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规划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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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 土地利用规划学课程设计 系 别: 建 筑 学 部 专 业: 土地资源管理 班 级: 姓 名: 序 号: 指导教师: 一 概述二 土地资源利用规划1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2 土地资源利用特点3 土地资源存在的主要问题二 土地利用潜力分析1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2 提高以利用土地潜力分析三 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1 土地利用目标2 土地利用方针四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1 农用地2 建设用地3 未利用用地五 土地用途管制六 土地利用分析七 实施规划的措施一 概述佛山市地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腹地,东南与中山接壤,东北与广州毗邻,西连肇庆,南达江门,邻近港澳,处于我国南大门的开放

2、前沿。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境内交通便捷,已成为富有发展潜力的珠江三角洲西翼的重要城市之一。根据1996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全市土地总面积3848.49平方公里(577.27万亩),耕地面积10.12万公顷,人均耕地0.032公顷。1996年户籍人口316.12万人。全市现辖城区、石湾区,代管南海市、顺德市、三水市和高明市。佛山市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貌类型多样,有低山、丘陵、台地、平原和水域,其中平原面积最多,丘陵台地次之。佛山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全年高温多雨,年平均温度21.7,年降雨量1646.9亳米。西江、北江贯穿全境,地表水资源充足,土地肥沃,气候温和,雨

3、量充沛,自然条件十分优越,四季常青,盛产粮食、塘鱼、水果、蔬菜、花卉等作物,是富饶的鱼米之乡。佛山肇迹于晋,得名于唐,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唐宋年间,佛山的手工业、商业和文化已十分繁荣,是我国南方重要的对外贸易港口,至明清时,更是发展成商品经济相当发达的岭南重镇,曾为我国南方最大的商品集散中心,有我国古代“四大名镇”和“四大聚”之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生了巨大变化,经济总量迅速增长,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乡建设日新月异,是全国24个率先进入小康水平的城市之一。1996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637.44亿元(当年价,下同),接近全省总量的10%,人

4、均国内生产总值2.03万元。城镇建成区面积160平方公里,其中佛山市区建成区面积32平方公里。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7.59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面积22.29平方米。公路通车总里程2851.5公里,公路密度74.09公里/百平方公里,城乡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15.5万门。二 土地资源利用规划(一)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根据1996年10月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数据汇总,全市土地总面积384849公顷,土地利用现状如下(详见表二):1、农用地全市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水面等农用地面积28.90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75.09%。其中:(1)耕地:包括灌溉水田、旱地、菜地等,面积10.12万公

5、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29%。其中灌溉水田5.33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52.67%;菜地0.72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7.11%,旱地3.34万公顷,占耕地面积的33.00%,其它耕地0.73万公顷,占7.22%。(2)园地:包括果园、茶园等,面积0.95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47%。园地中以果园为主,占园地面积的71.95%。(3)林地:林业部门统计面积7.37万公顷,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为7.5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55%。其中有林地6.20万公顷,占林地面积的82.45%。全市森林覆盖率20.7%。(4)牧草地:面积0.0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06%。(5)水面:包

6、括淡水产养殖、水库、河流、坑塘水面等,面积10.29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6.73%。河流水面2.79万公顷,占水面面积的27.11%,坑塘水面7.36万公顷,占水面面积的71.52%,水库面积0.13万公顷,占水面面积的1.37%。2、建设用地全市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水利水工用地面积8.00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79%(详见表五)。其中:(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包括城镇居民点、农村居民点、独立工矿、特殊用地等,面积6.31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6.42%。其中城镇用地1.649万公顷,占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26.10%;农村居民点用地2.34万公顷,占37.

