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102-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报批稿(含条文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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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P JGJ 102201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Technical code for glass curtain wall engineering(报批稿,2012 年 9 月)201- 发布 2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 告第号关于公布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102-201,自201年月日起实施。其中,第3.1.5条、第3.5.6条、第5.5.1条、第5.6.2条、第7.3.1条、第7.4.1条、第8.1.2条、第10.1.7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

2、行。原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同时废止。本规程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年月日 前 言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标200677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材料、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框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全玻幕墙结构设计、点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加工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使用维护。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进一步明确了玻璃幕墙中采用安全玻璃的有关规

3、定;2对隐框玻璃幕墙的适用范围作了限制;3修改了作用组合及组合值系数的有关规定;4考虑了不同胶片的作用,补充了夹层玻璃等效厚度的设计方法;5对结构胶粘接厚度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本 规 范 主 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本 规 范 参 编单位:东南大学上海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玻璃科

4、学研究所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江河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东金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德宏幕墙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化工实业有限公司广东坚朗五金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三鑫幕墙工程公司中山盛兴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原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方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黄小坤 刘军进 赵西安 刘 刚 郭传军 孙宝莲 冯 健 崔庆辉 胡忠明 王德勤 张冠琦 曾晓武 崔 洪 韩 松黄庆文 许武毅 杜万明 花定兴 姜清海 张明罡 黄拥军 万树春 周 臻本规程

5、主要审查人员:杜继予 廖学权 左 江 顾泰昌 黄 圻 王洪涛 徐 勤刘忠伟 刘 明 刘新生 魏东海目 次1 总 则102 术语和符号112.1 术语112.2 符号123 材 料153.1 一般规定153.2 铝合金153.3 钢材163.4 玻璃173.5 密封材料173.6 其他材料184 建筑设计194.1 一般规定194.2 性能及检测要求194.3 构造设计204.4 防火及防雷设计214.5 安全规定215 结构设计的基本规定235.1 一般规定235.2 材料力学性能235.3 荷载和地震作用255.4 作用组合265.5 连接设计275.6 硅酮结构密封胶设计286 框支承玻璃

6、幕墙结构设计316.1 一般规定316.2 玻璃316.3 横梁346.4 立柱347 全玻幕墙结构设计377.1 一般规定377.2 面板377.3 玻璃肋377.4 胶缝388 点支承玻璃幕墙结构设计408.1 面板408.2 支承装置418.3 支承结构419 加工制作449.1 一般规定449.2 铝型材构件449.3 钢构件459.4 玻璃479.5 明框幕墙组件489.6 隐框、半隐框幕墙组件499.7 单元式玻璃幕墙组件509.8 玻璃幕墙构件检验529.9 包装、储存5210 安装施工5310.1 一般规定5310.2 安装施工准备5410.3 预埋件、后锚固连接件5410.4

7、 构件式玻璃幕墙5510.5 单元式玻璃幕墙5610.6 全玻幕墙5810.7 点支承玻璃幕墙5910.8 张拉索杆支承结构6010.9 安全规定6011 工程验收6211.1 一般规定6211.2 主控项目6311.3 一般项目6312 使用维护6712.1 一般规定6712.2 检查与维修6712.3 清洗68附录A 预埋件设计69本规范用词说明72引用标准名录73附:条文说明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 and Symbols22.1 Terms22.2 Symbols33 Materials63.1 General63.2 Aluminium

8、 Alloy63.3 Steel73.4 Glass83.5 Sealing Material93.6 Other Materials94 Architechtural Design104.1 General104.2 Performance and Inspection Requirements104.3 Detailing114.4 Fire and Lightning Proctection Design124.5 Safety Requirements135 Basic Requirements of Structural Design145.1 General145.2 Mechan

9、ical Properties of Material155.3 Load and Seismic Action165.4 Combination of Actions175.5 Connection Design195.6 Design of Structural Silicone Sealant206 Structural Design for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226.1 General226.2 Glass226.3 Beam256.4 Column257Structural Design for Glass Curtain Wall

10、with Glass Ribs287.1 General287.2 Panel287.3 Glass Rib287.4 Sealant Joint298 Structural Design for Point-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318.1 Panel318.2 Supporting Device328.3 Supporting Structure339 Manufacturing359.1 General359.2 Aluminium Profile359.3 Steel Member379.4 Glass389.5 Members for Visible

