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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9-12-15 | 作者: | 来源: 资源网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概况广东省位于我国大陆南部 , 南濒南海 , 西南部雷州半岛南端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 , 西邻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与湖南、江西两省交界 , 东接福建省。地域范围北纬 20072531,东经 1092611720 现辖 21 个地级市 , 下辖 33 个县级市、 43 个县、 3 个自治县、 42 个市辖区 ,共 1588 个 ( 乡 ) 镇。根据土地详查资料 , 全省土地总面积 17.975 万平方公里 ( 统计局资料为17.808 万平方公里 ) 。 1
2、996 年全省总人口 6897 万人 , 其中非农业人口 2108 万人 , 农业人口4789 万人 , 城市化水平为 30.6%。 人口平均密度为 384 人 / 平方公里 , 人均占有耕地 0.047 公顷 (0.71 亩) 。本省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 , 地势北高南低 , 土地类型多样。其中 , 山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21 % , 丘陵占 41 % , 岗台地占 13 % , 盆地和平原占 25 %。 境内有珠江和韩江两大水系 , 水源充足 , 农业气候条件良好 , 土壤和植被类型多样 , 自然资源丰富。本省为我国南大门 , 地理位置优越 , 毗邻港澳 , 面对东南亚 , 是著名侨乡 。
3、改革开放以来 ,全省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 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 社会综合实力明显提高。 1996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6519 亿元 , 占全国的 9.6%, 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9452元。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 第二、三产业产值比例明显提高 , 城市建设步伐和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 。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根据 1996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汇总 , 全省土地总面积 1797.52 万公顷 , 其中,已利用土地 1671.22 万公顷 , 土地利用率为 92.97%。 土地利用现状如下:1. 农用地全省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
4、农用地面积共 1527.40 万公顷 ,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84.97%。耕地。含灌溉水田、旱地和菜地等 , 共 327.22 万公顷 ,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18.20%。其中 , 灌溉水田 223.90 万公顷 , 占耕地面积的 68.42% ; 旱地 86.51 万公顷 , 占 26.44% ; 菜地3.71 万公顷 , 占 1.14% ; 其它 13.1 万公顷 , 占 4.0%。园地。包括果园、桑园、茶园、热作园等 , 共 78.96 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 439% 。园地中以果园和热作园为主 , 其中果园 57.09 万公顷 , 占园地面积的 72.30% , 全省各地均有分布
5、。热作园 11.47 万公顷 , 占园地面积的 14.53%, 主要分布在粤西的湛江和茂名两市。桑园主要分布在西江和北江流域茶园主要在山区。林地。林地是本省面积最大的用地类型 , 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林业部门统计面积为1083.6 万公顷 , 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 1032.3 万公顷。全省森林覆盖率为 56.3%。专用牧草地。共 2.83 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 0.16%。水面。包括淡水产养殖、水库、河流、湖泊、坑塘水面等共 86.09 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 4.79%。2. 建设用地全省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水工用地共 143.82 万公顷 , 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