7、03%;独立工矿用地2.107万公顷,占33.34%;特殊用地0.223万公顷,占3.63%。(2)交通用地:包括铁路、公路、农村道路、港口码头等,面积0.66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71%。其中公路用地0.34万公顷,占交通用地的51.56%;农村道路用地0.29万公顷,占44.63%;铁路用地161公顷,占2.44%;港口码头用地90公顷,占1.37%。(3)水利水工:面积1.02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2.65%。其中水工建筑面积0.38万公顷,占水利水工面积的37.19%;沟渠面积0.64万公顷,占水利水工面积的62.81%。3、未利用土地全市未利用土地含荒草地、裸土地、田坎、滩涂和裸岩

8、等难利用地,面积1.58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2%。其中荒草地1.03万公顷,占未利用土地面积的65.19%,田坎0.20万公顷,占12.66%,滩涂0.33万公顷,占20.90%,其它土地0.02万公顷。(二)土地资源利用特点1、地理位置优越,土地利用方式多样。佛山市位于珠江三角洲中部,东连广州市,毗邻港澳,水、陆、空交通便捷,地处南亚热带气候区,光、热、水资源丰富,土地肥沃,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土地利用方式多样,对于外向型经济发展十分有利。全市农、林、渔业用地面积26万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7.57%;建设用地8.0万公顷,占20.78%。建设用地中,以居住和工业用地为主,分别占建

9、设用地面积的49.27%和29.72%;农业用地中以耕地、林地为主,分别占农用地的35.01%和26.03%。2、土地利用率高,利用效益差异较大。佛山市土地开发利用历史悠久,土地利用率高达95.88%。由于地理位置优越,土地产出率较高,1996年平均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1656万元(当年价,下同)。但是,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导致区域土地利用效益的差异,总体上东南部高于北部和西南部。东南部平均每平方公里国内生产总值2683万元,北部和西南部只有504万元,土地利用效益差异较大。3、人多地少,土地后备资源缺乏。1996年全市户籍人口316.12万人,占全省人口的4.19%,人口密度为每平

10、方公里821人,是全省平均密度的2倍,是全国平均密度的6倍。全市人均土地面积0.122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32公顷,是全省人均水平的一半,年人均自产粮食147公斤,只能满足基本口粮需要,耕地不足严重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市可供开发的土地资源不多,据土地详查统计,全市未利用土地1.58万公顷,除了滩涂田坎地0.53万公顷外,可供开发的荒草地1.03万公顷,能够开发成耕地的约只有0.133万公顷。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三)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1、非农建设用地增长快,农业结构调整占用大量耕地,致使耕地锐减,土地供求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长,

11、各项建设事业对土地的需求量不断增加,占用耕地数量日益增加,农业结构调整也大量占用了耕地,使全市耕地面积不断减少。据国土部门统计,19861996年,全市耕地减少2.578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258万公顷,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0.916万公顷,平均每年占用0.092万公顷;农业结构调整占用1.432万公顷,平均每年减少0.143万公顷。耕地锐减的主要原因是城镇建设的扩大,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今后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及人口增加,人地矛盾会愈加尖锐。2、土地开发利用欠缺全面规划,城镇建设规模大,存在不合理用地与浪费土地的现象。我市土地后备资源不多,分布分散,利用难度较大,

12、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规划,确保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一方面各地欠缺土地开发规划,或规划不够具体,难以操作;另一方面城镇建设规模大,部分非农建设用地布局不合理,宽打宽用,一些工业、商业和房地产用地沿交通线带状分布。一些地方由于利益的驱动,存在着征而不用,闲置土地,甚至有法不依,违法用地等现象,造成土地资源浪费。据1997年全市土地清查统计有3267公顷(4.9万亩)征而未用的闲置地。3、部分地区有重用轻管现象,导致土地质量下降、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城镇和工业的迅速发展,人口密度大,乡镇工业发达,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先进,管理水平较高的大中型企业与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消耗大,“三废”产生

