营的土地基础;建立和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建立和规范农村土地使用权市场,同时建立相应的农村人口、劳动力流

17、动机制,为实现规模经营创造软件和硬件条件。(2)工业布局分散随着三坑镇非农产业的快速发展,尤其是旅游业遍地开花,以致三坑镇部分基础设施和相关产业等沿旅游基地布局,形成集群式布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土地集约利用率,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针对这个问题,应大力整合旅游用地和其他用地,以通畅的交通设施联通各个重大旅游点;另一方面,应逐步引导工业企业向工业基地转移,加强产业间的集聚效应,真正提高工业和旅游用地单位面积效益。同时,对挪腾出来的旧工业用地进行改造,对其进行复垦或者再利用,真正实现节约集约用地。(3)双重用地现象日益突出随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断减少,理论上农村居民点占全镇

18、居民点用地的比重应逐年减少,但三坑镇农村居民点比重仍呈逐年增加之势。主要的原因是移居城镇的农村居民在城镇和农村均占有用地,双重用地现象的存在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对此,应进一步推进城镇化进程,积极引导两栖用地的村民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产生两栖用地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尽管越来越多的农民在城镇里就业、居住,但城镇并没有给予他们足够的归属感和安全感,对这部分村民而言,保有农村居民点是一种最坏打算时的基本保障。此外,应加快城镇化进程,制定保障农民在城镇里居住无忧的各种政策,使其安心在城镇里居住,不再以农村居民点作为一种备用的用地保障。2 规划目标2.1 总目标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利用空间管制及用途管制,

19、合理调整和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土地保障。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保障三坑镇的粮食生产能力。注重建设用地的利用质量,加大交通水利基础设施的用地,提高风景名胜设施用地的建设力度,优化产业链发展,保证三坑旅游业的繁荣发展,提高城镇化水平。通过规划控制和经济机制的引导,保障土地的有效供给,提高“解难题,保发展”的能力,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形成。开展国土资源综合整治,加强土地整理复垦,改善区域生态环境。2.2 具体目标2.2.1 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三坑镇2

20、005年末耕地面积3877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的39.84%。规划到201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面积为3541公顷,到规划期末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积不低于3450公顷。规划期间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3509公顷。2.2.2 建设用地规模控制目标三坑镇2005年末建设用地面积为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43%。建设用地总规模:到2010年控制在991公顷以内,2020年控制在1353公顷以内。2010年前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不超过45公顷,其中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2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坑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909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610公顷以内

21、。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坑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11公顷以内,其中2010年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79公顷以内。交通水利用地规模:到2020年三坑镇交通水利用地规模为297公顷,其中2010年交通水利用地规模控制在322公顷以内。其他建设用地规模:202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46公顷,其中2010年的其他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9公顷以内。2.2.3 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目标规划期内三坑镇将因地制宜地推进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对未利用地进行适度开发,对25度以下园地山坡地进行整理,对低效建设用地进行复垦。规划至2020年,三坑镇可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面积为8

22、5公顷。2.3 土地利用原则、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根据三坑镇土地利用现状及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土地利用总体目标,三坑镇应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保障旅游用地、耕地和城镇发展用地,保障重要产业项目尤其是旅游业发展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其他社会公益性项目用地,适当控制一般城镇发展,严格控制其他独立建设用地;积极推进村镇建设用地整理、复垦和开发,建立城乡统筹发展、社区安全便利、环境友好健康、资源集约高效的土地利用体系,保障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3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3.1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3.1.1 原则(1)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在充分分析土地利用现状基础上实事

23、求是预测各业用地需求;(2)以供给引导需求,统筹安排各业用地;(3)盘活存量土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4)注重土地管理,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3.1.2 调整方案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将土地利用现状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和十一个二级地类类型,根据三坑镇土地利用现状及规划目标,对土地利用现状结构作出调整,详见表3-1。 表3-1 一级类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地类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总面积基期(2005年)面积972994553711212比重(%)86.78%8.43%4.79%100%