6、.00%。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包括城乡居民点、独立工矿、盐田以及特殊用地等 , 共 114.42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 6.37% 。其中 , 城乡居民点用地 92.04 万公顷 , 占该类用地面积的80.44% ; 独立工矿用地 15.27 万公顷 , 占 13.35% ; 盐田 1.18 万公顷 , 占 1.03%; 特殊用地 5.93万公顷 , 占 5.18%。交通用地。包括铁路、公路飞机场、港口和农村道路 , 共 12.97 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0.72% 。其中 , 铁路用地 0.79 万公顷 , 占交通用地面积的 6.08% 。 全省铁路长达 2137 公里 , 除京广
7、线和京九线广东段外 , 还有广深、广梅汕和广湛等铁路线 ; 公路用地共 6.69 万公顷 , 占交通用地的 51.6% 。 全省公路通车里程长达 89631 公里 , 公路平均密度为 49.9 公里 / 百平方公里 ; 机场面积 0.19 万公顷 , 占 1.46%。全省较大机场有广州白云机场、深圳机场、汕头机场、珠海机场、梅州机场、湛江机场和惠州机场等 ; 港口、码头用地 0.17 万公顷 , 占 1.31%; 农村道路用地 5.13 万公顷 , 占 39.55% 。水利用地。全省水利水工建筑和沟渠用地 16.43 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 0.91% 。3. 未利用地含荒草地、荒山、裸土
8、地、田坎、滩涂和裸岩难利用地等 , 共 126.30 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 103%, 其中 , 荒草地面积 57.43 万公顷 , 占未利用地的 59.05% 。(二) 土地资源利用特点1. 区位条件好 , 土地利用效益高本省区位条件优越 , 地处热带、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 , 北回归线横贯本省中部 , 光、热丰富 , 年内水飞热同期 , 农业生产自然条件良好 , 作物年可三熟 , 土地生产潜力高。本省是我国对外交往的南大门 , 毗邻港澳、靠近东南亚 , 对外交通便利 , 有利于发展外向型经济 , 土地利用受对外开放的明显影响 , 经济效益高。 1996 年全省平均每平方公里土地国内生产总
9、值 363 万元 ,为全国的 5.14 倍。2. 土地类型多样 , 有利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本省丘陵山地与平原相间形成以河流流域为区域的土地结构。其间盆平原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 , 周围的广大丘陵、山地不但有充足的水源 , 还有生物、矿产飞水力和旅游资源 ,又是主要林业用地 , 既是物质生产的重要基地 , 更是平原重要的生态屏障。山地、丘陵、平原以及海洋水域构成多样的土地类型 ,为因地制宜、综合利用自然资源 , 开展多种经营 , 满足社会和人民生活需求提供了有利条件。3. 土地可垦率低 , 人均耕地少 , 后备土地资源不足 , 人地矛盾尖锐本省平原和盆谷平地不多 , 土地可垦率低 , 然而
10、人口密度却是全国的 3 倍 , 人均耕地只占全国的 1/2, 尤其是粤东潮汕平原 , 人均仅 0.0206 公顷 (0.31 亩 ) 耕地。 1996 年本省人均自产粮食仅 276.6 公斤 , 由外地调入粮食达 45.33 亿公斤。由于后备土地资源十分有限 ,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经济建设的发展 , 人地矛盾将越加尖锐。4. 部分地区自然条件恶劣 , 或水热不协调 , 土地贫婿 , 利用改造困难在粤北山区有连片石灰岩地区分布 , 因地质、地貌的原因 , 缺士缺水 , 自然条件恶劣 , 土地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载力低 , 利用改造十分困难 ; 粤西雷州半岛 , 受大气环境和地貌的影响 , 水、热不
11、协调 , 土地缺水、瘤瘦 , 也较难改造。5. 土地利用效益和经济发展地域差异明显因受地理位置或自然条件的影响 , 土地利用效益地域差异明显。总的情况是沿海平原高于丘陵山区 , 珠江三角洲高于东、西两翼。以 1996 年每平方公里土地国内生产总值计 , 沿海平原地区平均为 569.0 万元 , 粤北山区仅 106.4 万元 ;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 1090.7 万元 , 粤东沿海地区和粤西沿海地区分别为 403.2 万元和 213.1 万元。最高和最低比值在 10 倍以上。山区单位面积土地国内生产总值更低。(三)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 耕地锐减 , 土地供需矛盾突出80 年代以来 , 随着
12、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迅速发展 , 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迅速增加 , 占用大量耕地 , 同时 , 农业结构调整又有部分耕地改种水果或挖成鱼塘 , 加上受自然灾害的影响 , 全省耕地锐减。据统计 , 仅 19901996 年全省共减少耕地 22.45 万公顷 , 平均每年减少 3.74 万公顷 , 相当减少一个大县的耕地。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 , 土地供需矛盾还将更加突出 。2. 土地利用不够充分 , 部分地区城镇布局混乱农业方面 , 全省耕地复种指数为 236% , 仍有 114.0 万公顷的中、低产田 ; 几乎占全省土地面积 60%的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偏低。建设用地方面 , 首先是部分
