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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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次1 总 则 (1)2 术语、符号 (2)2.1 术语 (2)2.2 符号 (3)3 基地与总平面 (4)3.1 基地 (4)3.2 总平面 (4)4 建筑设计 (5)4.1 一般规定 (5)4.2 办公用房 (5)4.3 生活用房 (5)4.4 仓库 (6)5 建筑安全 (7)6 结构设计 (8)6.1 一般规定 (8)6.2 结构材料 (8)6.3 荷载及荷载效应 (9)6.4 地基与基础 (10)6.5 活动房设计与构造要求 (10)6.6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结构设计与构造要求 (11)6.7 现场围挡 (12)7 建筑设备 (14)7.1 一般规定 (14)7.2 给水排水 (14)

2、7.3 采暖、通风与空调 (15)7.4 电气 (15)8 制 作 (18)8.1 一般规定 (18)8.2 活动房构件制作 (18)8.3 钢木或轻钢屋架制作 (19)8.4 彩钢板围挡构件制作 (19)9 施 工 (20)9.1 一般规定 (20)9.2 活动房施工 (21)9.3 砌体建筑施工 (22)9.4 现场围挡施工 (22)9.5 建筑设备安装 (23)10 竣工验收 (24)10.1 一般规定 (24)10.2 活动房验收 (24)10.3 砌体建筑验收 (24)10.4 现场围挡验收 (25)10.5 建筑设备验收 (25)11 使用与维护 (27)11.1 使用 (27)1

3、1.2 维护 (27)12 拆除与回收 (29)12.1 一般规定 (29)12.2 活动房拆卸 (29)12.3 砌体建筑拆除 (30)12.4 回收 (30)附录A (31)附录B (34)附录C (35)本规范用词说明 (36)引用标准名录 (37)附:条文说明 (39)1 总 则1.0.1 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工程质量管理,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节约资源,规范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和使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不超过二层的临时建筑物和围挡等构筑物的设计、制作、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和拆除。1.0.3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

4、应执行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绿色环保的相关规定,符合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等绿色施工要求。1.0.4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设计和施工应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标准化、定型化及通用化的原则。1.0.5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所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和租赁或施工承包合同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1.0.6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的建设、使用、维护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符号2.1 术 语2.1.1 施工现场 construction site本规范所指的是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2.1.2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 temporily

5、building of construction site本规范所指的是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用房、宿舍、仓库、食堂、厕所、围挡等建筑物、构筑物,在本规范中简称临时建筑。2.1.3 装配式活动房 prefabricated structure 以冷弯薄壁型钢为主要受力构件,基础、柱、梁之间全部采用螺栓联接、装配而成的,并可方便地拆卸、重复使用的临时建筑;这种结构常用彩钢夹芯板或其它轻质材料为围护。本规范中简称活动房。2.1.4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 masonry structures with light roof 采用轻型瓦材屋面的木屋盖或轻钢屋盖的砌体建筑。2.1.5 彩色压型钢板围挡 colo

6、r steel panel简称彩钢板围挡,以彩色压型钢板为主要材料,将不同的区域相互隔离开来,以免相互干扰、相互影响的设施。2.1.6 彩钢夹芯板 color steel sandwich panel以彩色涂层钢板为面材,中间充填轻质自熄性泡沫、岩棉、玻璃纤维棉、聚胺脂、铝蜂窝、纸蜂窝等芯材,用热固化胶在连续成型机内加热、加压复合而成的板材,常用作活动房的围护。彩钢夹芯板又称为彩钢复合板、金属面夹芯板。2.1.7 走道托架 bracket将活动房外走廊的荷载传递到钢柱上的装置。2.1.8 柱间垂直支撑 vertical brace between columns 是指用交叉拉杆将相邻的结构柱连