11、 Frame Supported Curtain Wall409.6 Members for Invisible Frame Supported Curtain Wall419.7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Assembled in Prefabricated Units429.8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Members439.9 Packaging,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4310 Installation4410.1 General4410.2 Preparation before Inst

12、allation4510.3 Embeded Parts and Post-installed Fastenings Connector4510.4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Assembled in Elements4610.5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Assembled in Prefabricated Units4710.6 Glass Curtain Wall with Glass Ribs4910.7 Point-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5010.8 Monola

13、yer Cable Stayed Glass Curtain Wall5110.9 Safety Requirements5211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5311.1 General5311.2 Dominant Items5411.3 Ordinary Items5412 Maintenance5812.1 General5812.2 Inspection and Maintenance5812.3 Cleaning59Appendix A:Design of Embeded Parts60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

14、is Specification63List of Quoted Standards64Addition: Expalnation of Provisions1 总 则1.0.1 为使玻璃幕墙工程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民用建筑玻璃幕墙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施工、工程验收以及使用维护。1.0.3 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玻璃幕墙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抗震设计的玻璃幕墙,在多遇地震作用下应能正常使用;在设防烈度地震作用下经修理后应仍可使用;在预估的罕遇地震作用下幕墙支承结构体系不应脱落。1.0.4 玻璃幕墙工程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15、定。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幕墙 building curtain wall由面板与支承结构体系组成,具有规定的承载能力、变形能力和适应主体结构位移能力,不分担主体结构所受作用的建筑外围护结构或装饰性结构。2.1.2 玻璃幕墙 glass curtain wall面板材料为玻璃的建筑幕墙。2.1.3 斜玻璃幕墙 inclined glass curtain wall与水平面夹角大于75且小于90的玻璃幕墙。2.1.4 框支承玻璃幕墙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面板边缘镶嵌于金属框架中或粘接于金属框架外表面,并以金属框架作为面板边缘支承

16、的玻璃幕墙。2.1.5 明框玻璃幕墙 visible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面板边缘镶嵌于金属框架中的框支承玻璃幕墙。2.1.6 隐框玻璃幕墙 invisible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面板边缘通过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于金属框架外表面的框支承玻璃幕墙。2.1.7 半隐框玻璃幕墙 semi-visible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面板边缘部分镶嵌于金属框架中、部分通过硅酮结构密封胶粘接于金属框架外表面的框支承玻璃幕墙。2.1.8 单元式玻璃幕墙 frame sup

17、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assembled in prefabricated units面板和金属框架在工厂组装为幕墙单元,以幕墙单元形式在现场完成安装施工的框支承玻璃幕墙。2.1.9 构件式玻璃幕墙 frame supported glass curtain wall assembled with elements在现场依次安装立柱、横梁和面板的框支承玻璃幕墙。2.1.10 全玻幕墙 glass curtain wall with glass ribs面板和支承结构均为玻璃的建筑幕墙。2.1.11 点支承玻璃幕墙 point-supported glass cur

18、tain wall面板通过点支承装置与支承结构连接的玻璃幕墙。2.1.12 点支承装置 supporting device以点连接方式直接承托和固定玻璃面板,并传递玻璃面板所承受的荷载或作用的组件。2.1.13 支承结构 supporting structure or structural members玻璃幕墙中,直接支承或通过点支承装置支承玻璃面板的结构系统。2.1.14 硅酮结构密封胶 structural silicone sealant幕墙中用于面板与面板、面板与金属构架、面板与玻璃肋之间的结构用硅酮粘接材料,简称硅酮结构胶。2.1.15 硅酮建筑密封胶 weatherproof s

19、ilicone sealant幕墙嵌缝密封用非定形硅酮密封材料,简称建筑密封胶。2.1.16 双金属腐蚀 bimetallic corrosion由不同的金属或其他电子导体作为电极而形成的电偶腐蚀。2.1.17 相容性 compatibility粘接密封材料之间或粘接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相互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2.2 符号2.2.1 材料力学性能C30表示立方体强度标准值为30N/mm2的混凝土强度等级;E材料弹性模量;f材料强度设计值;fa铝合金强度设计值;fc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fg玻璃强度设计值;fs钢材强度设计值。ft混凝土轴心抗拉强度设计值;fy钢筋抗拉强