13、量大的小企业并存,污染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我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据环保部门统计,1997年全市工业废水排放量12931万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9557万吨,二氧化硫10.7万吨。有些地方由于盲目开采,乱砍滥伐,挖沙取土,导致水土流失,农业生态环境恶化,农田质量下降,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人民身体健康。二 土地利用潜力分析(一)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我市规划期内各类建设用地占用耕地0.46万公顷(7万亩),开垦新增耕地0.47万公顷(7万亩)。为确保我市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占一补一的措施。开发整理垦复补充耕地是一项重大任务,规划前期主要是依靠土地开

14、发补充耕地,规划后期主要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规划到2010年补充耕地0.47万公顷,土地开发主要在三水市、高明市、南海市西北部丘陵地区,土地复垦、土地整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过后备资源的开发,使耕地总量保持不变。禁止在文物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泄洪区内开垦耕地。在抓好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的同时,积极开展土地整理工作,加强对因建设、生产挖损和自然灾害破坏及农村空闲旧宅基地的复垦和整理。土地整理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较多的地区,结合村庄规划重点整理村边空闲地;在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较多耕地的地区与耕地后备资源缺乏的地区,积极提倡退园还耕,退塘还耕;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

15、加大土地整理力度,重点推行田块整理,提高耕地质量和增加面积。土地整理主要分布在顺德市、南海市、三水市、高明市。1、荒山荒地。全市未利用土地1.58万公顷(23.80万亩),可供开发利用的荒草地1.033万公顷(15.5万亩),田坎0.2万公顷(2.93万亩),其中可开垦为耕地0.133万公顷(2万亩),宜果园地0.233万公顷(3.5万亩),宜林地0.667万公顷(10万亩)。规划期末开发荒地新增耕地面积0.1万公顷(1.45万亩),园地353公顷(0.53万亩),林地0.779万公顷(11.69万亩)。2、河滩地。全市有河滩地面积0.334万公顷(5.01万亩),主要分布于西、北江河沿岸,由

16、于受季节性洪涝威胁,可根据季节种植蔬菜、牧草、饲料,对其充分利用。但是,对河滩地的利用,应在保证不影响防洪排涝等的前提下,经充分论证,并且要经过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3、荒水面。全市约有1333公顷(2万亩)水库水面可综合利用,发展淡水养殖。4、土地整理。规划期末全市通过土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0.37万公顷(5.55万亩),其中通过园地整理增加耕地面积0.165万公顷(2.48万亩),水面鱼塘整理增加耕地面积0.158万公顷(2.37万亩),废弃交通道路整理增加耕地面积67公倾 (1000亩),整理农村废弃旧宅基地增加耕地面积400公顷(0.6万亩)。退园还耕和退塘还耕要进行综合

17、论证,在不减少农民收入的条件下,因地制宜地进行。(二)提高已利用土地潜力分析1、提高农业用地生产潜力(1)提高粮食生产潜力。全市现有水田1/15公顷年水稻产量700公斤以下的中低产田面积1.333万公顷(20万亩),通过增加投入,改善水利排灌条件,增肥改土,推广良种,提高科学管理水平,经改造后,预计1/15公顷可增产粮食50公斤,每年可增产粮食约1万吨。(2)提高蔬菜生产潜力。1996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5.277万公顷(80万亩),通过改善灌溉条件,推广良种,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每年1/15公顷产量可从现在的1912公斤提高到2000公斤,每年可增加产量7万吨。(3)提高水果产量。全市有低产园

18、地面积0.333万公顷(5万亩),通过增加投入,整治改造,推广优良品种和种植技术,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品质量是大有潜力的。(4)整治鱼塘,提高产量。全市每年1/15公顷产量300公斤以下的鱼塘面积约0.333万公顷(5万亩),浅、水、瘦、漏和排灌不良的鱼塘2万公顷(30万亩),通过整治,改善生产条件,推广“鱼禽畜”立体生产,养殖优质品种,可大大提高鱼塘的产量和水产品的质量,提高经济效益。2、提高非农建设用地效率(1)使用新征土地,必须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城镇建设用地标准,根据我市人多地少的实际取标准下限,严格把好建设项目立项关和用地审批关,做好建设规划,开发一片,建成一片,受益一片。(2)加强农