7、接组成共同承受荷载的几何不变体系。2.1.9 屋面垂直支撑 vertical brace of roof 系指在一榀屋架的上弦与相邻屋架下弦间设置屋面交叉拉杆,并在下弦平面设置纵向水平刚性系杆,用螺栓连接,与上部锚固的檩条构成一个稳定的桁架体系。2.1.10 水平系杆 tie bar 为保证未设置支撑的屋架的几何稳定性,在屋架下弦沿着活动房纵向通长设置的刚性系杆。2.1.11 拆卸 disassemble拆卸是装配的逆过程,是临时建筑“化整为零”的行为,拆卸临时建筑的主要产物为可再利用的材料或构配件。2.1.12 拆除 backout (pulling down)对物体进行肢解、破碎,拆除临时

8、建筑的主要产物为建筑垃圾。2.1.13 循环利用 recycle在不改变回收构配件形态的前提下进行直接再利用,或经过修复、保养后再利用的行为。2.1.14 安全技术防护措施 technical security measures为防范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2.2 符号K围护结构传热系数;Kb活动房墙壁板的标准板长;L受弯构件的计算长度;L1测量长度Pb活动房墙壁板的标准板宽0 结构重要性系数;R临时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3 基地与总平面3.1 基 地3.1.1 临时建筑选址应合理,不应建造在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山洪等危险地段和

9、低洼积水区域,应避开水源保护区、水库泄洪区、濒险水库下游地段、强风口和危房影响范围。3.1.2 当临时建筑建造在河沟、高边坡、深基坑边时,应采取结构等加强措施。3.1.3 临时建筑应避免有害气体、强噪声等对使用人员的影响。3.1.4 临时建筑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不应影响文物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修复。3.2 总平面3.2.1 总平面布置应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和节约用地。3.2.2 施工区与办公区、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生活用房宜成组布置集中建设。3.2.3 办公区、生活区应位于建筑物可能产生坠落物范围和塔吊等机械作业半径之外。当条件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10、3.2.4 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并应及时清运出场。3.2.5 临时建筑与外电线路应保持安全距离,高压线下方不应设临时建筑。4 建筑设计4.1 一般规定4.1.1 应根据建设规模与现场情况,确定临时建筑各类用房的功能配置和结构质式。4.1.2 临时建筑应根据用地条件、使用要求、结构选型、生产制作等情况按建筑模数选择开间和进深,合理确定建筑平面。4.1.3 临时建筑不应超过二层,会议室、餐厅、仓库等人员较密集、荷载较大的用房应设在临时建筑的底层。4.1.4 临时建筑的办公用房、宿舍宜采用活动房,临时围挡用材宜选用彩钢板。4.1.5 临时建筑的体形不宜凹凸与错落,应基

11、本满足通风、日照、采光和节能要求。4.1.6 临时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1 严寒地区屋顶传热系数K0.60W/(k),外墙K0.60W/(k),外窗K3.0W/(k);2 寒冷地区屋顶传热系数K0.70W/(k),外墙K0.62W/(k),外窗K3.5W/(k);3 夏热冬冷地区屋顶传热系数K0.80W/(k),外墙K1.00W/(k),外窗K4.7W/(k);4 夏热冬暖地区屋顶传热系数K1.0W/(k),外墙K1.5W/(k),外窗K6.5W/(k)。4.1.7 临时建筑的外窗不宜过大,可开启面积不应小于窗面积的30%,应有良好的气密性、水密性和保温隔热性能。夏热冬暖和夏热冬

12、冷地区的外窗宜设置外遮阳。4.1.8 严寒和寒冷地区外门应设置防寒设施。4.1.9 屋面、外墙、外门窗应有防止雨水和冰雪融化水浸入室内措施。4.1.10 临时建筑地面应具有防水、防潮、防虫等功能,且应高出室外地面不少于150,周边应排水通畅,无积水,不堆放杂物。4.2 办公用房4.2.1 办公区应设置办公用房、停车场、宣传栏、密闭式垃圾容器等设施。4.2.2 办公用房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不应小于4,会议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30。4.2.3 办公室、会议室应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板面积的1/20。4.3 生活用房4.3