24、2010年面积971799150411212比重(%)86.67%8.84%4.49%100%2020年面积9389135347111212比重(%)83.74%12.06%4.20%100%20062010年面积增减-1346-33020112020年面积增减-328362-33020062020年面积增减-341408-660(1)农用地2005年三坑镇农用地总规模972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6.78 %;到2010年调整为971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6.67%,比基期年减少13公顷;到2020年调整为938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重为83.74%,比基期年减少了341公顷

25、。其中:2005年耕地面积3877公顷,2010年调整为3679公顷,比2005年减少198公顷;2020年调整为348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396公顷。2005年园地面积201公顷,2010年调整为239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38公顷;2020年调整为277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76公顷。2005年林地面积4194公顷,2010年调整为4342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148公顷;2020年调整为4490公顷,比2005年增加了296公顷。2005年其他农用地面积1458公顷,2010年调整为1457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1公顷;2020年调整为1141公顷,比2005年减少了317

26、公顷。表3-2 农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年份耕地园地林地其它农用地合计面积20053877 201 4194 1458 9729 20103679 239 4342 1457 9717 20203481 277 4490 1141 9389 面积增减20062010-198 38 148 -1 -13 20112020-198 38 148 -316 -328 20062020-396 76 296 -317 -341 占农用地比例(%)200539.84%2.06%43.10%14.99%100%201037.86%2.46%44.68%15.00%100%202037.08%2.95%

27、47.82%12.15%100%占总面积比例(%)200534.58%1.79%37.40%13.01%86.78%201032.81%2.13%38.73%13.00%86.67%202031.05%2.47%40.05%10.18%83.74%(2)建设用地2005年建设用地94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43%;2010年调整为991公顷,比2005年增加4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8.84%;2020年调整为1353公顷,比2005年增加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2.06%。其中:2005年城乡建设用地716公顷, 2010年调整为610公顷,比2005年减少106公顷;

28、2020年调整为909公顷,比2005年增加193公顷。2005年交通水利用地228公顷,2010年调整为322公顷,比2005年增加94公顷;2020年调整为297公顷,比2005年增加70公顷。2005年其他建设用地1公顷,2010年调整为59公顷,比2005年增加58公顷;2020年调整为146公顷,比2005年增加145公顷。表3-3 建设用地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指标年份城乡建设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合计面积2005716 228 1 945 2010610 322 59 991 2020909 297 146 1353 面积增减20062010-106 9458 46 201

29、12020299 -2587 362 20062020193 70 145 408 占建设用地比例(%)200575.82%24.08%0.10%100%201061.55%32.49%5.95%100%202067.24%21.97%10.80%100%占总面积比例(%)20056.39%2.03%0.01%8.43%20105.44%2.87%0.53%8.84%20208.11%2.65%1.30%12.06%(3)未利用地2005三坑镇未利用地53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79%;2010年调整为50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4.49%,比2005年减少33公顷;2020年调整为471公顷,

30、占土地总面积的4.20%,比2005年减少66公顷。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3.2.1 农用地规划期间,三坑将对农用地布局进行合理的调整,对点状分散布局、生产率较低等利用不当的农用地按发展实际和农民意愿实行内部结构调整整合或变为其他类型用地,同时将其他类型用地适当开发复垦和整理为农用地,以进一步优化农用地布局,提高农用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规划到2020年,三坑农用地面积为9389公顷。其中,耕地主要分布在雅文村、陂头村、枫坑村和庆丰村一带;园地主要分布在鸡凤村、雅文村、安庆村、枫坑村一带;林地主要分布于三坑镇西北部和西南部的村落,如布坑村、大陂村、葵背村、枫坑村、崩坑村、矮车村、白米浦村等林地资