19、村居民点用地管理,做好村庄规划,充分利用村庄空闲地、旧宅基地,拆旧建新,大力推广建设多层农民公寓,控制建设单家独院住宅。通过农村居民点改造,利用旧村建新村,建设新村搬旧村,充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把空置的农村居民点改造整理为农用地,部分改为工业用地。(3)因地制宜,充分挖掘现有工业用地潜力,努力提高工业用地效率,不搞花园式工厂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4)充分利用存量土地,盘活闲置土地。据统计,1997年全市闲置土地约0.33万公顷(4.9万亩),可用于城镇建设、工矿事业和交通用地,充分利用这部分土地,可解决今后非农建设用地的部分需求。(5)加速旧城区改造。旧民房拆建改造,严格执行城镇建

20、设规划,旧城区的工矿企业,要逐步搬迁到工业区,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三 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一)土地利用目标为实现2010年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合理安排各业用地,土地利用必须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比1996年增加2.8倍,达到2460亿元,年均递增10.12%,工农业总产值9060亿元,户籍人口控制在395万人,暂住人口68万人。城市化水平达到68.2%。为此,全市土地利用目标如下:1、耕地。通过土地开发、垦复、整理,2010年耕地面积保持10.12万公顷(151.7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6.29%,其中南海市3.8

21、62万公顷(57.92万亩),顺德市1.774万公顷(26.61万亩),三水市2.862万公顷(42.93万亩),高明市1.585万公顷(23.77万亩),市区0.037万公顷(0.54万亩)。按2010年全市户籍人口395万人计算,人均耕地保有量0.026公顷(0.384亩),并建设管理好已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7.31万公顷(109.65万亩)。2、林地。增加林地面积,改善生态环境,实现丘陵山区和城乡的全面绿化,提高环境质量。通过对疏林地的改造,荒地荒山的开发,到2010年,林地面积7.94万公顷(119.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62%,比1996年增加0.41万公顷(6.21万

22、亩),其中有林地面积7.33万公顷(1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2%,生态公益林面积3.33万公顷(50万亩)。自然保护区覆盖率南海、顺德市要达到5%,三水、高明市要达到10%。3、各项建设事业用地。城镇建设用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保障必要的交通、能源、水利、社会公共设施及国家、省重点工程项目的用地,城乡居民点等非农建设应充分挖掘现有用地潜力,尽量使用闲置地、非耕地和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期末非农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8.66万公顷(129.92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2.51%,新增建设用地0.663万公顷(9.95万亩

23、)。其中非农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0.46万公顷(7万亩)以内,南海市1133公顷(1.7万亩),顺德市1133公顷(1.7万亩),三水市1133公顷(1.7万亩)、高明市934公顷(1.4万亩)、市区334公顷(0.5万亩)。4、开垦整理新增耕地。积极开发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整治鱼塘,到2010年开发荒山荒地0.911万公顷(13.67万亩)。其中开垦耕地面积0.1万公顷(1.45万亩),整理、垦复土地增加耕地面积0.37万公顷(5.5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0.267万公顷(4万亩),改造中低产田1.333万公顷(20万亩),整治鱼塘2万公顷(30万亩)。规划期间增加

24、耕地面积0.47万公顷(7万亩),其中南海市1133公顷(1.7万亩),顺德市1133公顷(1.7万亩),三水市1300公顷(1.95万亩),高明市1101公顷(1.65万亩),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土地利用方针1、坚决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努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提高耕地质量,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严格控制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占用耕地,保证粮食生产用地,依法保护好基本农田保护区。采取严格措施,切实保护好现有的耕地。2、为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保障必需的建设用地,特别是交通、能源、通讯、水利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严格控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