13、.1 宿舍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宿舍内应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5m,通道宽度不应小于0.9m。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应超过16人。2 宿舍内应设置单人铺,床铺的搭设不应超过2层。3 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宿舍门外宜设置鞋柜或鞋架、垃圾桶。4 宿舍应设置可开启外窗,房间的通风开口有效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20。4.3.2 食堂应符合下列要求:1 食堂与厕所、垃圾站等污染源的地方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且不应设在污染源的下风侧。2 食堂宜采用单层结构。屋面严禁采用石棉瓦搭盖,顶棚宜采用吊顶。3 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售菜(饭)间、储藏间和燃气罐存放间。4 制作间应设置冲洗

14、池、清洗池、消毒池;灶台及周边应贴白色瓷砖,高度不宜低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5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消毒设施。制作间油烟应处理后对外排放。6 食堂应设置密闭式泔水桶。4.3.3 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要求:1 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动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2 厕所的蹲位设置应满足男厕每50人、女厕每25人设1个蹲便器,男厕每50人设1m长小便槽的要求。蹲便器间距不小于900,蹲位之间宜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低于900。3 应设置满足施工现场人员使用的盥洗池和龙头。盥洗池水嘴与员工的比例为1:20,水嘴间距不小于700。4 淋浴间的淋浴器与员工的比例为1:30,淋浴器间距不小于1

15、100。5 淋浴间应设置储衣柜或挂衣架。6 厕所、盥洗室、淋浴间的地面应硬化处理。4.3.4 文体活动室使用面积宜为3050,并应配备电视机、书报和必要的文体活动设施、用品。4.4 仓 库4.4.1 仓库包括现场施工的工具库、五金配件库、水泥库、水电材料库等库房,不同类型材料应分库储存。4.4.2 仓库应设置门窗和必要的换气设施,地面宜做硬化和排水处理,寒冷地区应有防冻措施。5 建筑安全5.0.1 临时建筑之间应设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净空高度不应小于4.0m。5.0.2 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面积应符合表5.0.2的规定:表5.0.2 临时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

16、、长度、面积建筑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最大允许长度(m)每层最大允许面积(m2)宿舍三级21001200办公楼四级260600食堂四级160600仓库四级1606005.0.3 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建筑距有毒害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危险源的距离应不小于25m。2 成组布置的临时建筑,每组数量不应超过10幢,幢与幢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3.5m,组与组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8m。5.0.4 安全疏散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临时建筑楼层应设不少于2个疏散楼梯,当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m2且第2层使用人数不超过30人时,可设置一个疏散楼梯。2 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20m,采用自熄性聚

17、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其他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芯板作围护结构的房间门至疏散楼梯的距离不应大于15m。3 疏散楼梯和走廊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0m,疏散楼梯扶手和走廊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有儿童活动场所的栏杆构造不得采用可攀爬式。5.0.5 采用自熄性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或其他自熄性轻质材料做芯材的彩钢夹心板的临时建筑,使用温度不得超过80。5.0.6 厨房围护墙和隔墙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0.75h。应避免火种和高温热源靠近活动房,厨房灶具、烟道等高温部位应采取隔热防火措施。5.0.7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应独立设置,且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规定要求。5.0.8 每100活

18、动房应配备不少于2具灭火级别不少于3A的灭火器,厨房等用火场所应适当增加灭火器的配置数量。5.0.9 临时建筑屋面不应作为上人屋面。6 结构设计6.1 一般规定6.1.1 临时建筑结构的设计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分项系数设计表达式进行计算。6.1.2 临时建筑结构及构件应按照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进行设计。6.1.3 临时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为5年,活动房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6.1.4 临时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三级。6.1.5 临时建筑的抗震设防类别为丁类。6.1.6 临时建筑结构应满足抗震、抗风的设计要求,并应进行基础和地基强度计算。6.1.7 临时

