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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JJ 1-2008 道路强制性条文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厚一分项工程施工。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6.3.10挖方施工愈合下列规定:1.挖方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2.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线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
2、距直埋缆线2m范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3.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及水平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电压(kV)11035110待添加的隐藏文字内容2220330500安全距离(m)沿垂直方向1.53.04.05.06.07.08.5沿水平方向1.52.03.54.06.07.08.5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及环境温度低于5时施工。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路面应待摊铺曾自然降温至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10.7.6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达到1MPa或抗压强度未达到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