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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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适用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非市政工程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到国土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咨询单(指需征地项目)。、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1、符合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城乡规划;2、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3、 对城乡空间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论证报告;4、 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或提出规划条件时综合考虑交通影响因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

2、发证 获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或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内容);2.1:500(1:1000)地形图并标明拟选址用地位置、范围、规模等内容;3.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征询单(仅指需征地项目);4.建设项目需要批准、核准的证明文件;(参照省条例);5.对城乡空间布局等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提交选址论证报告;(参照省条例);6.对交通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核发选址意见书或提出规划条件时综合考虑交通影响因素。如需编制选址论证报告的建设项目,将交评相关内容纳入选址论证报告;7.申请该事项变更、延期的项目还应提供原选址意见书

3、及附图。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指南(适用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批准、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政工程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工程可行性报告和会审纪要(指按国家投资管理规定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获得本部门审批的必要条件:1、符合总体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等城乡规划;2、符合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规定;3、对城乡空间布局有重大影

4、响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论证报告。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 获取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或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建设单位、项目性质、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等内容);21:500(1:1000)地形图并标明拟选址用地位置、范围、规模等内容;3建设项目建议书或工可文本; 4建设项目用地性质征询单(仅指需征地项目);5竣工测量合同(仅指公路、水利项目);6对城乡空间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应提交选址论证报告;7申请该事项变更、延期的项目还应提供原选址意见书及附图。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浙江省城乡规

5、划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适用于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取得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取得国土部门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在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的建设项目,需要取得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2项

6、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及相关材料复印件;4有资质测绘单位的地形图(1:500-1:2000);5申请该事项变更、延期的项目还应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红线图原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三十七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三十二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1.1)第二十七条。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适用于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取得公证书、与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成交确认书; .取得发改委

7、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土地成交确认书、公证书及土地出让公告复印件;.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有资质测绘单位的地形图(1:500-1:2000)4份;.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三十八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三十三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1.1)第二十七条。承诺办理时限:4

8、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指南(适用于因建设项目施工或者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与国土部门的衔接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2.已填写并签署意见的奉化市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已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4.1:500或1:1000地形图5份;5.申请人身份证明。执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五条;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规划条件许可办理指南(适用于

9、用地许可证未明确规划条件、原有建设用地改扩建及申请变更条件的非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取得发改部门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2.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3.取得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如水利、交通等)。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定-送达获取规划条件许可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5001:2000)有效地形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已取得土地权属的须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改扩建项目申请规划条件的还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9. 申请变更的还需提供

10、原核发的规划条件许可通知书。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三条;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1.1)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指南(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到国土部门办理项目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到发改委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4.取得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如水利、交通等)。办理程序:

11、申请-受理-审查-现场勘察-审定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奉化市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核申请表或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3.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5.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3份)(商住项目需8份)并附对应的电子文件;6.日照分析报告(针对地块内有高层建筑的商住项目);7.改扩建项目应提供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证件附图复印件、原审批的设计图纸、现实测的地形图立面图等;8. 其他相关材料和依据(如公示或听证会材料等);.申请方案调整的项目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批准设计方案,

12、如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应提供该证及其附件和附图。执行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四十条;2. 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三十六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办理指南(适用于道路、市政管线、建筑工程配套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决定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请报告(市政工程);2、1:500(1:10

13、00)方案设计图3份及其电子文件;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4、建筑工程配套市政设施应提供已批准的1:500(1:1000)建筑工程总平面布局地形图复印件;5、申请该事项调整的项目还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批准的1:500(1:1000)市政工程总平面布局地形图原件,如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的,则证件与附图原件应一并提供。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2012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工程验线办理指南(适用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

14、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实地验线-审核-发放验线合格通知书获取建设工程验线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建筑工程初验1奉化市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2建设工程放线联系单:3底层平面图和桩位图;4规划放线测绘资料;建筑工程复验1奉化市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2规划复测测绘资料。市政工程验线1奉化市建设工程验线申请表;2建设工程放线联系单;3规划放线测绘资料;4工程管线的竣工测量合同(复印件)。执行依据:1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2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十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

15、)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到国土局办理项目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到发改局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到气象部门办理项目的防雷审批意见;4.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面申请报告(需当地政府意见);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原件(企业);3.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5.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或银行证明);6.经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及电子图(商业、住宅等拍卖项目需三套);7.面积计算报告(大型项目);

