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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穗(番)环监测验字2016第( 46072501 )号项目名称: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委托单位: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承 担 单 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站 长:黄福有 环评文件 形 式:报告书R 报告表 登记表报 告 编 写:李丽环审 核: 审 定: 现场监测负责人:唐德全协 作 单 位: 参加人员(监测及分析人员):李丽环、温作夫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电话:(020)34835870传真:(020)34835871 邮编:511483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南村大巷涌路17
2、1号1 前言12 验收监测依据13 建设项目概况23.1 项目基本情况23.2 建设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33.3 生产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治理及其排放情况34 环评结论及其批复的要求44.1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44.2 环评批复的要求35 竣工验收监测执行标准45.1废气验收标准55.2噪声验收标准56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57 验收监测内容、监测结果及评价67.1 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核查67.2 验收监测内容67.3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77.4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77.5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78环境管理检查118.1 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118.2 环评批复中
3、对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118.3 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情况118.4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118.5 环保档案管理情况118.6 建设项目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其植被恢复情况118.7 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119 环境风险管理检查129.1 风险源识别129.2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129.3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和措施的落实1210 公众意见调查与分析1310.1 公众参与的方式和对象1310.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统计1311 结论和建议1411.1 结论1411.2 建议14附件一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登记表附件二 奥园集团(广州)
4、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公示及公示张贴情况附件三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复印件)附件四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备用柴油发电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附件五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地块八建设项目变更情况的说明函附件六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地块九建设项目变更情况的说明函附件七 污染源排污口申报表1 前言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总用地面积为19831.1平方米,总建筑总
5、面积为137481平方米。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自编地块八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A)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1#、2#),自编地块九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B)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3#、4#);1#、2#、3#、4#楼的首至三层及裙楼A、B的首至三层拟设置餐饮功能区;3#、4#楼首至三层拟设置KTV娱乐区;配套1台45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八塔楼地下负一层和1台70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九塔楼地下负一层。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对建设项目的管理要求,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受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委托,
6、广州市番禺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6月22日派员对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其配套的环保设施、绿化等进行现场勘察,查阅了与该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规范,编写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将验收监测方案报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于2016年7月6日进行验收监测。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在现场勘察、验收监测和对该项目投产后对公众影响情况调查的基础上,编制了本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监测依据u 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u 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u 广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1994第57号公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
7、理条例; u 国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u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 ); u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 12998-91);u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 12997-91);u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 技术规定(GB 12999-91);u 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u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u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u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
8、83-2001);u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u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2类标准;u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u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备用柴油发电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u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地块八建设项目变更情况的说明函u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地块九建设项目变更情况的说明函;u 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9、监测委托书。3 建设项目概况3.1 项目基本情况3.1.1 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及建设性质项目名称: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建设性质:改扩建项目3.1.2 基本情况介绍该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总用地面积为19831.1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为137481平方米。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自编地块八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A)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1#、2#),自编地块九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B)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3#、4#);1#、2#、3#、4#楼的首至三层及裙楼A、B的首至三层拟设置餐饮功能区;