19、建筑结构的计算简图应符合其主要受力特征和构造状况。6.1.8 结构选型应执行可循环利用的原则,并根据环境、使用功能、荷载特点、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材料供应和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6.1.9 临时建筑宜采用标准化的结构体系,并符合下列要求:1 应采用几何不变体系;2 结构布置宜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沿建筑物高度方向的变化宜均匀;3 所有构件之间应有可靠的连接和必要的锚固、支撑,保证结构具有一定的承载力、刚度和良好的整体性; 4 应具有直接、合理的传力途径。6.1.10 严禁用钢管、竹片、毛竹、三合板、石棉瓦、混凝土预制板等搭设简易的临时建筑;禁止将夹芯板墙体作为活动房的承重构件使用。6

20、.1.11 临时建筑不应采用钢筋混凝土楼、屋面结构。6.1.12 临时建筑办公用房、临时宿舍宜采用钢框架、钢排架或门式刚架等承重结构体系;食堂、仓库等跨度较大的临时建筑宜采用门式刚架轻型钢结构承重体系。6.1.13 装配式活动房一般不宜超过2层,轻型屋面砌体建筑不宜超过1层,层高、跨度不宜超过表6.1.13限值。表6.1.13 活动房的限制条件结构型式层高总高度跨度备注装配式活动房单层5.5m5.5m9m暂定值2层3.m6.0m9m暂定值轻型屋面砌体建筑单层4.0m4.0m6.0m6.1.14 附着在临时建筑上的设施、设备的支架应采用螺栓等连接件与主体结构进行可靠的连接。6.1.15 钢结构构

21、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腐措施。6.2 结构材料6.2.1 现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预制混凝土构件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6.2.2 混凝土构件用的纵向受力钢筋宜选用HRB400级和HRB335级热轧钢筋,箍筋宜选用HRB335、HPB235级热轧钢筋。6.2.3 活动房承重结构用的钢材宜根据结构型式、荷载特征以及工作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选用材质稳定,性能可靠,经济指标好的材料。6.2.4 连接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6.2.5 承重砌体材料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烧结多孔砖、蒸压粉煤灰砖、蒸压灰砂砖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10;2 混凝土砌块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5.0;3 石材的

22、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u20;4 砌筑砂浆强度等级不应低于M2.5。6.2.6 承重木材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TC11(针叶树种)或TB11(阔叶树种),其设计指标应考虑含水率的不利影响;承重结构用胶的胶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顺纹抗剪强度和横纹抗拉强度。6.2.7压型钢板可选用具有PE涂层的结构用或一般用的彩钢板,也可采用镀锌板;用于承重的彩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4,非承重的彩钢板厚度不应小于0.3。6.2.8彩钢夹芯板的芯材应选用自熄性轻质材料,用于承重彩钢夹芯板的芯材密度不应小于15Kg/m3,用于非承重彩钢夹芯板的芯材密度不应小于12Kg/m3;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1MPa。6.2.9 考虑抗震设防时

23、,临时建筑用的结构材料尚应符合抗震性能的要求。6.3 荷载与荷载效应6.3.1 本规范所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为50年。6.3.2 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得低于表6.3.2的规定。表6.3.2 均布活荷载标准值(kN/)类 别宿舍、阳台、办公室及宿舍走廊、楼梯等办公室、会议室不上人屋面标准值2.52.00.5注:1、屋面均布活荷载不与雪荷载同时考虑,应取两者中的较大值;2、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宜取1.0kN/m;3、当实际荷载较大时,应按实际情况取值。6.3.3 风荷载、雪荷载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计算。6.3.4 临时建筑结构在竖向荷载、水平风荷载、多遇地震作用下的内力和变形可采用

24、弹性分析的方法进行分析计算。6.3.5 临时建筑的刚架、屋架、檩条的内力分析时,应考虑由于风吸力作用引起构件内力变化的不利影响,此时永久荷载的荷载分项系数应取1.0。6.3.6 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和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必要时尚应考虑荷载效应的偶然组合,并用荷载设计值按下式计算: (6.3.6)式中:为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三级的临时结构构件,可取为0.9;S承载能力极限状态的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执行;R临时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按有关规范的规定执行。6.3.7 按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临