13、地区城镇布局混乱 , 在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 , 城镇沿公路建设 , 使交通要道成了工、商业街道和房地产开发区通道 ,不但妨碍交通 , 而且这种长达几十公里的工商业 城镇 基础设施不配套 , 综合效益也不高。另一方面 , 许多旧城镇未经改造 , 楼房低矮 , 容积率低 , 交通、绿地和公共设施则不足。农村居民点布局也较零乱 , 尤其是山区居住分散 , 空闲地较多。3. 部分城镇用地失控 , 山区交通尚较困难部分地方城镇建设存在着盲目扩展 , 城镇建设规模过大 , 圈占土地过多的情况 , 致使仍有不少征而未用或填了土而难再复垦利用的闲置土地。另一方面 , 目前部分山区交通尚较困难 , 公路设施不
14、足 , 但个别经济发达地区有的乡镇公路竞宽达 6080 米 , 造成土地资源浪费。4. 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现象仍较严重随着城市和工业的发展 , 工业和生活 三废 排放量不断增加 , 环境污染严重 , 土地和水源污染面积有扩大趋势。据省农业部门调查 , 全省受污染农田已达数十万公顷 , 而且仍在扩大 ,造成农田质量普遍下降。另一方面 , 解放以来 , 虽然全省治理水土流失取得了一定成绩 , 但与此同时 , 新的水土流失又再发生 ,1996 年全省仍有水土流失面积 8000 多平方公里。水土流失使土地质量下降以至成为难利用地 。(四) 土地开发利用潜力分析1. 农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潜力根据农用后备
15、土地资源调查 , 全省可利用的农用后备土地资源 47.54 万公顷。其中 , 荒山27.33 万公顷 , 荒地 13.79 万公顷 , 荒滩 2.31 万公顷 , 沿海滩涂 4.11 万公顷。上述土地中有宜农地 10.80 万公顷 , 宜园地 8.92 万公顷 , 宜林地 23.44 万公顷 , 宜牧地 1.31 万公顷 , 其他用地3.07 万公顷。宜农地主要分布在粤东沿海的汕尾市、东江中游的河源、惠阳和博罗、粤北的英德市和雷州半岛等地 , 土地类型以低丘陵地和台地为主 , 部分为沿江冲积洼地。沿海滩涂主要分布在粤东饶平、澄海、珠江三角洲的番周、中山、珠海、斗门、台山、新会以及粤西阳江市和雷
16、州半岛等地沿海 , 但滩涂围垦应符合河口综合整治及生态要求。2. 耕地利用开发潜力据省农业部门调查统计 , 全省耕地年亩产粮食低于 500公斤的低产田有 43.4 万公顷 , 年亩产 500 8 00公斤的中产田 70.6 万公顷。搞好中低产田的改造 , 预计每公顷可增产粮食 1500公斤 , 共可增产粮食 65.10 万吨。同时 , 也可提高耕地复种指数 , 挖掘土地潜力 。 全省每提高1% 复种指数 , 就相当于扩大 3.25 万公顷播种面积。扩大冬种作物面积和增加套种、间种等都是提高复种指数的途径 。3. 存量土地的开发潜力据统计 , 目前全省存量土地中可盘活使用的有 7.85 万公顷。
17、其中 , 征而未用的土地 1.59万公顷 , 旧城区的改造可调整出建设用地 0.6 万公顷 , 工业用地可调整腾出 0.1 万公顷土地 ,旧村落、废宅基地、空闲地有 5.06 万公顷 , 废弃工矿、废弃道路 0.5 万公顷。充分利用好这些土地 , 可缓和建设用地和农用地的矛盾。此外 , 通过清理砖瓦窑和土葬用地等也可增加部分农用地。 二、土地利用的目标和方针(一) 土地利用目标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首先要切实保护好耕地 , 实现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并安排好各业用地 , 建立较合理的用地结构 , 达到节约用地 , 又充分、合理和高效的利用好土地资源 , 以保
18、证本省现代化的顺利实现。土地利用目标如下 :到规划期末 , 全省耕地保有量为 325.76 万公顷 , 按全省总人口 8000 万计 , 人均占有耕地0.04 公顷 ; 在已划定的 178.66 万公顷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基础上 , 再增划基本农田保护区106.01 万公顷 , 使全省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达到占耕地总面积的 87% ; 实现丘陵山地和城乡的全面绿化并加强林业建设 , 提高生态环境自然净化力和环境质量。到 2010 年全省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区面积达 340.36 万公顷 , 森林覆盖率达到 .3%, 同时 , 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 , 到2005 年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 80%,201