31、源都较为丰富,因此适合林业规模发展,其他村落则小面积零星分布。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主要片状集中分布于三坑镇的陂头村、竹楼村、枫坑村、碰塘村、陂头村和雅文村一带,形成“半环布局、片区结构”的发展格局。3.2.2 建设用地规划期间,三坑镇将进一步整合优化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更加注重土地利用布局的连贯性和协调性。通过对闲散用地整合、对低效用地增容改造和深度开发、要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要适应城镇发展实际,做到集约用地和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规模效益。现时,部分居民点的布局为散点式,不方便村镇管理;工业用地布局不集中,不利于企业规模效益的实现。另一方面,旅游业和城镇化发展对基础设施用地更讲究连贯

32、性和实用性;旅游业的发展对风景名胜用地布局也更讲究了。规划到2020年,全镇建设用地面积为1353公顷,新增40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主要用于建制镇扩展、村镇居民点整合和工业基地建设,使建制镇在沿河岸及公路扩展,形成一定规模,农村居民点布局更加连贯紧凑,村容更整洁;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遍地开花,主要分布在三坑西部的三坑温矿泉自然保护区、北部的田园牧歌旅游用地等,并向南面有所扩展;规划期内交通水利用地主要沿河及经济较为发展地区分布,与旅游点、主要居民点和镇中心呈点轴分布;此外,规划期内还将在葵背村、大陂村和鸡凤村内增设共9公顷特殊用地。3.2.3 未利用地2005年,由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构成的未

33、利用地主要分布在南部的崩坑村。随着土地开发复垦技术水平的提高,结合实际土地供需情况,少部分未利用地将被利用起来,为经济结构优化和村镇发展服务。规划到2020年,未利用土地和其他土地地面积将减少66公顷,基本变化不大。4 土地用途分区4.1 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主要对耕地及其他优质农用地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规划的土地用途区。本区主要分布在东部、北部和西南部一带,总面积3792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33.82%。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作基本农田和直接为基本农田服务的农田道路、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区内的一般耕地,应按照基本农田管制政策进行管护。(2)区内现

34、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整理、复垦或调整为基本农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房、建窑、建坟、挖砂、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4.2 一般农地区一般农地区是指为农业生产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包括:现有成片的果园、桑园、茶园、橡胶园等种植园用地;畜禽和水产养殖用地;城镇绿化隔离带用地;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等活动增加的集中连片成片耕地和园地;为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农田防护林、农村道路、农田水利等其他农业

35、设施,以及农田之间的零星土地。除已列入基本农田,林业用地、牧业用地、城镇村、独立建设等土地用途区内的耕地外,其余耕地原则上均应划入一般农地区。规划到2020年,一般农地区总面积1107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9.87%。使用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要为耕地、园地、畜禽水产养殖地和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村道路、农田水利、农田防护林及其他农业设施用地;(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和其他零星农用地应当优先整理、复垦或调整为耕地、园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整理、复垦或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3)禁止占用区内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破坏、污染和荒芜区内土地。4.3 林业用地区林业用地区是指是指为

36、林业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规划期内林业用地区总面积3373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30.08%。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林业生产,以及直接为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营林设施;(2)区内现有非农建设用地应当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规划期间确实不能调整的,可保留现状用途,但不得扩大面积; (3)区内零星耕地因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需要可转为林地;(4)禁止占用区内有土地进行非农建设,不得占用区内土地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4.4 城镇建设用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城镇(城市和建制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9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0

37、.86%。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城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市和建制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5 村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是指为农村居民点(村庄和集镇)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69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6.20%。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2)区内城镇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3)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6 独立建设

38、用地区独立建设用地区是指为独立于城镇村之外的采矿地以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发展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25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12%。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采矿业以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工业用地;(2)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工矿建设规划;(3)区内因生产建设挖损、塌陷、压占的土地应及时复垦;(4)区内建设应优先利用现有低效建设用地、闲置地和废弃地;(5)区内农用地在批准改变用途之前,应当按原用途使用,不得荒芜。4.7 风景旅游用地区风景旅游用地区是指具有一定游览条件和旅游设施,为人们进行观赏、休憩、娱乐、文化等活动需要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137公顷,