10、3#、4#楼首至三层拟设置KTV娱乐区;配套1台45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八塔楼地下负一层和1台70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九塔楼地下负一层。该项目目前未投入使用,餐饮区、KTV娱乐区均未运营。3.2 建设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9831.1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为137481平方米。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自编地块八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A)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1#、2#),自编地块九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B)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3#、4#);1#、2#、3#、4#楼的首至三层及裙楼A、B的首至三层拟设置餐饮功能区;3#、4#楼首至三层拟设置KTV娱乐区;配
11、套1台45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八塔楼地下负一层和1台70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九塔楼地下负一层。3.3 生产工艺流程、产污环节、污染物治理及其排放情况3.3.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根据该项目环评报告书及现场勘察情况,该项目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如下:发电机运行 产生噪声、烟色;3.3.2 排放的主要污染物(1)该项目内部污水管已接驳钟村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污水可以排入钟村污水厂集中处理。(2)该项目1台450kw备用柴油发电机和1台7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烟色(林格曼黑度),分别经水喷淋处理后引至22层楼楼顶排放。(3)发电机运行产生噪声。3.3.3 污染物治理措施及排放情况(1)
12、废气发电机烟气水喷淋102米高排放(2)噪声 发电机噪声隔声房排放4 环评结论及其批复的要求 4.1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该项目建成后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主要污染因子为噪声、发电机烟气,其中以噪声污染为主要影响因子。建设单位如能按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污染治理措施进行各项污染治理,切实保证治理资金落实,严格落实污染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的“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且加强污染治理措施和设备的运行管理,使项目建成后对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该项目的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4.2 环评批复的
13、要求穗(番)环管影2013230号文对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要求如下:(1)排放废水执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废气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3)商业区边界噪声排放执行GB22337-2008的2类标准,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发电机等设备房边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即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4)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
14、网,送钟村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中项目内部须预留配套餐饮废水处理设施所需的足够场地;餐饮废水、地下车库地面冲洗水分别经隔油隔渣预处理达到DB44/26-2001的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5)入住商业区的餐饮项目应采用清洁能源,综合楼内须配套建设油烟专用内置烟道;餐饮项目的油烟经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经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餐饮项目的营业场所及油烟排放口的设置应符合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以及广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的要求。(6)选用低噪声设备;发电机、泵类等各类高噪声设备应设置于独立机房内,并做好减振、消声、隔音处理;合理布设室外空调设备和冷却塔,避免对周边声环境
15、造成干扰。(7)入驻餐饮项目产生的废油脂须委托具有相应严控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置。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收集点应定期做好清洁消毒。5 竣工验收监测执行标准 5.1废气验收标准 (1) 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5.2噪声验收标准发电机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区限值。即:昼间60 dB(A)。6 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该项目在验收监测过程中,均按照本站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关于确保环境监测质量的规定进行操作,全程实施严谨的质量保证控制措施,确保出具的监测数据准确
16、、有效。(1)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监测仪器均经上级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2) 烟色望眼镜每年定期检定,且在检定有效期内;噪声监测仪测量前、后校正值之差小于0.5dB(A)。7 验收监测内容、监测结果及评价7.1 验收监测期间的工况核查7.1.1 监测工况核查经查,监测期内该项目发电机正常运行,符合负荷需达75%以上的竣工验收监测要求。7.1.2 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核查经查,处理发电机烟气水喷淋设施正常运行,有专人按制定的操作规程进行维护和管理。7.2 验收监测内容7.2.1 废气验收监测(1) 监测点位布设发电机烟气:发电机烟囱点位布设图见7.2.3(2) 监测项目发电机烟气
17、:烟色(林格曼黑度)(3) 监测时间及频次2016年7月6日,每天1次,一天共1次。7.2.2 噪声验收监测(1) 监测点位布设根据该项目发电机噪声根据发电机位置及对应界外情况进行点位布设。点位布设图见7.2.3。(2) 监测时间及频次发电机噪声:2016年7月6日昼间,每天1次,一天共1次。7.2.3 监测点位示意图北图7-2-3 监测点位布设图注: :发电机噪声监测点;:烟气监测点。7.3废水监测结果及评价 无7.4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1)发电机排放废气的林格曼黑度均为1级,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废气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见表7-4。7.5
18、 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1)该项目450kw发电机房对应进风口、出风口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6.2dB(A)、58.6dB(A);700kw发电机房对应进风口、出风口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5.0dB(A)、55.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昼间:60 dB(A)。噪声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见表7-5。 表7-4 废气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设施名称监测点位监测项目计量单位监 测 日 期 及 监 测 结 果去除率%执行标准标准值排放速率kg/h排放速率标准值kg/h2016-7-6均值水喷淋700kw发电机房烟囱烟色级11水喷淋450kw发电机房烟囱烟色级1
19、1表7-5 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及执行标准单位:Leq dB(A)编号测点位置监测日期及监测结果执行标准标准值昼间夜间昼间夜间1450kw备用发电机88.060502700kw备用发电机96.83700kw备用发电机出风口55.3700kw备用发电机进风口55.0450kw备用发电机出风口58.6450kw备用发电机进风口56.28 环境管理检查该项目进行环境管理检查,检查结果如下:8.1 环评报告书、环评批复提出的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8.1.1环保设施的建成及运行情况该项目已建成的环保设施有:1、2套水喷淋处理设施(烟色(林格曼黑度),2个隔声房(噪声),10套餐饮废水油脂净化设施;2、该项
20、目内部污水管已接驳钟村污水处理厂集污管网,污水可以排入钟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3、该项目已按批复要求设置油烟内置烟道引至楼顶排放。8.2 环评批复中对于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执行情况无8.3 执行国家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情况该项目的建设基本执行了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境保护规章制度,2013年9月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3年9月30日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环评科批复了该报告书穗(番)环管影2013230号,2015年12月22日番禺区环境保护局环评科批复了该报告书穗(番)环管影2015277号。8.4 环境保护管理