19、0 年实现全面治理 , 并巩固、提高治理效益 ; 继续搞好基础设施建设 , 保证交通、能源、通讯和水利等必要的建设用地 , 严格控制城镇建设规模。规划期间 , 新安排交通用地 8.28 万公顷、水利用地 4.67 万公顷。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控制在115.91 万公顷以内 。非农业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控制在 8 万公顷以内 。 同时 , 适当开发后备资源 , 搞好旧矿山、废弃地和农村居民点、空心村、废宅基地等的整理、复垦造地。全省通过土地开发和整理补充耕地 11.34 万公顷。规划期间 , 改造好中、低产田 , 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和土地利用效益。到规划期末 , 全省建立起较合理的用地结构。(二)
20、 土地利用方针为实现上述用地目标 , 必须坚决执行土地管理法和有关土地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 , 贯彻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 的基本国策和 “一要吃饭 , 二要建设 , 三保环境”的用地方针 , 具体应重点落实下列方针 :1. 切实保护耕地 , 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要求 , 到 2010 年必须保持本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因此 , 要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 , 实行建设占用耕地与复垦开发耕地挂钩 , 规划期间不允许利用耕地改种多年生果树 ,尤其要禁止将耕地改挖鱼塘。依法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2. 以土地供给引导与制约需求 , 保证必要的基础设
21、施用地 , 控制城镇用地规模建设用地需求应根据供给能力加以引导和制约。为了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优先安排交通、通讯和水利等必要的基础设施用地和能源、原材料等基础、骨干工业用地 , 正确处理地面建设用地与开发利用煤炭等地下资源的关系 , 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3. 开源和节流并举 , 缓解用地矛盾要按计划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和开展土地整理、复垦工作 , 尽可能增加可利用土地和耕地 ,同时 , 要依靠科技进步 , 挖掘建设用地潜力 , 提高土地利用率 , 节约用地 , 缓解用地矛盾。4.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 提高生态环境自然净化力和环境质量保持足够的耕地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 是土
22、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条件。为此 , 必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 防止环境污染、水土流失和突发性地质灾害 , 搞好林业建设 , 尤其是应搞好生态林建设 , 建立自然、生态、生物和水源等保护区体系 , 特别是要加强沿海河口天然湿地、候鸟类红树林生态系统和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 严禁在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种破坏自然资源和环境的非法开发建设活动 , 提高生态环境自然净化力和生态环境质量。5. 高效利用土地 , 提高土地产出率随着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 要不断增加对土地的物质和技术投入 , 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和现代化水平 , 达到高效用地 ,
23、 提高土地产出率。农业用地要大力提高单产水平 ,积极发展 “ 三高 ” 农业 , 扩大冬种面积 , 提高耕地复种指数。建设用地则应做到节约用地、合理和充分用地 , 尽量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益 ; 交通建设可以适当超前 , 但必须合符实际需求。 三、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的调整根据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 确定本省 1997 年 2010 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如下 ( 见表 1 、2):(一) 农用地在保护好现有耕地 , 确保我省粮、油、糖飞菜等基本农产品生产的前提下 , 合理调整农业内部用地结构和布局 , 加强农地保护和建设 , 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牧、渔各业。1. 耕地。为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 ,