16、8.建设工程放验线成果资料原件;9.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意见书(气象局窗口办理);10.视具体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审查会纪要及初步设计批复等材料和环保、人防、城管、交警、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审查的书面意见;11.视具体项目提供配套费缴纳凭证(领证之前在中心窗口缴纳);12.其他相关材料和依据(如必要的日照分析报告、公示或听证会材料等)由申报单位自行如实提供。13.改扩建项目还应提供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证件附图复印件;14.申请该事项延期的项目还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不需提供第2-14项材料;15.申请该事项变更的项目还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批准的1:5

17、00设计总平面图、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附件及附图原件和相关变更材料,第2-12项材料视情况提供。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四十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02年第77号)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3、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三十六条;4、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5、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5年第38号)第十三条;6、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1年第20号)第九条、第十条;7、宁波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

18、9年第14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8、宁波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宁波市政府令2010年第176号)第十二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住宅每平方米55 元,非住宅每平方米100元;工业项目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按照奉化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管理办法执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适用于市政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到国土局办理项目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到发改局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

19、查)-审定-发证获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书面申请报告(需当地政府意见);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或银行证明);3.项目立项批文;4.经审定的建筑施工图及电子图;5市政项目竣工测量合同;6.视具体项目提供初步设计审查会纪要及初步设计批复等材料和环保、人防、城管、交警、水利、气象等相关部门审查的书面意见;7.其他相关材料和依据;8.申请该事项延期的项目还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原件,不需提供第2-8项材料;9.申请该事项变更的项目还应提供书面申请报告、原批准的1:500设计总平面图、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附件及附图原

20、件和相关变更材料,第2-7项材料视情况提供。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四十条;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三十六条;3.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4.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公告2005年第38号)第十三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指南(适用于临时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到国土局办理项目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2.到发改局办理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3.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

21、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3、规划设计总平面图4、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桩位图、基础平面图各1套5、土地权属证复印件(原件校核)6、建设项目放线测绘成果资料7、申请人身份证明8、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宁波市规定的其他材料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四十四条;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四十八条;宁波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七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办理指南(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

22、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如发生违章建设,需经规划执法和国土先行处理;2.根据具体情况,需先行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书面审查意见;3.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需含建设规模);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土地证(复印件及原件或银行证明);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企业);5.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7.竣工测绘资料;8.竣工建施图(房地产项目及其他大型项目);9.消防意见(依具体项目情况定);10.房管面积测量报告(房地产项目及其

23、他大型项目);11.建设工程复验资料(奉化市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等)。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四十五条;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四十四条;3.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浙建规201127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办理指南(适用于道路、市政管线、建筑工程配套市政设施等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如发生违章建设,需经规划执法和国土部门先行处理;2.根据具体情况,需先行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的书面审查意见;3.取得所在

24、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需含建设规模);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工程)及附图复印件;3.竣工测绘资料;4.建设工程验线资料(奉化市建设工程验线合格证等);5.其他相关材料由申报单位自行如实提供。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年第74号)第四十五条;2.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四十四条;3.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浙建规201127号)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承诺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收

25、费标准: 不收费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办理指南(适用于乡、村庄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取得所在村村民委员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2.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3.取得发改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4.取得其他相关部门审批意见(如水利、交通等);5.如无土地证或改变原土地证上地类(用途),需取得国土部门批准;办理程序:申报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已填写和签署意见的建设项目规划申请表或申请报告;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5区域位置图(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图、村

26、庄规划图)、经规划部门签发的(1:5001:2000) 用地红线图复印件;6国土部门出具土地审查意见或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7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附对应的电子文件);8放样资料;9项目立项文件;10防雷装置设计审核;11面积计算报告(大型项目);12初步设计会审意见(复印件)。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四十四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办理指南(适用于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的建设项目)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到国土局办理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的批准文件;2.应当征得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3.到发改局办理项

27、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4.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送达获取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立项批复3、规划设计总平面图4、建设项目建筑施工图及桩位图、基础平面图各1套5、土地、房产权属证复印件(原件校核)6、申请人身份证明7、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宁波市规定的其他材料执行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10年第51号)第四十八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 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到国土局办理土地权属的

28、证明文件;2.应当征得产权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3.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送达获取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报告2、施工平面、立面、剖面图3、产权人意见4、土地权属证复印件(原件校核)5、申请人身份证明6、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宁波市规定的其他材料执行依据:城市供水条例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初审(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转报获取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

29、1.书面申请报告;2.技术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职称、聘书、身份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复印件,社保和人事关系证明材料;3.法人及主要负责人任职文件及简历;4.主要规划成果和城乡规划行业科研成果及其获奖证明;5.办公场地、技术装备证明;6.申请人身份证明;7.管理制度(包括技术、质量、财务、行政管理等);8.新设立单位需提供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9.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宁波市规定的其他材料。执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三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计算