20、度设计值;f1硅酮结构密封胶在风荷载或地震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f2硅酮结构密封胶永久荷载作用下的强度设计值。材料重力密度;2.2.2 作用和作用效应df作用标准值引起的幕墙构件挠度值;Gk重力荷载标准值;M弯矩设计值;Mx绕轴的弯矩设计值;My绕轴的弯矩设计值;N轴力设计值;PEk平行于幕墙平面的集中地震作用标准值;qEk垂直于幕墙平面的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qE垂直于幕墙平面的水平地震作用设计值;qG幕墙玻璃单位面积重力荷载设计值;R构件截面承载力设计值;S作用效应组合值;SEk地震作用效应标准值;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Swk风荷载效应标准值;V剪力设计值;w风荷载设计值;w0基本风压;w

21、k风荷载标准值;风荷载作用下幕墙玻璃最大应力标准值;地震作用下幕墙玻璃最大应力标准值。2.2.3 几何参数a矩形玻璃板材短边边长;A构件截面面积或毛截面面积;玻璃幕墙平面面积;An立柱净截面面积;As锚固钢筋总截面面积;b矩形玻璃板材长边边长;cs硅酮结构密封胶的粘结宽度; d锚固钢筋直径;l跨度;t玻璃面板厚度;型材截面厚度;ts硅酮结构密封胶粘结厚度; W毛截面模量;Wn净截面模量;Wnx绕轴的净截面模量;Wny绕轴的净截面模量;z外层锚固钢筋中心线之间的距离。2.2.4 系数材料线膨胀系数;max水平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E地震作用动力放大系数;gz阵风系数;稳定系数;塑性发展系数;结构构

22、件重要性系数;地震作用分项系数;永久荷载分项系数;结构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风荷载分项系数;折减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材料泊松比;地震作用的组合值系数;风荷载作用的组合值系数。2.2.5 其他构件挠度限值;长细比。3 材 料3.1 一般规定3.1.1 玻璃幕墙用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并应具有出厂合格证。3.1.2 玻璃幕墙应选用耐气候性材料。除不锈钢外,钢材的外露表面应进行表面热浸镀锌处理、无机富锌涂料处理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腐措施;铝合金材料宜进行表面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或氟碳漆喷涂处理。3.1.3 玻璃幕墙材料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其燃烧性能应符合现行

23、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3.1.4 与金属、镀膜玻璃、夹层玻璃、中空玻璃以及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接触的建筑密封胶,应使用中性硅酮密封胶。3.1.5 硅酮结构密封胶和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严禁建筑密封胶作为硅酮结构密封胶使用。3.2 铝合金3.2.1 玻璃幕墙采用铝合金材料的牌号所对应的化学成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份GB/T 3190的有关规定,铝合金型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基材GB 5237.1、铝合金建筑型材 阳极氧化、着色型材GB 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 电泳涂漆型材GB 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 粉末喷涂型材

24、GB 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 氟碳漆喷涂型材GB 5237.5、铝合金建筑型材 隔热型材GB 5237.6、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 175的规定,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达到高精级或超高精级。3.2.2 铝合金型材采用阳极氧化、电泳涂漆、粉末喷涂、氟碳漆喷涂进行表面处理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阳极氧化、着色型材GB 5237.2、铝合金建筑型材 电泳涂漆型材GB 5237.3、铝合金建筑型材 粉末喷涂型材GB 5237.4、铝合金建筑型材 氟碳漆喷涂型材GB 5237.5的要求,表面处理层的厚度应满足表3.2.2的要求。表3.2.2 铝合金型材表面的处理层厚度要求表面处理方法膜

25、厚级别(涂层种类)厚度(m)平均膜厚最小局部膜厚阳极氧化不低于AA151512电泳涂漆阳极氧化膜B(有光或亚光透明漆)9漆 膜7复 合 膜16阳极氧化膜S(有光或亚光有色漆)6漆 膜15复 合 膜21粉末喷涂40氟碳喷涂二涂3025三涂4034四涂65553.2.3 铝合金隔热型材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 隔热型材GB 5237.6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隔热铝合金型材JG 175的规定。用穿条工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 第一部分 聚酰胺隔热条GB/T 23615.1、建筑用硬质塑料隔热条JG/T 174的规定。用浇注工