25、充分挖掘现有建设用地潜力,在规划布局上尽量少占或不占用耕地。3、积极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盘活、消化闲置土地,确保国民经济稳步协调发展。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开发利用土地后备资源,加大开发荒山、荒地和土地整理力度,增加对土地开发的资金和技术投入,做好建设规划,提高土地利用率和经济效益。4、加强环境治理和保护,努力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做好非农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抓好乡镇企业的改造,正确处理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的关系,采取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措施,在加强土地开发利用的同时,应加大土地整治保护的力度,加强对水土流失的治理,依法保护好饮用水源保护区、森林保护区和生态资源保护区,加大

26、对环境污染治理的力度,防止掠夺式的开发利用,实现土地利用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四 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根据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2010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如下(详见表二):(一)农用地2010年全市农用地面积29.172万公顷(437.57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5.80%,其中:1、耕地为了确保我市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规划期间必须保证粮食生产用地,严格控制耕地被占用减少,提高耕地质量和经济效益,耕地优先用于粮食、蔬菜生产用地,管理并建设好已划定的7.31万公顷(109.6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区(见表三 ),规划到2000年开发新增耕地1333公顷(2万亩);到201

27、0年开发整理新增耕地0.47万公顷(7万亩),规划期末全市耕地保有量10.12万公顷(151.7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26.29%,人均耕地面积0.026公顷(0.384亩)。规划期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改挖鱼塘和种植木本水果。2、园地为发挥我市自然资源的优势,在土地利用上,应进一步调整水果种植结构,增加名、特、优、稀、新品种,在布局上,继续向西北丘陵山区转移。规划到2000年和2010年,园地面积分别为9933公顷(14.9万亩)和11033公顷(16.55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58%和2.87%。规划期末比1996年增加1527公顷(2.29万亩)。园地主要是利用低山、低丘地带发展

28、,对占用耕地改种水果的园地,应在不减少农民收入的条件下,因地制宜,选择部分土地,逐步整理为耕地。要结合城乡绿化,园林建设,基本农田防护林建设发展水果生产。3、林地发展林业是保持良好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搞好林业建设是保证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规划到2010年林地面积7.937万公顷(119.05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0.62%,并实现全市城乡绿化。通过对疏林地的改造,对未成林的抚育,调整林业内部树种结构,使有林地面积增加到7.333万公顷(110万亩),加上园地木本果林等其它林地,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2%。为加强环境保护,提高抗灾能力,应进一步抓好农田防护林、自然保护区、风景区建设,全

29、市建设生态公益林3.333万公顷(50万亩),规划建设森林公园10个,面积0.667万公顷(10万亩),主要项目有:西樵山、南国桃园、三水森林公园、海景森林公园、云勇林场等。严禁未经批准毁林开垦。 4、牧草地我市牧草地面积很少,规划期末,保持220公顷(0.33万亩)。5、水面水面用地包括河流、坑塘、水库等用地。规划到2000年、2010年水面用地分别为10.183万公顷(152.75万亩)和9.99万公顷(149.87万亩),分别占土地总面积的26.73%和25.96%,规划期末比1996年减少0.294万公顷(4.42万亩)。其中坑塘水面整理为耕地0.158万公顷(2.37万亩)。水面应尽

30、量做到综合利用,特别是淡水养殖,要努力提高生产水平和经济效益。水产品总量增加应以提高鱼塘单产为重点,大力发展名优水产品生产,积极开发利用山塘水库等水域资源。利用低洼地、荒水地发展水产养殖。2010年水产养殖用地保持在4.4万公顷(66万亩),比1996年减少667公顷(1万亩)。规划期间禁止占用基本农田改挖鱼塘。(二)建设用地2010年全市建设用地面积8.662万公顷(129.93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2.51%。其中: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规划期间要进一步提高居民点、独立工矿及其它事业的土地利用率,协调好与农业用地的关系,新增用地要按照“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抓好全面规划,做好选址布局