30、使用费)-发证获取使用基础测绘成果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基础测绘成果许可申请表;2、单位介绍信(函)或本人身份证(境外的公民护照);3、测绘单位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用于测绘活动的,应当提交测绘资质证书;4、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费用减免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文件;5、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设计、开发的,应当提交与第三方签订的保密协议责任书和第三方单位有关资料;6、其他地(市)需申请成果的所在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省外单位申请成果的需对应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公告2005年第42号)第三十九条;2关于调整基础测绘成果成图资

31、料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396号)全文;3关于印发的通知(甬规字200857号)第十条、第十一条。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按照宁波市基础测绘成果提供使用管理规定有关条款进行提供;地图审核办理指南(受委托审核展示登载的本行政区域内地图)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获取地图审核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地图或者地图产品报审申请书;2.试制样图(样品)一式两份(彩色地图提交彩色打样图,单色地图提交原稿复印件,引进的地图或者地图产品提交样图或者样品),电子地图、互连网上登载的地图,应当同时提交纸质地图和地图数据;3.编制试制样图所使用的底图

32、资料来源说明和资料所有权单位同意使用的证明;4.地图编制、出版单位的资质资格证明材料或者证明文件;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或者证明文件。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十条;2: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第十七条。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测量标志拆迁审批 办理指南(国家三、四等点及本部门建立的基础控制网点测量标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1.测量标准建设部门的审核意见;2.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计算迁建费)-发证获取测量标志拆迁审批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 .基本材料:测量标志拆迁申请表。2 .分项材料:

3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项目规划方案; 地面或楼顶整修原因说明(涉及的); 电信等设施建设的项目证明文件(涉及的); 基本农田整理和农业、林业生产的证明文件(涉及的); 公益性项目的证明文件。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浙测199998号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国测财字20023号)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范围内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建设选址审批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取得所在街道、镇的审核意见。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包括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审定-发证获取永久性测量标志保护范围内大功率无线电发射源建设选址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

34、面申请;2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及条件;3图件(在总体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在所在区块详细规划图上的选址位置图;4准确反映拟建位置与测量标志相互关系的现状地形图;拟建项目的平面布置图);5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十七条。承诺办理时限:6个工作日收费标准:不收费地下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 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定-发证获取地下管线竣工测绘成果备案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书面申请;2.技术小结;3.电子版竣工测绘成果。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2.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二

35、条。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 非本市测绘单位资质备案 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取得相应资质的测绘资质证书。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获取非本市测绘单位资质备案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 外地测绘单位进甬资质备案申请表;2、 工商注册地的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前一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或者省内测绘单位工商注册地设区市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3、 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4、 测绘资质证书副本(含年度注册记录);5、 单位法人对该业务负责人的授权或委托书;6、 测绘业务合同书的印章印模和测绘成果资料的印章印模;7、测

36、绘业务招标文件或业主拟委托测绘业务的证明;其中3至5项留复印件,核验原件;其他各项留原件。执行依据: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测绘项目备案办理指南(适用于项目实施前备案)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获取测绘项目实施前备案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测绘项目测前备案申请表;2测绘项目合同书(委托书),或者测绘单位自有项目(如地图编制出版等)的说明文件,且均须另附单独的项目费用计算清单;3本项目测绘人员名册和测绘作业证件;4有下列情形的,还应当提交:(1).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技术方案会审纪要

37、;(2).外地进甬测绘单位的资质备案单(备案证);(3).外地进甬测绘单位从事房产面积测量的还须提交测量人员的浙江省房产面积测量上岗证件。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2、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二十八条;3、宁波市测绘项目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承诺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 测绘项目备案办理指南(适用于项目实施后备案)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无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发证获取测绘项目实施后备案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测绘项目测后备案申请表;2测绘项目成果目录及略图;3不在测前备案办理范围的测绘项目,还应当提

38、交:(1).项目合同书(委托书),或者测绘单位自有项目(如地图编制出版等)的说明文件;两者均须另附单独的项目费用计算清单。(2).外地进甬测绘单位的资质备案单(备案证)、本项目测绘人员名册及测绘作业证件;外地进甬测绘单位从事房产面积测量还须测量人员的浙江省房产面积测量上岗证件。执行依据:1宁波市测绘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承诺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地图(地图产品)样图、样品备案办理指南申报本部门审批前需要到其他部门办理的审批到工商部门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核-审定-发证获取地图(地图产品)样图、样品备案需递交的资料(文件、物品):1.样品一式两份;2.地图审核批准书;3.营业执照副本。执行依据:1.浙江省测绘管理条例第五十条;2.浙江省地图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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