26、艺生产的隔热铝型材,其隔热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建筑型材用辅助材料 第二部分 隔热胶GB/T 23615.2的规定。3.2.4 玻璃幕墙工程用铝合金门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铝合金门窗GB/T 8478的规定。3.3 钢材3.3.1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的钢种、牌号和质量等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优质碳素结构钢 技术条件GB/T 699、合金结构钢 技术条件GB/T 3077、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钢带GB/T 3524、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薄钢板及钢带GB/T 912、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及

27、钢带GB/T 3274、结构用无缝钢管GB/T 8162、建筑用钢质拉杆构件JG/T xxx、连续热镀锌板及钢带GB/T 2518等的有关规定。3.3.2 玻璃幕墙用不锈钢材宜采用奥氏体型不锈钢,且含镍量不应低于8%。不锈钢材应符合下列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棒GB/T 1220、不锈钢冷加工棒GB/T 4226、不锈钢冷轧钢板GB/T 3280、不锈钢热轧钢带YB/T 5090、不锈钢热轧钢板GB/T 4237、不锈钢和耐热钢冷轧钢带GB/T 4239、一般用途耐蚀钢铸件GB/T 2100和工程结构用中、高强度不锈钢铸件GB/T 6967的规定。3.3.3 玻璃幕墙用耐候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耐候结

28、构钢GB/T 4171。3.3.4 玻璃幕墙用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应采取有效的防腐处理,当采用热浸镀锌防腐蚀处理时,锌膜厚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金属覆盖层 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13912的规定。当采用防腐涂料进行表面处理时,除密闭的闭口型材的内表面外,涂层应覆盖钢材表面,其厚度应符合防腐要求。3.3.5 幕墙支承结构用拉索、钢拉杆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绞线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混凝土用钢绞线GB/T 5224、高强度低松弛预应力热镀锌钢绞线YB/T 152、镀锌钢绞线YB/T 5004的规定;锌-5%铝-混合稀土合金镀层钢绞线的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锌-5%铝-混合

29、稀土合金镀层钢丝、钢绞线GB/T 20492的有关规定执行;2 不锈钢绞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钢绞线GB/T 25821、行业标准建筑用不锈钢绞线JG/T 200的规定;3 钢拉杆的质量、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用钢质拉杆构件JG/T xxx的规定;4 钢丝绳的质量、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用途钢丝绳GB/T 20118的规定。5 不锈钢钢丝绳的质量、性能、极限抗拉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丝绳GB/T 9944的规定。3.3.6 点支承玻璃幕墙用锚具的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及建

30、筑幕墙用钢索压管接头JG/T 201的有关规定。3.3.7 点支承玻璃幕墙用的锚具的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GB/T 14370和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的有关要求。3.3.8 焊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 5117、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不锈钢焊条GB/T 983以及行业标准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的规定。3.4 玻璃3.4.1 幕墙玻璃的外观质量和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平板玻璃GB 11614、中空玻璃GB/T 11944、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1部分:防火玻璃GB 15763.1、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

31、化玻璃GB 15763.2、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3部分:夹层玻璃GB 15763.3、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4部分:均质钢化玻璃GB 15763.4、半钢化玻璃GB/T 17841、镀膜玻璃GB/T 18915.12以及行业标准釉面钢化玻璃与釉面半钢化玻璃JC/T 1006、超白浮法玻璃JC/T xxx、真空玻璃JC/T 1079的有关规定。3.4.2 幕墙玻璃应进行机械磨边处理,磨轮的目数不应小于180目。有装饰要求的玻璃边,宜采用抛光磨边。点支承幕墙玻璃的孔、板边缘均应进行磨边和倒棱,磨边宜细磨,倒棱宽度不宜小于1mm。3.4.3 玻璃幕墙采用镀膜玻璃时,离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真空磁控溅射法

32、生产工艺;在线法生产的镀膜玻璃应采用热喷涂法生产工艺。3.4.4 玻璃幕墙采用中空玻璃时,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GB/T 11944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中空玻璃气体层厚度不应小于9mm;2 中空玻璃应采用双道密封。第一道密封应采用丁基热熔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中空玻璃用丁基热熔密封胶JC/T 914的规定。点支式、隐框、半隐框玻璃幕墙玻璃幕墙用中空玻璃的第二道密封胶应采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24266的规定,其粘接宽度应符合本规范第5.6.7条的规定;3 中空玻璃的间隔框可采用金属间隔框或金属与高分子材料复合间隔

