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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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 委托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二一四年十月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承担单位: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站长:梁汉超项目负责 :颜芬报告编写 :韦秋良签发: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单位)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益大道府西一街6号电话:020-86970705传真:020-86970705邮编:510800报 告 编 制 说 明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站负责对广州市花都区排放污染物单位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测。2、 本报告

2、只对来样或自采样负监测技术责任。对本报告若有疑问,请向监测站办公室查询。对监测结果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本报告10日内向办公室提出复测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对不可保存的样品以及超出保存期的样品,恕不受理。3、 本报告涂改无效,无报告编写者、签发者签字无效。4、 本报告无监测站业务专用章及计量章无效。5、 未经本站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本报告。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1. 前言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工业园(东经:113.420316,北纬:23.417465),由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其进行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受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

3、厂的委托,广州市花都区环境监测站负责对该公司进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我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10月份期间进行了现场监测,现制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报告。2. 验收监测依据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2.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1999246号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2.5 广东工业大学环境与资源工程系编制的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所编制的广州市花都区

4、中星机械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6 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01第101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和花环监字2013第176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7 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委托花都区环境监测站对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委托书。3. 建设项目概况3.1 基本情况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北兴工业园内。该公司占地面积14867平方米,使用面积5548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加工气涨轴系列产品,纸类加工机械,年产量为150套。该项目于2001年5月正式投入生产运营,并于2001年5月10日

5、获得广州市花都区环保局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定址的批复(花环监字2001第101号)。出于生产发展需要,该项目于2013年拟在厂区内扩建两套喷漆水帘机设备,增加喷漆工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3.2 主要生产工艺与设备3.2.1 主要生产工艺 原材料开料机械加工 钻铣磨(少量设备支架需喷漆) 出厂试机 配电 装配 五金零件 3.2.2 主要生产设备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备注1C6132车床5台现有2CY614车床5台3CY618车床1台4CY616车床1台5无心磨床1台6刨床1台7摇臂铣床7台8数控车床1台9CNC加工中心1台10龙门铣床1台11台钻3台12电焊机2

6、台13空气压缩机2台14剪析机1台15折弯机1台16线切机1台17喷漆水帘机2台新增3.3 环境保护设施和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情况3.3.1 废气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喷漆作业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水帘柜及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3.3.2 噪声 该项目噪声主要是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减振、隔声、降噪处理后,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3.3固体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回收处理。4.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4.1花环监字2001第101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定址的批复4.1.1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及结论。4.1.2同意该项目定址于广州市花都区北兴镇工业

7、街1号。该项目占地面积27亩。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该项目主要加工气涨轴系列产品。4.1.3同意该项目报工商等其它部门办理相应手续。4.1.4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具体要求如下:4.1.4.1地面冲洗水等废水须经隔油、沉淀处理后达标排放。4.1.4.2不能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须妥善处置,不得随处倾倒。4.1.4.3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后,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

8、48-90)之类标准:昼间60分贝以下,夜间50分贝以下。4.1.5项目环保设施经我局检查同意后,主体工程方可投入试运行;项目自试运行之日起三个月内,报我局验收环保设施,经验收合格发给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生产。4.1.6项目生产经营后,要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依法缴纳超标排污费。4.2花环监字2013176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4.2.1 原则同意报告表的评价结论。4.2.2 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按该项目的报告表中提出的清洁生产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搞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9、将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减轻到最低程度。重点要求如下:4.2.2.1 喷漆废气须经收集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4.2.2.2 排水系统须实行雨污分流。水帘柜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的废水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不外排。4.2.2.3 应选用低噪声的工艺和设备。各种声源经减振、降噪处理后,边界噪声排放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2.2.4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漆渣、废活性炭、废油

10、漆桶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广东省严控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对危险物和严控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或委托有资质、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须交市政环卫部门作无害处理,不得随处倾倒或焚烧。4.2.3 该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原则上先按该项目环评文件提出的总量指标进行控制。即VOCS0.068吨/年。项目稳定运行后,则按我局核发的污染物排放许可证规定的定量执行。4.2.4 项目建成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4.2.5 本文为我局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报告表的批准文件,可凭本文向项目审批部门办理项目建设的批准手续。4.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11、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5. 验收监测评价标准5.1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环境保护局文件花环监字2001第101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定址的批复和花环监字2013176号关于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确定本次建设项目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5.2 废气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

12、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值见下表。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监测因子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标准120.134400.8700.2691202.695.3 厂界噪声评价标准本次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6. 验收监测内容6.2废气监

13、测6.2.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工艺废气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1次6.2.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方法方法来源苯气相色谱法HJ584-2010甲苯气相色谱法HJ584-2010二甲苯气相色谱法HJ584-2010非甲烷总烃气相色谱法HJ/T38-19996.3 厂界噪声监测6.3.1 监测点位、因子和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厂界噪声厂界周围设4个监测点位等效声级dB(A)1次6.3.2 监测分析方法项目监测分析方法方法来源等效声级dB (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6.3 监测分析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6.3

14、.1 验收监测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环保总局颁布的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和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监测暂行技术规定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实施全程序质量保证。6.3.2 验收监测中使用的布点、采样、分析测试方法,首先选择目前适用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分析方法、监测技术规范,其次是国家环保总局推荐的统一分析方法或试行分析方法以及有关规定等。6.3.3 本站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并获得广东省优质实验室称号。6.3.4 参加验收工作的监测采样人员和分析测试人员均持有省级环保部门颁发的监测资格证,持证上岗。6.3.5 验收监测工作中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均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技术要求,并通过

15、计量检定,在进入现场前对现场检测仪器及采样器进行校核。6.3.6 监测过程的管理严格按照本站质量手册进行。6.3.7 验收监测期间,经现场检查,确保该企业生产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及污染物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6.3.8 验收监测的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国家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数据处理和填报,并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7. 验收监测结果和评价7.1 本站监测人员于2014年10月对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监测、采样和实验室分析。验收监测期间,广州市花都区中星机械厂建设项目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7.2 废气监测结果及评价7.

16、2.1 废气监测结果见下表监测点位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排放浓度(mg/m3)12m排放速率(kg/h)车间工艺废气排放口0.7648.2510-32.452.6510-22.833.0610-26.366.8710-2标准值120.134400.8700.2691202.697.2.2 监测结果评价废气排放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7.

17、3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和评价7.3.1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见下表监 测 地 点 和 编 号噪声级 Leq dB(A)标准 Leq dB(A)编号监 测 点 名 称昼 间夜 间昼 间夜 间1东面边界外1米58.3-65-2南面边界外1米57.6-65-3西面边界外1米56.7-65-4北面边界外1米57.3-65-7.3.2 监测结果评价厂界噪声达到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8. 验收结论和建议8.1 监测结果讨论8.1.1 该项目废气排放的监测因子浓度均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8.1.2 该项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该项目审批要求的验收监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8.2 对委托方的建议8.2.1 接受当地环境监测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的不定期日常监测和管理,及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环保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和企业自身内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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