25、时建筑时,应考虑荷载效应的标准组合,采用荷载标准值和变形限制进行计算。6.3.8 计算临时建筑结构时,荷载效应组合、荷载分项系数、荷载组合系数的取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的规定。6.3.9 考虑抗震设防时,临时建筑结构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6.4 地基与基础6.4.1 除岩石地基外,基础应埋入稳定土层;埋置深度不宜小于0.30.5。6.4.2 同一结构单元的基础宜采用同一类型,基础底面宜埋置在同一标高上,否则应按1:2的台阶逐步放坡。6.4.3 临时建筑、围挡可参照主体建筑或临近场地的地质勘探报告进行地基承载力验算

26、,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应小于60Kpa;在遇到松散填土、暗浜时,应根据地基承载力要求进行地基处理或加固。6.4.4 活动房宜采用现浇混凝土条形基础,或装配式预制混凝土基础。活动房基础除了应按照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和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单层活动房的基底宽度不应小于300mm,厚度不应小于150mm; 2 两层活动房的基底宽度不应小于500mm,厚度不应小于200mm。6.4.5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砌体围挡宜采用砖(石)砌条形基础或混凝土条形基础;基础的构造和尺寸除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等现行国

27、家标准外,尚需符合下列规定:1 基底宽度不应小于300mm,厚度不应小于150mm;2 砌体条形基础宜设置地圈梁。地圈梁宽度不宜小于200mm,高度不应小于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小于412,箍筋应不小于6,箍筋间距应不大于250mm;3 砌体围挡基础宜高出地面0.2米。6.4.6 彩钢板围挡宜采用预制混凝土基础,基础的构造和尺寸除了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要求外,尚应满足下列的要求:1 基础宽度不应小于300mm;2 基础厚度不应小于150mm。6.4.7 基础周边应设置排水沟,并保证排水畅通。6.5 活动房设计与构造要求6.5.1 活动房结构构件应按照冷弯薄壁

28、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等国家现行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设计计算。6.5.2 活动房节点设计要做到通用性强、连接可靠、坚固耐用,适应多次拆卸安装要求;各结构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栓连接,不得采用现场焊接的方式。6.5.3 活动房的基柱脚可按刚接平板支承设计;基柱脚地脚螺栓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数量不少于4根。6.5.4 活动房的节点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1 活动房杆件的轴线宜汇交于节点中心;2 梁与柱(主梁与次梁)之间应采用连接钢板和强度等级不低于国标4.8级的普通螺栓连接,连接螺栓的数量不少于2个;3 用于梁柱节点的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4mm,用于主次梁

29、节点的螺栓直径不应小于12mm;4 楼(屋)面梁采用桁架时,主桁架与次桁架的连接位置宜设置在主桁架的上弦节点处。6.5.5 活动房的柱间垂直支撑、屋面垂直支撑的分布应均匀,其形心宜靠近侧向力(风荷载)的作用线,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在山墙、两端跨(门洞部位除外)和中间各跨间隔应设置外墙柱间垂直交叉拉杆;2 在两端跨和中间各跨间隔应设置屋面交叉拉杆;当屋架跨度超过6米时,沿跨度方向设置的屋面交叉拉杆不应少于3道,当屋架跨度小于6米时,不应少于2道;3 在屋面垂直支撑的下方应同时设置通长的屋架下弦纵向水平刚性系杆;4 当采用带花篮式调节螺栓的交叉圆钢为交叉拉杆时,圆钢的直径不应小于10mm,圆钢

