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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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传媒设计学院展览馆管理制度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展览馆占地面积约190平方米,展馆里有三层展厅,展览总面积约400平方米,展览馆由教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一、 入场守则1自觉遵守展览馆管理规定,维护展览秩序,爱护馆内设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展厅环境。2馆内禁止吸烟,禁止携带或使用明火。 二、 展厅秩序1请不要擅自移动展厅内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不得擅自接水接电。2 .展位特装请不要在展厅内施行,请不要在展馆内进行锯,刨,钻,焊,油漆等作业。3.请爱护他人物品,不要越界使用他人的空间。4. 控制好声音分贝,不要大声喧哗。5. 展品运输、安置、展品操作等应考虑展厅的地面负重能力。6. 参展者的

2、宣传活动只可在各自展位内进行,不得在其展位以外的公众地方做一切宣传手段。 三、 物品禁入1.未经允许,所有鸟类,爬虫类,鱼类或其他禽兽类不得进入展馆。除非其使用与展览活动有关,请先得到批准。2.危险物:包括(但是不限于)武器、枪支、刀、剑、弹药、炸药、易燃物、易爆物、剧毒品、放射物或者其它危险物品。3.违反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侵犯知识产权物品。 四、 物品管理1.展馆开馆至闭馆时间内(包括布展、开展和撤展期),请参展单位保管好各自的物品,以防物品丢失或损坏。2. 展览期间的物品不得自行出入展馆,如需撤离须有教务办公室盖章(或签字)的放行条方可撤离。3. 撤展展品请在管理方要求的时间内全部撤出

3、展馆,展位内所有自行张贴、悬挂物由参展单位负责拆除并清理干净。 五、申请展览注意事项 1. 申请单位:包括班级结课展览、艺术采风展览、毕业设计展、工作室成果展、社团成果展、个人作品展等。2. 申请展览单位或个人务必提前15天至30天到教务办公室负责老师处申请,填写展览馆申请表、填清楚展览名称、展览单位、申请展览时间的期限(包括布展时间)、布展详细工作(递交展板布置的平面图,设备用电的方案)等信息,经学科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批准后生效。3. 展览所使用的一切用具、如有其它需求(咨询、拆改展位家具租赁、展具租赁、照明灯具安装、电源安装以及配件、办公用品、影象播放工具等)请在申请时提交详细清单,教务办

4、公室按照学院实际情况酌情安排解决。 是个专业卖展览器材的,是个工厂。你们可能需要QQ 844893153 电话15827609146 北京师范大学,里面提供下载申请表,你可以看看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城规划展览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 知索引号: 002646067-02-2011-0040 生成时间: 2011-07-04 发布机构: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件 丽经开201149号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南城规划展览馆管理制度(试行)的通 知区属各部门、各街道:现将南城规划展览馆管理制度(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此件公开

5、发布)主题词:综合 制度 通知抄送:党工委、管委会各领导,吴董事长。丽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1年7月4日印发南城规划展览馆管理制度(试行)南城规划展览馆是记录开发区历史、展示开发区成就的重要载体,是宣传开发区工作和反映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窗口,为规范南城规划展览馆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证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一、职责分工1、党政综合办。统筹安排参观接待工作;负责规划展览馆清洁卫生、安全保卫工作;审核需要更新完善的各类文字、数据、图片资料。2、建规局。负责规划展览馆的布局、布置;牵头开展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的更新完善工作;起草解说词;负责各类设施、设备的检查、调试、维护、更新工

6、作。3、其他部门、街道。负责安排各自牵头的各类参观接待活动;提供需要更新的各类文字、数据、图片等资料。二、接待原则1、规划展览馆只接待有计划、有组织的部门、团体参观,暂不对公众开放。2、为提高展览馆的使用效率,展览馆在工作日期间,除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外,采取定时方式进行接待。时间为每天9:30、10:30、15:00、16:30。招商部门及其他部门接待的客商需参观展览馆的,应围绕以上时间安排好接待活动。3、展览馆在节假日期间,除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对外接待。4、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是指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及市级以上领导出席或安排的接待活动;管委会分管领导亲自陪同接待的重要客商等。三、