21、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该项目已设立专门的环境管理制度,对该项目绿化、环保设施、人员进行规划与管理。8.5 环保档案管理情况该项目已纳入环保档案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档案的完整、准确、便于查阅。8.6 建设项目生态恢复、绿化建设及其植被恢复情况无8.7 固体废物的处置和回收利用情况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处置。9 环境风险管理检查9.1 风险源识别根据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该项目风险源进行识别,其结果,见表9-1。表9-1 环境风险识别结果序号风险类别评价内容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1火灾爆炸
22、 天然气在输送、使用或储存可能发生爆炸、火灾及非正常泄露燃气火灾爆炸泄露事故会造成人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9.2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9.2.1 应急预案该项目已制定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消防应急事故预案,建立了以“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小组”为主的应急组织机构,明确了应急组织机构的组成人员及其职责;规定了应急预案的分级响应程序;规定了应急状态下的报警通讯方式、通知方式和相关保障措施。9.2.2应急装备该项目已配备一批灭火器(含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消防栓、防火门、应急指示灯、气体监测报警仪、抽水泵、通风机、氧气呼吸器、急救药品箱
23、、防毒面具、对讲机等。9.3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建设和措施的落实9.3.1 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该项目已建成一套完善的消防系统,设有专职部门负责管理和维护消防系统;已制定计划安排专职人员定期巡查各楼层及存在火灾隐患的地方;四周的城市规划路组成外围消防通道,街边都设有消防车入口,内部设消防车通道,结合该项目内人行路,园林化处理,保证消防车的通行,并到达项目内每一栋楼,每栋楼的消防扑救均达到规范要求。9.4 结论经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该项目选址是可行的,总平面布置是合理的,环境风险防范配套设施足够,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但部分制度执行力度有待增强。10 公众意见调查与分析10.1 公众参与的方式和
24、对象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为征求意见,采取张贴告示的方式。该项目的公众参与通过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采取在影响范围内村委会、住宅小区以及其他单位公示栏处张贴告示的方式向社会发布该项目的基本情况,采取的防治措施。向受影响范围的居民征求该项目运行之后是否存在环境问题。张贴时间为2016年7月9日到2016年7月20日,张贴告示内容见附件二。10.2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公示”,2016年7月9日张贴,到2016年7月20日收回,共12天,张贴地点有:汉溪村村委,汉溪社区、锦绣香江花园、钟村街。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对该建
25、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的电话、传真、信函或来访。说明该项目建设投入运行以来未产生严重的环境问题。张贴图片见附件二 11 结论和建议11.1 结论(1)经监测,该项目450kw发电机和700kw发电机排放废气的林格曼黑度均为1级,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的第二时段二级标准。(2)经监测,该项目700kw发电机出风口、进风口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5.3dB(A)、55.0dB(A);450kw发电机出风口、进风口噪声监测值分别为:58.6dB(A)、56.2dB(A);均符合发电机房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
26、60 dB(A)的要求。(3)该项目发电机等高噪声设备置于地下室独立的隔声房内,符合环评批复的要求。综上所述,本综上所述,本次对该项目排放的烟色、噪声的环保验收监测,其烟色和噪声验收监测结果达到国家及相关排放标准。11.2 建议(1)定期对水喷淋装置进行维护,确保烟色符合批复的排放标准排放。(2)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切实执行相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编号: 验收类别:验收报告;验收表;登记卡 审批经办人:建设项目名称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建设单位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邮政编码51149
27、5电话13556012638行业类别U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项目性质新建 改扩建R 技改 其它:(勾选)设计生产能力总用地面积为19831.1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为137481平方米建设项目开工日期2013年实际生产能力总用地面积为19831.1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为137481平方米投入试运行日期2016年报告书(表)审批部门广州市番禺区环境保护局文号穗(番)环管影2013230号穗(番)环管影2015277号时间2013年9月30日2015年12月22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时间控制区废水环保验收审批部门环保局开发科文号时间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科学研究所投资总概算30000万
28、元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投资总概算740万元比例2.47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实际总投资30000万元环保设施监测单位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环保投资740万元比例2.47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噪声治理固废治理绿化及生态其它160万元180万元170万元50万元150万元30万元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t/d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m3/h年平均工作时h/a污 染 控 制 指 标控制项目原有排放量(1)新建部分产生量(2)新建部分处理削减量(3)以新带老削减量(4)排放增减量(5)排放总量(6)允许排放量(7)区域削减量(8)处理前浓度(9)实际排放浓度(10)允许排放浓度(11)废水CODcr石油类氨氮废气SO
29、2 粉尘烟尘氮氧化物固废单位:废气量:104标米3/年; 废水、固废量:万吨/年; 其他项目均为吨/年 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毫克/升; 废气中污染物浓度:毫克/立方米注:此表由监测站或调查单位填写,附在监测或调查报告最后一页。此表最后一格为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其中:(5)=(2)(3)(4); (6)=(2)(3)(1)(4)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奥园集团(广州)有限公司城市天地广场商业综合楼(二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位于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汉溪村,总用地面积为19831.1平方米,总建筑总面积为137481平
30、方米。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自编地块八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A)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1#、2#),自编地块九新建1栋34层商业裙楼(B)和1栋22层办公塔楼(综合楼3#、4#);1#、2#、3#、4#楼的首至三层及裙楼A、B的首至三层拟设置餐饮功能区;3#、4#楼首至三层拟设置KTV娱乐区;配套1台45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八塔楼地下负一层和1台720千瓦柴油发电机于地块九塔楼地下负一层。该项目目前未投入使用,餐饮区、KTV娱乐区均未运营。该项目生产过程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主要有生活污水、发电机烟气、噪声等。污染物治理设施已配套投入使用。生活污水排入钟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再排放发电机
31、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102米高空排放,发电机噪声经隔音房隔音处理后排放。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该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现状?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2、该项目的污染物防治措施是否到位?3、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接受?4、您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三、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机构名称: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大巷涌路171号联系人:陈霞联系电话:34835870、34835871(传真)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可通过 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承担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单位联系,索取相关资料,提出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环境监测站2016年7月9日 汉溪村村委2016年7月9日 汉溪村村委2016年7月9日 锦绣香江花园2016年7月9日 钟村街2016年7月20日 汉溪社区2016年7月20日 汉溪村村委2016年7月20日 锦绣香江花园2016年7月20日 钟村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