24、 保障社会必需的农副产品供给 , 规划期间应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到 2 00 0 年全省耕地面积保有量为 326.66 万公顷 ,2010 年达到 325.76 万公顷。规划期末与 1996 年相比 , 如不计算生态退耕 2.93 万公顷 , 耕地总量增加 1.46 万公顷 , 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考虑生态退耕因素 , 耕地减少 1.46 万公顷 , 人均耕地 0.04 公顷。规划期间要严格控制耕地的占用 , 搞好环境整治和农田基本建设 , 提高耕地质量 , 保护好 284.67 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 ( 详见表纱 , 优先发展粮食、油料、蔬菜和糖膜等基础农业 , 保证 “米袋子” 和
25、“菜篮子” 用地。规划期间全省补充耕地面积 11.34 万公顷 , 其中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 6.31万公顷 , 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补充耕地 5.03 万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量为 8.0 万公顷 , 退耕还林还园 ( 主要是粤北石灰岩山区搬迁和有计划地安排部分大于 25 度的坡耕地退耕还林、还园 ) 和灾毁等减少耕地 4.8 万公顷 ( 详见表 4) 。2. 园地。规划期间适当扩大园地面积 ,2000 年、 2010 年分别达到 83.11 万公顷和 89.17 万公顷 ,2010 年比 96 年增加 10.21 万公顷。本省园地主要种植水果外 , 还有热作、蚕桑、茶叶和药材等 , 应充分发挥
26、我省热带、亚热带气候资源优势 , 保持岭南佳果传统特色 , 调整水果品种结构 , 发展名、优、特、稀品种 , 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水果基地。在用地布局上应充分利用台地、丘陵和山地 , 减少占用农田 , 部分农田果园应尽量退园还耕 , 果园向山坡地转移。珠江三角要结合园林建设 , 除巩固特色水果生产外 , 在绿化城乡和建设农田防护林网过程中可林、果结合发展水果生产。但应禁止占用耕地栽种多年生果树。3. 林地。林业是生态系统的主体 , 是我省重要的生态屏障 , 要保证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保持良好生态环境是极其重要的措施 , 搞好林业建设是提高生态环境自然净化力的关键措施。规划到 2010 年
27、, 全省林地面积与 1996 年持平 , 并实现全省丘陵山区的绿化和平原城乡的绿化。规划林地中有林地占林地面积的 90% , 加上园地木本果林及其它有林地 , 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 58.3%, 建设好 340.36 万公顷的生态林 , 并建设好用材林基地 , 发展速生丰产林。同时 , 要加速自然保护区的规划和建设 , 除巩固和管理好已有自然保护区外 , 规划期间 , 要增加和扩大自然保护区面积。我省的低中山地、大型水库库区 , 重要水源、沿海沿江、滩涂、海岛等有条件的地区都应尽可能建立自然生态保护区或生物、水源保护区。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 , 形成有效的自然保护区体系 , 建设成真正的林业生态
28、屏障。沿海地区和海岛还要搞好防护林建设。4. 牧草地。大力发展牧草生产 , 以草代粮发展畜牧业和渔业是本省发展养殖业的重要措施 , 要充分利用好自然条件较好的荒山荒地和滩涂二适当发展人工牧草 , 到 2000年、 2010 年全省牧草地面积分别达 6.08 万公顷、 11.3 万公顷 , 达到一定生产规模。牧草生产主要布局在清远、梅州、河源、韶关、肇庆、阳江、茂名和湛江等地 , 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 应以林牧、果牧、农牧间种为主发展牧草饲料 , 同时 , 还可利用冬闲田种植黑麦草 , 扩大牧草种植面积。5. 淡水产养殖。到规划期末 , 全省淡水池塘养殖面积保持 23.6 万公顷水平。规划期间
29、严禁占用耕地改挖鱼塘。增加淡水养殖业产量应以提高池塘单产为重点 , 并积极开发大水面 , 扩大山塘水库等水域的养殖或利用水田发展稻田养鱼。能扩大池塘面积主要是开发部分滩地或低洼地、荒水地。(二) 建设用地要确保国家和省的重点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 , 其他各类建设用地应以内涵挖潜为主 , 尽可能利用非耕地 , 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 ( 详见表份 , 占用耕地指标控制在 8 万公顷以内。1. 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按照土地利用方针 , 合理安排好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规模 , 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要以 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为原则 , 根据当地地理环境条件选址布局 ,尽量避免占用耕地或少占耕地 ,