31、,尽量避免占用耕地,不得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到2000年、2010年居民点与独立工矿用地面积分别为6.461万公顷(96.91万亩)和6.693万公顷(100.4万亩),规划期末比1996年增加用地面积3753公顷(5.63万亩)。(1)城镇用地:城镇建设严格按照国家、省的用地标准,今后用地应以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从实际出发,规划先行,分片实施,尽量使用荒地、劣地,避免占用良田,禁止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城镇用地必须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利用土地和空间资源,严格控制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城镇发展必需的用地。到2010年全市城镇户籍人口达291万人,比1996年增加148.

32、28万人,城镇用地规模将达2.854万公顷(42.82万亩),比1996年增加1.206万公顷(18.09万亩),其中占用耕地0.207万公顷(3.1万亩)。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88平方米,4个县级市县城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8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指标原则上控制在95平方米以内,佛山市区城市建设规模控制在56平方公里以内,人均用地指标控制在85平方米以内。城镇用地要充分考虑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用地,合理布局,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2)农村居民点用地: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用地规模明显下降。到2010年农村人口104万人,比1996年减少69.4

33、万人,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控制在1.604万公顷(24.06万亩)以内,比1996年减少0.735万公顷(11.03万亩),全市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154.23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安排要按照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标准宅基地的要求,做好用地规划,充分利用旧宅基地和村边空闲地,提倡建农民公寓。对于分散的村庄要逐步向中心村集中,通过村庄改造,整理土地复垦还耕。(3)独立工矿企事业和特殊用地:2010年全市独立工矿企事业和特殊用地2.234万公顷(33.52万亩),比1996年减少0.096万公顷(1.44万亩)。独立工矿企事业用地今后应以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主,严格控制占地多、产出少

34、、效益低、污染严重的项目。到2010年,独立工矿企事业用地2.012万公顷(30.18万亩),比1996年减少0.095万公顷(1.44万亩)。独立工矿用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些邻近城镇的工矿用地纳入了城镇建成区范围,据预测全市约有2935公顷(4.4万亩)独立工矿用地在规划期间纳入了城镇建成区范围,同时工业生产结构发生了变化,由传统的工业生产转向高技术,高投入的生产。规划期内独立工矿企事业占用土地1973公顷(2.96万亩),其中占用耕地946公顷(1.42万亩)。工业布局按“工业进园”的原则进行集中布局,按环境功能来划定工业用地,优先安排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用地,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本市特殊

35、用地主要是建成区外的名胜古迹、风景旅游、军事用地。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日益增加,规划期间重点建设好国家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发展观光农业等旅游项目,到2010年用地0.222万公顷(3.34万亩),用地面积保持1996年水平,重点发展西樵山、南国桃园、王借岗、顺峰山、云勇林场、三水森林公园等。发展旅游业用地要依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水法等有关法规加以保护,不得破坏森林资源和水资源。2、交通用地交通建设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规划期间交通仍有较大的发展。规划到2000年、2010年全市交通用地分别为0.701万公顷(10.51万亩)和0.80

36、9万公顷(12.13万亩),规划期末比1996年增加用地0.15万公顷(2.25万亩),其中占用耕地0.12万公顷(1.8万亩)。(1)铁路用地:到2010年铁路用地0.03万公顷(0.45万亩),比1996年增加140公顷(2100亩)。规划期间,新建广珠铁路佛山段,增加用地面积107公顷(1600亩),广三铁路佛山段改造,增加用地面积33公顷(500亩)。(2)公路用地:我市公路建设发展很快,已具备一定规模,但布局和等级不够完善,为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规划期间加强公路建设和改造,提高公路等级。2010年公路用地0.463万公顷(6.94万亩),比1996年增加0.123万公顷(1.