7、接待程序1、政务接待、重大活动需参观展馆的,由党政综合办统一安排。2、管委会所属部门、街道需安排参观规划展览馆的,应向党政综合办预约,通报接待的客人(单位)、主要陪同人员、参观人数及计划参观时间,并自行安排讲解员,由党政综合办登记并统筹安排。3、原则上,在工作日期间参观展馆须至少提前1小时预约;在节假日期间参观展馆须提前1天预约。4、参观时间的安排应优先保证政务接待、重大活动的参观。5、展览馆参观结束后,部门、街道联系人须立即通知党政综合办,以便安排其他接待活动。四、其他规定1、规划展览遵循科学的、历史的、发展的要求,展览内容和材料由建规局牵头,相关部门及人员共同参与,经充分论证后研究确定,任

8、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有关展览内容。2、建立规划展览馆讲解员队伍(由各部门、各街道班子成员、相关工作人员组成),讲解员需定期接受培训,准确讲解展览内容,熟练掌握展览馆内各种设备使用操作方法;平时须着装整洁,服务规范,仪表端庄,举止典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3、保持规划展览馆整洁卫生。室内必须保持窗明几净,无杂物、水迹,物品摆放整齐有序。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每天8:30前做好全部保洁工作(如遇特殊情况,按要求提前做好保洁工作),参观者进入规划展览馆后,须保持安静,不得高声喧哗,爱护场馆设施,保持展厅整洁,注重公共卫生,严禁吸烟。4、规划展览馆接待任务时,物管员必须提前检查各种设备、设施

9、,并保证相应设备、设施提前10分钟待机。5、展览馆接待完每一批参观人员后应立即整理,物管员关闭除照明灯以外的各种设备、设施,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及时开展保洁工作。6、物业公司要安排人员不定期开展安全巡视,切实加强规划展览馆的安全保卫工作。7、展览馆设备检修,原则上安排在周末、节假日或晚上检修。特殊情况下,在工作日期间检修的,应及时通告各部门、街道。(党政综合办联系人:陈慧萍,联系电话:2990038,13567091228)东莞展览馆免费开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3-12 共1次点击 东莞展览馆是一座全面展示东莞五千年文明、改革开放成就和未来发展的展览场馆,也是全面推介东莞的窗口、市情教

10、育的学校和高品位的文化休闲场所。为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文化惠民政策,切实做好免费开放工作,结合我馆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免费开放时间 每周二至周日 9:0016:30,逢周一全天闭馆检修(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 二、免费开放范围 .本馆基本陈列历史鸿篇 盛世华章东莞文明发展大观,包括序厅、历史篇、经济篇、城市篇、文化篇和独立展区(专题展厅除外)。 三、免费开放方式 (一)免费开放遵循“免费免票”与“免费不免票”的原则。 (二)凡周二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和特殊情况除外),为“免费免票”参观日,我馆将尽量满足观众参观的需要,观众可随时进馆参观。 (三)凡周六、周日和国家法

11、定节假日,为“免费不免票”参观日,即观众凭门票进入馆内参观,同时实行每日限定人数参观。 (四)凡周六、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观众或团体在东莞展览馆南门西侧领票处凭有效证件排队领票(具体办法见东莞展览馆门票领取办法),凭票参观,1人1票,当日有效,过期作废。 (五)团体(单位集体、旅行社)参观须至少提前1天电话或网上预约参观和讲解。(预约电话:076922834016;网址:)。 (六)1.2米以下儿童须有成年人陪同方可入场参观;高龄老年人、行动不便者须有人陪同方可领票入场参观。 四、观众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观众安全有序地参观,请自觉排队入馆,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衣履不整者、精神性疾病患者

12、、醉酒者、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者、携带宠物者谢绝入馆参观。当参观区人流量达到饱和时,展览馆将采取分流限量的参观措施,请观众自觉予以配合。 (二)参观车辆请在西门停车场按指定车位有序停放。 (三)除随身携带的挎包外,其余物品请存入自动寄存柜。大件物品禁止携带入馆,小件物品(45cm50cm40cm)可由参观者领票后在展览馆物品寄存处存放,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未经允许请勿录像和摄影,凡标明“请勿拍照”的区域请勿拍照。 (四)展场内严禁吸烟、喧哗、维护馆内环境卫生,爱护展品及各种设施,共同保持良好的参观环境。 (五)观众自觉爱护文物展品、展览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及花草树木等,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如遇重大活动及重要接待,请服从展览馆工作人员的临时安排。 (七)雨具须在入口处自动打包机打包后方可带入场馆。 (八)展览馆服务性收费项目包括:展厅互动项目、语音导览机;免费项目包括:残疾人专用车和婴儿车,观众可根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九)本馆在展厅设有咨询服务处,观众在参观过程中如有疑难问题,请与咨询服务处联系。 (十)如需了解东莞展览馆更多详情,请登陆东莞展览馆网站 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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