30、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到 2000 年和 2010 年本省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控制量分别为 115.07 万公顷和 115.91 万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6.40% 和 6.45% 。 规划期末与 1996 年相比总用地规模增加 1.49 万公顷。城镇用地。城镇建设必须以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 ,创造舒适、高效的生活环境为原则 , 严格控制城市规模 , 合理安排必需用地。各类工业开发区随着城市化进程将发展成为新兴城镇 , 其建设要依照 节约土地 , 统一规划 , 合理布局 , 综合开发 , 配套建设 的原则 , 项目未落实前 , 不允许改变土地用途。根
31、据预测 , 到 2010 年全省城镇人口达4407.20 万人 , 城市化水平达 55% , 外来暂住人口 635 万人 , 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 92 平方米 , 规划城镇总用地控制面积为 46.40 万公顷。 ( 其中城市用地 24.01 万公顷 , 建制镇用地 22.39 万公顷 ), 比 1996 年增加 13.35 公顷 , 其中占用耕地 3.63 万公顷。农村居民点。随着全省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 农业人口将逐步向第二、第三产业和城镇转移 , 农村人口将减少 , 用地规模也将减小。预计到 2010 年 , 全省农村人口为 3592.80 万人 , 加上少量的外来人口居住农村 , 人均占
32、地控制在 126 平方米以内 , 规划用地面积为 45.21 万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要按照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标准的宅基地要求。 对于废弃不用的旧宅基地要通过村庄改造、土地整理重新利用 , 适宜作耕地的将复垦还耕 ; 过于分散的村庄应逐步向中心村集中 ; 新增用地亦尽量利用旧宅基地或村内空地 。 提倡农村建楼房 , 节省用地量。独立工矿与特殊用地。规划到 2() 00年和 2010 年独立工矿与特殊用地面积分别达 22.92 万公顷和 24.30 万公顷。规划期末与 1996 年相比增加用地 1.92 万公顷 , 其中占用耕地 0.19 万公顷。独立工矿用地是城乡居民点以外的工矿企事业用
33、地 , 主要是石油、天然气、化工、冶金、有色金属、建材、电力、煤炭、制盐等原材料和能源、工业 , 以及城镇之外的专业畜牧等事业用地。这类用地应根据行业特点 , 以 “有利生产 , 确保安全 ” 为原则合理布局 , 综合考虑各项目对邻近地区可能产生不利的环境影响。严格控制耗能大、耗水多以及污染严重的工业项目 。 广州、深圳、珠海、惠州、东莞、湛江等城市位于国家规定的酸雨控制区范围内 , 电厂建设除了热定电的热电厂外 , 禁止在大中城市城区及近郊区新建燃煤火电厂。新建、改建燃煤含硫量大于 1% 的电厂 , 必须建设脱硫设施。工矿建设造成土地损毁、压占 , 对土地及水源污染的要限期由用地单位进行复垦
34、和治理 ; 盐业生产用地应适当划定保护范围 , 防止资源受破坏和环境受污染。对征而未用的闲置土地应根据不同情况 , 区别利用 , 宜农则农 , 防止丢荒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各企事业用地必须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 合理安排用地 , 并要节约用地 , 保护好耕地和自然环境。特殊用地是指城乡建成区以外的旅游风景、国防等用地。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 旅游业将发展成本省重要产业 , 因而需要适当增加旅游用地。规划期间要重点建设好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旅游度假区 , 发展观光农业等旅游项目 O 规划到 2010 年新增旅游用地 0.5 万公顷。新增用地主要是旅游设施和配套项目用地。我省自然风
35、景秀丽 , 文化历史悠久 , 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十分丰富 , 应切实加以发掘、建设和保护 , 以供游人欣赏。利用森林、水域作旅游地应依森林法、水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规 , 加以保护 , 不得破坏森林和水源环境 , 尤其应注意保护好我省的珍稀和濒危动植物物种资源。2. 交通用地。交通是国民经济发展重要的基础设施。为适应我省在 2010 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需要 , 规划期间交通建设仍应有较大的发展。规划到 2000 年和 2010 年全省交通用地分别达 16.07 万公顷和 21.25 万公顷 , 各占土地总面积的 0.909 毛和 1.189bO 规划期末比1996 年增加 8.28 万公顷。
36、其中 , 占用耕地 3.38 万公顷。各类交通建设应尽量节约用地 , 少占农业用地。有条件的地区应适当地把穿越农田的铁路、公路建成高架路。穿越丘陵山地林地的则尽可能建成隧道 , 以少占林地。铁路。规划期间 , 本省铁路建设重点是建设省际及港澳运输通道和改造现有铁路 , 提高运输能力 O 到 2010 年全省规划新建铁路 2203 公里及扩建改建线路。铁路密度达 2 公里 / 百平方公里 , 新增用地 0.75 万公顷。九五期间重点安排梅坎线广东段、湛海线、广珠线、广州国际机场线、阳春至阳江等新建铁路 , 以及黎湛线改造 , 广深线增建复线和深圳区间铁路枢纽改造等 ;2001 2010 年主要安