33、框,间隔框可连续折弯或插角成型,不得使用热熔型间隔胶条。间隔框中的干燥剂宜采用专用设备装填。3.4.5 玻璃幕墙采用夹层玻璃时,宜采用干法加工合成,其胶片宜采用聚乙烯醇缩丁醛胶片或离子性中间层胶片;外露的聚乙烯醇缩丁醛夹层玻璃边缘应进行封边处理。3.4.6 玻璃幕墙采用单片低辐射镀膜玻璃时,应使用在线热喷涂低辐射镀膜玻璃;离线镀膜的低辐射镀膜玻璃宜加工成中空玻璃或真空玻璃使用,且镀膜面应朝向中空气体层或真空层。3.4.7 要求防火功能的幕墙玻璃,应根据防火等级要求采用单片防火玻璃及其制品。3.5 密封材料3.5.1 玻璃幕墙的橡胶制品,宜采用三元乙丙橡胶、氯丁橡胶及硅橡胶。3.5.2 密封胶条

34、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门窗、幕墙用密封胶条GB/T 24498的规定。3.5.3 玻璃幕墙的耐候密封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其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幕墙玻璃接缝用密封胶JC/T 882的规定。不应使用添加矿物油的硅酮建筑密封胶。3.5.4 组角胶应具有耐酸碱腐蚀性能,标准条件的下垂度不应大于2.0mm,表干时间为520min,剪切强度不应小于10.0MPa。3.5.5 幕墙用硅酮结构密封胶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16776的规定,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空玻璃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 24266的规定。3.5.6 幕墙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和硅酮结构密封胶,应

35、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与其相接触的有机材料的相容性试验以及与其相粘接材料的剥离粘接性试验;对硅酮结构密封胶,尚应进行邵氏硬度、标准条件下拉伸粘接性能试验。3.5.7 硅酮结构密封胶生产商应提供其结构胶拉伸试验的应力应变曲线和质量保证书。3.6 其他材料3.6.1 与单组份硅酮结构密封胶配合使用的低发泡间隔双面胶带,应具有透气性。3.6.2 玻璃幕墙宜采用聚乙烯泡沫棒作填充材料,其密度不宜大于37kg/m3。3.6.3 玻璃幕墙的层间防火、防烟封堵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防火封堵材料GB 23864和建筑用阻燃密封胶GB/T 24267的有关要求。3.6.4 玻璃幕墙的保温材料,宜采用岩棉、矿棉

36、、玻璃棉等不燃或难燃材料,其性能分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的有关规定。3.6.5 与玻璃幕墙配套用门窗用五金件、附件及紧固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紧固件 螺栓和螺钉GB/T 5277、建筑门窗五金件 通用要求JG/T 212以及相关标准的要求。3.6.6 幕墙构件断热构造所采用的隔热衬垫,其形状和尺寸应经计算确定,内外型材之间应可靠连接并满足设计要求。隔热衬垫宜采用聚酰胺、聚氨酯胶、未增塑聚氯乙烯等耐候性好、导热系数低的材料制作。4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玻璃幕墙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立面设计、施工技术及经济分析,确定其形式、材料与构造。4.1.

37、2 玻璃幕墙设计应与建筑整体设计相协调,应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其分格应不妨碍室内功能、有利于室内空间组合,满足使用需求。4.1.3 确定玻璃面板的分格尺寸,应有效提高玻璃原片规格的利用率,并应适应钢化、镀膜、夹层等生产设备的加工能力。4.1.4 玻璃幕墙的热工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75、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的有关规定。4.1.5 玻璃幕墙宜根据所处环境、幕墙类型及节能要求采取适当的遮阳措施。4.1.6 幕墙上设置的开启扇或通风换气装置,应安全可靠

38、、启闭方便,满足建筑立面、节能和使用功能要求。开启扇宜采用上悬方式,其单扇面积不宜大于1.5m2,开启角度不宜大于30,最大开启距离不宜大于300mm。当采用上悬挂钩式的开启扇时,应设置防止脱钩的有效措施。4.1.7 幕墙玻璃周边与相邻的主体建筑装饰物之间的所有缝隙的宽度不宜小于5mm,可采用柔性材料嵌缝后灌注密封胶密封。全玻幕墙的面板不应与其他刚性材料直接接触。板面与装修面或结构面之间的空隙应不小于8mm,且应采用密封胶密封。4.1.8 玻璃幕墙应便于清洁维护,高度超过50m的幕墙工程宜设置清洗装置。4.2 性能及检测要求4.2.1 玻璃幕墙的性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类别、高度、体型以及所在地