37、85万亩),公路通车里程3350公里,公路密度87公里/百平方公里,比1996年增加通车里程499公里,公路用地主要安排道路改造,提高公路等级建设,包括广珠公路改造、广珠高速公路和广肇高速公路等道路建设。规划期间要重点满足公路客货站场用地需求,强化发挥我市作为省二级公路运输枢纽地位。3)港口、码头用地:主要是改造现有港口码头,提高运力和仓储能力,到2010年用地153公顷(2300亩),新增用地66公顷(1000亩)。主要项目有三水港3000吨级深水码头、三江码头、高明市3000吨级货运码头、三港集装箱码头等。(4)农村道路: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搞好农村道路的配套设施,提高农村道路质量,逐步形成

38、交通网络,改善农村交通条件,到2010年规划用地0.301万公顷(4.51万亩),新增用地66公顷(1000亩)。3、水利水工用地包括水工建筑物和沟渠用地。规划期间重点安排防洪工程用地,加固堤围,建设治涝排洪工程,巩固现有的电排站和新建一批排灌设施。灌溉工程主要是加固山塘水库,整治田间排灌系统,疏通河涌,配套涵闸。2010年各项水利工程用地1.16万公顷(17.40万亩),其中新增用地0.138万公顷(2.07万亩),占用耕地453公顷(0.68万亩)。水利用地要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止破坏植被和水土流失。(三)未利用土地2010年全市未利用土地0.651万公顷(9.77万亩)

39、,占土地总面积的1.69%。未利用地的利用,要根据土地的适宜性优先安排农业用地,宜耕的荒草地要开发成耕地;通过农田整理减少田坎,增加耕地面积;宜林的则通过植树造林,绿化荒山。通过对荒草地、田坎等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全市的土地利用率由原来的95.88%提高到98.31%五 土地用途管制 根据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主要规划指标和我市土地资源利用的特点,将规划指标分解到县(市)、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以落实,通过划分土地用途区实行用途管制。(一)基本农田保护区。本区是土地用途管制重点区,管制重点是严禁将本区耕地擅自转为非耕地。国家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确因特殊情况需要占用基本农田保护

40、区的,要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规定办理,禁止占用耕地进行非农建设;禁止占用耕地建砖瓦窑、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禁止占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耕地丢荒。(二)一般耕地区。即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本区用途管制的重点是:严格控制改变用途,对规划预留建设占用的耕地,必须按规定先办理农地转用审批,经批准改变用途后才能征用。占用耕地实行“占多少,垦多少”的政策。(三)林、园用地区。本区土地主要是生态环境保护和林、果业生产用地。不得擅自改作非农建设用地,对规划预留建设占用的土地,应办理转用审批手续;严禁非农建设占用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珍贵树种保护林等各种防护林用地;严禁各类建设占用种植名、

41、特、优、稀、新品种园地。(四)水产养殖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禁止擅自将鱼塘改作非农用地。对规划预留建设占用的水面,必须按规定先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禁止非农建设占用名优水产养殖水面、水产种苗繁育场和新品种试验水面。(五)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城镇建设必须严格控制在规划建成区内,不得扩展到其它用途区,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闲置地,村镇建设要做好规划,实行建设新房拆旧屋的措施,充分利用现有的建设用地和空闲地,大力提倡建设多层农民公寓;农村居民每户只能有一处不超标准的宅基地。(六)独立工矿及特殊用地区。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独立工矿企业用地应按矿产资源法的规定和规划用地,一般

42、安排在农用价值较低的岗地、台地、丘陵荒地。工矿用地要统一规划、尽可能集中在工业区内,利于管理和环境治理;污染工业不得污染水源和农田,并限期治理;工矿用地不得破坏风景和生态环境。(七)自然生态保护用地区。本市自然生态保护区有西樵山、南国桃园、三水森林公园、高明云勇林场、顺德均安生态园、顺峰山生态区等,今后还将增加保护区面积。本区用途管制重点是:区内土地必须严格执行保护区的法律、法规,除直接与保护区相关的建筑外,禁止其它各类非农建设;禁止在保护区开山采石、取土、建坟、乱砍滥伐、倾倒垃圾和污染物等破坏自然风景及生态环境的行为。六 土地利用分析为了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和合理安排各地的土地开发、利用、治理和