30、与构件的夹角应在3060之间,宜接近45。6.5.6 楼面板、屋面板应与主体结构可靠连接,并符合下列要求:1 采用木楼板时,宜将木搁栅和木楼板预制成标准的装配单元,木搁栅的间距不应大于600mm;截面可采用矩形、工字形(木基材制品)截面,截面尺寸通过计算确定;木楼板装配单元的支承长度不应小于35mm;2 上弦节点处的檩条应与屋架上弦用螺栓连接;3 屋面还应采取防止雨水渗漏措施。6.5.7 活动房结构构件的厚度符合下列要求:1 主要承重构件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连接钢板的厚度不宜大于6.0mm;用于檩条和墙梁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壁厚不宜小于1.5mm;2 结构构件中受压板件的最大宽厚比应符合现行

31、国家标准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0018第4.3.14.3.2条的规定。6.5.8 构件的长细比不宜超过表6.5.8 所列的数值。表6.5.8 构件允许长细比构 件 类 别允许长细比主要承重构件(如受压柱、梁式桁架中的受压杆等)150其它构件及支撑200受拉构件3506.5.9 活动房的层间位移不宜大于层高的1/150,受弯构件的允许挠度应符合表6.5.9的规定。表6.5.9 受弯构件允许挠度构 件 类 别允许竖向挠度楼面梁式桁架L200檩条、楼面板、屋面板、围护墙板L150悬挑构件L400注:L-受弯构件的计算长度;悬臂梁为悬挑长度的2倍。6.5.10 走道托架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国

32、标4.8级的普通螺栓与结构柱可靠连接,当走廊、雨篷宽度超过1.0米时,端部应设置落地柱。6.6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结构设计与构造要求6.6.1 轻型屋面砌体结构建筑层数不宜超过一层,檐口标高不宜大于4米,屋架跨度不宜大于6米。6.6.2 轻型屋面砌体结构的静力计算应采用刚性方案,横墙间距不应大于16米,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墙体布置应闭合, 纵横墙的布置宜均匀对称,沿平面内宜对齐;同一轴线上的窗间墙宽度宜均匀;纵、横墙交接处应有拉结措施,烟道、通风道等竖向孔道不应削弱墙体。2 横墙中开有洞口时,洞口的水平截面积不应超过横墙面积的50%;3 横墙的横墙长度不宜小于其高度;4 墙体厚度不宜小于180

33、mm。6.6.3 轻型屋面砌体建筑屋盖宜采用钢木或轻钢屋架。6.6.4 砌体建筑应设置闭合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并应符合下列要求:1 圈梁宽度应与墙厚相同,高度不应小于120mm,圈梁纵向配筋不应少于410,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按受拉钢筋考虑,箍筋为6250mm。2 纵横墙交接处的圈梁应有可靠的连接。3 圈梁与屋盖之间应采取可靠的锚固措施。6.6.5 砌体建筑构造柱的设置符合下列要求:1 外墙四角、大房间四角、较大洞口两侧应设置构造柱;2 隔开间(轴线)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山墙与内纵墙交接处应设置构造柱;3 构造柱间距不宜超过4m。6.6.6 构造柱截面尺寸不小于240mm180mm,纵向钢筋不应少

34、于412,箍筋间距不应大于250mm,且在柱上下端宜适当加密,构造柱上、下端应锚入圈梁内。6.6.7 构造柱与墙体的连接处的墙体应砌成马牙槎,并应沿墙高每隔500mm设26拉结钢筋,每边伸入墙内不少于1m。6.6.8 屋盖应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屋架端部必须用直径不小于14的锚栓与圈梁或构造柱锚固,锚栓的数量须经过计算确定,且不少于2根。 6.6.9 应根据屋架跨度、支撑方式及使用条件选用螺栓或其它可靠的锚固方法,将关键部位的檩条与桁架上弦锚固。6.6.10 屋盖应根据结构的型式和跨度、屋面构造及荷载等情况选用上弦横向支撑或垂直支撑。6.7 现场围挡6.7.1 围挡宜选用彩钢板、砌体等硬质材料