37、排肇庆一梧州、河唇一合浦、潮州一漳州、龙川一柳州、惠州一汕尾、新兴一江门等线铁路建设项目以及京九线 ( 广东段 ) 和广州 河唇的复线建设与改造 , 京广线铁路的电气化改造和广州铁路枢纽改造等。公路。本省公路建设已具相当规模 , 但路网布局及等级结构仍有待完善。为适应或适当超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 规划到 2010 年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 10.7 万公里 , 公路平均密度达 60 公里 / 百平方公里 , 新增用地 6.20 万公顷。九五期间主要公路建设工程有 : 京珠高速公路小塘广州段、塘坑 宫花段 , 广州惠东白云、开平 阳江、阳江湛江、惠州河源、花都 清远银盏、珠江三角洲环形高速公路、
38、汕梅高速公路梅州 丰顺段、沿海高速公路阳江珠海段、东莞塘厦、广州环城、潮汕汾等高速公路以及部分地方主要公路。 2 001 2010 年重点公路工程有 : 湛江 海安、河源 梅州、肇庆 梧州苍梧、肇庆 恩平、汕梅高速公路丰顺汕头段、官渡 灯塔、湛江 遂溪高桥等高速公路 , 以及提高部分公路等级的改造扩建工程项目等。机场。规划期间新增用地 0.25 万公顷。规划期间主要是新建广州国际机场和汕头大型机场 , 扩建韶关机场和梅州机场航站区。并完善现有机场的配套建设。港口、码头。规划期间新增用地 0.43 万公顷。主要工程是改造现有的码头 , 同时加强海港建设 , 提高海运能力 O 分阶段建设广州飞湛江
39、、汕头、深圳、珠海、惠州、水东、南沙等港以及沿海和内河的一批中小港口 , 到 2010 年全省新建港口泊位 661 个。农村道路。规划到 2010 年农村道路用地 5.42 万公顷 , 新增用地 0.65 万公顷。主要是加强山区、丘陵区和新开垦地区的农村道路建设 , 搞好农村道路的防护和配套建设 , 提高道路质量 , 逐步形成交通网络 , 并使沟、渠飞路、林互相配套 , 改善农村和耕作区的交通条件。3. 水利用地。规划到 2010 年全省水利工程占地达 21.10 万公顷 , 新增用地 4.67 万公顷。其中占用耕地 0.80 万公顷。规划期间重点水利工程有 : 飞来峡水利工程、大河水库、东深
40、供水改造工程、深圳东部供水工程、淡澳供水工程、思贤溶水利枢纽、乐昌峡水利枢纽、京山水库、九潭水库、湾头水库、石门水库、英德锦潭水库等 , 以及江河、沿海堤围加固达标等工程。上述重点建设项目中 , 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 , 制订和落实植被恢复措施及防止水土流失措施 。(三) 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由 126.30 万公顷减少到 94.70 万公顷 , 规划期内减少 31.6 万公顷。由占土地总面积的 7.0% 下降到 5.279 %。未利用地的调整 , 要根据土地的适宜性 , 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将宜耕的荒草地等开发成耕地 ; 通过农田土地的整理 , 小田拼大田 , 减少田坎 , 增加耕地面积
41、。宜林的通过植树造林、绿化荒山 , 减少荒草地、沙地等 , 提高土地利用率 , 使全省的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 92.979b 提高到94.73%。 四、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规划期间本省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 8.0 万公顷以内 , 另外 , 灾毁耕地、退耕还林 ( 园 )等减少耕地 4.8 万公顷 , 共减少耕地 12.8 万公顷。为保证全省在规划期内的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 必须通过土地开发、复垦与整理 , 使减少的耕地得到补充。规划到 2010 年 , 全省开垦农用后备土地资源补充新增耕地 5.03 万公顷 , 通过土地整理 , 复垦耕地 6.31 万公顷。上述各项新 增耕地 11.34 万公
42、顷。在开发布局上 , 宜农和宜林后备土地资源较多的地区以土地开发为主 ,后备土地资源不足的地区则以土地整理、复垦为主。粤东汕尾市、东江中游的河源、惠东、博罗、粤北英德和粤西湛江市等地荒地较多 , 且集中连片 , 可开发成耕地 ; 粤东饶平、澄海、珠江口、番禹、中山、珠海、斗门、新会、台山以及粤西阳江和雷州半岛南渡河口等沿海地区有较多滩涂分布 , 滩涂围垦应符合河口综合整治及生态要求。规划期间 , 要加强对因建设、生产挖损、塌陷、压占和自然灾害破坏土地的复垦 , 以及农村空置旧宅基地的整理工作。同时 , 要根据实际情况 ,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农村 , 推行农场或股份制的农田经营方式 , 重新整理
43、田块 , 扩大耕地面积 , 搞好农田基本建设 , 向现代化耕作业迈进。各地区的土地整理应有侧重点 : 农村居民点人均占地在 150 平方米以上的地区 , 应结合村庄规划 , 重点整理村边闲置土地 ; 经济较发达的珠江三角洲地区 , 应重点推行田块整理 ; 潮汕平原等地一户多宅现象较为普遍 , 应重点进行 空心村 的整理、复垦 ; 在农业结构调整中大量占用耕地改园、挖塘的地区 , 应有计划进行退园还耕、退塘还耕等土地整理 ; 受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 , 要及时组织灾毁土地复垦复耕。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 , 需要较多的资金 , 要有计划地积极筹措 , 同时 , 要认真进行项目的选择、论证、实施和验收