43、保护,发挥地区优势,提高全市土地利用的整体效益,根据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情况,以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土地利用主导方向为原则,并保持县级行政界线的完整性,将全市分为三个区,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土地利用和实施规划及土地用途管制(详见表六)。(一)东南区该区包括南海市、顺德市,1996年户籍人口206.78万人,总面积19.568万公顷(293.52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50.85%,耕地面积5.635万公顷(84.53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55.70%,人均耕地面积0.0272公顷(0.409亩),人口密度为1057人/平方公里。区内地理条件优越,城镇密集,是全市经济发达地区和

44、最重要的农业区,土地利用效率高,生产水平高,土地产出效益大,是全国最富裕的地区之一。是最有希望率先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经济区域,同时人均土地和耕地资源较少,用地矛盾和环境问题也比较突出。规划期间重点安排好交通、能源、水利、原材料等基础设施用地,起到广州市向西域拓展的纽带作用,加强城镇之间的联系和辐射。对城镇、农村居民点的扩张要严格控制,努力提高城镇土地利用率,通过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和土地整理,增加土地供给量,增补耕地和建设用地。预计2010年区域内城市化水平将达68.21%,工业用地向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发展,要充分挖掘内部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农业生产应继续发扬精耕细作的传统,走“三高”农

45、业发展道路,提高用地效益,农业生产结构将进一步优化。规划期末,耕地总量保持在1996年5.635万公顷水平,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万公顷(60万亩)。规划期间努力提高有林地比重,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今后环境治理和保护将成为与经济持续发展同等重要的任务。(二)中部区该区包括石湾区、城区,属珠江三角洲中等城市,又是一个文化古城,全区土地总面积0.778万公顷(11.67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02%。1996年城市用地规模21.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5.18万人,耕地面积693公顷(1.04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0.68%,人均耕地0.0015公顷(0.023亩),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580

46、7人,是全市人口密度最高和人均耕地最少的地区,用地矛盾最为突出。土地利用要适应佛山市作为市带县的中心城市地位和高科技产业发展建设用地需要,严格执行城市规划,对城市建设要建立严格科学的管理体系,城乡居民点人均用地指标采用低指标,根据城市建设功能要求和土地资源贫缺的特点,城市配套设施用地采取集中与分散的方式,要充分挖掘现有土地利用潜力,工业用地主要用于发展技术密集型和资金密集型项目,重点安排好交通、通讯、市政公共事业设施等用地,要保护好城镇人民生活所必须的菜篮子工程用地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合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三)西北区该区包括三水市、高明市,1996年户籍人口64.16万人,

47、总面积18.138万公顷(272.08万亩),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13%。耕地面积4.413万公顷(66.2万亩),占全市耕地面积43.62%,人均耕地面积0.069公顷(1.03亩),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354人,在各区中人均耕地较多,土地资源相对充裕,同时是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是省的粮食生产基地县。今后要充分发挥土地、水、矿产、林业等资源优势,进一步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效益,重点加强交通、通讯、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该区域城乡居民点用地面积普遍较大,在规划期间需要逐步调整。工业用地适宜发展较大型无污染或轻污染项目,农业重点抓好粮食、蔬菜、塘鱼等基地建设,保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67万公顷(64万亩)。应加大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和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力度,大力发展养殖业和水果生产,做好自然保护区和旅游风景区建设,促进经济全面发展。七 实施规划的措施本规划是佛山市在规划期内在时间和空间上对土地利用的总体安排,是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具体落实,是土地利用宏观控制的依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佛山市人民政府颁布,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严格执行,从法规、行政、经济等方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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