35、,不得使用彩色编织布、竹笆或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6.7.2 在软土地基上、深基坑影响范围内、城市主干道、流动人员较密集地区及高度超过2米的围挡应选用彩钢板围挡。6.7.3 彩钢板围挡除了应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外,尚需符合下列要求:1 当彩钢板围挡高度超过1.5米时,宜设置斜撑,斜撑与水平地面的夹角以45度为宜;2 立柱的间距不宜大于3.6m;3 横梁与立柱之间应采用螺栓可靠连接。 6.7.4 砌体围挡的高厚比、强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3的要求。6.7.5 砌体围挡的结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1 砌体围挡不应采用空斗墙砌筑方式;2 砌体围挡厚度不宜小于200mm,并应在两

36、端设置壁柱,壁柱尺寸不宜小于400mm400mm,壁柱间距不应大于5.0m;3 砌体围挡高度不应大于2m,单片围墙长度大于30m时宜设置变形缝,变形缝两侧均应设置端柱;4 围挡应设置钢筋混凝土压顶,截面尺寸不小于200mm120mm,纵向钢筋不应少于212, 箍筋为6250mm;5 砌体围挡采用其他结构形式时,其构造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7 建筑设备7.1 一般规定7.1.1 建筑设备各专业设计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维护管理方便,并注意整体协调。7.1.2 应重视电磁污染及声、光等排放污染对环境的影响,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周边环境安全。7.1.3 临时建筑的设备、管材及其配件

37、等应具有厂家提供的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和产品合格证、材质证明及检测报告,品种、规格、型号、性能等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7.1.4 应采用各项节能措施,推广应用节能型设备,降低能耗,选择具有国家权威机构认证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和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没有产品质量认证的设备。7.2 给水排水7.2.1 临时建筑宜设置室内、外给水排水系统。7.2.2 临时建筑的市政引入管上应设水表,各用水点可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水表。7.2.3 临时建筑的水源可采用市政水源或自备水源。生活给水的饮用水系统、杂用水系统和热水系统的水质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卫生标准的规定。7.2.4 临时建筑的用水定

38、额,宜根据用途、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等因素,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及有关标准确定。7.2.5 生活给水系统应充分利用城镇给水管网的水压直接供水。当城镇管网的压力无法满足使用要求、且供水条件许可时,宜采用管网叠压供水方式。7.2.6 市政引入管严禁与自备水源供水管道直接连接。生活饮用水管网严禁与非饮用水管网连接。严禁生活饮用水管道与大便器(槽)直接连接。7.2.7 临时建筑的生活用水和施工用水,应在引入管后分成各自独立的给水管网,其施工用水管网的起端应采取防回流污染措施。7.2.8 当采用非饮用水或自备水源作为施工、冲洗和浇洒等用水时,应采取防止误饮误用的措施

39、。7.2.9 生活饮用水池(箱)应与其它用水的水池(箱)分开设置。生活饮用水池(箱)应采用独立的结构形式,且不宜埋地设置。7.2.10 临时建筑各用水点压力应满足使用要求。各配水横管的给水压力大于0.35MPa时,应设置减压或调压设施。7.2.11 生活用水器具应采用符合节水技术标准的卫生器具,不得选用国家禁止使用的生活用水器具。7.2.12 室内、外给水系统应采用卫生安全、耐压、耐腐蚀、连接密封性好的管材、配件和阀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管网漏损现象。7.2.13 严寒地区和寒冷地区有可能结冻的场所的给水排水管道和设施应采取防冻技术措施。7.2.14 临时建筑应设置饮水供应点,饮水供应点不得设在易被污染的场所。7.2.15 公共浴室等场所宜设置热水供应系统。热水供应系统热源的选择,根据施工现场、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综合确定,并宜优先利用工地余热、废热和太阳能、空气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7.2.16 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必须带有保证使用安全的装置。当采用燃气作为热源时,不得在淋浴室内设置燃气加热器(平衡式燃气热水器除外),并应设置可靠的通风排气设备。7.2.17 当公共浴室和卫生间内设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水龙头时,冷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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