44、工作 , 资金的投放应向新增耕地倾斜。五、土地用途管制本规划制定的各项土地利用规划指标 , 应在县 ( 市 ) 、镇级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 , 通过划分土地用途分区并制定管制措施 , 进行实施和控制 。(一) 土地用途管制内容1. 划分土地用途分区 , 确定土地分区的主导用途、允许用途、鼓励用途和限制用途等 ;2. 确定土地用途区的利用原则 , 从资源保护、环境保护和提高土地利用率的角度 , 提出对土地资源的破坏、闲置、丢荒等行为的限制措施 ;3. 确定土地用途转用管理 , 制定土地用途转用的许可条件、审核、报批及相应调整补充的措施 ;4. 确定对违反土地用途管制的处罚及法律责任。(二) 土地
45、用途分区及管制要求根据我省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土地管理的要求 , 主要土地用途区包括 :1. 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 : 禁止本区内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国家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建设应尽量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 , 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的 , 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规定的审批权限与程序报批 ; 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 , 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沙、采石、采矿、取土 ; 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 禁止闲置、荒芜耕地。2. 一般耕地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外的耕地。本区管制的重点是 : 严格控制改变用途 , 对建设占用规划预留的一般耕地 , 必须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 ,
46、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用。占用耕地的严格执行 “ 占多少 , 垦多少 ” 的政策。3. 林、园、牧业用地区。区内土地主要供生态环境保护和林、牧、果业生产用地。不得擅自改作非农业建设用地 , 如需改作它用 , 应办理转用许可手续 ; 严禁各类建筑占用水土保护林、水源涵养林、防风固沙林及其他各种防护林用地 ; 严禁各类建设占用名、优、特、新品种的农业产品种植园地 。4.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要求是 : 城镇建设要严格控制在规划建设区内进行 , 不得扩大到其他用途区 ; 禁止建设占用规划确定的永久性绿地、菜地和基本农田 , 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闲置地 ; 对经办理征地审批手续、连续两年
47、未用的闲置地 , 原则上收回土地使用权 ; 村镇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建设用地和空闲地 ; 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过标准的宅基地 , 实行建新房拆旧屋的措施。5. 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主要是 : 独立工矿用地中的矿山用地应依照矿产资源法规定进行开采、利用和保护 ; 包括砂石材料在内的矿产开采应统一规划和开发。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 ; 独立工矿企业用地应按规划用地 , 一般应安排在非农用地或农用价值较低的台地、丘陵或荒地上 , 并尽可能集中于工业区内 , 以利管理和进行环境整治 ; 污染工业应避免污染水源和农田 , 并应限期治理。6. 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区。本省现有各级自然与人
48、文景观保护区有鼎湖山自然保护区、封开黑石顶自然保护区、阳山称架岭自然保护区等 100多处 , 还将增加和扩大保护区 , 建成自然保护区体系 。 本区用途管制的重点是: 区内土地必须严格执行保护区的有关法律、法规 , 除直接与保护相关的建筑外 , 禁止其他各类建设 ; 禁止开山炸石、取土制砖、修墓、乱砍滥伐、倾倒废物污水等破坏景观和环境资源的行为 。 六、区域土地利用我省地处热带、亚热带 , 丘陵山地面积大 , 存在着地域差异和社会经济发展地区不平衡 , 为因地制宜地安排好各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 , 根据区内土地利用的自然和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类似性、经济联系与布局的密切性、土地利用结构的一致性和行政区域完整性等原则 , 将全省土地利用划分为四个区域 ( 详见表 7):(一) 珠江三角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