39、占全镇总面积的1.12%。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旅游、休憩及相关文化活动;(2)区内土地利用应当符合风景旅游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和游览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在不破坏景观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区内土地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和适度的旅游设施建设;(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生产建设活动。4.8 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自然和人文景观保护区是指为对自然、人文景观进行特殊保护和管理划定的土地用途区。本区面积为1296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1.56%。本区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如下:(1)区内土地主要用于保护具有特殊价值的自然和人文景观;(2)

40、区内土地使用应符合经批准的保护区规划;(3)区内影响景观保护的土地用途,应在规划期间调整为适宜的用途;(4)不得占用保护区核心区的土地进行新的生产建设活动,原有的各种生产、开发活动应逐步退出。(5)严禁占用区内土地进行破坏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5 耕地和优质农用地保护5.1 耕地保护5.1.1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利用各种渠道补充耕地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期内,将实施严格的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政策,各重大项目选址尽量少占耕地甚至不占耕地,保证规划期末三坑镇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90公顷,2010年的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410公顷。规划期

41、内,积极开展耕地保护工作,在适量补充耕地的同时,适度控制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量。其中将通过对未利用地开发增加耕地17公顷,对25度园地山坡地整理增加耕地57公顷,“三旧”用地改造工程可增加耕地11公顷。整个规划期内,全镇耕地数量保持动态平衡、质量不降低。5.1.2 改善耕地生产条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期内从根本上改善耕地的生产条件,确保全镇耕地增产增收,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农业。抓好三坑南围、三坑围和运河闸的农林水工程,进一步巩固平原农田的利用安全;综合治理,改造中低产田,解决秋冬农田用水;种地养地,科学施肥,培肥地力;营造良好生态环境。5.2 确定合理的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5.2.1 数量

42、结构规划期内,全镇基本农田面积为3509 公顷,由上一轮规划的基本农田范围内的耕地、优质园林地和其他农用地,以及新调入的土壤肥力较好、远离污染区的耕地组成,其中上一轮基本农田范围内的优质园地147 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4.19%,养殖水面113 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21%,耕地3249公顷,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92.60%。5.2.2 空间分布全镇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雅文村、庆丰村、枫坑村、碰塘村、鸡凤村和陂头村六个村,六村的基本农田面积占全镇基本农田总面积的64.51%,基本农田在布坑村和崩坑村分布较少。5.3 管护措施5.3.1 经济补偿采取有效的经济激励措施,改变种植业比较效益较

43、低的弱势地位,充分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一是应当建立耕地保护奖励基金,根据耕地开发和保有量、粮食播种面积、农业生产贡献率和基本农田保有量,按照一定的奖励标准,奖励给对耕地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政府和农民;二是应当完善区域性耕地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和耕地保护制度挂钩,使工业开发和农业生产能均等的享受财政奖励,使保护耕地同样得到经济实惠。5.3.2 政策引导从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建立耕地保护基金,专项用于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的提高,重点是加大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力度,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44、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品质和生产效益,积极推进农业集约化、产业化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继续加大土地开发整理投入力度,特别是注重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使耕地占补平衡真正达到数量和质量并重。进一步加大对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等的治理力度,建设环境友好的耕地生态系统。5.3.3 公众参与依托网络、广播、电视和报纸等媒体,加大对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形势、耕地资源忧患意识、耕地保护成效、耕地保护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通过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将资源消耗、生态成本纳入政绩评定体系之中,增强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保护耕地的观念,在全社会树立起保护耕地的意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

45、与的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5.3.4 监控监督应加快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应用,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数量、质量和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对涉及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使其违法成本远超出现行征(占)地相关税费及补偿安置费用的总和,使耕地红线真正成为一条高压线。6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6.1 允许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是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所包含的范围,是现状和规划期内新增城镇、工矿、村庄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的区域。全镇允许建设区的面积为1374公顷,占全镇总面积的12.26%。管制规则:(1)区内土地主导用途为城、镇、村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2)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规划指标和年度计划指标约束,应统筹增量与存量用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3)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允许建设区面积不改变的前提下,其空间布局形态可依程序进行调整,但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扩展边界。(4)允许建设区边界(规模边界)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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