39、的地理、气候和环境等条件进行。4.2.2 玻璃幕墙抗风压性能应满足在风荷载标准值作用下,玻璃幕墙的变形不超过规定值,且不发生任何损坏。4.2.3 开启部分完全闭合的玻璃幕墙整体气密性能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幕墙GB/T 21086中的2级,其分级指标值不应大于2.0 m3/m2h。4.2.4 玻璃幕墙的水密性能可按下列方法设计:1 受热带风暴和台风袭击的地区,水密性设计取值可按下式计算,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小于1000Pa; (4.2.4)式中:P水密性能设计取值(Pa);基本风压(kN/m2);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的规定;体型系数,可取1.2。2

40、 其他地区,水密性可按第1款计算值的75%进行设计,且固定部分取值不宜低于700Pa;3 可开启部分水密性等级宜与固定部分相同。4.2.5 玻璃幕墙平面内变形性能,非抗震设计时,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进行设计;抗震设计时,应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进行设计。4.2.6 玻璃幕墙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符合幕墙热工设计要求,并可按现行行业标准建筑门窗玻璃幕墙热工计算规程JGJ/T 151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4.2.7 玻璃幕墙的隔声性能设计应根据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环境条件进行。4.2.8 玻璃幕墙应选用可见光反射比不大于0.30的玻璃面板,在要求可见光反射比低的部位应采用可见光反

41、射比不大于0.16的玻璃面板;其可见光透射比应符合建筑采光设计的要求;幕墙玻璃的遮阳系数和传热系数应满足的幕墙热工设计的要求。4.2.9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项目,应包括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和水密性能;设计有要求时可增加平面内变形性能及其他性能检测项目。4.2.10 玻璃幕墙性能检测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实施。检测试件的材质、构造、安装方式应与工程设计一致。4.2.11 幕墙性能检测过程中,由于安装缺陷使某项性能测试值未达到规定指标时,允许在调整安装工艺、修正缺陷后重新检测,并在检测报告中叙述改进的内容,幕墙工程施工时应按照调整后的安装工艺实施。由于设计或材料缺陷导致幕墙性能检测未能达到规定值域时

42、,应停止检测,待修正设计或更换材料后,重新制作试件,另行检测。4.3 构造设计4.3.1 玻璃幕墙的构造设计应满足安全、实用和美观的基本原则,并应便于制作安装、局部更换和维修保养。4.3.2 单元式玻璃幕墙的单元板块采用对插式组合构件,纵横缝相交处应采取防渗漏的构造设计,其单元组件间的对插部位以及幕墙开启部位,应设计导、排水构造措施。4.3.3 玻璃幕墙的密封胶缝应采用硅酮建筑密封胶。开启扇的周边缝隙宜采用氯丁橡胶、三元乙丙橡胶或者硅橡胶密封条制品嵌填与密封。4.3.4 玻璃幕墙立面上,当有雨蓬、压顶、线型或者其他突出墙面的建筑构造时,应采取排水与防水构造措施。雨篷的坡度不应小于3%。4.3.

43、5 玻璃幕墙宜采用具有防潮性能的保温材料;保温材料层的热阻应符合幕墙热工设计的要求。玻璃面板后面的保温材料与面板内表面的间隙不宜小于50mm,且宜设置透气孔。在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保温层靠近室内的一侧应设置隔汽层,隔汽层应完整、密封,穿透保温层、隔汽层处的支承连接部位应采取密封措施。4.3.6 玻璃幕墙的金属连接部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噪声。构件式幕墙的立柱与横梁以螺栓连接时,可设置柔性垫片,或者预留1mm 2mm间隙,间隙内灌注建筑密封胶。4.3.7 除奥氏体型不锈钢外,玻璃幕墙中不同金属材料的接触部位应设置绝缘垫片或采取其他防腐蚀措施。4.3.8 幕墙玻璃之间的拼接胶缝的宽度应满足玻璃面板和密封胶的变形要求,胶缝宽度不宜小于10mm。硅酮建筑密封胶的施工厚度应不小于5mm;较深的密封槽口底部应采用聚乙烯发泡材料填塞。4.3.9 明框幕墙的玻璃板块下边缘与框料的槽底之间应衬垫硬橡胶垫块,垫块数量不应少于2块,厚度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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